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话在众议院里说了也没人敢把你怎么样,在这儿,你一言出口,马上就得被扫地出门。”
电影院里总不乏说笑调侃,小伙子们随口出言不逊。有时政治路线也被牵扯进来,多数时候没人在意,但偶尔,大事没有化小,尤其在三十年代,矛盾渐趋尖锐。从星期六晚上人们在电影院里的争长论短,你可以一窥当时这个国家的民情。当然,克兰西先生不加入任何党派之争,甚至对政治本身持反感态度。一句污言秽语,你就可能被撵出去,所以据汤姆说,这里跟众议院比起来,堪称秩序井然。
正片开演之前通常放映一些新闻片,如果是关于西班牙内战的消息,有些观众就会对声援西班牙国民军的蓝衫党冷嘲热讽。克兰西先生和他的兄弟们这下有的忙了,他们立即试图在人群中揪出起哄的元凶。
豪门显贵也光顾电影院。如果是教堂,恐怕还得给他们预备板凳。在影院,各式皮草云集包厢。斯莱戈的老百姓就得在楼下挤一挤了。幸好克兰西先生和他的兄弟们都服过兵役,指挥观众仿佛管教刚入伍的新兵一样驾轻就熟,否则情况可能会一片大乱。如果哪个小子胆敢寻衅滋事,马上会被揪着耳朵拎出去,遗弃在斯莱戈暗夜的凄风冷雨之中。哦,但是在亲嘴的问题上,克兰西先生只能听之任之,他又不是教区牧师,而且一旦灯光暗下来,他可怎么管呢。这里虽不是教堂,但胜似教堂,比教堂强百倍。放眼四周,你会看到人们聚精会神的表情,那表情就是神父们梦想有朝一日能够在教众脸上看到的。整个斯莱戈抱成湿漉漉的一团,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学历,王子或贫儿,都被银幕的魔力凝聚在一起。几乎可以说,至少在电影院里,爱尔兰已成为一个自由团结的国度。虽然汤姆把我隔离在浅滩岭,等着他那位妈妈缓和敌意,给我大赦,但他还不至于狠心到星期六晚上也继续让我流配。于是我们驾着他那辆漂亮的小车,风驰电掣般开到镇上,占据我们通常的位置,好像在心灵深处生怕被别人取而代之。
这种时候,汤姆就会骂道:“乌龟王八蛋。”
*
如果杰克没有出差非洲,他也会骂道:“一捆儿老奸。”不过他倒是没有追随蓝衫党。
《随你到巴西》《礼帽》。得到人们衷心爱戴的不是德·瓦莱拉形销骨立的面孔,而是弗雷德·阿斯泰尔勾魂摄魄的眼神。
他也会对汤姆说:“你那位朋友欧达非恐怕也是一捆儿老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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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听了总是哈哈大笑,他太喜欢杰克了,以至于他说什么都无所谓。这就是汤姆作为一个朋友和兄弟的无穷魅力。他骨子里都透着敦厚宽容。而且,他认为杰克是个天才,在戈尔韦攻下了双学位,工程学和地质学,他自己在法律学院才坚持了几个月而已。在他听来,杰克的话字字珠玑,这是他们在孩提时代就养成的习惯。我不知道他们的另外一个兄弟伊尼斯跟他们俩关系如何。关于可怜的伊尼斯,他们很少提起。
与此同时,我们在浅滩岭一座波纹铁屋顶的小房子里安顿下来了。其实就是个窝棚,虽然距离舞场不远,却能保证把我隔绝在斯莱戈镇之外。他要回镇上也就是几步路的工夫。我们的卧室正对着月亮山,能看到山上梅芙堆的顶部,躺在那里感觉十分异乎寻常,我们是一对三十年代的摩登小夫妻,而她,躺在那座高高在上的床上,一晃已经四千年了。通过房前东倒西歪的门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兔儿岛,即使隆起的岛身挡住视线,我还是知道那位铁人就在岛的另一侧,永生永世,坚定不移,我在想象之中可以看到他,始终如一,带着斯多葛式的沉静,指向安全的深水区。
一天晚上,正放映《礼帽》,在去洗手间的路上,一个熟悉的黑色身影挡在了我的面前。在那个时代,单身男子跟已婚女子随便搭讪是很少见的,但话说回来,约翰·拉维奥可从来不是随随便便的人。如今,他那一派大权在握,他看起来也发达了,虽然还在给市政府砍伐路边的野荆棘,总比东藏西躲或者在库拉监狱啃土豆饼强。他可能特别喜欢黑色,从来只穿黑衣服,看上去像个西部牛仔,肤色苍白,一头浓密的黑发。作为一个清道夫,他可对燕尾服的马甲颇有研究。至于我嘛,那天刚好穿着最心爱的紫色连衣裙,其效果不言而喻。总之,约翰·拉维奥从来不在乎自己的行为得不得体。
于是,汤姆让他爸爸给他剪裁缝制了一件蓝衬衫,然后,他开始参加小型集会,在斯莱戈组织游行,试图扭转时局。蓝衫党领头的是个叫欧达非的人,他曾经负责管理警察,后来不知怎么丢了那个职位,现在他有点像墨索里尼或者佛朗哥那类人。汤姆很佩服他,因为他做部长的时候曾经试图在爱尔兰实施儿童保护法。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他还是相当了不起的。他讲演的时候激情澎湃,汤姆还以为所有英雄人物都在动乱岁月里牺牲了呢,尤其像内战中被枪击身亡的迈克尔·柯林斯。欧达非是柯林斯的重要盟友。所以,对汤姆来说,追随欧达非是自然而然的事。我还没见过比汤姆更爱出汗的人呢,每次游行之后他的蓝衬衫都拧得出水来。腋下的部位很快就发白了,不好看,我不得不多次给它重新染色。我从来没去参观过游行,但还是希望他看上去精神抖擞,做妻子的这么想也是天经地义的。
“你好,萝珊。小姑娘,你真是光彩照人啊。”
汤姆坐在我身旁,看着窗外萧条的乡村。他说:“真他妈的成了疯人院。”他这么说不无道理,毕竟,他的父母都在疯人院工作,“整个爱尔兰现在就是个疯人院。”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显得夸大其词。他从来不曾对我说过一句甜言蜜语。毕竟,我们俩是在穷途末路的悲剧里相识的。也许此时的轻薄无礼是对过去含蓄的报复。谁知道呢,我才不把这种话当回事,跟他擦身而过,继续走自己的路。人家还急着上厕所呢。
德·瓦莱拉和英国之间著名的经济战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你从车窗里看出去就可以略知一二。我们是春天结的婚,新出生的羔羊没有买家,农夫们不得不铁石心肠地在田野里把它们宰杀。火车穿越乡村,我们不时看到散落的羔羊的尸骸。汤姆对这一切感到愤愤不平。在他看来,德·瓦莱拉的人在《英爱条约》签署后曾一度试图颠覆这个国家,现在他们上台组阁,相当于枪手和杀人犯掌了权。这让汤姆一派恨得咬牙切齿。汤姆年轻气盛,奋发向上,他想继承这个国家,完成建国的大业。令他忧心忡忡的是,德·瓦莱拉过去想把这个崭新的国度扼杀在襁褓之中,如今又想把它的童年时代搞成一团乱麻,不把这个地方毁了他不会善罢甘休。总之,屠杀初生羔羊令最粗壮的农夫也心碎不已,但他们确实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他们全部的梦想都破灭了。
他说:“星期天我一般都在月亮山。星期天下午三点你可以在梅芙堆那里找到我。”
*
我羞得满脸绯红。我们周围到处都是中年妇女和年轻姑娘,都跟我一样等着用卫生间,大家都屏息静气,因为身后电影正在放映之中。其实,约翰·拉维奥说什么我也听得不太真切,但还是大致听明白了。希望没有别人听到就好。也许他只是客套而已。他的意思可能是,我知道你住得离那儿不远,我也经常到那儿去。
他是个非常正派的人。这一点很重要,我必须强调说明。
我在舞场里从没见过他。当然了,如今我也不像过去单身的时候那样经常去跳舞了,也不能在乐队里弹钢琴了,因为总有人说三道四。那个时代,已婚妇女没有在外面工作的。我们当时跟穆斯林差不多,男人就想把女人藏起来,除非是特殊场合,比如,有精彩电影上映的夜晚。
*
约翰·拉维奥可不是平庸之辈。他不是路上游手好闲的汉子对着我的背影评头品足,他在我心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因为他认识我的爸爸,知道他的经历。我们的命运被死亡紧扣在一起,他弟弟的死,我爸爸的死。我们本该成为死敌,但是没有。我不反对他,虽然我也不赞同他。直到今天,历史上的孰是孰非依然令我困惑。我很少跟他见面,但他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在梦里,他总是被子弹射中,像他的弟弟在现实生活中一样。在梦里,我一次次看到他死去。我只能握住他的手。仿佛是他的亲人。
对他的话,我深信不疑。
这事我从来没跟汤姆提起。我没法说。该从哪里说起呢?汤姆爱我,爱他所了解的我,他眼中的我。这里,我不想说出什么不堪之语,不过他尤其赞美我的屁股。这可是事实。
“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嘴上说说而已。我是真心的。真心爱你。”
有一次他说道:“情绪低落的时候,我就想想你的屁股。”
我说:“真心什么呀?”
不是很浪漫,但换个角度,又是非常浪漫的。男人其实不是人,不,我的意思是,他们轻重缓急的观念跟女人不同。当然,我也说不清女人轻重缓急的观念到底是什么。我对汤姆充满了不可遏制的欲望。想把他全部占有。他随时随地都令我目眩神迷。有些东西就是能让人乐此不疲。巧克力有吃厌了的时候。但有些东西百吃不厌。无论以什么名义,我都喜欢有他相伴。跟他喝茶。亲他的耳朵。可能我从来就不是个正经女人。愿上苍宽恕我。也许我的弥天大错是自以为可以跟他平等相处。在我心目中,我们俩就像邦妮和克莱德,当时,那对鸳鸯大盗正在美国到处杀人流窜,以传奇的方式表达他们的爱情。
他说:“你知道吗?我是真心的。”
那么,为什么接下来的星期天我马上去了梅芙堆呢?我无法解释。就是因为约翰·拉维奥叫我去的?不是。我知道这是天诛地灭的行为,我将犯下严重的错误。为什么鲑鱼放弃自由自在的大海,偏要回归青野河?
然后他笑起来。
*
他说:“是吗?这说明你很有眼力。你可是个聪明人呢。这点我得承认。真的。”
格林医生的俗事小记
我说:“那就好。我可是爱你的。”
早年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每次都忠实地去小水脚度假。人们现在都取笑小水脚,称它为旧式爱尔兰度假胜地的典型,其特色包括阴暗潮湿的民宿,连绵不断的雨水和令人反胃的食物。但是我们喜欢那里,贝特和我。我们也拿它开玩笑,但不怀恶意,就像打趣一位古怪的姨婆。我们喜欢那里——每次都迫不及待地赶过去,仿佛急着在小水脚的圣殿里接受洗礼。
“当然了。肯定的。”
阳光最善于察言观色。一年一度去到同一个地点,我们的旅程就好像钟表一样忠实记录着贝特容颜变换的准确时间。每年都有新的故事,序列里的肖像按部就班。要是我每年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给她拍照就好了。她总是抱怨,担心自己变老,对自己每一条新增的皱纹明察秋毫,像狗从睡梦中惊醒,听到陌生人踏入家园边界隐约的足音。她唯一的奢侈品就是那些瓶瓶罐罐的晚霜,那是她与皱纹作战的弹药军火。她为人聪慧机敏,熟知连篇累牍的莎士比亚的作品,可能是学生时代受了哪位激情洋溢的语文老师的影响。但是,在皱纹的问题上,她完全丧失了理智,只依靠一种原始的直觉。至于我,可以对天发誓,那些细枝末节对我来说从来都无关紧要。有了婚姻之约神奇的佑惠,我们夫妻应当在彼此眼中几十年如一日。连我们的朋友们也从来不显老。多么吉祥如意,我年轻的时候对此没有丝毫怀疑。但其实,即便我们有所怀疑也无可如何。在老人院里,从来没有哪位老人不是满腹狐疑地左顾右盼,发现其他人都显得老态龙钟,不愿加入他们风烛残年的行列。只有我们自己,可以长生不老,青春永驻。因为在时光的尽头,我们乘风破浪的航船不是肉体,而是灵魂。
“你爱我吗?”
哦,笔下居然写出这样的文字,我堪称爱尔兰头号不可知论者。一如既往,我无法准确地措辞以表达自己的心声。其实,我想说的是,我爱贝特,是的,一个灵魂爱着另一个灵魂,至于那些皱啊褶啊,都属于贝特苦心孤诣地解读人生的另外一个故事。我不会低估衰老带给她的痛苦。她自认为本已相貌平平,再加上人老珠黄,就越发见不得人了。但是我很怀疑她的所谓自知之明。她的面孔不但娴雅秀丽,而且经常容光焕发。还记得当年,我们在教堂里并肩而立的时刻,在她即将说出“我愿意”的一瞬间,我低头看着她的脸,然后听到她说出终生的许诺,当时她的脸庞溢彩流光,向上照耀着我。那是爱的光芒,是我今生得到的难能可贵的福泽。
“嗯?”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在小水脚背叛她?
我说:“汤姆?”
我当时独自出门,没带她同行,其实完全无可厚非,因为我是要参加一个座谈会,会议在小水脚浅滩上一家新开的饭店里举行。当然,座谈会是关于精神病学方面的交流。主要围绕着老年精神病和老年痴呆等课题。会上我概述了自己的一篇论文,内容是关于记忆的不同版本,包括法西斯式的确定性,以及专横跋扈的压迫性。其实说白了,都是人到中年的胡诌八扯,但当时,我还真觉得自己的观点挺激进的,算是标新立异。座谈会将我的论文划归为考虑不周、不管不顾之流,被视为过线失控之举,属于思维上的失足堕落。那么接下来,肉体上的失足堕落也就顺理成章了。
他说:“当然想。”他在昏暗之中吐着烟圈。
可怜的玛莎。家里有四个出色的儿子。丈夫是他那一代最有天分的初级大律师之一,性格可能略显孤僻,经常郁郁寡欢,但肯定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事情的经过非常简单。我们两人都喝过了量,溜进旅馆的走廊,周围都是些不起眼的客房,忽然欲火中烧,我吻了她,两人在黑暗之中动手动脚,苍天呀,她连裤衩都没脱,就被我用手弄出了高潮,不过我们也就到此为止了。实际上,就是偶然的一次随心所欲,仿佛在恍惚之间重温了青春期的激情,那时连私下摸索抚弄都带着勇敢的诗意。
“你不会想念西部的家乡吗?”
玛莎回家就对她那位好丈夫坦白了。也许她不是成心的,而是不由自主。我相信,她其实希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这个世界并非到处充斥着背信弃义的人,多数人都抱着良好的意愿,真心希望自己不要辜负那些了解他们、热爱他们的人。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从个人经验出发,这么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对此深信不疑。我知道,这听起来好像天方夜谭,但我的结论完全经得起考验。我们经常把人性归结为粗暴野蛮、利欲熏心、低级趣味,但那并非人性的真实写照,我们不是豺狼,我们是羔羊,在牧场的边缘惊异于夏季耀眼的阳光。玛莎失去了她的世界。我失去了我的。无疑,我们是咎由自取。但她的丈夫和贝特承受的痛苦却不是罪有应得,他们是无辜的。
他说:“你觉不觉得,这里真的很不错。我在想,有朝一日,能不能来都柏林闯一闯?”
一个人忠诚与否并非取决于他的个人品质,而是天意使然。
我们黑着灯躺在饭店的房间里。白天,汤姆在他当年就读的教学楼后面的学院绿地买了一包俄式椭圆口香烟,这会儿正在吞云吐雾。当时我二十五岁,他比我稍大一点。
说来说去又是老调重弹。
我们在都柏林结了婚,婚礼在萨屯区的一座教堂里举办,一切都很顺利。那里的神父是汤姆的好友,他们当年在都柏林同时入了大学,但是进了不同的学院。汤姆在三一学院学法律,虽然他只坚持了几个月,但已足够让他在城里广结人缘。汤姆是那种在马场泡一个下午就能结下一个莫逆之交的人。该准备的他都准备好了,特许证明,结婚启事,所有跟长老会女孩结婚必需的事宜都安排就绪。萨屯的居民可能对这场婚礼颇不以为意,毕竟没有通常的欢声雷动。他在都柏林的哥们儿都来了,仪式结束后我们在巴里饭店住了两晚,第二个晚上我们去大都会跳舞,汤姆认识那里的乐队领班,我们几乎是第一次共舞。奇怪的是,我们在他家的舞厅里倒是很少跳舞。我也不知为什么。汤姆似乎对一切都心满意足,只字不提他家没人出席婚礼的事。如果杰克不是刚好去了非洲,他肯定会到场,婚礼那天的中饭是他出的钱,算是送给弟弟的一份礼物。结果汤姆在席间喝了太多的威士忌,晚上已经烂醉如泥,但是跳舞的那天晚上他将功补过了。他可是个甜蜜的情人。千真万确。
*
萝珊的自述
我真想知道,冈特神父对此会作何感想。
*
孜孜不倦的冈特神父,专心致志地揭发萝珊,要将她的天性暴露无遗,一心一意欲加之罪。
对她进行评估。多么荒谬,我不禁笑出声来。这屋里如果有哪个人的心智值得怀疑,那人无疑是我。
供词在隔壁房间里,但我筋疲力竭,实在不想动弹。让我看看凭记忆可以写下多少。发生在墓地的事件我已经记录在案。之后爱尔兰宣布独立,帝国警察宣布解散,可以想象,萝珊的父亲从此心惊胆战,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应该是感到越发软弱无助,还是这种感觉有所缓解?萝珊的父亲在那个墓地里找了份活儿。这是个从当地政府拿俸禄的差事,不知怎么竟会落到一个有污点的人手里,也许派给他一份卑微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折腾他。事实上,过了不久,他连这份工作都没保住,又被安排在斯莱戈捕鼠,这对萝珊父亲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冈特神父以诙谐的口吻写道:“既然他曾经对同胞们穷追不舍,可以说,他在捕鼠方面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经验。”(大意如此。)但是,在爱尔兰,人们的记忆长短不一,良莠不齐,这可能是战争年代的通病。内战打响后,斯莱戈年轻人敦厚朴实的天性又受到新的挑战。终于,惩治萝珊父亲的问题被提到日程上来了,他的结局不但荒谬怪诞,而且痛苦缓慢。
但对她,我必须守口如瓶。这是病人的房间,我的责任是对她做出评估,考虑是否应当让她出院,“重返社会”。这是撒切尔夫人那个年代英国的口头禅,可以说,直到如今铁娘子的风格还阴魂不散。萝珊静坐在床头,披着那种斗篷式的白色外套,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下,看起来好像生着一对皱巴巴的翅膀,气血贯通之前蝴蝶的双翼,有朝一日,令蝴蝶也大吃一惊的是它忽闪着这对翅膀翩翩飞舞了。
一天晚上,回家的路上,他在街角被人劫持了。当时他已经习惯性地喝得烂醉,而他的女儿正习惯性地等着他。我相信,而且冈特神父也明确写道,萝珊热爱她这位行止古怪的父亲。他被若干男子劫持,连推带搡进了墓地。她悄悄尾随其后。冈特神父认为,那些人准备把他拖到坟地里的圆塔顶上,然后从窗口把他扔下来,或者对他施行别的什么类似的刑罚。
我坐在萝珊的房间里心潮起伏。
他被塞了一嘴白色的羽毛,这可能是为了羞辱他在过去的行当里胆小怕事,但我实在看不出他什么时候有过畏缩懦弱的表现,他只是随波逐流、受人指使而已。这些人用锤子把他暴打一顿,然后试图把他推出塔顶的小窗。萝珊正在塔底翘首张望。小屋里传出的号叫一定十分惨烈。他们把他半推出窗,没想到,他日积月累的啤酒肚又圆又大,使他卡在窗口无法纵身寒夜。锤子也没能取他的性命,就在他呼天抢地之时,羽毛飞出了他的嘴巴。这些人怒不可遏,又把他拉了回来,其中一个人随手将那几把血淋淋的锤子扔出窗外。羽毛飞升,锤子坠落,给站在塔底仰望的萝珊当头一击,她顿时就失去了知觉。
当时,如果有人看到我的话,肯定会以为见了鬼——我就是那个鬼魂。一个目光狂野,相貌蠢笨的六十五岁男人,在他死去妻子的房间里,悲哀得发了疯,恳请谅解,寻求救赎。这是我对她思念的基调。贝特——救救我,原谅我。而可悲的事实是,她就早该把我赶出家门。
他们只好换个不那么具有戏剧性的行刑方式,在附近一所弃屋里对他处以绞刑。在当时的氛围之中,估计没有人怀念他。他的确曾经迫害过自己的同胞。而那些性格冲动,笨手笨脚的年轻人,一心想要报仇雪恨。像他这种角色,没有人会对他念念不忘。
空荡荡。屋里空无一人。
只除了萝珊。
然而,倏忽之间,仿佛山雨欲来时的第一阵微风悠然而起,我觉得自己其实渴望她就在里面,渴望她还在人世。我推开门,走进去,满心期待与贝特相会,我要温柔地拥她入怀,已经太久没这么做了,我要笑着向她解释,我的头脑有多么荒唐,居然以为她离我而去了,我要恳求她,恳求她可不可以终于原谅我在小水脚做出的蠢事,让我们重新开始,我们可以出去度假,比如说,就去帕德斯托,看看那座我生活过的老宅,听说那里新建了很多家豪华的餐馆,我们可以出去吃饭,好好玩玩。
这些事,我怎么跟她说呢?这才只是第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讲述了她后来的生活。里面包含对她惨无人道的指控。父亲的罪孽已经如此深重,更加上母亲的罪孽……我必须牢记,并反复提醒自己,只有如此才能不改初衷。保持专业性。拉开一定距离。好在,我毕竟是在英国长大的,即使是作为一个爱尔兰孩子被抚养成人,自己与这个国家扑朔迷离的历史上最怪异的几个章节之间还是有所疏离。
我不禁感到毛骨悚然。无论是哪种跟恐惧有关的化学物质——肾上腺素,还是它的姐妹激素——它们令我丧失了理智。我双膝发软,肠子里都是水,想呕吐。多年前,我还小的时候,有一次在帕德斯托屠宰场,看到母牛排着队等待被屠宰,它们惊恐万状,屎滚尿流。跟我现在差不多。一方面,我希望她就在屋内,另一方面,我更强烈地希望她不在,因为生命惧怕死亡。这是人类求生的本能。我们埋葬或火化尸体,因为需要将失去生命的肉体与我们的爱和回忆划清界限。我们不愿人死后还躺在卧室里,我们希望牢记亲人生前的形象,让他们在我们的回忆里永生。
其实,我们个人的历史也往往纠缠不清,甚至达到惊人的地步,就是说,连我们自己都无法理解和想象。比如,我母亲之死,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残酷无情,我能冥思苦想出来的它唯一的意义就是自己因此上了杜伦大学,走上了研究精神病学的道路,即使明知这一切都无力回天,于事无补。
我说:“贝特?”
她生活在帕德斯托对岸的人间仙境,我们家在浅滩上那座绿树掩映的老宅是夏季游客们艳羡的对象。
我走过楼梯转弯处,我就是在这里找到贝特的,她做着临死前最后的挣扎。我拨了一下开关,但没有任何反应,肯定是灯泡坏了,我之前没有注意到。楼梯台上洒着晦暗的月光,像一碗清汤。我给她的房门留了一条缝,以便空气流通,防止发霉。我迈着沉重缓慢的步伐走到她门前,在那里站住了。
当然,她不是我的亲生母亲,父亲也不是亲生父亲。
我无法充耳不闻——这里显示了我新的疯狂——更无法置之不理。我从床上爬起来,感觉跟死人差不多,好像我已经来到了阴间,或者进入了贝特喜欢的M.R.詹姆斯写的某个鬼故事里。我很不情愿地走出屋门,光着脚穿过走廊。如果她看到我这个样子,肯定会责怪我为什么不穿拖鞋。我来到楼梯狭窄的入口,一步步走向顶楼。
爸爸妈妈退休后每年都去湖区度假。一天早晨,爸爸独自出去爬山。从山顶上,他俯瞰着下方的山谷,那里有一个湖,一个小小的身影,正走向湖水深处。他一看就知道是谁。但距离如此遥远,没人听得到他的喊声。
我不知如何是好。“什么事?”我想都没想,就随口应了一句。
收养了我三年之后,当他们已经放弃了生小孩的梦想时,他们的亲生孩子,我的弟弟约翰,降生了。他跟我特别好。小时候,我们在本地的河道里钓鱼,他穿着短裤弯腰站在水里,一站就是几个小时,用果酱瓶抓呆鱼给我做鱼饵。
我的名字被叫到了。声音一如既往,同样的口气,同样的不耐烦,反感我把她的号码给了别人,占用了她的电话线。
我十四岁那年,每天早晨我们俩骑着自行车,经过河口,然后搭乘汽车,我去天主教的文法学校,他去我以前的预备学校。两个车站距离很近,分别在马路两侧,因为两所学校方向相反。那是一条普通的乡村公路,就在村子外面,那个年代的公共汽车都漆得锃亮,车身粗壮。
哦,耶稣啊,我想,电话原来是打给我的。但这个想法完全不切实际。我是说,明摆着,电话根本不可能被接听,所以,当然不可能是打给我的。
一天早上——历史上的每个瞬间都能变成一个小故事——就差用“从前”这个字眼——我们像往常一样,把自行车搬到树墙后面,我看到我们俩的公共汽车同时从相反的方向驶来。约翰,那时才十岁,搂着我,跟我贴贴脸,然后过马路。这时,我才想起自己还拎着他的外衣,和我自己的拎在一起,就赶紧叫他:“嗨,小家伙!”约翰停下来,转过身。“你的外衣!”我说着,准备给他扔过去,我看见他的笑脸,回身向我走了几步。这时,两辆汽车都到了,不知两位司机怎么估算路上那个小孩的速度,但我这一喊的后果肯定给他们的估算造成了极大的误差,我要坐的那辆汽车从他身上碾了过去,而我还怔怔地伸着手,拿着他的外衣。
我吓得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膀胱。我的头脑里出现一幅画面,一头怪物,像一条大蟒蛇,用身体缠绕着我,并且开始挤压。大蟒蛇是通过挤压猎物内脏,造成它们心脏碎裂以导致死亡。那“喂”的一声几乎让我的心跳出了嗓子眼。我日夜思念贝特,但说句实在话,我可不想听到她的声音,至少不想通过这种方式听到。活生生的人是一回事,这么一个字从天而降,刺向我的胸膛,却是另外一回事了。恍惚之间,我想到,会不会阴差阳错,她的死只是我的想象,或者,她被活埋了,但是,我还没有足够时间胡思乱想,就又听到一声呼唤,清晰地叫着我的名字:“威廉!”
这是妈妈悲痛的根源。
还好,铃声停了。我尽量自我宽慰,让自己悬着的心放下来。可惜,好景不长。哦,耶稣啊。我又听到了电话铃声,就在我头顶,稍微有点模糊,因为毕竟要穿过地板和陈旧的石膏棚顶,但是这次,我听到了一声回答,就是一个字,“喂”。是贝特的声音。
悲痛欲绝。无法想象。她的心完全碎了。她的悲痛将我拒之门外。对她,我始终无法真正理解。
昨晚,我的精神状态又进一步恶化了。躺在床上比狗还要清醒。夜阑人静时分,一团漆黑之中,突然,贝特的电话响了。就在我头顶响起。是我给她接了第二条电话线,因为她抱怨我总是上网,她都没法用电话了。那时她说,朋友们给她打电话总是占线,所以只能留言,而我从来也不把留言转达给她。于是,我就给她接了第二条线,虽然要多花几个钱。电话就在她床边。现在,它忽然铃声大作,把我吓得一跃而起,像个卡通人物。从内分泌角度来看,可以说我被打了一剂肾上腺素,应该是吧。铃声突如其来,不可思议,令人紧张得作呕。然后,响个不停,当然了,因为没人接听。我可不愿意深更半夜起身上楼去。但是,我忽然想起,以前贝特不在的时候,电话响几下就会进入留言状态,可这次没有。可能是电话公司把留言停了。然后,我又想起,几个星期前,我不是已经给电话公司打过电话,取消了那条电话线吗?我无法确定,但是,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其中一定有什么差错。一直躺在这里任凭电话响个不停也不是办法。
她生活的其他方面都圆满充实。住在仙境里。最后将爸爸一个人抛弃在仙境里。我是不是对她心存怨恨?不是还有我吗?再加上爸爸?为什么她就不能忍受痛苦?我知道,这么想是不公平的。我心知肚明。承受痛苦需要坚忍不拔的个性。我想写的,不是对妈妈有什么不敬,而是,萝珊真的是含辛茹苦,即使她的生活一文不名。
都是被那种敲击之声搞的。一件如此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令我心惊肉跳。神经质!我听上去可能像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医生。然而,我的表现确实像维多利亚时代的神经质,相信扶乩,活人能跟死人通灵,让人联想到耶柔米山墓地里那些半死不活的坟墓,谁都不敢碰,因为已经被永久性地购买了,任凭它们腐朽,也没有生者来访,无人擦拭墓碑上的铜牌。
我的胡言乱语令人作呕。
我只能试图自我排解。昨天夜里,我又经历了一桩咄咄怪事。要是像我这样的一位病人这会儿来找我做心理治疗,我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如今,我已经完全不知所措。只有下过地狱的人才知道地狱的深度。悲哀之旅是穿越地心的航程,必须用沉重的器械凿穿地壳。一个弱小的人在控制台前渐趋疯狂。惊恐万状,惊恐万状,但他已难觅归途。
为什么我又潸然泪下了?
黄昏时分,我坐在她的房间里。她肯定在对我察言观色。但是,她也一言不发。我心里狂野的新仇旧恨翻江倒海,但万千思绪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她言说。
重读我刚才写下的内容连我自己都感到震惊。居然把弟弟夭折的悲剧写成了一个小故事,而且字里行间流露出明显的引咎自责。在杜伦学习期间,同学们经常互相练习心理分析,但我根本没有提起这件事。其实,过去五十年里,我都没有认真思考过。这是我的生命里一个从未揭起的疮疤。现在,直面赤裸裸的事实,我终于清楚地意识到了这段往事的严重性。但是,该如何看待它,该如何疗伤止痛?我完全无能为力。唯一可以谈心的人是阿莫达·辛,但他早就长眠地下了。或者是我的父亲,他也不在了。他一定在英国老派的彬彬有礼之下备受煎熬。
于是,我上楼到麦科纳提夫人房间里,跟她坐了一会儿。这么做似乎完全合乎逻辑。可能是《星际旅行》里史波克先生的瓦肯逻辑,可怜的是他没有人类的情感。我可是感慨良多。我没有继续调查她入院的前因后果。实在进行不下去了。我也感到很无奈,但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但这些反正都无关紧要。我已经是不可救药了。整个人完全垮了。特此记录,我现在不仅声泪俱下,而且浑身颤抖。
不得不承认,由于贝特的缘故,我的心思根本没放在这些事上。我的头脑饱含哀痛,像一个充满红籽的石榴。怎么挤都是千愁万恨,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主治医师和护士们都在谈论那位受到侵犯的可怜女人,如果事实果真如此,但我听在耳里全是噪音。我坐在人群中间,头脑里一片喧嚣。
当然,萝珊的一生包罗万象,她是我们所能知晓的全部世界过去一百年的写照。她应当是人们朝拜的圣地,一件国宝。但她什么都不是,且身无立锥之地。她没有家人,几乎丧失祖国。一个信奉长老会的女人。人们经常会忘记二十年代第一届爱尔兰议会成立时集思广益的精神,毕竟那种劲头不久就变得三心二意了。我们的第一届总统竟是一位基督新教教徒,堪称极富诗意的高姿态。遗憾的是,我们的历史缺失了那么多条线索,最终导致爱尔兰生活的浮世绘不可避免地分崩离析。没有什么力量能把历史贯穿起来。无论跟哪场世界大战擦肩而过,我们都会成为一盘散沙,只需一阵风起云涌,我们全得被吹到西伯利亚。萝珊不过是荒野边缘飘舞着的一片纸屑。
碰巧,这个星期约翰·凯恩得到确诊,他的喉癌又复发了。他自己还不知道呢。要是没有其他的问题,本来这是件很令人伤感的事。但要是那件事属实,他还真不如清清白白地一命归西。他已经上了年纪,所以喉癌的发展非常缓慢。但是,他具体的岁数却无人知晓。他自己也承认没有出生证明,因为是由养父养母带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俩经历了共同的命运,希望再没有其他相似之处了。他还在继续工作,主要因为没人想到要让他退休,他的年龄根本没有记录在案。另外,他的工作如此低微,很难找人接班,就算那些从中国、波斯尼亚,或者俄国来的外籍劳工也未必愿意干。再说,约翰·凯恩从来没有自发地表示过任何放下扫帚的愿望。他尤其要坚持照料萝珊,虽然每次爬那截楼梯都累得气喘吁吁,而且院里跟他说过了,完全可以把这个任务交给别人干。不得了,没门儿,一提到这个话茬,他就以叽里咕噜的方式“大发雷霆”。
我知道,自己在她的问题上陷得过深,欲罢不能。关于她的生命史,我从她口中完全问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她会全盘否认我手上的版本。同时,这里另外还有一打人需要我处理,我得倾听,交谈,决定是否应当让他们重返社会。天哪,这个地方不久就要拆迁了,人员需要遣散,我有很多重任在身,不计其数。
难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人员,这些房间,这些琐事,都将随着医院的沉落烟消云散了。
但是每天,仿佛身不由己,我必须去她的房间,而且是风风火火地赶去。好像如果迟了一步,她可能就不在了。她确实随时都有可能离开。
我再次意识到,在这种大会上,在任何需要开诚布公的场合下,人们都表现得紧张兮兮,都担心对外来的无论哪方的专业人士出口不慎,言多必失。即使是厨房需要协助调查某个病房轻度的食物中毒,大家也像今天早上一样提心吊胆。全体人员都扎成一堆,翻着针刺,一致对外。必须承认,我也想跟大伙儿同仇敌忾。在外人眼里,我们对错误的包容程度可谓惊世骇俗,就连滔天大祸也不在话下。其实,这不过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本能,尤其是在一家精神病院,工作不仅艰难烦琐,而且稀奇古怪。在这里,每天可能突发的临头大难都可以用台风和海啸的程度来衡量。医院内部的事情最好在内部解决。也不知病人家属对此会作何感想。
没有贝特,我活不下去。现在,我只好从头学起。
今天约翰·凯恩的事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搞得我心烦意乱。在工作人员全体会议上,我们对该如何处理一份病房报告进行了讨论。一位家属发现病人情形不对,是一位来自利特里姆郡的女患者,才五十出头,在这里老龄化的群体中间,算是相当年轻的。她最近才入院,由于精神病发作,自以为是弥赛亚,救世失败,因而要自行鞭挞。为此,她使用了铁丝网。这一切都发生在利特里姆一家普普通通的农场里,发生在她有着美满婚姻的家庭之中。这已经够不幸的了。而那位家属,应该是她姐姐,有一天早晨发现她在房间里失魂落魄,撩着医院的病号服,腿上有可疑的血迹。也不是很多,就一星半点。当然,我们必须做最坏的设想,所以才召开了工作人员全体会议。大家都怀疑约翰·凯恩,毕竟,他有过类似的嫌疑,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可是,他那么一把年纪了,还能做这种事?想来男人总是乐此不疲。问题是没有找到任何证据,完全没有,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提高警惕而已。
也许萝珊是我疗伤止痛的途径,我一方面可以照顾她,同时又对她具有一定的权威。我必须对自己的动机明察秋毫,因为即使不算那项对她严重的指控,或者更贴切地说,那项对她不利的谣言,她的一生已经饱受冤屈。她在这里可以算是入土半截,但她绝对不是萨达姆身陷黑暗的洞穴,她不会被揪出来,像马一样被人检查牙齿,然后祛虱,受辱,放逐。(注:她需要看牙医,我注意到多处黑龋。)
格林医生的俗事小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