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他们的同胞正在被屠杀吗?他说道,咧嘴一笑。你赞成背叛自己的祖国?你牺牲大众的利益来换取个人的满足?
因此,这些人会收留这两个逃亡者。一旦听了他们俩的悲惨遭遇,他们定会把两个人视若兄弟姐妹。然后,盲刺客和没舌头的姑娘会在一个山洞里安居下来。他们俩迟早会生儿育女,他们的孩子既不瞎也不哑。他们一定会尽享天伦之乐的。
不过,那些人本来就要杀他们——他们俩的同胞。
此外,那些狼也不是真狼。它们不过是学会装狼的牧羊犬而已。实际上,它们很温驯,也很忠诚。
只有极少人会有这种意图——那些上层的人,那些头头们。你连他们手下的人也要谴责吗?你要让这两个人背叛自己的人民吗?你这样做太自私了。
别说不会吗。是我说的。听着——是这样的。盲刺客听到了各种传闻,因此他知道那些女人的真实情况。事实上,她们根本没有死。她们之所以散布这些谣言,是不想让人打扰她们的生活。她们其实是些逃亡的奴隶,有的则是不愿被丈夫或父亲卖掉而逃出来的女人。这些人并不全是女的——也有男的,但都是善良友好的男人。她们都住在山洞里,以放羊为生,也有自己的菜园。为了装鬼,她们轮流潜伏在坟地里,向过往行人又哭又嚎,吓唬他们。
历史就是这样,她说。在《征服墨西哥》这本书中——他叫什么来着?噢,科尔特斯[1]——他的阿兹特克族情妇就是这么干的。在《圣经》中也有类似的故事。妓女喇合在耶利哥城失陷时也干了同样的事。她帮助了约书亚手下的两名探子,于是她和她的家人被免于一死。
不会吗?谁说的?
有点意思,他说道。不过,你违反了游戏规则。你不能异想天开把这些不死的女人变成一群民间传说中的田园式牧民。
不会,她说。事情不会是这样的。
你从来没把这些女人真正融入到故事中去,她说。从来没有。你只讲关于她们的那些传言。传言可以是骗人的。
但是,他们俩会被狼吃掉,他说道。如果不被狼吃掉,他们也会死于有着美妙身材和红宝石般嘴唇的女鬼之手。或者,她被杀掉,而他则被留下来满足她们反常的情欲,而且没完没了,可怜的家伙。
他噗嗤一笑。太对了。下面是我的版本。在快乐之民的营地,一切都照你所说的那样发生了,但我所讲的更好听一些。我们两位年轻的主人公被带到了西山脚下,留在了坟地里。然后,那些野蛮人依照指示开始进入城内。他们掠夺钱财,毁坏城池,屠杀城内居民,无人幸免于难。国王被吊死在树上,女大祭司被挖心掏肺,国王身边的谋士也同其他人一起被处死。无辜的小奴隶、盲刺客团体、神庙里献祭的少女——无一幸免。宇宙中的这个文明整个都消灭了。懂得怎样编织那些奇妙地毯的人没一个活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没错。我考虑过这一点。在交代口令和方案之前,盲刺客说,必须得先把他们俩带到西山脚下,还要准备足够的食物等等。他会说,他们得去那里朝拜——上山获得更多神的指示。到那时候他才会交货——他指的是口令。一旦野蛮人攻城失败了,他们俩早已远走高飞了,而萨基诺人也不会想到去追他们的。
同时,这两个年轻人手挽手,正慢悠悠地在西山中寂寞地穿行。他们深信,好心的种菜人不久就会发现他们,并邀请他们到家做客。然而,正像你说的,传言不一定准。盲刺客相信了错误的传言。那些女鬼真的死了。不仅如此,那些狼也是真狼,女鬼可以随意召唤它们。我们这两位浪漫的主人公转眼就被狼吃掉了。
你头脑子里的鬼点子多得令人吃惊,他说。不过,我想是否要来个平衡?我们这两个年轻人不能再继续扮作神的使者了。这样太危险。迟早他们会露馅,会失败,然后就会被处死。他们得逃走。
你可真是个不可救药的乐天派,她说。
是的,她说道,古希腊人希罗多德的书中写过这个或者类似的诡计。我想,巴比伦也是这样攻陷的。
我并不是不可救药。不过,我喜欢我的故事真实可信。那就是说,故事里得有狼,不管是什么样的狼。
一个漂亮的诡计,他说道。非常狡猾。
为什么那是真实可信的呢?她转过身子躺下来,眼睛盯着天花板。她有点恼火,因为自己的故事被比下去了。
好了,进城一切顺利。进城之后,他们可以痛痛快快地杀人,如果他们想那样做的话。
一切故事都与狼有关。那么,一切都值得重复。除此之外,别的都是浪费感情的废话。
瞧好?他笑道。这可不太像塞克隆星球上的话。
一切故事?
这个我可讲不来。三个人离开众人,走进一个帐篷。盲刺客说,他带来了神的计划。他将告诉他们如何进入萨基诺城,决不会被围攻,也不会伤亡。我是指他们的生命。他们应该派几个人来,他会告诉这几个人进城的口令——他知道口令,记得吗?他们一旦进了城,就得直奔运河,在拱门下漂下一根长绳。他们得把绳子的一端拴在石柱或别的什么东西上,到晚上一队士兵就拉着绳子手换手潜水进入城内,干掉卫兵,把八个城门全打开,接着你就瞧好吧。
那当然,他说道。想想看吧!有狼口脱险的故事;与狼拼斗的故事;捕狼的故事;驯服野狼的故事;自己被抛进狼群中,或者把别人抛进狼群中,让狼把别人吃掉而自己得以幸免的故事;与狼共舞的故事;摇身变狼,最好是变成领头狼的故事。除此之外,再没有好听的故事了。
他不会只说很好。他要长篇大论地讲一通。
我认为有,她说。你给我讲关于狼的故事,这本身就是个故事,却与狼无关。
你明白我的意思。于是,欢乐公仆说:很好。
别和我较劲了,他说道。我身上就有狼的成分。你过来。
他看不见。他是个瞎子,记得吗?
等等。我有件事要问你。
我当然记得啦。你说过的每个字我都记得。他们俩来到了野蛮人的营地。盲刺客告诉欢乐公仆,他带来了无敌之神的圣谕,只是这圣谕必须私下传达,而姑娘要在场。这是因为他不想让她离开他的视线。
好吧,快说,他懒洋洋地说。他又闭上了眼睛,一只手搂着她。
你真的在意这种故事吗?他半信半疑地说。你真的记得故事内容?
你对我有过二心吗?
好吧,她说。我们最后说到,那姑娘和盲刺客被领去见欢乐公仆。他是被称为蛮荒之民的那些野蛮入侵者的头领。他们俩被怀疑是神的使者。如果我说错了,帮我纠正。
二心?多古怪的字眼。
那好。讲出来听听,他说道,咧嘴笑笑。
别管我的用词,她说道。你有没有二心?
我一向有自己的想法。
同你对我差不多。他停顿了一下。要我说,这不能叫二心。
噢?你有自己的想法了?
那你说这叫什么?她冷冷地问道。
我想出了你的那个故事,她说。故事的后半部分。
从你这方面来说,这叫心不在焉。一闭上眼睛,你就不晓得自己躺在谁的怀里了。
夕阳西下,窗帘的影子映在床上。外面大街上传来嘈杂的声音,听不懂是哪国话。我要永远记住今天的事,她对自己说道。那时——何苦去想将来的回忆呢?时间还没到那时,而是现在。现在还没有过去。
那从你这方面来说呢?
是的。也不太紧要。不。
这么说吧,女人中你是最有味道的。
紧要吗?他问道。
你真是个坏蛋。
是啊。等等,我要告诉你点事。
我说的是实话,他说。
那要等我允许才行。他又伸手去搂她。这都好几个星期了,你躲到哪儿去了?
不过,也许你不该这么说。
没错。这想法是从你那儿来的。你不至于把那些长着天蓝色头发和摄人心魄的大眼睛的女鬼都忘了吧?她们早晚会把你当早餐吃掉的。
别发毛,他说道。我只是逗你玩呢。我决不会去碰别的女人一根毫毛。我会恶心的。
这是个变态的想法,年轻的女士。
一阵沉默。她吻了他一下,抽回身子。我要出远门了,她小心翼翼地说。我必须告诉你。我不想让你牵挂我的去向。
不——我只是想让你活着。我要把你养肥,以后好把你吃了。
去哪儿?干什么去?
假如我不明事理的话,我会认为你在勾引我。
我们要去参加处女航。家里所有的人都要去。他说,我们不能错过这次机会。他说,这是本世纪的大事。
他们俩躺在一张雕花的红木大床上。这床大得几乎占据了整个房间。这是以前的结婚家具,从遥远的地方运来,象征着白头偕老。白头偕老,现在看来是多么愚蠢的话;厮守一生,简直是荒唐。她用他的小刀把苹果切开,一块块地喂他吃。
本世纪只过去了三分之一。即使如此,我认为,大战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花前月下品尝香槟,不能和数百万人死在战壕里相提并论。还有流感蔓延,或者……
片刻之后,这个小世界里的东西又恢复了本来面目。那是他的打字机,还放在小小的脸盆架上,随时有可能掉下来。旁边是一个蓝色手提箱,上面却摆着一只脸盆。地板上有一件皱巴巴的衬衫。为什么地上那件破衬衫总是意味着情欲呢?这种情欲是扭曲的、冲动的。你看那油画中的火焰:就像一块被扔出来的橘黄色的衬衫布。
他指的是社会大事。
我给你捎来几个苹果,她说道。
噢,请原谅,女士。我认错。
他正好在家。他打开了房门。
怎么了?我只是外出一个月而已——一个月左右吧。根据行程安排而定。
他的新住所是在一家面包店的楼上。从边上的楼梯上去,雾蒙蒙的空气中有她喜欢的味道。然而,一股强烈的发酵味像受热的氦气,直冲她的脑门。她好久没见到他了。她为什么一直不见他呢?
他一声不吭。
她来到他提到过的钮扣商店。她驻足片刻,向橱窗里望去。花式钮扣、缎带、穗带、花边、闪光饰片——这些都是为时装增添梦幻色彩的原料。她那件白色雪纺绸晚披肩上的白鼬皮饰边,想必是这附近裁缝的巧手缝制的。薄如蝉翼的纱和高档毛皮相映成趣,正讨绅士们的喜欢:细嫩的皮肤,再加上毛茸茸的装饰。
并不是我想要去。
街上,男人身穿黑色长大衣,戴着宽边黑礼帽;眼睛滴溜溜转的小个子女人则披着披巾,穿着长裙。他们说一口不地道的蹩脚英语。他们并不对你直视,却能把你看个大概。她十分惹人注目,因为她的个子相对高大,她的双腿暴露在外。
是呀。我想你不会的。天天山珍海味,夜夜舞会。一个姑娘家怎么吃得消。
她在一家水果店停下来,买了三只苹果。苹果不太好,是落市货,果皮已发软起皱,但她觉得需要带点礼物去同他和解。女店主从她手中取回一个苹果,指了指上面的烂斑,给她换了一个好的。双方都没讲话,只是意味深长地点点头和露齿一笑。
别这样嘛。
你这套衣服是从别人身上扒下来的吧?他有一次对她这样说道。没错,她轻快地回答,但我穿上好看多了。接着,她又生气地说:你指望我干什么?你指望我干什么?你真的以为我有多大本事?
别教我应该怎样!别跟众人一个腔调,说为了我好!我他妈的烦透了。我不会改变自己的。
一排排从国外移民来的女工弓着身子,在机器上干活儿,肺里吸满了棉绒。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人行道有斑斑血迹;一个男人正提着水桶,用刷子清洗。她小心翼翼地绕过那淡红色的小水坑,生怕沾上半点污渍。这是一个犹太屠户聚居区,也有裁缝和毛皮批发商住在这里。毫无疑问,还有一些血汗工厂。
我讨厌你卑躬屈膝的样子。可是,天哪,你居然对这个还很在行。我敢说,你在家里一定总是这个样子。
她头裹围巾,身上穿着一件海军蓝大衣——这是她最素淡的衣着了。他说,她这身打扮再合适不过了。这地方的大小旮旯污秽不堪:有雄猫留下的臊味,有呕吐物和关在笼子里的鸡发出的恶臭。路上有马粪——这是骑警巡逻留下来的杰作。他们的任务不是抓小偷,而是追查煽动闹事的人——侦察外国赤匪的藏身之处。这些人会像躲在草堆中的老鼠一样窃窃私语。他们无疑会六个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分享他们的女人,酝酿他们偏执的罪恶阴谋。从美国逃亡来的埃玛·戈德曼据说就住在附近。
也许我该走了。
现在雪已经化了,但背阴处还有几堆灰色的残雪。太阳光暖洋洋的,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泥土味。去年冬天人们丢弃的旧报纸现在都变成了黏乎乎的纸屑,混在生命力旺盛的草根中,让人难以辨认。在城里的富人区,水仙花已经开了。在没有遮掩的几处房前的花园里,郁金香正在绽放,有红的,也有橘黄的。正如报上园艺栏上说的,这是个好兆头。不过,现在已到了四月末,前天还下了雪——大片的雪花落地即融,真是一场不寻常的大雪。
想走你就走吧。他翻过身去,背对着她。去做他妈的你想做的事去吧。我又不是你的监护人。你没必要坐起来,又是求,又是哭,向我摇尾乞怜。
好了,终于可以摆脱这一切了。
你不明白。你甚至也不想弄明白。你根本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我并不是喜欢去。
他又搬家了;这正合她的心思。她不喜欢他原来那个靠近交叉路口的住处,不喜欢去那儿。不管怎么说,那儿很远,又很冷——每次到那里,她都被冻得牙齿打架。她讨厌那狭小、阴暗的房间:锈住的窗户无法打开,里面充斥着一股多日抽烟留下的恶臭;墙角的淋浴房又小又脏;还有她常常在楼梯上碰到的女人——那个女人就像某部陈腐小说中描写的受压迫的农妇,你总是以为会看到她背着一捆柴火回家。她会气哼哼地、无礼地瞪上你一眼,仿佛她能真切地看见他们俩关上门后在屋里干些什么。她的眼光里带有一丝嫉妒,还带有一丝愤恨。
没错。
《盲刺客·杀戮者的故事》
[1]科尔特斯(1485—1547):西班牙殖民者,1523年征服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