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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什么时候就画完了?”

画布上的露西是一幅全身像,比起真人来仅略小一些,身上穿的则还是那件白缎衣服。那幅画看起来与我以前在一些展览馆里所见过的肖像画似乎大不相同。一时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于是顺便问了一句:

“已经完了。”

“这就是她,”他道。

我羞愧得满面通红,我丢尽人了。我当时的确过于幼稚,还完全没有学会像今天我所具有的那种应付现代画家作品的全套本领。所以这里我很想占用本书的一点篇幅来向我们的门外汉们传授几条简要的秘诀,以期他们对于面前众多画师的多种多样的艺术表现能够比较像样地应付一下。根据我们的经验。一声强烈的“天啊”可以表示看画人注意到了那无情的写实主义画家的劲健笔力;“这么惊人地真实”适合于在别人拿给你一帧某市参议员遗孀的彩绘的情况下,来遮掩你的不安时使用;一阵响声不太大的口哨用以表达你对后期印象派的赞美;“太好玩了”是用来对付立体主义派的;一个“哦”字表示你被彻底征服,一个“啊”字表示你给惊得透不过气,如此等等。

我进屋时,露西身上穿的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件夜礼服,此刻正在同希利尔喝茶。希利尔起身为我开门,一边拉着我走到那幅画布前。

“真是再像不过,”我实在说不出更高明的话了。

当我后来被允许去看那幅画时,我也给弄得狼狈透了。希利尔的画室在富汗姆路,像他那样的房子在一排店铺后面不知有多少座,你进去时还得穿行一条又黑又臭的过道。那天正值五月的一个星期日下午,天空倒还蓝湛湛的,我于是从文森广场出发,穿过几条行人稀疏的小街,步行去了。希利尔就住在他的画室里面,一条长沙发兼作他的床铺,画室后面还有一间小屋,可以做些早餐和洗洗画笔之类,总之一切都得他自己来干。

“对你来说,恐怕还是不如巧克力匣上的美人漂亮。”希利尔道。

不久我听说他真的给露西画起像来。我过去从来没有进过画室,总以为那里是最浪漫的地方,所以希望他准许我哪天能进去看看那幅画的进行情况。希利尔的答复是,他暂时还不想让人看。希利尔那时三十四五岁,穿戴打扮非常花哨。他看上去简直热闹得仿佛梵戴克笔下的一个人物,只不过高贵气息不足,仅仅性情还算善良罢了。他个子中等稍高,细长身量,一头乌黑长发,秀髭飘飘,胡须溜尖。他平日最爱戴顶墨西哥阔边帽,外加一条西班牙式披肩。他以前侨居巴黎多年,谈起莫奈、西斯莱和雷诺阿[14]总是赞不绝口(尽管我们从来没听说过),但对我们心目之中特别崇仰的弗德烈·雷顿爵士、阿尔玛-塔德玛以及盖·弗·瓦兹[15]等人却是充满鄙夷。我一直弄不清他后来混得怎样。他在伦敦住了些年,希望闯出条路,但我猜想他失败了,以后便去了佛罗伦萨。我听说他在那里办了一所美术学校。若干年后偶然的机会使我去了那座城市时,我还到处打听过他,可惜没有人能说得上来。看起来,这个人肯定是有点才能的,他给露西·德律菲尔所作的那帧肖像至今还使我历历难忘。那帧肖像今天又到哪里去了?是被毁了,还是给弄丢了,画面朝墙地丢在了切尔西的哪个旧货店的阁楼上了?果真这画能在哪个地方美术馆里找到个挂处,那才算得上是万幸哩。

“我觉得真真是很不错的,”我为了替自己声辩,急忙补了一句。“这幅画你准备送到皇家美术院吗?”

“只要我能把那妙处多少传出几分,我也就真真地可以不朽了,”他接着说,“那时不管多有钱的股票经纪人老婆也准会双膝跪在地下求我去给她们画像,就像给你画那样。”

“天哪,恐怕是不!不过我倒有可能送到格罗夫纳画廊去。”

她望了望他,没说什么,但那丰腴猩红的唇却顽童般地笑了。

接着我从画中的露西到真正的露西,又从真正的露西到画中的露西来来回回地端详了一遍。

“糟糕透了,”他骂道。“照相怎么能表现出露西的长处?她最妙的地方全在她的肤色。”说着转向她道:“你知道吗?露西,你的肤色真是我们时代的头等奇迹!”

“再做做你被画时的样子,露西,”希利尔命令道,“好让他再细看看你。”

回首往事,我对这类本来是十分明显的事但还得由他人来向我解说,实在也感到不胜惊异。当我最初认识露西的时候,我对她的美与不美这件事就连想也没有想过;五年以后再次见到她时,我确实看出了她长得很美,我注意是注意了,但也并没有更多考虑过。我只是把这件事当成某种外界的自然现象来看待,仿佛北海海面或坎特伯雷教堂顶端的日落那样。因而当我听到人们谈论起露西的漂亮时,我甚至感到有些突如其来,另外当这些人在爱德华面前夸奖她美,而他也向她瞥了瞥时,我的目光也不禁跟了过去。上面提到的里昂奈耳·希利尔是位画家,很想请露西坐下来让他画画。一次他谈起他想要作的这帧画时,曾向我讲过他在露西的身上看到了什么什么,但我却听得非常糊涂。岂止糊涂,我简直给他搅昏了头脑。另外那个哈理·赖特弗得认识一位当时很红的摄影名家,于是高价谈定之后,便带露西去拍了次照。一两周以后玉照送来,我们大家都先睹为快。我从来还没有见露西穿过夜礼服。相片上的衣服是一身白缎,肥袖口,长拖裙,胸口部分裁得低低;头上的发髻更是比平日做得考究十倍。那样子看上去实在和我最初在喜巷见到的那个戴硬壳草帽穿浆领衬衫的结实女子大不相同。可里昂奈耳·希利尔见了后马上好不耐烦地把它扔到一旁。

露西再次上了那模特台子。我凝神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那肖像。这时不知有股什么样的滑稽感觉突然来到了我的心里。那感觉就像有谁在我的心上轻轻捅了一刀似的,不过并不特别难受;疼是疼的,但奇怪的是倒还惬意,于是猛地一下几乎站立不住。今天我已弄不清楚我记忆中的露西是那画中的她,或者就是她自己本人。因为每当我记起她时,我脑中浮现的既不是我第一次见到时穿着衬衫戴硬壳草帽的她,也不是那时或以后穿着任何其他服装的她,而只是希利尔笔下那个一身白缎、头上打着黑色天鹅绒蝴蝶结的她,以及按照希利尔的指示而装模作样的她。

先说关丁·福特,这是个矮小结实的人,头颅长得不错,属于后来银幕上一度受人欢迎的那种头型,另外鼻子修直,眼睛很俊,发色淡灰,剪得齐齐,上唇蓄着黑髭;如果身材再能高上四至五吋,那实在是舞台上的一个标准反面角色。据说他的“社会关系”颇为不恶,家中也很富有;于是其唯一好尚便是扶持艺术。每逢新戏首演或绘画预展,这些场合都少不了他。他具有着非专业人员的那种苛刻,在对待其同时代人的作品上很有点貌似客气而实际上横扫一切的味道。我发现,他到德律菲尔家来并非是因为仰慕台德的天才,而是因为露西长得漂亮。

我从来闹不清露西的确切年龄,不过一年一年地推算上去,她那时也应该有三十五岁了。但看上去却一点不像。她的脸上没有一丝皱纹,皮肤也仍然柔嫩得像个孩子。我倒并不认为她的面孔如何的美。它显然缺乏一些贵妇人的那种高雅气派,这点我们从许多店铺里售卖的那些照片上都不难见到;她的容貌实在够不上精致。她的鼻子短粗了些,眼睛稍细了些,嘴又偏大;但那双眼睛却是矢车菊般的蔚蓝,她的嘴唇,那么猩红、富于肉感的嘴唇,有时简直笑成一团,而她的笑,实在是我平生见过的最快活、最温暖和最甜美的笑了。她的神情本来偏于沉郁一类,但笑起来时,那沉郁却又会顿时变得无限迷人。她的脸上血色不多;一般为浅棕色,只是靠近眼底部分色泽才稍深些。她的头发属淡金色,按照当时的样式在顶上盘着高髻,额前飘着长长的刘海。

虽然德律菲尔的多数客人只是偶尔来来,比如每隔两周甚至三周才露次面,有一小伙人,我就是其中之一,却几乎是每周必到。我们这伙人仿佛是批死党似的,总是到得最早,走得最晚。这些人里头那最忠心耿耿的便是关丁·福特、哈理·赖特弗得与里昂奈耳·希利尔。

“她实在是太值得一画了,”希利尔评论道,一边朝着她和那肖像来回打量着。“你瞧,她整个是块金子,面孔也好,发鬓也好,可她给你的效果却不是金,而是银。”

“你可别糊涂,露西,”他们讲道。这些人都好叫她露西,于是慢慢地,尽管还有点羞怯,我也就跟着他们这么叫了。“她如果想让他出头的话,就能让他出头。所以他不能不奉承她。这种事情只有她能来得。”

我能理解他的意思。她是有光彩的,但却是淡淡的,更像那月光而不像日光;如果说还像日光,那也是晨曦之际白霭纷纷时的日光。希利尔在画布上使她处于居中的位置,这时,但见她亭亭玉立,双臂下垂,掌心向前,头部微微后仰,这样站法,她的一副颈与胸的珍珠般的光泽之美全都充分显示出来。她那姿势很像一位正在接受采访的女演员,一时不免被那突如其来的热闹赞赏弄得有些发昏,但是她周身上下的那股纯净的气息竟是那么强烈,初春般的明媚风光又是那么动人,上面的那个比譬也就难免有点不伦。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子是从来不懂得浓妆艳抹与舞台灯光的。她只是像个满怀柔情的少女那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仿佛是在执行大自然的使命似的,将自己的全身毫不踌躇地奉献给前来爱她的人。她那个时代的人一般还不曾因为稍稍胖些就怕得要命,而她自己,虽然还很苗条,乳房已经相当发达,臀部也已够丰腴了。后来巴登·特莱福德夫人见着这幅画时,她的评论是,那画中的露西活像一头拉到祭台上的肥犊。

奇怪的是露西竟忍受不了她;的确,就我所知,露西如果公开表露过她厌恶谁,那还就是这巴登·特莱福德夫人。那个时候即使是酒吧女郎也绝不是动不动便“妈的”、“鸟的”用些脏字,尽管这些早已变为我们今天不少最有教养的女性口语里的一个组成部分。我自己就从来没听见露西用过一个会使我的伯母苏菲听了摇头的字眼儿。谁如果讲的笑话里头稍微有点那个,她会登时羞得脸红至耳根的。可是每次提起巴登·特莱福德夫人,她总是管她叫“那老妖精”。她的不少好朋友拼命劝她才使她对那位夫人客气了些。

[1] 普洛佩提乌斯,古罗马哀歌诗人。

巴登·特莱福德夫人对待德律菲尔太太的态度也是无疵可挑的。和蔼可亲又不居高临下。她的感谢的话总是挂满嘴边,而且讲得那么动听——感谢德律菲尔太太允许她前来看她,还常夸她长得漂亮。如果夫人当着德律菲尔太太的面说了她丈夫什么长处,比如她就常带着几分艳羡的口气讲过,能有这么一位伟人在自己身边是件多么荣幸的事。夫人这么讲时也肯定是出于好心,而绝不是因为她非常清楚,想要激怒一名文士的妻子的最好办法就是当着她的面去讲她丈夫的好话。另外夫人在同德律菲尔太太谈话时总是寻找些简单的题材,这样她那比较简单的头脑也可能会感兴趣,比如谈点烹饪、用人、爱德华的健康以及她该如何照料他等问题。总之夫人对待她的态度正不折不扣地是通常一位出身于苏格兰上流家庭的贵妇人(而夫人正是这种出身)对待一名酒吧女郎时的态度(只不过后来一位知名文士糊涂地娶下了她)。夫人总是半诚恳半玩笑,但又非常和气地想让她别太显得拘束。

[2] 英国诗人弥尔顿语,见其《欢愉篇》。

但是巴登·特莱福德夫人对文学的热情确实是太诚挚了,她不可能让这样一种挫折长期影响着她自己;所以尽管打击沉重,她毕竟是一位性情相当超脱的人,绝不会甘心自己种种得天独厚的手腕、同情心和理解力等就这样地衰竭下去。她像往日一样,继续活跃在文学界里,各地的茶会、晚会和家庭聚会里面都少不了她的踪迹,而且每次露面总是那么迷人,那么可亲,听着别人讲话时也总是那么一副聪明样子,可内心里面却在观察盘算,以便一旦看准之后(如果我能把话说得直截了当一些),再培植赞助个有前途的。正是在这种情形下结识了爱德华·德律菲尔,并对他的才情很有好感。可惜的是他已经很不年轻,不过他至少不会像约斯波·吉朋斯那样完全垮下去。她向他伸出了友谊之手。而他也不可能不被她深深感动,特别当她以她那特有的温柔方式告诉他说,他的那许多绝妙作品长期以来只能传播在一个很小范围,这事实在太不合理。他听到后,自然会感激涕零了。谁会不高兴自己被人当作天才!她告诉他,巴登·特莱福德正在考虑给《学术季刊》撰写一篇评论他作品的长篇论文。她邀请他去参加她家的午宴,以便他能在那里结识许多在水平上和他相当的人。有时候她还带上他到切尔西岸边转转,一边谈谈旧日的诗人以及爱情和友谊等等,然后便在ABC茶室饮上杯茶。所以,到了她每星期六下午去林帕斯路的时候,那神情,已经活像一只神采奕奕的蜂后,只待飞升到高空去举行婚礼。

[3] 意大利地名。

处在这种难堪时刻,巴登·特莱福德夫人的行事的确令人钦佩。她并没有怨天尤人。她连一句刻薄话也没讲过。如果她这时流露出某种不满,人们也会完全原谅她的;她曾经倾注了那么多心血的这个人竟然完全辜负了她。但她没有。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地温柔、和蔼和充满同情。她的确是个最能理解别人的人。不错,她甩掉了他,但绝不是像甩掉块滚烫的砖或热白薯那般甩法。她甩掉他时甩得极有礼貌,甩得无限温柔,温柔得就像甩掉她自己的泪珠似的,因为她既下决心来做一件全然违背其善良天性的事情,她是不可能没哭过的。但到底她甩得那么巧妙,又甩得那么富有感情,结果那约斯波·吉朋斯或许还不大知道他自己已经被人甩掉。不过甩掉这点却是绝无含糊。她没有再说他丝毫不是,事实是她再也没有议论过他;万一别人提起他时,她也只是笑笑,惨淡地笑笑,和叹上口气。但这一笑却能致人于死命而有余,而那叹气更将使他永世不得翻身。

[4] 塔索(1544—1595),意大利诗人,史诗《耶路撒冷的解放》的作者。

而垮台却真的到来了。约斯波·吉朋斯又出了一卷诗作;比起那第一卷来,这本诗是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实际上同那第一卷完全一样。诗出版后倒也受到尊重,但批评家们在赞词上已经有所保留,个别人甚至还挑剔起来。这个集子失败了。另外销路上也出现颓势。更糟糕的是约斯波·吉朋斯此刻已沾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本来他过去手里就没有花过什么大钱,对于人们所提供给他的种种奢侈玩乐他就更是不太习惯,更何况他可能还有点想念家里的那个可怜妻子,因而好几次在夫人的餐桌上便曾出现过某种失态的情形,这时在座的人如果不是像夫人那么见识宽广,或者那么心地纯良,一定会认为他已经是人事不省,烂醉如泥了。夫人倒也委婉地向席上客人作了解释,诗人那天身体有点不适。他的第三卷诗也失败了。这一回批评家们对他可不客气了,不仅把他撕裂得体无完肤,把他打翻在地,而且还踏上一只脚;说到这里,就正用得着爱德华·德律菲尔最喜爱的那首歌里的词儿了:他们把他打得满地翻滚,他们全都跳到他的脸上,等等。他们这么气恼也是很自然的,他们竟把一名舞文弄墨的平庸角色错当成了不朽诗豪,而这事全是他造成的,这回让他吃点苦头,也就完全应该。紧接着这约斯波·吉朋斯又出事了,他以酗酒和败坏风纪罪在皮卡迪利遭到拘捕,于是巴登·特莱福德夫人又得夤夜赶到宛茵街去,将他保释出来。

[5] 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的续篇,其中的第一合唱歌尤有名,被誉为抒情诗的典范。

在当时的情况下,想要由巴登·特莱福德夫人一人而独占了这位诗魁还是不可能的。她还只能在竞技场上进行一般的较量。我说不清她曾使用了什么样的高明策略,什么样的奇妙手腕、勾引媚术、攻心办法以及什么样的拉拢话语,这一切,惊异之余,我也只能但凭臆测了;但事实是,她收服了吉朋斯。不消多久,他已经在夫人的闺阃之内被豢养起来。她的气派也实在是令人叹服。她不仅在宴请要人的时候一定要他在座,以增加其结识机会;她还在会客的日子让他在英国最有名望的人物面前朗诵他的作品;她还把他推荐给当日的名演员以便他有脚本好写;她还指导他一定要将他的诗作刊印在恰当的地方;她还出面向出版商进行接洽,替他争来写作合同,这一手连不少内阁大员也将自叹弗如;她还设法使他仅仅接受那些经由她批准同意了的邀请;她甚至不准他同他的妻子见面(这点不免稍嫌过分),尽管他们结缡十载,伉俪极笃,而理由则为,在她看来,一位诗人如想忠于他自己及其艺术,便不应受到家室之累。这样,如果最后垮台到来,巴登·特莱福德夫人完全可以有话好说,她已经在人力所能达到的范围内为他尽了最大努力。

[6] 美国文豪马克·吐温的著名儿童小说及其主人公名字。按这里特莱福德夫人可能把阿显敦视作类似汤姆·索耶式的儿童。

谁能料得到,这么轰动的局面居然在瞬息之间便出现了。以前古希腊曾有过七城邦争夺荷马出生地的轶事,而如今,尽管约斯波·吉朋斯的出生地非常明确(沃尔索耳市),因而再无可争,还是有两倍于七的批评家去转争他的“发现人”;这样几十年来一向在各个周刊上互相吹捧的不少文坛名士竟为了这件事而翻脸火并起来,厮杀得不亦乐乎。另外广大社交界也都不吝对他予以公开承认。于是约斯波·吉朋斯的茶会饭局也就连番接踵而来,宴请他的也尽是些公爵未亡人、阁员夫人和主教遗孀等上流显贵。据人讲,英国文士当中,哈理逊·恩兹渥斯[12]算是第一位能够出入于上流社会而受到平等对待的人(我有时也不免诧怪,何以出版界的精明人士竟想不到因此而出上他的一套全集);但我确信约斯波·吉朋斯却是第一位能使其大名登上一些“会客”请柬的诗人,从而使他能像一名歌剧演唱者或腹语师的艺名那样而起到极大的招徕作用[13]

[7] 法国南部村庄名,其地颇曾有史前遗物发现。

夫人的行事既素以谨慎著称,所以后来在约斯波·吉朋斯这位先生的身上几乎险些失之交臂。过去的文献记载经常告诉我们说,某某作家曾经一夜成名,但在我们今天这个稳健的时代,这类事情已经绝少听到。批评家们总想继续观观风势,看看一些作家是如何跃法,读者方面也因以往受骗过多而不大敢贸然轻信。但是约斯波·吉朋斯的情形却有些特殊,他确实是一点不假地一跃而成了大名。时至今日,他既早已全然被人抛在脑后,那些曾经吹捧过他的批评家何尝不想赖掉他们原来的许多说法,怎奈这些言论在不少报社的办公室里早已历历在册,改动不得;不过回想一下当日他的第一卷诗刊出时所引起的那番轰动,确实使人难以相信。当时全国各大报刊无不以他们报导悬赏拳击的大版篇幅来刊载他诗作的书评;一切重大批评家们也都一哄而起,以打破脑瓜的劲头,争先恐后地去竭诚欢迎这位诗家。他们把他比作弥尔顿(因他素体诗的堂皇音调),把他比作济慈(因他具体形象的富腴丰赡),把他比作雪莱(因他诗才的俶诡飘逸);这还不够,他们并继续以他为大棒去对他们早已厌倦的一些偶像乱打一通;于是在他的名义下,丁尼生勋爵[8]那干瘪得没肉的屁股上不知着了他们多少下响亮的捶打,罗伯特·勃朗宁[9]那光秃的脑门上也着实挨了几个清脆的巴掌。至于广大群众,那就简直像耶利哥城的塌陷[10]那样,全倾倒了。登时他的诗集不胫而走,一版接着一版地畅销出去,于是约斯波·吉朋斯那装帧精美的集子不仅在梅法区[11]一些伯爵夫人的闺阃内室中,在南北各地每个牧师的休憩室里常能见到,甚至在像格拉斯哥、阿伯丁、贝尔法斯特等边远郡市的不少老实而有文化的商人家庭客厅里也都能见到。最后据说连维多利亚女王陛下也从那忠诚的出版商手中接受了这本诗集的一部为她特制的精装本,并以一部题为《高地札记》的书作为回赠(只不过回赠的是出版商,而非回赠诗人本人),这消息一传开来,全国简直是群情激动,一片沸腾。

[8] 丁尼生(1809—1892),英国桂冠诗人。

但是巴登·特莱福德夫人的一腔文学兴味与艺术热情并不曾因为她所鼎力相助的某位友人(这往往远非一般等闲的帮助)业已名垂后世而便剧告衰竭。夫人实在是一位于书无所不窥的人。谁的作品只要稍有可观,她都不会认不出来,另外还特别善于同崭露头角的年轻作家建立个人关系。自那本传记问世后,她的名气既已大到如此程度,她自己也十分自信,只要她对谁伸出援引之手,任何人也会毫不迟疑地欣然接受。因此不消多久,她的那副交际长才便又寻新的施展机会,原也是意料中事。所以每逢她读到什么使她感动的东西,她的那位笔下颇能来得的夫君便马上替她发去快柬一封,热情赞美之余,兼请那位作家前来用顿午餐。午餐既毕,夫君又到部里去上班,那客人便单独留下来与夫人继续长谈。类似这种情形,绝非一起半起。事实上大凡前来者,当然都是有本事的人,但这并无关重要。重要的是夫人自有她一副非凡的眼力,并对这种眼力居之不疑;而且正是这种眼力才使得她一直在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9] 勃朗宁(1812—1898),英国著名诗人。

夫人的妙处全在一个柔字,她的音颦笑语,可说无一不柔;她的眼睛,尽管小而偏淡,却像鲜花一样柔美;她的仪态,也是沙沙夏雨般的柔和。正是由于这种非同寻常的特质乃至丽质,才使她成为不少客厅中的头等嘉宾。另外她享有的这种非凡名气也都无不与此有关。当时夫人与我们这位伟大小说家的一番友情早已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几年前他的逝世曾给整个英语世界带来不小震动)。今天我们几乎人人全都拜读了他给夫人写过的那大批信札,这些,为了勉副众望,业已于其死后,迅速刊出。展读遗书,小说家生前对夫人美貌的仰慕之深,和他对夫人见解的倾倒之甚,可说处处溢于言表;他对得之于夫人的种种鼓励、同情、裁断乃至斡旋等等的一番感激之情,颇有一种言不尽意的意味;因而,如果说其中个别用语由于热情过高,难免会如某些人所担心的那样,要使其夫君巴登·特莱福德先生读起来产生某种复杂的感受,那也只会使这部书札的人情味道更加浓郁。不过巴登·特莱福德先生却是个能够摆脱庸俗偏见的人(他的不幸,如果确有其事,也必属于古今伟人颇曾以其哲学态度临之的那种),于是竟能将其奥理涅克[7]燧石与新石器斧头等研究暂搁一旁,而毅然肩负起为我们这位小说家修传之重任;在这本传记中,先生即曾直言不讳地明确表示,我们这位大师相当部分的成就便曾得力于先生妻子的襄助。

[10] 耶利哥为古代死海北部迦南人的城市。据《圣经》记载,以色列人在进攻该城时,遵照上帝的神谕,一连七天绕城吹角,并大声呐喊,城墙终于塌陷了。事见《旧约·约书亚记》第六章。

巴登·特莱福德夫人那时已经是五十许人;身材生得小巧玲珑,只是头部未免偏大,这就显得与其身躯稍不相称;头上覆着一蓬银白鬈发,大有米罗的维纳斯之风范,因而年轻时候也颇曾是位美人。服装上,她一身黑绸,相当考究,脖颈间则丁零作响地悬挂着一些珠贝饰物。据说她初嫁时遇人不淑,婚姻很不幸福,这些年来她才十分美满地与巴登·特莱福德重新结合,其夫君现供职内务部,兼为史之专家。这位夫人给人的最奇特的印象便是,她的周身上下仿佛棉团一个,柔若无骨,因而不免使人觉得,如果你用手掐一掐她的皮肤(当然出于对其性别乃至威严的尊重,这事是断乎做不得的),你的两个指头几乎会碰到一处。如果你握一握她的手的话,那也会像片鲽鱼卷一样柔软。她的一副面庞,尽管比例稍大,却具有着某种神情飞动的地方。而一旦她坐下时,那身体内部好像并无脊椎骨来支撑,仿佛一只大靠垫那样,全凭里面的天鹅绒衬料才不致垮下来。

[11] 梅法区,伦敦西区中高级豪华住宅区。

正是在这些星期六午后的聚会上我才发现爱德华·德律菲尔原来已经成了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这一发现真是使我吃惊匪浅。此刻他已经写了大约二十本书;尽管他从中挣到的金钱极为有限,他的名气已经相当可观。不仅那些最有眼力的批评家非常赞美他的作品,来访的友人们也都众口一词地表示不须多久他必将获得举世公认。他们痛斥一般读者认不出这位伟大天才。既然抬高一个人的最好办法便是压低其他的人,于是他们对凡是在声名上掩盖过他的别的小说家便采取了一概骂倒的办法。的确,如果我那时对文坛的了解能有后来那么透彻的话,那么仅凭巴登·特莱福德夫人的频频来访一节便已能够看出,那重要的一刻已经到来,于是这时的爱德华·德律菲尔正像一名长跑运动员那样,突然一下将那一小撮辛辛苦苦的伙伴们全都甩开,而独自一个向着那终点猛冲过去。我并不否认,当我第一次被介绍给这位女士时,她的大名完全不曾引起我的半点注意。至于我呢,德律菲尔的介绍不过是,我是他在乡下时的一个邻居,这时在念医学。女士给了我甜甜的一笑,柔声慢气地嘟囔了个汤姆·索耶[6]的词,随手接过了我递给她的奶油面包,便继续同她的主人谈了下去。不过我看出了她的到来给予人的印象很不一般,就拿谈话说吧,本来那么热热闹闹,她一入门便立刻变得鸦雀无声。我悄声地问了问周围的人这是谁呀,这时我才发现,我自己的无知也是真够瞧的;原来正是她才“造就了”某某、某某、某某以及某某。半小时后,她起身告辞,十分客气地同一些熟人握了握手,便步履轻盈地翩然而去。德律菲尔将她一直送至门外,搀扶她上了马车。

[12] 哈理逊·恩兹渥斯(1805—1882),英国历史小说家。

不过假如你听了这段话后大叫道,我的上述说法太过分了,于是提醒我说,缪斯的步履并不仅有其威武雄壮的一面,有时也尽可以是“玉趾飘逸轻捷”[2];再有假如你,由于记起某位哲人的一句名言,即他更关心的并非是谁制定了某个国家的法律,而是谁写出了这个国家的诗歌,于是向我提出:在以诗配乐,以便餍足各种焦灼的灵魂的某种渴求这方面,这事又将由谁来承担(你的想法一点不错,以公爵之尊而屈就此事,确有许多不便)?——那么我的回答便是(显然也不可能不是如此),公爵夫人或女公爵。我当然认识到,时代确实变了。过去罗玛那[3]的农民曾吟唱塔索[4]的诗行给他们的情人去听,汉弗莱·沃德夫人也曾将《俄狄浦斯王和罗诺斯》[5]中的合唱歌念给摇篮里的小阿诺德听。类似这样的事情今天再也不会有了。我们今天所要求的是更加符合于时代的新东西。因此我建议,那些家庭型的公爵夫人可以写点赞美诗或儿歌之类的东西,而一些更活跃的,也即是更喜爱交际应酬的公爵夫人则可以替喜歌剧写点抒情诗,给滑稽报刊作些幽默诗,或为圣诞贺片和饼干匣撰写点箴言题词等等。这样,由于其高贵出身而长期在英国公众心目中所享有的荣耀地位也会永远保持不衰。

[13] 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些发出会客请柬的人会把这位诗人的大名(正像把一些名演员或魔术师的艺名)印到这些请柬上面,以便表明届时这位诗人也将在场,这样前来的人可以有幸见得到他。

不过文学的冠冕却是诗歌。诗歌乃是文学的极致与目的。诗歌正是人类心智的最辉煌的表现。诗歌的成就即是美的成就。散文的作者遇到一位诗人经过时,便只能趋避让路;他会使得我们当中最优秀的人物也要相形见绌。因此,显而易见,写诗的事只能由具有公爵身份的人来承担,另外我十分希望看到这项权利能受到保护,僭越者则处之以峻法严刑,因为设使这一最高贵的艺术不能由最高贵的人去操持,这将成何体统?但由于在这里专门化同样也已形成风气,故我的看法是,公爵们也必将效亚历山大后人之所为,将诗歌这一领地做重新划分,于是衮衮诸公各凭其家学与禀赋之所长,而仅专攻其中一项:据此,则曼彻斯特之公爵分掌教诲与伦理诗;威斯敏斯特之公爵专擅颂歌,以阐发帝国之义务与责任为主;德文郡之公爵将以普洛佩提乌斯[1]之诗风编写些情歌挽诗之类;最后轮到马尔波勒公爵,则尚可以其牧歌式之情调,就诸如家室之乐、兵役之事乃至安于所遇等题材而有所发挥。这后一分配虽略卑微,也是势所难免。

[14] 以上三人均为近代法国画家。

事实上我自己就经常考虑过,鉴于贵族院的终必废除已经是为期不远的事,那么是否可以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将来文学这一行业便统由这个阶级的成员及其家室子女来加以承担。既然爵爷贵胄已将其世袭特权交让出来,英国人民作为回报,给予他们这点补偿也是完全说得过去的。这样,不仅对那些(相当可观的一些)再无财力蓄歌女、赌赛马、玩铁路股票的人,不失为一种补救之道,另外对其余种种由于自然选择关系,除了充当大英帝国官吏之外,再也干不了别的事情的人,也能够欣然俯就。不过目前毕竟到了专门化的时代,因而我的这项建议如果幸蒙采纳的话,则文学中的各个不同门类似亦可按照贵族间的各个不同等级而专门予以分配。据此,我将建议将文学领域中较为卑微的部门给等级上亦较低下的贵族执掌,亦即将新闻与戏剧主要交给子、男这两级。小说日后即将成为伯爵这级的专门领域。事实上这个阶层的人在这门艰难的艺术上既已显示出如此才华,且人数上又如此众多,因而在这方面一定不愁不敷供应。对于侯爵吗,文学上那一部分向来称之为美文(belles lettres)的生产我们尽可以十分放心地委托给他们。当然从赚钱角度考虑,这个行业未必非常有利,不过它的品位颇高,对于一位这类美爵艳称的拥有者来说倒也不算十分亏待。

[15] 以上三人均为近代英国画家。

我去了。我很满意。于是也就一去再去。入秋返回伦敦去圣路加医学院上课之后,周末去德律菲尔家在我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正是我步入文艺界的开始。不过我对自己正在悄悄埋头写作这个秘密却一直瞒得很紧,不曾透露半点。使我激动的是,我遇到的人们当中也有搞写作的。这时听听他们的议论,尤其让人着迷。前来参加这类聚会的人实际上是各行各界都有,这一方面是由于彼时周末之举尚不普遍,另外高尔夫球也还为人小看,于是一到星期六下午许多人便感到无法排遣。我倒并不认为凡前来的都是了不得的人物;至少我在德律菲尔家所见过的那些画师、作家和音乐家当中,至今我还想不起有哪位后来还站得住脚。不过尽管这样,这对人还是大有益处的,给人带来文化与生气。在这里你不愁获得许多见闻:你会碰到正在寻觅角色来扮的年轻演员、抱怨英国这个民族缺乏音乐素质的中年歌手以及跑到德律菲尔那架土钢琴前面奏奏自己作品的音乐家,一边悄悄声明,除非上了音乐会的大钢琴,他曲子的妙处是完全出不来的。另外还会见到诗人在被邀请朗诵新作,画师在物色代销人员,如此等等。偶尔一位有爵位的人也可能为这里增添一点光彩。不过这种情形并不多见,原因是彼时贵族阶级仍然行事比较拘谨,因而如果其中哪一位忽然结交起文士或艺术家来,那不是因为他个人在离婚问题上弄得名声败坏,就是因为在牌桌上过于失利,以致使他(或她)在其本阶级中有些混不下去。但是这种情形目前已不存在。义务教育所携来的最大好处之一便是使写作一事在整个贵族与士绅之间得到广泛普及。过去霍勒斯·沃尔波尔曾编过一部《王室贵族文学典》,专门记载这方面的作者与文学成就,这类便览如果今天重编的话,那就至少得是一部百科全书的规模。一项爵位头衔,哪怕仅仅是荣誉性的,也完全足以使任何一个人在写作上立即成名。因此我们几乎可以十拿九稳地讲,要想在文坛上获得声名,有了爵位实际上也就有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