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贴的。”格罗斯利说。“我觉得这些画让这里看上去像个家。”
我看了看她,显然如他所说。她很瘦小,小手小脚,她的脸是扁的,皮肤灰暗。她看起来闷闷不乐,但可能只是害羞的缘故。她走出房间,不一会儿,拿来一瓶威士忌、两个玻璃杯和一瓶苏打水。我打量着四周。后面有道未上漆的暗色木隔板,我猜是隔开另一个房间,隔板当中钉了一幅报上剪下的约翰·高尔斯华绥像。他看去严肃,温和,一副绅士派头,我很纳闷他在这儿做什么。另一面墙刷成白色,但又黑又脏。墙上钉着《图画》或《伦敦图画新闻》的画页。
“你为什么贴高尔斯华绥?你读他的书?”
“醒了是个活泼的小家伙。我希望你能看到他。她又快生了。”
“不,我不知道他写书。我喜欢他的脸。”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一个小孩正在睡觉,他靠着墙,躺在竹席上,盖了一床毯子。
地上有一两个破旧的藤垫,一个角落里放了一大摞《香港时报》。家具只有一个脸盆架,两三把餐椅,一两张桌子,一张本地式样的柚木大床。房内阴沉邋遢。
“那是我老婆。”他用拇指指着跟我进来的东京女人说。“小孩在那边角落里。”
“这小地方不坏,不是吗?”格罗斯利说。“很适合我。我有时候想搬,但我现在不想了。”他轻声一笑。“我到海防本来只待四十八个小时,但我在这儿已经五年了。我其实是顺道去上海的。”
他拉过一把餐椅坐在上面,把脚对着我的脚放着。
他沉默下来。我无话可说,也不出声。然后,东京小女人对他说了句什么,她的话我当然不明白,而他回答着。他又沉默了一两分钟,但我觉得他看着我,仿佛想问我什么话。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犹豫。
“快坐。我坐这个。”
“你在东方旅行的时候,有没有试过抽鸦片?”他终于随意问起。
“我没理由坐你的椅子。”
“有,我抽过一次,在新加坡。我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坐吧。”他说。“把你的脚放上去。”
“结果呢?”
我经过一间又黑又小的前厅,进到一个面朝运河的大房间。格罗斯利躺在一把长椅上,当我进去,他站起身来。借着身旁桌上的一盏煤油灯,他正在读香港报纸。
“说实话,不是太令人兴奋。我觉得自己会有最美妙的感觉。我期待着幻觉,就像德·昆西那样,你知道的。我唯一感到的是一种身体的安乐,就跟你洗了土耳其浴躺在冷却房里的感觉一样,然后头脑特别活跃,所以想什么事情似乎都极为清晰。”
“进来吧。我正想你不会来了。”
“我明白。”
吃了晚饭,我叫了一辆人力车,并让门僮帮忙告诉车夫我要去的地方。我很快发现他带我沿着弯弯曲曲的运河前行,两岸的房屋我觉得很像一幅褪色的维多利亚水彩画;他在一幢房屋前停下来,指了指门。这房子很破旧,周围很脏,我踌躇不前,想他是否走错地方了。格罗斯利似乎不太可能住在这么本地的街区和这么破烂的房子里。我让人力车夫等着,我推开房门,看到前面有道黑黢黢的楼梯。四周无人,街道空空。就跟凌晨一样。我划了一根火柴,摸索着上了楼梯;到了二楼,我又划了一根火柴,看到前面一道棕色大门。我敲了敲门,很快,一个小小的东京女人拿着一支蜡烛开了门。她穿着草根阶层的土褐色衣服,头上紧紧缠了一条小黑巾;她的嘴唇及其周围的皮肤都被槟榔染红,当她张嘴说话,我看到她的牙齿和牙床都是令这些人变得很难看的黑色。她用土话说着什么,然后,我听到格罗斯利的声音:
“我真的觉得二加二等于四,这绝对不容置疑。但是第二天早晨——哦,上帝!我头昏脑涨。我太不舒服了,一天都不舒服,吐得一塌糊涂,吐的时候,我痛苦地告诉自己:还有人说这很有趣。
他走了出去,而我去吃午饭。
格罗斯利靠在椅子上,郁闷地低声笑了笑。
“让门僮跟人力车夫说在哪里。我住二楼。没门铃。敲门就行了。好吧,一会儿见。”
“我想是货色不好。要么你抽得太猛了。他们见你是个生手,给你抽过的残渣。这足以让任何人呕吐。你现在想再试试吗?我这里有些好货。”
我已告诉他第二天离开海防。他向侍者要来一张纸写下他的地址。他的笔迹很吃力,就像一个十四岁的少年。
“不,我想一次对我来说足够了。”
“好。”我说。
“我要是抽一两筒你介不介意?这种气候你是需要它的。它让你不得痢疾。这个时候我通常会抽一点。”
“我恐怕不行。午餐我吃不了多少,而且家里还等我吃饭。我想我得走了。”他站起来,在我上方耸立。“但是听我说,你今晚何不到我那里看看?我娶了一个海防姑娘。还生了个小孩。我不是常有机会跟人谈谈伦敦。你最好别来吃饭。我们只吃本地的食物,我不觉得你会喜欢。九点左右来,好吗?”
“你抽吧。”我说。
我喜欢这话,所以我问他能否留下来与我共进午餐。
他又对那女人说话,她抬高嗓门,声音沙哑喊着什么。木头隔板后面的房间传来一声应答,过了一两分钟,一位老妇拿着一个小圆盘出来了。她干瘪年老,进来的时候,有着污渍的嘴巴对我讨好一笑。格罗斯利站起身,跨过去上床躺了下来。老妇将盘子放在床上;盘里有盏酒精灯、一杆烟枪、一枚长针和一小圆盒鸦片。她蹲坐在床上,格罗斯利的妻子也上了床,把脚蜷在身下坐着,背靠着墙。格罗斯利看着老妇,她把一小粒药丸穿在针上,拿到火上烧得咝咝响,然后把它塞进烟枪。她把烟枪递给他,他长吸一口,把烟憋了一小会儿,随后喷出一道灰白的浓雾。他把烟枪还给她,她又开始烧另一筒。没人说话。他接连抽了三筒,然后躺了回去。
“我当然留着。我把所有钱都投在上海了,离开中国的时候,我全部投进美国铁路债券。安全第一是我的座右铭。我太了解那些骗子了,我不会冒险。”
“的确,我现在感觉好些了。我刚才觉得累极了。这个老巫婆,她的烟烧得真好。你真的不来一口?”
“我相信你留着这笔钱。”我说。
“真的。”
他狡黠地看了我一眼。他的意思我略知一二。但是有一点我乐意确认;他要是问我要一百皮阿斯特(这笔钱我现在认了),我想我只好马上接受这一打击。
“随你。那喝点茶吧。”
“离开英国的时候,我发誓要挣到大钱才回去。但我从没挣到。那些年,无论找到谁做港口稽查,他们都高兴得很,我的意思是无论哪个白人,他们什么也不问。他们不在乎你是谁。找到这份工作我太高兴了,我可以告诉你,他们雇用我的时候,我差不多一文不名。这份工我本来只当做权宜之计,但我留了下来,它适合我,我想挣钱,而我发现要是港口稽查知道怎样行事,他可以大赚一笔。我在中国海关待了二十五年,当我离开的时候,我敢断定很多长官有我这笔钱会很高兴。”
他跟妻子说了,她溜下床,走出房间。不一会儿,她拿来一个小小的瓷茶壶和几个中式茶杯。
这不是很重要的职位,我小心翼翼,不让自己的语调露出任何诧异。港口稽查是中国海关的雇员,其职责是登上停靠各个通商口岸的轮船与帆船,而我觉得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防止鸦片走私。他们多半为皇家海军的退役水手和退伍军士。沿着扬子江上行的时候,我在很多地方看到他们登船。他们跟领航员和机师很谈得来,但船长对他们就有点简慢。他们的中国话说得比多数欧洲人流利,并且常常娶中国女子为妻。
“这里很多人都抽,你知道的。你要是抽得不过量就没坏处。我一天抽的从不超过二十到二十五筒。你要是给自己限定这个量就可以持续很多年。有些法国人一天抽到四十或五十筒。这太多了。我从不那样做,除非有时我想放纵一下。我敢说我从未觉得有什么坏处。”
“哦,是吗?”
我们喝着茶,茶很淡,略有香味,口感清爽。然后,老妇给他烧了一筒又一筒烟。他妻子回到床上,很快就蜷在他的脚下睡着了。格罗斯利一次抽两三筒,抽烟的时候,他似乎心无旁骛,但一会儿又很健谈。我几次暗示要走,可他不让我走。时间慢慢过去了。他抽烟时,我有一两次在打瞌睡。他告诉我他的一切。他讲个不停。我只是为了暗示他才出声。我没法把他告诉我的用他自己的话讲出来。他翻来覆去。他很啰嗦,他给我讲的故事杂乱无章,先是后面一小段,然后是之前一小段,所以我得自己排列顺序;我发觉,有时候他害怕自己说得太多,将有些事情隐瞒起来;有时候他撒谎,我得从他的微笑或眼神来猜测真相。他没什么语言来描述自己的感受,我得透过俚俗的暗喻和老一套的粗话来推测他的意思。我不断问自己他究竟叫什么名字,它就在我的嘴边,恼火的是,我想不起来了,虽然我也不知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一开始有些怀疑我,我觉得他在伦敦的胡闹与他蹲监狱的事情,这些年来是个令他苦恼的秘密。他总是害怕有人迟早会发觉。
“我是海关的港口稽查。”
“有趣的是,即使现在,你竟然还想不起我在医院。”他说,机灵地看着我。“你的记性肯定糟透了。”
“你在中国做什么?”我问他。
“真该死,差不多三十年了。你要想到那以后我见过成千上万的人。我没理由比你记得我还要记得你吧。”
当然,从这位头发灰白、红脸斑斑的肥胖老人身上,我是决不会认出那个双颊粉红的瘦长后生的。他看来有六十岁,但我知道他肯定要年轻得多。我很想知道这些年他都做些什么。看起来他好像不是太得意。
“那是。我想也是。”
不知为什么,我似乎一点也不记得格罗斯利是怎么一回事了。我觉得他可能是在一个学期快完的时候被捕的,而当我们都去休假,他的案子可能又开始审理了。我不知道是治安法庭的法官处理的,还是去到审判。我有一种感觉,他被判处短期监禁,可能六个星期,因为他的非法交易颇为广泛;不过我记得,他从我们中间消失了,没多久,就没人再想起他。奇怪的是,经过这么些年,这件事情的很多地方我竟然记得这么清楚。这就好比翻阅一本旧相册,我突然看到自己完全忘掉的一张照片。
他似乎安心了。终于,他烟抽够了,老妇给自己烧了一筒烟抽着。然后,她去到小孩躺的竹席上蜷在一旁。她一动不动,我猜她倒床就睡着了。当我终于离开,我发现人力车夫蜷在人力车的踏板上睡得很熟,我只得把他摇醒。我认得路,我想透透气活动一下,所以给了他几个皮阿斯特,告诉他我想走一走。
给他报纸的那位学生不发一言,指着我们一直在读的那一段。教授读着,我们默默看着他。他放下报纸,继续讲课。报纸的标题为“一位医学生被捕”。格罗斯利因为将赊来的货物典当而对簿治安法庭的法官。看来这是一桩刑事案,法官将他还押监房一个星期,并不准保释。看来他在拍卖会买东西然后典当的生财之道,最后并非如他指望的那样,是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他发现典当自己不花钱赊来的东西更为有利可图。刚一下课,我们就兴奋地谈论此事,我得承认,我们自己没财产,对于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缺乏认识,大家都不觉得他罪行严重;不过,出于年轻人喜欢把事情想得极坏的天性,几乎没人不以为他会被判两到七年的劳役。
我带走的是个奇怪的故事。
“我可以问问是报上的什么东西令这位先生如此兴趣盎然吗?”
格罗斯利讲他在中国的二十年,我听得有点惊恐。他挣到钱了,我不知道有多少,但从他说话的样子,我应该想到大概有一万五到两万镑,对于一个港口稽查来说,这是一大笔钱。他不可能老老实实挣到这笔钱,他的交易具体如何我所知甚少,但我从他的突然沉默,从他会意的一瞥和暗示猜测,他要是觉得值得的话,卑鄙的交易他也不会犹豫。我想没有比走私鸦片更让他有利可图的事情了,他的职位给了他机会来安全地获利。我相信他的上司经常怀疑他,但从未找到可以用来处置他的渎职证据。他们满足于把他从一个港口调到另一个港口,但他不受干扰;他们盯着他,可他太机灵。我看得出来,他既害怕告诉我太多他的丑事,又想夸耀自己的精明。他很得意中国人信任他。
那张报纸被一排一排传到教室的讲台上,这位有名的外科医生拿着它,并不满足于他给那可怜家伙带来的慌乱,问道:
“他们知道可以信任我。”他说。“这让我有机可乘。我一次也没有出卖过中国佬。”
“先生,这张报纸放进您的口袋怕是大了些。”他说。“或许劳驾您把它传给我?”
他以自己是个老实人而沾沾自喜。中国人发现他喜欢古玩,他们常常送他一些,或是把东西带来让他买;他从不过问来历并廉价买进。当他买得够多了,他就送到北京去卖个好价钱。我想起他是怎样靠买拍卖品然后典当来开始商业生涯的。二十年来,凭着卑鄙手段和小聪明,他一镑一镑累积,他赚的每一分钱都投到上海。他过得悭吝,把一半薪水攒起来;他从不休假,因为他不想浪费自己的钱,他不愿和中国女人有什么关系,他想让自己免于纠缠;他滴酒不沾。他一心想着一个目标,攒够钱就可以回英国,过他少年时代想过的生活。那是他唯一想要的东西。他在中国仿佛梦游;他不关心周围的生活;它的多彩与奇妙,它可能有的乐趣,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的眼前总是有伦敦的幻影,标准酒吧,他站着,脚搁在栏杆上,帝国与亭子的舞会,勾搭来的妓女,综艺戏院里半庄半谐的演出,快活剧场的歌舞喜剧。这才是生活、爱情与冒险。这才是浪漫。这才是他一心向往的东西。这些年来他过得像个隐士,想着可以再过庸俗生活的那个目标,这的确令人印象深刻。他的性格由此可见。
那可怜的小子听了这番训斥面红耳赤,尴尬之际,他试图将报纸塞进口袋。解剖学教授冷冷看着他。
“你瞧。”他对我说。“即使可以回英国休假,我也不愿回去。我想一劳永逸地回去。然后,我想过时髦生活。”
“我怕是打扰这位读报的先生了。解剖学是一门非常乏味的科学,我很遗憾皇家外科医生学会的规章责成我要求您专心致志以能通过相关考试。然而,哪位先生要是觉得受不了,他完全可以到外面继续阅报。”
他看到自己每晚穿着晚装钮扣眼里插一朵栀子花出门,他看到自己身穿大衣头戴棕帽肩挂一副歌剧眼镜去看德比赛马[5]。他看到自己打量那些女人并挑出一己所好。他决心在抵达伦敦的那晚喝醉,他二十年没醉过了;他的工作让他醉不起,他得保持清醒头脑。他要小心别在回国的船上喝醉。他要等到了伦敦才喝。他将有一个多么美好的夜晚!他想了二十年了。
但是不幸终于降临,我现在记得很清楚它给我们所有人带来的震惊。我记得我们两三天没见到格罗斯利了,不过,他来医院的时间愈来愈没个准,所以,我们要是有所想法,我觉得大家不过说他又去找乐子了。他一两天后会再度露面,脸色苍白,但会精彩地讲起他勾搭的某个女孩子以及跟她在一起的时光。解剖课是上午九点,我们匆匆忙忙准时赶到那里。那天,大家没怎么听讲,因为课堂内很多兴奋的耳语,一张报纸悄悄传来传去,与此同时,讲师显然沉浸在自己清晰明白的语言与令人钦佩的口才之中,正在描述我不知道是人体的哪一部分骨骼。突然,讲师停了下来。他挖苦起人来文绉绉的。他假装不知道学生叫什么。
我不知道格罗斯利为什么离开中国海关,要么这地方他待不下去了,要么他的工作到期了,要么他攒够钱了。不过,他终于启程了。他坐的是二等舱;他打算到了伦敦才开始花钱。他在哲麦街[6]住了下来,他一直想住那儿,他直接去到一家裁缝店,给自己定做了一套衣服。一流。然后,他在城里转了转。跟他记得的不一样了,交通更繁忙了,他觉得困惑,有些茫然。他去了标准酒吧那里,发现他常常闲坐饮酒的酒吧不见了。莱斯特广场有家餐馆,他有钱的时候常在那儿吃饭,但他找不着;估计拆掉了。他去到亭子,但那里没女人;他很烦,又去帝国,发觉舞会也没了。这简直当头一棒。他不是太明白。唉,不管怎样,二十年的变化他必须有所准备,要是做不了别的事情,他还可以醉酒。他在中国得过几次热病,因为气候的变化又复发了,他感觉不太好,四五杯下肚,他乐得上床睡觉。
我们都很世故,十八岁的时候,对于生活中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们相当肯定不值得了解。遗憾的是,当考官问我们一个问题,我们太紧张,答得常常不假思索,当一位护士让我们寄封信,我们面红耳赤。众所周知,院长把格罗斯利叫去训了一顿。他威胁他如果依旧做事马虎,会有各种各样的处罚。格罗斯利愤愤不平。他说这种事情他以前在学校受够了,他不会让一个马脸太监把他视为毛头小子。见鬼,他快十九岁了,你没什么可以教他了。院长说他听闻格罗斯利酒喝得厉害。胡说。他跟他的所有同龄人一样喝得,上星期六他醉了,下星期六他还打算醉,有人要是不喜欢,他可以去做别的事情。格罗斯利的朋友们很是同意他的话,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己受到那样的侮辱。
这个第一天不过接踵而来的很多事情之一斑。一切都不对劲。当格罗斯利告诉我一桩又一桩事情如何令他失望,他的声音变得愤愤不平。老地方没了,人不一样了,他发觉很难交上朋友,他异常孤独;他从未想到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会是这样。问题在于伦敦变得太大,不再是九十年代早期那个快活宜人之地。它四分五裂了。他勾搭了几个女子,但她们不如他以前认识的那么好,她们不像从前那么有趣了,而他隐约感到她们觉得他是个古怪的家伙。他不过四十出头,她们却把他看成老人。当他试图跟站在酒吧周围的很多小子交朋友,他们却不睬他。不论如何,这些小子并不知道怎样喝酒。他愿意喝给他们看。他每晚都喝醉,在那个该死的地方,这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但是,啊,他第二天很不舒服。他觉得那是因为中国的气候。他做医学生的时候,每晚可以喝一瓶威士忌,早晨依然精力充沛。他开始常常想起中国了。他想起自己从未觉得有所留意的种种事情。他在那儿过得不坏。或许他远离那些中国女子太傻了,她们有些人小巧可爱,她们不像这些英国女子那样装腔作势。你只要有他这笔钱,就可以在中国过得很快活。你可以养个中国女子,加入俱乐部,会有很多不错的朋友一起喝酒、玩桥牌和打台球。他想起中国的商店,吵闹的街道,负重的苦力,停着帆船的港口,还有岸上耸立着宝塔的河流。有趣的是,他在那儿的时候从未怎么想过中国,而现在——好,他心里放不下了。他念念不忘。他开始觉得伦敦不是一个白人待的地方。它简直没落了,就是这样,有一天他想,或许他回中国是件好事。当然这很傻,为了能在伦敦过上好日子,他像奴隶一样工作了二十年,而去中国住却很荒唐。有他这笔钱,他应该哪里都可以过得快活。但不知为什么,除了中国,别的事情他没法考虑。有一天,他去看电影,看到上海的一个场景。事情就这样定了。他烦了伦敦。他恨它。他要离开,而这一次,他会一去不复返。他回国一年半了,对他来说,这比他在东方的二十年还要长。他坐上一艘法国船从马赛启航,当他看到欧洲的海岸沉入大海,他松了一口长气。到了苏伊士,他感受到了东方的第一阵气息,他知道自己走对了。欧洲完了。东方是唯一去处。
“这才是百万富翁的料。”
他在吉布提上过岸,在科伦坡和新加坡也上过岸,但是,船虽然停靠西贡两天,他却留在船上。他一直都喝得很多,觉得有点不舒服。不过,船到海防要停四十八个小时,他想还是上岸看看的好。抵达中国之前,这是最后一站停留。他要去上海。到了那里,他打算住进一家酒店,到处看看,然后找个女人,并给自己找个住处。他要买一两匹马来参加赛马。他很快就会交到朋友。人在东方,不像在伦敦那样死板冷淡。上了岸,他去酒店吃饭,吃完饭,坐上一辆人力车,告诉车夫他想找个女人。车夫带他去到我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那所破旧房子,里面住着那位老妇和那名女子,现在则是他孩子的母亲。过了一会儿,老妇问他想不想抽烟。他从未抽过鸦片,他总是害怕这东西,但现在他觉得不妨一试。那晚他觉得很愉快,那女子惹人怜爱;她很像中国女人,小巧可爱,就像一个玩偶。好,他抽了一两筒,他开始觉得很快活很舒服。他待了一夜。他没睡觉。他只是躺着,感觉很平静,想着事情。
“他生来就这么精明。”
“我在那儿一直呆到我的船去香港。”他说。“船开了,我还待着。”
“哎呀,他真聪明。”我们说。
“那你的行李呢?”我问。
但是,我们都很穷,不知道格罗斯利怎样设法支付他的花天酒地。我们晓得他父亲是个乡村医生,我想我们都很清楚他每个月给儿子多少钱。这点钱是不够他给在亭子的舞会勾搭的妓女和在标准酒吧请朋友喝酒的。我们语带敬畏彼此谈论,他肯定负债累累。当然,他可以典当东西,但我们凭经验知道,一台显微镜不过换得三镑,一副骨骼模型只有三十先令。我们说,他一个星期肯定至少要花十镑。我们想的并不是太多,对我们来说,这是最大限度的奢侈了。终于,他一位朋友揭开了谜底:格罗斯利找到了一种绝妙的生财之道。我们都觉得有趣而且印象深刻。我们没人想出这么机灵的主意,即使想到,也没胆量去试。格罗斯利去了拍卖会,当然不是克里斯蒂拍卖行,而是在斯特兰德道和牛津街的私家住宅,在那里买了些便宜的小东西。然后,他拿去当铺,当个十先令或一镑,比他买的价钱要多。他一周赚四五镑,他说自己打算放弃学医并以此为业。我们没人赚过一文钱,大家都很钦佩格罗斯利。
我这么问,或许因为我对于人们如何将切实的细节与生活中理想的一面结合起来有着不应有的兴趣。在一本小说中,当不名一文的情侣驾驶一辆又长又快的赛车翻山越岭,我总想知道他们怎样设法支付这笔钱;我经常问自己,当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人物剖析自己的处境之余,他们怎样应付自己的生理需求。
然后,从我记忆的某个深处,一丝线索溜进了可以说是意识的边缘,就像涨潮的时候,海水冲上沙滩然后退却,并以下一波更大的浪头推进。我开始隐约想起上了报纸的某桩小丑闻。随后,我看到一位少年的面孔,往事慢慢浮现;我现在记得他了。我相信他当时不叫格罗斯利,我觉得他的名字是单音节,但我不敢肯定。他是个很高的小伙子(我看得愈来愈清楚了),很瘦,有点佝偻,只有十八岁,但很早熟,有一头拳曲发亮的棕发,五官相当粗大(现在看去没那么粗大了,或许因为他的脸又胖又肿),肤色特别鲜嫩,粉粉白白,就像女孩子的皮肤。我想,一般人,尤其是女人,会觉得他是个非常英俊的少年,但对我们来说,他只是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我记得他不常来听课,不,我记得的不是这个,课堂里有很多学生,我记不清谁来谁没来。我记得解剖室。在我旁边的另一张解剖台上,他有一条腿要解剖,他几乎没碰过它;我忘了解剖其他部位的那些人为什么说他做事马虎,我猜他们不知何故觉得他碍事。那些日子,关于此人有很多闲话,隔了三十年,我想起了其中一些。有人说起格罗斯利是个浪荡儿。他喝酒如牛饮,很会玩女人。那些年轻人多数很单纯,他们带到医院的观念都是在家里和学校养成的。有些人很古板,吓着了;其他人,那些努力工作的,瞧不起他,质疑他怎能指望通过考试;但是,他令很多人兴奋并且欣羡,他做的,正是他们若有勇气也想做的。格罗斯利有他的仰慕者,你常常可以看到一小帮人围着他,目瞪口呆,听他讲自己的冒险经历。我脑子里现在都是回忆了。很快,他不再腼腆,而是装出一副老于世故的样子。就一个脸蛋光滑、皮肤粉白的小子而言,这副样子看上去肯定可笑。男人(他们自以为是)常常彼此讲述自己的胡作非为。他简直成了一位人物。当他经过博物馆,看到一起认真温习解剖学的两个学生,他会出语刻薄。他在附近的酒馆混熟了,跟女侍应很随便。回想起来,我觉得他刚从乡下出来,离开父母和老师的看管,他是被自己的自由和伦敦带给他的兴奋迷住了。他的胡闹全无恶意。它们只是因为青春期的冲动。他昏了头了。
“我只有一箱衣服,我从来不想多买衣服,我和那女人坐人力车去拿箱子。我只想呆到下一班船到来。你瞧,我在这儿离中国很近,继续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习惯一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受不了行医。”他说。“我不干了。家里烦了我,我去了中国。他们给了我一百镑,要我自谋生路。我可以告诉你,出去我太高兴了。我想,我烦他们就跟他们烦我一样。后来我再没怎么烦他们。”
我明白。最后这句话泄露了他的想法。我知道到了中国门口,他没勇气了。英国令他这么失望,他现在害怕把中国也拿来接受考验。要是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无所有了。多年来,英国就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但是当他屈从这一诱惑,那些闪亮的池塘、棕榈树和绿草都是空的,只有起伏的沙丘。他有中国,只要他不再见到它,他就拥有它。
侍者拿来一瓶白兰地,格罗斯利,如果他真的叫这个名字,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既不兑水也不加苏打,一口喝了下去。
“不知为什么,我留下来了。你知道的,你会惊讶日子过得有多快。我似乎没时间做我想做的一半事情。我在这里毕竟很舒服。这老太婆烟烧得真好,而她则是个可爱的小女人,我女人,然后有了小孩。一个活泼的小家伙。你要是在某个地方过得快乐,去别的地方有什么好呢?”
每年,大约六十名年轻人进入那家医院;他们多数腼腆,对新的生活感到困惑;很多人以前从未来过伦敦;至少对我来说,他们好比莫名其妙经过一张白纸的影子。第一年,有些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由离开了,第二年,那些留下来的人逐渐有了自我。他们不只是他们自己了,而是大家一起听过的讲座,是在同一张午餐桌上吃过的烤饼与喝过的咖啡,是在同一个解剖室同一张解剖台上做过的解剖,是在夏夫茨伯里戏院的后座一起看过的《纽约佳丽》。
“你在这儿快乐吗?”我问他。
“那可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打量着这间又大又空的破屋。房内毫不舒适,没有一件小小的私人物品令人觉得可以给他家的感觉。格罗斯利原封不动住进了这间暧昧的小公寓,它本是幽会之所和欧洲人吸鸦片的地方,并由那位老妇打理,而他与其说是居住,不如说是暂住,仿佛第二天他还会打点行李离开。过了一会儿,他回答了我的问题。
“对。九二年。”
“我一生从没这样快乐。我常想,总有一天我要去上海,但我觉得我不会去了。老天在上,我再也不想见到英国了。”
“你在那儿跟我是同一年?”我问。
“有时候你会不会很孤独,想找人说话?”
我还是一点也想不起他。我想最好这样问问。
“不会。有时候,一个中国流浪汉跟一位英国船长或一位苏格兰技师来这里,然后我去船上,我们聊聊从前。这里有位老兄,是个法国人,在海关做过,他讲英语;我有时去看看他。不过,我其实不太需要谁。我想很多事情。有人打岔,我会心烦。鸦片我抽得不多,你知道的,我只是早上抽一两筒安安胃,但我要到晚上才真正抽。然后我会想事情。”
“拿一瓶来。”他说。“一瓶[4],明白吗?”他转向我。“我在这里住了五年,但我的法语不知怎么还是没长进。我讲东京话。”他仰靠椅子,看着我。“我记得你,你知道的。你以前常跟那对双胞胎出去。他们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想我的变化比你更大。我最好的日子是在中国过的。气候恶劣,你知道的。对人不好。”
“你想些什么呢?”
他摘下遮阳盔帽,露出一头很需要梳理的灰白乱发。他脸上有些奇怪的斑点,他看来并不健康。他的牙烂得厉害,嘴角那里都是空的。侍者过来写单,他要了白兰地。
“哦,什么都想。有时候想伦敦,我小的时候它什么样子。但多半是想中国。我想我有过的好日子,我是怎样挣钱的,我想我从前认识的人,还有中国人。我有时很险,但总是平安无事。我想知道我可能有的女人是什么样子。小巧可爱。我现在后悔自己没养一两个。中国这国家了不起;我喜欢那些商店,有个老头蹲着抽水烟,还有那些店招。寺庙。的确,那才是一个人住的地方。那才是生活。”
“不,我在那个该死的地方只待了一年。”
幻影在他眼前闪耀。幻觉将他抓住。他很快乐。我很想知道他最后会怎样。当然,这还没完呢。或许,他一生中第一次将现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你是医生?”我问。
[1] 东京(Tonkin),越南北部一个地区的旧称。
我一点也想不起他了,但我还是请他入座,请他喝一杯。从他的外表看,我起初以为他会跟我要十个皮阿斯特[3],而我可能给他五个,但是现在,他似乎更有可能要一百,要是给五十能够令他满足,我就应该觉得自己很幸运了。要钱老手要的总是比他指望的多两倍,他要多少你就给多少,只会令他不满,他随后会不高兴自己没有要得更多。他觉得你骗了他。
[2] 德文,sehenswürdigkeiten。
“我想你不会记得我。”他说。“我叫格罗斯利。我跟你在圣托马斯医院待过。我一看报上的名字就知道是你,我想我要来拜访一下你。”
[3] 应为安南的货币单位。
他走上前来,伸出一只红红的大手,指甲破裂而肮脏。
[4] 原为法文。
可是,海防有份地方报纸,邋遢的一小张,字体粗短,油墨脱落,粘你一手,它登些政论文章、无线电讯、广告和本地消息。编辑显然急着想有东西报道,把来去海防的人名都登了出来,欧洲人,本国人,中国人,而我的名字也在其中。我坐的船往香港的前一天早晨,午餐前,我正坐在酒店的咖啡馆喝杜博尼酒,侍者进来说,有位先生想见我。我在海防谁也不认识,遂问那人是谁。侍者说他是英国人,就住此地,但他不能告诉我他的名字。侍者只能讲一点法语,我很难明白他说些什么。我迷惑不解,但告诉他请客人进来。不一会儿,侍者带着一位白人返来了,并把我指给来客看。那人看了我一眼,向我走来。他个子很高,足有六英尺多,很是肥胖,有张刮得光生的红脸,眼睛纯是淡蓝。他穿着非常破旧的卡其短裤和领口敞开的斯丁格衬衫,头戴一顶破旧盔帽。我立刻断定他是个束手无策的流浪汉,来找我要钱,并纳闷自己能有多少机会脱身。
[5] 德比赛马(Derby)为英国传统赛马之一,每年六月举行。
我打算在此结束本书,因为我在河内没有发现令我很感兴趣的东西。它是东京[1]的首都,法国人告诉你,这是东方最迷人的城市,但你问他们为什么,答案是它跟法国城镇如蒙彼利埃或格勒诺布完全一样。我为了乘船往香港而去到的海防,则是一座乏味的商业城市。诚然,从这里可以往访亚龙湾,它是印度支那一大名胜[2],但是名胜我看厌了。我安于坐在咖啡馆,因为这里不是太热,我很高兴不用穿热带衣服,读着过期的《插图杂志》,或是为了锻炼沿着宽阔笔直的街道漫步。海防有运河贯通,我有时看看多彩迷人的风景,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生活,以及水上各种类型的本地小艇。有条运河有着优美的弯道,两岸为高高的中式房屋。房子刷成白色,但已变色并有污迹;灰色屋顶与苍天相衬,形成惬意的构图。这一图画有着一幅老旧水彩画褪色的优雅。你看不到哪里有明显的色调。它柔和,略显疲惫,令人感到一丝忧郁。不知为什么,这令我想起年轻时认识的一位老处女,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过来人,她戴黑色丝织手套,为穷人织披肩,送给寡妇的是黑色,送给已婚妇女的为白色。她年轻的时候受过苦,但是否因为健康欠佳或是单恋某人,则是没人清楚。
[6] 哲麦街(Jermyn Street),多男士用品店,声名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