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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逆思平执行枪决详记

时已七时四十五分,庭上下令将他推出,由二法警扶行,后随六名荷枪法警警戒。陈检察官及高院葛召棠审判长皆到场监刑,陈氏发令命令推至墙角执行,语犹未毕,法警祝昆峰已拔枪向梅逆头脑一枪,梅即向前扑倒,弹由鼻孔穿出,瞬即毙命。警士将其身体翻向仰面朝天,并将衣服拉扯整齐,临时法庭即电话告诉首都地院检察处派员来验尸,并通知其家属具领。

梅逆之弟梅祖芳于法院验尸完毕后,于十时半左右,即往监中收尸。

梅逆之三封遗书,一封呈“蒋主席勋启”,一封致“司法行政部谢部长,谢常务次长,洪政务次长勋启”,临刑前他方索笔添上一个“呈”字,底下注名后又加上“谨呈”二字,另一封是给他的弟弟梅祖芳的。几封信的内容大致是:“我为国而死,为沦陷区二万万同胞而死。”致其妻信谓:“爱卿:生平没做坏事,只杀过人而未害过人,你也如是,希望能一本此意,教诲子女,以成国用。”下署“思平”二字。另有致子女信,勉励不负父志,努力向学,以为社会出力。所有信件日期皆为9月15日七时三十五分,他填年、月、日前忘了日期,在笔拿到手时问:“今天十几了?”法官说:“9月14。”并说:“现在是七时三十五分。”梅逆写毕,悉交庭上,并请检察官将致蒋主席及谢部长二信送到。这时梅逆眼内已有湿润泪水充溢,庭上说:“希望你镇静。”他说:“我很镇静。”又说,“是绞刑,抑是枪决?”庭上不置可否地说:“尽可能减少你痛苦。”他就点点头说:“那就好!”又要求不捆绑,庭上说:“你如听话,我们就不绑。”他又要求庭上转告家属,可能的话,葬他在南京城郊。至此,他又说出最后的怨言,认为法庭去提他时,不正式通知他是执行,未能与同难之友告别,认为遗憾,但突然又说:“法庭这举措是对的,免得惊动大家。”

梅逆尸体由家属用卡车于十一时半运往中正路中国殡仪馆收殓。梅妻闻处决讯后即携三子女赶赴老虎桥刑场,满面流泪,状极凄苦,后经梅弟祖芳频频劝慰,遂坐门房内守候,及梅尸运出,即赴殡仪馆。中国殡仪馆接到梅尸后,即移入大礼堂,后在化妆室予以整容化妆,定今日下午五时入棺。

礼堂门口,犹有“梅府丧事”四字,礼堂内有桌一张,至午二时,尚无香烛烟火,帐幕上有“音容宛在”四字,不知是谁所写,然并无梅逆照片。

七时三十分,四个法警到监提取梅逆,梅逆是时尚酣然熟睡,闻声起身,梳洗完毕后,大约知道执行在即,突然发怔,于是就换上纺织衫外罩纺绸长衫,再着灰洋线袜,黑绸布鞋,手中取一白布小包袱,即随法警出监。监房附近,静寂无声,梅逆似稍安心,步上临时法庭,遂向庭上微微躬身。检察官陈绳祖,照例问过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后,即说:“你的案子经高院判处死刑,有未知道?”梅逆点头含笑说:“是的!”陈氏又说:“我们已奉到高院及司法行政部命令,今天便要执行!”梅逆听毕不动声色。陈又问:“有无遗言和遗物?”答:“有三封信。”即将手中白布小包一指,并说,“还未写日期。”梅逆欲趋前被法警拖住,他还恨恨地说:“跑不掉的,在这儿有什么关系?”当时法警即将二长桌拼成一座临时法庭,分开一张移近梅逆。

殡仪馆前,冷冷清清,空气死寂非凡,大厅上横陈白木无漆棺材一具,既无吊唁之亲友,亦无家人在旁,一切诸事皆委托馆中代办。汉奸下场如此,固非其当初所能料及。

南京早晨天阴,牛毛细雨,轻微拂面。七时十分左右,老虎桥看守所中布置法庭,已经就绪,法警来往,颇形忙碌。

按:梅逆,浙江人,五十四岁,伪府时代肩任伪实业部长、工商部长,伪浙江省省长,战前担任江宁实验县县长,住南京北平路42号。

(本文刊于1946年9月19日重庆《时事新报》)

日本战犯酒井隆伏法后,记者群中,即纷纷传说关于梅逆思平处决之消息,后来由有关方面得到证实,说决定梅逆在今晨(1946年9月14日)执行,今晨七时前,各报馆记者暨特派员,早已纷纷出动,准备采访梅逆枪决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