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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房间

“是的。有效果。我其实差不多好了。这药能舒缓我的焦虑。挺难的,你知道,离婚这档子事。”

比利点点头,“你在服用阿米替林吗?”

比利给了我一个拥抱。“爱是很难的——不管你得没得到。”

“还在休假。我想,还得休一周。我好多了。”

“谢谢你过来。”

“还没回去上班吗?”比利问。

“去睡吧。”

我去拿他需要的东西时,比利下楼喝了杯水。我在橱柜里翻找那件绿色的睡衣,但怎么也找不到。难道还在洗衣机里?好吧,要是没洗,现在也用不上了,我穿的是蓝色的。我前夫有一件红色的,一件灰色的,还有一件白色配奶油色条纹的。我从一堆衣服里抽出一件宽松T恤。

都快三点了。我听到比利在楼下那张吱嘎作响的窄床上翻来覆去,接着,很快就传来了他的鼾声。我自嘲地笑了笑。不可能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住在那个房间里。我什么都能听见。这房子很有渗透性。

“我去给你拿件克莱夫的睡衣。”我说。

我睡得很沉。醒来时已经十点多了。比利已经走了。他留了张便条,告诉我随时都可以给他打电话。

“你有多余的T恤给我睡觉穿吗?”他问道,“这儿好冷啊。”

环顾四周。我一向爱整洁,可这房子里乱糟糟的。我这是怎么了?我得去洗衣服,开始大扫除,佛系断舍离,让自己找回精神上的秩序。

“太好了,”我说,“我去给你拿牙刷和毛巾。”

就从洗涤开始。玻璃杯、昨天的吐司盘、马克杯、咖啡壶和小杯子。我打开收音机,拿着洗碗布灵活地走来走去,整个人轻盈起来,感觉好多了。手机响了——是比利。我按下回复键——

我看着他,一头卷毛,和蔼可亲。他可是救了我一命。

我行云流水地打扫卫生,半小时后才看到他回复的内容:

我讲述前情时,比利耐心倾听。他没有说话。等我讲完,他主动提议要留下过夜,就睡这间屋。反正他也累了,有他陪我,我就能睡得更安定一点。

绿

“香烟的烟味。”

我盯着手机看。没错。我知道他没开玩笑。比利从来不喝咖啡。但我今早洗了咖啡壶。

比利看着我,摇了摇头,“是有点霉味,我觉得,但不是烟味。这儿着过火了吗?”

肯定是昨天的——和那只吐司盘一起的。我昨天吃吐司了吗?

我让他和我一起去备用房间。我们一起去,站在楼梯平台上。“你闻到了吗?烟味?”

振作起来啊,姑娘。

他一进门,我就倒了两杯白兰地,一人一杯。他是骑自行车来的。收到我的短信时,他正要上床睡觉。他想都没想就冲出门了。他知道我和前任分手后一直不太好。他从表情就能看出来我吓坏了。

到了午饭时间,我家就无可挑剔了。衣服洗好了。只是少了那件睡衣。在床上吗?床底下?

我迈过楼梯平台,进了起居室,推开窗户,俯瞰冷清的街道。原来是比利。

都没有。但这给了我一个借口,把家里两张床上的铺盖都换新了。备用房间里,窗户开着,没什么不对劲。完全正常。这是个可爱的小房间。有一只简单的全包围式壁炉。壁炉架上搁着一幅海景画。画面无甚趣味,但画得还不错。我应该把它挂起来。我有画钩,还有新买的锤子。把这个房间改造成我自己的吧。今天,我就要把这里改造成我的办公室。感觉真好。

天哪,是谁?发生了什么事?

我把需要的零碎东西拿来,站到椅子上,把画举起来,不断调整,直到把画挂正。以前,我的老师常说:“画用挂(hung)。人用吊(hanged)。”可怕但管用的语法课。

就在这时,我家前门的门铃响了,刺耳,坚定,断了再续,像极了老式电话铃。

我把画翻过来。褐色的底纸,弯曲的钢丝,钢丝已被经年累月的潮气锈蚀。还有别的。褪色的红褐色污渍。指纹。血迹。好像有人在拧钢丝时割破了手指。画纸有点脱框,我轻轻拉了拉。没想到海景画下面还有一幅画。不,不是画,是一张小照片。黑白的,有边框。柯达相纸。

我踹了一脚。门被踹开了。屋里一片漆黑。我能看到床脚。我必须进去。我的手摸索着电灯开关。

我不认识那个女人。但我认出了那个男人。瘦长如灵缇犬的他搂着她的腰。他穿着一件白衬衫,领口敞着,衬衫领叠在宽松西装外套的领子上。

去啊!

这张照片是故意藏起来的吗?还是被画盖住了?

站在楼梯平台上,没听到任何声音。我的小起居室的门关着。我打开门,走进去。街角的路灯泛射黄光。周围空无一人。那天是工作日,已近凌晨两点。我转过身,面对通往备用房间的门。门是关着的。我非得打开它吗?是的。我必须打开。

我低头看了看壁炉架,我就是从那上面把画拿起来的。我看到了打火机。

我打开床头灯,猛地甩腿下床,蹬在地板上,尽可能地发出响动。这个房间铺了地毯。我穿上裤子,套上运动鞋,把一把指甲剪揣进口袋,这是我手边唯一可堪利器的东西,然后下楼。

我捡起打火机,突然觉得口干舌燥。钢制的,玲珑,方正。按下去。火石擦动滚轴。咔嗒……五记声响后火苗蹿出。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丁烷气味。

但剩下的事我就得自己处理了。怎样更好?大胆出动?秘密行动?已经过了多久?不知道。我不能忍受就这样躺在这里,听着他——我肯定是个男人——上楼,来到这个必将困住我的房间。我必须立刻行动。

我把打火机放回壁炉架,再放下那幅画,然后关上了备用房间的门。

我伸手去拿床头柜上的手机。凌晨1:38。好吧。如果我打电话给朋友,下面的人就会听到我的声音。如果我报警,等我死透很久他们才能知道我的详细情况。我决定给朋友,比利,发一条短信。他开了一家餐馆。他有可能还没睡。

我穿上大衣,匆匆出门,看到乔伊斯从楼下走出来。

绝对错不了。有人点燃了香烟,有人正在下一层楼吸烟。

“安顿好了吗?”她问,“我今天早上看到你男朋友了。”

我一动不动地等着,像只被追杀的猎物。楼下没有人声。接着,我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因为香烟的烟传到了我的卧室。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只是在这里过夜。就这样。”

我突然明白过来,我在备用房间里闻到的就是这种气味;不是甲烷,而是另一种气体——打火机油。丁烷。

“我不介意,亲爱的。”乔伊斯说。

这栋楼里的楼梯像个敞开的漏斗。从厨房直接通向阁楼,而阁楼是敞开的。没有门。走到楼梯顶就进了阁楼。

“昨晚我很害怕。”

咔嗒声来自我下面的房间。那个备用房间。

她奇怪地看着我,“你又被吓到了?”

是打火机。小巧玲珑。单手拿着的。

“我想是的。”

我的大脑开始搜索数据库。我听过这个声音,但是什么呢?很久以前的声音。我父亲。

“都是你的想象。”她说,“你看起来像搞艺术的。”

夜里,在黎明前的几小时的深夜里,我醒了。事实是,我被一阵我没能一下子认出来的咔嗒声吵醒了。我躺在那里倾听,耳朵灵敏得像蝙蝠。片刻间,什么声音也没有,然后又出现了金属质地的咔嗒声。五记咔嗒,有节奏地重复着。可是,这到底是什么声音?

“这房子里出过什么糟糕的事吗?”

我梦见了克莱夫。

“这一带到处都有‘幽灵观赏路线’。鬼啊。恐怖啊。开膛手杰克。克雷兄弟。狼人。”

到家后,我按部就班地准备就寝。我穿上蓝色睡衣,上床。只要我身在城市喧嚣的上方,我就能喜欢那些声响。听上去像海的声音,很遥远,而我很安全,因为那片海与我无关;就好比你还是小孩子时,楼下大人们的吵闹声成为睡眠的背景音时,你也会觉得挺安全的。

我没言语。

进站等车的人群中,没有谁比谁更显眼,但我要走开时,却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迫使我回过头去,那儿,就在免费报纸亭旁,有个男人,我看不清他的脸,却也无须看清。我认出了他高高瘦瘦的身影——更确切地说是我以为在窗影里看到的那个身影。我立在原地,想确认一下,但又有一波人潮涌入我们之间,人群散去后,报刊亭里只剩下一个醉汉正在拉裤子拉链。

乔伊斯笑了。点点头。“开心点。”她说。

几周后,我和朋友们约好一起吃饭。一整晚都很轻松愉快,吃完饭后,我们在街上散步,享受着夜晚,慢慢闲逛。在地铁站和他们挥手告别时,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

乔伊斯说得对。我得振作起来,回去工作,别再无中生有地让自己分心。

即便如此,我还是没在那个空房间里安置办公室,我一直关着那扇门。

今天,我要去见前夫。克莱夫。要安排运走一些东西。

我以前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但现在,这房子和我好像成了同谋,共度我们的日子。这房子绝不只是个中立的空间。它似乎很欢迎我。

我们约在咖啡店见面,他还是老样子:英俊,疏离,难相处,但体面。我们分手时,他主动提出帮我付一年房租,因为是我搬出他的公寓,而我自己的公寓已经租出去了。我同意了。他在金融界有份高薪的工作。我们分手,我不遗憾。我伤心。这两种说法都属实。有时候,你不得不承受无法调和的事实构成的矛盾。

那天过去了,第二天也过去了,然后又是一天,我在这栋小楼里能放松下来了。生活步入正轨。让自己随心所欲。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变得多么紧张,多么警惕,但让我紧张和警惕的并不是这房子,而是我自己因失落、因不安而生出的悲情。我根本不需要鬼。我就是缠住自己的鬼。他们不都说嘛,爱闹腾的促狭鬼通常都能追溯到青少年旺盛的精力吗?人们还说,精神高于物质是真的,我们会把内心状态外化,甚至外化到那些似乎自带生命的物件上去。

瞧瞧他:干净利落,仪容精致,柔声细语。体贴,同时又对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他已经翻篇了,但他有自己的准则,不喜欢不清不爽的状况。他希望我把他往好处想,因为他需要把自己往好处想。

是风。只有风。这里没有人。

“我想你。”我说。他微笑着搅动咖啡,哪怕他从来不加糖。

在我身后,卧室的门砰一声关上了。

“只是感觉罢了。”我说,“没必要为此害怕。”

终于,最后那根生锈的弯钉子被钳子夹断了。我费了点力气才把窗子推上去。每一寸都很吃力。然后,随着一记震颤,窗开了,空气涌了进来。这感觉不像是开窗。更像是撕开了真空包装。

就是这样。我,努力想让他感受到。他,他的心灵,住在他身体的顶楼大平层里。美景无敌。与楼下的一切毫无关联。一个个空房间。木板封死的窗户。上锁的门。请勿进入。

我就生活在两段人生之间——我的过去和我的未来。我活在两个世界间的间隔里。我怎么才能不觉得自己像个疯女人呢?

我们一起做过的事都很有趣,很好玩。旅行。文化。好餐馆。好人。不过,长远来看,光“做”还不够。你们还必须“是”。是在一起。是自己。是有安全感的。

阿尔贝·加缪怎么说来着?引向疯狂的并非这样或那样事物,而是两者之间的空白。

“回去上班了吗?”他问。

窗外,街对面,我能看到写字楼里的职员在办公桌前上演哑剧。倒影的倒影就是这么回事儿。刚才是,向来都是。

“还没。”

振作起来!

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很强大?为什么我给人感觉软弱?他不强。我也不弱。他买单的时候,女侍应生瞥了我一眼。这种场面她见多了。

乔伊斯下楼忙她的去了。天晓得她会怎么看我。我上楼去拆窗。钉子都是用榔头粗暴地砸进去的。犬牙交错。有种暴怒的感觉。为什么要钉死这扇窗?这是二楼,没人能从这个高度破窗而入。不管是谁钉的,都显得多此一举。岂止一举。我的脑海里闪过一张满是黄牙的嘴,齿间夹着一簇肮脏的铁钉。粗手指紧握锤把。

我们道别后,他向车站走去,在鞋店橱窗外停了一下,然后注意到了一张漂亮的脸孔。我跟在他后面,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走下通往车站的台阶。他拿了一份免费报纸。他没有回头。

“好啦,你知道去哪儿找我,亲爱的,”乔伊斯说,“反正六点钟以前我都在店里,之后我要去金心。就是街角的那家酒吧。”

回到家后,我觉得筋疲力尽。精神上的累,不是身体层面的。我为什么要去见他?我需要躺下来。

我看到的,我以为我看到的,肯定是倒影的倒影。街对面的玻璃幕墙大楼在我的窗户上投下了重影。我是自己吓自己,仅此而已。

我把包扔在厨房,洗了手,上了楼。备用房间的门是开着的。床铺得整整齐齐。被子上面,皱巴巴的、匆匆扔下的、用过了的,正是那件绿色的睡衣。

关于这一点,她说得很对。尽管不是所有玻璃都会,但有些玻璃确实很厚,有旋涡状的纹路。

我走过去,像另一个恍恍惚惚的人,捡起来。馊味。

“都是老玻璃了,”乔伊斯说着,把手举到窗前,“和现代玻璃不一样,看到了吗?老玻璃照出来会变形。”

睡衣散发着汗味、烟草味、油脂味、泥土味。前襟上的茶渍像块胎记。好臭,像是在一具从不洗澡的身体上一连穿了几个星期。在自身的污秽中持续移动。更糟糕的是,看着它,等着它像活过来般蠕动起来时,我看到下面的纽扣被扯掉了——用力扯掉的。而且,是在穿着它的时候被扯掉的:连扣眼都被撕开了。

我松了口气,回到厨房,有点窘。

我退到楼道上。我关上了备用房间的门。我的手指都黏糊糊的了。我又下楼去,进了厨房,开热水冲,冲到手都快被烫伤了。

我攥着锤子上了楼,不情不愿地。备用房间和我离开时一个样儿。我的阁楼卧室也和我离开时一个样儿。

怎么回事?是谁?

乔伊斯和我进了屋。她说:“我就在这儿等着。要是有人从楼梯上飞奔下来,得先过我这关。那就有苦头吃了。你上楼吧。定定神。”

我做了几次本该让人保持冷静的深呼吸。并没有用。相反,我在脑海中召唤出我最后一次和克莱夫做爱时的清晰画面。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但我们不是真的在一起,因为他是出于怜悯才那样做的。事后,他给自己倒了杯酒,穿着睡衣。

很好。

他去冲澡的时候,我把那件睡衣塞进了我的包里。我想要他的气味;他的海盐木香古龙水的味道。他的威士忌。他的身体。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混蛋可狡猾呢,你绝对想不到的。这年头不太会了。亲爱的,我陪你一起进去,四处看看,好吗?”

我走进衣橱,把干净的蓝色睡衣也拿了出来。他的睡衣。但我想偷走他的东西。像他夺走我的东西那样,夺走他的东西。

“有也没关系,亲爱的。你之前的房客连夜逃跑后,房东就把锁换了。我还给锁匠泡了杯茶呢。”乔伊斯抬头往上看。那扇窗边空空白白,什么也没有。

我得把那些睡衣扔掉。两件都扔掉。今天就扔。

“还有别人有钥匙吗?”

垃圾袋。肉钳。我伸手去夹那件臭烘烘的衬衫时,几乎不敢朝屋里看。睡衣在肉钳的末端蠕动。夹进塑料袋里后,它还在动。虱子。

是楼下小店里的那个女人。我做了自我介绍。她叫乔伊斯。她卖靠垫和毯子。我解释说,刚才好像看到有人站在窗边。她大笑起来,“里面没人,亲爱的。你搬进来之前,我女儿已经从上到下打扫了一遍。柜子里也没藏着什么妖魔鬼怪。”

到了街上,我跑向视野里的第一只垃圾桶,把它扔进去。有个女人瞥了我一眼,好像我是个疯子。

有人说话的声音吓了我一跳。“你在找什么东西吗?”

是的,我是疯了,但现在没那么疯了。理智像清水一样在我的头脑里流淌。

但我看错了。是我看错了吗?窗边明明有个人影,一个男人的身形。他好像双手捧着什么东西,正在低头看。我的心跳加速,简直跳得太快了。有人藏在这栋房子里吗?别人也有钥匙吗?他们是不是看到我离开,就自己开门进去了?

我去了毗邻这栋小楼的花摊,买了一束水仙花。没什么特别的。不算时髦的花。

随后我就看到了,或者说我以为我看到了,我真的看到了吗?我看到备用的那个空房间里有个男人的身影。很瘦的男人,头发往后梳,穿了一件夹克。我眯起眼睛对焦。没有人了。

回到家里,我径直来到备用房间,把床上用品全部拆下来,被褥扔进洗衣机,再把花插在抽屉柜上的一只花瓶里。

喝完咖啡,我出门买了一把锤子、一把钳子,打算把窗框拆开。我还在五金店里买了一只捕鼠器,然后悠闲地往回走。我站在街道另一边,端详这座略微倾斜、自成一体的小楼,对称的窗、阁楼卧室外侧那圈漂亮的石头护栏都让我颇为欣赏。这是栋好房子,坐落在小店的上方,见证了几个世纪的时光流逝,而且,至今依然在时光中穿梭,在我想来,那意味着希望。

走进我自己的房间,我从枕头下抽出那件蓝色的睡衣,用硬质纸信封封好,跑出去,把它寄还给克莱夫。他可以自己洗。

外面的街道上,人们正步履匆忙地去上班。新鲜咖啡,新的一天。新的开始。我感觉不错,这些日子以来,就数今天最好。

做完这些事,我回到备用房间,在床边坐下,说:“不管这个房间里有什么,听我说。你和我都是迷失的灵魂。你被困在这里,非常沮丧,在我看来是,因为你根本不在乎自己干不干净,也不想照顾自己,但任何一只动物都能做到这一点。我呢,我过得像行尸走肉,我的生活依然被吊在一个不爱我的男人身上。”

眼下,我让门开着,继续走向厨房,厨房里的一切都和我前一夜离开时一样。我烧了开水,磨了咖啡。

屋里万籁俱寂,似乎在倾听。似乎有一个人在倾听。

但现在,我能看到被子拉起了一角,露出下面的床单,好像有人刚刚下床。我犹豫了一下,不确定是不是房东女士为了让这地方更有生活气息而这样摆弄的,就像清洁工总是把书本和靠垫朝一个方向摆放。是的,肯定是这么回事儿。必须是,因为没有别的解释了。我飞快地把被子塞到枕头下面,还把被子抚平;床上只有一只枕头,对一个假装不太紧张的人来说,我的动作未免太快了。房间里隐约有股气味——我素来对气味很敏感——我想了想,是煤气味吗?或是死老鼠?这两种气味很相似。甲烷。好吧,味道很快就会消散在空气中的。我想把框格提拉窗推上去,却发现窗框已被钉死了。这事儿我可以晚点处理。

我站起身,找出那张黑白柯达快照,把它立在水仙花旁。照片里的男人笑得那么开心。女人却看向别处,嘴角挂着厌烦,也可能是嫌弃。

我琢磨着,等我安顿好了,可以把这个房间当办公室用。我跟着房东女士看房时,几乎没朝这间屋里看一眼,因为,当她说着话、我们上下楼时,我就已知道自己会整栋租下来。她站在街边、迈上一级台阶、打开小前门的门锁时,我就已经知道了。

“她不爱你。”我说。

早上,我穿着睡衣下楼去煮咖啡时,有那么一个片刻,我站在楼梯半道,望进那间备用卧室。除了一张小铁床、一只抽屉柜和老式书桌椅外,屋里什么也没有。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房东女士不喜欢这种风格,但她买下这栋小楼时就有了这些家具,但若有房客,倒也挺方便的。对我而言就挺好,因为我把自己的家具都留在以前那个家了。

说完,我走出去,关上门。

床又大又舒服。床垫是新的。屋子里很宁静。第一晚我睡得很好,就算听到楼下有开门的声音,那也必定是因为我没有关好门。

之后的一周,我回去上班了。同事们见到我都很高兴。很快,我又在周六和朋友出去玩了,也更频繁地见到比利了。

我把衣服从行李里拿出来。我喜欢穿着睡衣睡觉。厚棉布,蓝色或绿色,细白条纹。都是同一家绅士服装店出品的。我把一件睡衣挂上床边的挂钩。挂钩看起来像只挂肉的钩子,但房东女士跟我确认过,这间阁楼以前是用来存放香蕉的。

我依然缠着自己不放。我还会想起克莱夫,突如其来地想,痛苦地想,但每当想起他时,我已不再憎恨自己。我任那个思绪来了又去。不做评判。

这一片的老房子都是十八世纪八十年代盖的,都不是恢宏的大宅。不过,方正的大玻璃窗都很大气,餐厅也镶了一人高的实木壁板。宽大的橡木地板打磨得很光亮,还有狭窄的旋涡状楼梯,能让我快速而略带险峻地上下楼。以前的人个子小,楼梯的那种踏板都像是为小脚掌设计的。没关系,楼梯扶手倒很结实,灯也很好用。我说好用,是因为即便在白天,楼梯上也有暗影,好像天光别转身去,照不到那里。

家里的情况有些变化。没再有过闹鬼的事,除了一件事。

她告诉我,这房子她是打算自己以后回来住的。这种情况挺适合我的。我刚从一段婚姻中解脱出来,还没准备好在任何地方定下来。一年时间是我需要的。我转账交付三个月的房租,我们握了握手,她把钥匙给了我。

我去备用房间,想把水仙花处理掉。不想要死掉的花。

租金不高。之前的房客很恶劣,招呼也没打就匆忙离开了。房东是位女士,想要一个起码租住一年、通情达理的好租客。我应该算是明事理的人。

屋里的味道变了。依稀的丁烷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鲜明的橘子味。清新、柑橘、洁净、令人振奋。那不是香水或蜡烛的味道。是水果。

典型的乔治亚风格小楼,从地下室到阁楼共分五层:底楼开店,楼上住人。

我亲手立在花边的照片也不见了。我在抽屉后面和床底下都找过了,会不会被风吹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栋小楼已被新兴事物包围。玻璃帝国向律师们、银行家们敞开。街道重新规划,开起了咖啡店和三明治摊位。高级的巧克力,昂贵的蜡烛。葡萄酒吧,小酒馆。人流往来不息,直到深夜。走路回家没问题,我从没为此紧张过。街上灯火通明,就算有人喝醉了,也不会找别人麻烦。

直到租期快满,也就是将近一年后,我把这房子归还给房东女士时,我才得知有一个橘子进口商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住过这栋小楼,当时,斯皮塔菲尔德市场供应伦敦所有的水果和蔬菜。塞维利亚的橙子卖得特别好。

如今依然,你沿着古道走,中世纪就留在小巷和过道上的车辙仍会蜿蜒地绕进主干道。如今依然,只要你留意,就会发现往昔沉积在层层叠叠的时间里,被压得紧紧实实,在挤压出的空洞和孔隙中,逝去的一切非但没有消失殆尽,反而保留着原来的形态。建筑物如此,地形当然也是,但其他东西也一样;有种气息,类似气体,会从那些空洞中钻出来,顺着那些孔隙逃出来,浮出表面。

“我不想让你多虑,”她说,“他是在备用房间里自杀的。”

我在伦敦租了套公寓。伦敦的老城区。遥想当年,两岸密林丛生,罗马人沿着宽阔的河流泛舟而上,就是在这儿登陆的。很久以后,这片沼泽平原,也就是所谓的东区,被伦敦城墙围在了墙外。这里有过一座麻风病院。斯皮塔菲尔德——看这个地名就能猜出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