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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年夏

我左右摇头,泪水滚滚而下,因为看见了他而开怀大笑:“我没事!我没事!我被堵在人群里,和我们的手下分开了。理查德,我还以为你死了。我还以为你在肯特中埋伏死了。”

“老天啊,我骑遍了全伦敦城找你。”他喘着气说,“我太害怕他们把你抓走了。在家里的卡尔特说你去威斯敏斯特了,可那里的侍从什么也不知道。”

“我没有。可怜的斯塔福德被杀了,还有他的兄弟,可我没有。你没事?你感觉还好吗?你是怎么来的?”

“找得像个疯子……”他只说了个开头就侧耳倾听,我俩都听见鹅卵石路上嗒嗒的马蹄声。他大叫:“是马!关门!”我们冲了进去,大门在背后吱吱呀呀地合上,然后我听见理查德在喊:“我是里弗斯!开门!”他们打开双重门,他的一小队人马闪电般冲了进来,接着他看见我,翻身下马抓住我、将我搂进怀里狂吻,就好像我们又一次成了小侍卫和他的夫人,谁也无法分开。

“我被人群带着走。我看见他进伦敦城了。”

“我丈夫?”突如其来的希望使我一阵晕眩,“你说我丈夫在找我?”

“杰克·凯德?”

“你的丈夫整个晚上都在找你。”年轻的守卫一边说,一边打开大门,牵过我的缰绳扶我下马,“你的人已经来了,说他们把你搞丢了。男爵害怕你被暴徒抓住。他说如果他们伤了你的一根头发,他就要亲眼看到他们吊死在叛徒的绞架上。他就是这样告诉他们的!我从没听过像这样的狠话。”

“那个上尉?他叫约翰·莫蒂默。”

“贝德福德公爵夫人!”我高声回答,向他们露出自己的脸,“让我进去。”

“杰克·凯德是他的本名,不过他自称莫蒂默、革故鼎新的约翰,各种各样的名字。莫蒂默这个姓为他带来了很多约克的理查德的支持者,它是约克的家族姓氏。凯德把它借了过来,或者更糟的是,约克把姓氏借给他用了。不管如何都只意味着麻烦更大了。你是在哪看见他的?”

我终于赶到伦敦塔大门。每面墙上都有重重监守,他们一看见我就都冲我大喊:“停下!是谁?站在原地!”

“他正在过桥,还拿到了市长的钥匙。”

我调转马头离开威斯敏斯特宫的马厩大门,因为那里对我俩来说都不安全。我想我还是得趁天黑之前赶到伦敦塔。梅芮勇敢地迈足飞奔,可我俩都已精疲力尽,每个街角都有人在火盆上烤肉,人们痛饮麦芽酒,断言好日子已经来了,莫蒂默会向国王进言,再不会有苛捐杂税,再没人欺压穷人,坏大臣们都会被赶跑。他们叫我也加入,当我摇头拒绝时朝我破口大骂。最后我只好扔下一枚硬币,祝愿他们安好。走到最后几条街时我已经是以风帽遮脸,趴在马背上,暗自祈祷能溜过去,像一个在我自己城里的小偷。

“拿到了钥匙?”我丈夫哑然失色。

我看着他,两张茫然的脸面面相觑:“我不知道。你最好自己打算。”

“他们尊他为英雄,下到寻常老百姓,上到市长和市议员们。他打扮得像个要君临天下的贵族。”

他又耸肩,问:“我不晓得啊。我这下该怎么办呢?”

他吹了声口哨:“天佑吾王。你最好告诉斯凯尔斯大人,他是这里的指挥。”

“斯凯尔斯现在还在那儿吗?他加强了伦敦塔的防御吗?”

他牵着我的胳膊,带我前往白塔:“你累了吗,亲爱的?”

“国王又不出战。”他轻蔑地说,“他倒是和军旗一起出发了,却不上战场。他让一半人马都按兵不动,派领主们率领另外那一半人出战。剩下的人逃回来时说他们输了,他和王后便逃去了肯尼沃斯,萨默塞特公爵和埃德蒙·博福特也跟着去了,斯凯尔斯勋爵跑去了伦敦塔[2]。”

“有一点。”

“国王呢?”

“你感觉还好吗?肚里的孩子呢?”

“至少他们全都没回来。”

“还好吧,我觉得。还好。”

“他们都死了?一个不剩?”

“你那时怕么?”

他耸肩:“国王手下的领主全死了,诺森伯兰郡的领主,里弗斯男爵……”

“有一点,亲爱的,我还以为你死了。”

“那些被杀的指挥官都有谁?”我平静地问道。我很高兴自己的声音没有发抖。

“我可活得好好的。”

“他们派出一支军队追击莫蒂默到了肯特,可是莫蒂默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王室军队的指挥官被杀死了,队伍逃回了伦敦,除了那些投奔莫蒂默的。一般人都投奔他了。我真希望我也去了。”

我踌躇地说:“你看见我们的房子了吗?”

我用冰凉的手攥紧马鬃,一颗心沉到谷底:“什么?他们弃城了?”

“等这一切都结束了,没什么是我们修不好的。”

“去了肯尼沃斯,”他悄声道,“有人吩咐我对谁也别说这事。”

我瞥了他一眼:“他们破门而入,看见什么拿什么。想修好没那么容易。”

“上帝啊!他们去哪儿了?”

他点头道:“我明白。可我们必须如此。现在,一旦找到斯凯尔斯,我就去给你拿些酒和肉来。他需要知道今晚凯德在什么地方。”

“也跑了。”他说

“和市长大人一起进餐,我想。”

我连连摇头,心下一片迷茫。“那国王和王后呢?”

理查德停下来看着我:“一个在肯特建了支军队,打败国王的男人,现在有了伦敦城的钥匙,还和市长大人一起进餐?”

他耸耸肩膀:“离莫蒂默上尉和他的军队越远越好。有些人跑去投奔他了,还有一些人溜之大吉。”

我点头:“他们对他那副样子就像他是从暴君手里解放了他们。市长大人和所有市议员都像欢迎英雄一样欢迎他进城。”

“跑去哪儿了?”

理查德皱起眉头。“你最好告诉斯凯尔斯。”他只说了这一句。

他抬起苍白憔悴的脸看向我。“都跑了,”他说,“一个不剩,除了我,我不能走是因为我的狗生病了,我不想扔下它不管。我是不是最好跟你走?”

斯凯尔斯勋爵处于掩饰不住的恐惧之中。他住的是伦敦塔治安官的房间,在前后门和窗下布置了双倍守卫。很明显,他害怕国王把他连同伦敦城一起丢给来自肯特的人们了。他的手下可能很忠诚,拿的也是国王发的薪水,可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肯特人,又有没有一家老小在多弗贫穷过活呢?他们中有一半人都来自诺曼底,心怀遭到背叛的愤慨;他们现在凭什么要保护我们呢?是我们害他们被赶出自己的土地的。当我告诉他凯德受到英雄般的礼遇时他对我说我一定是搞错了:“他是个无耻混蛋。”

我拉下风帽让卫兵看见我的脸:“正是。大家都去哪了?”

“站在他那边的有很多都是上层人士。”我说,“我看见他们骑的是好马,配的是好鞍。凯德自己骑马那副样子像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全程只有一个市议员没有欢迎他。”

“贝德福德公爵夫人?”

“他是个恶棍。”他粗鲁地说。

沉寂。沉寂占据了这片通常人来人往的地方,代替了我原先预料的大声盘问。我驭马上前,想起那句话,当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时候,肯定就是有什么不对劲。“打开有灯的门!”我大叫道,准备一旦遇袭就立刻调转马头冲出去。“为贝德福德公爵夫人打开有灯的门!”

我朝理查德扬了扬眉毛。他耸肩,好像想说我已经尽最大努力向这个胆小不安的指挥官形容了我们的敌人,如果他害怕到听不进去,那我也不必多言了。“我带妻子回屋,让她吃些东西。”他对斯凯尔斯勋爵说,“然后我能回来商量袭击计划吗?也许该趁今晚他们酒足饭饱?趁他们庆祝?还是在他们回索斯沃克的路上?我们可以在桥前的窄街上抓住他们,来个一网打尽?”

“嘿!”我一靠近就大喊,“喂!把门打开!”

“今晚可不行!今晚可不行!”理查德飞快地说,“再说,我还盼着国王派援兵呢。他会从中部地区给我们调兵来的。”

天色变暗,我们来到众多后门之中的一扇,它通往层层深宫。我惊讶地发现几乎没人站岗放哨。我之前以为会大门紧闭人手增倍;但是国王似乎十分大意,而且没了我丈夫,谁还能命令卫兵呢?

“几天之内他们都到不了,如果他们真的回来的话。”我丈夫说,“毫无疑问应该趁现在出击,趁他们猝不及防,趁他们酩酊大醉。”

我松开缰绳,任马儿择路而行,冲过这肮脏的街道组成的重重迷宫。她很清楚威斯敏斯特宫的马厩在哪,而我已经不在乎了。当我一想到理查德已经惨死于肯特,便只想撒手不管,任自己死去。我将手按在腹部,想到这孩子永远也见不到她父亲了。我不能让理查德看见他的新生子了,这怎么可能呢?

“今晚可不行。”斯凯尔斯重复道,“他们可不是法国人,里弗斯。我们的经验在这里没用。他们是叛乱的农民,打的是巷战。我们应该等待,直到有大批人马压过他们。我会再寄一封信给国王请求他的指令的。”

我挤进一条侧路,然后是一条更窄的小径,几乎迷失了方向,但终于还是踩上一级台阶挣扎着爬上马鞍,掉头向北,让下坡路带我一路奔向河边。我记得当我还是个小姑娘,正在通往英国的路上时,曾经在森林中迷路,理查德找到了我。我无法相信这一次他不会再来找我了。我不可能以后再也碰不到他,吻不了他;现在我都不记得最后对他讲过的话。至少我们是充满爱意地离别的,我知道这一点。但我记不得我们说过的话,也记不得那时我们形貌如何,我知道我们的离别充满柔情,因为向来如此。互告晚安时或在早餐桌旁,我们总是会亲吻彼此。他总是对我如此深情,即使在早年他应视我为公爵夫人的那些岁月里,即使当我设计骗他让我生下孩子,还坚持要秘密结婚的那些日子里。整整十四年来,他都是我的爱人和丈夫,现在我害怕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我看见丈夫欲言又止。他把斗篷围在我肩上,带我来到他的住所。我们像往常一样住在伦敦塔中靠近王室房间的地方,可是感觉很怪,因为国王和王后都远在天边,吊桥没有放下,铁闸门紧紧关着,我们被昔日的同胞团团包围。

“该进餐了!”他宣布,人们都跟着他向伦敦市会议厅移动,市长大人在那儿为他和他的手下官员摆下盛宴,人群跟着他,希望能得到点牛肉和面包的边角余料。我跳下马,抓住缰绳小心地领她走出人群,心里盼着能悄悄溜走。

“不妙之极。”我丈夫简略地说,示意仆人留下餐盘,“不妙之极。有权力平息这阵动乱的人们,要么是三心二意,要么是太过胆小。上床吧,亲爱的,等我安排人放哨完就睡到你身边去。这下我们只能被困在伦敦塔里,在英国的土地上和英国人打仗了。真令人沮丧。”

人潮跟随他前进。我敢发誓如果莫蒂默带领这样一群人行军到威斯敏斯特宫,他就能自己坐上国王的大理石王座了;这个男人已将整个城市握于股掌之上。但是他把路带往烛心街,伦敦石骄傲地矗立在街中,标志着这座城市的心脏部位。他用佩剑敲击石头,人们在金石交击之声中狂喜地欢呼。“现在我莫蒂默是这座城的领主了!”他立于石上大喊,一手持盾,一手持剑举过头顶,人们向他欢呼。

我们被困在伦敦塔内,困在自己国家的首都中。丈夫每天都派出人手去市集上和城门附近打探消息,就连帮厨的女佣都加入了这个行列。他们带回消息说凯德的军队已在南面的河边安营扎寨,每天都有很多人前去投奔。理查德担心一旦肯特郡现在的状况传出去,汉普郡和苏塞克斯郡的人们也会前来申请入伍。“我们的家怎么办?”我问他,为尚且年幼的孩子们担忧,“我该回家去吗?”

市长大人走上前去,手捧天鹅绒软垫,上面放着掌管城市的钥匙串。他低头向这位胜利者鞠躬,把钥匙串呈上。人群从四面八方涌出城门,加入上尉身后的队伍中,士兵们拍打他们的肩背表示问候。他们排成歪歪扭扭的队伍,从我们身边走过,朝着姑娘们挥手,对欢呼声报以得意的笑容,就好像终于登场的解放人民的大军。

“路上太不安全了。”他皱着眉说,“等局势明朗之后我就会派人护送你回去,但现在我连国王在肯尼沃思是否安全都还不清楚,探子们还没有带任何消息回来。如果他被困住了……”他停下了话头。

我不能辨认那是不是理查德的剑,我不知道这人佩带的是不是我丈夫那得来不易的靴刺。我合上双眼,感到帽子下的冷汗传来阵阵寒意。他真的会在我一无所觉的情况下死去吗?等我到了王宫,王后会亲自安抚我这又一个宫中寡妇,就像爱丽丝·德拉·波尔那样吗?

他的弦外之音让我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普通民众手持从我们这里赢得武器,群起反抗暴政,指挥官还是一个从我们自己人的队伍里面叛变、为在法国吃的败仗而心怀愤懑的家伙。难道世界末日真要到了吗?只有一名能赢得民众爱戴的、英勇无畏的国王能解决当下的困境——但是我们的亨利国王此刻却藏在肯尼沃思,漂亮的盔甲只上了一次战场就被收起来蒙尘了。

我看见某个参议员在表示反对,市长大人示意把他押了下去。卫兵打开大门,我们穿过门口看向吊桥那头。在南边候着一支人数寥寥的军队,军旗没有展开。他们看见大门打开,听见人群鼓励的喊声,看见市长的红色长袍,才展开旗帜,列队迅速行进。人们从高楼上往下抛掷鲜花,摇旗欢呼;这是一场欢迎英雄的游行。吊桥铿锵作响地落下,如同向胜利者致敬的铙钹声。走在队伍最前的上尉转身用一把大剑割断桥上绳索,这样一来它就再也不能在他面前关闭了。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在大喊表示欢迎,女人们抛着飞吻,尖声叫喊。上尉领着他的队伍前进,把头盔夹在胳膊底下,金色靴刺在马靴上闪闪发光,深蓝天鹅绒制的美丽披风从他的肩上披散下来,全身盔甲都耀眼夺目。走在他前面的是他的侍卫,手持巨剑立于胸前,那姿态就好像在为国王开道,进入他所统治的王国。

叛军送来了消息,要求我们交出肯特勋爵塞伊,我丈夫对斯凯尔斯勋爵说:“我们不能把他交出去,他们会杀了他的!”

“没错!”人们咆哮着回答,“快开门!”

“他现在本来就因叛国罪被关押着,如果按正常法律程序审判,他还是会被砍头的。”勋爵回答。

我们全都挤在狭窄的街道里,我现在脱不了身;就算能带马挤出人群,我也不觉得自己能骑得了。我已经因为恐惧而手脚发软,就算在这么拥挤的人群中能把马拽过来,我也根本没法拉住缰绳了。最后,我们来到桥门,人群愈发熙熙攘攘。我的马在拥挤中更加焦躁不安,连连摇动耳朵,来回跺脚;可是我们被包围得太紧,她无法前进,我也下不了马。我看到这座城市的市长大人跳上石墙,把手搭在某个守城卫兵的宽阔肩膀上保持平衡。他冲着人群大喊:“我想你们是希望让莫蒂默上尉和他的手下进城的吧?”

“我们心里都明白国王送他来这儿是想保证他的安全,而不是真的要治他的罪,大人。国王早晚会释放他的,您也知道国王总是能原谅一切做过错事的人。”

“不,不。”我说。我的嘴唇已经麻木,能说的只有这一个字,“不。不。”

“我看还是该把他交出去,要怎么治他的罪就让叛军去考虑好了。”

“啊,这我可不知道。”她欢快地说,“我知道的只有他已经死了,毫无疑问。你生病了吗?”

理查德暗暗咒骂了几句,把话说得更明白:“大人,如果我们把塞伊勋爵交出去,等于是让他去送死。如果你对此无所谓的话,请想想万一他们要的人是我呢?再万一他们要的人是你呢?到时你希望我们怎么做呢?”

“谁率领王家军队?”我问道,即使心里已经知道是他。除了理查德,他们还能派谁去呢?谁更经验丰富,更值得信赖呢?除了我的丈夫还有谁更忠诚,更可靠?他们还能选谁,除了我的爱人?

斯凯尔斯勋爵瞪着他:“我可不是那个想把肯特郡改造成养鹿场的家伙。”

“你不舒服吗,夫人?”她问,“你的脸白得好像我刚洗的衣服。”

“你是国王的顾问,我也一样。对方完全有可能指定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难道我们就这样俯首称臣、乖乖听话吗?”

理查德,我悄然心想。我们两个一路走来,走了这么远,经历这么多的风雨,理查德怎么可能中埋伏,被某个出身卑贱的指挥官领着一队穷光蛋叛徒杀死在赛文欧克斯郊外?如果他受伤或者死了,我肯定会知道的吧?我肯定会听见梅露西娜之歌,又或感受得到那些星体悲伤地回旋移转,为他哀悼的吧?那个打从我成年就深爱至今的男人,那个我对他用情如此之深,深到无法自抑的男人,不可能,他绝不可能凄惨地死在肯特,而我却一无所知。

勋爵从深色的木桌后站了起来,走到能俯瞰城市的窗边:“我的老朋友伍德维尔啊,我知道你是对的。不过要是他们现在就向我们开火,很可能可以攻下伦敦塔,到时候我们所有人——包括你的妻子——的小命可都在他们的一念之间了。”

“死了!全死光了!”

“我们能撑住的。”

“那率领士兵的那些领主呢?”

“他们人数众多,队伍还在日渐壮大,谁知道那支部队会变得多强?如果苏塞克斯的人来了,汉普郡的人们不会不来的,诺丁汉估计也快了。如果他们聚集整个国家的平民发动攻击呢?”

“他引他们上钩,转身回击,打败了他们。”她说,“有一半的人都逃跑了,另一半加入了他的队伍。他是我们的英雄!”

“最好能在他们强大起来之前,趁早攻击,先发制人。”

我感到脑中一阵剧痛:“他打败了国王的军队?”

“万一他们手上有国王,而我们还蒙在鼓里呢?”

“他建了军队,已经打败了国王的队伍。”她欣喜地说着,“他们一路追击他到赛文欧克斯,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这就是我们拥护的人。他打败了王族军队,现在又占领了整个城市。”

“那我们更必须战斗了。”

“一个人能做到这所有事吗?”我问。

“如果和他们交涉,承诺赦免还给点甜头,就可以打发他们再回家种地了。”

“约克的理查德公爵啊,还用说吗。他会叫国王去和他那个没用的老婆睡觉,给我们生个王子,王位继承人,把我们的在法国的领土取回来,把那些偷窃国家财产、只为自己打算、成天窝里斗的坏家伙们赶走。他会让这个国王变得和前任国王在时一样伟大,我们就又能快快活活的了。”

“如果不治罪的话,就等于是告诉他们可以随时拿起锄头反抗英格兰之王!”我丈夫抗议道,“总有一天我们会为这个决定后悔的。”

“好公爵?”我疑问道,“你们现在管谁叫好公爵?”

“我不能拿伦敦塔的安危开玩笑。”斯凯尔斯勋爵断然道,“主动出击万万不可,着重防守才是上策。最起码塞伊勋爵能为我们争取时间。”

“那你回城可正好赶上了举城欢庆的好时候。他终于要为我们说话了。他会告诉国王,我们再也忍不了苛捐杂税,脑满肠肥的领主们早晚会把我们毁个干干净净。他会命令国王别理那个法国婊子,他那个老婆,改听好公爵的话。”

长时间的沉默后,理查德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们得亲手将一个贵族同僚的性命交到暴徒手中。“好吧,您是指挥,都听您的。”他生硬地说,“虽然我个人建议是奋起反抗。”

我保持笑容,摇了摇头:“我一直在乡下,到现在还摸不到头脑呢。”

当天下午塞伊勋爵被送至了市政大厅,几个市议员和叛军代表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法庭,强迫他招供了自己的罪行,然后为他找了个神父,便把勋爵送去齐普赛街行刑了。勋爵的养子、肯特郡郡长威廉被从狱中释放,还以为自己逃过一劫,刚兴冲冲地走出石头门就发现了等着他的绞刑架。他们连个形式都没走就直接把威廉吊死了。

“你不知道?你之前都去哪儿了?”

“上帝宽恕他们吧。”丈夫和我站在房内俯瞰下方,暴民们正载歌载舞地穿过小巷向伦敦塔涌来。理查德用他宽阔的肩膀挡在我面前,但我还是瞥见了领头人手里拿的东西——分别被穿在两根长矛上,高高举起的塞伊勋爵和威廉郡长的头。游行的队伍接近塔门时停了下来,众人发出一阵阵挑衅的大吼,挥舞着死者的头颅,两张脸撞在一起。举着长矛的人调整了一下角度,让他们嘴贴着嘴。“他们在接吻!他们在亲嘴!”民众们一边大喊一边哄笑,“把斯凯尔斯送出来!他也能得到一个吻!”

“那么等他来了,他会为我们做什么呢?”

理查德把我拉回墙壁的阴影处。“我的天啊。”我低声说,“我们完了,对吗?英格兰完了,一切都完了。”

“去桥那边,去看他从桥上过来!”她欢欣鼓舞地说,“我知道你是位贵夫人,可是你不会对他的同伴感到羞耻。他身边有上等人,有侍卫,有骑士和领主,他是所有人的同伴,不分阶级。”

第二天晚餐时,理查德不发一言地用膳,滴酒未沾,不断有手下前来对他耳语些什么。平时晚餐后伦敦塔里本来就没有歌舞娱乐,今天气氛更是加倍紧张,人们三五成群恐惧地小声交谈着。理查德起身站到台上提高声音说:“我的大人们,一部分伦敦的民众和商人告诉我他们已经受不了凯德继续横行霸道下去了,情势越来越糟,没人能保证自家的财物安全。凯德的手下完全失控了,在城内四处洗劫。这些伦敦城市民决定今晚就将那些野蛮的士兵赶回营地去,我也已经同意配合他们的行动,我们会将凯德的部队驱逐出城并升起吊桥、关闭闸门,让他们再也无法踏进伦敦一步。”

我朝他点了点头,几乎只在顷刻之间,人群就把他从我身边带走了。我驾马跟在他后面。一个女人毫不见外地把手放在我的马的脖子上。“我们这是要去哪儿?”我问她。

他抬手平息台下的躁动:“此次行动由斯凯尔斯大人指挥。九点整在庭院集合并分发武器,希望所有的成年男性都能加入。”

他终于开窍了。“我才不是!”他爽朗地说,“我是你们一伙的!”

理查德走下台,瞬间就被人群所包围。他详细解释行动细节并指挥人们去取武器,我站得更近了一些,等着他转向这边。

“你是国王的手下吗?”有人发问,“你是不是自以为应该应有尽有,瞧不起穷人啊?”

“我会留一支护卫队在塔内,应该足够了。国王已经派出了增援,明后天就该到了。你就在这里平安地等着我回来。”理查德说,然后似乎明白了我没说出口的话,“如果我没有回来,你就穿上便装,步行出城。卡特尔或者别的谁会跟你一起。一旦出了城就能买到或者借到马回家了。那之后会发生什么我无法保证,但只要你回到家,和孩子们在一起,就能安全地等待局势好转,佃户们会支持你的。雅格塔,我很抱歉。我从没想过会这样,从没想过把你从法国带到英国会面临这样的危险。”

“当然是有权有势的人!”有人发牢骚说,“那种该从高处拉下来的人。”

“如果叛军占领了伦敦,如果你不能将他们赶出城去,那他们是不是很快就要占领整个英格兰了?”

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可是我看到他很不情愿服从这道命令。

“我不知道整件事的结局会如何。国王遗弃了城市,贫民作威作福,我真不知道明天还会发生什么。”

“离开我身边。”我悄声说,“过会儿再来找我。你知道在哪会合。别让他们不高兴了。”

“平安地回来。”我能说的只有这个了。

“当心!”有人说道,“别挤。你这是穿着什么人的制服?”

“希望如此。”他苦涩地说,“你是我此生的挚爱,我发过誓,会拼命回到你身边的。我会回来参加宝宝的受洗仪式,上帝还会祝福我们诞下新的孩子。”

我四顾寻找我那两个卫兵,可他们没能守住我身边的位置,被十几个嬉戏打闹的人挤开了,我们的人数实在太少。我朝其中一人招手。“你自己去吧。”我叫道,“我很安全。你知道我们在哪里碰头。”很明显,想要抵挡这股人流是不可能的,最安全的方法是跻身其中。我的两个卫兵之一从马上跳下来,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凑到我身边。

塞伊勋爵被高高挑起挥舞的头颅一瞬出现在眼前,我努力控制自己不去想它:“理查德,神会让你平安回到我身边的。”

“哦,来嘛。”另外一个人说,“以后你再也不会看见这样的场面了,这是我们这辈子能遇到的最伟大的事件,空前绝后。”

我注视着人们在庭院里集合,目送他们走上安静的街道,然后攀上伦敦塔的高处,站到一个守卫旁边,俯瞰部队融进伦敦的夜色中。理查德把手下分成了许多个四人小组,都装备着长矛,一些人还有剑,脚上包裹着消音用的布条。我看着他们,想努力看出有没有阴影笼罩在他们上方,前方有没有死神在等待。我最想看清的还是自己的丈夫,他率领着先头部队,手中持剑,头戴兜帽,正带着一丝愤怒警觉地四处环顾。

“难道你不去看他吗?他正在桥那边呢!”又有人说。

很快,他们就消失在了建筑的夹缝间,不过我什么预兆也没看到。理查德一如既往地激昂而充满精力,不带一丝霾影,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这或许预示着他会在清晨胜利归来。但是仔细想想,就算面对注定的死亡,理查德应该也还是会像这样昂首挺胸,毫不畏怯。

有人笑了:“他来之前你哪儿也去不了!街上满满当当全是人,挤得像桶里的沙丁鱼。想穿过这里还是想四处转转都没门。”

我们等待着,从街上不时传来嘶喊声。塔上的火炮已经分别对准了远处驻扎的敌军以及街道的方向,但目前还没有敌人进入射程。巷战越来越白热化,街头巷尾都展开了肉搏,叛军源源不绝地出现,临时武装起来的学徒和商人们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不断顽强地打退敌人的攻击。我丈夫和斯凯尔斯大人分别指挥部队的左右两翼将叛军向河边压去,到桥门附近的时候街道变窄,敌军利用地势顽抗了一阵,但我方部队凶猛的冲锋最终使得敌人的阵形出现裂痕,不得不缓慢地向桥上退去。此时桥门附近的商店都门窗紧闭,店主们担惊受怕地躲在家中,为门外漫长的拉锯战焦虑不已。江边长矛上,塞伊和威廉的头颅高高悬挂着,似乎正嘲笑着杀死自己的凶手,注视着他们的垂死挣扎。一步,又是一步,王室军队执拗地往前推进,敌人被迫节节后退。

“我的朋友。”我说,“我要过去,放我走,我要去见我的丈夫。放我走吧。”

根据我战前的提醒,丈夫在部队前锋安排了几个带着组绳子的人。凯德进城时曾用不属于他的宝剑砍断了吊桥的缆绳,现在我军来到缆绳的固定处,这支小队顶着枪林弹雨开始飞快地用新绳子换下旧绳,理查德则冲在最前面,一手持剑一手执斧,凶狠拼杀,带着士兵将敌人逼到了桥的另一端。此时他抓住机会大喝一声,约定的号角声随之响起,王室军队听命急速后撤,吊桥伴着隆隆的轰鸣声再度升起。理查德将手中血迹斑斑的长剑插在地上、对着斯凯尔斯勋爵露出了笑容,回头看向长长的桥面。混战中死去的人的尸体从上面纷纷滚落水中,伤员们正呻吟着发出求助的呼喊。

“好哇!”六七个人在某处高声叫着,我面露微笑,假装对现状很了解。

当天晚上,理查德在我们的房间里好好地泡了一个热水澡,我用肥皂为他清洗后颈和健壮的背部,就好像一对在忏悔节前沐浴净身的乡下夫妇一般。“太好了,”他说,“感谢上帝,最坏的情况已经过去了。”

“赞美上帝,我们拥护的人要到啦!”那女人说道,想与我分享她的快乐,“他就要来了,上帝保佑他!他就要来了,他还会为我们的权利请愿,好日子又要回来啦!”

“他们会请求原谅吗?”

我们绕过一个拐角,猝然卷进一伙人当中,他们又唱又跳,好像兴高采烈的五朔节欢庆队伍。有人抓住了我的马缰,我握紧自己的马鞭,可那张看向我的脸上却写满喜悦之情。“别紧张!”我迅速对身边已经拔剑在手策马向前的卫兵说道。

“国王已经给出了赦免。”他闭起眼让我将一壶热水淋在他的头上,“毫不犹豫地就发出了几百张赦免令,名字由主教填写。那些人几乎都能脱罪回家。”

“去威斯敏斯特宫。”我说。我想和王室贵族在一起,有宫殿的高墙保护,有皇家卫兵守卫。伦敦对我而言不再那么安全了。我已经变得像王后那样——一个在自己家中也惶惶不安的女人。

“就这样吗?”

他依命而行,不等任何人发现,我们就已经离开庭院,走出好一段路了。我没有回头。可当我乘马而行时,心里还清楚记得家中大厅的墙上那些漆黑的烟迹,记得人们闯进我的家里,大肆掠夺,为所欲为。

“就这样了。”

我打了个响指,一个卫兵扶我上了马。“快点,”我压低声音催促他,“你也上马,走在前面。”

“你觉得他们会这么简单地拿着赦免回家,然后忘记一切吗?”

我走了出去。屋外的卫兵还牵着我的马,不过早已聚起了一帮人冲着他们嘀嘀咕咕。“你们两个,跟我来。”我说,“你们两个,进去收拾整理。”

“不。但国王觉得他们是一时鬼迷心窍,吃了这次亏之后就会学乖。他总认为错在领头人身上,手下的人只是受到了误导。”

我环顾被烟熏黑的大厅,看着那些曾经挂着挂毯的地方,看着那些被砍断的楼梯柱。“不,这就是一场暴乱。”我缓缓地说,“他们为所欲为。这不是针对我的——可是这是直接针对领主们,富人和宫廷。他们不再觉得自己必须守候在城门两旁,不再觉得自己除了哀求再没有别的选择,也不再觉得我们有权统治他们。当年我还是个小姑娘,在巴黎嫁给贝德福德公爵时,城里的人民都恨我们,法国的人民恨我们。我们清楚。他们也清楚,可是所有人连做梦都没想过他们可以砸烂房门,进去大肆掠夺我们的东西。如今在伦敦,他们敢这样想了。他们不再服从他们的主人了。谁知道到了什么地步他们才会收手呢?”

“玛格丽特王后不会这么想的。”想到她的脾气,我不禁这么猜测。这次的事件应该也让她学会了怎么用恩威并施的手段来统治民众。

“随身带两个人吧。”他提议,“我会保证这里的安全的。随后我们就会去找你。”他有点迟疑,又突然发表感想道:“我还见识过比这更糟的呢。看起来是他们一时心血来潮,跑来见了值钱的东西就拿。这不是暴乱,你用不着害怕他们。这不是针对你的。他们是被贫穷和对领主们的恐惧逼疯的老百姓,不是坏人。只是他们再也忍不下去罢了。”

“她的确不会。但无论王后怎么想,这事国王已经决定了。”

“我要进宫。”我说,“我要去威斯敏斯特。在那儿见我吧。”

凯德手下的士兵曾那么勇敢且充满对新世界的向往,现在却在乖乖排着队领取赦令,而且看起来似乎对此没有什么不满。威廉·韦恩弗里特主教的书记官在叛军帐篷里安置了一张小桌子,士兵依次报上名字,他挨个记下,然后告诉来人罪过已被国王赦免,可以回家了。主教在他们脑袋上画上祝福的十字,嘱咐他们要心境平和地离去。甚至凯德本人也在这个队列之中。国王已公开原谅了他举兵反叛、杀害贵族和入侵伦敦的罪行。有的人觉得国王太软弱,但大多数人为能毫发无损地回家感到开心。他们将会回到贫穷的家中,继续过付不起租金的日子,继续忍受不公的待遇,继续被领主欺凌压榨,并梦想着好日子总有一天会来。生活没有什么改变,无非就比之前多了一丝不平的情绪——当然好日子仍然不知道何时才会来。

“我们该怎么办?”他问,“大人会想要你找个安全的地方避风头。我会和你同去。”

但凯德的结局则和这些人不同。

“如果书都平安无事,我的丈夫也平安无事,那就能重头再来。”我说,“为我装好书,卡尔特。把那张大挂毯也摘下来。还有任何你们觉得值点钱的东西。谢天谢地我们把最值钱的家当都带回格拉夫顿了。”

我在马厩里找到了理查德,他表情很阴沉,用不快的声调驱赶着马儿进棚。据说我们马上就要回格拉夫顿了,只要带上精锐的守卫队,路上的安全已经不是问题。

他点头道。“我很抱歉剩下的那些……”他指指破败的房屋,木楼梯上遍布剑痕。有人砍掉了雕刻精美的螺旋楼梯的中柱,占为己有,就像砍下囚犯首级的刽子手。雕梁画栋之上的天花板也被浓烟熏得漆黑,有人想要把这里烧个精光。我闻着烧焦的灰泥味道,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为什么突然要走?国王不是还要来吗?我们不留在伦敦吗?”

“保证这些书籍的安全。”我对卡尔特说,“把你的人都叫进来,把它们搬进地下室,装好,找人看着。它们比铜栅栏更宝贵,比挂毯都更值钱。如果我们能把所有书都抢救出来,等到审判日那天,我就能问心无愧地面对先夫了。它们曾经是他的宝物,而他把它们托付给了我。”

“我现在不想看到国王,也不想见王后。”他干巴巴地说,“我想回家一段时间。当然,我们还是会回来的,只要他们写信邀请,我们就得马上回来。但是现在我真是一秒也不想在宫里多待了。”

他们拿走了书架上的铜栅栏,拿走了将书籍固定在书桌上的铜链,甚至拿走了羽毛笔和墨水瓶,可是书籍都平安无事,完好无损。他们偷走了所有金属制品,却丝毫没有染指纸制品。我飞快地取下一本薄书,贴在脸上。

“为什么?怎么了?”

“我的书。”我跳上高台,穿过大桌后的门,爬上几节楼梯,来到楼上的日光室,再走上两节台阶,跨过台阶上一个四分五裂的珍贵玻璃杯,来到了书房。我停下步子环顾四周。

他背对着我,把自己的旅行斗篷扎在马鞍后面。我站到他身后并将手放上他肩膀,慢慢地,他转过来看着我。我开口说:“我知道你很生气。不过你可以和我谈谈,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他们跟在我身后,我穿过石子路走向这间房子,我在伦敦的家,当年我得到它时是那样自豪,装修它时又是那样满意。一扇前门的铰链已经脱落了,里面还传来烟味。我推开另一扇门走了进去,看见一群人正在房间之间跑来跑去,看见什么他们觉得值钱的东西就统统拿走。墙上有许多白色的方块,那里曾经挂着我和贝德福德公爵的挂毯。一个笨重的实木餐具橱柜被留在原地,里面的白镴餐具却被扫荡一空,空留精雕细琢的柜门吱呀作响。我走进大厅,所有木盘、酒罐和酒具都荡然无存,可荒唐的是,大桌后面那幅巨大的美丽挂毯却还在原处,完好无缺。

“赦免令。”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那些该死的赦免令,成百上千张。”

“我们进去。”我对卡尔特说,“拔出你的剑,找两个人跟在我们后面。”

“赦免令怎么了?”

正当他说着,一个醉汉从半开的门里摇摇晃晃走了出来,脚步蹒跚地走过我们身旁,消失在巷子里。卡尔特和我又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我从马镫里抽出脚,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卫兵。

“凯德领赦免令时用的名字是约翰·莫蒂默,战场上用的那个名字。”

“夫人……”他没把握地开口,“最好让我进去,看看都丢了些什么。情势不妙,说不定……”

“所以呢?”

“走这边。”队长说,他带我们飞驰过蜿蜒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墙的路,我在伦敦的寓所被人群包围其间。大门两侧长明不灭的火炬如今消失无踪,空余两个烛台。夜里总是牢牢闩好,顶多留出一个迎送客人的小缝的大门,现在也半敞着。地上铺着的通往房子的卵石都不见了,代以四散的垃圾,前门也半开半掩着。我瞥了一眼队长乔治·卡尔特,在他的双眼中看到了我自己的不安。

“他被人追捕并抓获,虽然凯德给抓他的人出示了有国王签字并受主教祝福的赦免令,但上面的名字是约翰·莫蒂默。那些人将会把他以杰克·凯德的名义处以绞刑。”

那喧闹声仿佛像是五朔节的游行,又仿佛像是纵情释放的欢乐,街上一定有成百上千的人。我瞅了一眼自己的人马,他们正策马向我聚拢,围成守卫性的方队。

我沉默了一会,努力想要理解:“国王给了他赦免令,怎么还能处他绞刑呢?只要出示文件……他们不能这么做的呀!”

他招呼大家集合,我们骑马穿过城门。可是刚刚穿过摩尔门[1]来到狭窄的街道上,我就听见渐响的喧闹声,人们正在欢呼雀跃,喇叭嘟嘟长鸣,鼓声咚咚不歇。

“国王给的赦免令上的确有他曾用过的名字,但那些人打算利用他的另一个名字来处决他。”

我也察觉到了,事情不太对劲。我的前任丈夫公爵经常说如果你骑马进城,感觉不妙,那就真的是有什么事不对了。“大家聚拢,”我说,“我们要趁大门关上前进城,然后去我们在伦敦的房子。叫你们的人都留点心,注意四周。我们要慢跑前进。”

我犹豫地说:“理查德,本来一开始他也不该被赦免的。”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夫人。只是……”他迟疑道,“未免太安静了。”他喃喃自语道。“还没日落母鸡就不再叽叽喳喳了,农舍的窗户也都关得严严的。不太对劲啊。”

“没错。但是现在这个案子的情况几乎尽人皆知了,凯德骂我们说英格兰宫廷不讲法律,全凭国王和大臣们心血来潮行事,而事实证明他说得不错。在敌强我弱的战场上,我们奋力争取到了和平,凯德的赦免令可以看做是王室胜利和荣耀的证明——但我们又出尔反尔,违背了誓言!文件上有国王的签名,赦免令还能变成一纸空文的话,国王的承诺岂不是也一文不值?再没有什么誓言和正义,我们背叛了自己,让自己变成了言而无信的小人!”

“怎么了?”我问。

“理查德,他毕竟还是国王啊。无论对错,他仍是国王啊。”

我们悄声无息地赶往伦敦,不过当行经菜园和小牧场时,我的卫队长命令大家聚拢,开始左顾右盼,好像生怕我们不安全似的。

“是的,所以我才说我们还是会回宫的。他是我们的王,我们是他的臣子,地位与财富都是他赐予的。秋天我们就回宫。但是雅格塔,这个夏天我真不能在宫里待了。”

一路上我都心情沉重。我有极为强烈的预感,感到理查德深陷险境,感到他势单力薄,感到肯特郡的重重森林里必有埋伏,陷阱,藏着军队等着抓他,就像他们抓威廉·德拉·波尔一样,用一把生锈的钝剑砍下他的头,连临终忏悔的机会都不给他。

[1]摩尔门(moorgate),原为罗马人在伦敦所修的一道后门,15世纪时改建为城门。

伦敦

[2]位于伦敦泰晤士河畔的建筑,历史上曾作宫殿、军械库、国库、堡垒、监狱等多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