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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你是干哪一行的?”嘉莉问。

“说起来,在这里的大多数人仿佛住得都不太久。我听得印第安纳州的许多同行都在这里。”

“我在一家电气公司工作,”这位青年说。

“是的,我是威斯康星州人,”她回答。

嘉莉和他就这样随便地谈着话,万斯夫妇偶尔也插入几句。有几次大家谈得很投机,而且带着些打趣的味儿,就这样来到了秀莱饭店。

“你是从西部来的,是吗?”

嘉莉注意到一路上的喜气洋洋和寻欢作乐的景象。车水马龙,行人杂沓,五十九街上的街车都挤满了人。在五十九街和五马路交叉的地方,沿着普拉扎广场的那几家新旅社一片灯火辉煌,使人想起豪华的旅社生活。五马路是有钱人的安乐窝,到处可以看到马车和穿着礼服的绅士在熙来攘往。到了秀莱饭店,一个极有气派的门丁为他们打开车门,扶他们出车。年轻的艾姆斯握住嘉莉的手臂,扶她走上台阶。他们走进早已挤满主顾的门厅,然后脱下他们的外衣,进入豪华的餐厅。

“我看来还领略得不多,”嘉莉回答,“在我看来它还像我初来时一样陌生。”

嘉莉一生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她在纽约的整个时期内,赫斯渥由于经济拮据,没有力量带她到这种地方来。这里几乎有一种描摹不出的气氛,使初来的人认为到这里来才算是见了世面。昂贵的费用,使到这里来的主顾只限于有钱的或者喜欢作乐的阶层。嘉莉曾经在《世界晨报》和《世界晚报》上常常看到有关这家饭店的消息。她看见过报上刊出在秀莱饭店举行舞会、茶会、盛大的跳舞会、晚宴的通告。某某女士定于星期三晚上假座秀莱饭店举行晚会。年轻的某某先生将于十六日假座秀莱饭店设午宴招待朋友。她每天总忍不住要看看这些社交界活动的一般常规的通告,从而清楚地知道这个了不起的食府的豪华和奢侈。现在,她终于真的置身其间了。她是在那高大魁梧的门丁护送下走上堂皇的台阶的。她看见门厅门口守着另一个高大魁梧的人,还有身穿制服的僮仆来伺候,把客人的手杖、大衣等等接过去。这是间富丽堂皇的餐室,一切都装饰得光彩夺目,是有钱人进餐的地方。啊,万斯太太福气真好;年轻、美貌而又有钱——至少有钱坐了马车被带到这里来。有钱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呀。

“哦,那反正你也有足够的时间来领略纽约的风光啦。”

万斯带头领他们穿过一排排亮堂的餐桌,桌边坐着二、三、四、五或六个人。初出茅庐的人,特别会感到这里的悠然自得和威风十足的气氛。白炽灯、擦得贼亮的玻璃杯上的反光、壁上的金饰的光辉,汇合成一片光彩,要静心察看,仔细分辨才能认出其间的差别来。绅士们洁白的衬衫硬胸、太太们色彩鲜明的衣服、钻石、珠宝、美丽的羽毛,全都极其令人瞩目。

“啊,不,我到纽约才只两年。”

嘉莉走进去时,气度并不亚于万斯太太,在侍者领班给她安排的座位上坐了下来。她机灵地留心着一切小动作——那是美国人出钱购买的侍者和侍者领班的那些点头哈腰地献殷勤的小动作。侍者领班拉出每一把椅子的神气,挥手请她就座的姿势,这些动作本身就要值几块钱呢。

“你是生在纽约的吗?”艾姆斯问嘉莉。

一坐下来,就开始表现出有钱的美国人常有的那种铺张、浪费、不实惠的大吃大喝的派头,这是全世界真正有教养、有尊严的人感到希奇和惊讶的事。巨大的菜单上罗列着一行行足以供养一支部队的菜肴,在一旁注明的价格,使合理的开支显得寒酸可笑。一盆汤要五角至一元,有十多种可供选择。四十种烹调方式不同的牡蛎,半打就要六角。主菜、鱼、肉等菜肴的价格抵得上一个人在中等旅社住一夜的费用。在这张印刷华美的菜单上,一元半或者二元仿佛是最起码的价钱。

艾姆斯坐在嘉莉的身边,因此他觉得有责任要照应她一些。他对这么一位年轻的太太,长得这么漂亮,觉得很有意思,不过这只是一种尊重的意思。他根本没有喜欢和女人厮混的小白脸的那种派头。他尊重婚姻,只想着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有几个美貌的妙龄少女。

嘉莉注意到这一点,在细看菜单时,童子鸡的价格使她想起了另一张菜单以及大相悬殊的情况,当时,她和杜洛埃第一次一起坐在芝加哥一家高等餐室里。这只是一刹那间的回忆——像一首古老的歌曲里的一个悲伤的音符,接着就消逝了。但是在那一刹那中出现了另一个嘉莉,贫困、饥饿、走投无路,而整个芝加哥是个冷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世界,她只能在外面流浪,因为找不到职业。

“我完全相信,”万斯插言道,“我们会看得非常高兴的。”

墙上画着彩色图案,一个个蓝绿色方块,四周围着镀金的华丽框子,四角饰有精致地塑造的形象:花果,还有肥胖的赤裸的小爱神在上面飞翔自如。天花板上绘着金碧辉煌的藻井,围护着中央的一大圈明灯——在闪光的棱柱和镀金泥灰卷叶之间,安着好些白炽灯泡。地板是红色的,上了蜡,擦得很亮,四周都装着镜子——高大、明洁的车边镜子,相互辉映,反复映出不知多少人影、面容和枝形灯台。

“我看见报上的赞词,”艾姆斯说。

餐桌本身并不怎么出色,可是餐巾上印着“秀莱”这字样,银器上刻着“蒂芬尼”[3]的牌号,瓷器上有“哈维兰”[4]这姓氏,有红灯罩的小枝形台灯照耀着一切,墙上的色泽反映在客人的衣服和脸庞上,使这些餐桌显得十分夺目。每一个侍者的鞠躬、后退、伸手安排杯盘的态度,平添了尊贵和高雅的气氛。他对每一顾客都专心亲身伺候,站在旁边,半弯着腰,侧耳倾听着,双手叉在腰间,嘴里说:“汤——甲鱼汤,是——一客,是。牡蛎——有——半打——是。芦笋!橄榄——是。”

“啊,他演得真好,”万斯太太说,“就数他最最滑稽。”

对每个客人都会是这样一套,不过这次是万斯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以后,一个人替大家点的菜。嘉莉张大眼睛在观察餐厅里的人们。原来这就是纽约的上流生活。有钱人就这样消磨他们的白天和晚上。她那可怜的小脑袋,没法不能把每一个场面推想到整个社交界。她以为每一个高贵的妇女下午一定处身在百老汇路的人群中,看日戏的时候在戏场里,晚上坐马车上饭馆。在什么地方必然都风头十足,有马车等待着,马车夫伺候着,可是她都没有份。在漫长的两年里,这样的地方就一次都没有到过。

“弗洛伦斯[2],”万斯说,“演的是《审判官道葛特》。”

万斯在这里如鱼得水,正像赫斯渥从前一样。他爽气地叫了汤、牡蛎、烤肉和配菜,还要了几瓶酒,装在柳条篮里,放在桌边。

“我们去看什么戏?”艾姆斯先生问。

年轻的艾姆斯主动提供了信息,说他们知道他是不喝酒的。

“好了,”万斯说,砰地关上车门,车子就驶去了。

“我也不喜欢喝酒,”嘉莉说。

他们走下楼去,万斯太太请大家上车,自己也爬上了敞篷马车。

“你们这些可怜虫,”万斯太太说,“你们不懂得酒的好处。不管怎样,你们都要喝一些。”

“我想,不会太多的,”嘉莉说。

“不,”嘉莉说,“我还是不想喝。”

“我试着办吧,”鲍勃含笑说,向嘉莉挨近了些。“你不需要多照顾吧,是不是?”他用一种讨好和求援的口气说。

艾姆斯正出神地望着餐厅里的人群,使嘉莉看到了他有趣的侧影。他额角很高,鼻子大而结实,下巴也还讨人欢喜。他的嘴巴优美、阔大而匀称,略长的棕黑色头发在一边分开。嘉莉觉得他还带着一点儿孩子气,但他却是个十足的成年人。

“大家走吧,”万斯太太含笑走进来说,“鲍勃,你得照看着惠勒太太。”

“你可知道,”他想了一下,回头对嘉莉说,“有时候,我认为像这样挥金如土是可耻的。”

“哦,我看现在我们都已准备好了。马车就在外面。”

嘉莉望了他一会儿,对他的严肃态度略微有些儿惊奇。他似乎在想一些嘉莉从未考虑过的事情。

他是个极其诚恳的家伙,这个年轻人,一点不会装腔作势。在嘉莉看来,他仿佛刚刚脱去青年人害羞的痕迹。他看来不大善于交谈,但是值得称道的是衣冠楚楚,满有胆气。嘉莉觉得好像是容易和他攀谈的。

“真的吗?”嘉莉很感兴趣地问。

“一星期恐怕逛不完整个纽约吧,”艾姆斯愉快地说。

“是的,”他说,“他们对这些东西不知多花了多少钱。他们在卖弄阔气。”

“我想,你发现纽约是个很值得看看的地方,是不?”嘉莉说,想说些话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相对无言的沉默。

“我不懂既然人们有钱,为什么就不该花,”万斯太太说。

“是的,我刚从印第安纳波利斯来,大约在这里耽搁一星期左右,”年轻的艾姆斯说,坐在椅子边上,等待万斯太太梳洗完毕。

“这没有什么坏处,”万斯说,他还在研究菜单,虽然已经叫了菜。

“啊,是吗?”嘉莉说,又望了客人一眼。

艾姆斯又回过头去,嘉莉又望着他的额角。她觉得他似乎想到别处去了。而且他在观察人群时目光是温柔的。

“艾姆斯先生刚来纽约,准备待几天,”万斯插言道,“我们打算陪他略微看看这里的风光。”

“看那边那个女人的衣服,”他又回头对嘉莉说,朝一个方向点一点头。

嘉莉一眼看见一个非常高大健壮的人物的身形。又发现他胡子剃光,容貌端正,而且年轻,但是仅此而已。

“哪里?”嘉莉说,随着他的目光望过去。

“见到你很高兴,”艾姆斯说,对嘉莉彬彬有礼地一鞠躬。

“那边角上——过去一点。你看见那只胸针吗?”

“惠勒太太,我来给你介绍艾姆斯先生,我的表弟,”万斯太太说,“他和我们一同去,是吗,鲍勃?”

“不是大得很吗?”嘉莉说。

嘉莉拖着窸窣作响的衣裙跨过走廊,没脱手套,草草地涂了一张条子。当她回来的时候,万斯家里来了一个新客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簇宝石,”艾姆斯说。

“告诉他,八点钟以前我们在秀莱饭店,在五马路和二十八街转角。不过,我想他是知道的。”

“真的,是吗?”嘉莉说。她觉得似乎应该随声附和这个年轻人,而且在这同时,或者是事先,她已依稀察觉他比她受过更多的教育——他的头脑比她高明。他看上去也正是这样,而嘉莉正有一种可取之处,她能够了解人是可以变得聪明一些的。她一生曾经遇见过不少人,使她想起了她模糊地想象到的所谓学者。这个在她身边的强健的青年,眉清目秀,仿佛懂得许多她不完全懂得的、但是赞成的事物。她认为一个男人能够这样是很好的。

“我去写,”嘉莉说,她刚才没有想到这点。

话题转到当时一本风靡读者的书上——爱·佩·罗埃的《打开一颗刺毛栗》[5]。万斯太太读过这本书。万斯曾经看到有些报纸上讨论过这本书。

“最好留一张条子给他,告诉他我们在什么地方。他也许会早回来的。”

“一个人写了一本书,大可就此走运呢,”万斯说,“我听得许多人都在谈论罗埃这个家伙。”他说话的时候望着嘉莉。

“不,他说过不回家吃晚饭。”

“我没有听说过他,”嘉莉老老实实地说。

“你丈夫不来吗?”万斯在他小客厅里见到嘉莉时,提醒她说。

“啊,我听到过,”万斯太太说,“他写了许多书。这本《打开一颗刺毛栗》写得很不差。”

不过,由于万斯太太的建议,这一回嘉莉自己认为穿着得比较满意了。她把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她满意地想到,虽然她只有一件这样的衣服,但它是相称、合身的。她看上去是个二十一岁的打扮入时的女人,万斯太太赞美她,使她丰满的面颊上泛出红晕,两只大眼睛闪出引人注目的光芒。天像是要落雨,万斯按照他太太的要求,雇了一辆马车。

“他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艾姆斯说。

嘉莉全神贯注地听着。她和赫斯渥从来不谈这种事情。然而她现在开始对赫斯渥提出要什么东西了,他同意了她的要求,可是并不发表任何看法。他觉察到了嘉莉的这种新倾向,因为听得许多关于万斯太太和她愉快的生活之道的话,终于知道这种变化是从哪里来的。他不想立即就提出什么异议,但是觉得嘉莉的需求在扩大范围了。他并不十分赞成这一点,不过他以自己的方式爱着嘉莉,所以还听其自然。可是她在跟丈夫打交道时,总有些细微之处使她觉得,她的要求不是他乐意接受的。他对她购买的东西并不热情。这使嘉莉认为他已渐渐对她冷淡起来,因而又出现了一道小裂痕。

嘉莉转眼望着他,像是望着一个神道一般。

“你为什么不去买一条漂亮的哔叽裙子?斯图尔特公司正在出售,”有一天,她说,“那是圆筒形的,从现在起要大为流行了。你穿藏青的会显得很漂亮。”

“他的东西几乎和《朵拉·索恩》一般不高明,”艾姆斯下结论说。

嘉莉兴致勃勃地听着这些话,因为这些话比之俏娘们之间一般谈的话显得更有交情。万斯太太实在喜欢嘉莉稳健的忠厚本色,很乐于把最时新的东西告诉她。

嘉莉觉得这像是对她个人的谴责。她看过《朵拉·索恩》。她认为也只是还好而已,但是她知道别人都认为是很好的。现在,这个眉清目秀,头脑聪明,在她看来还像大学生的青年,却在嘲笑它。他认为不高明——不值一看。她低下头来,第一次由于自己的浅薄而感到痛苦。

“喂,好朋友,你有没有见过奥尔特曼公司的新式衬衫?那里有几种极可爱的式样。我在那里看到一种式样,你穿了一定很漂亮。我一见就这么说。”

可是,艾姆斯说话的态度里并没有一点讥讽或者傲慢的气味。他这个人很少这种气味。嘉莉以为这只是高等人士善意的想法——正确的想法,她很想知道照他看来还有什么是正确的东西。他仿佛发现她在倾听,而且有些同情他,于是他从此多半对她讲话了。

“好的,”嘉莉说。

侍者鞠躬后退,摸摸盘子看是否够热,送上汤匙和刀叉,殷勤地干这些小事情,想使顾客对这豪华的地方产生好印象,在这些时候,艾姆斯也微侧着身子,有见识地把印第安纳波利斯的风光告诉她。他的确是头脑聪明,主要的专长在电学知识上。可是他对于别种学问,以及各式人等的反应也敏捷而热烈。红色的灯光照到他头上使他头发变成沙黄色,眼睛里闪出粉红的光彩。当他靠过身来时,嘉莉发现了这一切,觉得自己非常年轻。这个男人比她高明得多。他看来比赫斯渥聪明,比杜洛埃稳健、明智。他看来天真、纯洁,她觉得他极其可爱。她同时也发觉他对她并不感到太大的兴趣。她在他的生活中并不占有任何地位,跟他生活的各方面都没有什么关系,可是,他如今正在谈着这些事情,她觉得极有兴趣。

“下次你买鞋子时,好朋友,”万斯太太说,“要挑有扣子的,厚底而有漆皮鞋头的。今年秋天这种鞋最流行。”

“我就不高兴发财,”他在吃饭的时候告诉她说,这些食物使他的心情激动起来——“不要钱多得来这样挥霍。”

“你要这样那样的帽子吗?”或者“你看到饰有椭圆珠扣的新式手套吗?”这些仅仅是众多这类话中的几个例句罢了。

“啊,你不想吗?”嘉莉说,这种新的观点第一次给了她鲜明的印象。

她于那天下午三点钟开始打扮,预备五点半到那著名的饭店去,当时它正在把德尔莫尼科饭店从获得社交界青睐的地位上排挤出去。嘉莉这次打扮显出受了和漂亮的万斯太太交往的影响。万斯太太经常提醒她注意凡是在妇女服饰方面的新奇的玩意儿。

“不想,”他说,“这有什么意思?人不一定需要这种东西才能幸福。”

“好吧,”嘉莉回答。

嘉莉对这一点有些怀疑,但是出之于他的口,对她是有分量的。

“你为什么不跟我们一同去呢?不要一个人吃晚饭。我们要到秀莱饭店去吃饭,饭后上华利克戏院。跟我们一起去吧。”

“他独个儿是可能幸福地生活的,”她心里想,“他是这么坚强。”

这次看日戏以后不久,也许是一个月后,万斯太太请嘉莉和他们夫妇俩一起去看夜戏。她听嘉莉说过赫斯渥不回来吃饭。

万斯夫妇接连不断地打断他们的谈话,使艾姆斯只能断断续续地谈论这些动人的事物。可是这已经足够了,因为不用言语,这个青年的气质已经打动了嘉莉。他身上或者他所处的世界中有某种东西使她很感兴趣。他使她想起了舞台上看过的那些场面——种种忧愁和牺牲,老是伴随着某种她不了解的东西。一种只有他所特有的无动于衷的气度,消除了一些这种生活和她的生活对照之下的苦涩味。

可是,等她从忧郁的心情中苏醒过来,到饭桌上去吃饭时,她改变了主意。吃下了一些东西造成了奇迹。饭后她又去看了戏,这一来暂时恢复了她的平静。但是她已经受到了当头棒击,觉醒了过来。她如今能从这些怨望中恢复过来,但往往又会重生怨望。经久的重复——呀,真是奇妙。水滴石穿——石头终究是抵挡不住的呀。

他们离开餐室时,他又挽住了她的手臂,扶她上了马车,然后他们一起又动身了,这样一路上戏院去。

“我不想去了,”她说。

在看戏时,嘉莉发觉自己全神贯注地听着他说话。他指出戏中的情节,那是她认为最好的——使她深为感动的情节。

“今天晚上不想再去看戏了吗?”

“你觉得做演员不是很好吗?”她有一次问。

“很好,”嘉莉说。

“是的——我认为不错,”他说,“要做一个好演员。我以为戏剧是了不起的。”

“演得怎么样?”

就这么略表赞许,已使嘉莉的心怦跳不已。啊,要是她能做一个演员该多好呀——一个好演员。这个人真聪明——他知道——而且赞成。倘使她是一个优秀的女演员,像他这样的男人就会称赞她。她觉得他说得正对,虽然事情和她并不相干。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想的。

“《一座金矿》[1]。”

当戏终场时,忽然发现他不打算陪他们一起回去。

“啊,你去过了?”赫斯渥说,“看的什么戏?”

“啊,你不回去吗?”嘉莉情不自禁地说。

“我不想去,”嘉莉说,为了她心中美丽的幻象被打断和打消而不耐烦了。“今天下午我去看了日戏。”

“嗯,不了,”他说,“我就耽搁在附近的三十三街。”

“那太糟了,”他说着走开去,方才他略略俯身,现在把自己的背心拉拉好。“我原来想今天晚上我们可以去看一场戏。”

嘉莉不能说什么了,但是这事情多少有些使她震动。她对这愉快的晚上即将消逝早就感到遗憾,但是她原以为还有半个小时呢。啊,这半小时——珍贵的多少分钟。天呀,这其间充满着何等的不幸和悲伤呀。

“啊,不,”她说,几乎有些不高兴了。“我只觉得心里不好受。”

她假装淡漠地说了再会。这又有什么了不起呢?可是马车里仿佛变得冷清清的了。

“没有生病吧?”他走得很近,问她。

她回到自己的公寓里,心里担着这份心事。她不知将来是否能再见到这个人。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没有什么,”嘉莉说,“今天晚上我有些不舒服。”

赫斯渥已经回家,而且上床了。他的衣服零乱地丢在旁边。嘉莉走到房门口,看见了这情景,然后退了回去。她一时还不愿意进去。她要想一想。她不高兴进去。

“怎么了,嘉莉?”赫斯渥过了一会说,注意到她沉默的、几乎是忧郁的神态。

回到餐室里,她坐在摇椅里摇晃着。她思忖时捏紧了两只小手。穿过希望和矛盾的欲望的迷雾,她开始看清了。啊,这无数的希望和怜惜——无数的忧伤和苦痛。她摇晃着,而且开始看清了。

赫斯渥回来的时候,嘉莉正在闷闷不乐。她坐在摇椅里一边摇晃,一边思忖,不愿为他而打断她迷人的想象,所以她不多说话,甚至不说话。

[1] 《一座金矿》是美国作家布兰德·马修斯(1852—1929)和乔治·杰索普于1889年合作的一部喜剧。

那天晚上,她那美丽的小公寓仿佛成了枯燥无味的地方。别人可并不住在这种地方的啊。她以冷漠的目光看着仆人在做饭菜。她脑海里闪现着戏中的一幕幕场面。她特别念念不忘一个美貌的女演员——演的是剧中人追求而后来赢得的那个情人。这个女人的风姿迷住了嘉莉的心。她的服饰真是极尽精美之能事,她的苦痛又这么真切。嘉莉能够体会她所表达的愁苦,确信自己也能演得这么好,有些地方还能演得更好一些。于是她默默背诵起台词来。啊,倘使她能演这个角色,她的生活的境界可以扩大多少呀。她也能演得扣人心弦的。

[2] 威廉·杰明·弗洛伦斯(1831—1891)为美国著名喜剧演员,和其妻子常同台演出。

走出剧院后,同样这一条百老汇路给她上了更其深刻的一课。她来时所见的景象现在已经扩大,达到了顶点。这么纷至沓来、冠盖如云的盛况,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使她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种坚定的看法。要是她自己的生活里不出现这种景况,她就等于没有生活过,说不上享受了生活。女人都挥金如土。她走过每一家高雅的店铺,都看到这样的光景。鲜花、糖果、珠宝,看来正是漂亮的太太小姐们所喜欢的主要东西。而她——她竟没有足够的零用钱来放纵自己每个月上街这样游玩几次。

[3] 查尔斯·刘易斯·蒂芬尼(1812—1902)为美国珠宝和金银器皿商人,1851年在纽约创办著名的蒂芬尼公司。

那出戏是那种根据虚构的客厅里发生的事所编写的作品,在戏里,盛装艳服的太太、小姐和绅士在金碧辉煌的环境里遭受恋爱和嫉妒的苦痛。对于那些终日盼望这样的物质环境而永远盼望不到的人们,戏中的警句妙语是始终具有魅力的。句句话都表现了在理想的环境中如何受苦,这是怪迷人的。谁不愿意坐在镀金的椅子里发愁呢?谁不愿意在有香味的挂毯、有坐垫的家具和穿制服的仆人之间受苦呢?在这样的环境里发愁,竟成为迷人的事儿了。嘉莉希望置身其间。她巴不得在这样的世界里受苦,不管是什么样的苦,要是不行的话,至少要在舞台上如此美妙的场面中模拟一番。她的心情受到刚才的所见所闻深刻的影响,这时竟认为这是一出美妙无比的好戏。她立即被戏中描绘的生活所迷惑,竟然希望永远不要离开这种生活。在换幕的时候,她打量在前排和包厢里看日戏的观众们,对纽约可能提供的种种机会,有了一种新的看法。她相信自己根本还没有看到纽约的真面目——而这个城市真是个寻欢作乐的旋涡般场所啊。

[4] 这是一家著名的瓷器公司。

她在现实生活彻底扰乱了她的情绪的情况下去看戏,不是常有的事。今天,她看到的华丽的衣服、欢乐的场面和美人儿,在她心里低低地唱起了一支渴望之歌。啊,这些在她身边走过的娘儿们,成百上千的,她们是些什么人呀?这些华丽漂亮的衣服、耀眼的彩色纽扣、金银小饰物,是从哪里来的呀?这些佳人是住在什么地方的呢?她们是在怎么样的雕刻精致的家具、装潢美丽的墙壁、富丽堂皇的挂毯等优美物品之间活动的呢?她们那富丽的、摆满高价购置的设备的公寓又在哪里呢?什么马厩里养着这些光洁、机灵的马儿,停着这样华贵的马车呢?那些衣服华丽的马车夫又在哪里溜达的呢?啊,高楼大厦、明灯、香水、藏着金银饰物的闺房,摆满山珍海味的餐桌。纽约一定到处是这样的宅第,否则就不会有那么美丽、傲岸、高不可攀的人物啦。有些温室培育着她们。她自知不是她们中间的一分子,心里感到发痛——唉,真可惜,她做了一个梦,但是梦没有成为现实。她想起自己两年来过的寂寞生活——弄不懂怎么会对自己从来没有实现原来的希望感到无动于衷。

[5] 爱德华·佩森·罗埃(1838—1888),美国长老会教士和小说家,著有许多小说。这是一部通俗小说,出版于1874年。

这次散步使嘉莉百感丛生,使她的心情极易于接受接着看的那出戏中的伤感的情调。她们去看的那个演员,是以表现轻松的喜剧闻名的,在戏里加进相当程度的伤感,来和幽默作对照和调剂。我们知道,嘉莉是醉心于舞台艺术的。她始终没有忘记她在芝加哥那一次成功的演出。有许多漫长的下午,当她只能坐在摇椅里看最新出的小说来消愁遣闷时,这件事萦绕着她的心灵,填满了她的头脑。她每次看戏,总会清晰地想起她自己的才能。有几幕戏使她渴望也能上台参加演出——把她处在那个角色的地位会感受到的感情表演出来。她会几乎老是记住了那些生动的形象,第二天独自反复思量。她生活在这些幻想里,就像生活在日常生活的现实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