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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皮大衣

他朝她走去,用一只手粗暴地掸了掸她的肩膀。他的手掌上有血。“你被咬了,”他说,“有牙印。”

乔尼端详着她,“你的肩膀怎么了?”

她走进他们的卧室,检查自己的肩膀。一道半月形的咬痕清晰地印在她的皮肤上。

“我会把它挂到外面去。”

她用消毒液擦拭时,乔尼走了过来。他不是来表示同情的,而是来做鉴定的。“看起来像老鼠咬的。”

“不!我不喜欢。臭死了。”

他又出去了,边走边吹着口哨。他以前从不吹口哨。

“我在一间卧室里找到的。你喜欢吗?”

但看上去不像是老鼠咬的。那咬痕看似人的齿印。

“为什么你总是不高兴?我们有火、有热水、有吃的了,而你在干什么?扮《权游》吗?”他看向那件大衣。

安顿下来后,每一天都有了例行的事务。白日一天比一天短,取暖、吃饭、清洁就占据了大部分时间。麦克斯收集浆果,摘苹果,在菜园里挖土豆,让园丁手下那个羞答答、恋爱脑的十几岁大男孩给她带些卷心菜和胡萝卜。园丁本人疑神疑鬼的,处处留心。他才不管她美不美呢,也完全不信她说那串钥匙是他“掉落”的。她叫他“坏脾气先生”。

“那你得把它宰了,反正我不干。”

下午,麦克斯会骑上工具棚里那辆古老的自行车,去村里买牛奶、黄油、奶酪和面粉,她学会了一套慢条斯理、善用一切的烹饪方法。慢炖鹿肉——用破旧的平底锅,放在炉子上煨着——够他们吃一星期。

“它就站在鹿园里。再简单不过了。”

他们在烛光下用餐——这本该很浪漫,但和他们一起坐在餐桌旁的是庞然的阴影,两根蜡烛几乎都照不亮他们的餐盘。昏暗的光线里,他俩看起来和以前不一样了,渐渐地,他们真的变得不一样了。

“雉鸡!园丁说的是雉鸡,不是鹿。”

他们不再交谈,这是最奇怪的事情,因为他俩以前总是说个没完。乔尼变得沉闷,愠怒,暴躁,麦克斯觉得自己有点怕他了,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是我打的。”乔尼说。

他在外屋找到了一双老皮靴,从此之后就一直穿着,鞋带一直系到膝盖,金属鞋头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这双靴子改变了他走路的样子,以前挺灵巧,现在却很僵硬,而且,他会四下走动,好像他是这个地方的主人。

乔尼在厨房里。他已经把水箱装满了水,在铜锅下生起了火。宽大的厨房炉灶已经点燃,炉盘上坐着水壶。巨大的橡木桌子上摊着一只小鹿,嘴里还滴着血。

那她是什么呢?厨子,洗盘子的女佣。他希望自己一进门就有饭吃。他不肯和她一起去买东西。

她双手抱着沉重的大衣,跑下楼去。

几天前,他们吵了一架,他冲她扬起了手。他当即把手放低,面露羞愧,脸颊都涨红了,但他没有道歉。她开始问他——乔尼,你怎么了?——但他摇摇头,走了出去。她听见他挥动斧头。劈。劈。劈。边劈柴,边吹口哨。

她拽下大衣,走出这个房间,没有锁门。

刚来的时候,他们把两张单人床推到一起。翻来滚去摸索对方,很兴奋,在各自的床上入睡时,他们也会手牵着手。

她把棉布衣袋卷起来,放回衣柜。她走向房门时,突然感到肩膀一阵剧痛——她叫出声来。就像……不,不是那样的。但就是那样……她被咬了一口。不是跳蚤。是牙齿。

后来有天晚上,她准备上床时,发现乔尼把两张床推开了。他背对她躺着,她的脸颊落下无声的泪水,她把手伸出自己的床,伸进虚空。他俩只隔一英尺左右,感觉却像到月亮那么远,也像月亮一样冷,一样的孤独,一样的寂静。

为什么不呢?又没人会穿它。

乔尼通常会先睡着,忙活一天让他筋疲力尽。麦克斯虽然也累瘫了,但总是醒着躺在床上,纳闷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她想到——毫无疑虑地——他们必须离开这栋房子。否则,他们就会分离。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件大衣太大了,但肯定很适合冬天穿吧?

他们可以在她姐姐家住一段日子。她会写封信。如果她打电话给她,她们会争吵,而她解释不清。她姐姐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有一份普通的工作,一个普通的丈夫。她认为麦克斯毫无责任感。但不管怎么说,她是她姐姐……是的,写封信就可以了——毕竟,麦克斯已尽了最大努力,让他们有个安稳的地方过冬。这种生活挺适合他们的——他们够年轻,够强壮,而且彼此喜爱。可是,他们现在不喜欢对方了,她可以从自己的眼中看到倦怠。

这句话像枪声一样刺穿了她的心。

是的,他们必须离开。就在她姐姐家住一星期,她会趁那段时间安排好巴塞罗那的事。让乔尼如愿以偿。

别傻了。试试看!

有了这个计划,似乎得到了安慰,她渐渐睡着了。

她停顿了一下。

就在那天夜里,她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哭声把她从沉沉的睡梦中拽了出来。清晰又遥远。乔尼在打鼾。她努力集中精神,在鼾声的间隙,竖起耳朵去听那声音。肯定是猫头鹰——雌性猫头鹰,库克,库克,高频,尖厉,凄凉。接着,她果真听到了猫头鹰的叫声。紧接着,哭声又起。楼上。

不!

麦克斯摆腿下床,踩到冰冷的地板上。天哪,好冷。他们每晚都点的炉火已熄灭了。冰冷的空气渗透了她的厚睡衣。她摇晃乔尼的肩膀。他翻了个身,咕哝了几声。要是以前,他肯定会张开双臂,把她拉到自己身上。

为什么不试穿一下呢?

她让他接着睡,自己拿起手电筒,悄悄地溜出卧室。现在,她在楼梯脚下了。她颤抖着,看到那件裘皮大衣挂在衣架上,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惨白,自从她把它拿出来后再也没穿过。现在她穿上了。大衣的原主人比麦克斯高许多。穿在她身上,衣摆都拖到地板了。她把它裹紧在胸前,登上楼梯。

她把大衣取出来。底色很浅,有深色条纹。美极了,微光闪闪,如同一个被自身光芒照亮的生物。

到了楼梯顶,在宽阔的平台上向右转,麦克斯向那间双开门卧室走去。现在,哭声变轻了。低低的呜咽。

犹豫不定中,麦克斯从铜杆上提起了木衣架。袋子沉得像尸体。她把衣袋放在床上,一粒一粒地解开扣子,突然有了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好像她在给一个不想被脱衣服的人脱衣服。

她打开了门。

麦克斯打开柜门,立刻被古早的薰衣草和樟脑味熏得咳嗽起来。衣柜里空空如也,只有一只又长又鼓的棉布袋子。棉布已经看不出原色了,沾了污渍,边边角角有磨损,里面的毛皮像困兽一样支棱出来。一件裘皮大衣。

手电筒的光束照亮了房间,和她几周前看到的一样。只不过,现在,当她用手电筒照墙壁时,她注意到床边的墙壁上有扇小门。这扇门与壁板齐平,显然是故意隐蔽起来的。呜咽声就是从小门里面传出来的。

就当她要走出这个房间时,分立在梳妆台两侧的独立大衣柜引起了她的注意。两只衣柜都是桃花心木做的,和大床是一套的,每只衣柜的门上都有一面褪色的镜子。靠窗的柜门紧闭。靠门的柜门虚掩着。

麦克斯向前走,害怕得不敢去猜门后到底有什么。

这里没有她想要的东西,只能离开了。

为什么不离开呢?对啊,离开就好。不,她无法离开。

还有,搭在直立椅背上的是一件已经扯破的丝绸睡袍,碎片褴褛。她没有碰它。她不敢。

她轻轻推了推壁板,听到门板咔嗒一声弹开了,像保险箱门那样,露出了门后的房间。恐惧让她不敢再往前走,但是,她还是把手电筒的光束从宽调到窄,强有力地照向黑暗。房间里有一张婴儿床。空无一人的婴儿床。现在,没有声音了。

一盒又一盒脂粉和胭脂,有的盖子合上了,有的盖子敞开着,全都散乱摆放着。一把银色的梳子,刷毛上还勾着头发。确实有点吓人,一个早已死去的人的头发。梳子旁边放着几只玻璃瓶,瓶里还有些液体。

麦克斯往后退,没有转身,只是慢慢地倒退。她扣上了壁板上的门。

她转身走向梳妆台。斑斑点点的镜面映照出她的脸。那是她吗?更细窄?更冷漠?

她浑身发抖,手里的手电筒松松垮垮地垂在身旁。是恐惧让她放慢了脚步,神经都绷紧了,俨如顺着绳子往上爬,要一只手接着一只手用力。她必须离开这个房间。吸气。呼气。走呀。

不过,这样的光线已足够了。她能看到一张厚重的红木大床,弧形的床头板很高。一只床头柜。钢丝眼镜。地板上有一双被咬过的拖鞋。

攒起力气要走时,她发现大衣上的毛衣——靠近她嘴边的那些小毛——好像在晃动,好像被轻风吹动了。

迈着猫一般坚决的步子,麦克斯走到大凸窗前,拉动窗帘,动作非常轻,刚好能让天光透进来就好——如果那是天光的话;光线发绿,水汪汪的,像肮脏的鱼缸。经年累月,从陡峭的石板屋顶上吹下来、流下来的污渍雨水都滴落在窗玻璃上,无人清理。

没有轻风,也不可能是她自己的呼吸。

麦克斯转过身。没人会原地转圈,除非是在糟糕的犯罪小说里。但事实就是事实:麦克斯原地转了一圈。没有人。良心不安?

她僵硬得像尊雕塑。血液像潮水涌来,在她耳际跳动。接着,她感觉到了。

“就知道你是个小偷!”

她感到了一双有力的手——必定是男性的手,搭住了她的双肩——被裘皮大衣遮住的双肩。那双手轻轻地把大衣领子往后拉,然后靠近,逼近她的脖子,是的,那是呼吸。冰冷的气息。冰冷,但灼人的气息。那气息从她的锁骨,滑到她的耳垂。什么东西,或是什么人,极其轻微地吻了一下她的脖子。她感觉到面部的绒毛让自己有点痒。接着,不管在她身后的是什么东西,一口咬住了她。

她应该拉开窗帘吗?如果窗帘像毛巾一样碎成渣该怎么办?全世界都会知道的。

她晕倒了吗?

屋里很黑。麦克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等眼睛适应了,她看到凸窗边厚厚的窗帘是拉拢的。那就是她来时看到的窗景——褪色的红色窗帘内衬。

麦克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时已是晌午,透过窗户的阳光是那么纯净。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恢复正常的。没看到乔尼。

她用上两只手扳动了钥匙。

她披上睡袍,下楼去厨房,把搁在炉子后面的热水壶放到炉灶上。她煮了咖啡。

她一眼就认出了钥匙圈上的那把钥匙——又大又粗。她用手指把钥匙凹槽里的尘垢搓干净,再插进去。现在,金属是温热的。钥匙插入锁孔,带动出类似满足的感觉。

她究竟遭遇了什么事?

有一扇门和其他门不一样。双开门。她看了看。硬木纹理致密,镶嵌着大理石。一对乌木把手,一个女阴大小的钥匙孔。

她靠着灶台站着,一手握着咖啡杯。她觉得脖子很痒。伸手去挠。手指划过一道凸起的伤痕。窗外,雾蒙蒙的日光和雨水让窗玻璃制造出些许反光。她不需要镜子。她的脖子上有一道瘀青。

麦克斯拿着那串钥匙,顺着走廊往里走。她拧动一个又一个把手,一扇又一扇门岿然不动,紧闭着,挂着蛛网。所有的门都锁上了。

慌乱之下,麦克斯给姐姐打了电话。语音信箱。是的,这时候她确实在上班。她晚点会再打一通,但今天必须给她写信。现在就写。

她提醒自己,这里是乡下。很安静。不安静的时候,就可能有枪响。

麦克斯坐在那张黑色的大桌子前,写了起来。她上次写信是什么时候?一动笔,她就感觉好多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们很快就能沐浴在巴塞罗那的阳光下了。

外面,不知道什么地方,她听到了枪声。

她刚写完给姐姐的信,乔尼就走进了厨房。麦克斯抬起头,对他笑了笑:要咖啡吗?他点点头,然后去切面包。麦克斯心里畅快,跟他聊了起来;她可以煎鸡蛋。

麦克斯很快就在那串钥匙里找到了浴室钥匙。她对钥匙很有一套。她进了主浴室。墙壁下半段铺了绿色瓷砖,上半段的灰泥一碰就掉。马桶顶上有蓄水箱,坠下一根长长的拉绳。大浴缸里满是大蜘蛛。黄铜水龙头放不出水。栏杆上挂着一条花押字毛巾。SM。她碰了一下。毛巾粉碎。

她说话的时候,他向她瞥去——这段日子里,他顶多就是这样远远地瞥她一眼,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着她,读她的表情,像是要牢牢记住她的脸。但这一次,他的视线凝固了。他就站在那儿,盯着她看。她顿觉恐惧感陡然升起。他迈开几步就冲到了她跟前,然后,单手捏住她的脖子,往一旁拽。

在厨房里烧水,必须把水倒进铜锅,铜锅坐在火炉上加热。铜锅边放着一只浴缸——小巧精致的铁皮浴缸,成年人屈膝能坐进去。主浴室在楼上,锁上了。

“乔尼!住手!”

麦克斯把它翻转过去,让字面转向墙壁。

“你这个婊子!下贱的骚货!是园丁的儿子,对吗?才十七岁?”

厨房外有一间户外厕所,冲马桶的水是褐色的,是从泥沼溪水蓄水池里抽出来的。厕所里吊了块绣花纸样,上面写着“何进何出汝身,天主明鉴轮回”。

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想说出口,但他的大手正把她的嘴唇掐进齿缝里。她转过身,膝盖顶向他的腹股沟,因为她必须这么做,为了自救。他松开手,去揉他的胯部,骂她是婊子。小偷。这只是开始。他站在老桌的一边,她站在另一边。她从没见过他这样。仇恨让他的双眼黑不透光。

厨房在地下室,很大,很低,石头地面已磨得发亮,做饭用的是固体燃料灶台,要用一袋袋脏兮兮的煤炭,想当年,很多人发家致富都是靠煤矿里挖出来的这些煤炭。厨房里有些铸铁平底锅,还有些缺了口但还能用的陶瓷餐具。

“就在你脖子上——爱的咬痕。”

乔尼哼了一声。

“那是瘀青!”

“解放你的思想。”麦克斯说。

“是谁?谁把你亲成这样的?还咬你?”

每个房间都只靠破旧灯罩里的一只灯泡照明。麦克斯和乔尼用不了那些老式的圆脚电源插座。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只能在园丁的工具房里充电。充不充电也没太大区别。这里没有互联网。

他说这些的时候看到她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也看到了她脸上的惊恐,他认定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干的好事被发现了。他不可能知道她是回想起了昨夜的恐怖。那冰冷的嘴紧贴在她脖子上。锋利的牙齿。

罩布下面的沙发褪了色,但很干净。墙壁上有些长方形的白色印记,表明曾经整整齐齐地挂过一些照片。书已弃架而去。前厅后面有一组配有大洗漱台的连通卧室——看起来,至少在老夫人在世的时候,她的女伴和女儿曾住过这些房间。两张铁架单人床让房间略显凄楚。但床垫都很干燥、结实,某位没露面的管家还备好了两套床单和毯子。

“楼上有什么东西……”她说。

麦克斯在琢磨怎样打理这个住处。他们可以使用有壁炉的前厅,罩在矮矮的大沙发上的防尘布上已是霉斑点点。

“你们就是在楼上搞吗?”他野蛮极了,喘着粗气。

她目送他走开。五年前,他们相遇时,她只求无忧无虑。现在,她发现要保持无忧无虑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那不是活的东西。就在那个房间里——昨晚——我听到了什么声音,就上楼了。听我说,乔尼。”

他吻了她一下。“我最好现在就去劈柴。”

他根本没在听她说。他抄起一把木椅,砸向他们中间的桌面。椅子四分五裂。麦克斯开始哭喊,但乔尼不在乎。他两步并作一步地上了楼。她能听到他像个酩酊的醉鬼到处乱撞,穿着那双靴子,踱来,踱去。她不敢上楼去。过了一会儿,一切才安静下来。

“我们可以抱团取暖。”麦克斯说着,用胳膊搂住他,手伸到他的衬衫里面。

她在桌边坐了多久?一小时?一天?一周?一年?

“我喜欢二十一世纪的生活,”乔尼说,“还有,我喜欢暖气。”

傍晚低沉的微光很难照进厨房。她怎么都暖和不起来。

“这个住处六个月免租,没有后顾之忧。”她说,“我还以为你喜欢简单的生活呢?”

她需要穿戴好。然后,必须把信寄出去。

“我以为我们今年要去巴塞罗那过冬呢?”乔尼闷闷不乐,对老宅不以为然。他永远长不大,纵有俊美的脸庞和身材,但随着年纪增长,这种孩子气越来越不讨人喜欢了。是麦克斯在安排他们的生活。

她知道姐姐会来的,会生气,会不耐烦,但她会来的。母亲去世后,她们许诺过要永远相依为命,互帮互助。当时她十七岁,姐姐十九岁;母亲走得太早了。

寡妇老宅是一座令人顿生敬意的宅邸,孑然独立,两旁栽种了月桂树的车道将它与主宅隔开。石墙和长窗器宇不凡,但窗户朝北,冬天雾气弥漫,夏天阴凉忧郁。那位寡母理应是受人爱戴的,但这栋宅邸给人的印象却并非如此。

她的手伸向脖子。咬她的究竟是什么,是谁……思绪无疾而终。她很怕。现在她明白了一件事:死人比活人有优势——死人不会怕。

这座宅邸建于1920年前后,是专为一位寡妇建造的,因为她的儿子接管了世袭的主宅,需要给她安置一个住处。

她做好了出门的准备。牛仔裤、厚毛衣、保暖袜。她把头发绾到帽子下面,寻找她的棉服外套。不在屋里。她把它落在哪里了?花园里?没有。

他不是说过吗:如果门开着,敬请自便?

外面在下雨。她能怎么办呢?她的手里攥着那封信,接着,看到了裘皮大衣。她可以把大衣披在身上,披在车身上,骑车去村里。

园丁转身离去时,他的手机响了,让他分了心,麦克斯顺手把他的一串钥匙顺进了自己的口袋。等她上楼、打开几扇门锁后,会把它们还给他的。

她不想这么做。她想把大衣卷成一团,扔进火里去。

“你们的房间在底楼,”他说,“楼上只是些木材房、用人房,地板都烂了,所以别到处探险。”

她在门口,望着外面的雨,不依不饶,冷冷地下着。

园丁给他们带来了一把猎枪、一把斧头。有很多雉鸡可以打。生火的木头也很多,但他们得自己劈柴。“如果门开着,那就敬请自便。如果门锁着,那就让它锁着。”他不太乐意接待这对说来就来的不速之客,但他得了指令。毕竟,他们是客人。

自行车靠在门廊里。

“1970年以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园丁告诉他们,“老姑娘就是那年去世的。宅子里确实有锅炉,但早就锈了,你们只能尽量凑合啦。”

她又试着给姐姐打了一个电话,但还是转到了语音信箱。

出租车将他们送上车道时,麦克斯有一种感觉:这房子转过了身。也就是,它决定背离生活。

没什么选择。没有外套,要么不出门,不寄信;要不然,就穿那件裘皮大衣。她把信塞进了口袋。

就这样,乔尼和麦克斯搬进了寡妇老宅。

因为大衣又宽大又笨重,她骑得很慢,车道骑了一半时,她有一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她停下片刻,什么也没看到,但听到了轻轻的口哨声。

麦克斯的第六感没有让她失望。几秒钟后,她就得到了克拉什利庄园的一栋房子;一栋无人居住、破旧而寒冷的房子,但房子空着,建筑商要等到明年四月才会拆除它。租金多少?免费!宾利本可能被人偷走的。想象一下那是多大的损失!

她继续蹬车,拐出车道,骑上两边都是黑色金属围栏的窄路。快看到主屋时,大衣被自行车的链条卡住,把她甩了出去。她骂骂咧咧地爬起来,发现腿摔伤了。她使劲地拽动大衣,直到下摆撕裂,留下一片毛皮依然卡在链条里。自行车现在没用了。她只能步行。只要过了主屋,就有一条小路,能横穿树林,直通小村。想当年,那是给仆人们走的近路。她扶起自行车,把大衣裹在身上。她没有注意到,信从口袋里掉了出去——像是被一只手夹走了。

女友放松了后背。在寒冷的夜晚,有个裸身乔尼不算坏主意。

现在,她在树林里,天快黑了——太暗了。她出门太晚了,她应该回去。她一瘸一拐。裘皮大衣让她免受雨淋,但也让她厌恶。她脱下大衣,扔到树枝上,摸索着那封信。

“还有乔尼。史上最多球的乔尼。杂耍能手乔尼。”

小偷!

麦克斯通灵——当她在脑海中看到那栋房子时就知道自己将被引向那里。她没有停下来去想为什么。那个画面很清晰。

这一声很清晰。是个男人的声音。

新女友可不喜欢这场面——麦克斯的骨架紧凑、强健如阿拉伯赛马,长发如瀑,一双杏眼深邃,恰如瀑布下的水潭。哪怕在黑夜里,新女友也能看清这些细节,她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了——但她看不到麦克斯拥有的不仅是美貌,还有别的——她有一种时间无法赋予也无法抹杀的天赋。

有人把大衣扔向她,把她撞倒在地。她想站起来,但大衣又把她压了下去,俨如一头野兽跨坐在她身上。她手脚并用,弓起背,使出浑身的气力想站起来,眼看着就能站起来了,大衣的手臂变硬了,紧紧地绕住她的脖子,用力,令她窒息。

“很好,”麦克斯说,“只是,马戏团的人总是居无定所,你懂的——后面六个月我得找个居所。您有什么地方推荐吗?”

“婊子!小偷!”

“你还好吗?”克拉什利伯爵问道,因为她僵在原地,好像突然跳出了正常的时域。

麦克斯伸出一只手,想把那东西扯下来,她抓住袖子,袖子立刻瘪塌,里面什么也没有。她刚一松手,袖子又紧绷起来。她又倒下去,脸孔被压在了泥地里。

麦克斯简直是救人于危难的好天使,那么可爱,那么好心。是的!她在香槟酒吧找到了钥匙,用钥匙找到了车,多么令人惊叹,伯爵可以开车回家了。哦,谢谢您——不用客气,但如果您坚持的话,她接过伯爵从手工缝制的皮夹子里取出的纸币时,脑海中出现了一栋房子的画面,偏远、孤寂、空无一人。

那个声音凑在她耳根低语,她都能感觉到他的胡茬。“你们都一样。”

他年轻,神经质,车是崭新的,女朋友也是,为了找人帮忙,他同时打两部手机,那时深夜成人马戏团表演刚刚结束,基本上都是裸体表演,招牌节目包括无鞍骑马、空中女飞人,还有名为“史上最多球”的乔尼的杂耍。

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推开了那股力量,跪在地上。她抓住大衣的两只胳膊,把它们拉过头顶。大衣在她头顶上翻了个筋斗,笔直地冲向空中,然后掉在林地上,摔成一堆。

谁承想,那辆宾利是克拉什利伯爵的。

她朝它看了一眼,憎恶,害怕,她把头发从似乎包裹着她的冷雾中往后拢。大衣纹丝不动。

麦克斯解锁了一辆宾利车的钥匙——倒不是因为她想开豪车——那辆车太招摇了。她是想站在宾利旁边,炫一下她的收获。

快跑。她必须跑。

然后是冬天。寒冬将近。他们就得找个住处。

她穿过树林往回跑,跑到雨中的路上,滑倒,哭着,她的心在剧烈地跳,肺在剧烈地喘,一直跑到月桂树车道,再前面,就是那栋可恨的房子,但现在,在她看来那儿却像是个避难所。她上气不接下气地靠在篱笆上。没事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门厅的灯亮着。乔尼会听她说的。乔尼会照顾她的。

但人人都会老。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秋天来了。

“乔尼!乔尼?”

到了之后,他们就把车留在路边,继续他们的行程。

她感觉到了他,却看不见他。房间既空又满,她觉得。她环顾四周。什么也没有。但有什么东西。谁在观望她?她听到了口哨声。她听到靴子的脚步声向她走来。

他们混迹于各种节庆活动和巡回马戏团;他在看台上,用半裸的身体和火把招揽观众,她坐在亭子里玩纸牌,赢家总是她。然后,她混进人群,顺走容易下手的东西。这种营生挺好的,有时,从某人口袋里掏出的一串车钥匙就足以让他们驱车直达下一个落脚点。

当斧头砍向她的脖子时,麦克斯看到另一个人影站在乔尼身后。上嘴唇向后翘起,露出怪诞的满足感。小胡子。锯齿状的门牙。她被砍到了吗?她受伤了吗?另一个男人冰冷的身影将她包围。他的双手在她的喉咙下面。她的脑海里浮现出自己的样子,在楼上,在那间可恨的卧室里,裸身,一人。

你的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些动作。骗局。就那么一下。

“乔尼!”

乔尼玩杂耍。麦克斯是小偷。两个人都是动手比动脑快,和K粉见效一样快。

他听到了吗?她倒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