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辉映之下,木材堆上有两个剪影似的人。我看得出,那是村木和另一名女助手,他们似乎累得筋疲力尽,呆呆地坐在那里。
一天傍晚,我前往露天布景现场看搭建情况。
我刚想说声感谢的话,可立刻发现两人关系非同寻常,便转身回来了。
美术指导松山还担任其他三部影片的工作,因此,他只是画画图,几乎不到这里来。最辛苦的是他的助手村木和另一名女助手。
和我一同来看露天布景的摄影师和照明师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想问我些什么。我摆手制止,望着木材堆上的两个剪影小声说:“他俩快结婚了。”
布景搭好立刻就拍,所以美工部的人只好趁我们打盹儿的时候进行布景,做好装饰。
果然被我猜中,这部影片拍完之后两人就结婚了。
这部作品中有许多在不同地方拍的短镜头,所以小规模的布景随搭随拆。最快的时候一天要换五六个景。
村木夫人村木忍女士现在已经是出色的美术指导。
这次拍片是在盛夏季节,下午五点工作结束时太阳还很高很毒。吃罢晚饭,外边依然阳光朗朗。战争刚结束,上大街去逛(因为厂址在大泉,所以也只能去池袋)也没有什么意思,集体宿舍里也无事可做,大家闲得无聊,就有人提出再工作一阵儿,这样,晚饭后重进摄影棚的时候很多。
我没有当过媒人,可是因为抢拍《野良犬》使他俩忙得不可开交,从而给他们创造了结合的条件,从这一点来说,我也许算一位不露面的媒人。
当时,大泉厂内几乎全是空房子,院里有一栋公寓式的小楼,我们就集体住在那里,大家相处得很好,工作十分顺利。
从这件小事可以看出我们拍这部影片时的气氛,过去很少像这么和谐,整个工作过程自始至终就像一次远足。
这部影片由大泉制片厂制作,因为罢工的余烬未熄,我如果去新东宝制片厂拍戏,可能不大合适,所以决定在大泉厂摄制。
本多主要干辅助工作,我每天向他提出工作要求,然后他就带人去拍战争刚结束的东京的实景。
摄制组里,由同时进P·C·L的同仁矢野口文雄担任录音师,石井长七郎担任照明师,摄影师是和我一起工作时间最久的中井朝一,早坂文雄担任作曲,副导演是P·C·L时代的好友本多猪四郎,担任美工的是松山崇和他的助手村木与四郎。村木后来成了我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美术指导。
再没有像本多这样工作认真、性格直率的人了。他忠实地按照我的要求拍摄素材,他拍的东西几乎全用到了这部作品里。
除了这件事,影片的拍摄工作整体上是非常愉快的。因为这是电影艺术协会和新东宝合作的作品,我又和罢工时分裂出去的摄制组同仁聚在一起工作了。
人们常说,这部作品很好地描绘了战后风貌。这都是本多的功劳。
结果,这一事件以我硬着头皮写了陈述书而告结束。我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感到战败国的人是如此屈辱。
这部影片的主角是三船和志村乔大叔,配角也都是熟识的朋友,所以我总觉得我们是在一家人的气氛中工作。
到了这个地步,我忍无可忍了。我大声说:“虐待动物的是你们。人也是动物,照你这样,我看就得成立个爱护人的协会了。”还要说下去时,人们纷纷上来劝阻。
唯有新人淡路惠子,本是松竹公司的舞蹈演员,是我硬把她拉来演戏的。她非常任性,常常使我为难。她只有十六岁,而且是初上银幕,非常想回松竹的舞台跳舞,所以动不动就耍小孩子脾气,说哭就哭,哭着哭着又哈哈大笑。
山本先生甚至为此作证,并为我辩护。他说,黑泽君喜欢狗,绝不会干那种事。但那位美国妇女就是不信,声称要正式提出控告。
尽管这样,大家都非常喜欢她。天长日久,她对这工作也感兴趣了,但这时她的戏已经拍完了。
不论我们怎么列举事实,美国动物保护协会的那位妇女就是不答应。她说,日本人野蛮,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对我说的话一概不信。
她的戏结束之后,我们大家集合在大门口目送她回家。
狗是杂种的,看起来挺温顺,我们为了让它看起来凶猛些,给它化了装,用自行车牵着它跑,等它累得吐舌头的时候拍下来。
这时,淡路在汽车里哭了。她说:“非哭不可的时候我哭不出来,这时候我可要哭啦!”
这条狗本来是警方抓来的野狗,按照法规要被打死。我们提出申请,说是拍电影要用它,这样就作为小道具养了起来。
再没有比拍《野良犬》更顺利的工作了。连老天爷都帮了大忙。
就算是借口寻衅,也未免欺人太甚了。
那是在露天布景拍骤雨镜头的时候。
这个狗的特写镜头做了背景字幕,但美国动物保护协会的一位妇女看了这部影片后,横生枝节,提出严重抗议,甚至提出控告,说我们为了拍摄狂犬,给正常的狗注射了狂犬病毒。
我们请消防车来帮忙,做好人工降雨的准备,一旦正式开拍就开始造雨。当一切准备就绪,我喊了一声“开拍”时,一场骤雨突然来了,而且大下特下,结果拍了一场效果极好的暴雨。
但是万万没有料到,影片头一个画面——那个狗吐着舌头热得喘气的画面——给我招来了意外的灾难。
还有一次,我们在摄影棚布景里拍骤雨镜头,这时,摄影棚外果然来了骤雨,把摄影棚外真实的雷声也一起录了下来。
我重新剪辑后的胶片很短,却具有立刻把观众引向故事核心的力量。
《野良犬》中有些露天布景的戏还没有拍完,台风就快到了,所以本该在露天场景拍的戏只好抢拍。
站在他面前的正是那位主人公——年轻的刑警。
那时,我们是听着无线广播的台风预报,在台风一刻一刻逼近的情况下工作的,整个拍摄现场跟战场一般,人人忙得不可开交。直到预报当天夜里进入台风圈的那天傍晚,才勉勉强强把戏拍完。
“什么?手枪被盗?!”搜查一科科长大吃一惊地仰起脸来。
当夜,果如预报,东京进了台风圈。
随后是警视厅搜查一科的标志牌,再转入室内。
我和摄制组的人去看露天布景,刚拍过的街道布景,转瞬之间就被台风彻底毁掉了。
就是这个!我用了狗吐着舌头热得呵呵喘气的画面。画面出现的同时加上旁白:“那天热得简直吓人。”
可能是戏已经拍完,看着被台风摧毁了的一切,我们不仅毫无惋惜之感,倒觉得挺痛快。
这部分是这样开始的:“那是那年夏天最热的一天。”
总之,《野良犬》的拍摄工作非常顺利,比预定完成日期提前结束。
没办法,我只好重读小说。
影片摄制工作的顺利,摄制组出色的团结合作,亲密无间的感情,在作品的调子上充分表现了出来。
这个电影剧本描写的,是主人公(一位年轻的刑警)在警视厅打靶场打完靶乘公共汽车回家,正值酷暑,车里像蒸笼一般闷热,结果,他的手枪被偷。故事就从这里开始。我把胶片忠实地按时间先后剪辑在一起,一看,根本不行,拖拖拉拉,焦点模糊,毫无引人入戏的力量。
直到今天我还不能忘怀拍摄期间的一个星期六傍晚。
这种先用小说形式写出来再改写成电影剧本的方法,固然费了意想不到的周折,但是也另有收获,它使我重新认识了电影剧本与电影的不同,同时也使我理解,电影从小说独特的表现形式中撷取的东西实在很多。比如说,为了加强读者的印象,可以在结构上用独特的方式对这部小说加以修饰,而电影的剪辑工作同样也需修饰。
因为第二天休息,大轿车把摄制组全体成员一个个送到了家。
仔细一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小说和剧本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东西。小说可以自由地描写心理,至于电影剧本,如果不用画外音刻画内心,那就非常困难。
离家一周的人回去,自然是满车欢声笑语。
写这个小说花了四十天。我想,把它改成电影剧本顶多十天工夫就够了。事实上大大出乎意料,动手改成剧本的时候大费周折,结果花了五十多天。
“辛苦!”
我喜欢乔治·西默农,所以按西默农的手法把它写成了社会犯罪小说。
“辛苦了!”
我决定用《野良犬》再一次表现《静夜之决斗》中的问题,我想,这次无论如何也得让任何人都能看见,所以自己要先把提出的问题看个仔细。为此,我用小说的形式把电影剧本写了出来。
每个人到了自家附近下车时都互道一声辛苦。
莫泊桑说:“先要看到谁也没有注意的地方,一直看着它,直到谁都能看得见。”
我住在多摩川附近的狛江,照例最后只剩下我自己。
《静夜之决斗》不被大多数人理解,是因为我自己没有事先充分咀嚼作品提出的问题;其次,说明问题的方法也不对头。
空旷的大轿车里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感到,回家的喜悦反倒不如离开摄制组同仁时感受到的寂寞强烈。
为了使更多的人理解《静夜之决斗》要表达的东西,我才拍了《野良犬》。
现在,拍摄《野良犬》那样令人愉快的工作已经成了往昔的梦幻。
我在那部作品里强调的问题,似乎很多人没有理解,但也有为数不多的人很好地理解了。
说起来,正因为生产作品的过程是令人非常愉快的,才能创造出真正使观众享受乐趣的作品。
但也常有这样的情况,自己以为在作品里说过的事情,并没有得到大多数观众的理解,所以关于这部作品,自然会产生再略加说明的想法。尽管如此,我还是常常耐着性子保持沉默。为什么呢?因为我相信,如果我在作品里谈的问题是正确的,那就一定会有人理解。《静夜之决斗》就是如此。
如果没有诚实的、竭尽全力的工作态度和自豪感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使作品十分充实,也就谈不上工作的乐趣。
我不愿意对自己的作品再说什么。想要说的,作品里已经说过了,若再多言就是画蛇添足。
所以,摄制组全体人员的心情一定会体现在作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