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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一八六八年他回到美国,已经在外头跑了两年多一点。他去过二十二个国家的首都,跟五个皇帝、十一个国王、三个王子、一个沙阿[3]、一个可汗[4]和一个苏丹[5]交谈过。那时候菲茨-诺尔曼估计自己的财富得有十亿美元了。有个防止秘密泄漏出去的法子一直帮衬了他:在每颗较大的钻石出现在公众视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那颗钻石就会被赋予这样的历史——自打第一巴比伦帝国时代起,为了占有这颗大钻就上演过谋杀、奸情、革命和战争。

直到他向人家保证一年后会带更大、更好的石头回到俄国来,这才获准离开俄国到印度去。尽管是这样,在他离开之前,宫廷财务主管已经给他在美国的几家银行,用了四个化名存入了一千五百万美元。

从一八七〇年直到一九〇〇年去世,菲茨-诺尔曼·华盛顿的历史就是一部用黄金铸就的长篇史诗。当然了,也有一些次要问题——他躲避测量,他娶了一位弗吉尼亚小姐,她给他生了一个独苗儿子,以及由于一系列不幸的、复杂的原因,他逼不得已宰了他弟弟。他弟弟太喜欢喝酒了,常常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然后举止轻率,甚至还屡次危及他们的生命安全。他弟弟及其他的几桩命案当然也玷污了他那些兴旺发达、极速扩张的幸福岁月。

菲茨-诺尔曼自己则带着十万美元和两箱子大大小小的钻石原石,动身去往国外。他乘坐一艘中国舢板船去到俄国,驶离蒙大拿六个月之后,到了圣彼得堡。他选了个隐蔽的住所,随即片刻不停地去拜访了宫廷珠宝商,声称他有一颗钻石要献给俄国沙皇。他在圣彼得堡待了两周,时时刻刻都处在可能被谋杀的危险之中,不断频繁地变换住处,在整整两周时间里,他只敢去藏箱子的地方三四次。

去世前,他改变了策略,除了留下区区几百万美元财产以外,他把全部财富购买了大批稀有矿石,并贴上“小古董”的标签存放进世界各地银行的金库里。他儿子布拉道克·塔尔顿·华盛顿颇有乃父之风,子承父业并在这方面将他的策略更加发扬光大。他把那些矿石都换成最稀有的元素——镭——这样一来,价值等于十亿美元黄金的镭,就可以放进一只不比雪茄匣大多少的容器里了。

没有其他变通之计了——他必须偷偷卖掉他的钻石山。他派人到南方把他弟弟叫来,负责管理他那些黑奴跟班——这些黑人一直都不知道奴隶制已经被废除了。为了万无一失,他向他们宣读了一份自己撰写的宣言,宣告说福雷斯特将军[2]把溃散的南方军队重新组织了起来,并在一次激战中打败了北方军。那些黑人又是毫无保留地相信他的说辞。继而,那帮黑人还投票通过了一项决议,声称这是好事一桩,并且立即成立了复兴组织。

菲茨-诺尔曼死了三年以后,他儿子布拉道克认为事情已经做得够多了。他和他父亲从这座钻石山获得的财富已经多得没法精确计算了。他有一本用密码记录的笔记本,记着他存放在他垂青的千百家银行里的镭的大致数量,同时记下他存放时所用的化名。接着,他做了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把钻石矿封了起来。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困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世界首富——可这样的财富到底有没有什么价值呢?如果他的秘密泄漏出去了,政府为防止黄金、珠宝业内发生恐慌会采取什么手段不言自明,下一步或许就是立即接手钻石的所有权并实行垄断。

他把钻石矿封了。从山中掏出的财富已经足够让华盛顿家族世世代代尽享空前的奢华了。现在他唯一关心的就是要保守住他的秘密,一旦秘密败露,随之而来的恐慌将会使他和世界上所有的财产持有者一样被打回原形,变得一贫如洗。

过了两个星期,他就估算出山上的钻石储量与世界其他所有已经探明了的钻石储量总和近似相等。可也正因为它是一整颗钻石,根本没法子用任何常规的计量方法予以估价——还有就是,如果他把这颗钻石拿出去售卖,就会把市场搅和个底儿朝天,如果钻石的价值和它的尺寸成正比的话,那么世上所有的金子加在一块儿也不够买它十分之一的。况且,这么一颗硕大的钻石,任谁拿到手里又能做什么呢?

这就是约翰·T.昂格尔现在来此做客的这家人家。这就是他到来之后翌日清晨在白银墙壁的客厅里听到的故事。

那天深夜他摸索着回到了营地,十二个钟头以后,他手下黑奴中的所有男性都回到了松鼠洞那儿,在山坡上一通狂挖。他告诉他们,他发现了一座莱茵石矿,因为只有一两个人以前见过小颗的钻石,所以他们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当他的巨大发现看来已经确凿无疑的时候,却进退维谷、左右为难了起来。这座山就是一颗大钻石——根本没别的,就是钻石。他装了满满四马鞍袋子晶光四射的样品,骑着马就到圣保罗去了。在那儿他设法解决掉了六颗小钻——而在他试着想卖一颗大一点儿的钻石时,店主晕了过去。于是菲茨-诺尔曼被以破坏公共秩序的罪名给逮捕了。他越狱逃跑,赶上一趟去纽约的火车,在那里,他卖掉了几颗中等大小的钻石,换回等值大约二十万美元的金币。他可不敢再拿出特大的钻石来了——实际上,他离开纽约正是时候。因为在珠宝圈子里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更多的倒不是因为钻石大小,而是有来源神秘的钻石在这座城市冒了出来。疯狂的谣言四处传播着,说什么在卡茨基尔山脉,在泽西海岸,在长岛,在华盛顿广场底下都发现了钻石矿。一列列观光游览火车满载着拿着铁镐和铁锹的男人,一小时一班地从纽约开往邻近各种各样传说中的宝石山、黄金国[1]。但那个时候,年轻的菲茨-诺尔曼已经在回蒙大拿的路上了。

[1]“埃尔多拉多”(El Dorado),西班牙语中称旧时西班牙征服者想象中的南美洲,即“黄金国”,比喻宝山,富庶之乡。

他在蒙大拿待了还没有一个月,事情进展得颇为不顺,但也就在这个时候,他误打误撞地发现了一个地方。一日,他在山里骑马,迷了路,再加上一整天没吃东西就越来越饿,碰巧那天他又没带猎枪,迫不得已想逮一只松鼠吃。在追逐松鼠的过程中,他注意到松鼠嘴里咬着块亮闪闪的东西。就在松鼠要逃回它的洞之前,这只被老天选来为他充饥的松鼠撂下了它嘴里的东西。正当菲茨-诺尔曼坐下来考虑当下所面临的形势时,猛然瞥见身边草丛里有个东西在闪闪发亮。不过十秒钟的工夫,他便把饥饿这件事完全抛在脑后,并且收获了十万美元。那只招人讨厌坚决不愿做他食物的松鼠,将一颗完美无敌的大钻石作为礼物送给了他。

[2]南方邦联军内森·福雷斯特(Nathan Bedford Forrest,1821—1877)将军,美国田纳西州的牛仔,奴隶主,后成为美国内战中南方少有的骑兵名将,美国电影《阿甘正传》的主角就是为纪念他而命名的。

这位年轻的上校名叫菲茨-诺尔曼·卡尔佩帕·华盛顿,他决定把弗吉尼亚的不动产送给他弟弟,然后自己上西部去。上校挑了二十四个最忠实——当然也是将他敬若神明的黑奴,他买了二十五张前往西部的车票,想在那里以他们的名义申请一块土地,开一个养牛、养羊的牧场。

[3]沙阿(Shah)为伊朗国王的称号。

现在这位华盛顿先生的父亲是弗吉尼亚人,是乔治·华盛顿的嫡传子孙,巴尔的摩勋爵。南北战争结束时,他是个二十五岁的上校,手里有个无人青睐的种植园和大约价值一千美元的黄金。

[4]可汗(Khan)为古代土耳其、鞑靼、蒙古、突厥各族最高统治者的尊称。

早餐时珀西给约翰简述了一下华盛顿家族的故事。

[5]苏丹(Sultan)某些伊斯兰国家统治者被称为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