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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的把戏,姑娘

歌声停止,她一把扯下耳机,挂在脖子上。

“不,你想听。”他说,“只不过你现在还不知道。”他抬手把耳机架在她耳朵上。她闻到他身上混杂着一股烟味、汗味和酸味。她刚要扯下头上的耳机,就听到了一阵模糊的沙沙声,好像是录音开始时的静电音。接着耳机里传来一个男人的歌声,伴随着木吉他的弹奏。那个男人的歌声高亢而充满忧伤,又有一点轻微的跑调,就像是喝伏特加喝醉之后的那种感觉,仿佛整个地球都压在她的身上,坠得她动弹不得。

“那是你吗?”她问道,“是你唱的?”

“没有,”她说,“我跟你说了。我才不想听你的磁带呢。”

男人看起来十分开心。“那不是我。那是查理。”

“准备好了吗?”他问。

“谁?”

她翻了一个白眼。她的耳机就放在腿上,他顺手拿过来接在了Walkman上。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杰西卡上周拒绝接受的那盘磁带,打开Walkman的盒盖塞了进去。

“查理。查尔斯·曼森。”

他咧嘴一笑,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你是谁啊?”他反问道,“为什么要跟我说话?”

“他是个歌手?”

“你是谁啊?”她问道,“为什么要跟我说话?”

“曾经是。直到他在本尼迪克特峡谷[10]杀了一伙人。”

他在滑梯前坐下。“我得借一下你的耳机,”他说,“没找到。”

她瞪着他。“你是在吓我吗?”

“我才不要用这种东西听音乐呢,”她说,“恶心死了。”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说,说着把双手搭在了她的肩上。“查理曾经是一位歌手,并且本来应该大红大紫。所有的女孩子都很崇拜他。她们对他的推崇远远胜过你对艾克索的爱,而他也以同样的热情回应她们。他走到哪儿,她们就跟到哪儿。但是她们杀了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还有其他好多人。如今他被关起来了,她们也被关起来了,整个家族流落四方,但家族成员从未停止爱着彼此,一分钟也没有停止过,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这些歌说的就是这个。”

她再次见到他已经是一周之后。“不好意思,”他说,“我上次跟你说要给你找一台录音机,花的时间比我预计的长。”他手里拿着一台破旧的黄色Walkman,看样子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橡胶材质的按键大多数都不翼而飞,底下的一角好像还粘了什么红色黏乎乎的东西。

“神经病,”她扭着身子挣脱了他的手,“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我觉得你应该离开这儿。”

她考虑过要不要在家待着,不要去公园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我怎么不能去了呢?那也是我的公园啊。再说,公园白天的时候人很多,如果他意图不轨,她只要一声呼救,那些滑板爱好者就会冲过来救她,谅他也不敢做什么。于是她毅然赴约,但是她在滑梯旁一直等到晚上快六点半也没见到他的影子。

“可是你刚才明显很喜欢那首歌啊。”他说。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孩子气,几乎是哀求的口吻,“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所以才带来给你听。”

他笑了。他的眼睛蓝得惊人。“明天就给你带来。”他说。

“我又不知道唱歌的是个杀人犯!”

“千万别,”她说,“什么也不用给我带。”

“对不起,”他说,“你说得对。我不应该把查理的事情告诉你。我不是故意吓你的,我发誓。”

他的衬衣比她上次见到时更脏了,头发在脑后用一根脏兮兮的棕色鞋带松松垮垮地绑成一个马尾。她心里纳闷他绑头发的鞋带是从哪儿来的,毕竟他不穿鞋。也许他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她上下打量着他,感觉颇为困惑。他的手臂十分强壮,晒得黝黑,上面还有卷曲的黑色粗长汗毛,但他的睫毛则是另外一种颜色——红金色,跟艾克索的一样。

“那我给你带来。”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磁带借给你听。”他边说边起身准备离开,“你可以把带子里的歌儿都听一遍。我个人觉得《瞧你的把戏,姑娘》是最棒的,但我也喜欢《不再存在》和《病态城市》。也许你也会喜欢——也可能不会。没关系。所有的歌都特别好听,真的。”他打开Walkman,取出磁带放回磁带盒,然后伸手递了过来,但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地面,似乎尴尬得不敢面对她。

“我们家也没有。”

她接过磁带放进书包里。“谢谢。”她说。

“我知道你没带着录音机,”他说,“可是你们家里应该有吧?”

“你会听的吧?”

“这个我听不了,”她说,“我没有录音机。”

“当然。”

他点点头,仿佛对她倔强的回答感到很受用。他摊开手掌向她展示一盘磁带。透过磁带的塑料盒子,她可以看见上面用粗线条的黑色墨水手写的歌单。

“太好了!或许你可以从哪儿找到一个能播放磁带的录音机。这台我要是能给你肯定就给你用了,不过我实在没法借给你。抱歉。”

“我不想要。”

“没关系,我自己想办法吧。”

“这是给你的礼物。”他说。

她以为他要走了,谁知他俯身用双手捧起她的脸蛋。他的手又大又温暖,显得她的脸小得像洋娃娃一样。她以为他要亲她,但他只是用大拇指拂过她的嘴唇。她轻轻张开嘴,任由他的拇指滑进嘴里。她感到他粗糙的指纹按压着她的舌头,尝到了他指甲缝里污垢的怪味。他说:“当然,你得把它还给我。我的意思是磁带。你会还给我的吧?你保证?”

那个星期后她就再也没见过他。周末,她到损友康特尼家玩时人生第一次喝了酒。伏特加兑橙汁。火辣辣的,她只喝了三口,四肢就沉得不得了。转过来那周的周三,他又出现了,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

她的嘴里含着他的手指,回答模糊不清。

“这个礼物你肯定想要。”他说。

“什么时候?”他问道,“今晚?”

“我不想要什么礼物。”

她摇摇头。他把拇指从她嘴里抽出来,她看到指尖上闪闪发光地沾满了她的口水。“不行,”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今天晚上不行。”

“行,那你走吧。”他冲她挥了挥手,“不好意思,惹你生气了。我会补偿你的,我发誓。下次见面,我会给你带来一份礼物。”

“为什么不行?”

“我没有。我得走了。”

“我朋友——我朋友要办睡衣聚会。我得去。”

“你肯定生气了。一看你就是生气了。”

他大笑起来,仿佛这是他听过最好笑的事情。“我才不管你什么朋友呢,”他说,“听完磁带就来这儿见我,告诉我你最喜欢哪一首。”

“我没生气。”

“我跟你说了,我来不了。”

“别生气啊。”他说。

“哦,姑娘,”他边说边搅弄她的头发,“你肯定能来。我们定在十点怎么样?或者午夜时分如何?”

她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我不可能半夜三更到这儿来。我才十二岁!你疯了吧?”

“哦,姑娘。”他说“姑娘”这个词的时候故意拉长了声音。“天啊,姑娘,我真替你可惜。”

“那就午夜吧,”他轻抚着她的下巴,“一会儿见。”

她摇了摇头。

她当然不会半夜三更地跑去公园见一个脏兮兮的陌生人。那样做太傻,甚至有那样的念头都很傻。她不由自主地觉得他就是查理,虽然她知道他不叫查理。她回想起他的拇指——皮包骨头,脏兮兮的。她当时就应该把那恶心的手指咬掉,让他尖叫着把手从她嘴里抽出来,让他的断肢血流如注、血溅当场。

“这么说,你没听过?那首歌的原唱你竟然没听过?”

她当然不会半夜三更跑去公园见那个讨厌的变态查理,但是当她乐队的朋友们打电话让她带着那张《辣身舞》[11]的光盘去参加睡衣派对时,她回答说自己突然胃疼,去不了了。

“封面内页里没说这个。”她承认道。

一想到要整晚听着乐队的朋友们傻笑然后陪她们抱着各自的泰迪熊玩聚会游戏,她就想踢人。再说她的胃确实有点疼。但挂了电话,她又觉得或许自己应该去睡衣派对,因为看着爸妈和弟弟围坐在餐桌旁吃意大利千层面更让人恼火。

他边说边看着她。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则步步紧逼。“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

“妈妈,爸爸,”她说,“你们听说过查尔斯·曼森吗?”

一曲结束,他把耳机交还给她,敲了敲她的随身听,说:“我还是喜欢原唱。”

妈妈和爸爸都听说过查尔斯·曼森,但他们不想在餐桌旁讨论他的事情。杰西卡想了想要不要打电话找康特尼和香农聊聊天,但转念一想,她俩肯定想溜出家门到外面抽烟,而她现在唯独不想出门——大半夜的,查理没准儿能找到她。或许她还是应该乖乖地待在家里。家对她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查理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即便他曾经跟踪她回过家——她几乎可以确定他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全家搬进来时爸妈装的顶级安防系统也不是装样子的,再说还有他们家的狗狗博斯克——这只德牧混血的狗从小就不喜欢陌生人。她很安全。她很好。她根本不可能半夜三更跑到公园里去找查理。这样很好。

她按下了播放键。他闭上眼睛,双手捂着耳机,身体开始左右摇摆。他舔舔嘴唇,嘴巴一张一合,模糊地跟唱着,手指扬起在空中轻轻地舞动,仿佛在按着吉他颈部的琴弦。他陶醉的样子在旁人看起来有点尴尬,她看了没多会儿就看不下去了,只能把目光往下放,盯着他的脚。她这才发现,他是光着脚的,脚趾之间的缝隙中塞满了泥土,指甲又黄又长。

吃过晚餐,妈妈开始放电影。十点一过,杰西卡开始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查理时的场景,想起当时她还以为他也是个滑板手,想起他当时问她的关于枪花乐队的那一大串问题,想起他是多么喜欢她听的音乐。她想到他用手捧着她的耳机戴在头上并随着她播放的音乐摆动身体,想到他第一次触摸她脸颊时的感觉,想到他那双碧蓝的眼睛。她想到那盘仍然深埋在她书包里的磁带,想着如果他找她来要的话该怎么办。她心想,如果她跑去公园把磁带还给他,告诉他自己最喜欢的歌是哪首,然后随便他带自己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事情又会有怎样的发展呢?

“准备好了吗?”她问,“开始了。”

电影还没结束,妈妈、爸爸和弟弟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这样的场景在杰西卡家的电影之夜司空见惯,每次杰西卡看到这个场面简直肺都要气炸了。但是今晚,她只觉得想哭。她看着妈妈那受惊的飞禽一般蓬松得离谱的发型,看着爸爸那伴随着呼噜轻轻扇动的八字胡,看着弟弟一身忍者神龟的睡衣。如果他们得知,有一个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的陌生男性主动接近她,把他肮脏的拇指放进她嘴里,还向她大肆宣扬曼森谋杀案那不可比拟的伟大意义,他们又会怎么想?妈妈和爸爸一定会非常伤心。他们肯定害怕得要命。这让她的心中生起了勇气。当电影终于结束,她并没有叫醒他们让他们上床睡觉,而是回到自己的房间,取出自己的枕头和毯子,拿到了客厅的沙发上。她就这样守护着妈妈、爸爸、弟弟以及自己,直到午夜平安过去。当十二点的钟声停止,她抓起毯子裹在身上,振振有词地结束了自己的“夜班”。去你的吧,查理,滚开,滚开,滚开。

她等着他问她能不能让他听听,或者问她什么是隐藏曲目,但是他什么都没说。他只是一言不发地坐在那儿,让她觉得自己很蠢。她干脆戴上耳机,调到专辑最后一首歌,按住快进直到最后一首歌结束后耳机里再次传出了声音。她把耳机递给他,他点了点头。就在递耳机的过程中,二人指尖轻碰。她仿佛触电一样赶紧把手抽了回来,而他则好像有点难过地朝她微微一笑。他张开耳机戴在头上,耳垫直接埋进了他的乱发中。

第二天晚上,杰西卡陪家人一起看新闻的时候从头条消息中得知,一个跟她同岁、同颜色头发、一样长着雀斑的女孩儿在参加睡衣聚会时被一名持刀男子从卧室劫走,而通缉海报中那个男人的脸眼熟得令她毛骨悚然。

“真的。”

杰西卡开始歇斯底里地抽泣,边哭边说着什么艾克索·罗斯和查尔斯·曼森。她的父母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从她的哭诉中梳理出事情的细节,而当他们终于明白她说的是关于“一个男人”、“公园”还有“睡衣聚会”时,立即报了警。又过了两个小时,电话才被接通。因为波莉被绑架的案子快速成了索诺马县最为臭名昭著的恶性犯罪,来自各路看客、记者、灵媒的电话把警察局的热线打爆了。

他挑了挑眉头。“哦?真的?”

四十八小时后,两位女警来到杰西卡家给她做笔录。在笔录过程中两位警官得知,杰西卡并不知道那个流浪汉的真名,他把一盘他用脏手摸过的磁带装在一个塑料盒子里交给了她,那盘磁带现在还在她的书包里放着。二位警官从警车上取回了白色橡胶手套、镊子和证物袋,从杰西卡那儿拿走了磁带,对她再三致谢,然后告诉她的父母警方很快会再联系他们。

她耸耸肩。他似乎在等待她进一步的回答,但她没有什么要说的了。她张了张嘴,好像要说“你这个岁数跟我聊天是不是不太合适?”或者“你不知道来这里的都是小孩儿吗?”之类的话,但最后脱口而出的却是:“这张专辑里有一首隐藏曲目。”

几个月时间转眼过去。在这几个月里,超过四千人呼喊着波莉的名字,找遍了索诺马县的每一寸土地,加州的每面墙、每棵树、每根电线杆都被贴上了波莉黑白的学校证件照片。有一阵,波莉的遭遇似乎成了这个国家里所有人唯一的话题,这让杰西卡确信警察很快就会找上门来,正式确认她有罪,并向全世界揭露她这个最先遇到绑匪之人“引狼入室”的罪行。但是当警方最终在一〇一号公路边的一个浅坟中找到了波莉的尸体时,他们发现绑架杀害波莉的是一个上年纪的男子,而通缉海报上他那张看起来无比眼熟的面孔不过是杰西卡的想象,要不就是光线不对。

“你不喜欢?”

那之后大约一年,杰西卡家收到了一个来自佩塔卢马警局的牛皮纸信封。杰西卡确信里面装的是查理给她的磁带,但是还没等她拆开看,她的父母就一把将信封从她手中夺了过来。无论是那盘磁带还是那个信封,之后她再也没见过。

“还不错,”她说,“主要是翻唱的别人的歌。”

十四岁的时候,杰西卡终于明白自己想错了,查理并不是因为害她不成才去绑了波莉,这两件事不过是时间上存在巧合。尽管如此,她在长大成人之前一直坚信,波莉的遭遇与她的经历之间一定存在某种联系——即便没有事实上的因果,也一定存在冥冥中的联系。

接着他问道:“这张专辑好听吗?”

离家上大学之后,杰西卡开始认为,她童年时之所以固执地将自己的经历与波莉联系在一起,不过是因为幼稚期的自我沉溺让她习惯于将自己视为宇宙运转的中心。在当时的杰西卡眼中,那个绑架杀害波莉的男人是一颗超新星、一股无比强大的破坏性力量,而查理只是一颗不起眼的白矮星。站在她当时的位置,眼前的白矮星和千里之外的超新星似乎同样耀眼——但那只是幻觉,仅此而已。

男人皱了皱眉,似乎在思考。“确实。”他说。

最终,杰西卡告诉自己,她的运气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毕竟,查理给她造成的伤害只有喉咙处的抓伤——况且伤痕可能只存在于她的想象。与波莉的遭遇相比,与这个宇宙中发生过的无穷无尽的坏事相比——她与邪恶的短暂交集,不过是一个渺小的光点,在由无数星辰组成的炫目的宇宙中几乎察觉不到。尽管如此,在她结婚多年之后,当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搬离了加州,她仍然难以在午夜之前入睡。当她的双胞胎女儿们在隔壁房间安睡之时,她总会站在窗前,出神地望着窗外闪动着点点灯光的无垠暗夜,想着查理此时是否仍在公园里,等着她前去。

“他声线不错。”她说。

注释:

他说这话的样子让她觉得,或许他真的懂——不是懂她对枪花乐队的喜爱,而是懂她对艾克索[9]的感情:他撕扯紧身T恤的样子,他那丝般顺滑的金红色头发。

[1]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1934—2017),美国邪教头目,组织了位于加州的“曼森家族”(Manson Family)邪教组织。一九六九年七八月间,“曼森家族”成员在加州四个不同地点残忍杀害九人——其中包括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的妻子沙朗·塔特及其八个月大的胎儿。

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不过神色有些暗淡,笑起来时眯成了一条缝。“这就对了,”他说,“我就知道。”

[2]希勒尔·斯洛瓦克(Hillel Slovak,1962—1988),以色列裔美国音乐家,红辣椒乐队创始人之一。

这句话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你喜欢他们吗?——毕竟枪花是个乐队,不是一个人。尽管如此,她还是点了点头。

[3]科特·柯本(KurtCobain,1967—1994),美国歌手,摇滚乐队“涅槃”(Nirvana)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词曲创作人。

“哦,真棒。你喜欢他吗?”

[4]波莉·汉娜·克拉斯(Polly Hannah Klaas,1981—1993),美国绑架杀人案受害人。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波莉在母亲家与另外两位朋友进行睡衣聚会时被理查德·艾伦·戴维斯用尖刀威逼劫持,之后被戴维斯绞杀。该案引起美国社会强烈反响。

她大吃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只能打开CD机的盖子,给他看里面专辑的封面。

[5]红辣椒乐队一九九一年推出的专辑。

三天后,就在她听新专辑[8]的时候,那个男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盘腿坐在螺旋滑梯旁边的沙地上。“嘿,姑娘,”他说。“听什么呢?”

[6]Use Your Illusion I,枪花乐队(Guns N’ Roses)一九九一年推出的专辑。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正在拆封一张枪花乐队的新专辑。她用指甲划开包装纸,刚要用牙咬开塑料膜,无意中看到运动场另外一边的他正盯着她看。她以为他也是玩滑板的。他个头跟那些滑板爱好者差不多,而且同样是瘦长的身材,只是他的头发更长,已经到了披肩的程度。等他避开午后的阳光走进了阴凉,她才意识到他至少已经二十多岁了——尽管年轻,但已经是成年人了。他发现她在看他,挤了挤眼睛,用拇指和食指比画成手枪的样子,开了一枪。

[7]Nevermind,涅槃乐队一九九一年推出的专辑。

公园里的滑板手年纪都比她大,大概十三四岁的样子。他们彼此大声喊叫着,踩着滑板从水泥栏杆上滑下来,发出一阵阵刺耳的摩擦声。有时他们会掀起上衣擦脸上的汗,露出小麦色的平坦腹肌。偶尔会有人把滑板卡在栏杆上,整个人向前飞出,摔个狗啃泥,在人行道上留下一片鲜红。从没有人跟杰西卡说过一句话。她就坐在那里,听着歌儿,假装看书,盯着他们看上一个小时,然后回家。

[8]此处“新专辑”应指枪花乐队一九九三年推出的《The Spaghetti Incident?》,专辑收录了枪花乐队翻唱The Stooges、New York Dolls 等朋克先锋的歌曲,并包含一首没有收入歌单的隐藏曲目——乐队主唱艾克索·罗斯翻唱的查尔斯·曼森的《瞧你的把戏,姑娘》(Look at Your Game, Girl)。

杰西卡家住在洛米塔高地一座亮黄色的维多利亚式风格的小楼里。每天她都在曲棍球训练结束后回到家,把书包里的作业本倒在床上,然后重新装上她的随身听、黑色CD夹、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一个苹果和三片奶酪。准备完毕后,她就一路跑到三个街区之外的公园,那儿常年有一帮滑板爱好者活动。到了公园,她在螺旋滑梯边坐下,拿出自己想听的音乐、想看的书。她有十七张CD,但一般只听其中三张:《Blood Sugar Sex Magik》[5]、《运用你的幻想I》[6]以及《别介意》[7]。她喜欢的书大多是从科幻、奇幻类书架上找到的书脊破损的平装本,讲的都是些男孩子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9]艾克索·罗斯(Axl Rose,1962— ),枪花乐队创始成员、主唱,摇滚歌手、歌曲创作人、唱片制作人。

杰西卡一家原来住在圣何塞,在那里,六年级的杰西卡是班上最受欢迎的女生。但跟着家人搬到了圣罗莎之后,杰西卡不得不在几类朋友之间小心周旋:招人喜欢的朋友对她爱答不理,乐队的朋友对她不错却都很无聊;还有一种她心里默默认定的“损友”,最有魅力但人品最差,开的玩笑像钉子,句句伤人。她跟这帮损友在一起总是待不长,疯一阵就感觉筋疲力尽、无名火直冒,必须找乐队的朋友帮她治愈。

[10]此处指曼森家族成员杀害罗曼·波兰斯基的夫人沙朗·塔特等人一事,案发别墅就在本尼迪克特峡谷附近。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杰西卡十二岁。二十四年前,曼森杀人案[1]震动天下;五年前,希勒尔·斯洛瓦克[2]死于海洛因服用过量;七个月之后,科特·柯本[3]将开枪自杀;三周后,加州佩塔卢马的一名男子将持刀闯入一场小孩子的过夜聚会,并当场绑走女孩波莉·克拉斯[4]

[11]《辣身舞》(Dirty Dancing)是一九八七年上映的美国电影,由詹妮弗·格雷和帕特里克·斯威兹主演,讲述了十七岁少女弗朗西丝与舞蹈教练约翰尼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