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人很好。”亨利说。
亨利明白,可以理解。巴拿马旅馆的那些财物引起了一些本地历史学者的兴趣。可以预期的是,它们会引起某种迷恋和关注。
“那她说得有道理吗?”
“我为萨曼莎所说的感到抱歉,老爸,关于找惠子的事情。她只是有一点被那个时刻吸引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关于把那些速写本还给他们真正的主人——”
环视马蒂的房间,他看到惠子的速写本摊在桌上,亨利没说多少话。他不喜欢在马蒂面前谈起惠子的东西——仿佛他因找到它们而引起的兴奋和愉快会损害埃塞尔的形象。太快了,这实在太快了。
“不,关于去了解她是否还活着,她会在哪里。”
“拜托了。”亨利说。这是埃塞尔过世后,他第一次试图探望马蒂。在马蒂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埃塞尔的健康状况还允许她偶尔出去一次,所以她坚持亲自给马蒂送看望包裹。而亨利则从来没有单独来过。
亨利看着马蒂的书架。那上面放着一套中国茶具,还有一套陶瓷碗,那是他和埃塞尔的结婚礼物。它们已经旧了,有了缺口,坚硬的外层釉下面到处都是裂缝。
“哦,老爸——你没必要……”
“我有过机会。”
“我只是顺路过来给你这个。”亨利递给儿子一张小小的感谢卡,“是给萨姆[1]的。谢谢她给我们做晚饭。”
“什么,在战争的时候?她被从你的身边带走了。她不想离开,你也不希望她走。爷爷所做的、所说的,他干预的方式——你怎么能全盘接受呢?”
“你还好吗?你从没来过这里。”马蒂用眼睛询问着亨利,说道。亨利站在门口时,感觉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而且太超龄了。“我是说,我在一周内就要毕业了,而现在你出现在这里——这是每个人都在放松休息的时候。你会认为所有那些辛辛苦苦挣来的学费都在这里浪费掉了。”
马蒂有一个老式的电饭煲放在窗户边的桌子上冒着热气。出于小心的习惯,亨利把它从墙边拿开,拔掉了插头,好让它冷却。他看着儿子,不知该怎么回答。
亨利慢慢地朝儿子的房间走去,路过两个用购物车推着一桶啤酒的年轻人,还有一个抱着一捧洗好的衣服的女生。
“你们本可以在一起——”
“老爸!”马蒂在走道那头大喊道,“你来这儿干什么?”
亨利打断了他,在一张毛巾上擦着手:“我有过机会。是我让她走的。她离开了。但也是我让她走的。”他把毛巾搭在最近的门把手上,他的手擦干净了。这些年来,他那么多次地想过惠子。甚至包括埃塞尔朝着最后的终点走去的那漫长、缓慢的旅途中,那些空虚、孤独的夜里。他几乎不能抱着她,因为她是那样痛;当他这么做的时候,她又因为太多的药物治疗,已经不知道他在那里了。他独自走过了一条艰难、悲苦的路,就像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不得不走路去雷尼尔小学和从那里回来一样。惠子——他多希望那些时刻她能陪在身边。但我做出了我的决定,亨利想。我本可以在战争结束后找到她。我本可以伤害埃塞尔,拥有我想要的。但那好像是不对的。在当时是不对的。在过去的这些年里都是不对的。
亨利走出电梯的时候,礼貌地微笑着,差点撞上两个刚洗完澡回来、穿着浴袍的女生。
“我有过机会。”他说,从一辈子的渴望中退了出来,“我有过机会。但有时候,人生并没有第二次机会。你要珍惜的是你所拥有的,而不要总惦记着你错失的,日子才能朝前过下去。”
所以,在去过神户公园之后,亨利走到国会山的南端,来到西雅图大学的贝拉明学生宿舍,经过前台。前台保安正忙着学习。亨利走到电梯里,按下了“六”——顶层。亨利很高兴儿子在上高年级之前从四层搬到了上面;“四”不是一个吉利的数字。在中国话里,“四”和“死”读音相近。马蒂并不相信父亲这种根深蒂固的迷信,但不管怎样,亨利还是很高兴。
亨利看到儿子在听。这么多年来,马蒂好像第一次愿意聆听,而不是争论。
马蒂的宿舍里没有装电话,每次亨利想要找马蒂的时候,他们过道里的公用电话总是一直响却无人接听
“就像我们找到的那张坏唱片一样,”亨利说,“有些东西补不回来了。”
亨利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儿子的消息了。马蒂没有打电话来借钱,甚至没有突然跑过来洗衣服或是给他的本田车打蜡。亨利想着自己的中国儿子,他和白人女朋友订婚了,而且开着一辆日本车到处跑。亨利的父亲一定正在坟墓中感到头晕。想到这里,他微笑了一下,一小下。
[1]萨姆(Sam):萨曼莎(Samantha)的昵称。——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