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是我们?你,还有我,我们一起看看他还有什么要说。”
“我要先去跟赖利聊一聊,”我说,“我还想看看其余的视频剪辑。接下来我要把罗里叫回来,看看他还有什么话要说。”
“我自己来做也可以,谢谢。”
“他又不是去斯托尼巴特尔给老人们送爱心配餐。如果有什么清白的理由,他应该早就告诉我们了。”他把手机塞进口袋,“现在,值不值得继续调查他?”
布雷斯林眉毛挑了起来。“你自己?莫兰呢?”
我说:“看起来像是如此。”
“他滚蛋了。”
“而且还可能会有赖利漏掉的,以及监控录像没有捕捉到的,再加上四周之前去的次数。”布雷斯林把他的手机拿了回去,“这也‘太投入’了,”他说,“罗里在跟踪爱斯琳。”
“啊哈,”布雷斯林说,“你让他自己打破砂锅问到底去了,是吧?我觉得你的耐心储备已经见底了,好吧。”
在谈到他去乐购买东西的时候,罗里感到不安。我以为他是有些担心时间来不及,但事实远不止这么简单。他根本不需要用手机查当地的店铺。他早已熟记在心。
“莫兰也有足够的能力完成他自己的工作。他不需要我牵着他的手。”
“没错,他还非常确定地告诉我们,他之前从没去过斯托尼巴特尔。”屏幕上,罗里从收银机器上拿起找零,四下张望。有一瞬间,他直直地盯着摄像头。他的眼睛很模糊,睁得很大,还很专注,仿佛能够看到我们在盯着他。“但像我说的,这只是冰山一角。我们发现他来到爱斯琳家附近至少还有三次,就在这一个月里。他的车在上周四晚上经过马诺街的摄像头,1月11日他在街角的商店买了周日的报纸,1月5日,他在汉隆酒吧喝了杯酒。”
布雷斯林盯着我,眼神轻佻。他说:“我本来还想和你说,你跟莫兰搭档不合适。”
我说:“罗里告诉我们,他是在手机上查到附近乐购地址的,周六晚上。”
我说:“我没问你这个。”
布雷斯林斜靠过来,把影像放大,同时定格在时间水印上:2015年1月14日,晚上九点八分。两周前。
“给那孩子一打证人,一份DNA匹配报告,还有凶手行凶的录像,他也会花一年的时间,去查清楚嫌疑人有没有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兄弟,证人是否眼神不济,以及有没有人在DNA报告上做手脚,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我不是反对这样,有些案子确实需要仔细。但你,你不一样,你更希望能够速战速决。”
“他,或者他的克隆体。我们再来看看这个。”
“我确实是如此,是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要去跟赖利聊聊,再看一眼录像,而不是坐在这里跟你谈人生。回头见。”
我说:“是罗里·法伦。”
“老天,康韦,难道你就不能把你的盔甲卸下来,咱们都松口气吗?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你一直搞得好像我是你的敌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有了这个想法的,但我很想让你改变想法。”
粗糙的彩色画面,不过因为常去,所以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普鲁士街上的乐购。而且我也认出了这个瘦瘦的家伙,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葡萄适[2],到自助收银台那边去了。瘦弱的身形、抬头的角度、微微的驼背、双手摆动的方式:就在两天前,我聚精会神地研究过他的行为细节。
“布雷斯林,”我说,“我感激你能把视频给我看,还有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但我就是要把组里的人都当成敌人,直到我拿到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不是。我很确定你知道我为何这么做。”
他滑动手机屏幕,点了点,然后把手机举到我面前。我接过来。
“哦,是的。”布雷斯林说,他打开了门,检查了一下走廊上有没有人:没有人在,“我很清楚,实际上,我比你自己还要清楚。你想知道我听说的关于你的故事吗?”
“这是他找到的东西,”布雷斯林说,“我只在我的电脑上截取了一部分,电脑里还有更多。”
他觉得自己听上去很诱人。我说:“你不妨把那些事情都当成扯淡,这样我们才能有下文。”
我听懂了他的意思:只要你还能多干几年。我说:“他找到什么了?”
“我确实觉得那都是扯淡。但你还是需要听一听。”
“啊,好吧,其实我正打算替他说些好话的。我感觉他是想讨好我。”布雷斯林极力掩饰那得意扬扬的冷笑,但还是失败了,“这没什么坏处。在这边多干几年,也会有菜鸟替你擦鞋的。”
“我这三十二年都不在乎其他人都是怎么八卦我的。我想我可以把这个纪录保持得更久一些。”
真是个浑蛋。我说:“他最好能有个好理由,说服我为什么要从你这里听到他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他亲自告诉我。”
“不,你不能。每次你一走进办公室,你觉得你只是想查下邮件、喝杯咖啡的时候,那些家伙的脑袋里就会出现这个故事。在他们的认知里,你就是这个样子,而这对你造成了什么影响呢?”
“好吧,”布雷斯林露出一丝微笑,意思是我们又成了好伙伴,“赖利发现了一些好东西。他搞来了四周的——或者所有——他能搞来的监控录像——;有些地方的录像已经没了。他昨晚在办公室一直待到五点,手指一直在按快进键。”
他非常想告诉我这个故事。他和麦卡恩都在努力,想让我相信他们是超级大好人,但是这种提议——让我从你的人生中截取一段,按照我的方式改写一遍——从来都不是出自任何人的善意。我说:“我需要帮忙的时候,会找你的。”
过了一会儿,我才回过头,从门口走了回来。
“这会伤害你的,我不想对你撒谎。”布雷斯林换上了一副满怀同情的表情,但这张脸我在审讯室里面也见过,“我能明白你为什么不想管这些事。”
“我们的小伙子赖利,你还记得是他负责看斯托尼巴特尔的监控录像吧?”
“是的,我什么都不想管,除了我的案子。而且我想去跟赖利说几句话。”
“无所谓。”
我走到门口,但布雷斯林伸出了一只胳膊,拦住我的去路。“你上班第一周,跟罗奇有过冲突,”他说,“你还记得吧?”
“好吧,”布雷斯林平静但快速地说,“我想经过这一周,我已经足够了解你了。我就当你听懂了吧。”
“没什么印象,多久的事了。”
“没错,我很事。我已经知道了。”我准备要走了。
“可是你错了。你小瞧罗奇了。没过多久他就告诉我们,你还在地方警察局的时候,就惹过大麻烦。当时你在看守某个毒贩,你的搭档在搜查房子。你把嫌疑人的手铐打开,让他去灌木丛后面撒尿,结果他跑了。然后你告诉你的搭档——罗奇没说那人叫什么,这很机智——要是他在报告里提到此事,你就会告他性骚扰,说他在巡逻车内袭了你的胸。”
“康韦,”他已经竭尽全力表现得耐心了,“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吗?至少你要告诉我,你听明白了。”
布雷斯林放下胳膊,向旁边跨了一小步,给我让开路。正如他预料的,我并没有离开。
他狠狠地盯着我。我甚至不屑于瞪他一眼。他是打算告诉我的,他非常想这么做。他只是想看看能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作为交换。
“最后你的搭档还是举报了你,”他说,“你也照自己说的做了:去找你的头儿了。结果正中靶心,报告按照你的想法被重写,你的搭档下半辈子都只能在地方混日子,而你则得到了三周的带薪休假,从这一系列的创伤当中恢复。这听上去是不是似曾相识?”
换句话说,他拿着证据却不告诉案件负责人,反倒是我这个负责人的错。就算还有理由继续玩,我也不想再搭理他了。“有话快说,要不就别说,”我说,“不说就告诉我,我还要回去打我的材料。”
那三周我去当跳蚤的表妹了。而在那之前,确实有个嫌疑人——某个超速驾驶的白痴,我连他叫什么都忘了,根本没有多严重的事情——从我和我搭档的手里跑了。我的搭档是个好人,从干警察第一天开始,脑门上就歪歪扭扭地写着“我只能当片警”。罗奇做了功课,他让这个故事非常真实可信,所有人听了都会信以为真。
布雷斯林又叹了口气。“好吧,”他说,像帮了我个大忙,“告诉你吧,你总是把所有人都当成你的敌人,现在我们都知道,有些时候你确实应该这么做,但你也会无缘无故这样,迅速进入攻击模式。这就会制造出一种氛围,即便是团队里的最忠诚的成员跟你分享消息之前,都会犹豫再三。”
布雷斯林说:“你的同事大概有一半相信这件事。他们都想让你尽快滚蛋,省得你找他们麻烦。他们都对这件事非常、非常认真。”
“是你说有话要跟我说的。没错,我确定想让你有话快说,别兜圈子了。”
他偷偷瞄着我,期望能看到我一边留着眼泪,一边颤抖,或者恨不得一脚把罗里的大牙从他脑袋后面踹出来。“我没弄错,”我说,“即便不知道这个故事,我该怎样也还会怎样。不过还是谢谢你。我记下了。”
布雷斯林假装在沉思,高温和臭气不断扩张,仿佛变成了固体压在我们身上。“你确定你还想听?”
他的眼睛猛然瞪大。“你太不把这个当回事了,康韦。”
我说:“恕我愚钝,你接着说,讲明白一些。”
“罗奇就是个垃圾。这都不是什么大新闻了。你想让我怎么做?突然昏倒?痛哭流涕?”
当他意识到我不打算上当时,便叹了口气,又转起了手机。手机亮闪闪的,发出灰色的光。“基本上,我很喜欢合作,很多人觉得我总是独来独往,但我真的很有团队精神。但这只有在团队成员都这么想的时候才会奏效。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了吗,康韦?”
“告诉你这件事,可不是个容易做的决定。我是个忠心的人,而有很多人会把这样的行为,当成对组里其他人的背叛,而这个组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想让你至少对我做的事情表现出一丝谢意。”
要是昨天,我可能就上钩了。我闭着嘴,等着他。
再过几分钟他可能就要暴跳如雷了。那样我还得打扫现场,所以我赶紧着手灭火。“我很感激,”我说,“千真万确。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布雷斯林拿出了他的手机,那手机跟他的脑袋一样大小,还包着闪亮的金属手机壳。他拿着手机在手里转了转,说:“我得承认我掌握了一些情况。今天早上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你。”
“因为有人需要知道,你的搭档在几个月以前本该这么做——拜托,康韦,莫兰当然是知情的,你觉得罗奇在他进来的第一周,不会考虑到要介绍一下他的搭档吗?”他还在等着看我的反应,冷酷而饥渴的警察眼神,暗含着一抹冷笑。他的目标是这场谈话后,我会哭得很伤心,或者捶胸顿足,或者两者皆有。他在这上面倾注了这么多心力;真是浪费。“你的搭档应该站在你这一边,如果他能尽职尽责,我们也就用不着进行这场谈话了。”
“唯一的问题是,”我说,“这跟爱斯琳最好的朋友告诉我们的情况不符。她确定爱斯琳正在热恋当中。而她手机上那些短信——她因为罗里要来家里约会激动不已,这又该怎么解释?没有任何迹象说明她在打退堂鼓。要是罗里全情投入,爱斯琳也很乐意接受。”
我说:“说不定他只是觉得我没有必要知道。”
“没错。还记得他怎么说他们在派斯多的约会吧?每次他觉得他们两个很谈得来,她就会保持沉默,让他另起话题。这个故事听上去好像还有另一面——要是我们还有机会听到——‘他一直太认真了,但是,嘿,他是个好人,所以我还得再给他一个机会……’”
“怎么可能?你当然该知道。你现在就该知道——不,该死,你几个月以前就该知道。你机会不多了。你明白了吗,康韦?”布雷斯林靠过来,离我非常近,这是他通常用来对付濒临崩溃的嫌疑人的招数。“你还有一次机会,不过是最后的机会。只要你能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不再像对待敌人一样针对我,我们到这周末就可以把这个案子结了。我也可以在组里替你做担保,而且我说的话多少还算是有点分量的。等那之后,只要你能对大家都客气一点,问题就解决了,你很快就能在组里有一席之地——像我说的,这对我来说也有意义。但如果你继续阻拦我,就因为自己天生想当烈士,这案子也办得不像样,我也不会继续站在你这一边,因为我不想招惹任何最后会变成一团糟的事情。而那之后,说句难听的,你就等着滚蛋吧。”
按照爱斯琳第二位前任的说法,当他们的关系刚开始有进展的时候,她就逃跑了——虽然她归因于自己生病的妈妈。“尽管罗里告诉我们他和爱斯琳如何一见钟情,”我说,“这并不意味着爱斯琳也有相同的感觉。”
他又把身子靠在墙上,手插在口袋里。“你自己选吧。”仿佛他是个骑士,身披重甲,准备要拯救我,只等我一声令下。
“基本上,只要约会几个月后,罗里就会觉得是史诗般的浪漫邂逅,可对方还在考虑要不要开始严肃的恋爱关系。她说她真的很喜欢他,但她才二十四岁,她只是想找个人说说笑笑,聊点智性话题——她是俄罗斯文学专业的博士——还要多上几次床。她还没准备好有人跟她喋喋不休两个人一起环球度蜜月会有多浪漫。”布雷斯林仔细检查门旁边的墙壁,弄掉上面的脏东西,然后才靠在了上面,“所以她甩了他,另一个女孩说的情况也大致一样。我一直听说女孩会很喜欢那些不害怕承诺的男人,但是像罗里这样靠谱,好像有点过头。”
我不会让他救我的。我会找人帮忙,没有问题,就像我去找加里还有跳蚤那样。但是拯救——当你已经第三次遭遇灭顶之灾,已经用尽浑身解数,可仍然无力回天——拯救是不一样的。
“所以她谈的是什么?”
如果有人拯救了你,他们就把你攥在手里了。不是因为你欠他的,这个你可以解决,下次提供充分的帮助,或者是送上几瓶好酒——上面套着丝带的那种。他们把你攥在手里,是因为你不再能主宰自己的故事了。你是个挣扎的失败者、无助的女孩、勇敢的副手,只能从危险、羞辱、难堪当中被人打捞上岸,而对方则成了勇敢而伟大、富有同情心的英雄豪杰。这一切都由他们决定,因为你已经不是故事的主角,不再是了。
“但最有趣的部分在这儿,”布雷斯林在我身后关上门,“他的两位前任,包括最近的一个,说她们甩掉罗里都是因为这个人太认真了。一个女孩的原话是‘太投入’,另一个说他‘进展太快’。我想她是故意装得矜持,不过她后来谈的并不是床上的事:她完全不介意在第二次约会就跟他颠鸾倒凤,愿上帝保佑她。现在这些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懂得自重了。”
我完全搞错了。他并不是想把我搞垮,他是想把我攥在手心里。
他替我扶住门。我明白他的意思:进来,要是没有我布雷斯林,你就得在这种地方办案。房间里很热,散发着体育馆里的那种汗臭;小小的白色书写板上满是斑驳的污迹,有人在上面用过不好用的记号笔。所有的椅子看上去都黏糊糊的,我没有坐下。
这也是麦卡恩来跟我说软话的原因,带着救下来的笔录文件和他的一片好心。也许布雷斯林因为什么事情,跟组里的人杠上了,他跟罗奇针尖对麦芒,现在需要拉拢人进自己的队伍。也许他听到有关头儿就要光荣退休的风声——八面玲珑的家伙肯定消息灵通——然后他准备把坏女孩团结到自己的队伍里,这样就会让他成功升职的机会大大增加。也许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觉得有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套牢我,而在某种程度上,我还算是个有用的人,未来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他们都说罗里是个完美的绅士:从没打过她们,也从没对她们大喊大叫过,没什么控制欲,也不会忌妒得抓狂,更不会因为不听他的话就暴跳如雷,以上行为统统没有。”他在走廊里拐了个弯,进到E专案室,一个破烂房间,曾经是更衣室,现在空着,“进来。”
要是我还有力气,真想笑一会儿。我不会被任何人利用,尤其是这个组里面的人。
“她们提供了什么线索了吗?”
布雷斯林拍了拍自己口袋里的手机。“康韦,”他说,语气更加温柔,“我不必把这些事情跟你分享,你记得吧?我本可以自己去找罗里,单枪匹马让他认罪归案。我分享消息,是因为我觉得咱们合作对大家都好。对案子有利,对组里有好处,还有对你——而且没错,对我自己也很好。”他微微一笑,笑容里慈父般的温暖和同事的尊重平衡得恰到好处,“我们来好好看看,康韦,你和我,我们是一个很棒的团队。周日下午,我们在审问罗里时,合作得亲密无间。有了这个,”他又拍了拍装着手机的口袋,“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布雷斯林笑了。“他是怎么说的来着?他通常喜欢的是比爱斯琳更‘随意’的那一种?我确信她们都是很好的女孩,但是老天,我觉得我完全能把她们带去某个化装舞会,让造型师祭出‘重型火炮’。”他下楼时低着头一阵小跑,“你知道90年代时的学生穿的那种连帽衫吧,带很多毛,民族风,穿上之后就能去印度果阿徒步野营的那种,我发誓我刚见的这个前女友穿的就是那种衣服。”
我正准备告诉他去哪里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拯救他人的热心肠,可我突然意识到,我用不着担心这个。我不用担心布雷斯林会救我,把我套牢,让我倒大霉,或者招来其他假想出来的麻烦。无论他想对我做什么,我都不会任他宰割了。他是对的,我们合作得很愉快,而且突然之间,我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一点,用不着像该死的罗里·法伦一样,担心会落一个引火上身的下场。急流勇退是很有意思的想法,真希望我在几个月之前就想到了这一点。
“然后呢?”我说。
“好吧,”我说,“那就这么办吧。但未经我的允许,我们不能提监控录像的事情。我要留着备用。”
“我想聊聊罗里的前任。”布雷斯林在走廊上就对我说。我很好奇他这次又准备把我引至何处。这周我才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在这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人们在食堂、办公室还有更衣室之间来回走动。审讯室的观察窗开着,同时音频设备也处于启动状态。我此前从没意识到,我们所在的组成为自己的一部分,亲密可靠如自己的身体,这样才能生存下来。
“没问题,都听你的。”布雷斯林朝我咧嘴一笑,“这会很有意思的,康韦。等我们把这东西拿给罗里看,他怕是会尿湿自己的褶边短裤。”
也许他准备将我拉上他想象出来的那条边线。我没在是否要陪他继续玩这件事上考虑太久,而他已经带着我走出了专案室。“为什么不呢?”我说着,欣赏着他脸上掠过的惊喜表情,在我转身走出房门时显露无遗。
“还不止呢,”我说,“我们试试看。”布雷斯林眉毛扬起,带着疑问的表情,“我们得把动机挖出来,或者至少是可能触发罗里展开攻击的导火索,没错吧?”
“那可以等等再说,”他压低声音,“我有些事情等不了。”
布雷斯林吹了吹嘴角的空气。“好吧,你来定。我还是不怎么关心他为什么要这么干,只要我们能证明是他干的就够了。”
“我还有材料要打。”
“罗里到了爱斯琳的家,”我说,“因为这个重要的夜晚而极度兴奋。他早到了一会儿,但那没什么要紧的。她让他进了家门,他们高高兴兴地见了面。然后,不知怎的跟踪的事情暴露了。也许是他说漏了嘴,在爱斯琳面前表现出自己对斯托尼巴特尔很了解。也许是她提到自己在这附近见过他,而他没能迅速圆过去。”
布雷斯林把脚从桌子上拿下来。“吃完饭之后我得伸伸腿脚,”他拍着自己的肚子说,“我们去散散步吧。”
凭空编出一个故事的感觉真好。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对此这么有兴趣。我已能看到整个场景在我的眼前回放,像是又有人给我剪出了一个视频片段。不过我仍然可以对它进行修补剪切,直到完全满意为止。“总之,爱斯琳不高兴了。她本身就对全情投入的罗里有些抵触,于是便对这些行为横眉冷对,但这让他情绪失控了。她让他离开,而他就一下子昏了头。”
“爱斯琳的前任,”我说着,脱掉外套,“没什么值得一听的。我们得核查一下他们的不在场证明,然后就可以把他们从名单上画掉了。”《信使报》头版的大标题写着:谁是赴宴者?有人向克劳利透漏了爱斯琳约会的信息。
布雷斯林抿着嘴角,一直在点头。“我喜欢这个推断,”他说,“我十分喜欢。康韦,我觉得你分析出了一些眉目了。我就知道信任你是没错的。”
“啊,”他看见我进来说道,同时让椅子落地,把报纸扔回桌子上,“我一直等的女人来了。做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吗?”
我说:“那就看看罗里会怎么说吧。”
当我回到专案室时,斯蒂夫还没有回来。助手们在吃午餐,聊着警察们的新八卦。布雷斯林坐在桌子前,椅子向后倾,双脚跷起,刚刚吃完一个香肠卷,在浏览《信使报》。
布雷斯林对我露出灿烂的微笑,十分温暖,简直是我几个月以来见过的最美好的一件事。“好了,”他说,“我们出去吧,这个地方快熏死人了。”
车里很冷。即便把车窗关上,我还是可以听到不停歇的风穿过密密麻麻的草丛的声响。我有几分期望赶紧结束离开,可是急于赶到目的地的我,再一次无法思考任何事情。
在经历了这里鼻涕一般诡异的气味之后,我真想一口气就把走廊里的空气吸个干净。布雷斯林把门关好,发出干脆轻蔑的一声,他想说的是,你再也用不到这个地方了。
有一瞬间,把所有事情都考虑妥当之后,我开始想我是否错怪了斯蒂夫。我想知道——现在倒也不是什么问题了——他是否一直在给我捣乱;他是否不想让我注意到,我已经陷入绝境。这个可怜的乐观的白痴是否真的是喜欢和我一起工作,像我之前以为的那样。如果他也做着同样的白日梦,梦想着有一天我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抓住汉尼拔·莱克特[1],然后彼此点点头,一起阔步走进下一宗悬案的迷雾当中,去解决唯有最优秀的警探才能解决的难题。一阵刺痛让我清醒过来。我无比期望是自己弄错了。
回到专案室,我给罗里打了电话,态度友好,仿佛临时起意一般,问他是否愿意过来帮我们一个小忙,再来跟我们简单聊一聊。我已经准备好听他说一大堆借口,比如,店里的生意离不开人、他还有个约会,或者他感觉身体不大舒服。但他很痛快地答应了。他只是极力想要证明自己和我们是一条战线,但我却因为不适应事情如此简单,怀疑起里面有猫腻,甚至觉得可能有什么阴谋,仿佛这个世界发生了一点倾斜,于是我无法回归现实。我想睡觉,睡个够。
我并不会坐以待毙,给布雷斯林、罗奇或者不管什么人机会,让他可以得意地笑着绕场一周,接受全场观众的喝彩致意。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办。我会办完这个案子,并且是妥当地办完,把罗里·法伦绳之以法,即便是全国最好的律师,也无法让他重新找回自由。我要昂首挺胸地离开这里。然后我会给我在保安公司的朋友打电话,问问他那份工作是否还在。再找个机会,告诉奥凯利他就是废物,再给罗奇一拳,把他的牙打到肚子里。
斯蒂夫还没回来,我发现自己的内心其实有几分想让他回来,赶在罗里到达之前——我还是得跟布雷斯林一起审讯,毕竟是他带来了录像视频。但我希望在我们执行最后一击前,斯蒂夫可以亲眼见证。我们可以让罗里招供,向斯蒂夫这个呆瓜证明,我从一开始就是对的,这样他就会跟我道歉,我们可以去酒吧喝一杯,然后一切就都可以恢复正常——可这时我大脑却突然反应过来,想起来事情已经不会恢复正常,更不会重来。专案室的房间突然倾斜,灯光闪烁跳跃,电脑的嗡嗡声持续不断,听上去越来越像是警笛,逐渐增强。
还有第二件事,这是我在重案组的最后一个案子。我可以避开布雷斯林、麦卡恩、罗奇,还有其他所有浑蛋的圈套,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个月又一个月,但迟早我都会出纰漏,然后他们就会打击我。我可以想象一个拳手,左躲右闪避开所有的重击,速度越来越快,稍微一疏忽,然后伴随一声巨响,眼前一片黑暗。
当我把赖利招呼过来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费心假装抱歉,而是直接一副臭脸,茫然地看着我,等待我的发落。我真想把他的脑袋拧下来,但看着那张几乎懒得隐藏狞笑的面孔,我脑子里想的都是斯蒂夫:几年前的那个案子里,他也找到了关键线索,但是却藏在自己手里,没有带回来交给案件的负责人。赖利让我很难受。我不再想把他碎尸万段,只想让他从我的眼前消失。当我告诉他回去继续当助手时,他的脸——狞笑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极度的愤怒,以及不断涌起的羞辱感——这没让我感到丝毫痛快。在他收拾东西准备滚蛋,摔门而去的时候,其他助手都假装在聚精会神地工作。布雷斯林蜷在自己的座位里面,看着我,眯着眼睛把笔咬在嘴里,正准备对我的行为进行一番评价,但我并没给他机会白费口舌。
罗里·法伦,那个难过的懦夫。他是此案的全部。这也就是我们为何找到的都是无用的线索:因为并没有其他线索要找。
视频资料显示的内容确实如布雷斯林所言:罗里,在斯托尼巴特尔周围游荡,他本不该如此。我派米汉过去,把他能找到的所有当地监控录像全都调过来——应该不剩多少——然后仔细观看。然后我把罗里最清晰的镜头全都剪出来,带上时间水印,打印出来。
这是因为我刚刚把斯蒂夫赶走了,一路上我始终有这种感觉。没有他在我身边——拽着我,不停抱怨,四处指指点点,跟我扯一些有的没的,弄得我得费力想想他是什么意思——我终于可以看清楚了。所有情况中——所有的假设和想象——其实只有两件事值得关注。
我桌上的电话响了,是伯纳黛特,她告诉我罗里·法伦已在楼下。“他来了。”我告诉布雷斯林。
我在严寒中穿过一片空旷寂静的区域,回到车上,在我目力所不及之处,风在长长的草丛中变大,席卷过空旷的田野,从我身上刮过,又继续往前。通常这会让我感到急躁——与大自然过多的接触令我毛骨悚然——但最后我的脑袋仿佛被打扫过一样清晰,这正是我今天早上跑步想找到的感觉。这是这些天,也许是几个月里,我第一次能够思考。
“我们走吧,”他说,把椅子向后挪,“待会儿见,伙计们。我们去给你们弄好吃的。”
这本就是我料到的。问话进行得很顺利,我以“酷女孩”的姿态,让他们打开心扉,谈论他们此前并不打算泄露的事情。而这些内容对我毫无用处。
助手们全都抬起头,飞快地点头示意,害怕我会把那个跟我的眼神撞上的人的脖子拧断。在我的电脑屏幕上,斯托尼巴特尔粗糙的黑白监控画面不断跳动——一个跑步的人定格在屏幕一角,下一个镜头就跑到了街对面,一条阿尔萨斯牧羊犬正在随地小便,然后就消失不见了——我点了暂停。电脑、白色书写板,还有助手们在边缘涌动,如同水下的薄薄织物,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漂越远。
她的第二位前任可能稍微没有那么无聊。他在一家呼叫中心工作,办公地点在一栋偏僻的大楼里,这栋大楼应该是某人的天才办公区计划因为资金不足泡汤了的结果,或者是某人精心策划的避税手段。五层楼中有四层都是空置的,第五层有几个吃闲饭的人聚在一个角落里,说话很大声,反正也没什么人会被打扰。为了我们的谈话,这家伙把我带到了某个经理的办公室,房间同样是空着的,只有一层灰尘覆盖在一张床一样大小的桌子上。他是通过露西认识爱斯琳的,是在五年前,当时他正致力于成为一名舞台灯光师。他们交往了八个月,他开始考虑这段关系是不是比较特别,但她却甩了他。她说,因为她也有相同的感觉:这段关系开始变得认真。但是因为要照顾生病的妈妈,她没有时间和精力发展认真的恋爱关系,而他也相信了。从那时起,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两天前他在报纸上看到她的新闻。而自他离开剧院后,他也跟露西失去了联系。没什么讨厌的感觉,只是本来跟她们就不那么亲近,也就没有再联系了。周六晚上他去听了一场音乐会——我们会核查不在场证明,不过我觉得不会有什么惊喜。他表现出震惊、悲伤,还夹杂着一点点怀念,这很可能是真实的,而他们之间的疏离也一样真实:爱斯琳成为过去式,他没有再追求过她,也没有期盼着旧情复燃,更不会因为看到她在准备一场没有他的约会而生气。
[1] 《沉默的羔羊》系列主角,是托马斯·哈里斯创作的悬疑小说系列中的虚构的人物,他沉着、冷静、知识渊博又足智多谋。
爱斯琳吸引这些人真有一招。和她的各位前任相比,罗里成了整个主题公园里最为惊险刺激的存在。第一个家伙是个会计,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在经济危机期间不太景气,磨得起毛的地毯和布满水渍的天花板证实了这一点。不过办公室里忙碌的氛围倒是说明情况正在好转。他第一次见到爱斯琳是在十九岁的时候,当时他们一起排队买三明治,前后总共约会了六个月,不过从一开始,他们就明确彼此并不是在认真寻找伴侣,一旦感到无聊了就分开,没有什么怨气,也不存在分手后继续做朋友的戏码。他还记得露西,有一点模糊的印象,不过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纠葛,他想不出什么理由会让露西对他心有妒意。他长得很友善,一张不容易被记住的面孔,看起来是个好人。他说爱斯琳是个好女孩,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很愉快,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位不错的未婚妻,周六晚上他们一起吃了顿不错的晚餐。他从来没在脸书上搜索过爱斯琳。
[2] 1927年由英国药剂师亨特发明的一种能量饮料,其成分是葡萄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