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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一次回顾

我深鞠一躬,吞吞吐吐地说,“只跟你跳,小姐。”

我在门口待了一会儿,把我心头那位女神的秀色看了看后,她——她呀,拉肯斯家的大小姐呀——满面春风,来到我跟前,问我跳舞吗?

“不跟别人跳?”拉肯斯小姐问。

我现在朝那座仙宫神宇走去,那儿灯火辉煌,人很多,军官的到来(见到此景,我很难过),拉肯斯大小姐,光彩照人。她身着蓝色裙裾,秀发上插着几朵蓝色的花儿——几朵勿忘我花。实际上她不用戴勿忘我花!这是我第一次应邀参加成年人的聚会,我感觉有点拘束;因为我感觉跟谁都搭不上话,也没有人对我说话,除了拉肯斯先生外。他问我,我的同学都好哇。其实,他大可不必这样说,因为我不是到那儿去让人揭短的。

“我不喜欢跟别人跳。”

我一直想我的年龄。我才十七岁,还说十七岁对于拉肯特大小姐来说是太年轻了。那有什么?再说,我很快会到二十一岁。晚上我经常在拉肯斯先生的房子外面散步,每次我看见那些军官走进去,听见他们走上拉肯斯大小姐弹竖琴的那间客厅,我心里就好难受。有两三次,在那一家人休息之后,我精神恍惚地绕着那座房子兜圈子;猜测哪间屋子是拉肯斯大小姐的闺房(我现在敢说,我一定是把拉肯斯先生的卧室猜成拉肯斯大小姐的闺房了);希望那座房子起火,围观的人群惊呆了;而我,两手抱着她把她救出来,又返身为她取别的东西,结果葬身火海。因为,我的爱情里不掺杂私心杂念,能够在拉肯斯大小姐面前立功,即使死去,也心满意足了。一般是这样,并非都是如此。有时,更灿烂的美景展现我的眼前。

拉肯斯小姐大笑,脸红了(或者说,我认为她脸上一红),说道,“再下一场我跟你跳吧。”

我对拉肯斯大小姐那份感情,让我吃不好饭,让我一天更换两次新的绸领巾。我把我上好的衣服穿起来,把我的靴子擦了又擦,这才安心。仿佛只有那样,我才能配得上那位拉肯斯大小姐。我看不到他女儿的时候,就到可以找到他的地方。说一声,“你好啊,拉肯斯先生?小姐们和合府上的人都好啊?”这话说得太直接,我不由得脸红了。

轮到我跳的时候了。我迎上去邀请她跳的时候,拉肯斯小姐犹豫地说,“我想,这是一曲华尔兹。你会跳华尔兹吗?要是不会,那就请贝利上尉——”

拉肯斯大小姐认识很多军官。这件事真的让人无法忍受。我看见他们在大街上跟她说话儿。我看见,只要他们一看见她那顶软帽(她对软帽有一种明显的爱好)在她妹妹的软帽陪伴下从便道上走过来,他们就与她相会。她是很快乐。我花去了时间,在街上来回走,希冀遇见。我一天之内,只要能见她一面(我认识她父亲,所以有对她鞠躬的资格),那我就很快乐。在赛马舞会那天晚上,我知道拉肯斯大小姐肯定要跟那些军人跳舞,那时候我很痛苦,如果世界上还有公道,就肯定得得到补偿。

可我会跳华尔兹(而且事有凑巧,还跳得很棒),于是我就带着拉肯斯小姐走下舞池。我把她从贝利上尉身旁硬拽过来。贝利上尉一定感觉很难过,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不看他。我不是也难过吗。我和拉肯斯大小姐跳起了华尔兹!我不知道我是在什么地方跳,我只知道,我是携带着一位一身翠蓝的仙子,在九霄云外飘荡,到后来,我和她单独来到一个小小的房间里,一起坐在沙发上休息。我的扣眼儿上别着一朵花(是朵红山茶,价值半个克朗),她极力称赞那朵花儿好。我把那朵花送给了她,并说道:

拉肯斯大小姐不是个小姑娘。她是一位高个儿、深色皮肤、黑眼睛、苗苗条条的成年女子。拉肯斯大小姐并不是一个雏儿了,因为最小的拉肯斯小姐都不是雏儿了,大小姐要比她最小的妹妹年长三四岁。拉肯斯大小姐兴许年届三十了。我很爱这位小姐。

“我可得跟你要个无法计算的大价,拉肯斯小姐。”

这一段时间,我身材和相貌上的变化,除了我所积累的知识的变化,没有别的变化?我戴上了金表和金表链,戴着一枚戒指,穿起了燕尾服,还在头发上擦了不少的熊油——这东西,跟戒指搭配在一起,太难看了。我难道又在谈情说爱吗?是的,我爱上了拉肯斯家的大小姐。

“真的!是什么价儿?”拉肯斯小姐回答。

还有我刚到威克菲尔先生家那天看见的那个小女孩儿,她在哪里?她也不见了。在这所房子里出入活动的;现在的阿格尼丝,我的妹妹(我在心里这样称呼她)、我的良师和益友、其温文善良性格和克己从人精神所泽及的人们的福星——完全是一个大姑娘了。

“你戴的一朵花,你给了我,我就会像守财奴珍视金子那样珍视它。”

现在是一段空白,在这段时间,诗歌中的英雄和历史书中的勇士武夫,排着威武雄壮的队列,浩浩荡荡向前挺进——等这支队伍过去之后,接下来的是什么呢?是我成为大学长了!当年的那个小家伙,仿佛与我无关;在我的记忆里,他只是我遗忘于人生道路上的一件什么东西——我想起他,就好像想起了另一个人。

“你这个孩子可真有胆量,”拉肯斯小姐说。“拿去吧!”

时光在不知不觉中逝去。现在亚当斯不是大学长了,他已经很久不作大学长了。亚当斯离校已经很久,每次看望斯特朗博士的时候,除了我,学校里几乎没人认识他。亚当斯好像马上就要当律师了:他要给人家当辩护士,还要戴假发。我很奇怪地发现,他比我心目中的那个他更谦和温顺,外表也不那样盛气凌人了。但他也还没能让世界为之震惊倾倒,因为,依我看,世界一如既往,好像他并没有参与其中。

她很高兴的样子,把她的花给了我;我接过花,吻了一下,贴到心窝上。拉肯斯小姐大笑,把手插在我的胳膊弯儿里,说,“现在你把我送到贝利上尉前面吧。”

我被送回家时,那副样子可太惨啦。我有三四天不能出门,眼上罩着眼罩,整个一副丑八怪模样;要不是因为有阿格尼丝看护我,安慰我,读书给我听,让时光变得轻松愉快的话,我可真要腻味死啦。我总喜欢把我的心里话都讲给阿格尼丝听;我把那个屠夫的一切都告诉了她,她认为,我除了跟那屠夫拼一拼,没有别的办法,可是,当她真的见我跟他拼过了,却又害怕。

我对这次美妙的舞会和跳华尔兹舞的情景,正想得入神,她又来到我跟前,还搀着一位年长绅士(那人一晚上都在打牌),对我说:

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在一个墙角下的低洼地上。我按约定时间跟那个屠夫见了面。我挑选了几个同学给我助阵;给屠夫助阵的是另外两个屠夫,还有一个年轻的小酒馆掌柜和一个扫烟囱的。之前把该讲的条件都讲好了,然后我便与屠夫相对而立。一出手,屠夫就在我左眼框上点燃起上万支蜡烛。又一出手,我就晕了。我几乎分不清,哪个是我自己,哪个是屠夫,我们两个搂抱成一团,在那片被践踏的草地上摔打滚翻。有时候我看见屠夫,脸上血糊糊,却仍沉着不乱;有时候我却什么都看不见,只是坐在我的帮手的膝上,张着嘴大喘粗气;有时候发了疯似的向那个屠夫猛击,拳头打在他的脸上,把我的手骨节都震破了,却不见他有丝毫慌乱。后来,我醒来了,头晕得很厉害,好像是从一场昏睡中醒来,我看见另外那两个屠夫还有那个小酒馆掌柜和扫烟囱的向他祝贺,他穿起衣服,扬长而去;我由此得出结果:他胜利了。

“这就是我那位有胆量的朋友!切斯特尔先生想要认识认识你,考波菲尔先生。”

一个年轻屠夫的影子出现了,就像《麦克白》里那个戴头盔首级的阴魂。这个年轻屠夫是谁?他是坎特伯雷那一带年轻人中的一个。有一种传闻,说他用牛腰子上的油擦头发,因此给了他非凡的力气,成年男子不是他的对手。为了这种种理由,我打算与这个屠夫决一死战。

我认为,他肯定是拉肯斯府上的世交,所以特别高兴。

我在学校里的地位高了,没有人来打扰我。我对内廷格尔女生学舍的年轻小姐们不再客气,就算她们的人数多出二十倍,或人也漂亮二十倍,我也不对哪一个注目。舞蹈学校在我心里变成了教人乏味的玩意儿,我不懂女孩子们为什么不能自己去跳,偏要拉住我们男孩子不放。我在拉丁诗歌方面的学问见长,连靴子带儿都不屑一系了。斯特朗博士当众说我是出息的青年学子。迪克先生听了这活,简直乐疯了;我姨婆给我寄来一几尼。

“我很佩服你的眼力,考波菲尔先生,”切斯特尔先生说。“你的眼力让人羡慕。我想,你不会对种啤酒花感到太大的兴趣吧。要是哪一天你高兴到我们那一带——阿什福德一带——转一转,那我们欢迎你在我们那儿玩儿个痛快。”

谢泼德小姐既然是我的生活中的主题和形象,我怎么又与她分手了呢?我很难想像。然而,我和谢泼德小姐越来越冷淡了。人们的话传进我耳朵里,据知谢泼德小姐说过,她不喜欢我直眉瞪眼地看她,同时说,她喜欢琼斯少爷——琼斯!一个一无所长的学生!我和谢泼德小姐之间拉开距离。终于有一天,我遇见内廷格尔小姐学舍的女学生出来散步。谢泼德小姐走过去的时候,做了个怪相,还对她的同伴们大笑。这一下什么都完了。一生的忠诚——好像是一生,是或不是,没多大关系——尽付东流。谢泼德小姐退出晨祷,王室成员以后和她无缘了。

我对切斯特尔先生表示了谢意,和他握了手。我感觉我正在作着一个梦,我又跟拉肯斯小姐跳起了华尔兹——她说我跳得很好!我回家时,简直说不出来的幸福,整夜在想像中挽着我那亲爱的仙子翠蓝的腰肢,跳着华尔兹舞。此后几天,我都沉浸在欢乐的回忆中;但是在街上,和到她家里去都看不着她了。在失望中,那神圣的信物,也枯萎了。

我真不懂,我为什么要偷偷地给谢泼德小姐十二颗巴西核桃作为礼物呢?它们并不能充分表达我的爱;包裹起来,包得难以见棱见角;而且弄开了,也是油腻腻的。然而我却觉得,送给谢泼德小姐这种东西最合适。松软的果仁饼干,我也给谢泼德小姐送过,还送过她数不清的桔子。有一回,我在衣帽间里亲吻了谢泼德小姐。第二天,飞言飞语地传说,谢泼德小姐因为走路脚趾向里扭,受到内廷格尔小姐的惩罚,我听了这话,特别痛苦和愤怒!

“特洛特乌德,”一天晚饭后,阿格尼丝说道。“你猜,谁明天结婚?是你爱慕的一个人哪。”

有一会儿,我对谢泼德小姐的心意猜不透,不过,后来我们在一个舞蹈学校里见了面儿。谢泼德小姐做了我的舞伴儿。我的手触到了谢泼德小姐的手套,马上觉得有一股麻酥酥的感觉。我没对谢泼德小姐讲甜言蜜语,但我们彼此灵犀相通。

“我想不会是你吧,阿格尼丝?”

谢泼德小姐是内廷格尔女学舍里的寄宿生。我崇拜谢泼德小姐。她是个身材细小的女孩子,内廷格尔女学舍的学生也到大教堂去做礼拜。之所以我无心看我的公祷文,是因为我要看谢泼德小姐。唱诗队歌唱的时候,我只听谢泼德小姐的声音。回到家,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有时一阵爱情的冲动让我叫出来,“哦,谢泼德小姐!”

“怎么会是我!”她高兴起来说。“你听见他说什么了吗,爸爸?——是拉肯斯家的大小姐呀。”

这个忽然出现在我面前的人是谁呢?原来是我所爱的那位谢泼德小姐。

“是跟——跟贝利上尉结婚?”我好不容易把这话说上来。

学习上,我不再是最后一名了。没过多久,我就超过了好几位同学。但是,在我眼里,考第一的那个学生仍然是个人物,阿格尼丝说,“不会是这样,”而我说,“就是这样,”并对她说,她想像不到那个非凡的人物积累了多么丰富的知识,而她却认为,就像我这样进取心不够强的人,到时候也能达到他的境界。那个学生,跟斯蒂尔福思不同,私下里既不是我的朋友,公开场合也不是我的保护人;但是我对他是尊敬的。我想知道,从斯特朗学校毕业出去,他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是;不是跟什么上尉。是跟切斯特尔先生,一个种啤酒花的种植园主。”

霎时间,我又回到大教堂里;每个星期天早晨,我们先在学校里集合,然后一块儿到那里去。

我很伤心,有半个月。我摘掉了戒指,我穿起了最旧的衣服,我不再擦头油,我经常悲悼眼前拉肯斯小姐那朵枯萎的花儿。那时候,我讨厌这种生活,那个屠夫又来向我挑衅,于是我把那朵花儿扔掉,和那个屠夫打了一场,最后把他打败了。

我在学校度过的岁月!从童年到青年,我生命的那段时期,不知不觉地溜走了!当我回忆那似水流年的时候——往日的一股清流,如今已成为蔓草丛生的一条干涸水道——让我看一看,水道所经之地有无留下什么痕迹,可以让我想起那股逝水昔日是怎么奔流的。

这一件事,以及重新戴起戒指和适量地重擦熊油,就是我现在回忆起我十七岁的成长过程时,所能辨认的最后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