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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它令我开心。”他说。“毫无疑问。但是,我还把读报当做精神锻炼,因为我经不起让自己的能力衰退。我知道意大利发生的每一件事,斯卡拉在演什么歌剧,有哪些剧本上演,哪些书出版。我读政坛的演说。一切。通过这种方式,我与世界同步。我的头脑保持活跃。我不觉得自己还会回意大利,但要是回去,我将退回到自己的环境中,仿佛从未离开一样。在这种生活里,一个人决不能让自己有片刻的松懈。”

我们到客厅坐下。里面什么舒适物品也没有。有张大桌子,两三张简朴的直背木椅;几个架子,上面很多宗教书,是发霉的平装本,还有大量天主教的期刊。我见到的唯一一册世俗书籍,是那本沉闷的名著《约婚夫妇》[2]。(当曼佐尼与沃特·司各特爵士相会,后者称赞他的作品,曼佐尼则表示自己得益于威弗莱系列小说,说《约婚夫妇》不是他的作品,而是沃特爵士的,对此,沃特爵士答道,那么,这就是我最好的作品了。但是,沃特爵士是出于大度才这样讲;那书闷得令人受不了。)不过,神父每月收到一包意大利日报《晚邮报》,他告诉我,他逐字逐句都读了。

他滔滔不绝,嗓音洪亮,他爱笑;他的笑声响亮而热诚。他初到此地,住的是公共工程处的平房,并开始学习语言。别的时间,他用来修建我现时所在的小屋。随后,他进了丛林。

除了兔唇女儿,这女人以前还有丈夫和两个孩子;但几周之内他们突然相继死去,她的村人以为她邪灵附身,把一贫如洗的她和女儿逐出村子,逐到一个她们毫无所知的世界。因为听说基督徒不信邪,她去了丛林中另一个村子,那儿住着一位传教者,他乐意给她提供住处;但是他很穷,不能给她吃的。他让她去找神父。这要走上五天,而且雨季开始了。她和女儿背着自己仅有的东西,不过是她们背得起的一小包而已,然后出发了。她们沿着林中小路前行,翻山越岭,晚上要是碰到有村落,她们就睡村里,要是没有,就睡路旁的岩石下面或者树下。但是,途经村落的村民试图劝阻她们,因为众所周知,神父把孩子们带到他的房子里,过了不久,又把他们带去仰光献给海神换钱。她们吓着了,但没有村子愿意收留她们,神父那里是她们的唯一避难所。她们继续往前走,终于,绝望却又惊恐,她们见到了神父。他说她们可以住外面一间房子,给学校的学童煮饭。

“掸人我无能为力。”他告诉我。“他们是佛教徒,满足于佛教。它适合他们。”他漂亮的黑眼睛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下,然后,他面带微笑,说了下面这番话,而我看得出,这话对他来说很是大胆,令他自己也有些吃惊。“你知道吗,必须承认,佛教是很好的宗教。有时候,我和某个寺庙的和尚长谈,他不是没文化的人,我不能不敬重他和他的信仰。”

“她们在这儿快一年了。”他说。“她们是母女。母亲,可怜人,一只手是畸形的,女儿,你看到了,可怕的嘴唇。”

他很快发现只能寄望于影响丛林中偏僻小村落的村民,因为他们是鬼神崇拜者,对恶力的畏惧持续不断,令他们不知所措,而它就等着他们落入圈套。但是,那些村子很远,在山里,他常常得走上二十、三十甚至四十英里才能去到。

那个年轻的女人是兔唇,她咯咯笑着,用手竭力掩饰。神父对她说着什么。另一个蹲在地上,舂着臼里的草药,他和善地拍拍她的肩膀。

“你骑马?”我问。

“你看,我现在很神气,有个厨子,还有帮厨的女佣。”他说。

“不,我走路。要是买得起一匹小马,我当然愿意骑马,但我喜欢走路。在这乡下,你需要多锻炼。我想等我老了,我得有匹小马,到了那个时候,我可能有钱买一匹了,但我只要正当壮年,就没理由不用上帝给我的双脚行走。”

然后,他问我有没有照相机。他急于寄一张新教堂的照片给伦巴第的一位女士,因为她虔诚的慷慨,他才得以修建。他带我去教堂,是间朴实无华的大木屋;祭坛背后的屏风贴着一张画得很差的耶稣基督像,是景栋一位修女画的,他请我给这幅画也照一张,等我到了景栋参观女修院,就可让那位修女看看她的作品在这里的样子。有两条小长凳,用于人数不多的集会。他很自豪,也可以自豪,因为教堂、祭坛和长凳都是他跟信众建造的。他带我去他的院子,领我看给他照管的孩子们做教室与寝室的朴实房子。我记得他告诉过我,他们有三十六个。他领我去他自己的小平房。客厅很宽,教堂建好之前,他把这里也用做礼拜堂。后面是间小卧室,大小如僧侣斗室,只有一张小木床、一个洗脸架和一个书架。卧室一旁是间很脏很乱的小厨房。两个女人正在里面。

到了一个村子,他习惯去村长家找住处。大家晚上收工回来,他把他们聚在阳台,跟他们讲话。现在,经过这么些年,方圆四十英里都知道他,他很受欢迎。有时候,有人捎信来,请他去还没去过的某个偏远村落,让大家可以听他说话。

“我兄弟是米兰的神父,说要寄给我回意大利的钱,好让我在母亲去世前见她一面。她老了,活不了多久了。他们以前常说我是她最喜欢的儿子,的确,小时候她把我宠坏了。我当然愿意再见到她,但说实话,我害怕走;我想我要是走了,就没勇气回来见这里的人了。人性很脆弱,你不觉得吗?我信不过自己。”他微笑着,做了一个奇怪的可怜手势。“没关系,我们会在天堂再见。”

我想起丛林中遭遇的那个为迫人浓绿所阻隔的偏僻小村。我想在自己心中描出一幅那些人的生活图景。当我问及,神父耸耸肩。

他沉默片刻。

“他们劳动。男人和女人一起劳动。那是一串不间断的艰辛。说真的,在山上那些丛林村落,生活不容易。他们种稻子,你知道这费时费力,然后收割;他们种鸦片,一有空隙,他们就去丛林采集野味。他们饿不死,但仅此而已,因为他们从不休息。”

“十二年。”

当我漫游乡野,涉水渡河或跨过乡间桥梁,翻越林木覆盖的山岭,经过稻田,在一座座都是竹屋的村庄停留过夜,跟一长串形容枯槁或面容果敢的村长谈话,我觉得自己就像陈列在某一古老荒芜的宫殿内一幅挂毯中的人物,这是一幅冗长的暗绿色挂毯,你隐约看到其中僵硬的黑色树木,褪色的溪流,有着奇怪房屋的村落,轮廓模糊的人们忙个不停,他们的动作有着一种神秘、神圣和晦涩的意味。但是,有时我到达一个村庄,村长和长老们跪在地上为我奉上礼物,我似乎从他们黑色的大眼睛中看到一种奇怪的渴望。他们谦恭地看着我,仿佛期待我给他们一个渴望已久的信息。我希望自己可以发表一通令他们兴奋的演说;我希望自己可以传达他们似乎渴求的喜讯。但我不能告诉他们自己一无所知的彼岸世界。神父至少可以给他们一些东西。我似乎看见他到了某个村子,脚走痛了,人累了,而当夜幕降临,大家不再劳作,他坐在阳台的地上,或许是借着月光,或许只是借着星光,给那些黑暗中的沉默人影讲着新奇的事情。

“你在这里多久了?”我问。

我不觉得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当然,他有个性,机灵。他很清楚山地掸人让他们的孩子来他这里,只是因为他给他们提供衣食住宿,但他耸耸肩膀不去计较;他们到了适当年纪就要回到山上,虽然有些人将恢复他们祖先的野蛮信仰,其他人却会保持他教给他们的信仰,通过他们的影响,或许可以照亮周围的黑暗。他的日子过得很忙碌,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而他内心当然没有令人难解的紧张;他的信念有力,就像一位运动员的双臂肌肉发达,他接受他的宗教教义,就像你我接受独眼或脸红的事实那般毫不犹疑。他告诉我,还是做神学生的时候,他就想去东方传教,并为此而在米兰学习。他给我看一张集体照,跟他一起出来的十二人围着主教而坐,并把那些死去的人指给我看。这一位在中国渡河溺毙,那一位在印度死于霍乱,另一位在掸邦靠北的地方被野蛮的佤人杀死。我问他何时坐船来的,他毫不犹豫就告诉我具体的年月日与星期几来;这些修女、修士和俗僧,他们可能忘掉无论什么周年纪念日,但自己离开欧洲的日子总是脱口而出。随后,他给我看他家里的一张照片,是典型的中下阶层合影,就像你在意大利任何一家廉价照相馆的橱窗所见。他们僵硬、刻板而忸怩,父亲和母亲穿着最好的衣服坐在中间,两个年幼的孩子被安排坐在父母脚前的地上,父母左右是两个女儿,后面依照身高站了一排儿子。神父把加入神职的家人指给我看。

“你匀得出来吗?我会送你一些我园子里种的生菜。”

“超过一半。”我评论道。

“我给你两三听吧。”

“这是母亲的一大快乐。”他说。“这是她的功劳。”

“甘露。”他叫道。“真是甘露。人应该过过匮乏的生活。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享受它们。”

她是位粗壮妇人,身着黑衣,头发中分,有对柔和大眼。她看似一位好主妇,我相信要是说起买卖,她讨价还价会很厉害。神父深情地笑了笑。

我叫噶喀仆人给他冲了一杯,他品尝着,眼睛发亮。

“我母亲,她是个很好的人,她有十五个孩子,十一个还活着。她是个圣人,善良对她来说,就像好嗓子对一位女歌手那样自然;她做一桩好事,就像阿黛莉娜·帕蒂[3]唱卡拉一角的高音C一样容易。”

“我两年没喝过一杯咖啡了。我喝完了,我发觉自己没它也很好。这是奢侈品,我们在这里传教的钱很少。不过,这可是一种损失。”

他把照片放回桌上。

他微微一笑。

第二天我又出发了,神父说他想跟我走走,直到我们进山为止,因此,我把马缰挂在臂上,我们徒步而行,其间,他让我给景栋的修女捎话,叫我别忘了把我照的照片寄给他。他扛着枪走路,在我看来,这枝老枪对他本人比对旷野里的野兽更加危险;他戴着破旧盔帽,样子古怪,为不妨碍行走,他的黑色教袍在腰间绑起,他的白裤塞进笨重的靴子。他迈着缓慢的大步,我完全可以想象长路在它下面消减。但是不久,他敏锐的眼睛瞥见矮树枝上一只翠鸟,蓝绿相间,有些颤抖,是个尤物,就像一枚活宝石暂时悬在那儿;神父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臂上叫我停住,他蹑足前行,很轻,悄无声息,直到十英尺内;然后,他开枪了,鸟坠地时,他欢呼一声,跳向前去,把它拾起,扔进挂在他身侧的袋子。

“你要什么?”我问他。“我可以给你威士忌、苦金酒、茶或咖啡。”

“这会令我的米饭更香。”他说。

他的英语说得流利。

不过,我们到丛林了,他又停了下来。

“我听说你要来。”他对我说。“想想看,我十八个月没见过一位白人了。”

“我要在这里跟你分手了。”他说。“我必须回去工作了。”

村子名叫勐平,我决定在此休息一阵。天气很暖和,下午,我穿着衬衣坐在平房的阳台上。我吃惊地看到一位白人向我走来。自从离开东枝,我还没见过一位白人。我随即想起出发之前他们告诉我,沿途某个地方,我会见到一位意大利神父。我起身迎接他。他很瘦,就意大利人来说个子很高,相貌端正,有一对漂亮的大眼睛。他因为疟疾而发黄的脸上,虬曲如亚述国王的一大把黑髯几乎盖到双眼。他的黑发浓密而拳曲。我猜他的年龄介乎三十五到四十岁。他穿一袭褴褛的黑色教袍,又脏又破,戴一顶破旧的卡其盔帽,白裤白鞋。

我上了马,我们握手道别,然后我骑马小跑而去。到了一个弯道,我回头向他挥手,见他还站在我们分手的地方。他把一只手放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森林之绿将他包围。我继续前行,我想,很快,迈着他那笨重的脚步,好像不是踏着大地,而是带着热情跺在上面,仿佛大地很友好,欣然接受他一往情深的热狂(就像一只强壮的大狗,当你亲热地拍拍它的屁股,它会摇尾巴),很快,我想,他就会走回这一两天我把他诱出的生活之中。我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我正继续走向新的未知的经历,而不久,我将回到激动人心、变化多端的精彩世间,但他会永远留在那儿。

我策马前行,没出几码,再度置身密林。我继续攀爬,道路两次跨过湍急的小溪,然后蜿蜒向下,盘山而行,山上的树木茂密得令你感觉可以在树梢行走,就像走在绿色的地板上,出到阳光下,我看到平原和我那天要去的村庄。

其后,很长时间过去了,有时,在一个派对,当涂脂抹粉、颈佩珠链的女人们,坐着聆听胸脯饱满的首席歌剧女伶演唱舒曼的歌曲,或当首演之夜,一幕结束,幕布落下,掌声四起,观众开始愉快交谈,我就想起这位意大利神父,他正沿着森林小路奔波于掸邦山地,跟我离开他时一样,都是没有变化的今日复明日,而他现在老了些,头白了些,人瘦了些,因为从那之后,他得了两三回热病;就这样,直到有一天,老弱交加,他病倒在一个小山村,他太虚弱,不能下到山谷,没多久就死了。他们会葬他于丛林,坟上一柄木十字架,或许(世代相传的信仰强过他教授的新宗教),他们会把一小堆石头放在他的坟墓周围,还有鲜花,以便他的灵魂可以跟他死去的那个村子的村民友好相处。而我有时很想知道,在最后时刻,远离他的亲人,村长与长老们默默坐在他的周围,惊见一位白人死去,在那神志清醒的最后时刻(那些陌生的棕色面孔俯视着他),他会不会恐惧和怀疑,因而察觉在死亡的后面,有的只是毁灭,然后,他是否会有一种强烈的反感,因为他徒然放弃俗世给予的一切,美,爱,安乐,友情,艺术,造化赋予的美妙天资,或者,尽管如此,他是否仍将觉得自己这一辛劳、克己、坚忍的无畏人生很有意义。对于那些以信仰支撑自己整个生命的人,这肯定是个可怕的时刻,此刻,他们肯定终于知道了自己是否真的相信。当然,他有使命感。他的信仰很坚定,信仰对他来说,就像呼吸对我们一样自然。他不是创造奇迹的圣人,也不是神秘主义者,要经受痛苦以及跟上帝结合的不可言说的喜乐,可以说,他不过是上帝的普通劳者。人的灵魂,就像他的家乡伦巴第的田野,没有多愁善感,甚至没有感情,好歹都得接受,他耕地播种,他让生长的谷物免于鸟儿侵袭,他利用阳光,他发牢骚,因为雨水太多或太少,收成不好,他耸耸肩膀,产量丰盛,他认为理所当然。他把自己看成普普通通的工薪族(但是他的工资乃上帝的荣光与永恒的世界),觉得自己谋了生计,这让他有一种满足。他将心与人,却不因此而小题大做,就像他父亲在米兰那爿小店的柜台售卖通心粉所为。

丛林不是很密,阳光大胆穿越林木,用缤纷奇妙的花纹装饰着地面。但是过了一阵,我察觉自己迷路了,并非像有人迷失在丛林中那般严重与悲惨,而是像在贝思沃特[1]的广场与街道之间迷路了;我不想折回来路,而阳光下的道路很是诱惑:我想我可以再往前走一点,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突然,我发现一座小村庄;只有竹栏围住的四五所房子。令我吃惊的,不仅是发现这座距大路六七英里的丛林村落,而且,村民肯定会看到我,但无论他们还是我,都未表露因此而觉得异样的举止。小孩在干燥多尘的地上玩耍,我一走近就四散而去(我记得在某地,有人问我可否让两个从未见过白人的小男孩来看看我,可他们一见恶心,吓得尖叫,马上就被带走了);但是,提着水桶或在舂米的妇女满不在乎,继续干活;男人们坐在阳台上,漠然扫视着我。我很想知道这些人怎么来到这里,他们做些什么;他们自立,纯然过着自己的生活,仿佛住在南洋的珊瑚礁上与世隔绝。我对他们一无所知,也不可能知道。他们跟我全然不同,好像属于另一物种。但是,他们跟我有一样的激情,一样的期盼,一样的欲望,一样的悲伤。我想,对于他们,爱也如雨后阳光,我还想到,他们也会吃得过饱。但是,对于他们,一成不变的日子不慌不忙,不惊不诧,相继累积成为长列;他们跟随自己既定的周期,过着他们的前辈所过的生活。这一模式有迹可寻,他们只需跟随。这难道不是智慧,他们的始终如一之中,难道没有美好之处?

[1] 贝思沃特(Bayswater),伦敦一处地名。

一天,为寻找捷径,我冒险走上一条直通丛林的小路。比起我留在大路上所看到的,那里更多生气;我经过时,野鸡在树梢疾行,鸽子在我四周咕咕叫,一只犀鸟一动不动站在树枝上,让我看着它。看到鸟兽自由自在,它们的天然居所好似动物园,我从来都难掩惊奇,记得有一次,在马来半岛东南角一个偏远岛屿,当我看见一只大鹦鹉盯着我,我四处找它逃跑的笼子,不曾想到它就在家里,从来不知约束。

[2] 《约婚夫妇》为十九世纪意大利作家曼佐尼的名著。毛姆随即提到的威弗莱,是英国作家司各特同名小说的主人公,司各特后来的多部小说都以威弗莱为主人公。

我不知道时辰了。现在,路不成其为路,走不了牛车;只是一条羊肠小道,我们排成一列行进。我们开始攀爬,萨尔温江一条支流汹汹流过我们下方的岩石。道路在山间蜿蜒上下,穿越我们正在通过的山谷,它一会儿与河流平行,一会儿又高居其上。天很蓝,但不是意大利那种鲜明撩人的蓝,而是东方之蓝,苍白柔弱,无精打采。现在,丛林有着你想象中原始森林的所有气氛:八十或一百英尺高的笔挺大树,没有分枝,在阳光下炫耀着他们的伟力。叶子巨大的爬藤缠绕大树,较为矮小的树木则被寄生植物覆盖,就像一位新娘披着面纱。竹子有六十英尺高。野生大蕉到处生长。它们像是由某位灵巧的园丁摆在那里,因为它们一副刻意完成装点的样子。它们很壮观。下面的叶子裂开了,又黄又蔫;就像怀着嫉妒与怨恨面对青春之美的刻毒老妇;但是上面的叶子柔软,青翠,可爱,光彩傲人。它们有着年少佳丽的骄傲与冷漠;丰厚的叶面汲水一般吸收着阳光。

[3] 阿黛莉娜·帕蒂(Adelina Patti,1843-1919),西班牙裔的意大利歌剧女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