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没有,萨尔还没有生孩子就死了。我就是为这才来到这儿的。”贝尔登心绪不宁地点着烟斗,他的烟斗已经没有火了,随即,他的情绪又好了起来,他问刚到的客人,“你怎么样,老兄,结过婚了吗?”
“在美国一定有孩子等着你回去呢?”
他没有说话,而是从一根链子上解下怀表,打开表壳,递了过来。贝尔登挑亮了灯芯,凑近表壳,仔细看着,嘴里咕咕哝哝地称赞着,然后递给路易斯·萨沃埃。萨沃埃看了嘴里连连喊着“天哪,天哪!”之后,递给了普林斯。他们看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一道温柔的光闪现在他的眼睛里。怀表在一张张粗手间传递着——表壳里镶嵌着一张女人的照片,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正是这群人心中渴望的那种难分难舍的照片。还没有轮到看上的人急切地等着传到手上,已经看过的人似乎都不约而同地勾起了自己的心事,沉默起来。这些人能够忍受饥饿,能够面对坏血病,和荒野洪水面对面,能够脸不变色心不跳,但是这个对他们来说陌生的女人和孩子的照片,却让他们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女人和孩子。
“我就这么和我的老婆结婚了,”贝尔登讲述自己动人的结婚故事似乎到了尾声,“‘爸爸,我们来了。’这是她一进门对她父亲说的话。她父亲则说:‘你这不争气的女儿。’然后他冲着我喊:‘吉姆,脱掉你的好衣服,去给我犁地,吃饭前,要把那四十亩地犁个差不多。’他又扭过脸吩咐他的女儿:‘萨尔,赶快去洗盘子吧。’我听见他的鼻子里嗤了一声,和他的女儿亲了亲。我高兴极了——他看见我还没有动窝,立刻大吼了一声:‘吉姆,你!’我赶紧跑走了,进了谷仓。”
“我还没有见过这个孩子呢——她说,是个男孩儿,已经两岁了。”客人收回他的宝贝时说。他凝视着表壳,好一会儿才合起来,扭转了头。但是他的动作不够快,没有能掩饰住他忍了好久的、泉涌般的泪水。
一会儿,屋里人的话题就从客人身上转移了,大家重新回忆起了各自的童年。客人吃上了简陋的饭食,趁这当儿,马尔穆特·基德仔细地研究起他的相貌来。很快他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这个人,从他的脸上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诚实、正直、坦率的人。他年纪不大,但脸上已有了几道显示着沧桑的皱纹。他说话的时候口气平和,沉默的时候神情自若。但是也还能看得出,一旦和什么人交手了,特别是寡不敌众时,他的那双蓝眼睛会放射出锐利的钢铁般的光。他有着结实的牙床和方正的下巴,展露着此人粗野、顽强、桀骜不驯的性格。尽管他有着狮子般的坚毅,但脸上不乏一种温和的、有些女人气的神色,这还是一个有情有义的汉子。
马尔穆特·基德把他领到一张床前,吩咐他躺下。
这下屋里的人都安静不下来了。明摆着的,现在是午夜十二点,十二个钟头内,在异常难行的冰河上奔跑了七十五英里,可不是闹着玩的。
“四点钟一定叫醒我,千万别误了我的事。”这是他最后说的几句话,不一会儿,筋疲力尽的他就呼呼地陷入沉睡之中了。
“今天中午。”
“天哪,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家伙。”普林斯赞许道,“赶着他的狗奔了七十五英里,只睡三个小时就又要上路。他是谁呀,基德?”
“昨天夜里吗?”贝尔登问,他以为就是这么回事。
“他是杰克·威斯顿德尔。在这个地方已经待了三年了,目前还是一无所有,有的只是他的名声,干起活儿来和牲口没有两样。这个人的运气糟糕透顶。我并不认识他,是塞特卡·查理跟我讲过他的事情。”
“十二点。”
“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把那么年轻可爱的妻子抛在家里,跑到这大老远的荒凉地方来浪费光阴。在这儿过一年,比在家过两年还要长。”
“你什么时候离开道森的?”
“这个人也挣到过不少钱,可都接连输光了。他很坚强,但也很固执。”
客人只是意味深长地拍了拍腰上的左轮手枪。
他们的谈话被贝特尔斯的一阵喧闹声打断了,照片所激起来的热情也消退得差不多了。不一会儿,热闹的狂欢声浪就淹没了往日的贫乏伙食和劳累困苦带给人的烦恼。只有马尔穆特·基德似乎还牢记着一切,他时时地留神着钟点,中间,他还戴上手套和海狸皮帽子,走出小木房,到储藏室忙活了一阵。
“我想他们会跟你拼一下子吧?”贝尔登接着话茬问道。因为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去忙着热咖啡、煎腌鹿肉和猪排了。
看来他是等不到和客人约定好的钟点了,提前十五分钟他就叫起了他的客人。高大的年轻人身体还是很僵硬,使劲地揉搓了好一阵才站起身来。他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到了木房外,他发现他的狗已被套好,一切都准备得停停当当,只等他动身了。大家祝他一路顺风,很快追上前面的人。鲁勃神父急匆匆地祝福他,完了就带着一群人回到木屋里去了。也是,在零下七十多度的严寒中,没有戴手套和帽子,光着头和手,不是好玩的。
“没错,那是我的雪橇和狗。那三个该死的臭小子就从我的鼻子底下把它们赶走了。我已经追了两天两夜了——再追一程,我想就赶上他们啦。”
马尔穆特·基德陪他走上了大路,握着他的手,嘴里关照着他。
“这差不多是两天前的事了。怎么你在追赶他们吗?”
“雪橇上有一百磅鲑鱼子,你会看到的,”基德说,“这是喂狗最管用的了,顶一百五十磅。你也许以为能在佩利买到狗粮,可是根本买不到。”客人有些吃惊,闪闪的眼睛眨巴着,没有作声,“不到五指河,你休想买到一两的人粮和狗粮。那一段路有二百英里,非常难走。到了三十里河,你要注意没有结冰的地儿,还得注意抄近路,走巴尔杰湖上的那条路,那是一条捷径。”
“有一架三个人赶着的雪橇,是柳条车身的,大概八条狗拉着,过去有多久了?”客人问道。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快,难道消息比我本人还走得快吗?”
“弟兄们,大家好啊!”尴尬的沉默中,他热情地向大家打着招呼。屋里的人立刻放松了,马尔穆特·基德走上去和他握了握手。就在这一刻,他们彼此认了出来。他们没有见过面,可早就互相耳闻其名。没等客人多说什么,主人先就向他介绍了屋里的每一个人,还把一瓶五味酒塞到了客人的手里。
“我什么也没有听到,我也不想听到什么。你向我打听的那些狗根本就不是你的。那群狗还是去年春天塞特卡·查理卖给他们的。可是他跟我介绍过你,说你很正派,这话我信。我观察了你的容貌,研究了一番你的脸。我得说,我很喜欢你的这张脸。我看出来了……算了,你还是他娘的快些赶路吧,快点回家,快点回到你老婆那儿……”说完这些话,基德摘下手套,抽出了他的皮口袋。
敲门声终于响了起来,急促有力,那个陌生人进来了。灯光晃得他有点睁不开眼睛,他站在门口停了一会儿,于是屋里的人趁机打量起他来。这是一个招人眼目的汉子,一身羊毛衣和皮衣打扮,和画上的北极人穿戴一样。差不多有六英尺二三英寸高,宽宽的肩膀和隆起的胸脯搭配得十分匀称,刮得很干净的脸冻得通红,长长的眉毛和眼睫毛上结满了冰霜,狼皮帽子的护耳护颈松松地敞开着。眼前的人就像一位刚从雪国闯荡出来的国王,身上带着冰雪的印迹。他的身上系着子弹带,皮带上吊着两只柯尔特式自动手枪和一把猎刀,手里握着不可少的狗鞭,背后还背着一支大口径、新式的步枪。他朝屋里走来的时候,步子稳当,有弹性,但还是让屋里的人们看出来了,他很累了。
“这个我可用不着。”客人的泪水已经冻在了脸上,他抽搐着紧握住基德的手。
“是个有经验的人,先把狗安顿好,然后才是自己。”马尔穆特·基德小声地跟普林斯说道。他们听到了狗咬食物的声音,还有那更像狼的吠嗥和痛苦的狺狺声。他们那有经验的耳朵一下子就分辨出,那个刚来的人正在打退他们的狗,保证他自己的狗吃到食物。
“那你就果断些,只要狗一倒下来,就砍断缰绳;赶快买新的,十块钱一磅也值得,在五指河和胡塔林卡都可以买到狗。还有,注意你的脚千万别搞湿了。”这是他向客人说的最后的话,“速度要一直保持在二十五英里以上,如果跑不够这个数,你就得生一堆火,换干松的袜子。”
啪!啪!窗外响起了再熟悉不过的狗鞭声,同时响起的还有马尔穆特·基德的那群狗的嗥叫和一架雪橇朝木房子驶来的沙沙声。他们的喧哗渐渐平静下来,大家都注意着外面的动静。
也就过了一刻钟的样子,窗外叮叮当当的铃声告诉他们,又有新的客人来了。打开门,进来的是一名西北地区的骑警,后边跟着的是两个赶狗的混血儿。他们和前一个客人一样,全副武装,神色疲惫。两个赶狗的人好像生来就是在路上走的,很累但是无所谓。那个警察可真是累得够呛。可他那个民族所具备的特殊性格——顽强固执,让他支撑着,倘若在路上,只要不倒下来,他都能撑得住。
马尔穆特·基德站起来,他手举酒杯,望着窗外,窗上结着厚厚的冰花,足有三英寸厚。他提议“为今夜还在路上赶路的人干杯,祝愿他们身体没病,身边还有足够的粮食,供他们维持到底,祝愿他们的狗一路平安,还祝愿他们的火柴永远别划不出火来!”
“威斯顿德尔走了多会儿了?”他问屋里的人,“他肯定在这里停留过,对不对?”其实他多余问,路上的雪橇印很能说明问题。
马尔穆特·基德配制的这种烈性的混合酒发挥了威力,所有宿营地的人和来此投宿的客人,都异常地活跃起来,他们围着餐桌,唱歌,讲笑话,讲自己的和听来的冒险故事。这是一群有着十几个不同国籍的人,他们互相敬酒。英国人普林斯为“山姆大叔,新世纪的成熟婴儿”干杯;美国人贝特尔斯为女王的幸福干杯;萨沃埃和德国商人迈耶斯互相碰杯,为阿尔萨斯-洛林干杯畅饮。
贝尔登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不安,马尔穆特·基德立即看了出来,他知道其中必有原因。“走了好一会儿啦。”他回答那个警察。
一定就是禁果酿成的美酒!
“痛快点,实话实说吧。”警察的口气有一点严厉。
这种酒如果有个恰当的名字,
“看你的意思是要马上找到他。他在道森闯了什么祸吗?”
我敢和你打赌,
“他抢走了哈利·麦克法兰四万块钱,在太平洋港湾公司的商店里换了一张西雅图的支票,如果我们放弃了不追上他,那没有谁会拦住他,阻止他兑现。告诉我,他走了多半天了?”
啊,啊,啊,禁果酿成的美酒!
说话的当儿,马尔穆特·基德已发出了暗示,于是每个人都收敛了自己由于诧异而变了的脸色。年轻的警察在每个人的脸上看来看去,一张张脸都呆滞而无表情。
在场的人,啊不,所有的酒鬼们都大声合唱起来:
警察大步走到普林斯面前,问他同样的问题。怎么回答这问题呢,颇让普林斯费心思。虽然有点为难,但是他看到自己同胞的那张坦率认真的脸时,还是用前后矛盾的话回答了警察。
啊,啊,啊,禁果酿成的美酒。
警察忽然看到了鲁勃神父,他立刻想到他是不能扯谎的。“走了差不多一刻钟,”神父说,“可是他和他的那群狗休息了四个小时。”
一定就是禁果酿成的美酒。
“走了十五分钟,而且精神百倍。老天爷呀!”警察顿时变得可怜起来,他又累又沮丧,脚步蹒跚,后退了几步,几乎要昏倒了。他嘴里嘟哝着说,他是从道森赶到这儿的,用了十个小时,人和狗都累得够呛。
这种酒如果有个恰当的名字,
马尔穆特·基德往他手里硬塞了一瓶五味酒,接着招呼两个赶狗的人跟着他走。温暖的房间和休息一阵的诱惑太大了,两个人拼命抵赖,就是不跟他走。基德已经很熟悉法国人的方言俚语了,他的耳朵竖起来,注意地听着他们的对话。
我敢和你打赌,
他们都肯定地说,那群狗无论如何不能再走了,只要多走一英里,就都要垮掉了,那两条叫沙瓦希和巴比特的狗必须得开枪打死。总之,人和狗非得休息一阵不可。
他们喝着黄樟根酿制的烈酒,
“借给我五条狗,行吗?”警察问基德。
还有一群主日学校的教员,
他看到基德摇了摇头。
一个叫亨利·华德·比契尔的人,
“我能够用康士坦丁队长的名义给你开支票——五千元的支票。这是我的证件,情况紧急时,我能够开出支票。”
一个个盛着酒的洋铁杯开始传递起来,坐不住的贝特尔斯跳起舞来,嘴里唱着他自己的祝酒歌:
基德用沉默回答了他。
“天哪!”路易斯·萨沃埃喊了起来,浪漫的爱情故事让他激动万分。“小个子的印第安女人!勇敢的梅森!我的天哪!”
“我用女王的名义征用你的狗。”
鲁勃取下了含在口中的烟斗,这位耶稣会的神父脸上荡漾着愉悦的笑容,尽管是那种教长式的笑容,也表现出了此刻他欢喜的心情。在场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热烈地鼓起掌来。
基德看了看自己储备充足的小仓库,表示无能为力地笑了笑。那个警察明白自己没有什么办法了,他扭过身子,朝门口走去。两个赶狗的人仍然反对着,他转过身来,狠狠地骂他们是女人,是杂种。年纪大些的赶狗人也气得脸通红,痛快地大声回敬,他说,他是非得让狗们跑得力尽而亡,就地埋葬才罢休。
“我们跨上育空河的时候,正好是第一块冰融化的时候,”基德快要结束他的话了,“她部落里的人比我们迟到了十五分钟,就是这点救了我们;因为第二次融冰,冲破了上游的冰块,把他们拦在了河边。等到他们终于赶到奴克鲁克托的时候,我们全站的人都已经集结在那里,准备好了。怎么结的婚,你们去问鲁勃神父好了,婚礼是他主持的。”
年轻的警官不管不顾地朝门口走去,他鼓足了自己的劲头,显出了很精神的样子。尽管屋里的人们很清楚地看到他脸上时时掠过的掩盖不住的懊恼神情,但还是很佩服他的这股劲儿。那群狗蜷缩在冰雪里,浑身上下结满了冰霜,很难让它们再站起身来。一阵皮鞭过后,它们哀号着还是不能够起身,赶狗人的鞭子狠毒残酷,他们一肚子气。后来,赶狗人切断了套绳,把领头狗巴比特拖走了,它们才拉动雪橇,走起来。
马尔穆特·基德天生就是一个爱讲故事的人,于是他原原本本地讲起了这个发生在北方的洛钦瓦尔的风流韵事。[1]在场的人们,或者说这些来北方冒险的汉子们,心里都紧了一下子,若有若无地怀念起南方的阳光,那里的日子,怎么说也比整天跟死亡跟寒冷你死我活地搏斗要强。
“这个骗人的家伙,臭流氓!”“娘的,根本就不是好人!”“小偷!”“比印第安人强不了多少!”所有人都恼火了——第一,他们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要知道在北方这个地方,诚实是最可宝贵的,可眼下,他们亲眼目睹这种基本的道德被破坏了。“他干了坏事,还要帮他!”屋里的人都把谴责的眼光投向马尔穆特·基德。此时,马尔穆特·基德正在安置巴比特,尽量让它舒服一些。他站起来,默默地把剩下的五味酒斟在每个人的杯子里,显然,这是圣诞夜的最后一巡酒了。
“那个印第安女人怎么样呢?”路易斯·萨沃埃问道,这是一个高个子的法国裔加拿大人,他听得津津有味。去年冬天,他在四十里站时,就听到过这件似乎是无法无天的事。
“今天夜里真冷啊,哥儿们——有些刺骨。”这是他为自己辩护的开头语。“咱们都是赶过路的,谁都知道这其中的艰辛。别和落难的人过不去。你们只听到了警察的一面之词。很多人和咱们一桌吃饭,一床睡觉,合盖一条毯子,可有谁比杰克·威斯顿德尔更清白呢?去年秋天,他把所有的积蓄,一共四万块钱交给了裘·卡斯特尔,让他到英国自治领地代他买进股票,那样的话,他今天就是一个百万富翁了。当时,他留在圜城,为的是照顾一个生了坏血病的朋友。可是裘·卡斯特尔却干了些什么事呢?他跑到麦克法兰的赌场里,加了不能再大的赌注,把四万块钱全输光了。第二天,人们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尸首。杰克本来是打算今年冬天回家探亲的,去看他的妻子和没有见过面的儿子。你们注意到了吗,他只拿了四万块钱,正是他的哥们输掉的数字。怎么样吧,反正他已经走了,就是这么一回事,你们打算怎么办吧?”
“恐怕没忘。我说弟兄们,要是你们看见就因为喝了那个用糖、用酸面团酿出的烧酒,一群人成了打架斗殴的醉汉,一定会觉得异常痛快。当然,这是发生在你出世之前的事了。”马尔穆特·基德转过身来对斯坦利·普林斯说,这是一个年轻的采矿专家,已经在北方住了两年了,“当初,这一带没有白种女人,可是梅森想结婚。露丝的父亲是塔纳纳族的酋长,和部落里的其他人一样,酋长不赞成这桩婚事。怎么样,酒性很烈吧?我把剩下的那一磅糖也全用上了,这是我这辈子做出的最好的酒了。那一次的追逐场面,你们真应该看看,追呀,追呀,顺着河追,一直追过了转运线。”
基德打量着四周准备审判他的那些人,他看出来他们的脸色已经缓和下来了,于是他高高地举起了酒杯。“来吧,让我们为那个今夜上路的人干一杯吧;祝愿他的口粮不断顿,祝愿他的狗不摔跟斗,祝愿他的火柴一划就着;愿上帝保佑他一路顺风,祝他幸福,祝他……”
“没错,”大吉姆·贝尔登赞同基德的话,他是从马齐·梅——他的矿场来这儿过圣诞节的,在已经过去的两个多月里,他是完完全全靠着鹿肉过日子的,“你还记得我们在塔纳纳河边一块儿配制的那种烈酒吗?”
“见鬼去吧,警察!”巴特尔斯大喊一声,和大家碰起了空杯子。
“倒啊,我说是谁在调五味酒呀?”马尔穆特·基德说着,透过烟雾,能看见他的那张带着亲切笑容的脸,“孩子,一旦你跟我在这儿住得久了,过惯了打兔子、钓鲑鱼的日子,你就会明白一年一度的圣诞节是怎么回事了,一年只有一次啊。过圣诞节没有五味酒,意味着什么吗?就是说,岩洞已经挖到了床岩上,却还没有找到金矿的矿脉。”
注:
“我说基德,有点太过了吧?威士忌加上酒精,就已经够猛的了,你还要掺进去白兰地,胡椒粉酱和……”
[1] 洛钦瓦尔是英国作家司各特的长诗《马密恩》中的主人公,因为爱慕女主人艾伦,就在她结婚的那天将她抢走了。这里指梅森。
“往里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