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如果不是为了我,”狗崽子说,“她是不会那么孝顺的,事情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成功了。”
“你那有趣的姐姐倒也孝顺。”詹姆斯·哈特豪斯先生说。
那诱惑者只是扬了扬眉毛,狗崽子已迫不及待要继续说下去了。
“你认识我们的父亲,哈特豪斯先生,”汤姆说,“因此,你就用不着对露嫁给老庞德贝感到惊讶了。她从没有过一个情人,父亲向她提议老庞德贝,她就答应了。”
“是我劝说了她,”他得意扬扬地解释说,“我当时已被塞进老庞德贝的银行里(我自己并不想去那里)。我知道,如果她不答应老庞德贝,那我在银行里就没有立足之地了。我于是把我的愿望告诉了她,她就满足了我。为了我,她什么事都会去做。她这不是很有勇气,是不是?”
汤姆早已把两条腿都搁到了沙发上。假如他的第二条腿仍没有搁上去,那他也会在自己被叫作“亲爱的伙计”这一伟大的时刻把它搁上去的。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表示点儿什么,于是便把身子再向前伸了伸,把头枕在长沙发的扶手上,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抽着烟,然后把他那张下贱的脸和一双迷迷糊糊的眼睛转过来,对着那张既随便又急切地望着他的面孔。
“这事儿真有趣,汤姆!”
“我亲爱的伙计,”对方回答,“当我看见已经结婚的两个人生活在和谐与幸福中时,我还能怎样去猜想呢?”
“这事儿对她比不上对我重要,”汤姆冷冷地继续说,“因为我的自由和幸福,也许还有我的前程,都取决于它。反正她又没有其他的情人,待在家里就像待在监狱里一样——尤其当我不在的时候。她嫁给庞德贝并不意味着抛弃了另一位情人;不过,对她来说还是做了件好事。”
“我的确当真,我敢用名誉担保!”汤姆叫了起来,“喂,哈特豪斯先生,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你真的以为我的姐姐喜欢老庞德贝呢?”
“太有趣了。她居然过得那么坦然。”
“好!太妙了!”他的朋友说,“不过,你的话是不当真的。”
“哦,”汤姆以一种蔑视恩惠的口气说,“她是个标准的女孩子。女孩子不管到哪里都能混日子。她已经安于这种生活了,她已经不在乎。反正这种生活与另一种生活是一样的。再说,虽然露是个女孩儿,但她又是一个不寻常的女孩儿。她能够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连思考上个把钟头——我就常常看见她坐在炉火前长时间地观看炉火。”
“‘不喜欢’,是不及物动词。我们得用陈述语气,现在式。第一人称单数‘我不喜欢’,第二人称单数‘你不喜欢’,第三人称单数‘她不喜欢’。”汤姆回答。
“真的吗?她倒很有自己的消遣办法。”哈特豪斯先生说,一边静静地抽着烟。
“但那是过去式[28],汤姆,”詹姆斯·哈特豪斯用他的小指头弹了弹烟灰,说,“我们现在谈的是现在式。”
“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样很有办法,”汤姆回答,“因为我们的父亲已用各种各样的干骨头和锯屑把她的脑子填得满满的。这是他的规矩。”
“我的姐姐露?”汤姆说,“她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老庞德贝。”
“以他自己为模型造成他的女儿吗?”哈特豪斯先生以试探的口气说。
詹姆斯·哈特豪斯先生以原先的姿势斜靠在原先的地方,悠然自得地抽着烟,和颜悦色地看着那狗崽子,好像他知道自己是个令人愉快的魔鬼,只要他一直缠住某个人,那人到时候一定会把自己的整个灵魂出卖给他。这狗崽子显然已处在他的控制之下。他鬼鬼祟祟地看着他的伙伴,他的心情由钦佩变为大胆,最后把一只脚搁到了沙发上。
“她的女儿?嗐!他对每个人都是这样。他造成我不也是用这样的办法吗!”汤姆说。
“他的太太?”汤姆说,“你是说我的姐姐露?哦,天哪!”他大笑起来,一边又喝了一小口那清凉的饮料。
“不可能吧!”
“我倒无所谓,”詹姆斯说,“但你知道,当他的太太在场时,你就得注意点儿。”
“但他就是那样做的,”汤姆摇了摇头说,“我的意思是说,哈特豪斯先生,当我最初离开家庭去老庞德贝那里去的时候,我就像一口暖床锅一样里面空空如也,对于生活并不比一个牡蛎懂得更多。”
“哦,如果你是说老庞德贝,”他说,“我才不把他放在眼里呢。每当我说到他,我总是管他叫老庞德贝,我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我以后也不会对老庞德贝客气。要客气也为时太晚了。”
“嗨,汤姆!这我简直无法相信了。你还是在说笑话。”
转眼间就与一个穿马甲的人混得这么熟,被他那么亲切地、悦耳地叫“汤姆”,那么快就跟一个蓄着一部络腮胡子的人随随便便、无所不谈,汤姆对自己感到满意极了。
“凭我的灵魂起誓!”狗崽子说,“我没有开玩笑,我说的是真话!”他摆出严肃而正经的样子抽了一会烟,然后以很得意的口吻补充说,“噢,从那儿以后,我就自己学一点儿乖。我不否认这一点。我是依靠自己学的,并不依赖我的父亲。”
“你真会挖苦人,汤姆。”詹姆斯·哈特豪斯回答。
“你那位聪明的姐姐呢?”
“我想你的意思是说:老庞德贝真是个滑稽的大姐夫吧!”汤姆说。
“我那位聪明的姐姐还是老样子。她老是向我抱怨她不能像一般的女孩子那样有所依托。我不知道她后来是如何克服过来的。但她已无所谓,”他很有见识地补充了一句,一边又吸了几口烟,“女孩子不管怎样总能混下去的。”
“你真是个滑稽的小舅子!”
“昨天晚上我去银行问庞德贝先生的住址,发现那里有一位老太太,她好像很羡慕你姐姐。”哈特豪斯先生说,一边把抽完的烟蒂丢掉。
詹姆斯·哈特豪斯先生笑了起来。他从沙发的那一端站了起来,把身子斜靠在壁炉架上,站在空炉床前抽着烟,面对着汤姆,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说:
“斯巴塞特老太婆!”汤姆说,“怎么!你已经见过她了,是不是?”
“你真的这样看吗?”汤姆说,一边又眯起一只眼睛。
他的朋友点了点头。汤姆从嘴上拿下雪茄,闭上一只眼睛(这只眼睛已经很有点由不得他自己),使脸上的表情变得更丰富起来,随后他又用指头敲了几下自己的鼻子。
“他的确是个大好人!”詹姆斯·哈特豪斯回答。
“斯巴塞特老太婆对露的感情不仅仅是羡慕,我还可以说,”汤姆说,“那是一种热爱和忠诚。当庞德贝还是个单身汉的时候,斯巴塞特老太婆也没有向他调过情。从来没有!”
“谢谢你,”汤姆说,“谢谢你。哈特豪斯先生,我想今天晚上你大大领教了一番老庞德贝了吧。”汤姆说,又眯起一只眼睛,同时端起杯子,狡黠地望着他的款待者。
说完了这几句话,那狗崽子便昏昏沉沉地完全不知东南西北了。后来他从噩梦中醒过来,好像被人用靴子踢了一下,还有一个声音在说:“喂,太晚啦。回家去吧!”
这时,詹姆斯·哈特豪斯先生的目光正好与汤姆的目光相遇,詹姆斯说他晚上没有喝什么,随后就懒洋洋地为他斟了一杯。
“好吧!”他翻身从沙发上爬起来说,“反正总得跟你分手。我说,你的烟丝很好。但就是淡了点儿。”
抽了一会烟以后,汤姆把烟雾吹开,观察起他的朋友。“他的穿着看上去很随便,”汤姆心里想,“但显得多么帅呀!他是一个多么潇洒的时髦人物哇!”
“是的,它是淡了点儿。”他的款待者说。
他少不了要邀请汤姆上去坐坐,而汤姆也少不了要坐一会。所喝的饮料清凉而不清淡,很适宜炎热的天气,所吸的烟丝十分稀有,当地是买不到的。汤姆坐在沙发的这一端,很快有点飘飘然,心里更加钦佩起坐在另一端的新朋友。
“淡——淡得太可笑了,”汤姆说,“门在哪里?再见!”
“当然抽!”汤姆说。
他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好像由旅馆的服务员领着在雾中穿行。这雾使他困惑、难堪了一阵子以后,便化做一条大街,他独自一人站在那里。尽管脑子里依然留有他的新朋友的影子和影响——好像他斜着身子站在空中,依然那副懒洋洋的模样,依然以那样的目光注视着他——但他已经能轻而易举地走回家里去了。
“你抽烟吗?”当他们来到旅馆时,詹姆斯·哈特豪斯问。
狗崽子回到家里,上了床。如果他对于那天晚上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个清醒的认识,如果他身上少一点儿狗崽味,多一点儿手足之情,那他就会中途转个弯,跑到已被染料染黑的臭气熏天的河里去,就会永远躺在河床里,以污浊的河水作为帐子把自己的脑袋永远盖起来。
一个长期处在不合人情的管束之下成长起来的年轻绅士,竟然会变成一个伪君子,这真是一件十分令人意外的事。然而,汤姆的情况确实就是如此。一个从来没有被允许自由支配过连续五分钟的年轻绅士,最后竟然会管束不住自己,这真是一件咄咄怪事。但是,汤姆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一个青年绅士,从摇篮时代起想象力就被扼杀了,但它的阴魂已化为下流的欲望来骚扰他,这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毫无疑问,汤姆就是这样一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