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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我经常拜访的也是那家人,”我说,“至少——雅格曼已经去世了——是母亲和女儿。”

如今我知道他是谁了。那是她半童真式的初恋,他就是被斯蒂芬森撞见的和明娜吻别的音乐家。

“明娜——她真是个可爱的女孩!”

“没错,我就是和他们住在一起。”他说,然后小心地擦拭着衣服。

我们都盯着酒杯,仿佛在里面看到了所有过往,如海涅的诗——

音乐家举起满满一杯酒正要送到唇边,酒突然洒出来,金色的酒滴落到他外衣的翻领上。

尤其是我爱人之脸庞,

“雅格曼?”我喊出来。

映在莱茵酒金色沉淀中,

“这样啊!这样……在那条小街上,人们都相互认识。或许你还偶然听说过我寄宿的那家人,房东是一所公立学校的教师。”

那天使般姣好的面容。

“不,我并不住那里,可我经常去那儿。我认识那里的一家人。”

“你知道她是否——明娜·雅格曼——是否——嫁人了?”他最终问道。

“你也住那儿吗?真是巧!”

我告诉他明娜嫁给了一个丹麦画家,并对他的地位和境况做了一番描述,同时还提及了我从认识的人那里听来的少许有关他们的消息;他们说她有过一个女儿,但在一年前早夭了。

他笑了笑。

那音乐家默然坐在对面,总是一口干尽,也不记得为我斟满——他又叫了一瓶,敬了“美丽的雅格曼”一杯。我也不语。如舒曼曾说:“Wir schwiegen uns aus(我们尽情宣泄着沉默)。”

“热拉咖息!”我惊呼道,盯着他。

那晚,躺在床上时,我意识到自己在道德松懈之际,险些做了不光彩的愚蠢行为,尽管没人能称之为不光彩,甚至还会被认为是明智之举。从那天起,我不再去织造厂厂主的家。

“你可能还记得一条小街——热拉咖息。”

舅舅责备我变化无常。我向他吐露思乡之意,并对他说想去看一些老朋友。一周后我来到了哥本哈根。

“是哪里呢?”我切切地问道,因为我的心正狂跳不止。

在丹麦,我熟识的人并不多,其中也没有与斯蒂芬森有直接接触的人。可,幸亏了我们首都的谣言,我才间接听到许多有关他们的事。打听一个在丹麦的德累斯顿熟人,是再寻常不过了;可设若有人揣测这其中别有深意,我也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事实。

“是的,非常近。”

人们的大致说法是他们过得很幸福——毕竟是有爱情的婚姻,是年轻时就有的感情,或许还是初恋。有些人说,他与其他女人调情——一个尖酸刻薄之人称之为“私通”——几乎逃不过她的眼,还说她看起来非常易怒且刚烈。相反,有人坚持说她温柔可是有些傻气。“傻!”其中几个争辩道,“她甚至会冒出新奇的想法,可这习惯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因为她爱挑别人的毛病。”“不管怎样,她确实让人感兴趣。”一个年长者说道。“可她自己却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一个年轻的记者说道。然而,一个住在斯蒂芬森家楼上的太太说不管怎样,她是个狂热的音乐爱好者,她经常弹琴,一弹就是半天。这让在场所有人都感到吃惊,因为她在社交场合从没碰过钢琴,也很少去看音乐会。除此之外,她的外表总会得到一致赞赏。

“不,我只去过一次。你住在那附近吗?”

我到哥本哈根已将近两星期了,可仍未看到过明娜。我该直接去拜访她吗?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头脑中想了一百多遍,天知道具体有多少遍。直到一天,很晚了,我走进波塔咖啡屋。外屋只有几位顾客。我正四下环顾寻找座位,竟听到包厢里传来一个声音,绝对错不了:那是斯蒂芬森的声音,只比以前稍含混而甜腻了些。我找了个能看到临屋的最佳座位默默坐下。

“我想你也常去雷诺吧,我是指‘三只渡鸦’?”他神情恍惚地问道。

那群活跃的人中,我唯一认识的就是明娜,我几乎能看见她的侧面,她离我不到六步之遥。斯蒂芬森则明显地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沙发的另一头,我只能看见一小处。一个满脸堆笑的金发女郎将手靠在沙发上,显然是在和他说话;她时刻都将头偏到一边,让红发扫到她半裸的肩膀,那肩膀在黑花边宽饰下若隐若现。每当斯蒂芬森开始说话,她便含笑瞥向我看不见的角落,这说明她正处于——确切地说,也不是喜悦,而是一种容光焕发的状态。其中一位绅士叫出她的名字,我曾在与斯蒂芬森有关的闲言中听说过这名字。明娜背靠沙发而坐,看样子正盯着前方,可又显然不时地注视着他们。

酒来了,他倒好酒。“为我们易北河的佛罗伦萨日子干杯!”我们碰杯一饮而尽,然后安静地注视着前方良久。

服务生走过来请我点菜。我左右为难,因为我担心我的声音会立刻被明娜认出来。可就在那时,那一群人——除明娜外——哄然大笑起来,这种笑声,往往是听了一个低俗而非诙谐的故事后发出的。在这嘈杂声的掩盖之下,我点好东西,并没有暴露自己。其中一位绅士——如若不是初来乍到的话,我该听说过他著名的名字——代表那群人表示对明娜缄默的不满。“为什么你像木头一样坐在我们中间呢,斯蒂芬森太太?随意一些,不要像一个德国土包子……别忘了你是和一群艺术家在一起……干了吧。”“我只是有些累。”明娜说。“那你就更得喝酒了。”“可我不喜欢香槟。”“啊,哈!太法国味儿了吧,太淡而且不醇,这不是你喝的。莱茵酒怎么样,那你肯定喜欢吧?……啊,我想就是!很好!服务员!“服务员一闪而进——”请别再开这样的玩笑了!“她半恼半逗地说。“真的不喝吗?不让我点?”“不用了,谢谢你的好意……且让我自个坐着吧;我很累,头也很痛。”“你不会是想回家了吧?”斯蒂芬森开口了,比起之前,这一次的声音非常愠怒。明娜并没有回答,只是用手帕捂嘴打着呵欠;她往后靠着,眼睛向下看着一边。她看似真的累了,并不是突发的倦意,而是长年累月的疲乏。此刻,我能够更好地看清她的脸,它几乎没怎么变化,只是脸颊不再那般圆润。我发觉她的丹麦话惊人地地道,外国口音已不明显。

“金色的青春年华,艺术生涯,”我想,“他也不能忘怀在德累斯顿的记忆吧;可是,和我的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她周围人的谈话越发活跃了,都围绕着唯美主义这个话题。诸如易卜生、左拉、陀斯妥耶夫斯基、瓦格纳、柏辽兹、米莱斯、巴斯蒂昂·勒帕热之类名字,乃至达尔文、梅尔等科学家的名字,不断在脑际嗡嗡作响。除了一片混杂之声外,我一概不觉惊讶,因为这短短两周以来,我已听惯了这些语调。初来时,这确实让我印象深刻。天哪!这些人必定学识渊博而且见多识广!可很快我就用更批判的眼光来看待了;我发现他们之中说得最多的却是最无趣的,而且那些谈论“美学”最为大声的人甚至还不如我这个因忙于工作而“落伍”的,这个虽远居英格兰,却也曾读过各个丹麦流行作家作品的人了解深入。我甚至怀疑斯蒂芬森自己也不擅长文学,尽管他的话越来越多;很可能他只想在那个金发女郎面前显摆,而她好像真的对他崇拜不已。那位想给明娜叫莱茵酒的绅士,一个长满银色胡子的高大男人,把他吹捧得兴奋不已,使他不断冒出夸张的激进之言,全然好似在蒙惑这一群人。

“服务员,约翰山堡葡萄酒!德国葡萄酒,德国记忆!”

斯蒂芬森的激昂雄辩之言最终退却为对未来艺术的长篇大论。他突然冒出像“艺术中的民主方式”,“与装饰性奢华相矛盾的,生活中的科学图解”等言辞,结尾时大概是说真正的画家手下的绘画风格该是对社会创伤的探察。

他漫不经心地用手指轻叩桌面,迷离地看着前方。

“那么我建议首先将其彻底地抹去。”那个长着银色胡子的男人说。

“嗯……我两年前去过那里。和劳特巴赫一起演出……那里和伦敦不大一样。那是怎样的剧院啊!哦,是的,是的!”

一阵阵笑声如浪涛不时将谈论声淹没,可斯蒂芬森的空洞之言宛如软木塞漂浮其上。明娜睁大眼睛看着他。她有可能被他的胡言乱语迷惑吗?我想。她的眼睛避开了我,我无法看见她眼中的神情。可是,接着,她低垂着眼转过头,我看到的就不只是她的侧面了,同时我对她唇边那冷嘲之笑和眉眼间透露的厌恶与阴郁感到震惊。她就这样看着他,又把头别开,因为她感到自己的厌恶感表现得太过明显。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对着一个能够逐字逐句读懂她脸上表情犹如读他母语那般的人。而其他人,至多能分辨出其中少许常见的意思。她紧抿的双唇在低声骂着“懦弱”。那舒展的前额在哭诉“骗子”!那清澈的眼睛,那本该温柔似水而现在却如此生硬的眼睛在呼喊“虚伪”!而整个坚决的脸在感叹:“他就是我青年时期的爱啊!”

“两年。我在理工学院读书。如今离开已有四年了。”

“可,拉斐尔!”其中一位年轻人反对道,“不能完全依照那样——”

“是啊,可我不知道你去过那里。你在那儿待了多久呢?”

“呸,拉斐尔!——‘距离产生美’。“那个长着银色胡子的高大而和蔼的男人大声说。”几百年之遥造就了它。让斯蒂芬森被尘封两百年,到时候你看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德国人微微笑了笑。

“是的,可是,”那位金发女郎说道,“那么我们所知道的这些……我们的艺术……也会变得陈旧吗,就像如今那些古老的艺术一样?”

“那么,你去过德累斯顿吗?“话从我口中飞出。”三只渡鸦”和斯蒂芬森一起喝酒的整个场景又生动地浮现在眼前。

“哦,逻辑!”那个银胡子喊道,“你的名字是simplicitas profana(西班牙语:天真的亵渎)!真的,小姐!凡事都是相对的!即便是我们伟大的斯蒂芬森先生也不是那么绝对,因此要当心,不要把他看得太au serieux(法语:认真,严肃)!”

“就其自身是不错的了,”德国人低声说道,然后擦掉他胡须上的酒滴,“可我仍希望此刻自己坐在‘三只渡鸦’里,前面放上一大杯斯巴特,就像以往一样——那段时间,我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去那里——度过了无数欢乐时光。”

“真是嘲弄啊,”斯蒂芬森说,“是啊,就让一切成为相对的吧,可我们——”

“为健康干杯,”我说,并和他碰杯,“这酒真不错!”

接着,他住声了,就连他在内,整群人都好似被一阵笑声冻结了,我永远忘不了这个场景。笑声是明娜发出的。她站起来,用手帕捂着嘴,她从那群人中转身时又不禁笑出来。

我们走进一家餐馆吃晚餐,还点了一些麦芽酒。

“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笑的呢?”斯蒂芬森极其恼怒地说。

我们一道走回家。那位德国人非常健谈,他狠狠地嘲弄了英格兰人的音乐才能,还不乏幽默地讲了几件趣闻;除此之外,他还说起一个有钱的年轻小姐,来找他学弹《月光奏鸣曲》(当然是第一节),要在八天之内学会,哪怕她以前从没碰过钢琴!

“Nein, es ist zu drollig! (没什么,只是好笑而已)”明娜嘀咕道。同时她的双眼掠过我,可即便它们停下来,时间也太过短暂,我亦无法判断她是否看见了我、认出了我。她慢慢地走向毗邻的空屋,屋里的煤气已经关了。

那是一个小型的半私人音乐会,他奏了一曲抒情短调;他很少出席大型音乐会,尽管我认为他的天赋已足够去那些地方。他通过教授小提琴和钢琴,赚得丰厚收入。他看似高贵而懒散。

“你要去哪里?”斯蒂芬森说。

一晚,在音乐会上,一位朋友介绍我和一名德国音乐家认识,他也许比我大一年半载,也或许大更多。

“我觉得这里令人窒息,”她回头说,然后消失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我听见她打开了一扇窗。

时值我离开德累斯顿的第四个圣诞节过后。

斯蒂芬森又不知疲倦地开始了。随后,那个粗鲁的大胡子起身走进那间黑屋。我付账时,一个浑厚的男声从里屋喊道:“服务员!一杯水。”

我最终结识了一个年轻女孩,她给我留下了些许印象。舅舅断言说她对我也并不冷漠,这让我感到非常高兴。她是一个织造厂主人的独生女,至少在丹麦人看来,她已是富足有余了。她对我非常友好,尽管只是以社交的方式。虽然我不太确定舅舅的猜想是否准确——他说我会赢得她的芳心,最终和她牵手——可我还是认为有这个可能。无论如何我也多少想这样,于是开始进一步建立不那么“社交性”的关系。

很快,那个大胡子又回到人群中:“够了,斯蒂芬森!停止你的愚蠢行为吧。你的小妻子不舒服,依我看,她可比你所谓的‘未来艺术’有价值多了。”

我既没听人说起过海德公园的骑行队,也没在乡村庄园度过假,可我结识了一些不错的中产阶级家庭,他们大都是有钱的工厂主人。那些年轻的小姐们虽不算是百万富翁的继承人,却也不会因此而美得逊色(当然是那些本来就漂亮的女人),而且没有人会徒手出嫁。然而,我已心有所属,同时,我的冷漠让同伴们恼怒,他们认为那是虚伪矫饰。

第二天我收到舅舅的来信,他问我什么时候能从丹麦分身去斯德哥尔摩和圣彼得堡,他说他在那里有一些生意上的朋友,想要介绍给我认识。

我也渐渐让步,逐渐改变了生活习惯。

是的,我可以离开丹麦了,我看到的已经够了;我也无可奈何。我可以逃离这个地方,却逃不出给我留下的悲惨印象;它日夜缠绕着我。只有在波的尼亚海湾晕船时,它才得以被征服一个晚上。在圣彼得堡时,我近一个月都在涅瓦河岸驭使三驾马车,每隔两天就会在舞会上待到凌晨三点。我后悔心中早有羁绊,不然就可将心献与舞会上其中一位俄罗斯小姐。

时间在我不间断地辛勤工作中,年复一年地过去。开始时,除了工厂的工人与雇员之外,我自然谁也见不到,而后来我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并且乐在其中。尽管我从未与舅舅亲近,可我们相处甚好。他欣赏我的工作能力。两三年之后,他开始担心我会成为他口中的“事业型单身汉”。于是他力劝我参加一些社交活动:处在这种地位的人应该缔结一系列人际关系。

在我返回英格兰之前,我自然该参观一些德国工厂。在此期间,我去了萨克森,可德累斯顿无可救药地吸引着我;因而我借口说要去巡视“工业艺术学校”,并且和其负责人建立联系。

临别时,赫兹太太将海涅诗歌的原稿送予我。它是何等真实而苦涩地契合我目前的境遇!而它于我仍然如此珍贵。我将它视为珍宝收藏,令那些无法触及它的英格兰收藏家们绝望。

我中途拜访了在莱比锡的伊曼努尔·赫兹。他娶了一位强壮的犹太女人,她已经为他生了几个孩子。他性格中增添了几分焦躁;不然,他还是那个温柔的小伙子。说起他母亲时,他眼里泛出泪水。他母亲六个月前去世了,这点他已写信告诉我。她被葬在德累斯顿,葬在她丈夫墓旁。

我听她说几天后斯蒂芬森就会回丹麦去打理一切,而明娜随后过去。而我——只想逃走。舅舅并没反对我即刻前去,所以老赫兹死后一周我也准备出发了。

“明娜呢?”他问,“母亲去世时,她来过一封信,可信中没怎么说到她自己。你见过她吗?”

第二天她对我说:“你做得对,明娜真可怜!她认为她已经做到最好。可这让我痛苦不堪,而她也没好到哪里去。”

“只是偶然而已,她并没注意到我。”

明娜把一切都告诉了赫兹太太。

“噢!她过得幸福吗?”

我不知道德累斯顿的犹太人是否严格遵照摩西式墓地设计,也不知道这个非正统的家庭是否脱离犹太人集会已久。那时我根本没想它,我什么也没想——事实上任何事都引不起我的注意。因而,我也就不知道是否念过悼词,不知道主持葬礼的是犹太教士还是基督牧师;如若有目击者坚持说那是一个苦行僧或是德鲁伊,我也没什么异议。一切于我不过是一场仓皇的梦。我仍记得有巨大的意大利白杨在镇定且猛烈地沙沙作响,还有小鸟在冰冷彻骨的阳光下啁啾。接着,我看到了在右前方着一袭黑衣的明娜。此刻于我——我想,于她亦然——我们埋葬的与其说是那位亲爱的朋友,不如说是我们一起度过的短暂而欢乐的时光——我们的爱。我们在墓地门口紧紧地握手,久久不愿放开——这是多年来最后一次。

“我想她,我是说,她遭遇过不幸——她失去了一个孩子。”

三天后,赫兹被葬在“大墓园”。

“是的,那时她给母亲写过信!哦,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那一定很可怕!”接着,他说起了一种自由派报纸,他算是半个股东,还谈到了他对俾斯麦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