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红发胖子单身汉一个。
“你是带着谁来的吗?”她问。
“好,那你介不介意……也许这会给你造成很大的麻烦……今晚送我回家?”(这种万分羞怯的做派正是伊蒂丝的娇媚之处,她深知红发胖子瞬间便会融化在狂喜中。)
那个红发胖子插进来,抬头望着伊蒂丝,笑得容光焕发。
“造成麻烦?说什么呢,我的老天爷,我他妈不知道多高兴!你知道我会很高兴。”
尴尬、羞耻都离他而去。全世界,她就是最美的姑娘——有着如同天上星辰一般最美的眼睛。他觉得首先得赔礼道歉——为冒昧想要吻她道歉;其次,喝醉也得道歉。不过喝醉也是因为她,他以为她在生气,他为此万分沮丧,才会借酒浇愁。
“万分感谢啊!你太可爱了。”
“我爱你……我只是想你吻我。”他悲伤地补了一句。
她扫了一眼手表,一点半。当她自言自语地说“一点半”的时候,突然隐隐约约地想起她哥哥在午餐时告诉过她,他每天夜里都要在报社工作到一点半以后。
“你讲得很明白。”
伊蒂丝突然向她眼前的舞伴转过脸去。
“亲爱的伊蒂丝,”他真挚地说,“你知道我爱你,对不对?”
“德尔莫妮科到底在哪条街上?”
她勉强笑了笑,而他那伤感的眼神,智慧而严肃,带着一脸蠢笨、抽搐的笑望着她。
“哪条街?啊,当然在第五大道上了。”
“嗨,彼得,你是个讨人喜欢的大好人,真的!难道你不觉得那样做有点下三滥吗……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
“我的意思是说,在哪个路口?”
“我有点喝大了,伊蒂丝。”
“呃……让我想想……在四十四街。”
“干吗呀,彼得!”
这证实了她之前的想法。亨利的办公室想必就在街对面的拐角上。她顿时想到可以溜过去一会儿,露个脸,给他一个惊喜,一个身着炫目深红色晚礼服披风的美女“给他提提神”。这根本就是伊蒂丝特别喜欢做的那种事——一种打破常规的时髦事情。念头一起,便占据了她的脑海——仅只片刻犹豫,她就打定了主意。
彼得·希梅尔插进来请她跳舞,虽然喝醉了却兴致盎然。伊蒂丝抬头望着他,惊得张大了嘴巴。尽管非常疲倦,但这点倦意哪里挡得住她胸中的愤怒,那是因道义而产生的义愤填膺。
“我的头发快要散了,”她对同伴欢快地说,“你介意我去整理一下吗?”
有几次,她都看到了戈登——他在楼梯上坐了很长时间,托着下巴,目光呆滞地盯着地板上一直跳跃的花火。他看起来真是沮丧啊,而且醉得不轻。每次看到他,伊蒂丝都迅速移开眼睛。一切的一切好像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此时的她头脑迟钝,所有感官都陷入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只有她的脚在跳舞,只有她的声音在迷迷糊糊地说着挑逗的情话。
“一点也不。”
伊蒂丝一直在跳舞,直到自己有些厌倦和迷离,这感觉一般只有初入社交界的女孩儿才有,和连着喝下几杯苏打威士忌后升华出的虚无灵魂差不了多少。被音乐紧揽,让心随着乐声荡漾,与她共舞的舞伴在色彩斑斓的灯影变换下形同鬼魅。此时的她麻木、怠惰,似乎今日的舞会从开场到现在已经隔了数日。伊蒂丝与许多不同的男人交谈,那些话题散乱而不完整。她被人吻过一次,被求爱差不多六次。当晚早些时候,不同的大学本科生跟她跳过舞,但此刻,她像在场所有大受欢迎的姑娘们那样有了自己的拥趸——有那么五六个好色坯子选中了她,轮番交替地在她和他们选中的另一位美人之间穿梭、打转,他们很有次序、连番不断地插进来邀她跳舞。
“你真是个可爱的大好人。”
一点钟,一支特殊的乐队——在当天众多特殊乐队中仍然是特殊的——来到德尔莫妮科。乐队成员傲慢地散坐在钢琴周围,肩负起为伽马普西大学生联谊舞会演奏的担子。乐队领衔的是一位著名长笛演奏家,此人在纽约名噪一时,他以头朝下倒立,同时扭动双肩用长笛演奏最新爵士乐的一手绝活艳惊纽约。在他演奏的时候,全场的灯都熄掉了,只有一盏聚光灯追着他,此外,在跳舞人群头顶上,万花筒一般的彩色光束晃来晃去。
几分钟以后,裹着那件深红色晚礼服披风,伊蒂丝从另一侧的楼梯轻快地跑下,因为这个小小的冒险而激动得满脸通红。她从站在门口的一对男女身旁掠过——一个几乎没有下巴的侍者和一个胭脂涂抹得太红的年轻女人正在激烈地争吵——打开大门,一脚踏入温暖的五月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