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警察站在一旁,确保这些人不会想出什么歪点子,诸如留在提康德罗加港之类。他们得被赶走,赶到其他地方去。但是,也不许他们偷偷跳上火车站里的棚车,因为铁路公司是绝对不能容忍这种事发生的。游民和警方之间发生了扭打和拳脚相加。埃尔伍德·默里在报上写道:警察在这里滥用警棍。
起先,埃尔伍德并没发现什么可注意的。劳拉只是在周日早晨沿主街步行走去教堂,给主日学校的五岁大的孩子们上课。在一周内的另外三个早晨,她去火车站旁基督教联合会办的施食所帮忙。该所的任务是给爬火车的那些又饿又脏的男人和孩子分发白菜汤:这是一项善举,但镇上的人并非个个都赞成。有人认为他们是扰乱治安的阴谋分子。还有人觉得不该给他们提供免费餐饮,因为他们得自食其力。有人朝他们大叫:“去找工作!”(辱骂决不是单方面的。不过,这些游民用的是更温和的形式。这些人自然憎恨劳拉和所有像她这样的宗教慈善家。他们自然也有发泄自己情感的渠道:一个笑话、一次嘲笑、一次推挤,或是阴沉的一瞥。毕竟,没有比被迫感恩更难的事了。)
于是,这些人会沿着铁路线走到很远的地方再跳火车,但这样做更难,因为那时火车已经加速了。确实发生了几起事故,还有一个人死亡——一个不到十六岁的男孩命丧车轮,整个人被碾成了两段。(这起事故之后,劳拉把自己锁于房内两天不吃不喝,因为她曾经给这个男孩发过一碗汤。)埃尔伍德写了篇社论,说道:此次的不幸事故令人遗憾,但这既非铁路方面的过错,当然也不应归咎于这个城镇。如果有人鲁莽地去冒险,那他能指望有什么好结果呢?
这下可激起了埃尔伍德的好奇心。他开始密切注意劳拉,比平时更加“多管闲事”。我不能称此为“监视”活动——他并没有埋伏在暗处。他只是对劳拉多加注意。(然而,他还没有发现劳拉偷他的底片。他从未想过劳拉找他学摄影可能是别有用心。劳拉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坦诚,额头又圆又光,几乎没有人怀疑她表里不一。)
劳拉向瑞妮讨些骨头去教会的施食所做汤。瑞妮说,她并不会种骨头,骨头也不会从树上长出来。为我们全家的吃喝,她厨房里也需要骨头。她说,省一文等于挣一文。劳拉难道不明白,在这个困难的年头,我们的父亲需要他赚到的每一分钱?但时间长了,她也经不住劳拉的软缠硬磨,总会给她一块、两块或三块骨头。劳拉不想碰这些骨头,甚至连看都不看,因为她会觉得恶心。于是,瑞妮会帮她包好,叹口气说:“喏,拿去。这些流浪汉迟早会把我们家吃空的。我还在里面放了一个洋葱。”她认为劳拉不该去施食所帮忙——对她这样的年轻姑娘来说,这种活太粗了。
当她达到目的以后,就不再去埃尔伍德的办公室了。她没向埃尔伍德说明原因,也没有事先知会一声。我觉得她这样做够笨的;确实也是这样,因为埃尔伍德感到了轻视。他试图从瑞妮那儿了解劳拉是否病了,但瑞妮只告诉他劳拉对摄影的热情一定是冷下来了。这个小姑娘满脑子的主意;她总是对某一件事着迷,现在肯定是在迷上别的东西了。
“你不该叫他们流浪汉,”劳拉说道,“人人都不理睬他们。他们只是想要工作。他们想要的只是一份活儿。”
劳拉不仅仅偷回来着色颜料。她的工作之一是将照片归档。埃尔伍德喜欢他的办公室和暗室整洁有序。他把底片保存在透明纸信封内,根据拍摄日期整理成册。这样一来,劳拉便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野餐那天的底片。于是,她印了两张黑白照片;这是有一天埃尔伍德外出时,只剩下她一个人时干的。这事她谁也没告诉,甚至也没告诉我——后来我才知道。印完照片后,她把底片塞进包里带回了家。她并不认为这是偷窃,因为开头埃尔伍德未经过我们同意就偷拍了这些照片,她只不过拿回那些根本不属于他的东西而已。
“敢情,”瑞妮怀疑而又生气地说道。她私下会对我说:“劳拉活脱脱是她母亲的翻版。”
“因为你睡着了。”她回答说。
我从来没跟劳拉去过施食所。她没叫我去,反正我也没有那个时间。父亲现在认为,我必须学着管理钮扣厂——这是我的责任。由于我没有兄弟,我在蔡斯父子公司要充当儿子的角色。不过,若去掌管工厂,我得弄脏我洁白的手。
“我猜,那一定是瑞妮的果酱。是从冷藏室拿来的吧——你事先问过她吗?要知道,她可是点过数的。”我拿起我们俩的那张合影。“为什么我是蓝色的?”
我知道我没有管理生产的能力,但我没敢反对。每天早上,我跟着父亲去厂里,看看现实的世界是怎么回事(父亲如是说)。如果我是个男孩,他早就让我到流水线上去干活了。这好比打仗:如果将军自己做不到,那就不能指望他的士兵做到。实际上,他让我盘点存货、结算账目——进多少原材料,出多少成品。
“我又没用多少,”她说道,“再说,我送给埃尔伍德一罐果酱。这是公平交易。”
我干得很糟糕,多多少少是故意的。我感到厌烦,却被逼无奈。每天早上,当我穿着修女般的衣裙到达工厂,像条狗一样跟在父亲屁股后面,我就会经过流水线上工人们的面前。我感到女人们在嘲笑我,而男人们则盯着我看。我知道他们在我背后拿我取笑——女人无非是笑我的仪态,而男人们则是笑我的身体。这是他们实行报复的一种方式。我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责怪他们——身处他们的地位,我也会这么干的——但我还是觉得受到了侮辱。
“你敢!父亲可不相信什么光辉形象之类。你最好把这些颜料还回去,免得别人说你偷窃。”
拉—的—达。她把自己看成是示巴女王。
“我想把他们涂成金色,表现他们的光辉形象,”她说,“可惜没有金色的颜料。我说的是伯伯、叔叔们,不是祖母。我要把她涂成铁灰色。”
操她一顿就杀掉了她的威风。
“那好,但你千万别动祖母阿黛莉娅的照片,”我说道,“也别碰已去世的伯伯、叔叔们!否则父亲会扒了你的皮!”
父亲一点都没注意这些。或者说,他根本不想注意。
“没人会看那些照片,”她说,“他们根本不在乎。”
一天下午,埃尔伍德·默里挺胸凸肚地来到瑞妮厨房的后门,说他带来了不愉快的消息。他看上去一副了不起的样子。当时我正在帮瑞妮封罐头;时值九月底,我们忙着采回最后一批西红柿。瑞妮一贯节俭,而在那个年月,浪费是一种罪过。她一定意识到,我们的家境正变得越来越拮据——她的工作朝不保夕。
“你闯了大祸!家里人会知道是谁干的。”
埃尔伍德·默里说,为了我们自己好,我们必须知道一些事。瑞妮看看他那种自以为是的样子,估摸事情的严重性,斟酌事情是否已严重到要请他进来。最后还是让他进来了,还给他倒了杯茶。她让他等一下,等她把最后一批罐头从沸水中钳出来,封好盖子,这才坐下来听他讲。
劳拉不为所动。“这是他们灵魂的颜色,”她说道,“灵魂本来就应该是这种颜色。”
事情是这样的。埃尔伍德说,有人看见劳拉·蔡斯小姐在镇上和一个小伙子在一起,而且他就是在钮扣厂野餐会上同她合影的那个人。他们先是一起在施食所,后来一起坐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过好几张椅子,而且还抽烟。或者说是那个小伙子抽烟;至于劳拉,他噘起嘴说,他不敢肯定。他们俩在市政厅旁的阵亡将士纪念碑附近,倚在喜庆桥的栏杆上,俯瞰桥下的激流——这可是情人幽会之处。他们也许已经到过“露营地”;这几乎是暧昧行为的一种标志,或是前奏。不过,他不能肯定此事,因为他并没有亲眼所见。
“他们看上去怪怪的,”我说,“看上去病恹恹的。有谁的脸会是绿的!也没有紫的。”
不管怎样,他认为我们得知道。那个人是成年男子,而劳拉小姐不是才十四岁吗?那个男子如此占她便宜,真不要脸。他说着靠回椅背,遗憾地摇着头,得意得像个土拨鼠,眼中闪着幸灾乐祸的光芒。
“我只是练习一下而已,”劳拉答道,“反正照片上的人需要修饰一下。他们现在看起来好多了。”
瑞妮气炸了。她不喜欢在飞短流长方面被人占先。“真是谢谢你告诉我们,”她用牵强的礼貌口气说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她维护劳拉的名誉的策略:还未发生什么事,因此无从采取什么措施。
那天晚上,我将她当场抓住。她的梳妆台上摊满了小管子、小刷子之类,还有以前我和她穿着天鹅绒裙子及“玛丽·简”牌皮鞋的合影。劳拉已经把照片从相框里取了出来,正在把我涂成一种浅蓝色。“劳拉,”我说,“你究竟在干什么?你为什么要给书房里的那些照片上色?父亲知道会勃然大怒的。”
埃尔伍德·默里走后,瑞妮对我说:“我早就对你说过,他是个无耻的东西。”她当然是指亚历克斯,而非埃尔伍德·默里。
劳拉自然对此发生了兴趣,但她又和往常一样沉迷进去。她悄悄拿了埃尔伍德的一些着色材料,还带了回家。我是偶然发现这事的:那天我正在书房随便翻阅书籍,突然注意到祖父本杰明的一些镶框照片。每张照片祖父都和一位不同的首相合影。现在的照片上,首相约翰·斯帕罗·汤普森爵士的脸呈现一种淡紫色;首相麦肯齐·鲍厄尔爵士的脸显出一种黄绿色;首相查尔斯·塔珀爵士的脸则变成了淡橙色。祖父本杰明的胡须全带上了一层淡红色。
当我们质问劳拉时,她都承认了,但否认她曾和亚历克斯去过“露营地”。没错,他们在公园里的长椅上坐过,虽然坐的时间不长。她不理解瑞妮为什么对此大惊小怪。亚历克斯·托马斯既非“廉价情人”,也非“狂蜂滥蝶”(这些雅号都出自瑞妮)。她说,这辈子从来没抽过一根烟。至于瑞妮所说的“调情”,她认为那简直令人作呕。她究竟做了什么,让别人产生这样低俗的怀疑?她显然不得而知。
劳拉告诉我她和埃尔伍德·默里面对面做些什么;她也告诉了瑞妮。我以为她会遭到反对,迎来一阵咆哮;我以为瑞妮会说她自贬身份,或者说她行为俗不可耐,放弃原则。谁能说得准,一个年轻姑娘和一个男子在无灯的暗室里会干些什么?但瑞妮认为,埃尔伍德并非雇劳拉为其工作,而是在教她,这是性质不同的另一码事。这使他与雇来的帮手处于同等地位。至于劳拉和他同处暗室,没人认为这会有什么危害,因为他是个娘娘腔很重的男人。我猜想,当瑞妮发觉劳拉除了上帝之外居然还对别的东西发生兴趣,她私下一定会感到宽慰。
照我看,劳拉有些呆:别人听不出什么弦外之音,她自己应当听出来。
着色的照片颜色都不清晰,看起来朦朦胧胧的,仿佛隔了一层干酪包布。这样一来,照片上的人物并没有显得更真实,看上去反而是超现实的:他们像是奇异国度的居民,绚丽而又沉默,却谈不上真实性。
按劳拉的说法,在所有这些场合中,她和亚历克斯都在进行严肃的讨论——有关的只有三方。讨论什么?讨论上帝。亚历克斯失去了信仰,而劳拉在帮助他恢复信仰。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因为亚历克斯愤世嫉俗,也许劳拉的意思是“怀疑一切”。他认为,现实属于人们的今世,而不属于来世。
着色照片内容大多是身穿过时的大战时期军装的年轻士兵,也有新郎新娘的结婚照。还有毕业典礼、首次领受圣餐、庄严的全家福、婴孩的受洗、身穿礼服的姑娘、穿着聚会服装的孩子、小狗小猫之类。偶尔还有古怪的宠物,诸如乌龟、鹦鹉。难得也有躺在棺木内夭折的婴儿,脸色蜡黄,裹着绉纱。
他要为今世而奋斗。他声称他没有灵魂,对自己死后可能会怎样毫不在乎。然而,不管感化他有多么困难,劳拉打算坚持下去。
他说,也许他还能教她如何给照片着色——这是时尚。人们会把老的黑白照片带来上色,让它们变得更生动。步骤是这样的:先用刷子把黑的部分漂白,然后对整张照片用红褐色的调色剂进行处理,使其具有一种粉红色的底光,最后才是着色。颜料都是用小试管和小瓶子装的,得用细小的画笔小心翼翼地上色;多出来的部分得一丝不苟地抹去。着色者得具备调色的能力;这样,照片上的双颊才不会是两团红色,皮肤也不会像哔叽布料。着色者还得具有良好的视力和稳健的手法。埃尔伍德说,这是一门艺术——如果他真这样说的话,他以掌握这门艺术而自豪。在他报社橱窗的一角,有一组旋转的着色照片,放在那儿做广告。旁边有他手写的标牌:“美化你的回忆。”
我用手捂住嘴咳嗽,不敢笑出来。我过去听到劳拉对厄斯金先生常常说这些高尚的话语,我想她现在又在这样做:用话蒙人。瑞妮双腿分开,两手叉腰,目瞪口呆,像一只斗败的母鸡。
埃尔伍德·默里对这个来自阿维隆庄园的小姐的光顾感到受宠若惊。他虽然爱捣乱,却也是胆小的势利鬼,于是当即同意劳拉每周三个下午去他的暗室帮忙。她可以在一旁看他冲印婚礼照、孩子们的毕业照等等。尽管报纸有人排版,后间也有几个人专门负责印刷,埃尔伍德几乎全包了周报的其他工作,包括自己冲印照片。
“我不明白,他干嘛还待在我们镇上?”瑞妮说不赢就转移话题。“我以为他只是来探访朋友的。”
劳拉去拜访了埃尔伍德·默里。她并没有指责他,也没有向他转述瑞妮对他的评论。她反而对他说,她想做一个像他那样的摄影师。其实,她根本不会撒这个谎,这仅仅是默里自己推断出来的。她真正说的只是想学习如何冲印照片。事实绝对是如此。
“噢,他有正事要办,”劳拉淡淡地说,“不过,他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我们的国家又不是奴隶制国家。当然,那些挣钱的工资奴隶例外。”我估计,感化工作并不总是单向的:亚历克斯也在影响她的思想。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我们身边就会出现一个小布尔什维克了。
“那个埃尔伍德该挨板子,”她说,“他认为自己聪明绝顶。”她把报纸撕成碎片,塞进炉子,那样父亲就看不到了。他在厂里一定看过;即使是这样,他也未作什么评论。
“他是不是年龄太大了点?”我问道。
埃尔伍德·默里那天下午没有查到我们的行踪;他那样做是为了弄清亚历克斯的真实姓名。当他找到我们家里,碰上了瑞妮。瑞妮说,我们的名字不该同那个家伙的名字一起被传来传去,因此拒绝告诉他。不管怎么说,他印发了照片。埃尔伍德和我们俩同样冒犯了瑞妮。她认为这张照片不庄重,尽管我们的腿并未暴露。她觉得,我们俩在傻傻地暗送秋波,就像两只单相思的天鹅——嘴巴张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我们大大丢了自己的丑。镇上人人都会在背后笑我们:痴情于一个貌似印第安人或犹太人的年轻恶棍——而且,他袖子卷起的样子看上去还像个共产党。
劳拉狠狠瞪了我一眼——什么年龄太大了?——不让我多嘴。她说:“灵魂是没有年龄的。”
还有一张亚历克斯·托马斯和我们俩的合影——我和劳拉分别站在他的左右两旁,如同两个书挡。我们俩都在望着他微笑;他也在微笑,但他把手伸出来挡住脸,就像那些黑社会歹徒被捕时躲避记者的闪光灯一样。然而,他只挡住了半个脸。照片的文字说明是:“艾丽丝·蔡斯小姐和劳拉·蔡斯小姐招待外来客人”。
“可人们都在议论。”瑞妮说道。这向来是她的杀手锏。
钮扣厂举行过野餐会之后,《信使与旗帜报》登载了通常的报道:哪个婴儿赢得了“最美婴儿比赛”的冠军,谁家的狗获得了“最佳狗狗”称号。对此,父亲说了一番话,简述如下:埃尔伍德·默里给一切都抹上了乐观主义的光泽,所以听起来一切如常。报纸上还有一些照片:那只获奖的狗——一个深色的剪影;那个得奖的婴儿,胖乎乎的像个软垫,头上还戴着荷叶边的软帽;踢踏舞演员高举着一支巨大的纸板做成的三叶草;父亲站在讲台上。他这张照片拍得并不好:嘴巴半张着,仿佛在打哈欠。
“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劳拉说。她的语气中带有一种高傲的恼怒:别人的议论总是成为她背上的十字架。
劳拉能感动人们。我却不能。
瑞妮和我不知如何是好。怎么办呢?我们可以告诉父亲;他也许会禁止劳拉再去见亚历克斯。但她决不会服从,因为有一个灵魂需要拯救。我们断定,告诉父亲只会把事情闹大。再说,到底真正发生过什么事?我们也说不上来。(在这件事上,我和瑞妮都是知情者;我们俩商量过。)
然而,当我看得再仔细一些,才发现那姑娘我并不认识。毫无疑问,她是个忧伤过度的研究生。起先,我以为她只不过是在祈祷,但她其实是在摆花:一支康乃馨,花茎用锡纸包着。当她站起身来时,我看见她哭了。
过了些日子,我渐渐感到劳拉在哄骗我;不过,具体细节我也弄不清楚。我并不认为她对我们撒谎,但也没说出全部实情。有一次,我看见她和亚历克斯一起走过阵亡将士纪念碑,两人谈得十分投机。另外一次是在喜庆桥上;还有一次,他们在贝蒂小吃店外面闲逛,对人们投来的目光视而不见,也包括我的。这纯粹是对众人的藐视。
我绕着纪念碑走了一圈,发现一个年轻女子跪在墓前——劳拉的墓前。她低着头,一身黑色装束:黑牛仔裤、黑T恤衫、黑夹克,背着一个黑色小背包——现今的女孩子都背这样的包,而不再用手袋了。她有一头长长的黑发,和萨布里娜的一样。我的心突然一动:萨布里娜回来了——从印度或是别的什么地方。她不声不响地飘然而至。她已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她打算给我一个惊喜,可现在我的到来把它给搅了。
“你得向她讲明道理。”瑞妮对我说道。但我同劳拉讲不明白。而且,我渐渐无法同她谈话了;即使谈了,她会听吗?对她说话犹如对一块木头说话。我的话对她就像耳旁风,左耳进,右耳出。
古埃及人说,念死者的名字是为了让他们重生。不过,人们并不总是希望死者复活。
当我不去钮扣厂的时候,便开始独自游逛,因为父亲也觉得我天天去工厂徒劳无益。我沿着河岸行走,假装有个目的地似的;或者站在喜庆桥上好像在等人,同时盯着桥下的黑沉沉的流水,想起那些跳河的女人的故事。她们殉情而死,因为那是爱情的驱使。一旦你沉醉于爱情,你便会被无情地卷走。书上就是这么说的。
早晨天气晴好。我从前花园采了一小束粉红的金鱼草去墓地,放在家人的墓前,献给雪白大理石基座上的两位冥想的天使。我想,这会令两位天使耳目一新。有一次,我举行了小小的仪式:念墓碑上死者的名字。我以为我是在默默地进行,但偶然却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就像一个教士在喃喃地做每日祈祷。
我还会沿着主街溜达,认真观看商店橱窗里的商品:鞋袜、帽子、手套以及螺丝刀和扳手之类。我会仔细端详珑玉电影院外玻璃橱窗里的电影海报,把自己跟明星们比较一下,想象自己把头发梳下来遮住一只眼睛、再穿上合适的衣服会是什么样子。我不可以进去;我结婚前从来没有进过电影院,因为瑞妮说,珑玉电影院是个低级场所,年轻姑娘无论如何是不该独自进去的。下流男人去那儿寻找猎物,他们会挨在你身旁坐下,把黏虫般的手向你伸来,在你不知不觉之中摸遍你的全身。
这是菊花的季节。这种花用于葬礼;这是指白色的菊花。死者对这些花一定感到很厌倦。
瑞妮嘴里说出来的姑娘或女人都是迟钝的,身上却有许多可让人攫抓之处,就像个攀缘构架。她会被神奇地剥夺了尖叫或动弹的能力。她会束手无策,不知所措——因为震惊、愤怒或羞耻。她会孤立无援。
大雁南飞,发出阵阵悲鸣;河岸上的漆树开满花朵,如同一支支暗红的蜡烛。已经到了十月的第一个星期。在这个季节,人们把充满樟脑丸气味的羊毛衫从箱子里翻出来。夜雾弥漫,晨露浓浓,门前的台阶滑溜溜的,迟缓的鼻涕虫爬了出来。金鱼草很快就青春不再,而别的季节看不到的带褶边的红紫相间的甘蓝花却开得如火如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