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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谷

横线缩短了,“V”字的两条边越来越靠拢了,可是深度也越来越增加了。矿脉钻到山里去了。现在他只能在离地面三十英寸的泥沙里找金子。离地面二十五或者三十五英寸的泥沙里都没有找到金子。在“V”字的底部,靠近水的地方,他曾在草根附近发现过一点金沙。可是他越往山坡上走,金子就埋得越深。现在,他尝试一次,就得先挖一个三英尺深的洞,干起来很艰难;而在他和那个顶点之间,还不知道需要挖多少个洞。“鬼才知道要挖多深。”他叹着气,休息了一会儿,用手指按摩着他那疼痛的后背。

“不怕慢但要准,比尔,宁愿慢但要准,”他轻轻地说,“你干上这一行了,要想抄近路是发不了财的,现在你明白了吧。聪明些,比尔,还得聪明些。宁愿慢但要准——这是你必须遵守的,就这样干下去吧,干到底吧。”

他在强烈的欲望的支配下,顾不上背疼和肌肉酸痛,一趟趟地上山下山,不停地用铲子挖掘着,来来回回地淘洗。他的眼前是一面平缓的草坡,上面开满了鲜花,似繁星点点,散发着阵阵香气。他的后面是一片荒凉。看上去,就像这座山平滑的皮肤上出了疹子。他的进展很慢,像一只蜗牛慢慢爬过留下了一遛肮脏的痕迹,破坏了美景。

他满脑子都是这个。“就像脸上的鼻子眼睛一样清楚。”他说完,直接向上爬去,他认为可以不再辛苦地淘洗了。他直接爬到那个他想定的地点,挖了满满一盘沙子,到山下淘洗。可是没有淘到一粒金子。他又接着挖,接着淘,一连十几盘,都没有金子,连一粒最最小的也没有。他气坏了,狠狠地责骂自己,怪自己这样容易受到诱惑。接着,他下了山,再沿着横线接着挖。

现在,矿脉越来越深,加大了他的工作量,可是他淘到的金子越来越多了,这倒让他得到了安慰。他淘到的每一盘金沙从最初的二十美分,到三十美分,五十美分,后来到了六十美分。傍晚的时候,他居然从一盘砂里淘到了一美元的金沙。

“应该就在那丛石南树上面大约两码的地方,向右偏一码。”他终于得出了结论。

“我敢发誓,一定会有好事之徒闯到这里来的,闯到我的草原上来的。”当天晚上,他把毯子拉到下巴时,似睡非睡地嘟哝着。

此时,他离下面的水边大约有一百码,那个倒写的“V”字正按一定的比例逐渐缩小。含金的泥沙带渐渐变短,他在心里估算着这个“V”字两条边在山坡上的交点。他的目标也正是这个交点,无数次的舀泥淘洗全是为了弄清它的位置。

“比尔!”他忽然笔直地坐了起来,尖声呼喊,“现在你听着,比尔,听明白了。明天一大早,你一定要到四周看看有没有情况。听见了吗?明天早晨,千万别忘了!”

太阳一出来,他就起来了。匆匆吃过早饭,他就干起活儿来。他好像变成了工作狂,虽然淘到的金子越来越多,可并没有冲减他的狂热。他的脸上泛着红,可不是阳光晒的。他不知道疲倦,也忘了时间。他不停地装满泥沙,跑到山下淘洗,然后又气喘吁吁地跑上小山,再装满泥沙。

他打了个哈欠,对着面前的山坡,招呼了一声:“晚安,矿穴先生。”

那天晚上,他在钻进毯子里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矿穴这东西真是要命,它能让你心神不定。”可是临睡前头,他没有忘记招呼那个小山坡:“晚安,矿穴先生,晚安!”

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时,他就起身了。头一道阳光照到他身上的时候,他已经吃完早饭,向着不时有崩塌的谷壁爬去。从谷壁顶上他所瞭望到的情景看,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寂寥之中。他尽量往远处看,映入眼帘的似乎只有一重又一重的高山。他东西方向反复看,终于在重重叠叠的山脉中,望到了一排白雪皑皑的山顶——这是主峰,西部世界高可触天的脊背。再看北面和南面,纵横交错的群山中主峰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能看到一个个山头逶迤而下,渐渐变成了平缓的小丘,然后就消失在他看不见的那片山谷里。

傍晚,他才挺起身子。因为一直弯腰干活,他的腰都僵了,他把手伸到背后摸着酸疼难受的肌肉,嘴里念叨:“他妈的,这算怎么回事,我又把吃午饭忘得干干净净!再这样下去,就变成吃两顿饭的怪物了。”

在辽阔的视野里,他没有发现一点点人迹和人活动后造成的——如他身后的山坡那样,他想,那是唯一的例外。他仔细地观察了很久。有一次,他看见一个山谷下面似乎有一缕青烟。他再仔细看,最后确定那是山间的紫雾被后面的山谷峭壁遮暗了而成的幻影。

可是他还是跨过小溪,开始干活儿了。“也许我真该去走一趟。”一干起来,小心谨慎的念头就顾不上了。

“喂,矿穴先生!”他对着下面的峡谷喊,“你还是从地下出来吧,我来啦,矿穴先生!我来啦!”

“最好先到小溪的下游走一遭,”他说,“也许说不定有一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藏在哪儿,什么事都会有。”

他脚上的皮靴很笨重,所以他走起路来显得费劲,可是他从高得让人眩目的地方下来,灵敏得像只山羊。绝壁上的一块石头在他脚下滑落了,这一点没有让他慌张。他似乎已准确地计算出石头滑下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出事,因此,就在那一瞬间,他要利用这块不牢靠的石头垫一下脚,让他躲到安全的地方。在坡势很陡,他不能站直身体的地方,他会在一刹那间,在不很牢固的坡面上点一下脚,迅即向前跳去。有时,连瞬间垫一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他会攀住一块突出的岩石,抠住一个裂缝,或者利用一丛根基不深的矮树,纵身荡过去。他会大吼一声,离开谷壁,在谷面上随着几吨重的泥石流一起滑落下来。

他没有卷线的轮盘,他也不想费事费时间;他只凭力气,迅速地从水里拉出了一条光闪闪的、有十英寸长的鳟鱼。接着,他又很快钓起了三条。早饭吃完后,他踩着石头,穿过溪水,向山坡走去。忽然他起了一个念头,他停在那里。

这一天,他从早晨的第一盘沙里就淘到了两美元多的金沙。这是从“V”字的中心淘出来的。由此向两边淘过去,金沙的数量减少得非常快。他所掘出的横线已经变得很短了。这个倒写的“V字”的两边,相距就有几码远了。它们的交点离他的头顶也有几码远。但是含金的泥沙埋得越来越深了。到了午后,他得挖五英尺深的洞才能看到金沙。

“天色还不晚,它们也许会上钩,”他在第一次抛下钩时自言自语着,过了不大工夫,就听见他欢喜地大喊大叫,“我说得不错吧,嗯?没错吧!”

从现在的情形看,有沙金不仅仅是一种迹象了,这儿是一座真正的沙金矿。到此,他决定既然找到了矿穴,他要最后再搞这块地。越来越丰厚的收获,反而让他担心。到了傍晚,他淘一盘能得到三四美元的金沙。他又疑惑地挠着头皮,瞧着山坡上几英尺远的那个大概标志着“V”字顶点的石南树丛。他点着头,像宣布预言似的说:

他砍下一根短树枝,从口袋里掏出一段钓丝和一个初时考究、现在已经脏了的假蝇饵。

“只有两个可能,比尔,二者必居其一。这个矿,要么完全消失在这座山里,要么是个大富矿,叫你没法子全部带走。要真是这样,可不怎么的好,你说是不是?”他想着这个让人振奋的两可之间的问题,不禁嘻嘻笑了起来。

“别着急,比尔,急什么,”他自己劝自己,“急是不管用的,急得出了一身汗又有什么用?矿穴先生会等着你,他不会在你吃早饭时溜掉的。现在你要做的,比尔,是吃点新鲜东西。你得亲自去找一找。”

黄昏时分,为了一盘值五美元的金沙,他在昏黑的天色中,竭力睁大双眼,在小溪边费力地淘洗着。

穿衣服很简单,只是把鞋子穿好就够了。他瞧了瞧火堆,又看着山坡,心里犹豫着,后来终于战胜了诱惑,生起火来。

“要是有一盏灯就好了,我还可以继续干下去。”他说。

黯淡的早晨过去了,一缕阳光照在了他阖着的眼皮上,他突然醒了,打量着四周,直到他完全记起了昨天的事情,意识到今天的他就是昨天那个活生生的人。

晚上,他怎么也睡不着,尽管他一再镇静自己,闭上眼睛;强烈的欲望让他血液沸腾,他一次次地睁眼,用疲倦的声音不住地嘟哝:“太阳出来就好了。”

“晚安,矿穴先生,”他的声音已经昏昏欲睡了,“晚安。”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可是星光才刚刚黯淡,他就睁开了眼。天刚蒙蒙亮时他已经吃完早饭,爬上山坡,向着矿穴先生的秘密洞窟走去了。

在夜色中,他踉踉跄跄地跨过小溪,把那堆放置了很久的火重新生起。他的晚饭只是薄煎饼、咸肉和热过的煮黄豆。随后,他就着炭火抽了一斗烟,听着夜间的风声,注视着泻在山谷里的月光。抽罢烟,他打开行李,脱下笨重的皮靴,把毯子拉到下巴上。他的脸上罩着月光,一片惨白,像死人。不过这个死人会活转过来,他突然用臂肘支撑起身体,对着面前的山坡。

他开辟的第一条横线,只能挖三个洞。现在,含金沙的地带已经很窄了,他找了四天的金矿源头离他越来越近了。

他把每一盘泥沙都端到下面的水池里淘洗。越是靠上的位置,掏出来金沙越多,后来他就开始把金沙收集起来,装在他随随便便地放在工装裤子口袋里的一个放过发酵粉的空铁罐里。他一心工作,根本没有顾及夜幕慢慢地降临。直到他看不清楚盘里的金沙了,才意识到他已经工作了很长时间了。他猛然挺直身体,一脸的惊讶,慢吞吞地说:“他妈的!把吃饭的碴儿全忘了!”

“别着急,比尔,你要沉住气。”他劝慰着自己,眼下他正挖着最后一个洞,“V”字的两边终于交汇在一起了。

“好吧,”接着他会用很坚决的口气这样说,似乎在威胁,“好吧,矿穴先生。看起来,你非得让我亲自上去,揪住你的秃脑袋。我不会落空的,一定不会落空的!”

“哈,我终于掐住你了,矿穴先生,你跑不掉了。”当他越挖越深的时候,他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

这下清楚了,他的目的是要找到这个“V”字的顶点。他常常顺着两条斜边向山坡上眺望,想确定顶点的位置,那个含金量最多的终点。“矿穴先生”应该住在那儿——他就是这么亲切地称呼那个想象中的山坡上的点。他时常会大声喊起来:“出来吧,矿穴先生!痛快一点,老老实实地出来吧!”

四英尺,五英尺,六英尺,他不停地向下挖着。现在挖起来更加困难了。他的锄头碰在坚硬的岩石上,当的一声响。他观察着这块石头。

他在第一次挖掘的地方后退几英尺,开了第二条线路。太阳不断地西斜,地上的影子越拉越长,可是这个人还在干活儿。接着他又开了第三条线路,一路淘过去。他向山上爬过去的时候,他在山坡上画了很多横线。在这些线的中心点淘到的金子最多,到了两头就什么也淘不出了。他越向上走,画出的横线越短,似乎有什么规律。从那些不断缩短的尺度来看,到了山坡的某个地方,线就更短,最后变成了一个点。它的排列组成了一个倒着写的“V”字。这个“V”字向里收的两边,就预示着金沙分布的界限。

“脆石英。”他判断着,一面清理洞底的松土,松土铲干净了,他用锄头敲打这块松脆的石英石,每敲一下,这块正在崩解的石头就碎裂一些。

“没准儿,这毫无意义,”他好像在请求原谅似的说,“晚一个钟头吃饭,饿不坏人。”

他把铲子插到松散的碎石里。他看见了一道黄光。他猛地丢开铲子,蹲下来。他捧起一块松脆的石英,擦干净上面的土,就像一个庄稼人擦掉刚挖出来的芋头上的土一样。

“我要再试试。”他拿定主意,开始跨越那道溪水。

“沙达那帕里斯[3]也要惭愧呀!”他大声喊起来,“这是一块一块的金子,一块一块的金子啊!”

他站直身体,把手伸进工装裤的口袋去掏火柴,眼睛还在看着小溪那面的山坡。他已经抓到了火柴,可是手一松,抽出来的是一只空手。他犹豫了。他瞧着准备好的做饭家什,又瞧了瞧那山坡。

他手里捧着的,一半是石头,另一半完全是纯金。他把这块放进淘金盘,又拿起一块观察,表面看不出黄颜色。可是当他用力地把松脆的石英剥掉之后,他的两只手里拿着的全是光闪闪的黄金。他一块块地剥掉它们上面的泥土,然后扔到淘金盘里。这真是一个黄金库。石英已经崩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还没有金子多。他时常会发现一两块没有掺杂一点杂质的矿石——纯金。有一块被他从中间敲开的金子,像黄宝石闪闪发光,他侧着头观赏着,慢慢地把它转来转去,领略着它那夺目的光辉。

“啊呀,”他说,“我的食欲真好呀,就是铁末子和马蹄铁也能吃下去。还得谢谢老板娘,要是让我吃双份,我当然不会拒绝。”

“你们爱夸谁就夸谁吧,随便你们怎么说他那个矿金子多!”他轻蔑地说,“跟这个矿比,你们那里只值三十美分。这个矿都是黄金呀。我该给它起个名字,就叫‘黄金谷’吧!”

这个人最后才现身。他卸下马鞍和行李,看好了宿营的地方后,就放开了这两匹马,让它们去吃草。他解开粮食袋子,拿出锅和咖啡壶。他又捡来一抱干柴,用石头围起了一个火灶。

他依旧蹲在那里,继续查看着那些碎块,再把它们扔到淘金盘里。突然间,一种危险的预感袭上心头。似乎有一片阴影落在了他的身上。可是又找不到影子。他的心几乎要跳到嗓子眼了,让他喘不上气来。接着,他觉得自己的血在变冷,汗湿的衬衫冷冰冰地贴在他的肌肉上。

没过一会儿,鞋底上的铁钉踏在石头上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个人返回来了。那道绿幕剧烈地动荡着。它好像在前摆后摇地拼命挣扎。于是,山谷里又响起了他的大嗓门,声音更高,语气严厉,似乎在呵斥谁。一个大家伙气喘吁吁地冲了出来。在一阵噼里啪啦的断裂声中,一匹马从纷纷落叶中露了出来。它驮着一个行李包,包裹后面拖着许多断蔓残藤。这匹马惊奇自己怎么到了这么一个所在,略作打量之后,便满意地吃起了草。这时,又一匹马冲了出来,它在长满清苔的石头上滑了一下,踏到了松软的草地上它才稳住了身体。它的背上有一副墨西哥式的马鞍,因为时间长久,斑斑驳驳,褪了色,可是现在空着。

他没有往起跳,更没有四处张望,他蹲在那里没有动。他在细细思考他得到的这个预兆,想尽量搞清楚向他发出警告的这股神秘力量的来源,并且运用自身的全部感觉竭力查明这个眼下看不见,但使他备受威胁的东西。这在生活中是有的,有时我们会感觉到敌对的气息,但是捕捉不到,太微妙了,似乎不是我们的五官所能感受到的。他就感觉到了这种气息,可是不知道来自何方。这就像一缕浮云遮住了太阳。他和生命之间,流过一股让人窒息、具有威胁力的阴暗气流;这是一种忧郁的感觉,可以吞噬他的生命,促成死亡——他的死亡。

他转过身,抬眼望着万里无云的蓝天上的太阳,然后顺着他先前淘沙的、留下许多洞的路向峡谷下边走去。走到水洼的下游,他跨过小溪,钻过绿色的屏障就不见了。现在,这一带要恢复以往的安静是不可能的了,这个人的爵士歌声一直响在峡谷的上方。

他自身的力量迫使他站起来,应付眼前的危险,可是理智让他控制着自己的恐慌。他仍旧捧着一块金子,蹲在那儿。他不能东张西望,他已经知道了有一个人正站在他头顶上的洞口处。他装作对手里的金块感兴趣,假装用鉴别的眼光审视这块金子,把它们在手里翻来覆去,擦干净那上面的土。可是他从头到尾都很清楚,上面的那个人正通过他的肩头望着这块金子。

“哈哈!矿穴先生!”他大声喊,好像他对面有许多看不见的观众,他在给他们讲话,“哈哈!矿穴先生!我来了!我就来啦!我要抓住你!你听见了没有,矿穴先生!我一定会抓住你的,没错!”

就在这当儿,他注意地听着上面的动静,他听到了那个人的呼吸声。他开始在眼前搜寻武器,可是眼前只有那一堆他挖出来的金子,在这种绝境里,它们是一点用都没有的。那儿倒是有一把锄头,需要时倒是很顺手的武器,可是眼下他拿不着。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他是在一个七英尺的窄洞里,他的头够不着地面。他是在一个陷阱里。

他又接着淘了几盘,一粒都没有。他挺起腰,信心百倍地看了山坡一眼。

他很冷静,他依旧蹲在那里,想来想去,就是没有一个好办法。他只好继续擦掉石英碎块上的土,把金块扔到盘子里。他没有任何办法。但是他知道,他迟早得站起来,站起来对付那个在洞口呼吸着的危险的敌人。又过去了几分钟,他清楚,每过去一分钟,离他站起来的时刻就近了一分钟,反之……想到这里,他又觉出湿衬衫贴在背上冷冰冰的——要不,他就得佝偻着身子,死在他的黄金宝库里。

“从矿脉消失的情形看,真是好得很。”他很得意,他眼下的这一铲泥沙里,只得到一粒金沙。

他还蹲在那儿,擦着金块上的泥土,一面思考着用怎样的方式站起来。他可以猛地一下蹿起来,爬到洞外,跟那个坏家伙在平地上面对面地干上一场。也可以慢吞吞地、满不在乎地站起来,装作偶然间发现了那个家伙。他的本能和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督促他采取前一种猛然冲出去的办法。然而他的理智和他生成的狡猾经验却不断地提醒他,要慢慢地、小心地对付那个现在他还没有看见的家伙。正当他这么盘算的时候,突然响起一声很响的、爆裂的声音。刹那间,他后背的左边受到了沉重的一击,他感到从击中的那一点,有一道火光穿透了他的身体。他一下子跳了起来,可只跳到一半,他就倒下去了。他的身体蜷曲着,像一片烧焦了的树叶,他垮了,胸脯压着那个盛黄金的盘子,脸贴着泥土和石头。洞底下的空间有限,他的腿绊在一起,在那里痉挛了几下子,身体像患了疟疾一样颤抖着。他让肺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往外吐,他的身体摊直了,一点也不动了。

太阳已经升到中天了,他还在干活。他逆流而上,一盘一盘地淘,金粒的数量一直在减少。

洞口上,一个手里举着左轮枪的人正在向下看。他盯视着那个脸朝下爬着的人,很久很久。过了一会儿,这个不速之客就蹲下来,把枪放在膝盖上,对着下面。他伸手到口袋里,掏出一张棕色的纸,然后在上面放了烟末,卷成一支又短又粗的香烟,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洞底下的那个身体。他点着了烟,很舒服地吸了一口。他吸得很慢,有一次甚至灭了,他又重新点燃。可是他始终都在紧紧地盯着那个身体。

“应该留起来了。”当他把金沙泼掉的时候,不无惋惜地说。

最后,他扔掉香烟头,站了起来。他向洞口迈近一步,双手撑住,右手里还拿着那支枪,靠着臂力,他放下了自己的身体。差不多离洞底还有一码时,他松开手,跳了下去。

他又回到他最初淘沙的地方,又往上游走。开始,他收集到的金沙的数目增加得很快——速度惊人。“十四粒,十八粒,二十一粒,二十六粒。”他的脑子里又列出了一张表。就在眼前小溪的水洼里,他淘到最多的一盘——有三十五粒。

他的脚刚一着地,就看到那个采金人把胳膊猛地一挥,他只感到自己的两条腿一扭,就摔倒了。他向下跳的时候,他拿着枪的手本来是朝上举着的,可是他一受到搂抱,枪口就朝下了。在他还没有倒地的时候,他的手扣响了扳机。在这个不大的洞里,枪声震耳欲聋。洞里硝烟弥漫,弄得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他仰面摔倒在洞底,采金人立刻像猫一样压到了他的身上。就是此时,他还弯转胳膊,企图再开一枪。可是瞬间采金人用臂肘迅速地撞了他的手腕子一下。枪口一扬,那粒子弹打到洞壁上的泥土里去了。

“这要不是一个真矿,就让上帝用生苹果砸掉我的脑袋!”

接着,这个不速之客觉得自己的手臂被采金人抓住了。他们争夺起那只枪来。每个人都想把枪口对准对方。这时候,洞里的烟渐渐散了。这个摔倒的不速之客可以模糊地看见一点东西了。可是采金人往他的眼睛里撒了一把土,他又什么也看不见了。突然,他的手松开了那只枪,他感觉自己的脑子里一片漆黑,只一秒钟,连那点漆黑的感觉也消失了。

他接着顺小溪往下游走,重新淘沙,结果只找到一粒金沙。第三盘时索性没有。可是他不放心,又掏了三盘,每隔一英尺,铲一铲泥。结果事实是一盘都没有金沙。这并没有使他泄气,他反而很满意。他越是淘不到金沙,越是得意,最后他站起来,欢喜地喊:

采金人不停地打枪,直到把子弹打完。然后他扔掉枪,气喘吁吁地坐在了那个死人的腿上。

他又停下观测小山的地势,接着往下游走,又盛起泥沙淘着。他收集到的金沙越来越少了。“四粒,三粒,二粒,一粒。”他一面朝着小溪的下游走,一面在脑子里列出一张表。等到淘出一粒时,他停下来,捡拾干树枝生起了一堆火。他把淘金盘放进火里烧,直到烧成蓝黑的颜色。他拿起盘子,用挑剔的眼光检查了一遍,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有这种颜色衬底,就是极小的金点,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了。

采金人啜泣着,喘息不止。“真是一个下流东西!”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跟在我的后面,等我把活干得差不多了,冲着我的后背开枪!”

“五粒,”他嘟哝,又重复一遍,“五粒。”

由于紧张、疲劳再加上愤怒,他都要哭了。他瞧了瞧那个死人的脸,那上面满是松土和沙石,他看不出长相。

他又仔细地淘了起来,谨慎地收集着金沙,然后在数完记住之后,又很随意地把它们泼回溪水里。

“没见过这个家伙,”他又仔细看过之后说,“不过一个极平常的小偷,他妈的!他居然从背后打了我一枪!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

他向小溪的下游走了几步,又铲了一盘子泥沙。

他解开衬衫,摸着左边的胸部和背部。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目测着这个山坡。他的眼睛里泛出炽热的、惊奇的、充满生机的光芒。他很得意,那神气就像一条猎犬闻到了野兽的气味那么机警。

“穿透了,可是不碍什么事!”他还有些庆幸,叫了起来,“我敢打赌,他瞄得非常准,只是扣扳机时,枪口偏了一点。这个混蛋,我把他打死了!哼,被我收拾了!”

可是当他直起腰来的时候,他的一双蓝眼睛里全是欲望,闪闪发光。“七粒,”他大声地嘟哝,这就是他费劲淘洗,而又随随便便丢弃的金沙的数目,“七粒。”他重复着,语气沉重,似乎他要牢牢记住这个数目。

他用指头摸着身上的子弹洞,脸上又露出了懊丧的神气。“这个伤口恐怕要疼起来的,”他说,“我必须得离开这里,包好伤口。”

这时候的淘洗,变得非常细致,细致得完全超出了平常淘金沙所需要的程度。一点一点地把黑沙漂到盘子的浅边沿上。每一粒黑沙都要经过他仔细地检查,所以流出去的沙子都过了他的眼。他让这些黑沙一粒粒滑出去。盘子底上终于又出现了一粒针尖大的金沙。很快他又发现了一粒,接着又是一粒。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些金粒,像牧羊人呵护着他的羊群,不让一只走失一样。最后,盘子里的沙全流走了,只剩下了那几粒金沙。他数了数,然后把盘子摇了摇,在费了这么大劲之后,他一下子把它们全泼回到了小溪里。

他爬出洞口,走到山下露宿的地方。半个钟头后,他牵着他的两匹马回来了。从他敞开的衬衫里,能够看出他包扎伤口的绷带。他的左手动作很不灵活,可是并不妨碍胳膊的活动。

盘子里的泥沙消失得很快,后来只剩下了细泥和极小的沙砾。到了此时,他淘得非常细致从容。这属于细淘,越来越细,也全靠着他的敏锐,手法准。最后,好像盘子里什么也没有了;可是他敏捷地把盘子转了半圈,让水从盘子的一边流回小溪,一层细细的黑沙留在了盘底。这层黑沙像薄薄的一层喷漆。他仔细地察看,其中有一粒小小的金沙。他把一点溪水放进盘子,迅速地摆动,一再翻动盘里的黑沙。他没有白费劲,又发现了一粒小小的金沙。

他把绳子捆在那个人的腋下,从洞底下拉出了这个尸体。接着他又去掘金。他顽强地一连干了好几个钟头,这中间,常常要停下来,休息一下他僵硬的肩膀,他的嘴里一遍又一遍地说:“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这个下流东西!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

他走到池塘的下方,踩着石头,轻巧地跨过小溪。他在山坡临水的地方挖了一铲泥,放到淘金盘里。然后蹲下来,双手端着盘子,把一半浸在水里。接着他熟练地旋转盘子,让水流进泥沙,再流出去。体积大的、个头轻的沙子都浮在表面,他轻巧地把盘子一倾,这些沙子就漂出去了。有时,为了速度,他把盘子放稳,用手捡掉石子和沙石。

他把金子差不多都弄了上来,还用毯子牢牢地包裹好,分成几个包袱捆扎。之后,他估算了一下这些金子的价值。

“我看,这儿不错!”他下了结论,拿起了他的锄头、铲子和盘子。

“假如没有四百镑,我就是个霍屯督人[4],”他说,“就算除去两百磅的石英和沙土——那也还有两百磅金子。比尔!想想吧!两百磅金子呀!四千块钱啦!都是你的——全是你的!”

他在池边躺下,喝了半天的水。“味道不错。”他不住声地说,一面抬起头,盯着水池那边的山坡,一面用手背擦着嘴。这个山坡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仍然趴在那儿,仔细地研究着眼前山的结构。他用有经验的眼光从山坡上看到滹裂的谷壁,又从山谷看到眼前的池塘。他爬起来,又把这个山坡重新审视了一遍。

他高兴地抓了抓头皮,手指头碰到了一道以前没有过的沟槽。他顺着槽摸下去,有好几英寸长。这原来是第二颗子弹,顺着他的头皮划出来的。

他似乎很习惯自言自语。尽管他的脸已经带出了他的所有的思想和情绪,可是他的舌头很不甘心,还是要再把一切都说一遍,像那个鲍斯威尔[2]

他怒气冲天地走到那个尸体旁。

他先把一柄矿工用的锄头、一把铲子和一个淘金盘从葛藤和爬山虎构成的屏障中扔了出来。然后他爬了出来,跳到了宽阔的地方。他上身穿一件黑布衬衫,下身是褪了色的工装裤,脚上穿的是顶着平头钉的大皮靴,头上戴着一顶又脏又破的帽子,看得出来它经过了无数的风吹雨打,日晒烟熏。他笔直地站在那里,大睁着眼睛瞧着神秘的景色,鼻孔快活地扩张着、颤动着,呼吸这个峡谷里温暖甜蜜的气息。他笑了起来,眼睛呈现出一条蓝线,嘴角也翘了起来。他大声说:“跳跃的蒲公英,快乐的蜀葵,我都闻到了你们的香喷喷!随你们去给玫瑰香油和科龙香水的工厂吹牛吧!在这儿,这个地方,它们又算得上什么呢!”

“你想打死我,是不是?”他恶声恶气地说,“你打算打死我吗?看看吧,我总算好好地把你收拾了,现在我还要体体面面地把你埋掉,比你对待我要好多了。”

这个人的肤色沙黄,脸上突出着和蔼幽默的特色。这张脸表情多变,它随着内心的活动而活动。他心里想什么,脸上就有什么。各种思想会像湖面上的骤风在他的脸上吹出涟漪。他的头发稀稀拉拉,乱糟糟的,和他的肤色相仿佛,都淡得说不清是什么颜色。他的一双眼睛蓝得惊人,似乎他身上所有的色彩都体现在他的这双眼睛里了,细看还能看出几分儿童的天真和惊奇,可是其中又不乏从生活的经验阅历中产生的沉着自信和坚强的意志力。

他把尸首拖到洞口,推下去。这个尸首扑通一声,落到了洞底,它的脸扭着,对着上面的光亮。采金人向下瞧了一眼。

“生机勃勃,梦中的洞天福地!看吧,树木、流水、青草和山坡!探矿人的乐园,凯尤斯人[1]的天堂!眼睛累了有悦目的绿茵!这儿可没有给那些脸色苍白的病人治病的红药片。这是给探矿人安排的私密草地,是疲累的驴子歇脚的地方,他妈的!”

“你从背后打黑枪!”他说。

随着歌声,传来了攀爬声,这儿的和平随着公鹿的隐遁而消失了。绿屏裂开了,一个人的脑袋探了出来,瞧着眼前的草地、池塘和漫坡。他是那种稳健成熟的人。他先扫视四周,然后仔细打量着一草一木,是否符合他最先的笼统印象。都观察完了,他才张开嘴,大声地庄重地称赞起来:

他挥动锄头铲子,很快用泥土把洞口填平了。接着,他把装着金子的包袱放在马背上。对这匹马来说,金子太重了,所以一到宿营地,他就把一部分金子挪到那匹备有鞍子的马背上。他不得不丢掉他的一部分装备——锄头、铲子和淘金盘,还有多余的粮食和烧饭用的器具,其他一些零零星星的东西也丢掉了。

(你会一睁眼就看见上帝!)

采金人赶着他的两匹马到了那一片葛藤织成的绿幕前时,已经是中午了。因为要爬上那块巨大的岩石,那两匹牲口不得不高抬腿,慌不择路地挤进了那个树丛。有一次,那匹备鞍的马居然摔倒了,采金人立刻卸下马背上的包袱,让它站起来。当他们重新上路时,采金人回过头来,从树叶当中看了看那个山坡。

把罪恶的包袱扔在地上。

“下流的东西!”说完这一句之后,他就不见了。

瞧瞧周围,扫视四方,

这时,传来一阵撕扯葛藤和折裂树枝的声音。树前后摇摆着,说明那两匹马正在它们中间穿行。在马蹄踏在石头上的嘚嘚声中,不时地夹杂着一声咒骂和尖厉的吆喝声。再往后,就传来了那个人嘹亮的歌声:

(罪恶的势力,要蔑视!)

抬起头,转过脸,

对着那上帝赐予的山,

对着那上帝赐予的山,

抬起头,转过脸,

(罪恶的势力,要蔑视!)

现在,钉着铁掌的鞋跟踏在石头上的声音更清晰了,人的声音也响亮起来。这是高声唱歌的声音,越来越清楚,歌词也能听清楚了:

瞧瞧周围,扫视四方,

后来,这头公鹿竖起了耳朵,有些紧张,它机警地搜索着声音的来源。它转头对着下面的峡谷,用灵敏的鼻子嗅来嗅去。它的眼睛看不透眼前的绿幕,可是它的耳朵却听出了人的声音,那是单调平平的歌声。接着,它又听到了金石相撞的刺耳声音。它立时喷着鼻子,从水里腾空跳到草地上,站在天鹅绒般的嫩草里,竖着耳朵,嗅着空气。继而,它悄悄走过这片草地,时而停下来,留神聆听,然后精灵一般,迈动轻巧无声的脚步,消失在峡谷外了。

把罪恶的包袱扔到地上。

那头棕红色的、角上有很多枝杈的公鹿深受这里和平气氛的感染,在凉爽没膝的溪水里打着盹儿。那里没有一只苍蝇打扰它,它简直休息得有点累了。有时,当小溪发出声音时,它会抖动几下耳朵,几下而已。它明白,这是小溪对它的沉睡发出的喃喃的责怪。

(你会一睁眼就看见上帝!)

在这片峡谷的心脏里,一切似乎都在飘忽不定。阳光蝴蝶在树丛中飘进飘出,山蜂的嗡嗡声和小溪的水声忽断忽续。这种变幻的色彩和时有时无的声音,共同编织着一片微妙的,不可捉摸的轻纱,这就是这儿的精神。这是和平,代表着生命,而不是死亡。它们灵动、安静,活泼而不吵闹,代表恬静的活力,而不是充满痛苦的激烈生活。这儿的生命安逸而满足,没有任何战争的喧嚣和打扰。

歌声越来越远了,消失之后,这里又恢复了原有的气息。小溪在打盹,在低声细吟,山蜂令人昏昏欲睡的嗡嗡声又响起来了。雪白的杨花在浓浓的香气中冉冉飘落。蝴蝶在花丛中翻飞,一切都被阳光照得亮晶晶的。只有草地上的马蹄印和那片残破的山坡,告知着这里曾发生过的凶险和一度被打破的平静,然而一切又都离去了。

偶尔有一只蝴蝶飞来,在忽明忽暗的光带里穿来穿去。四周响着山蜂嗡嗡的低吟,令人昏昏欲睡。它们挤挤搡搡,像宴席上的浪子,贪图享受而和和气气,没有工夫去粗鲁地争闹。小溪流水汩汩,静静地穿过河谷,间或发出一点点淅沥的水声。这种流水声像涓涓细语,打盹儿的工夫就没有了,一清醒声音又大了起来。

注:

这儿一丝风都没有,芬芳的气息醉人,要是空气潮湿一点,这样的气息会让人感到腻味的。可是这儿很干爽,清新,仿佛星光融化在空气里,被太阳照得暖暖的,沁透了花香。

[1] 印第安人的一族。

峡谷里干净极了,树叶同花朵上纤尘不染,嫩草像天鹅绒。池塘边有三棵白杨,一团团雪白的杨花在寂静的空气中飘落。草坡上,石南树盛开着鲜花,花香带着酒味儿散发着春天的气息,它们的叶子已经卷了起来,经验让它们聪敏,它们要预先防备夏天的干旱。石南树的荫凉遮不到的草坡的其他空地上,百合花摇曳生姿,像一只只彩色的蛾子蓦然停飞后微微颤动着翅膀,准备再飞。峡谷中还能时不时地看到马德隆纳树,这类树中的丑角毫不避讳地变换着树身的颜色,豆绿色变成了茜红,它们的串串花铃飘出阵阵香气。花儿呈乳白色,像百合花,气味浓浓的、甜甜的。

[2] 18世纪苏格兰作家,著有《约翰生传》。

水塘的一边是一片草地,从水边开始一直延展到峭壁跟前。水塘的另一边是一个平缓的坡,和峭壁相对。坡上覆盖着绿草,草丛中盛开着野花,绿色映衬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有橘红色,绛紫色,金黄色。峡谷到了坡下幽闭了,视线也被遮挡了。峭壁突然靠拢了,在峡谷的尽头乱石杂陈,石头上长满了青苔,一片由葛藤、爬山虎和乱树枝组成的绿色屏障隔在那里。远处崇山叠嶂,松树布满山麓。再远处,宛如伊斯兰寺庙尖塔般的银色山峰直插云际,终年不化的积雪,反射着太阳的凛凛光辉。

[3] 亚述的末代国王。

这儿属于这个峡谷的心脏,一片碧绿,单调呆板的悬崖峭壁到了这里,一改往常粗犷的风格,变得豁然开朗,掩映着一个荫蔽的小天地,这个小天地充溢着甜蜜、充实、温暖的气氛。所有这儿的一切眼下都在安息。那条奔涌不息的溪流到了这儿,渐渐流淌成了一个恬静的池塘。一头棕红色的、角上顶着很多枝杈的公鹿低垂着头,微闭着眼睛,站在没及膝盖的水里打着盹儿。

[4] 西南非洲的一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