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一定希望你感到自豪。”约翰察言观色道。
“今年秋天我就要到东部去上学了,”她说,“你觉得我会喜欢那里吗?我要到纽约鲍尔奇小姐学校去读书。那里很严格,可你知道一到周末我就要回家住,跟家里人住在我们纽约的房子里,因为爸爸听人说啊,那里的女学生走路都要两两结伴。”
“我们是这样的啊,”她回答说,带着尊严的双眼放着光,“我们从来没有受过惩诫。爸爸说我们就不应该受惩诫。我姐姐佳思敏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曾经把爸爸推下楼过,但他也只是爬起来,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开了。”
她要么是从没听说过哈迪斯这个地方,要么是想不出该对这个地方说上几句什么有趣的话,总之,后来她就再没顺着这个问题说下去了。
“妈妈……呃,她有些吃惊,”吉斯敏接着道,“当她听说你是从……就是你来的那个地方来的时候,你知道……她说在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然后,你看么,她是西班牙人,很老派的。”
“不,”约翰简短回答,“我是从哈迪斯来的。”
“你们会在这儿待很久吗?”为了掩饰自己多少有点受伤的情绪,约翰问道——她刚才的一番话似乎还是有些不友好,虽然含沙射影,还是透着嫌他是小地方人,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意思。
“你家是在东部吗?”吉斯敏饶有兴趣地问,声音带着迷人的味道。
“珀西、佳思敏和我每年夏天都来,但明年夏天佳思敏就会去纽波特[1]了。今年秋天起,她将在伦敦逗留一年,出席各色宫廷聚会。”
他对女人很挑剔。哪怕有任何一个瑕疵——脚踝粗,声音嘶哑,玻璃假眼……已足以使他完全提不起兴趣。此时此地,他平生第一次坐在一个女孩身旁,这个女孩在他看来就是完美的化身。
“你知道吗……”约翰有些迟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你比我想象中的要老练得多。”
约翰注意到他们一直在那条小径上走着。在她的提议下,一同在苔藓上坐下来,苔藓软不软已无心顾及了。
“啊,没有,我没有,”她着急地喊出声来,“哦,我可不想是那样的人。我认为老练、世故的年轻人特别俗,你觉不觉得?我一点儿也不啊,真的……你要非说我是那样的人,我就要哭了啊。”
“你真可爱!”他的眼神颤抖着说道。
她难受得嘴唇都哆嗦起来,约翰只得断然否定了自己:
“你好吗?”他口里说道,“希望今天早晨你舒服一些了。”
“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说逗你玩儿的。”
“你给我的印象太好了,”约翰的眼睛说着话,“我也不笨的。”
“要是我真成熟、世故的话,我倒真不在意了,”她坚持自己的看法,“可我不是。我很纯真,又孩子气。不抽烟,不喝酒,只读诗歌,诗以外别的书都不看的啊。数学啊化学啊,这些又基本搞不懂。穿着上又特别简单……事实上,我几乎不打扮。我觉得你最不该说我老练、世故……这离我太远了。女孩子就应该用有益健康的方式享受她们的青春时光。”
“昨天晚上你见到了佳思敏,我姐姐。我吃了莴苣很不舒服,”她继续轻言细语,会说话的眼睛也没停下来,“我病恹恹的时候是很甜蜜的——身体好的时候也甜。”
“我也这么认为。”约翰诚恳地说。
“你还没见过我,”声调那么柔软,而会说话的蓝眼睛紧接着又补充道,“哦,你错过太多了!”
吉斯敏又高兴了。冲着他展颜一笑,蓝眼睛盈盈滑落一滴泪珠。
在约翰心中她比十六岁要老成一些。他向她走过去,快靠近时他几乎不敢迈脚,生怕踩到她裸露的脚趾。
“我喜欢你,”她亲密耳语,“在我们这里,你就打算一直跟珀西待在一起吗?你会对我好吗?这样说吧……我是绝对的白纸一张,从来也没有哪个男孩子爱过我,单独看看男孩子都不行的……除了珀西。我打老远跑到这片小树林来……就是想见到你,这种地方家里人是不会来的。”
“喂,”她柔声喊道,“我叫吉斯敏。”
约翰简直太受宠若惊了,他依着哈迪斯舞蹈学校教的范儿,对她深深鞠了一个躬。
她穿着一件剪裁刚刚过膝的雪白短袍,头上戴着一个用木樨草和蓝宝石编织的花环。她粉嫩的赤足踏着朝露而来。她比约翰年纪更轻,不到十六岁。
“我们得走了,”吉斯敏甜蜜地说,“十一点钟我必须跟妈妈在一起……你一次都没有要我吻你。我还以为现在的男孩子都会是那样的呢。”
约翰在一个缓角转了弯,那里有郁郁葱葱一大簇玫瑰,空气中弥漫着玫瑰的浓香,他穿过花园,向树林下的一片苔藓走去。他还从来没在苔藓上躺过,他想知道苔藓是否真如人们所说的那样,软得可以用作形容词。这时,他看见一个女孩子从草地上向他走来。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姑娘。
约翰骄傲地挺了挺胸脯。
约翰纵情享受着,这种青春的幸福和对幸福的不满足让他无法活在当下,此种幸福须得与未来日子里的光芒四射进行对比、衡量——鲜花和黄金,女人和星辰——它们只不过是无可比拟又可望不可即的青春梦想的征兆及预言。
“有些人是那样,”他答道,“可我不是。姑娘们是不做这种事情的……在哈迪斯。”
抱着这种若有若无的期望,他走下大理石台阶,不料却微微惊扰了底下睡着的两只皮光毛亮的俄罗斯猎犬的梦,约翰循着一条看不出到底通往何方的、蓝白相间的砖砌小道走去。
他们肩并着肩朝房子走回去。
吃过早餐以后,约翰找到大理石大门的出口,好奇地观望着眼前的景色。整个山谷,从钻石山到五英里以外陡峭的花岗岩峭壁,仍然被一层金色迷雾笼罩着,迷雾懒散地在大片草地、湖泊和花园的上空盘旋。这里那里零星分布着榆树林,其优雅的林荫跟那片紧裹群山的松林所形成的粗犷的深青绿色构成了鲜明的对比。约翰眺望时甚至可以看到约莫半英里之外有三只小鹿排成一列从榆树林中“嗒嗒嗒”跳出来,又笨拙欢快地跳着消失在另一个半明半暗的树丛里了。此情此境,就算是看见山羊在林间踱步,或者在绿中之最绿间瞥见一抹林中仙女的粉红皮肤和她随风飘扬的金发,约翰也是决计不会惊奇的。
[1]纽波特(Newport),又译为新港,位于美国罗得岛州南部,为新英格兰避暑胜地,18世纪的重要港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