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喜欢。”我赶紧答道,以免他动气。
“是啊,怎么了?你不喜欢吗?”他扬起一条气势汹汹的眉毛说。
“他妈妈觉得这名字太老土了。”
“是你给孩子起的名字吗?埃内斯托,是切·格瓦拉的那个埃内斯托[3]?”
“他妈妈是谁?”
皮亚内利狂热的政治倾向,从他给儿子起的名字里就能看出来。
他的脸马上板了起来。
“我爸妈本来答应替我带埃内斯托的,却在最后一刻突然有事。”他一边说,一边吐出了一口香草蜜糖面包味的烟。
“你不认识。”
他抬了抬头,示意我看向一个五岁的男孩,小家伙正在一张张桌子底下玩捉迷藏。
皮亚内利这个人真的很好笑。他觉得,对他人的私生活感兴趣这件事很正常,但前提是,被窥探的人不是他自己。
“你到头来还是没去看演出?”
“是塞利娜·福尔潘吧?”
聚会才刚刚开始,可在大厅深处,已经有人开始服用可卡因,吸食大麻了。这些东西是我一直以来都敬而远之的。斯特凡纳·皮亚内利身穿一件破旧的皮夹克,还有赶时髦乐队的T恤,正把胳膊架在栏杆上,一边抽着电子烟,一边小口呷着不含酒精的啤酒。
“对,是她。”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文学毕业班的一个女生,对各种不公现象愤愤不平,在学生罢课活动中冲锋陷阵。这个女版斯特凡纳一直追随他到了文学院。在极左运动中,他们曾为争取学生权利和弱势群体权益多次并肩作战。两三年前,我在纽约飞往日内瓦的一次航班上遇见过她。塞利娜完全变了个人。她拿着迪奥女式手包,同行的是个瑞士医生,看得出来,她很爱他。我们简单聊了几句,我觉得她非常快乐、幸福,当然,我不会把这些讲给皮亚内利听。
服务生听进了我的话,给我们做了两杯非常浓烈的酒。我向奥利维耶道了别,端着鸡尾酒来到了露台上,那里聚集着抽烟的人。
“我有事要告诉你。”他转换话题道。
“这回,可别那么舍不得放卡莎萨了!”我要求道。
他往旁边挪了一步,装饰灯的白色灯泡突然照亮了他的脸。他的眼里充血,眼圈黑黑的,好像很久没合眼了。
我们又点了两杯鸡尾酒。
“你查到学校施工款的来源了?”
服务生端来了我们点的酒。碰杯后,我们开始戏谑地打量起人们的着装来。说到着装,奥利维耶和我一样,穿得简单朴素。其他人就远非如此了。看来,好多女性都很怀念那个年代盛行的露脐装。还有些人穿着牛仔短裤,在T恤衫外套了一条花边连衣裙,戴着超短锁骨链,或者拎个系有印花方巾的手包。好在没人敢把巴福罗厚底鞋穿出来。可所有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是出于好玩?还是为了从已逝的青春里留住些什么?
“没有。我让我那个实习生开始查了,但这事藏得挺深的。只要发现了什么,他就会立刻联系你的。”
就这样,奥利维耶相信了我的话。这真是生活里的一大奇事:虽然我是个天生焦虑的人,却具备一种安定人心的奇异能力。
他用眼睛寻找着儿子,随后投给他一个会意的目光。
我决定做个真假参半的回应。我告诉他说,在接下来的选举中,马克西姆的几个对手想翻出旧账,逼他退出竞选。我说得模棱两可,还随口提了提从政所需的代价。我向他承诺,会帮助马克西姆,让这些威胁很快成为遥远的过去。
“不过,我看到了最终的计划书。这次施工真的耗资巨大。有些东西简直是天价,可我看不出来有什么用。”
我转过身去,认出了奥利维耶·蒙斯,马克西姆的爱人,昂蒂布市立图书馆的馆长。我夸赞了他的两个小女儿,聊了聊发生在“并不一定那么美好的美好旧时光”里的逸闻趣事。虽然我记忆里的他是个装腔作势的知识分子,可事实上,他却魅力不凡、幽默感十足。闲谈了两分钟后他对我说,最近几天,他发现马克西姆很焦虑。他确定马克西姆有什么事瞒着他,而且还确定我知道这些事。
“你指的是什么?”
“来两杯!”从我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超大玫瑰园项目:天使花园。你听说过没?”
“当然。”
“没有。”
“您可以给我来杯卡布琳娜[2]吗?”
“简直是胡搞。他们想建一片静思园,从现在的薰衣草田一直延伸到湖边。”
谢天谢地,这回有酒喝了。甚至还可以点鸡尾酒,有专门的服务生负责制作。
“什么?静思园?”
“先生,您想喝点什么吗?”
他耸了耸肩。
马克西姆看见我时对我比了个“十分钟?”的手势。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一边等他,一边钻进了人群。我穿过大厅走到冷餐台前。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冷餐台贴靠着的那面墙,正是藏匿着两具尸体的那面;二十五年来,亚历克西斯·克雷芒和雯卡的尸体,就在这里腐烂变质。墙上挂着花饰,贴着老招贴画。和今天上午一样,我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没有不适,没有不安,也没有负面的情绪波动。但我知道,我的大脑正在竭尽全力拒绝接受雯卡的死。
“实习生跟我在电话里讲的,我没记全他的话,不过还有别的事要跟你说。”
我远远地瞧见了马克西姆。他穿着一件芝加哥公牛队的队服,身边围满了人,好像他已经当选了议员似的。所有人都在谈论马克龙。在这个满是企业家、自由职业者和公务员的聚会上,人们仍然不敢相信,从今以后治国的,将是一个不满四十岁的总统,他说英语,深谙经济学,用一种务实的方式表达了破旧立新的意愿。如果说法国想做出某种改变,要么趁现在,要么永失良机。
他神秘兮兮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纸上是他做的记录。
刚一进场,我就有点不适应。呈现在我眼前的,简直是场化装舞会,“九十年代最差着装”大概是最为切合的主题。四十好几的人们,纷纷从衣柜里翻出匡威鞋、高腰破洞裤、棒球夹克和格子花呢衬衫。爱运动的则穿上了胯裆裤、厚运动衫和尚飞扬羽绒服。
“关于弗朗西斯·比安卡尔蒂尼的死,我搞到了警方的调查报告。那可怜的老家伙的确吃了不少苦。”
夜晚的景色非常美,与日光下的美景相比,显得浑然天成。在地中海风的吹拂下,天空明净,繁星点点。走出停车场,一路上都是回光灯、火把和彩灯,它们把校园映衬得那般迷人,指引来宾走向欢喜之地。每届毕业生都有相应的晚会。体育馆里的那场是面向一九九〇到一九九五届毕业生的。
“他被虐待了?”
我回到学校时,天已经黑了。校门口的自动栏杆是开着的。访客只需打声招呼,门卫在名单上找到名字就会放行。我从没报过名,所以名单上不会有我,好在那家伙几小时前见过我。认出我后,他直接放我进了校园,让我把车停在湖边的停车场里。
他的眼里燃起了一团邪恶之火。
“是的,非常惨。我觉得,这就是恶意报复。”
“他那样乱用精神药物,怎么可能长寿。我上大学那会儿,吕本斯就死了。你的下一本书是部医学惊悚小说吗?”
我叹气道:
“你知不知道他住在哪儿?还在蔚蓝海岸吗?”
“斯特凡纳,哪来的什么恶意报复啊?还是那档子黑手党、洗钱的事吗?妈的,你动脑子想想好不好?就算弗朗西斯真给他们干活了——我完全不这么认为——他们干吗还要除掉他?”
“是的,但我觉得为时已晚。”
“也许他干了什么欺骗光荣会那些家伙的事。”
“他被吊销行医资格证了吧?”
“可那又是为了什么呢?他已经七十四岁了,而且又那么有钱。”
“还有别的呢,”热罗姆嘲讽地说,“什么瘾君子弗雷多、毒贩杀人狂弗雷德·克鲁格啦……他自己是个瘾君子,也给别人提供精神药物。不管是能干的还是不能干的,他都干过:使用兴奋剂、非法行医、贩卖处方等等。”
“他们那种人,永远都贪得无厌。”
“马布斯,是他的外号吗?”
“不说这个了,你简直就是个白痴。他真的试图用血写行凶者的名字了?”
“马布斯博士[1]!他在那一带很有名,可以说是臭名远扬。”
“没有,是那个记者胡编的,为了给文章添彩。不过,弗朗西斯在咽气之前给人打过电话。”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弗雷德里克·吕本斯的戛纳医生?他二十多年前从业来着。”
“知道是打给谁的吗?”
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跳出了一个新问题:
“知道,打给你妈妈的。”
又绕回去了……
我顿时石化了,试图拆掉他刚刚布好的炸弹:
“你会有被注射毒品的感觉,也许会接近昏迷状态,特别是在混合了酒精的情况下。不过,我还是得说,这得看药品剂量。九十年代那会儿,生产罗眠乐的药厂也出过两毫克的药丸。如果是这种情况,十五颗药丸加上占边波本威士忌,的确可以把人送上天。”
“很正常啊,他们是邻居,而且从小就认识了。”
“如果只服用了十五片呢?”
他点了点头,但他的眼神却在说:“老兄,你这种话,爱讲给谁就讲给谁,但是对我,少来这套。”
范妮说的是一把药片,那应该远远不到五十片。
“电话她接了吗?”
“我说的是试图自杀,在他死前的几个月,但是失败了。当时,人们在他的胃里发现了五十多粒药片。”
“你去问她好了。”他答道。
“我还以为他是中弹自杀的。”
他喝光了不含酒精的啤酒。
“科特·柯本曾试图服用罗眠乐自杀。”
“走了,咱们回家,明天还得练足球呢。”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儿子身旁。
“你可没说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所以,我觉得还得看人体的机能。”
我往大厅里看了一眼。马克西姆的身边依然围着一群人。在露台的另一端,出现了第二个吧台(有点秘密窝点的味道),专门提供伏特加。
“所以呢?”
我喝了一杯薄荷伏特加,接着又喝了一杯柠檬伏特加。这样做好像不太理智,但我毕竟没有孩子要带回家,第二天也没安排什么体育训练。我既不喜欢无酒精啤酒也不喜欢菠菜汁,况且下个星期,我可能就要进监狱了……
“我不清楚,这得看药剂含量。大部分药片里含有一毫克的氟硝西泮。”
我得赶紧见到母亲才行。她为什么逃开了?是怕我发现真相吗?还是担心和弗朗西斯一样惨遭暴行?
“我正在写一部小说。故事发生在九十年代。得吞下去多少片药才能致死?”
我又喝下了第三杯樱桃味伏特加,好让自己相信醉酒状态更利于思考。从长远来看,这种想法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当醉意刚起时,往往有一小段惬意时刻,就在那些时刻里,在头脑陷入混乱前,多种思绪相互碰撞,极有可能撞出小小的火花。母亲开走了我租来的车。那辆车上应该安装了GPS定位。也许,我可以给租车公司打个电话,谎称车被偷了,让他们定个位?倒不是行不通,只不过现在是星期六晚上,应该不太好办。
“没有。你为什么问这个?”
最后一杯橙子味伏特加。我的大脑迅速运转起来。那种感觉令人陶醉,只是很快便要结束了。幸运的是,脑海里陡然浮现出一个好主意。很简单,何不试着定位我留在车里的iPad呢?现代的监控手段可以做到这一点。我拿出手机,启用了相关的应用。只要设置无误,这个应用就可以高效、准确地实现定位。我输入了邮箱地址和密码,屏住呼吸。屏幕上,一个小点开始在地图上闪烁。我用两个手指放大地图。如果我的iPad还在车里,那么那辆车就停在昂蒂布海岬的最南端,停在一个我去过的地方——凯勒海滩的停车场,在餐厅用餐的客人和想去滨海小径散步的游客常把车停在那儿。
“当然知道。那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现在已经开不了了。”“你服用过吗?”
我马上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你知道罗眠乐吗?”
“我找到妈妈的车了!”
说得真好听……
“你怎么找到的?”
“是她不让我跟你说的。她不想你担心。”
“我回头再给你细讲。她把车停在了凯勒停车场。”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可安娜贝尔跑那儿去干什么?见鬼。”
“当然。”
我再次感受到了他的焦灼不安,意识到他有什么事在瞒着我。见他仍然对此坚决否认,我不得不提高了嗓门喊道:
“我今天下午看见妈妈了。你知道她得了心梗吗?”
“你真是烦死了,里夏尔!一出事你就给我打电话,可你却不信任我。”
至少今天,他省了我不少事。
“好吧,你说得没错,”他终于承认了,“你妈妈离开时,拿走了一样东西……”
“托马斯,用不着费心和我闲聊。说吧,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她拿走了什么?”
“嘿,热罗姆,最近怎么样?”
“我的一把猎枪。”
和往常一样,他那完全不具亲和力的热情,把我搞得气力全无。
我的脚下裂开了一道深渊。我无法想象母亲拿着一件武器的样子。然而,闭上眼三秒钟后,我的脑海里竟然呈现出了一幅画面:与我之前所认为的恰恰相反,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手持猎枪的安娜贝尔。
“嘿,兄弟!”他接通电话时说道。
“她知道怎么用吗?”我问父亲。
说我们不太通电话,都是一种委婉的表达。成为一个英雄的兄弟绝对是件可怕的事情。每次和他讲话,我都会觉得自己偷了他的时间——那些时间本该是用来拯救穷困孩子们的——这让我们之间的对话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马上去昂蒂布海岬。”这就是他给我的回答。
回想起范妮对我说的话,我决定打电话给一个医生,确认我心中的一个疑点。我本想联系我在纽约的全科医生,但我只有他诊所的电话,而周末诊所不开门。由于没有其他人可以联系,我只能把电话打给了哥哥。
我不确定这是个好主意,却也想不到什么别的办法。
这一事件中,实则蕴藏了一种温情:父母们联合起来,情愿冒尽一切风险,也要保护当年的我们,保护他们刚成年的孩子们……可我的大脑却拒绝接受它,因为它关乎雯卡的死。
“我这边一忙完就过去找你。好吗,爸爸?”
一路上,在奔驰车安静的驾驶室里,我努力整理着思路。所以,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六,在圣埃克苏佩里国际中学的校园里,一共发生了两起杀人案,前后间隔不过几小时。先是亚历克西斯·克雷芒,然后是雯卡。为了保护马克西姆、范妮和我,我母亲和弗朗西斯利用两桩谋杀的先后顺序,制造了一出以假乱真的私奔。他们首先处理了尸体,随后将失踪地点从蔚蓝海岸成功转移到了巴黎,这才是真正的绝妙之处。
“好的。快点。”
“不能在电话里说。咱们晚些时候在鹰巢见。我刚到圣埃克苏佩里,来参加晚会,得忙点竞选的事。”
我挂掉电话,走回大厅。气氛变了模样。在酒精的作用下,人们开始放松了。音乐声很大,甚至有些震耳欲聋。我没找到马克西姆。他大概是出去了,正在外面等我。
“告诉我。”
一定是在鹰巢……
从他的声音里,我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情绪。与其说是恐惧,更像是真真切切的脆弱。
我离开体育馆向上走去,走向开满鲜花的峭壁。道路被设置了路标,灯光和烛光指引着我的脚步。
“托马斯,咱们得谈谈。我发现了一件事,非常严重的事……”
走到岩丘脚下时,我抬起头,看见了一截正在黑夜里冒烟的烟头。马克西姆在栏杆上架着胳膊,向我摆了摆手。
我母亲。我得去找母亲谈谈。只有她能证明范妮的话,也只有她,能帮助我辨别真假。我打开在教堂里关掉的手机。父亲没再联系过我,但马克西姆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让我给他回电。我一边启动汽车,一边打通了马克西姆的电话。
“上来时小心点!”他喊道,“晚上这里真挺危险的。”
等我踉跄着爬上楼梯来到教堂前的广场上时,范妮已经跑远了。我追着她跑起来,却严重扭伤了脚踝。她甩开我太远了,而且跑得比我快。我一瘸一拐地穿过村子,尽可能快地跑下瓦谢特坡。我来到车前,把贴在车上的罚单揉成一团后坐了进去,犹豫着下一步该怎么走。
出于谨慎,我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以免滑倒,朝他走过去。在教堂扭伤的脚踝再次发作,每一步都疼痛难忍。当我在岩石上攀登时,发现今早起的风已经停了。天空中布满云层,一颗星星都没有。爬到一半时,上面突然传来一声惨叫,我不禁抬起头。只见两个人影浮现在一幅灰白水墨画上。其中一个是马克西姆,另一个是个陌生人,他正在把马克西姆从栏杆上推下去。我大叫一声,跑过去想帮朋友一把,可当我到达岩顶时已经来不及了:马克西姆已经从近十米高的地方摔了下去。
妈的!
我开始追那个凶手,但由于脚踝扭伤,我根本就跑不远。当我折返回来时,发现晚会上的一群人正围着马克西姆叫救援。
范妮突然冲出了教堂。一秒钟前,她还虚弱不堪,可现在,她却跑得飞快!
我的眼里满含泪水。突然有一瞬,我仿佛看到了雯卡的幽魂,正在老同学间游走。她穿着轻薄吊带裙、黑色短夹克、渔网丝袜和高帮皮靴,半透明的身影鬼魅动人,划破了漆黑的夜。
“等等,范妮!”
那永远无法触及的幽魂,似乎比周围任何人都更为鲜活。
至于我,并不比她坚强多少。我的呼吸几近停止。这些真相,犹如一记记重拳,将我击倒在地,倒在崩溃与昏厥的边缘。我的思维已然停止,无法衡量事态的发展。范妮谋杀了雯卡,我母亲主动帮她处理了尸体……我并不拒绝真相,但这真相似乎不太符合我印象里的母亲和好友的性格。
[1] 电影《玩家马布斯博士》中的一位精通心理学的犯罪天才。
范妮似乎发了热病,在极度狂躁中结束了她的诉说。她从石阶上起身,站在了教堂中央,好像随时要倒下似的。她在木质长椅间踉踉跄跄的模样,让我联想到了遭遇海难的客船,以及船上最后一名乘客。
[2] 鸡尾酒的一种,由卡莎萨酒、青柠和砂糖调制而成。
——杰克·伦敦,美国作家
[3] 埃内斯托·切·格瓦拉,古巴革命领导人之一。
他在黑夜里沦陷。就在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他终止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