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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城市+水+罪犯+拱桥+故事+幸存者+桥

等到这匹马的职业生涯快要结束的时候,泰德也希望结束自己的赛马生涯。

每一次,第一名总是属于泰德·诺瓦克,他的名字被登在报纸上,他的笑容仿佛永远固定在了脸上——还是说,他只是因为某处很痒所以在做鬼脸?不。和西班牙人一起比赛的时候他从来感觉不到这些。比赛时他前半程并不驱赶它,只是在接下来的两百米慢慢激起它的斗志,最后带着它第一个冲过终点拿下比赛。

他们只剩一场比赛没有拿下,不,不是墨尔本杯,麦克安德鲁、泰德和马主人都不在乎那场比赛,他们渴望拿下的是觉士盾锦标赛。在真正的专家眼里,那才是最伟大的赛事。

跑第四名就是一场灾难了。

对于泰德而言,命运仿佛在嘲弄他。

跑第二名或者第三名是一种失败。

他的体重超标了。

他可以冲刺,也可以保持匀速,可以完成你要求的任何动作。

即便是根据年龄计算体重,泰德也超出太多了,他之前就知道这一点。他还是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他恨不得修剪一百块草坪。回到家,他会在淋浴间里瘫成一团。后来有人提前一个星期做了决定,一只如同稻草人般枯瘦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当然了,后来,西班牙人赢了。

西班牙人参加了几乎所有重大赛事的一英里及以上的比赛。

在后来的几年里,即便是对她讲述这个故事,他也很难开口。另外一位骑师——从来都和蔼可亲、留着大胡子的麦克斯·麦肯带着这匹赛马奔驰在满利谷的直道上,并最终以一个马身的优势带着西班牙人赢得了比赛。

他拨的就是泰德·诺瓦克的电话。

至于泰德·诺瓦克,他在自家车道上,坐在车里听完了这场比赛的转播。

“现在你大概有多重?”

那时他们住在另一个赛马区——阿尔切街十一号,还有很多年彭妮和迈克尔才会搬到阿尔切街——他微笑起来,继而又号啕大哭,哭着哭着却又笑了起来。

当那匹马被运到他的马厩时,麦克安德鲁马上打了个电话。

他脚上发痒,却没有伸手去挠。

它是被恩尼斯·麦克安德鲁养大的,那个有名的火柴棍一样的驯马师。

他的双脚仿佛着起火来。

西班牙人真的是一匹卓越的赛马,心胸开阔,就像金斯顿·唐或者法老之膝一样。除此之外,它还没有被阉掉,这也就意味着它的血脉可以传承下去。

退休一段时间之后,他还是会在马场骑马,仍旧是这座城市上午时段最受欢迎的骑师之一。但他们很快就搬回到了内陆。

一匹栗色的马,西班牙人。

凯瑟琳喜欢住在乡下,他们做过的最糟糕但也最明智的决定,就是保留阿尔切街上的这座老房子。这么多年的赛马生涯至少给他们留下了这座房子。

但是,问题在于,泰德·诺瓦克在撒谎,因为最后打倒他的并不是脚癣,也不是饥饿带来的痛苦,更不是脱水或者营养不良。毫无疑问,最后击溃他的,是一匹马:

随着岁月渐渐流逝,他们在乡下又生了小孩。泰德恢复了正常体重——如果吃蛋糕吃得太多,也会一下子添上好几公斤的重量。但这个时候他觉得这一切已经理所应当。

“这个,”在开车前往马场的路上,他总是会跟七岁的凯丽开玩笑说,“才是最后打倒我的原因。”

他换了好多份工作,从皮鞋销售员到录像带出租店店员再到农场的挤奶工,有些工作他完成得很不错。但他还是最喜欢在清晨工作;那时他仍旧会在当地的跑道上骑马。他们管这里叫艺术馆路。

到了他职业生涯的黄昏期,他就好像一名战士,或者是古代的马车夫,每参加一场比赛都像是去上战场一样。他的胃里翻江倒海,他牙痛,头痛,还有明显的眩晕感,最大的耻辱是脚癣,是之前光脚站在骑师的准备室里感染上的。

这个时候他已经有了马场工泰德这个外号了。

他经常受伤——被踹开,摔伤双手手腕。他在马厩里被直接踢到过脸。在跑道上被踩踏过两次。一次是在沃里克农场的第三号赛事上,前面的一匹马蹬掉了一枚蹄铁,并直接从他耳朵旁边划过。有许多次,都是有惊无险。

两件事定义了他。

他读报纸都是挑一天最热的时候,坐在车里,车窗都拉上去,他会穿着他最新、最厚的运动服。他穿着夹克衫和牛仔裤修剪草坪,里面还套了一件保暖的运动服。他急躁不安、经常发火。他跑步的时候会在穿着羊毛裤的双腿上再绑上垃圾袋。里面装的都是赛马会的战利品,以及上千个被压抑的渴望——对吉百利巧克力棒、巧克力蛋糕,以及奶酪的邪恶欲望。

第一件事,有一天驯马师麦克安德鲁带来两个有潜力的年轻骑师到马场观摩。那天是星期二,天空金光闪闪的。

他只吃生菜叶子。

“看到了吗?”

他去蒸桑拿。

驯马师的样子几乎一点没变。

之后的五年里,他工作,斋戒。

只是头发渐渐染上几丝花白。

在他们狭小公寓的厨房里,他甚至顾不上想早餐要吃什么;他坐在厨房里的餐桌前,看着那双手,那是他见过的肉最多的一双手了。

他指着在他们身边冲过的骑师说。

最糟糕的还是他的双手。

“看到他的脚后跟了吗?看到那双手了吗?他骑在那匹马上,但好像压根儿没有压在马身上一样。”

这样又过了好几年,某个星期,泰德突然有了不同的感觉。那天天亮前几个小时,他像往常一样去卫生间,体重秤是不会骗人的,镜子也不会。他的身体像是被伸展开了,但同时也被填满了,他的脸庞也少了原来的那种迟钝感。但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难道想变帅吗?他更想在唐卡斯特的比赛上漂亮地完成一英里跑。这个世界让他弄不明白。

那两个孩子有着典型的傲慢态度。

那时,他们已经在城市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他们搬了家,想要认真地拼一把。凯瑟琳在兰德威克附近的威尔士王子岛找了一份护士工作。

“他太胖了。”其中一个人说,另一个大笑起来。麦克安德鲁狠狠扇了他们几巴掌。他们的脸蛋和下巴都狠狠挨了两下。

过去,在比赛日那天,他一次可以吃得下一整包雅乐思巧克力饼干,现在他可能只吃得下那层薄薄的外包装。

“来了,”他说,“他又冲过来了。”他就像所有骑师一样,一边向外探着脑袋一边说话。“你们可以记住这句话,这个人赢下的比赛将比你们两个小杂种一辈子赢下来的都多。他在田径场上还能赢得更多比赛。”

一夜之间,他的新陈代谢突然发生巨变。

就在这个时候,泰德走了过来。

他那个时候才二十三岁。

“麦克安德鲁!”

在他职业生涯早期,他可能是全国最有潜力的学徒了,像是派克,或者布雷斯利,或者魔鬼达比·蒙罗那个级别的人物。他身高一米七,对于一个骑师来说,他的个头有点高,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男人来说,又有点矮了。但是他的体型完美,非常适合骑马,他的新陈代谢机能也令人嫉妒,他似乎从来不会长赘肉。不好的一点是,他的脸看起来就像是制造商为了赶时间匆匆忙忙拼凑起来的。但是到底是不是这样取决于你问的是谁了。那个叫凯瑟琳·贾米森的女孩似乎就觉得他也没那么差。她喜欢他那张五官乱七八糟的脸,喜欢那对干干净净的绿色眸子,她可以一直挽着他的胳膊——直到那天早上,悲剧降临。

麦克安德鲁大大张开嘴,咧嘴一笑:“嘿,泰德。”

凯丽知道他的故事。

“我看起来怎么样?”

马场工泰德。

“我刚才还在想,帕瓦罗蒂怎么跑这么大老远到这里来当骑师了?”

然后就是泰德。

他们热情地拥抱,友好地重重拍了几下对方的后背。

***

他们心里都在想着西班牙人。

但是马的生活比你要难得多。

***

骑师的人生是艰难的。

第二件事发生在几年之后,那个时候诺瓦克家的两个儿子分别长到了十三岁和十二岁,小姑娘凯丽才八岁。这将是马场工泰德参加的最后一场田径赛。

如果你摔下马来,别指望别人会同情你。

当时是春天,学校正在放春假,之前刚下过雨,草坪绿油油的,草叶纤长(一直以来,这些草叶能为了纯种马长这么高真是件令人吃惊的事),那匹马突然四蹄离地狂跳,泰德被甩了出去,大家都看到他很重地落在了地上。驯马师把男孩子们拦到一边,但是凯丽不知怎的就冲了过去,她拨开面前的一条条腿,努力地挤进人群里——她第一眼看到了他流下的汗珠,然后就是血肉模糊的脸,然后是他的锁骨,被摔断了,骨头折了出来。

凯丽的兄弟们管她叫伟大的凯瑟琳,因为她格外严苛,而且非常严肃。她从来不做游手好闲的事。在有比赛的日子里,当她跟他们说要毫发无损地回家时,他们知道她其实是想说:

他看到了她,于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根据凯丽自己的说法,她的母亲凯瑟琳·诺瓦克是家里唯一一个既不信任又十分鄙视赛马圈的人,至于到底是不信任还是鄙视全看当时的心情。她可以冰冷得像是浅蓝色的冰水,也可以热情得像一团熊熊燃烧的姜黄色火焰。当然了,她热爱赛马,也喜欢看比赛,但是她厌恶赛马这项产业——对骑师体力的过度损耗,对马匹的过度繁殖。这项事业抓到了人们的软肋,它就好像一个美丽的妓女,但她却看到了她卸下装扮后的本来面目。

“嘿,小家伙。”

就像克莱和我们一样,关于她的过去,也有很多可以挖掘的地方。

那根骨头,瘦削、雪白。

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总是讨论血统的问题:

那么赤裸裸地暴露出来,那么纯净,像阳光一样。

在赛马这个行当里,他们总是会拿遗传说事儿。

他平躺在地上,穿着工装裤和靴子、叼着香烟的男人们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先暂时不要挪动他。他们排成一排,表示尊重。一开始他怀疑自己的脖子是不是摔断了,因为他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

她的兄弟们比她大四五岁左右,等他们到了规定的年龄,也都加入到了赛马训练中;很明显,这是他们家世代相传的职业。

“凯丽。”他说。

那时,他们会在栅栏边吃烤面包片——围栏是白色的,上面没有尖木桩。他们喜欢那些驯马师,他们总是会使用不同的腔调发誓赌咒,就好像一群声音低沉、意志坚定的孩子,老骑师也会一直在附近徘徊。看到他们穿着用牛仔裤、汗衫和无檐便帽搭配而成的工装也是件很有趣的事。

他满头大汗。

等她又长大一些,学校放假的时候,她和她的兄弟们便会央求父母带他们去马场,她爱极了那些漆黑一片的清晨,爱极了迷雾里传来的马蹄声。她爱极了初升的巨大又饱含暖意的太阳,那个时候的空气是那么冰冷、那么新鲜。

一轮摇摇晃晃升起的红日。

相比赛马演出,她更喜欢马厩的感觉。

阳光沿着直线从跑道洒下来。

她喜欢的是那种氛围,而不是那些在现场飘飞的缎带。

尽管如此,她还是忍不住要去看,她就跪在他身边,离他很近。她看着鲜血和泥土像是马路上的车流一样在他的嘴唇处汇聚。他的牛仔裤和法兰绒衬衫都被鲜血浸透了。泥土混进了他马甲上的拉链里。他体内仿佛有一股狂野的力量正要挣脱出来。

像我说过的那样,她热爱赛马,但是和大多数女孩热爱的方式并不相同。

“凯丽,”他又一次开口了,只不过这一次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别的地方,“你能去我脚边,帮我挠挠我的脚趾头吗?”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她在黑暗中醒来,就会直接叫她的母亲凯瑟琳,叫她的父亲泰德。到了白天就不会有这种事发生,她还是叫他们妈妈和爸爸。很多年后,当他们发现她摔倒在地、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应该并不会写下或者讨论这些小事了。

可以,当然可以了。

卡拉米亚离这里有七小时车程,她人生中最初的记忆和她爸爸有关。他早上从马场下班回家,她会询问他前一天过得怎么样。有的时候,早上三点四十五分,他便准备从家里离开,她会同时醒过来,这时她会揉揉眼睛,对他说:“嘿,泰德,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

他已经神志不清了。

她热爱赛马、在马场工作、在马场骑马,以及那些有关纯种赛马的比赛记录和传奇故事。

他以为他又回到了过去,那段被脚癣折磨的旧日时光,并希望通过这件事分散她的注意力。“别看我的锁骨了……我的脚!快要痒死我了!”

在那之前的长辈,她就不知道了。

但是他却没法抑制住脸上流露出的笑意。

她的祖父也是一位骑师。

她凑到他的脚边,解开靴子上的鞋带,接着他开始痛苦地尖叫起来。

她的父亲是一位骑师。

太阳落山,彻底将他吞没。

她在一个名叫卡拉米亚的小镇长大。

过了几天,在医院里,一位医生在巡查的时候走进他的房间。

但是一开始,凯丽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屋顶上,那时,所有的一切都看起来那么美好。

他跟男孩们握了握手。

最终,他告诉了我们全部的真相。

他揉了揉凯丽的头发。

他活过了那件事,呼吸着那件事,成了那件事。

一头纠结在一起的男孩子气的赤褐色乱发。

她因为赢下一场一级赛事而为众人所知,但第二天就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发生这样的事应该接受责备的人正是克莱。

日光灯发散出像骨头一样雪白的光亮。

她脸上有很多血色的小雀斑。

医生检查了泰德的伤势,之后便十分亲切地看着这几个孩子。

她有着一头赤褐色的头发,还有着清澈的绿色眼眸。

“你们三个长大了都想做些什么呢?”他问道,但是两个男孩根本没有发言机会——凯丽抬起头看着他,咧嘴一笑,迎着自窗户洒进来的刺眼阳光眯起了眼睛。她漫不经心地指着自己乱糟糟的、被赛马蹂躏的爸爸。她已经踏上了自己选择的路:

曾经,在邓巴家漫长的过去里,有一个女孩,她认识了一个邓巴男孩。该怎样形容这个女孩呢?

走在了通往这里、通往克莱、通往阿尔切街的这条路上。

艺术馆路上的女孩

她说:“我长大以后也要像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