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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好,”卡罗尔附和着,“那我们就等着。”

“当然。没准儿能行。但是可能要等半小时。”

听罢此言,罗斯便就近找了张椅子坐下去,不料乔治怒喝一声,吓得他立刻又站起来。

乔治认真考虑着。

“嘿!看着点儿,说你呢!不能坐这儿!这个房间是为十二点钟的宴会准备的。”

“乔治,”寒喧之后,做弟弟的说,“我们想喝点酒,但他们不卖给我们。你能给我们弄点儿吗?”

“我又不会损坏它,”罗斯愤愤地说,“我用过除虱剂了。”

乔治高个儿,几乎没有下巴——但他跟他弟弟的相似之处也就这些。这个侍者的眼神不呆滞,反而是机敏有神的。他举止温和,在室内工作,并微微带着点高傲。他们相互寒暄客套。乔治已经结婚了,有三个孩子。他听到卡罗尔参军以后到外国去过的消息时,似乎很感兴趣,但他其实并没觉得有多了不得。这让卡罗尔很失望。

“算了吧,”乔治严肃地说,“要是领班的看到我站在这儿聊天,他会扑过来撕了我。”

十分钟以后,乔治·基出现了,满腹狐疑地跟他弟弟问好。他最初的,也最自然的反应是,他弟弟八成是来找他要钱的。

“哦。”

巧了,这个侍者认识基。他应该在楼上,在主舞厅里,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舞会。他答应会告诉他的。

提到领班,对另外两个人来说就足够解释一切了。他们紧张地捏着从国外戴着回来的军帽,等着看有什么好建议。

“他叫基。”罗斯加了一句解释。

“我告诉你们,”乔治停了一下,说道,“我有一个地方,你们可以在那儿等着,跟我来。”

“喂,”基开始说,“喂,你认识我哥哥吗?他是这儿的侍者。”

他们跟着他走出另一头的那扇门,穿过一个无人的餐具室,爬了两三层黑暗、盘旋而上的楼梯,最后进入一个小房间,里面基本就是一堆堆水桶和一垛垛硬毛刷,外加一盏昏暗的电灯照明。他跟他们要了两美元,答应半小时后送一夸脱威士忌来,然后就把他们丢在那儿走了。

侍者们这么闪电般地来回穿梭了三回,来找人的这二位凝聚起所有聪明才智才总算叫住了侍者中的一个。侍者转过身来,狐疑地看着他们,然后迈着猫一样轻柔的脚步走近前来,那架式好像随时准备着转身逃跑。

“我敢打赌,乔治挣着钱了,”基往一个倒扣着的桶上一坐,阴沉着脸,“我敢打赌,他一礼拜要挣五十美元。”

犹豫片刻,他们走进一扇一点儿也不打眼的门,进到屋内,瞬时不知如何是好了。角落里有一间不引人注目的小餐室,他们脱下军帽,拿在手里,局促不安地站在那儿。二人心头均蒙上一片愁云。房间一头有扇门砰的一声被撞开,着实让他们吓了一大跳,只见那里弹出来一个侍者,流星一般飞快地划过房间,然后又消失进另一头的一扇门里。

罗斯点点头,吐出一记口水。

“不会,他不会忙的。他能搞定。”

“我也觉得他挣着钱了。”

“这是派对,”罗斯一脸敬畏地说,“咱们最好还是别进去了,他肯定很忙。”

“他说那舞会怎么了?”

到达德尔莫妮科的时候是十点半,他们惊奇地发现一辆又一辆出租车川流不息地开到餐馆门前,车子里走出来让人叹为观止的、不戴帽子的年轻女士,每位女士身边都有一位穿着笔挺晚礼服的年轻绅士陪着。

“很多大学生,耶鲁大学的。”

“侍者就能把那帮家伙剩在瓶子里的香槟喝光。”罗斯咂摸着嘴,接着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添上一句,“啊,天哪!”

两人朝着对方严肃地点了点头。

罗斯聪明地点点头,好像这事早在他意料之中。对一个能干的人偶尔跳槽不应该感到惊奇。他从前认识一个侍者……接着,他们又开始了一大篇关于侍者是挣工资还是拿小费赚得更多的谈话……最后的结论是,这取决于那个侍者工作的连锁餐馆的社会地位高低。两个人互为对方活灵活现地描绘了百万富翁在德尔莫妮科就餐时只喝了一夸脱香槟,就甩了五十块小费这样的画面。这之后,两个人就都暗自思忖要去当侍者。事实上,基已经眉头紧锁地想着如何不为人知地让他哥给他找个工作。

“我在想啊,那群士兵现在到哪儿了呢?”

“他不在这儿干了,”基走出来说,“在德尔莫妮科当侍者。”

“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对我来说那段路走着实在太他妈远了。”

他们在这条街上巡视了几分钟,找到了那个地方——位于第五大道和百老汇大街之间的一家劣等餐馆。基进去打听他哥乔治,罗斯就在人行道上等着。

“对我也太远,从来没见过我走那么远吧。”

“应该在。”基回答道,“从我去宾夕法尼亚以后,已经有好几年没见过他了。他晚上工不工作都很难说。就在这附近。只要他没走,就能给咱们弄到。”

待了十分钟,他们开始坐立不安了。

“你哥在附近工作?”罗斯问,扮出一副并不肤浅,正在谈论不朽话题的神情。

“我要去看看这外头是什么。”罗斯一边说,一边蹑手蹑脚地向另一扇门走过去。

“我宁愿弄点儿酒去。”基说。他们在一片“混蛋”和“懦夫”的叫骂声中往便道上走去。

那是一扇蒙着绿色粗呢的弹簧门,他小心地推开了一英寸。

有人说十号大街很远,话音才落,就响起一片“哎哟”之声,有二十来个人闻言便掉了队——其中就有罗斯和基,他们放慢速度变成溜达了,把这个机会让给更狂热的人,让他们上吧。

“看见什么了吗?”

问题传到队伍前列,过了一会儿答案飘了回来。托利弗大厅在十号大街。另外还有一帮大兵已经过去砸场子了。

罗斯深吸了一口气,才给出答案。

“大厅在什么地方?”

“他娘的!我敢打保票这里有酒!”

接着,队伍在一个十字路口转了方向,朝着第五大道走去,四处纷扰着传言,说他们这是要去托利弗大厅的红色大会去。

“酒?”

大队扫荡过第六大道,时时处处都有士兵、水兵和普通群众加入进来,平头百姓不可避免地嚷嚷着说自己才刚退伍,似乎借此当作新张成立的文体俱乐部的入场券。

基走过去跟罗斯一块儿站在门边,急切地张望着。

“去‘秀’给他们看。”基兴奋地对罗斯低语,罗斯又欢天喜地地转述给在他另一边的人。

“我敢向全世界保证,这是酒。”他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儿说道。

“那个人知道哪里还有他们的人!我们就是去‘秀’给那些人看的!”

那个房间是他们待的这间的两倍大,里头是已经备好了的酒品盛宴。两张铺着白桌布的桌上头尾交替地摞着好几排跟墙一样高的酒瓶,有威士忌、杜松子酒、白兰地、法国和意大利出品的味美思,还有橘子汁,更不消说那一排排大弯管和两个巨大的空宾治酒钵了。房间里没人。

他的邻伴指着戴宽边软帽的带头大哥。

“这是为他们那场才开始的舞会准备的。”基低声说,“听到小提琴声了吗?嗨,我说,我可不介意跳支舞。”

“咱们上哪儿去?”基对离他最近的那个人喊道。

他们轻轻地关上门,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色,不用互相猜,准错不了。

又是一阵骚乱的人声,不到一分钟,罗斯和基发现自己挤在混乱的人群中朝着第六大道跑,带头的是一个瘦瘦的、戴着一顶宽边软帽的市民和那个简单粗暴结束演说的壮汉士兵。这群人越集越多,规模相当可观。此外,还有一些观点不明的群众,他们组成一条人流,沿着人行道疾奔,用断断续续的欢呼声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

“我真想拿两瓶。”罗斯加重语气说道。

犹太人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又有五六双拳头朝他砸下来,立刻又倒了下去。这一回,他再也爬不起来了,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嘴唇里外全破了,鲜血涌了出来。

“我也想。”

“该死的布尔什维克!”铁匠出身的大块头士兵吼叫着那个出手打人的人。人群围拢得更紧了,闹哄哄的赞同声四起。

“你觉得会被人看见吗?”

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小矮个儿犹太人的演讲被砸在他大胡子下巴上的一记重拳打断,他被打得站立不稳,四脚朝天倒在人行道上。

基想了想。

“……你们从战争中得到了什么?”他狂热地嘶喊着,“看看你的周围,好好看看!你发家致富了吗?那些承诺的钱你都拿到手了吗?没有!你还活着并且两条腿还都在,这就算你幸运了。你回来后发现老婆居然没跟别的花了钱逃避打仗的男人跑掉,也算你幸运!这种时候就算你幸运了!除了J.P.摩根[3]和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4]以外,还有谁从战争中捞着了什么?”

“要不咱们还是等他们开始喝了以后再说。他们现在把酒都摆在这儿,是有数的。”

到达人群的外围,他们马上便与人群融为一体,变成了其中的一分子。这群人当中有衣衫褴褛、醉醺醺的平头百姓,也有代表着多个师并且不同程度醉酒的士兵,大家全都围着一个身材矮小、留着长长连鬓胡子、手舞足蹈的犹太人。此人正挥舞着手臂,兴奋又简明地发表演说。基和罗斯挤进前排,他们抱着强烈的猜疑之心审视着他,那人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们的内心。

他们为这一点争论了好几分钟。罗斯的意思是趁着现在屋里没人,赶紧去拿上一瓶塞在外套底下。可基更愿意谨慎一些。他怕这么做或许会给他哥哥惹来麻烦。要是等到酒过三巡以后,再去拿上一瓶就没什么关系了,每个人都会认为这是哪个大学生干的。

基突然加快步子,罗斯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他一眼看到街上将近五十码开外的地方聚集了一伙人。基低声哂笑,开始向人群跑去。随即罗斯也咯咯乐开了,他迈开自己那两条短小的罗圈腿,在同伴大步流星却笨拙的长腿旁快速地移动。

他们还在争论着,乔治·基急急忙忙地奔进来,只对他们咕哝了两句就又从绿色弹簧门那里出去了。过了一小会儿,他们听到几下软木塞迸出去的噗噗声,接着是倒冰块的哗啦声,然后又是哗哗地倾倒液体的声响。乔治正在调制宾治酒。

这两人的全部精神食粮就是针对这些年养活了他们的如下机构——部队、商店,或者救济院——以及对机构中他们的顶头上司所表现出的嗤之以鼻。直到这天早晨,那个机构都一直是“政府”,而那个顶头上司一直以来都是“上尉”。他们从这两者的夹击中溜了出来,眼下正处于尚未选定新束缚之前隐约不舒服的状态——前途未卜,怨天尤人,不知怎么的还有些惴惴难安。为了隐藏这样的感受,他们假装因为脱离军队得到了全然的慰藉,还信誓旦旦使对方确信军纪再也不能左右他们顽强的、向往自由的意志。然而,事实上,他们可能已经觉得这份新发掘的、毋庸置疑的自由比起待在监狱还要更不自在。

两个士兵兴奋地相视一笑。

两人的钱加到一块儿还没有五美元,所以他们的美好愿望很大程度上就是玩玩逗趣的文字游戏,反正说说也没有害处,还能聊以自慰。不管怎样,光这么说说好像二人已经很开心,可以听见他们痴痴地笑,他们提到《圣经》里的大名人,并发出诸多感叹——“啊,天哪”“你知道”和“我就要这么说”——这些感叹无疑强化了谈话效果。

“噢,天哪!”罗斯低叹道。

“那……我就不脱了吧。”

乔治又出现了。

“相信我,我他妈明天要脱下这身该死的军服,再也不穿了,我要去弄身便装。”

“再耐心等一下,小伙子们。”他飞快地说,“你们要的东西我五分钟以后拿过来。”

“我觉得他能!”

他从之前进来的那扇门又出去了。

“也许他能给咱们搞一点儿来。”

等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在楼梯上,罗斯谨慎地四下看了看,飞镖一般蹿进那间让人欢喜的房间,回来时手里拿着一瓶酒。

“对,是个老家伙。”他意思是,那是他的一位大哥,“他在一家廉价酒吧当侍者。”

“这就是我说的。”他们坐下,美滋滋地啜下第一口酒,“咱们等他回来问问,能不能就待在这儿喝他给咱们拿来的酒……懂吗?咱们就跟他说没别的地方可以喝酒了……懂吗?如此一来,只要那个房间里一没人,咱们就偷偷溜进去,塞一瓶在衣服底下。这不就够咱们喝上两三天了么……懂吗?”

“在纽约?”

“当然啦。”罗斯坚决同意。“啊,天哪……还有,如果咱们想卖给士兵的话,那还不就想什么时候卖就什么时候卖。”

“我倒有个主意,”基想了一会儿接着说,“我有个兄弟在这附近。”

他们没说话,乐观地考虑着这个玫瑰色的好点子。接着,基抬手解开他军装的领扣。

罗斯强烈赞成。

“这里真热,是吧?”

“咱们去试试看能不能搞点酒来,你觉得怎么样?”禁酒时期[2]还没到。他如此兴奋是因为法律规定禁止将酒售卖给士兵。

罗斯真心表示同意。

“上哪儿去?”罗斯问,他的口气听着就像哪怕基说去南太平洋诸岛他也不会觉得惊讶。

“热得像地狱。”

他们离开那家饭馆,在第六大道上一路逛着,饶有兴致,却又置身事外地耍弄着手中的牙签。

[1]暗指卡罗尔·基是美国国歌词作者弗朗西斯·斯科特·基的后代。

他的同伴黑黝黝的,罗圈腿,长着一对老鼠眼,还长着一个缺损了大半的鹰钩鼻。他那睥睨一切的样子明显是装出来的,是从那个充满咆哮、掠夺、虚张声势和威胁恐吓的世界借来的傍身武器。他一向生活在那个世界里,他叫格斯·罗斯。

[2]指美国历史上一段推行全国性禁酒的时期,从1920年开始至1933年结束。

两人中的高个子名叫卡罗尔·基[1],这个名字暗示着在他血管里流动的是蕴含有某种潜能的血,不论这种潜能是否已经被一代又一代的没落稀释得很淡了。但,你盯着他那张没长下巴的长脸,昏浊的、水涝涝的眼睛和高颧骨,是完全找不到一丝与生俱来的机智或是祖上任何值得一提的东西。

[3]J.P.摩根公司由美国著名银行家约翰·摩根创建,总部位于纽约。

当晚大约九点钟的时候,有两个人从第六大道一家廉价餐馆走了出来。他们其貌不扬、营养不良,除了最低最低的智力以外一无所有,甚至连那种带着生命色彩的动物本身的活力也没有。他们饥寒交迫,身上长满虫子,穷困交加,没一个朋友,不久前寄生于一片陌生土地上的一个肮脏城市,从生下来落地那天起,就像浮木般被人胡乱丢弃,到死还是会像浮木般被人抛弃。他们穿着美国陆军制服,肩上佩戴着三天前登陆的来自新泽西一个征募师的肩章。

[4]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1839—1937),为世界第一个亿万富翁,石油大王,慈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