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时后,“安营扎寨”时,来悦听到蟋蟀的鸣叫。说不定哪天,他会做一顿“蟋蟀大餐”。倘若那样,他就要花一整天的时间去抓蟋蟀。因为烤很多才能填饱这几个人的肚子。
来悦点点头,爬回到山上之后,收拾好东西,打开一个污渍斑斑的麻袋,把蛇装到里面,把蛇眼装到他的丝袋里。
他们经过一个小镇已经六天,面粉快吃完了。他做了一块很硬的饼放在火上烤熟。然后把蛇从袋子里拿出来,十分利落地剖开它的肚子,把蛇皮一寸一寸地剥下来,只剩下粉红色的一团肉。把肉切成四英寸长的肉段儿,洗干净蛇肉和手之后,在蛇肉外面裹上一层面粉,在火上烤。
沙利文走到他身后,咕哝着表示满意。“晚餐。”他说。
那兄弟俩用手指抓着吃东西,发出很大的声响。其他几个人还保持着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用勺子在碗里刮来刮去,用袖头擦去嘴唇上的蛇油。
他把扁担和篮子扔在地上,从鞘中拔出砍刀,顺着山坡往下滑,眼睛一直盯着那道亮光闪过的地方。钻进灌木丛之后,他用脚趾碰了碰两块已经松动的岩石,用刀尖戳了戳树叶,把枯瘦的树枝轻轻分开,看到一条和他的胳膊一样粗细的蛇爬上树枝,动作十分敏捷,比他想象的要快得多。蛇绕着树旋转,来悦目不斜视,紧紧盯着它的脑袋,手起刀落,砍断了树枝,也砍掉蛇的脑袋。被一分为二的蛇砰的一声,掉到下面的树枝上。这让他想起另外一次听到的砰砰声,不由得向后缩了缩,喘息着,看蛇皮上的扇形图案。来悦从树上拔下砍刀,用刀尖挑起蛇头。一道黄色的、宛如金属的光从眼前闪过。他用刀尖挖出蛇的左眼,然后是右眼,放在手掌里,把已然残缺不全的蛇头扔掉。
来悦倒了一杯热茶,从烤饼上掰下一角,从那几个人身边走开,在自己的行囊上坐下。他刚才还饿得直流口水,但现在烤肉的味道把他搞得直反胃,一口东西也不想吃。
他们走到一道深谷,弗里茨不小心从陡峭的山坡滚落下去。大伙儿都笑了起来。就连浑身无力、趴在马背上颠簸向前的本特脸上也露出一丝苦笑。就在这时,一道赭色的光吸引了来悦的注意,但转瞬即逝,消失在灌木丛中。
是的,亲爱的,你最好别吃。
他小心翼翼地挪动了一下肩膀上的扁担,让两边的篮子保持平衡。头晕目眩,他好像一簇鹅毛在空中翻飞,飘浮。有时,他会专注于装在口袋里的珊的雕像,漂浮在她的世界里。从包裹双脚的皮囊,从身边缭绕的烟雾、脚下沙沙作响的草地腾空而起。但在另外一些时候,他把自己束缚在眼前的事物上。本特躺在尘土里,发烧,筋疲力尽。长长的茅草刺穿裤子,在腿上留下一道道难看的划痕。马在同样的茅草中穿行,细长的腿上流淌着汗水和鲜血。
珊的话让来悦生气,但她是对的。过一会儿,吃几口硬面饼算了。他真是个失败者,小偷,杀手,甚至不配得到一点蛇肉。他打开那个丝绸荷包,把蛇眼睛拿出来,放到茶里,大口大口地喝了下去。热水灼痛了嘴。蛇已经不复存在,没有办法监视他,没有办法向黑鸟汇报。
但来悦拒绝了。他活该挨饿。当然不能从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身上寻求救助。然而,内心深处,来悦已经在某些方面让步了——也许因为那几个人对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也许因为他已经屈从于他们认为他是一个不加选择的捕食者的想法——他变得像狗一样善于觅食。小袋鼠、丛林鼠、负鼠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他爬过蜿蜒曲折的沟渠,一把抓住沙巨蜥的尾巴,把它拽进口袋。他会用弗里茨的枪打下大鹦鹉、火鸡、猫头鹰。最容易抓到的是那些可怜的鸽子,即使有人走近,也不会展翅高飞,还傻傻地蹲在地上等着被人抓。还剩什么没被他抓来吃过?经过小溪的时候,他仔细搜寻,希望抓到海龟。它们又嫩又软的肉很受大家欢迎。看来,只要不是小猫,来悦无论做什么饭,那几个白人都吃得挺香。
大伙吃饭的时候,来悦拿出珊的雕像。他想把她的头发修剪好——自从他认识她以来,她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现在已经长及后背,在肩胛骨之间晃来晃去。真是幸运的巧合,他凝固的鲜血染黑了木头——恰恰就在她乌黑的头发披散下来的地方。木料太软了,他像削苹果一样在应该是头发梢的地方轻轻刻画着。
你不妨把它吃了。吃它!你饿坏了。反正他们认为你是为了吃才把它杀死的。吃不吃都无所谓了,来悦。
来悦,还要跟他们一起待多久?我不喜欢这里。
“杰”死后,他给它挖了一个坑,埋了起来。
“我知道你不喜欢,珊。我不知道还要多久。可是我跟他们待的时间越长,赚的钱就越多。”他喃喃自语着,想着家,想着父亲紫檀木书桌散发的那股好闻的气味,还有妈妈煮的玉米粥的香味。他想知道莺在吉米的店里都干些什么。她的脚再也不会打水泡了,甚至可能胖了。他为她高兴,松了口气。但那蚂蚁还在乱爬。
哈格蒂扭头看着来悦,很生气,但什么也没说。每逢来悦和珊说话的时候,那几个人对他都嗤之以鼻。他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来悦也不再在乎他们怎么想。
来悦把刻刀和雕像放在行囊上,回到篝火边取他们用过的餐具。俯身取哈格蒂用过的杯子时,哈格蒂转过身,皱着鼻子,伸出一只手对着来悦的嘴巴使劲扇。
“不知道,珊。我怎么能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我们已经走了多远。不知道要去哪儿。”
来悦大多数时候闻不到自己难闻的口气,但偶尔也能闻到一股恶臭。那时候,他会惊讶地,甚至不无满足地体会从肠胃幽暗的深处升起的那股灼热的气流。他的胃就是这样“自给自足”。
还有多远?多远?珊趴在他的脊背上,挪动了一下,让腿更舒服地耷拉在他的屁股上。
他对珊说:“像裂开的腐肉的气味,一道道暗红的伤口,大热天散发着恶臭。”一只被挤死在抽屉后面的老鼠散发的恶臭。是的,珊,什么东西在腐烂。尘土飞扬,令人作呕。像猪粪、烂泥、稀屎。还有臭虫。甲虫在粪便中爬行,蛴螬在黑暗中蠕动。狼吞虎咽,咯吱咯吱地咀嚼。腐臭的肉变成灰色,蛆虫蠕动着,一边吃,一边扭来扭去,在鼻涕一样灰绿色的伤口里搜寻。还有一具被遗弃的、到处都是擦伤的、肿胀的尸体。虾壳,一声声脆响。噗噗,狗放屁。
来悦被丛林里的湿气搞得昏昏沉沉。穿过灌木丛的时候,头重脚轻,仿佛淹没在水雾之中,水汽像浪花拍打着他的下巴和耳垂。
来悦咯咯笑着,做他们的游戏。哈格蒂瞪了他一眼。他听不懂他说的话,但看起来很愤怒,也许还有点害怕。来悦捡起一根很细的小树枝,折断了剔牙。然后举到鼻子跟前嗅了嗅,闻到那股熟悉的腐烂气味。
来悦和那几个人拉开一段距离,一个人在后面走着。当然,他们在茂密的灌木丛开辟一条小径,或者在古木参天的森林中呈“之”字形穿行时,他不敢落得太远,必须保证看得到他们和他们的马。自从发生“猫咪事件”后,这些人又开始无视他,尽管卢卡斯在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还会对他报以同情的微笑,但是晚上喝朗姆酒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