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乔达摩是释迦牟尼的姓。
眼下,我带到路上读的一本书正好是布拉德利[4]的《表象与实在》。我以前读过,但发觉很难,想再读,可因为这本书很笨重,我扯开装订,把它分为几个部分,这样当我读够了,骑上小马离开过夜的平房,就可方便地放进衣袋。这书读来有益,虽然它几乎说服不了你,但常常很尖刻,作者有着令人愉快的讽刺才能。他从不装腔作势。他以轻松笔触处理抽象问题。但是,它就像展览会上那些立体派房屋之一,虽然明亮整齐通风,可是线条太严整,陈设太简朴,你不能设想自己炉火旁烘着脚趾手握一本闲书躺卧安乐椅中。但是,当我偶然读到他对罪恶问题的论述,我发觉自己就像教宗见到一位年轻女子匀称的小腿那样,真的觉得震惊。他说,绝对是完美的,恶只是一个表象,必然有益于整体的完美。过错促成了更为强大的生命力。恶在更高的一端扮演了一个角色,在这个意义上,它无意中也是好的。绝对令所有不和变得丰富。不知为什么,我回想起大战初期的一个场景。那是十月,我们的感受还未迟钝。一个阴冷之夜。有场参与者以为的战役,实则无关紧要、报纸鲜有提及的小冲突,死伤大约千人。伤者躺在一间乡村教堂地面的稻草上,只有祭坛的蜡烛照明。德国人在进攻,必须尽快疏散伤员。熄了灯的救护车整夜来来往往,伤员喊着要求把他们带走,有的正抬上担架就死了,被扔进门外的尸堆,他们脏兮兮血淋淋,教堂散发出人体的血腥味与恶臭。有个小子伤得实在不堪,不值得把他弄走,而当他躺在那儿,看着自己两旁的人被带走,他尖声叫道:我不想死。我太年轻。我不想死。[5]他不停叫着他不想死,一直叫到他死。这当然不是争论。它不过小事一桩,唯一重要的,是我亲眼目睹,数天之后,我耳朵里还回响着那绝望的叫喊;但是,一位比我了不起的人,一位哲学家,而且竟然还是一位数学家,他说心有原因而意不知(处于这些混杂的事情之中,我还是使用佛教用语吧),而对我来说,这一场景足以驳斥这位玄学家不切实际的理论。但是,落到我身上的恶,若是我从前所为的结果,我内心可以接受(这个“我”不是我死去的灵魂,而是我前世所为的结果),而且,如果恶只是那些受苦的人曾经犯下的罪之结果,我就会安于周遭所见的这些恶:死去的年轻人,(最痛苦的是)在剧痛中生下他们的母亲之悲伤,贫穷,疾病,落空的希望。这是一个既不令人心生嗔怒也不令人意生嗔怒的解释;我只能从中挑出一个毛病:它让人难以置信。
[2] 佛教认为人是由“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和合而成。“蕴”即毛姆所谓积聚与聚合。
我先前已知会好心的读者,我习惯读几页哲学书来开始新的一天。就像晨浴有益身体,这一习惯有益心灵。我虽然没有自如穿梭抽象概念之间的那份才智,而且经常完全不明白自己读过的东西(这倒不会令我太过分心,因为我发现专业学者也时常抱怨不能彼此相通),但我还是继续读,有时候,我会遇到一段我觉得特别有意义的文字。我不时受到一句妙语的启发,因为过去的哲学家写得常常不是一般的好,而且,因为一位哲学家最终只是以他的成见、个人的希望和癖好来描绘自己,他们多半是些性格强健的人,我常常有结识一位奇人的快乐。我就这样随意读了世上多数伟大哲学家的著作,试着到处学点东西,或是就摸索穿行于迷宫般的人生丛林中,必定困扰每一个人的问题有所领悟:我最有兴趣的,是他们如何处理恶这一难题。我得到的启发并不大。他们中间最优秀的人只不过告诉你,恶终将被认为是善,而受苦的我们必须以同等之心接受自己的苦痛。困惑之中,我读了神学家的有关论说。毕竟,罪恶是他们的范畴,就他们而言,这个问题很简单:上帝若是仁慈与全能,那他为什么容许恶?他们的答案很多,令人困惑;它们既不能让心也不能令意信服,对我来说——我谦卑地谈及这些事情,因为我一无所知,而且,凡人虽然肯定会问,但答案或许只有专家才能明白——我不能接受它们。
[3] 英格兰南部有草的丘陵地。
世人所见的多数神明都有些疯狂地要人笃信,并以可怕的惩罚威胁那些(无论他们如何乐意)信不了的人。他们对妨碍自己派出大礼的那些人之猛烈抨击有些可怜。他们似乎真心以为,正是他人的信仰令他们具有神力(仿佛他们的神性根基不稳,在某种程度上,每一位信徒都是一块用来支撑的石头),而只有他们成为神,他们渴望传达的信息才有效力。只有人信他们,他们才能变成神。但是,乔达摩只是提出内科医生的要求,即你该让他试一试,用结果来评判他。他更像全力以赴的艺术家,因为创造艺术就是他的职责,并对他的礼物作出如此这般的修改,就像他不信灵魂必须表示的那样。因为众所周知,佛陀的教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灵魂或自我这样的东西。每个人都是各种特性、物质与精神的积聚[2];没有变化就没有积聚,没有消逝就没有变化。无论什么东西,有始也有终。这一想法令人愉快,就像阳光照耀的凛冽冬晨,你脚步轻快走在横越唐斯[3]的路上。因果(我斗胆提醒读者)这一理论,即一个人今生的行为决定他来世的命运。死亡的时候,受到求生欲望的影响,各种特性的短暂积聚,亦即一个人,重新聚合形成另一短暂积聚。人只是一系列因果的当前与短暂一环。因果定律认定每一行为必有结果。它是对世间之恶的唯一解释,不会令人心生嗔怒。
[4] 布拉德利(F. H. Bradley,1846-1924),英国哲学家。
在我看来,这类光景,我在此间路过的那些简陋小庙更为多见。它们的木墙与茅顶,它们矮小俗气的塑像,有种寻常却又简素的况味,似乎切合乔达摩[1]宣扬的朴实严谨之教。我想,与其说它是城市之教,不如说它是乡村之教,它的周围总是有着野生无花果树的绿荫,而佛陀就在树下悟道。传说他是一位国王的儿子,所以,当他弃世,他可能放弃了荣华富贵;但实际上,他不过是一个富裕乡绅家庭的子弟,而当他弃世,我猜他放弃的只是许多水牛和一些稻田。他的生活,就跟我在掸邦路过的所有村落的村长一样简朴。他所在的那个社会热衷玄谈,但他并不喜欢玄学,狡猾的印度教圣者逼他辩论时,他渐渐有些不耐烦。他不愿臆测宇宙的起源、意义和目的。他说:“七尺之躯,必有一死,然而中有神智,此诚为宇宙及其缘起与消逝。”他的信徒为婆罗门博士所迫而谈玄自辩,终于把他们的信仰阐发为一套满足智者渴望的理论,但是,就像所有的宗教创立者,乔达摩实则只有一事可言:困乏负重之人,汝等且来我处,我予你安宁。
[5] 原为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