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说过,热尔梅娜与众不同。后来,了解我的实际境况以后,她便宽宏大度地待我,花很多钱请我喝酒,让我赊账,帮我典当东西,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还提供其他诸如此类的帮助。她还为没能借给我钱道歉,这我完全能理解,因为后来她把她的鸨母指给我看了。我每天夜里沿着博马舍林荫道来到那家小香烟店,妓女们都聚集在这儿。我等她回来,让她把宝贵的时间匀给我几分钟。
热尔梅娜却与众不同,这从她的外貌上可看不出来,没有什么外在特征可以把她跟另外那伙每天下午和傍晚聚集在大象咖啡厅的妓女区别开来。我刚才说过,这是春季的一天,我老婆积攒起来汇给我的那几个法郎在口袋里叮当乱响。我有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感,那就是到达巴士底广场之前我准会被一只秃鹰拖去。沿着林荫大道漫步时,我早就注意到热尔梅娜在朝我这边蹭,一副到处游荡看热闹的婊子派头。她的鞋跟趿拉着,她戴着便宜的首饰,脸色发青,涂上胭脂反倒更显出妓女特有的青白色皮肤。同她谈妥生意并不难,我们坐在那家也叫“大象”的小香烟店里很快便谈好了。几分钟后我们便在阿梅洛特街上花五法郎租下一个房间。窗帘拉上,床罩也掀到一边去。这位热尔梅娜并不急于尽快完事儿,她蹲在坐浴盆上擦肥皂,一面愉快地跟我东拉西扯,说她喜欢我的灯笼短裤。她认为它棒极了!从前是的,不过屁股坐的地方已经被我穿破了,幸亏有外衣遮住屁股。她起来擦干身子,同时仍跟我愉快地说着话。突然,她扔下毛巾,朝我随随便便走过来。她开始热切地抚弄自己那里,用两只手摸它,爱抚它,拍它。我至今仍难以忘怀她滔滔不绝说话的热情和把玫瑰花丛似的下体送到我鼻子底下的那个动作。她谈到它时那种口气仿佛叫你觉得那玩意儿是她花大价钱买来的,是一件身外之物。这件东西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增加,现在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便莫过于它啦。她的话赋予它一种奇妙的芬芳气味,它已不仅是私处的器官,还是一个宝贝儿,一个极有魔力的宝贝儿,一个上帝赋予的礼物,而且不会因为她每天都用它换几个钱而丧失一丁点儿魔力。她倒在床上,大叉着双腿,用两只手捂着它又抚弄一番,同时一直用粗哑的声音咕哝着,说它好、漂亮,是一件宝贝儿,一件小宝贝儿。不过她那个小眼儿的确不错!那个星期日下午,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有毒气味,一切都很圆满。走出旅馆,我在室外刺眼的光线下重新细细打量她一番,清清楚楚地看清她是怎样的一个婊子——金牙,帽子上插的天竺葵,踩塌下去的鞋跟,等等,等等。更有甚者,她从我这儿骗到一顿饭吃,抽我的烟,坐我的出租车。可是这一切一点也没有使我气恼。老实讲,是我鼓励她这样干的。我十分喜欢她,于是吃完饭后我俩回到旅馆又开了一炮,这一回是“为了爱情”。她那大而多毛的玩意儿又一次鲜花似的开放,迸发出魔力。在我眼里它获得了独立的生命。这儿是热尔梅娜,那儿是她毛茸茸的玫瑰花丛,我既爱热尔梅娜同它一分为二,也爱她俩合二为一。
后来,当我提笔写克洛德时,我心里想的不是克洛德而是热尔梅娜……“同她厮混过的所有男人,现在只有你了。船驶过去,桅杆和船身都过去,人生全部见鬼的激流都从你身上流过,从她身上流过,从紧跟着你的所有家伙身上流过。鲜花、小鸟和阳光都涌进来,它们的芬芳香气会呛死你,毁灭你。”这是为热尔梅娜写的。克洛德则是另一码事,尽管我也十分崇拜她,有一阵子我还自以为爱她呢。克洛德有灵魂,有良心,行为也高尚,最后这一点在一个婊子身上倒也不是什么优点。克洛德总叫人认为她有几分悲哀,她显然是无意中给人留下这种印象的。你不过只是命运选派来毁灭她的那水流中的一股。我说过,她是无意的,因为她是全世界最不可能有意识地在别人心目中造成这样一种印象的女人。她腼腆,敏感,所以不会那么做。克洛德在本质上完全是一位法国好姑娘,教养与智力均处于中等程度。生活捉弄了她,她身上有种气质,这种气质不够强健,无法应付日常生活的刺激。路易·菲利普[10]的那一番可怕的话正是说她的:“某一夜来临,一切都会完结。许多血盆大口朝我们逼来,我们再也无力直立,我们的肌肉从身上耷拉下来,仿佛已被嚼烂。”从另一方面看,热尔梅娜是一个天生的婊子,她对自己扮演的角色十二万分满意,实际上还很喜欢这活儿呢。除了有时肚子饿得绞痛、鞋子破了这类不足挂齿的区区小事之外,没有什么会使她感到不愉快。无聊!这便是令她最难受的事情。毫无疑问,她有过嫖客如云的日子,但也仅此而已。大部分时间里她喜欢这种生活,或者表现出喜欢的样子。这当然还是有区别的,譬如跟谁出去,同谁回来。不过最要紧的是男人。一个男人!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一个两腿之间有件东西的男人,那个东西要能使她欢悦,叫她喜得身子乱扭一气,让她用双手捂住自己多毛的部位,摩擦它,带着一种喜悦、炫耀、自豪之情。她体验到两人已合为一体,体验到人生的乐趣。只有在双手捂住的部位那儿她才能体验到人生。
我头一回遇见热尔梅娜也是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同今天差不多。那天,我正沿着博马舍林荫道散步,身上装着老婆从美国匆忙寄来的一百多法郎,很阔气。时令已有点春天的意思了,一个有毒有害的春天似乎就要从街上的下水道里溢出。我每天夜里都回到这儿来,因为这儿有几条患麻风病的街道吸引着我。待白天的光亮渐渐消失,妓女们各就各位,它们才暴露出邪恶的光辉。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巴斯德瓦格纳街,它位于像一条熟睡的蜥蜴似的藏在林荫大道后面的阿梅洛特街角上。在这个瓶颈里总聚集着一群秃鹰[9],她们哇哇叫着扑动肮脏的翅膀,伸出锋利的爪子把你拽进一个门里。她们全是一伙快活而又贪婪的魔鬼,完事之后甚至不给你系上裤子的时间。她们领你来到背街的一个小房间里,通常是没有窗子的房间,撩起裙子坐在床边上,很快查看你一番,朝你的那玩意儿吐口唾沫便替你把它塞进去了。你还在洗身子,另一个婊子已经扯着她的猎物站在门口等着了,她冷淡地望着你最后草草洗几下了事。
热尔梅娜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婊子,连她的好心肠也是婊子式的。她的婊子心肠并没有多好,而是一副懒散、麻木不仁、软弱的心肠。这颗心偶尔也会动情,它本身毫无见解,是一颗又大又软弱、只能被人打动片刻的婊子心肠。无论热尔梅娜为自个儿闯荡出的世界是多么卑微,多么狭小,她在其中却如鱼得水,而这本身便是一件叫人精神振奋的事情。我俩混熟之后,她的伙伴们便揶揄我,说我爱上了热尔梅娜(这是一种她们几乎无法理解的情形)。我就说:“说得对!说得对!我爱上她了,而且对她忠贞不渝!”当然啦,这是谎话,我不能设想爱热尔梅娜犹如不能设想爱上一只蜘蛛一样。即使我不变心,也不是对热尔梅娜不变心,而是对她两腿间那个毛茸茸的东西不变心。不论何时看到另一个女人,我会马上想起热尔梅娜,想起她留在我脑海里的那片火红的、似乎会永生的小丛林。坐在那间小香烟店的露天座位上看她做生意使我很开心,我注意到她用对付过我的同样手段对付别人,她做同样的鬼脸,玩同样的把戏。“她在干她的活儿!”这就是我的想法,我以赞许的态度看她交易。后来同克洛德厮混在一起后,我看到她夜复一夜地坐在她习惯的位置上,圆圆的丰满小屁股搁在沙发厚绒布垫上。这时我对她的反感油然而生,我认为一个婊子无权像贵妇一样坐在那儿,扭扭捏捏地等人来找她,同时还一直不紧不慢地嚼巧克力。而热尔梅娜却是一个主动拉客的妓女,她才不会等着你上门,出来一把揪住你。我还清楚地记得她袜子上的洞和破烂的鞋子,记得她怎样站在酒吧里,带着盲目的大胆挑战态度将一杯烈酒灌下肚,然后大踏步走出门去。一个卖力的妓女!也许闻她口中的那股酒气并非一件美差,她口中的气味由淡咖啡、白兰地和开胃酒混合而成。她还不时猛灌茴香酒和别的酒,都是她用来暖身、提神和壮胆的,可是它们的热力穿透她的身体,一直热到两腿之间那块女人身上该发热的地方。热力随即在此形成固定循环,使一个男人重新建立信心。她叉开腿躺着呻吟时的样子倒不错,即使是为随便哪个男人呻吟,也是感情的恰当流露。干那事的时候,她不会心不在焉地盯着天花板瞧,或是数墙纸上有几只臭虫,她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那件事上,她专门讲述男人趴在女人身上时爱听的事儿。而克洛德呢,唉,克洛德干那事儿总有一点扭扭捏捏,同你上床钻进被窝之后也是这样。她的这股扭捏劲儿叫人生气。谁想要一个扭扭捏捏的婊子呢?克洛德蹲坐浴盆时居然会要你扭过头去。全错了!男人欲火中烧时想看一些东西,想看一切,甚至想看女人怎样撒尿。明白一个女人有脑子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不过一个尸体般冷冰冰的婊子口中文绉绉的话儿是最不适宜在床上说的。热尔梅娜的思路对头。她无知,淫荡,全心全意地投身于本职工作。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婊子,这也正是她的优点。
离开这里时,我又重新忆起那天看过的一本书。“这座城是一个屠宰场,尸体同屠夫混杂在一起,又被盗贼剥得精光,一层层躺在街上。狼从郊区悄悄溜进来吃它们,黑死病和其他瘟疫跟它们为伍,英国人也大踏步赶来。与此同时,死亡之舞在所有墓地的坟堆之间旋转……”这书讲的是“愚蠢的查理”[5]时代的巴黎轶事!一本可爱的书!读后使人精神振奋、胃口大开,我至今仍为它着迷。我对文艺复兴时期的倡导人和先驱者所知不多,却对名不见经传的美貌女面包师潘佩内尔夫人和让·克拉波特总管这两个平民至今记忆犹新,一有空便想起他们。我也不能忘记《流浪的犹太人》[6]中邪恶的天才罗丹。他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直到某一天被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塞西莉激怒、智取”。坐在圣殿广场,冥想让·卡博什[7]手下的人屠宰老弱马匹的恶行,我悲哀地长思“愚蠢的查理”的凄惨命运。他是一个智力不健全的人,在圣保罗旅馆大厅里转来转去,穿着最脏最臭的破衣服,溃疡和害虫侵蚀着他的健康。别人丢给他一根骨头,他便像一条癞皮狗那样去啃。我在狮子街寻找从前豢养野兽的围栏里的石头,他过去曾在这儿喂宠物,这是除去同“出身低贱的伙伴”奥黛特·德·尚迪韦尔[8]打牌以外的唯一消遣。这可怜的傻子。
【注释】
在靠近竞技广场不远的北城区,我驻足好几分钟尽情欣赏这片地方的脏乱景色。同人们在低矮的、与巴黎古老的干道平行的人行道里看到的许多广场一样,这个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中央有一些又破又旧的建筑,衰败不堪,一座歪倒在另一座顶上,形成像一团肠子似的一堆东西。地面不平,铺地的石板上尽是脏东西,很滑,真像一堆混杂着炉渣和垃圾的屎尿。太阳很快就要落山,天空中的色彩也消失了,紫色变成血干了的颜色,青贝色变成深褐色,黯淡的灰色变成鸽粪的颜色。到处都有一个歪七扭八的怪物站在窗子上,像猫头鹰一样挤眼睛。脸色苍白、骨瘦如柴的孩子们发出刺耳的尖叫声,患佝偻病的小顽童头上往往有医生用钳子夹过的印痕。墙里渗出一股恶臭味,那是发霉的床垫味。欧洲——中世纪怪诞、恐怖的欧洲:B-mol调的交响曲。正对面是竞技影院,给尊贵的观众展示这个大都市的种种景观。
[1] 一种多年水生禾草类植物。
人岂能空着肚子四处瞎逛一整天,而且还时不时地能勃起一回?这是“灵魂剖析家”们能轻而易举解释清楚的秘密之一。在一个星期日下午,百叶窗都放下来,无产阶级以一种麻木、呆滞的方式占领了街道。有几条大路纵向延伸出去,只会使人联想到一只长下疳的大公鸡。恰恰是这些大路有力地吸引着人们,例如圣德尼街或圣殿郊区,正如从前纽约联合广场或是曼哈顿的包厘街前段,人们被引诱到简易博物馆来看橱窗内陈列的蜡制的、被梅毒和其他性病侵蚀的人体各个器官。巴黎像一个各处都患病的巨大有机体向外延伸,这些美丽的大道相比之下不那么令人厌恶,因为它们体内的脓水已被挤出。
[2] 玛丽·洛朗森(1883——1956):法国画家、版画复制家,以女性主义立场著称,本人却并非同性恋者。
我希望他的漂亮书名使他走运。这是给你的另一片肉,给你下一本书的。抽空给我打个电话,我就住在博尔盖塞别墅。我们全死了,正在死去或快要死去。我们需要好书名。我们需要肉,一片片的肉——牛腰肉、上等牛排、牛肾、牛睾丸和牛胰脏。有朝一日,站在纽约第四十二大街和百老汇的某一角落里时,我会回忆起这个书名,我会写下脑子里想起的一切,鱼子酱、雨点、车轴润滑油、细面条、腊肠,一片又一片腊肠。把每件往事都记下来之后,我突然回家把孩子切成碎片。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亲爱的先生,如果你把它切成碎片,你便可以免费享用。
[3] 劳尔·杜飞(1877——1953):法国野兽派画家。
同一个橱窗里还有:《一个切成碎片的人》!第一章:家人眼中的此人。第二章:情妇眼中的此人。第三章——还没有第三章。得明天再来看第三、第四章,因为橱窗装饰人每天翻一页书。《一个切成碎片的人》……你简直无法想象我是多么气恼,自己竟没有想出一个类似的书名!这个写“情妇眼中的此人……眼中的此人……此人……”的家伙在哪儿?这家伙在哪儿?他是谁?我真想紧紧拥抱他,我非常非常希望自己有本事想出这样的书名,而不是《疯狂的公鸡》和我发明的其他蠢话。唉,操他妈的,即使我有那样的本事,我也同样会祝贺他的。
[4] 胡安·米罗(1893——1983):西班牙画家、雕塑家。
下午三点左右,我仍在游荡,肚子饿得咕咕叫。又下雨,圣母院在雨中朦胧如一座坟墓。滴水嘴从建筑物正面顶上远远伸出,它们悬在那儿,像一个偏执狂心中的固执见解。一个留黄色连鬓胡子的老人走近我,他手里拿着一个叫贾沃斯基的人写的一本胡说八道的书。他朝我走过来,头向后昂着,雨水打在他的脸上,金沙色的胡子变成稀泥。书店橱窗里挂着劳尔·杜飞[3]的几幅画,画上尽是大腿间插着玫瑰树枝的女仆。还有论及胡安·米罗[4]哲学的专论。听仔细了,是哲学!
[5] “愚蠢的查理”是法国国王查理六世(1368——1422)的绰号,在1380至1422年间统治法国。他患间歇性癫痫病,经常精神失常,沦为傀儡,不发病时倒也不失为一位贤明君主。
圣日耳曼教堂旁边的小花园里有几尊拆下来的奇形怪状的雕像,这几个怪物凶相毕露地随时准备扑上来。坐在长椅上的是另外一些怪物——老人、白痴、跛子和癫痫病人,他们在那儿安安静静地打盹,等着开饭铃响。在马路对面的扎克艺术馆里,一个低能儿画了一幅宇宙的画儿——画在平面上。一个画家的宇宙!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玩意儿,一些小古董。在画的左下角竟然画着一只铁锚和一只吃饭前摇动的就餐铃!敬礼!敬礼!啊,宇宙!
[6] 法国作家欧仁·苏(1804——1857)的长篇小说,罗丹是作品中的人物。
我路过弗斯滕伯格广场。在正午时分,它又是另一番面貌。不久前的一个晚上我打这儿经过时,广场上空无一人,凄凄惨惨,森森然吓人。广场中央有四棵尚未开花的黑树,这是一种有智慧的树,从铺路石中汲取养分,像T.S.艾略特的诗。老天爷在上,如果玛丽·洛朗森[2]愿把她的女同性恋者带到光天化日之下,这儿便是她们亲热的好地方。这儿全是搞同性恋的女人。不育,杂种,冷冰冰的,像鲍里斯的心。
[7] 巴黎商人,曾于1413年领导巴黎手工业者、小商人举行起义,冲进王宫,杀死数位高官。
正午时分,我饿着肚子站在所有这些弥漫着食物香味的小巷交会处。对面是路易斯安娜旅馆。那是一座阴森的旧旅馆,在从前的美好日子里,布西街的坏小子们都知道这儿。旅馆,还有吃的,我却像一个坐卧不宁的麻风病人一样走来走去。星期天早晨街上有股狂热劲儿,除了纽约的曼哈顿东区或查塔姆广场,别处看不到这种情形。艾尚德街在沸腾,这些街东扭西拐,每个拐弯处都聚着闹哄哄的一群人。一长列一长列拎着菜的人胃口大开,饥肠辘辘,他们四处窜来窜去。什么都没有,只有食物,食物,食物。简直叫人发狂。
[8] 奥黛特·德·尚迪韦尔(1390——1425):查理的情妇。
我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到现在为止天气不错,布西街上挤满慢腾腾走路的行人,酒吧大门敞开,路边摆着自行车。所有的肉市、菜市上都很热闹,人人胳膊上挎着裹在报纸里的蔬菜。这是一个美妙的天主教星期日,至少早晨是这样。
[9] 此处将妓女比作秃鹰。
来到克朗斯塔特家,他们也正在吃饭,一道菰米[1]炖小鸡。我假装已吃过饭,可我真想劈手夺过那娃娃手中的鸡。我想这不只是故作羞怯,而是一种反常心理。他们两次问我愿不愿同他们一起吃。不!不!我连饭后的那杯咖啡也不愿喝。我很自觉,很自觉!出门时我恋恋不舍地瞥了一眼那娃娃盘子里的鸡骨头,上面还有肉呢。
[10] 查尔斯·路易·菲利普(1874——1909):法国作家。
星期日!临近中午时分,我离开博尔盖塞别墅,当时鲍里斯正准备坐下吃饭。我离开是出于自觉,因为鲍里斯看到我空着肚子坐在工作室里的确会过意不去。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请我同他一道吃午饭,他说请不起,可那不过是借口。反正我是出于自觉,假如他当着我的面独自享用会不好受,那么,同我分享他也许会更加难受。我无权探究他的隐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