他把书包丢在排水沟里,坐到驾驶座上,双手抓住方向盘,调整姿势坐好。他随时可能发出引擎嗡鸣的转动声。
“坐到驾驶座上。”
“太酷了。”
他打开车门。
“说得对极了。”
“当然。”
“这车的最高时速是多少?”
“我能看看里面吗?”他问道。
“一百九十三英里。它拥有一台4.3升的V型八缸四百八十三马力的发动机,扭矩达到三百四十三磅[1]。”
我把地图拿给他看,他指出了自己学校的位置以及路线。我闻到他气息中牙膏的味道,瞥见了年轻时的自己,充满了潜力,准备好去征服世界。
“你最快开到多少?”
“去坐巴士。”
“你是个警察吧?”
“走路?”
“不。”他笑了。
“灯塔山离这儿不远。我也往那个方向走。”
“时速一百八十英里。”
“灯塔山。西摩路。”
“不是吧。”
“你要去哪儿?”
“它当时像猫一样呜呜叫。但最牛的是加速。它能在四点一秒内从零加速到时速六十英里。简直爽得要死。”
他弯下身子透过贴了防晒膜的驾驶室车窗往里看。
他已经被我钓上钩了。不仅仅是好奇,这是血气方刚的男性渴望,就像在品尝到女人的滋味之前,一个男孩做的春梦。是速度。是引擎。是一见钟情。
“没错,聪明,也许你能帮帮我。”
“这车要多少钱?”他低声问道。
“除非你没有迷路。”他咧嘴笑着说。
“你妈妈没告诉过你问这样的问题很无礼吗?”
我对折地图。“简单说吧,我十二秒内就能跑到离这儿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
“说过,但她开的是辆雅特。”
“能跑多快?”他问。
我露出了微笑。“她不是个爱车的人,对吧?”
他缓慢地绕车一周,书包背在一侧的肩上。
“对。”
“我拿着钥匙呢。”
“你什么时候拿到的驾照?”
“车是你的?”
“九个月前。”
“必须的。”
“你会有辆车吗?”
“轮胎真漂亮。”他说。
“我觉得妈妈买不起。也许我爸能帮忙。”
他看到了这辆法拉利,停下脚步,观察它的线条。他不由得伸出手,想去触碰闪亮的油漆,用手指感受它的曲线。
他抓住变速杆,一只手放在方向盘上,透过风挡玻璃看向前方,想象着驾车穿行在街头巷尾。
我等着。他很快就会到。他来了,拖着脚从落叶中走过,穿着一件运动夹克和一条深灰色的裤子。
“你几点的巴士?”我问。
我把车停在一条安静的街上。被露水弄得黏滑的人行道开始变干,阳光透过悬铃树的枝丫投射下来。我拿出一张地图,摊在引擎盖上。引擎冷却时在嘀嗒作响。
他看着手表。“该死!”
我在军队里认识了很多痴迷于汽车的家伙。那些可怜的家伙整个生涯都是在时速六十英里的轰鸣的装甲运兵车里,或者六个前进挡、两个倒挡的挑战者主战坦克里度过的。所以在业余时间,他们就喜欢更为灵巧和更快的车辆。跑车。有些人为此负债累累也在所不惜,只要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别担心!我开车送你。”
周一上午,我开着这辆跑车走街过巷,观察着由它引起的种种反应,羡慕、惊叹和嫉妒的神情。它不需要开动都能引来大家的注目。
“真的吗?”
有一样东西我没法绕开,那就是车辆跟踪系统。一旦他报失,我就得跟我在车里的黄粱美梦说再见。
“对。上来,系上安全带。”
我从来不曾拥有跑车——也从不渴望拥有——但现在我有了一辆。它属于一个期货操盘手,他住在一套俯瞰皇后广场的豪华公寓里。你没法直接从街上偷走一辆法拉利F430敞篷跑车——必须关闭警报,报废掉方向盘锁,还要避开引擎防盗装置。直接从那个有钱的浑蛋车主那儿偷走钥匙要省事得多。他把钥匙放在房子前门里面的暖气片上,旁边是安全停车钥匙和他的皮手套。
[1]1磅合0.4536千克。
我能理解一个人为什么宁可把感情挥霍在一台机器上,也不愿把心思花在人身上。机器更加可靠。转动钥匙,扳动开关,踩下油门,只要能用,它们就会把事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