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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行宫

“一位阿比西尼亚少女。”我回答说。我还没想好弹什么乐器来代替扬琴。也许是扎丝带的五弦琴吧。我突然想起来,我知道的唯一的一把五弦琴还在阿维隆庄园的阁楼上,是我已故的叔叔们留下来的遗物。我到了舞会上不想用什么扬琴。

“忽必烈行宫”舞会定于元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举行。那天早上,我的化装服送来了,放在一个盒子里,还包了好几层棉纸。其实,聪明的做法应该是去马拉巴服装店租一套化装服;为参加舞会而专门做一套太费事了。现在已经快六点了,我正在试穿。劳拉就在我的房间里;她常常在我的房间里做作业,或者假装在做作业。“你准备化装成什么人?”她问道。

我并不指望劳拉会夸我漂亮,甚至可爱的。她从来不会这样说;她的小脑瓜里根本就没有漂亮和可爱的概念。这次,她对我说道:“你看上去不太像阿比西尼亚人。阿比西尼亚人不该是金发。”

下雪了。开头只是飘着一些小雪花,后来变成了坚硬的雪籽,打在皮肤上像针刺一般生疼。下午,太阳出来了,天空从淡血色变成了乳白色。烟囱里和烧煤的火炉里冒出了缕缕浓烟。运面包的马车在路边卸下了一堆堆热气腾腾的黑面包;不一会儿,这些小圆面包就冻得硬邦邦的。孩子们就用这些小面包砸来砸去玩耍。午夜的钟声一遍又一遍地敲响。每天午夜,深蓝色的天空中都布满了冰冷的星星,还有一轮惨白的月亮。我从卧室的窗户向外望去,目光穿过栗子树的枝叶,落在了人行道上。然后,我打开了房间的灯。

“我又不能改变我头发的颜色,”我说,“要怪只能怪威妮弗蕾德。她本该为我选北欧海盗之类的。”

如果我错了,那就纠正我。

“为什么他们都怕他?”劳拉问道。

圣河是有生命的。它流向无生命的海洋,因为那是一切生命的最终归宿。魔鬼情人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情人。充满阳光的欢乐行宫有冰洞,那是因为它原来就有——不久,它就变得十分寒冷,然后融化,然后你在哪里呢?全淹在水里了。阿博拉山是阿比西尼亚少女的家,她歌唱它是因为她不能够回家。祖先的声音预言战争,那是因为他们的声音从不停止,他们不喜欢出错,而战争早晚是要发生的。

“怕谁?”我说。(我从这首诗里没感觉到恐惧,只感觉到欢乐。欢乐行宫。欢乐行宫就在我真正住的地方——那里的我才是真实的我,一个不为周围人知晓的真我。四周筑起了高墙和塔楼,这样别人就无法进入我的领地了。)

这些问题当初我一个也答不上来。现在我都有答案了。答案不是来自于诗人塞缪尔·泰勒·柯尔律治——当时他沉湎于毒品,不见得能给我们答案。不过,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听着。”她说道。她闭上眼睛,开始背诵这首诗:

她想知道:什么是魔鬼情人?为什么海上没有太阳?为什么海洋里没有生命?为什么充满阳光的欢乐行宫会有冰洞?阿博拉山是什么地方?为什么阿比西尼亚少女要歌唱它?为什么祖先的声音预言战争?

她的交响曲、她的歌声

纠正一下,她并不是对舞会的节目感兴趣,而是对那首诗感兴趣。我早就从阿维隆庄园、从“暴力小姐”那里知道了这首诗,但劳拉当时还不太在意这首诗。现在她却一遍又一遍地读它。

能否在我的心中复苏,

劳拉年纪太小,还不能参加这个舞会。威妮弗蕾德打算在时机成熟时,为劳拉举行一个正式进入社交圈的仪式;在此之前,她还没有资格。然而,劳拉对舞会的节目很感兴趣。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她总算对什么东西又有了兴趣。她对学校的功课没兴趣;她的分数糟透了。

让天大的喜悦笼罩着我?

威妮弗蕾德用她那沙哑的嗓音朗读了那首诗——我觉得她读得好极了。她读完之后说,“忽必烈行宫”舞会的魅力就在于:有了这个主题,你在选择服装时能够随心所欲,可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也可以充分暴露自己的身体。丰腴的人可以身穿华丽的丝绸,而苗条的人可以打扮成女奴或波斯舞娘。你可以穿戴任何你喜欢的服饰:透明的纱裙、手镯、丁零的脚链——不一而足。当然,男人们喜欢打扮成“帕夏”[2],并且假装他们有后宫。威妮弗蕾德还说,她不知道自己能否说服什么人来扮演太监。

伴着响亮而悠长的音乐,

这样的舞会只有收到请帖的人才能参加。如果你被邀请了,那么你就要出一笔钱。不过,舞会被邀请的人名额十分有限。所以,那些对自己的地位信心不足的人就会产生紧张的期待心理。原以为会收到请帖却没有收到,这种滋味是十分难受的。我猜想,一定有不少人为这种事抹眼泪,不过是偷偷地抹——在那个世界里,你不能让别人看出来你在乎这种事。

我可以在空中筑造欢乐行宫,

威妮弗蕾德命人把整首诗打印出来,发给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她说,目的是要大家理解这首诗的真谛,并且非常欢迎我们提出建议。不过,我们都知道她心里早有了主意。这首诗还要镌印在请帖上——烫金的字母,再配上金蓝相间的阿拉伯文组成的花边。有谁能看懂阿拉伯文呢?没有,但请帖看上去很漂亮。

那充满阳光的行宫!那些寒冷的冰洞!

流入不见阳光的海洋。[1]

所有的人都应该目睹,

穿过无底的深洞

所有的人都应该高喊:“留神!留神!”

阿尔芙,这条圣河

他那闪动的眼睛、他那飘动的头发!

忽必烈汗颁布旨意:

绕他转上三圈,

在雄伟的欢乐行宫

满怀敬畏地闭上眼睛,

威妮弗蕾德为舞会搞了个委员会,但大家都知道,所有的重大事情都是由她一个人决定。她设了一个圈子,别人就纷纷跳进来。是她为一九三六年的舞会选取了“忽必烈行宫”这个主题。那是因为前不久主题为“帖木儿在撒马尔罕”的花花艺术舞会大获成功。舞会选择东方主题是没有错的,而且在学校时肯定人人都读过《忽必烈汗》那首诗。所以,就算是律师、医生、银行家都知道“忽必烈行宫”是怎么回事。他们的妻子当然也不会不知道。

因为他吃的是琼浆玉液,

为救助贫民区儿童而设立的市中心育婴堂可算是威妮弗蕾德的金字招牌,至少慈善舞会是如此。这是一个化装舞会——此类舞会多半化装,因为人们当时都喜欢穿着化装服。他们穿化装服的热情不亚于穿制服。不管是制服还是化装服,都具有同样的功能:你可以将自己伪装起来,装扮成别的人。只要一穿上奇装异服,你就可以变得更加强大有力,也可以变得更加神秘而诱人。这的确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喝的是天堂的牛奶。

威妮弗蕾德发起了为市中心育婴堂募捐而举行的慈善舞会。她把我定为舞会的组织者之一;这样不但可以让我有点事做,而且可以美化理查德的形象。所谓“组织者”不过是个笑话罢了;她认为我连“组织”自己鞋带的本领也没有,那还能给我分配什么样的杂活呢?她决定让我写信封。她的决定是对的,我能够写信封,甚至还写得不错。我写信封不用动脑筋,一边写一边还可以想别的事情。(“感谢上帝,她总算还有一项本事,”我能够听见她在打桥牌时对牌友们说,“噢,我忘了——她有两项本事!”然后是一阵大笑。)

“看,他们都怕他,”她说,“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要留神?”

白天,威妮弗蕾德总是设法让我忙东忙西。她可不想让我闲得发慌,因此而神经不正常。她绞尽脑汁为我炮制一些毫无意义的任务,然后为我重新安排时间和地点,好让我能够去完成它们。这些任务毫无挑战性,因为威妮弗蕾德并不隐瞒她的看法:我是个笨妞儿。对于这一点,我从来不和她争执。

“真的,劳拉,我一点也不知道,”我说道,“这不过是一首诗罢了。你不可能弄懂所有诗歌的意思。也许人们认为他疯了。”

如果这话听起来很残忍,那么事实就是残忍的。不过,这种事情并不罕见。

“那是因为他太快乐了,”劳拉说,“他喝了天堂的牛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你太快乐了,那会吓着别人的。是不是这个道理?”

那个背后的女人当然不是我。威妮弗蕾德和我各自的地位现在都清楚了。威妮弗蕾德一贯都清楚,而我现在也开始清楚了。对于理查德来说,她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则是可有可无的。我该做的就是张开双腿,闭上嘴巴。

“劳拉,别老是刨根问底的,”我说道,“我不可能什么都懂。我可不是教授。”

理查德什么事都和威妮弗蕾德商量,因为她一向同情他、支持他、鼓励他。她在社交上扶持他,培养他对政治的兴趣。他什么时候进军议会?她悄悄对别人说:时机尚未成熟,但是快了。她断定(理查德自己也认为),他将来政治上一定大有作为,而他背后应该有一个女人。每个成功男士的背后不都有一个女人吗?

劳拉穿着校服,坐在地板上。她一边吮着指关节,一边盯着我看,眼里满是失望。我最近老是让她失望。“那天我见到亚历克斯·托马斯了。”她说道。

这件事威妮弗蕾德自然也插上了一手。她一定吩咐过理查德坚持立场,理由是:尽管理查德抚养劳拉,可她这种女孩子还是会毫不留情地咬他一口,除非给她戴上口套。

我急忙转过身,照着镜子调整我的面纱。绿绸缎化装服的效果相当糟糕:我看上去就像好莱坞电影里的荡妇。不过,我能够自我安慰,心想别人看上去同样都傻乎乎的。“亚历克斯·托马斯?真的吗?”我说道。其实,我应该表现出更大的惊讶才对。

接下来的几星期,他们两个人之间维持着一种令人不安的和平局面。我想尽力安排好一切,省得他们俩发生冲突。我只希望大家表面上客客气气就行了。

“怎么,你难道不高兴吗?”

理查德的眼睛在生气的时候往往会凸出来。他的眼睛现在就凸出来了,但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语气平静而又令人信服。劳拉信了他的话,被吓坏了。我试图打断他,因为这些威吓对劳拉来说过于严厉。他根本就不了解劳拉,不知道她会把这些话当真。但他叫我少管闲事。他说,现在就需要采取强硬手段。劳拉已经被宠坏了,是到了该收敛的时候了。

“高兴什么?”

她经常咬手指甲。她吃得很少,人也太瘦。我开始为她十分担心——其实本来我也就该为她担心的。但理查德说,他可是听够了这种可笑的傻话,不想再听关于找工作的事。劳拉还太小,根本就不能独立生活。如果去工作的话,她就会卷入不光彩的事中,因为森林里有许多大灰狼正等着对她这样的傻丫头下手。如果她不喜欢现在的学校,可以去远一点的学校——另一个城市的学校。如果她要再次逃跑的话,他就要把她送到“少女教养所”去,让她和那些少年犯待在一起。如果还不行的话,那只有把她送到一所专科医院去——那种在窗户上装有铁栅栏的私人诊所:如果她想要的就是痛苦和悔恨的话,那无疑是个好地方。劳拉是个未成年人,而他手中又掌握着权力,而且他必定会说到做到。劳拉知道——大家都知道——他可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

“高兴他还活着,”她说,“高兴他们没有抓到他。”

劳拉被打扮了一番之后,身穿苏格兰短裙、扎着彩格领带,被送往圣塞西莉亚学校。她毫不掩饰她对这所学校的厌恶。她说,她没有必要非去那里不可;她说,她已找到过第一份工作,也可以找到第二份工作。劳拉对我说这番话的时候,理查德也在场。她是不会直接和理查德说话的。

“我当然高兴了,”我说道,“不过,别对任何人提这件事。你不想让他们追查到他的行踪吧。”

这倒是个编得很像的瞎话。不过,人们相信这个说法,至少是不得不假装相信。我想牛顿-多布斯将事情的真相悄悄告诉了起码二十个亲密的朋友,叮嘱他们不得外传。如果换了威妮弗蕾德,她也会这么做的,因为小道消息也会像商品一样流通。幸好,事情的真相并没有被报纸披露。

“你不用对我说这些。我又不是小孩子。所以我当时没有向他挥手。”

现在,被威妮弗蕾德称为“劳拉的小恶作剧”的这件事已经被尽可能地掩盖起来。理查德对劳拉说,如果她对任何人,尤其是对她学校的人谈论这件事,他一定会知道,而且会认为这是对他个人的冒犯,也是一种蓄意捣乱。理查德也给了报界一个说法:牛顿-多布斯夫妇是理查德非常尊敬的朋友——牛顿先生是铁路部门的一位官员——这对夫妇可以作证,劳拉这段时间一直都和他们在一起,住在马斯科卡他们的家中。这个假期的安排决定得十分仓促,劳拉以为牛顿-多布斯夫妇给我们打了电话,而牛顿-多布斯夫妇则以为劳拉打了电话,这一切不过是一场误会罢了。他们并不知道人们以为劳拉失踪了,因为他们在度假期间从来不看新闻。

“他看见你了吗?”

与此同时,一切都在继续。

“没有。他匆匆走在大街上。他把大衣的领子竖起来,用围巾裹住了下巴。但我知道那就是他。他还把双手插在衣袋里。”

一九三五年的秋天。炎热渐渐过去,寒气慢慢袭来。霜降在落叶上,然后又降在未落的树叶上。然后,窗户也结了一层霜花。我乐于观察这些细节的变化。我喜欢深深地吸气。我肺里的空间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

提到双手、提到衣袋,一阵剧痛袭过我的全身。“在哪条街上?”

今天的雪下得更大了。只要向窗外看一眼就会让我的手指生疼。我在餐桌上写字,写得慢极了,就像在刻字。我的钢笔很沉,写起字来很费劲,仿佛钉子在水泥板上刻画一样。

“就在我们住的这条街上,”她说,“他在街的另一边,看着这边的房子。我想,他是在找我们。他一定知道我们住在这附近。”

荒唐。这都是人脑细胞的化学反应。我需要采取措施对付这些噩梦。一定有某种药片可以帮我摆脱噩梦。

“劳拉,”我说道,“你还在迷恋着亚历克斯·托马斯吗?如果你还迷恋他的话,你应该尽快忘记他。”

一个人的脑海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景象呢?梦魇找上门来,撕裂我们,死死地抓住我们。据说,如果你饿极了,你就会开始吞食自己的心。或许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没有迷恋他,”她用不屑的口气说,“我从来就没有迷恋过谁。迷恋是个可怕的词。它真让人恶心。”劳拉自从上学之后,就变得不再那么虔诚了,说话也变得激烈了。恶心这样的用词越来越多了。

你或许会说,这不过是个不太可怕的噩梦罢了。你倒做个这样的梦试试。我醒来的时候可是沮丧极了。

“不管你怎么说,你都应该放弃。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我轻柔地对她说道,“那只会让你不幸。”

我身后的主屋一片漆黑,没有人声。所有的人都走了,只剩下我穿着这身滑稽的化装服,孤零零地待在这里。夜深沉,月如钩。月光下,我看见还有一株活着的植物——一种有光泽的灌木,开着一朵白色的小花。劳拉,我脱口而出。从远处的暗影里,传来一个男人的笑声。

劳拉两臂抱膝。“不幸,”她说,“你究竟知不知道什么叫不幸?”

然而,我并不在舞会上。我孤单一人——至少开头似乎是这样——呆在阿维隆庄园废弃的玻璃暖房里。地上的空盆东一个、西一个;还有一些别的盆盆罐罐,里面也只是干硬的泥土和枯死的植物。一尊斯芬克斯石像歪倒在地上,脸上被涂得面目全非——有签名、字母缩写,还有蹩脚的画。暖房的玻璃顶上有一个洞。整个暖房散发出一股猫臊味。

[1]引自英国著名诗人柯尔律治(1772—1834)的名诗《忽必烈汗》。

一开始,我还觉得穿这套衣服相当漂亮,可后来我看见了自己下垂的肚子、青筋暴突的肿大关节、起皱的胳膊,才意识到我早已青春不再。

[2]“帕夏”:旧时奥斯曼帝国的高级官员。

昨天夜里,我梦见自己穿上了“忽必烈行宫”舞会时的服装。我在舞会上是扮演一名阿比西尼亚少女——一位演奏扬琴的淑女。那服装是绿色缎子做的:上身是一件镶着金边的短上衣,领口开得很低,直到腹部;下身是半透明的绿缎子紧身裤。我脖子上的项链、额头上的头箍,都是由许多假金币串成的。一顶小而精致的头巾式女帽上别着一枚新月形的饰针。还有薄薄的面纱。这套服装不知是哪个没有品位的马戏团服装师设计的,还自以为具有东方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