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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二十四章 省 城

“我记下了。”

“我是第戎那边的让利斯人;你就说你也是让利斯的,是我母亲家的表亲。”

“夏天,每星期四五点钟,神学院的学生会从咖啡馆门前走过。如果你还想着我,我经过的时候,请你手里拿一束紫罗兰。”

这种专横的口吻,正合阿曼达的心意。“这不是没出息的年轻人。”她想。

阿曼达吃惊地望着他,她的眼神使于连的勇敢变成了鲁莽。不过,他说话的时候涨红了脸:“我觉得我强烈地爱上你了。”

“如果你愿意,小姐,”于连突然很自信地说,“我就说我是你的表亲。”

“你说话声音小一点。”她慌张地说。

阿曼达在柜台里收款。于连对自己敢说话很得意。这时,一张球台上发生了争吵。打球人的争吵声和辩论声在大厅里回荡,一片嘈杂,让于连感到惊讶。阿曼达垂下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于连想起在维尔吉看过一卷残缺的《新爱洛绮丝》,他想尝试引用其中的几段。他的记忆性好,于是他为阿曼达背了十分钟,正当他对自己的勇敢感到高兴时,美丽的弗朗什-孔岱小姐的脸突然变得很冷淡。原来她的情人出现在咖啡馆门口。

阿曼达脸色变了,似乎非常失望。她叫来一个侍者,现在她有勇气了。侍者给于连倒咖啡时,都没看他一眼。

那人吹着口哨,晃着肩膀,走近柜台,他眼睛盯着于连。于连的想法总是很极端,此刻,他充满了决斗的念头。他的脸色惨白,他把杯子推开,露出决然的表情,认真地看着他的情敌。他的情敌低下头,在柜台上为自己倒了一杯酒。阿曼达赶紧使了个眼色,叫于连低头,他听从了。他一动不动坐着,足足有两分钟,脸色苍白,神情坚决,只想着将要发生的事。此时的于连表现很出色。那情敌看到于连的眼神,感到很惊讶,他一口喝了一杯,跟阿曼达说了句话,把手插进宽大外套的口袋里,嘴里吹着口哨,瞥了于连一眼,向球台大步走去。于连站起来,很愤怒,但他不知该怎么做,才算是傲慢。他放下小包,尽可能大摇大摆地向球台走去。

“噢!不是,”于连答道,“他们送我读神学院。”

小心行事的劝告,对他是徒劳的:“刚到贝藏松,就跟别人决斗,教士的前途就完了。”“那又怎样,不能让人说我胆小怕事。”

“啊!我明白了,”她开心地说,“你是来法学院念书的?”

阿曼达见识了他的勇敢。这种勇敢和天真形成鲜明的对比。一瞬间,她觉得他比那个穿礼服的男子更可爱。她站起来,眼睛好像望着街上的过路者,迅速走到他和球台之间。

“我叫于连·索莱尔,”年轻人说,“我在贝藏松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

“不要斜眼看这位先生,他是我姐夫。”

“这里人多眼杂,你这样可能会连累我;不过,我把我的地址写下来,你贴在包裹上。放心寄给我吧。”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也看过我。”

漂亮的阿曼达想了一下。

“你想让我不高兴吗?确实,他看过你,也许他还会跟你说话呢。我刚才跟他说,你是我母亲家的亲戚,是从让利斯来的。他是弗朗什-孔岱人,从没去过勃艮第,他从没有去过比多尔更远的地方。所以,随便你怎么说,不必担心。”

“一小时后,能允许我给你寄来一个这样的包裹吗?”

于连还很犹豫,这个站柜台女人的想象力,使她满嘴谎话,她又说:

“阿曼达·比娜。”

“他是看过你,当时他向我打听你是谁。他对谁都很粗鲁,没有存心侮辱你。”

“你叫什么?”于连问道,脸上露出羞怯的微笑。

于连的眼睛盯着那个假冒的姐夫,他买了一个筹码,走到较远的那张球台。只听他用粗嗓门恶狠狠地喊道:“让我开球。”于连绕到阿曼达身后,朝球台走去。阿曼达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这里的烟味呛得你直咳嗽,明天早上八点以前来吃早餐吧,那时几乎只有我一人。”

“先把钱付了。”她对他说。

于连浮想联翩,他把这位活泼的金发美女和常常使他激动的某些往事相比较。一想到他曾经被人深深地迷恋过,他的胆怯顿时消散。漂亮小姐马上从于连的目光中看出了他的心思。

“也对,”于连想,“怕我不付钱就走。”阿曼达跟他一样激动,满脸通红;她慢慢地给他找钱,反复叮嘱说:

小姐向柜台外探出身子,显露出美妙的身材。于连捕捉到这一瞬间,想法立刻改变了。漂亮小姐在他面前放下杯子、糖和一块面包。她迟疑了一下,是否叫侍者端来咖啡,她知道侍者来了,就无法跟于连单独交谈了。

“快离开咖啡馆,否则我就不爱你了。其实我很爱你。”

“坐在这儿,靠近我。”她指着一张大理石桌,这张桌子几乎完全被伸向大厅的巨大桃花心木柜台遮住。

于连真的走了,但是走得很慢。“我也吹着口哨盯着这个家伙,”他反复对自己说,“难道我不应该这样做吗?”他犹豫不决,在咖啡馆前的大街上徘徊了一个小时。他看那人是否出来。那人没有露面,于连就走了。

小姐一笑,脸红了。她害怕那些打台球的人会嘲笑这英俊的小伙子。如果吓着他,他就不会来了。

他到贝藏松才几个小时,就有了要后悔的事。以前老军医不顾自己的风湿病,教给他一些剑术,这是于连用来泄愤的全部本领。如果他知道打耳光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剑术好坏就不重要了。万一动起手来,他的情敌是个莽汉,肯定会把他打翻在地。

“小姐,我这辈子第一次到贝藏松来。我想要一块面包和一杯咖啡,我付钱。”

“像我这样的可怜虫,”于连心想,“没有保护人,又没有钱,进神学院和进监狱差不多。我要把我的便装存在一个旅馆,然后穿上黑道袍。万一我能从神学院出来几个小时,我可以换上便装去见阿曼达小姐。”这个想法很妙,但是他经过所有的旅馆,一家都不敢进。

这位外省人会引发巴黎中学生何等的怜悯啊,他们十五岁就会神气地出入咖啡馆了。但是,这些孩子十五岁就已成熟,到了十八岁就变得平庸。外省人热情而胆怯,有时是可以克服的,一旦克服,就会敢作敢为。于连向那位愿意跟他说话的、如此漂亮的姑娘走去。“我要跟她说实话。”他心想。于连战胜了胆怯,变得勇敢起来。

最后,他又走到大使旅馆,他的不安的眼神撞上一个胖女人的眼睛。这个女人还很年轻,脸色红润,模样幸福而快活。他走过去,说了他的事。

他赶紧走向柜台,朝漂亮小姐走去,仿佛向敌人迎战一样。他的动作太急,包裹掉在地上。

“当然可以,英俊的小神父,”大使旅馆的老板娘说,“我把你的便装存起来,并且经常掸掸灰。这种天气,毛料衣服光放着,不管可不行。”她拿了一把钥匙,亲自领他到一个房间,让他把东西写个清单。

但是,柜台后面的小姐已注意到这位年轻乡村绅士可爱的面容,他站在距离火炉三步远的地方,腋下夹着一个小包,仔细端详着用白石膏做的国王胸像。这位小姐是弗朗什-孔岱地区的人,她个子高挑,身材匀称,其穿戴足以使整间咖啡馆增色。她用只有于连能听得见的声音喊了两声:“先生!先生!”于连转过头来,遇到一双温柔的蓝眼睛,原来是在叫他。

“天哪,索莱尔神父,你可真帅啊,”胖女人见于连下楼走向厨房,对他说,“我去给你准备点好吃的,”她低声说,“别人都要付五十个苏,你只需付二十个苏。因为你要管好你的小钱袋。”

在那边,正举行两场台球赛。侍者大声报着分数,打球的人围着球台转来转去,四周挤满了观众。他们嘴里喷云吐雾,把人们裹在蓝色的雾里。这些人身材高大,肩膀厚实,步履沉重,胡须浓密,礼服修长,吸引了于连的注意。这些古代贝藏松人的高贵后裔,一张嘴就喊起来,显示出武士的威风。于连看傻了,他满脑子都是像贝藏松这个大省城的宏伟和壮丽,看到那些心高气傲、大声报着台球分数的侍者,他根本没胆量向他们要杯咖啡。

“我有十个金路易。”于连得意地答道。

到处都是高墙、堑壕和可怕的大炮,他痴迷地逛了几个小时。后来他走到林荫大道上,在一家咖啡馆前看呆了,赞叹不已。他清楚地看到两扇大门上方,写着“咖啡馆”几个大字,但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克服了胆怯,壮着胆子走进去。到了一个大厅,有三四十步长,天花板至少有二十尺高。这天,他所见到的一切,都令人神往。

“啊!天哪!”好心的老板娘慌张起来,“别大声说话,贝藏松坏人很多。你的钱转眼之间就会被人偷去。尤其不能进咖啡馆,那里都是坏人。”

他从富凯那里换了一套城里人的衣服,穿着这身衣服走过吊桥。他脑子里全是一六七四年围城战役注68的历史,他想在被关进神学院之前,去看看那些城墙和堡垒。他有两三次险些被哨兵抓住,因为他闯入工兵部队划定的禁区,那里的干草每年能卖到十二到十五法郎。

“真的!”于连说,这话引起他的思考。

贝藏松不仅是法国最美的城市之一,还有不少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于连只是个农村的小伙子,根本无法接近这些上流人物。

“除了我这里,哪里都别去,我给你煮咖啡。记住,你在这里可以找到一个朋友和一顿二十个苏的好饭菜。就这么说定了。去坐下吧,我来伺候你。”

终于,他看见远山上的黑色围墙,那就是贝藏松的城堡。他叹口气说:“如果我到这座军事要塞,在卫戍军团里当一名少尉,那就太不一样了!”

“我吃不下,”于连说,“我太激动了,出了你的门,就要进神学院了。”

——巴尔纳夫

好心的女人在他的口袋里塞满食物,才让他走。最终,于连向可怕的地方走去,老板娘在门口为他指路。

多么喧闹,多么忙碌!一个二十岁的青年对未来有多少憧憬!这对爱情是何等的干扰!

注68 1674年,法兰西王国与哈布斯堡军队在贝藏松展开了激战,并最终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