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和我,你瞧瞧我,我瞧瞧你,然后瞧着孩子的母亲,惊讶得哑口无言。我们三个人谁也没说话。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分娩时还会出现这种令人紧张不安的寂静。大家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可我们心中肯定都在想同一个问题:特德看见孩子可怎么办?
一个小男孩儿,显然是有色人种。
还有第三产程等着我们呢,整个过程中房间死一般寂静。医生忙着检查妈妈,我给宝宝洗澡、检查和称重。他绝对是个漂亮的小家伙,黑黝黝的皮肤,弯曲的褐色卷发,漂亮到可以上杂志封面——前提是你希望看到的是混血宝宝。特德可不这么想,他正满心期待看到自己的骨肉。一想到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我忍不住闭上眼睛不敢再想。
没等多久,午夜刚过,第二产程就开始了,不到二十分钟宝宝就诞生了。
一切结束且清理干净了。妈妈穿着白色睡衣,精神焕发。被白色毛巾包裹着的宝宝看上去漂亮美丽。
医生赶到后给她注射了一点镇静剂,我们坐下来等。特德客气地要给我们准备饭、茶、酒,只要我们需要尽管开口。
医生道:“我觉得现在最好让丈夫进来吧。”
晚上九到十点,温妮宫缩渐渐频繁,力道也加剧了。我给她吸了麻醉混合气,让特德出去给医生打电话。
这是自宝宝出生后,房间里响起的第一句话。
下午刚过六点,医生回来了,温妮的分娩还没任何进展。鉴于温妮的年龄,如果第一产程超过十二小时,我们建议送温妮去医院。特德和温妮对此表示同意,但都希望最好不要去医院。
温妮道:“总要面对的。”
我瞧了瞧特德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格兰利特·迪克-里德的《自然分娩》《玛格丽特·迈尔斯的助产术》《新婴儿》《积极的父母》《成长中的儿童》和《从宝宝到少年》。特德还真做足了功课。
我下楼告诉特德,温妮平安生下一个儿子,他可以上楼了。
我留下观察守候。我建议温妮不要总躺着,要适当活动一下。特德温柔地挽着温妮的胳膊,小心翼翼地带她在花园小路上来回散步。温妮其实可以自己走,可特德坚持呵护着她,并对两周前任由温妮向报刊亭飞奔而懊恼不已。我还建议温妮洗个澡。他们家有令人引以为傲的浴室,特德烧开水,小心扶着温妮进了浴室。他给她洗了澡,又小心地带她出来,帮她擦干身体。我建议温妮应该少吃点东西,特德就给她煮了一个鸡蛋。特德照顾妻子真是无微不至。
特德大喜道:“是男孩儿!”他跳上楼梯,一点儿也不像年过六旬的老人,倒像二十二岁的小伙子,一步跨两个台阶,冲进卧室,抱住妻子和宝宝。他亲吻着怀抱里的两个人,道:“这真是我这辈子最开心最自豪的时刻。”
医生和我几乎同时抵达了特德家。温妮刚开始分娩,时间尚早,我们决定由我一直陪着温妮直到分娩结束。医生检查过温妮,说先离开,晚上手术之前再来看下分娩进展。
医生和我对视了一眼。特德还没注意到哪里不对头,对妻子道:“你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温妮。我可以抱抱宝宝吗?”
特德详细记下分娩所需要做的准备和建议,再没人比他准备得更细致、更充分了。他告诉温妮母亲不用过来帮忙,等孩子出生他会通知她。他搞到有关分娩和婴儿护理的书,一直读个不停。温妮开始分娩时,他给我们打来电话,声音里除了一丝焦虑之外,满是喜悦和期待。
温妮默默将宝宝递给他。
温妮分娩了。我们安排了医生在场,因为时间太紧,我们几乎没时间为她做产前检查;另外温妮四十五岁,分娩时的年龄过大。
特德坐在床边,笨拙地搂着宝宝(所有刚成为父亲的男人抱宝宝时看上去都笨手笨脚的)。他久久瞧着他的小脸蛋,抚摩着他的头发和耳朵。他解开裹着宝宝的毛巾,瞧着他小小的身体。他摸着他的小腿,动动他的小胳膊,握着他的小手。宝宝脸一抽,咪咪小声哭了起来。
宝宝即将诞生,没给他们留下多少准备时间。温妮当天就不再去报刊亭上班了,并在农纳都修道院做了分娩登记。他们急匆匆布置了卧室,购买了宝宝用品。或许是购买婴儿车和小白床单深深触动了特德,一夜之间,他从一个手足无措、不知所谓的老头变成了兴高采烈、自豪满满的待产父亲,人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特德默不作声地盯着宝宝半晌,然后抬起头,一脸喜悦:“我没见过太多宝宝,但我认为这绝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宝宝。我们给他起个什么名字,亲爱的?”
检查结果证明温妮怀孕了,而且就快生了。两人听了这个消息都呆住了。为何这么显而易见的原因他们从没想过?这已无可考证,事实是这完全出乎两人的意料,他们被这个消息搞得措手不及。
医生和我愕然盯着对方,谁也没说话。他竟然没注意到,这可能吗?刚刚貌似紧张得无法呼吸的温妮被特德的突然一问吓得深吸了一口气,道:“你做主,特德。亲爱的,他是你的孩子。”
四十四岁的温妮月经突然停止了。她以为是绝经,并且觉得身体有点奇怪,但母亲告诉她,女人这时都会感觉怪怪的,让她不用担心。温妮继续在报刊亭上班,没有理会时不时的恶心。六个月后,温妮变重了。又一个月过去,特德发现温妮的肚子肿了。经历过前妻的癌症之后,特德对这个情况甚为关心,坚持让温妮去看医生,并陪她一起去了医院。
“我们叫他爱德华吧,那是我们家过去用过的名字。我爸爸的祖父就叫这个名字。他是我的儿子。”
富有远见的特德年轻时就购买了保险,满六十岁就不用再出去工作了。温妮则不愿意放弃报刊亭的工作,这些年她已习惯了繁忙的工作,突然闲下来会让她发疯的。不过既然特德希望她多留在家里,温妮也设法缩短了工作时间。两人的生活美满快乐。
待特德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我和医生离开了。出了门,医生道:“有可能特德还没注意到。黑皮肤的孩子在出生时颜色浅,这孩子显然只有一半黑色基因,甚至可能更少,他的亲生父亲可能也是混血后裔。不管怎样,肤色会随着孩子长大变得越发明显,特德总有一天会发现,并开始质疑的。”
特德欣喜若狂,两人在卫理公会教堂举办了婚礼。特德不想让新娘住在他和前妻生活了多年的老房子里,他把租的房退掉,改租了连栋的房子。温妮再也不用挤在抚养孩子长大的狭小公寓里,连栋房子正适合他们。对温妮来说,这房子简直像是一座宫殿。婚后几周、几个月过去,温妮心中渐渐充满了幸福,她告诉母亲,这次的选择没有错。
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德并没注意到,或者说不管怎样,貌似没有注意到。温妮一定提前和母亲及其他女性亲戚打了招呼,让她们在特德面前不要提孩子的肤色,大家也确实做到了守口如瓶。
温妮考虑了一周。他们认识已有二十年之久。她喜欢特德,但不是爱。特德尽管并不那么有趣,但心地善良,是个好人。她向母亲征求意见,两个女人商量之后,温妮最终接受了特德的求婚。
六周后,温妮又回到报刊亭兼职。特德每天有更多时间陪着宝宝,承担起大部分抚养孩子的责任。他给宝宝洗澡喂饭,骄傲地用婴儿车带他出门,逢人便打招呼,让他们欣赏“我的儿子”。随着宝宝渐渐长大,他总陪着宝宝一起玩耍,为他发明各种学习游戏和玩具。十八个月大时,孩子显得比同龄人聪明得多。瞧着特德父子深厚的感情,令人心情愉快。
一件事连着另外一件事,不到一年,特德向温妮求婚了。
宝宝上学时,活脱脱就是一个黑人了,可特德似乎依然没发现。他现在的朋友比之前多了很多,这大半要归功于他总带着孩子四处转,通过这个聪明漂亮的小男孩儿认识了更多人。他总自豪地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儿子”。孩子也同样以自己的父亲为傲,当然是以孩子的方式,孩子会紧紧握住呵护他的那双大手,盯着父亲的黑色大眼睛里透着喜欢。在学校里,他总说“我爸爸”,那语气好像特德是个国王一样。
温妮道:“我没有丈夫,我想我可以去。”
特德此时已步入七十岁,每到孩子放学他丝毫不在乎和几乎比他年轻五十岁的年轻妈妈一起候在学校门口。只有两三个黑人或混血小孩从学校里出来,跑向等候他们的黑人妈妈,其中有一个会冲进特德的怀抱,嘴里大喊“爸爸”。
自此之后,温妮总找机会和特德说上两句。一天,特德说:“我今晚去看电影,一起去怎么样——如果您丈夫不反对的话。”
“今天我们去码头,儿子,”他亲吻着儿子道,“今天上午来了一艘巨大的德国船,有三个烟囱,这可不多见。等回家妈妈的茶也就准备好了。”
两人目光相接,其中的同情和理解不言而喻。
他似乎依然没有注意到。
特德道:“没有,亲爱的。你帮不上我的忙。我妻子过去喜欢吃这种巧克力,我总买给她。她去年已经过世了。谢谢你的好心,亲爱的。”
当然,特德的邻居和认识他的人难免会窃窃私语或背后说三道四,但没人当着特德面说什么。至多不过暗地里讥笑道:“再没有比这个老傻瓜更傻的人了。”其他人听了哈哈大笑,附和道:“你说得没错。”
一天,特德正拿着巧克力时,温妮好心上前询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对此我有我自己的看法。
特德和温妮相识于报刊亭。特德已在温妮工作的报刊亭买了很多年的东西,温妮从未特别注意过他。直到特德逗留的时间完全超过了购买一份晨报正常的时间时,温妮和其他同事才开始注意到他。特德会先买份报纸,再瞧瞧其他报纸,然后浏览一下杂志栏,偶尔也买本杂志。接着拿起一条巧克力,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瞧,随后叹口气,再把它放下,转而买了一盒忍冬牌香烟。同事对温妮道:“那个怪家伙肯定有问题。”
俄罗斯东正教有一个说法是“聪明的傻瓜”。意思是世人眼中的傻瓜,其实是上帝眼中的智者。
温妮单身多久啦?已经久到她都不在乎了。她的丈夫年纪轻轻战死沙场,留下她和三个孩子。微不足道的救助金勉强能支付房租就已经不错了,又怎么能补偿她失去丈夫的损失呢?她在报刊亭工作,工时长且工作辛苦,每天从早上五点工作到晚上五点半。早上四点半就要出门去报刊销售商那里取报纸,然后打包、分类、上架。温妮的母亲每天早八点到她家,叫孩子起床,打发他们上学。也就是说,孩子有四个小时是独自在家,可这也无可奈何。温妮的母亲曾提议让他们搬过去和她一起住,可温妮不忍连累母亲,谢绝了她的好意,说:“等我应付不了再说。”他们一直也没搬过去,因为温妮是个什么事都能应付的人。
我觉得从看到宝宝第一眼起,特德就知道他不是自己的骨肉。他一定也深感震惊,但他控制住情绪,坐在那里抱着孩子思考了良久。他考虑的是将来。
一个孤独的鳏夫总能得到女人的安慰,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同时还要抚养年幼的孩子,则更会博得女人的同情。女人们会排着队想向他和孩子展示她们的关爱。孤独的寡妇或离异的女人就没有这个好运气了。即便不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也会觉得被大家有意疏远。男人们争先恐后献上爱和关心?那只存在于孤独寡妇的梦中。如果同时还有孩子,男人早就跑到一公里开外去了。她只有孤身奋战,苦苦挣扎,养活自己和孩子,生活往往意味着无穷无尽的艰苦工作。
他当时清楚,质问孩子的生身父亲,代表孩子令他蒙羞,这可能会彻底断送他的未来。他抱着孩子,意识到任何类似举动都会毁了他的幸福。也许他明白自己在性方面无法满足像温妮这样独立自主、精力充沛的女人。也许当时有个天使在他脑袋里告诉他,最好什么都别问。
妻子过世时,特德已经五十八岁了。妻子得了癌症,特德在她生命的最后十八个月里尽心尽力陪在她身边。为此他辞了工作,妻子生病期间两人只靠积蓄生活。他们婚姻幸福,相亲相爱,互相为伴,并无子嗣,两人都不是特别外向或喜爱社交的人。妻子走了之后,特德孤苦无依。他几乎没有朋友,辞职之后,同事也差不多把他忘了。他从不喜欢去酒吧或俱乐部,也不打算近六十岁时再改变性格。他把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可鼓不起勇气收拾妻子的房间。每天随便填饱肚子,长时间出去散步,经常去电影院和公共图书馆,或听听收音机打发时间。他是个卫理公会教徒,每个星期日去教堂,也试着参加过教会的男人俱乐部,可不喜欢;最终他选择了《圣经》学习班,这个倒是更对他的脾气。
于是他作出了一个最令人意想不到又最简单的决定:做一个视而不见的“聪明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