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哦——还有一件事。
据我们所知,在一小撮拥有特殊宠物人员的花名册里,唯有我们养了一头骡子。
我们听到了从酒馆、房屋和一个个单元楼里传出的大吵大嚷的对话,十分确信这就是我们的归属之地。我们甚至期待着把这些声音都收集起来,夹在我们的腋下,带回到家里。就算第二天我们醒来时这些声音都消失了也无所谓,它们会飘散在外,散落在一座座楼宇与耀眼的阳光中。
那是怎样的一头骡子啊。
生活对我们而言是种或能战胜或被它打败的东西,特别是当事情完全按正轨运行或者大错特错的时候。这种时候我们就会走出来,在临近夜晚的时刻走上阿尔切街。我们会在城市里行走。走过一座座高塔,一条条街道,走过一些看起来忧心忡忡的树木。
我们正在讨论的这头骡子叫阿喀琉斯,这其中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背景故事,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它是如何在我们这个位于城中赛马区的郊区后院安身的。这一方面与废弃的马厩、房子后面的跑马场、过期的社区规章制度和一个拼写能力极差的老胖子有关。另一方面与我们死去的母亲、逃走的父亲和年纪最轻的汤米·邓巴有关。
是的,对于我们五个而言,生活总是会继续下去:
当时,并不是所有家人都知道这件事,所以这头骡子的到来极具争议。一次,在和罗里激烈争吵后——
有的时候当我们的电话响起来,我们当中的某个人就会走出去,沿着门廊一路小跑到隔壁。但那通常只是老奇尔曼太太搞的鬼,她可能买了一瓶新的番茄酱,但是怎么也打不开瓶盖。然后,出去的那个人就会回来,砰的一声关上前门,生活就又继续下去。
“喂,汤米,那是怎么回事啊?”
我们的沙发是花了二十块钱搞来的。
“什么?”
我们的电视好像被终身监禁了,一直无法使用。
“你说什么?你在逗我吗?后院里有只驴子!”
我们有一架没人会弹的钢琴。
“那不是驴,那是头骡子。”
我们骂起人来像王八蛋,打起架来像战场上的敌人,无论是在游泳池、乒乓球桌前(总是三手或者四手球桌,通常都放在后院杂乱的草坪上),还是在玩大富翁、飞镖、足球、扑克牌以及其他我们能搞到的东西时,我们总是在互相打闹。
“有什么区别吗?”
我们的父亲逃走了。
“驴就是驴,骡子是杂交出来的,是——”
我们的母亲死了。
“就算它是夸特马和设得兰矮种马杂交出来的我也不管!它在我们的晾衣架底下做什么?”
他们这样想其实没什么问题:
“它正在吃草啊。”
或者说野人。
“我又没瞎!”
很多人认为我们是一群流氓。
不知怎的,我们竟然成功地留下了它。
但是说句公道话,他也不一样了——为了让你对这个谋杀犯即将面对的事情至少有一点点概念,我应该告诉你我们当时是什么样子: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骡子自己留了下来。
我们再也不一样了。
当然,就和汤米养过的绝大部分宠物一样,阿喀琉斯也有一些问题。最值得一提的是,这头骡子怀有雄心壮志。后门的纱窗坏掉很久了,后门半开的时候它就会踱进屋子里,更别提后门完全打开的时候了。这种事每周至少都会发生一次,所以我每周都至少大发一次脾气。差不多就像这样:
我,罗里,亨利,克莱顿,托马斯。
“我主耶——稣啊!”类似这种亵渎的表达,我那段时间说得十分猖狂,人人都知道我会在“耶稣”中间停顿一下并格外强调“我主”这个词。“要是我每次都教训你们这帮混蛋,恐怕已经说了该死的不下一百遍了吧!把后门关紧了!”
从年纪最大到最小,依次为:
诸如此类。
邓巴家的男孩儿。
让我们再次回到谋杀犯身边,他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呢?
当然,那一天,他走向的是我们五兄弟。
他应该能猜到,他抵达的这个时候我们也许都不在家。他应该能意识到他需要做出选择,是用自己以前的旧钥匙还是就在前面的门廊等着——就为了问那唯一的一个问题,为了表明他的立场。
那是一个西装都快要燃烧起来的男人。
他预料到会受人嘲讽,甚至打算欣然接受这些嘲讽。
在这最后一刻,他奢侈地享受了一把这种寂静带来的刺激感——然后吞咽了一下口水,他轻抚自己那一头略微有些扎人的头发,带着冷酷的决心,走向了十八号门。
但没有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他真的能顺利了结这一切吗?
这是怎样的一记猛击啊:
他能继续前行并且完成这段序曲吗?
那座伤人的小房子,寂静在持续发起袭击。
阿尔切街已经准备好了,几乎就是在搓着双手跃跃欲试,谋杀犯几乎就要被点燃了。他能感觉到夹克衫内侧某个地方的热度在不断上升,与此同时也想到了这样的问题:
还有那个如窃贼和扒手一样的骡子。
不一会儿,热气就越来越近。
大约在六点一刻的时候,他一步一步走过阿尔切街。那个肩头负重的野兽眨了眨眼睛。
他自己也知道确实如此。
就是这么回事。
我得告诉你,你现在遇到了一点儿麻烦……事实上,压根儿就不是一点儿麻烦——你已经陷入令人绝望的困境了。
谋杀犯在房子里看到的第一双眼睛属于阿喀琉斯,而阿喀琉斯绝不容小觑。它正在厨房里,离后门有几步远,就站在冰箱前面,它的脸歪歪斜斜的、耷拉得老长,摆着惯常的“你看什么看”的表情。它的鼻息很重,嘴巴甚至嚼了嚼。漠不关心。掌控大局。如果它正在琢磨喝啤酒,那它的表演是相当逼真了。
这个声音就在他身旁,如此温暖。
然后呢?
欢迎回来,谋杀犯。
现在,阿喀琉斯似乎掌握了所有的话语权。
那一刻漫长如永恒——至少有十分钟——他就站在阿尔切街的街口,为自己终于走到这一步而释然,又为自己已经走到这里而感到恐惧。这条街似乎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微风轻柔且随意地拍在脸上,空气里的烟熏味几乎触手可及。汽车与其说是停放在那里,倒不如说是直接熄火后被丢在了那里;电线因为挤满了沉默、燥热和令人心烦的鸽子而不断下沉。一座城市仿佛正在缓缓爬起,并向他呼唤:
先是这座城市,然后是这头骡子。
***
理论上讲,这似乎也多少有一点点道理。如果说城市里的某个地方可能会出现一头类似马的生物,那应该就是这里,因为这里有马厩、跑马场,远处还会传来赛马解说员的声音。
要知道,谋杀犯是不太可能在他最该死掉的那个时刻死去的。
但是为什么是一头骡子?
这也基本上可以概括一切。
这种震惊感难以言表,周围的环境也帮不上什么忙。此刻这个厨房仿佛拥有了自己专属的地理结构和气候特征:
他此时就是永生不死的。
潮湿的墙壁。
他可以嗅出来。
干裂的地板。
不,今天,他能够感觉得到。
一大堆没洗的脏盘子一直堆到水槽边。
但不要搞错了,他像是套进西装里的一具空壳。他佝偻着腰,整个人支离破碎。他在空气中探身向前,好像在等着空气直接把他干掉,但是空气是不会干掉他的,至少今天不会,因为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并不像是能让谋杀犯获得死神青睐的好时机。
还有就是这热气,这该死的热气。
他体重七十五千克,属于正常体重。
这股热浪如此强劲,就连骡子一向警惕好战的状态都被热气暂时舒缓了下来。房子里比外面还热,这可不是轻描淡写地随便一说。
他身高一米七八,属于平均身高。
即便如此,没过多久阿喀琉斯就又恢复了警觉。谋杀犯以为自己已经脱水脱到开始产生幻觉了。这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厨房,他却偏偏进了这一个。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要把自己的指关节揉进眼窝,好把这样的幻觉从视线里挖出去,但是徒劳无功。
事实上,他来的也正是时候,这又是一个酷热的二月的夜晚。白天的烈日仿佛已将混凝土建筑烤熟了,艳阳当空,烧得人身上发疼。人们不怕高温,而且信赖高温,也许是高温掌控了他。在世界各地关于杀人犯的历史中,这无疑是最可悲的:
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在开始之前(至少是在开始写作之前),有一台打字机,一只狗和一条蛇,那么开始的时候——也就是十一年前——有一个谋杀犯,一头骡子和克莱,而即便以此开始,也需要有人最早出场,而在那一天,这个人只能是谋杀犯本人了。他推动着所有情节的发展,也是他让我们所有人回头张望。他只是到了这里,但却完成了一切。他是在六点的时候抵达的。
他很确信这只动物——这头毛色不均、姜黄色和浅棕色毛混杂、面部毛发浓密、双眼浑圆、鼻孔肥大、普普通通的灰色骡子,正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站在开裂的地板上,如同一个胜利者一样,这让谋杀犯明白了一件事:
一个中年男性杀手的画像
一个谋杀犯也许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他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绝对不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