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罪吗?”温斯顿问。
“思想罪!”帕森斯说,几乎是在抽泣。他说话的腔调表明他已经完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他又很震惊,不敢相信这个词居然会用在自己身上。他面冲温斯顿,停下脚步,急切地对他说:“你不认为他们会枪毙我吧,是吗,老兄?他们不会枪毙你的,只要你实际上什么事都没做,除了想一想,这你可控制不了,不是吗?我知道他们会给你一个公正的申诉机会。噢,我相信他们会这么做!他们了解我的表现,不是吗?你知道我的为人,我人不坏。没脑子是真,但我很热情。我努力为党做到最好,难道不是吗?我会被关上五年,你觉得呢?还是说十年?我这种人在劳改营很有用。他们不会因为我的一次过失就枪毙我吧?”
“当然,我有罪!”帕森斯边哭边卑微地看了看电屏,“你不会以为党会逮捕无辜的人吧,对不对?”他青蛙一般的脸平静了一些,甚至还有几分神圣。“思想罪是可怕的,老兄,”他简洁地说,“它很阴险。它会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控制你。你知道它是怎样控制我的吗?在我睡觉的时候!没错,事实就是这样。我是这种人,工作努力,做什么事都尽自己的本分——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思想里有什么坏东西。后来我开始说梦话。你知道他们听到我说了什么吗?”
“你因为什么进来的?”温斯顿说。
他压低声音,就像某些人出于医学方面的考虑而被迫说脏话一样。
帕森斯漠然地看了温斯顿一眼,一点不惊讶,眼神里只有痛苦。他不安地走来走去,停不下来。每当他伸直短粗的腿,膝盖那里就会哆嗦。他的眼睛张得大大的,凝视着什么,就好像不能不注视不远的前方。
“‘打倒老大哥!’是的,我是这么说的,似乎说了一遍又一遍。老兄,这话只有咱们两人知道,我很庆幸,他们在我得寸进尺之前抓住了我。你知道到了法庭上我会对他们说些什么吗?我要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及时拯救了我。’”
“你怎么在这里!”他说。
“是谁揭发的你?”温斯顿问。
这次,温斯顿惊讶得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我的小女儿,”帕森斯带着一种又伤心又自豪的神情说。“她从锁孔里偷听到的。她听到我说了什么,第二天就向巡逻队告发了我。对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她可真聪明,是不是?我一点儿也不怨她,事实上,我为她骄傲,不管怎样,这说明我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了她。”
似乎过了很久。温斯顿的腹部又疼了起来。他精神萎靡,他的思绪在同一条思路上来来回回,就好像一个球一而再地落在同一个凹槽里。他能想到的只有6件事:肚子疼、一片面包、鲜血和尖叫、奥布兰、朱莉亚、刀片。他的内脏又抽搐起来,沉重的皮靴声越来越近。门打开时,一股浓烈的汗臭钻了进来。帕森斯走进牢房,他穿着卡其布短裤和运动衫。
他又愚蠢地走来走去,他渴望地看了马桶好几眼,然后,他突然拉下裤子。
安普福斯被看守架着,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脸上隐约有不安的神情,让人捉摸不透。
“不好意思,老兄,”他说,“我憋不住了,憋了好久了。”
“101号房。”他说。
他的大屁股猛地一下坐到了马桶上。温斯顿用手遮住了脸。
门开了,那个表情冷酷的年轻官员走进牢房。他指着安普福斯做了个简洁的手势。
“史密斯!”电屏里传来吼叫声,“6079号史密斯!把脸露出来,牢房里不许遮脸。”
他们东拉西扯地聊了几分钟,接着,电屏毫无预兆地发出呵斥,禁止他们讲话。温斯顿安静地坐着,双手交叉。安普福斯身材高大,在狭窄的长凳上坐得很不舒服,他焦躁地挪动着,瘦骨嶙峋的双手一会儿握在这个膝盖上,一会儿又握在另一个膝盖上。电屏冲着他大吼,让他待着别动。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二十分钟,一个小时——很难判断过了多久,外面又响起皮靴的声音,温斯顿的心缩了起来。快了,就快了,也许五分钟,也许就是现在。皮靴的踩踏声意味着就要轮到他了。
温斯顿把手挪开。帕森斯大声地、痛痛快快地用了马桶。然后才发现抽水装置不能用。牢房里令人恶心的臭气一连几个小时都挥之不去。
安普福斯又吃了一惊。“这我倒没怎么想过,他们大约在两天前,也可能是三天前逮捕了我。”他的眼睛在墙上扫来扫去,似乎想在上面找到窗户。“这里的白天与黑夜没什么区别。我不认为有人能算出时间。”
帕森斯被带走了,犯人们来来往往,非常神秘。一次,一个女犯人要被送往101号房。温斯顿注意到,她一听到这个词脸色就变了,人也缩了起来。当时——如果他是上午进来的,这件事就发生在下午;如果他是下午进来的,那就发生在半夜——牢房里有六个人,有男有女,所有人都一动不动地坐着。在温斯顿对面的,是一个没有下巴、牙齿外露的男人,长得很像一只巨大的无害的啮齿动物。他肥胖的双颊长满斑点,像袋子那样垂下来,那样子让人觉得他有在里面藏了吃的东西。他浅灰色的眼睛怯生生地扫视着别人,每当和人目光相交,他就会立刻将视线挪开。
“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吗?”他问。
门开了,又有犯人被带进来,他的样子让温斯顿心下一寒。他的样子很普通,有些猥琐,他可能是个工程师,也可能是某种技师。但他的脸却令人吃惊地消瘦,就像一个骷髅。由于消瘦,他的眼睛和嘴大得不成比例,且他的眼睛里还充满杀气,一种对某人或某物无法遏止的憎恨。
不,温斯顿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觉得这个问题有多重要多有趣。
那人在温斯顿的附近坐了下来。温斯顿没再去看他,但在他的脑海中,那宛若骷髅的痛苦的脸却异常生动,似乎就摆在他眼前。他突然意识到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个男人就要饿死了。牢房里的人几乎在同一时刻想到了这件事。长凳上出现一阵轻微的骚动。那个没有下巴的人一直在打量这个骷髅般的男人,他有些愧疚地移开目光,可之后他的目光又会被无法抗拒的吸引力拉回来。他开始坐不住了,终于他站起身,蹒跚地穿过牢房,他将一只手伸进制服的口袋,有些不好意思地拿出一片脏兮兮的面包,把它递给骷髅脸的人。
“你想过吗,”他说,“整个英国诗歌史都是由英语韵脚的稀少决定的?”
一个愤怒的、震耳欲聋的声音从电屏中传来,把没有下巴的人吓了一跳。骷髅脸的人立即将手背到身后,似乎向全世界证明他拒绝了这份礼物。
他的表情发生了变化,恼怒的神情消失了,有那么一会儿他几乎是愉快的。他短而脏的毛发上闪烁着智慧的光芒,闪烁着书呆子发现没用的事实后的喜悦。
“巴姆斯蒂德!”电屏吼道,“2713号巴姆斯蒂德!把面包扔地上!”
“这事的确会发生,”他含糊地说。“我想起一个例子——一个可能发生的例子。不用怀疑,那就是粗心大意。我们正在出版吉卜林诗集的最终版本。我保留了其中一句诗的最后一个单词‘上帝’(god),我也没办法!”他抬起脸看着温斯顿,愤怒地补充道。“这行诗不可能改。它的韵脚是‘棍子’(rod),你知道所有词汇里只有十二个词符合这个韵脚。我绞尽脑汁想了好几天,想不出其他的词。”
没下巴的人将那片面包放到了地上。
他将一只手放在额头,压了会儿太阳穴,好像在努力尝试记起什么。
“站那儿别动,”那声音说,“面朝门,不许动!”
“显然,我犯了。”
没下巴的人照做了。他又大又鼓的双颊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咣当一声,门开了。年轻的官员走进来站到一边,从他身后闪过一个矮胖的、有着粗壮臂膀的看守。他站在没下巴的人的对面,然后在官员的示意下,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在没有下巴的人的嘴上打了一拳,力量大到让后者飞了起来。没下巴的人倒在了牢房的另一边,马桶的底座截住了他。有那么一阵,他躺在那里昏了过去,嘴巴和鼻子都流出深色的血。他不自觉地发出微弱地啜泣声,或者说是呻吟声。之后,他翻转过来,摇摇晃晃地用手和膝盖撑起身体,混着血和口水,吐出一副被打成两半的假牙。
“你犯了这罪吗?”
犯人们仍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交叉放在膝上。没有下巴的人爬回原来的位置,他一边脸的下半部分开始发青。嘴巴也肿得失去了形状,变成一团樱桃色的中间有黑洞的东西。
“实话和你说——”他笨拙地在温斯顿对面的长凳上坐下来。“这儿只有一种罪名,不是吗?”
不时有血滴到他胸前的制服上。他灰色的眼睛仍在打量别人的脸,目光比之前更加惊惶,就好像要弄明白因为这丢脸的行为其他人到底有多么瞧不起他。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门开了。那个官员向骷髅脸的人做了个不大的手势。
电屏没有发出呵斥声。安普福斯停下脚步,有点吃惊。他慢慢地将目光聚焦到温斯顿身上。“啊,史密斯!”他说,“你也在这儿!”
“101号房。”他说。
“安普福斯。”他说。
温斯顿的身边有人吸了口气,一阵不安。那个男人猛地跪倒在地板上,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温斯顿很累,但还是稍稍振作下精神。他必须和安普福斯说上几句,哪怕冒着被电屏呵斥的危险,可以想象安普福斯就是送刀片的人。
“同志!长官!”他哭喊着,“别送我去那儿了!我已经将一切都告诉你们了,不是吗?你们还想知道什么?我都招了,什么都招了!只要告诉我你们想知道什么,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们。把它们写下来,我会签字的——做什么都行!除了101号房!”
安普福斯有些迟疑地挪动了一下,似乎觉得还有道门要进,然后他开始在牢房里踱起步来。他还没发现温斯顿的存在。他目光忧郁地盯着温斯顿头上一米处的墙。他没穿鞋,肮脏的脚趾从袜子的破洞处露出来。由于好几天都没刮胡子,胡楂儿布满他的脸颊,一直延伸到颧骨,赋予他一种凶狠的面貌。这面貌搭配上他那高大瘦弱的身体以及紧张兮兮的举止,让他看起来非常奇怪。
“101号房。”那个官员说。
牢房外响起一阵皮靴走动的声音。铁制的大门打开了。一个年轻的官员敏捷地走了进来,他身着黑色的制服,整个人像擦亮的皮革一般光彩照人,他那苍白又线条分明的脸孔宛若蜡制的面具。他示意门外的看守将犯人带进来。诗人安普福斯跌跌撞撞地走进牢房。之后,门又哐啷一声关上了。
此时,男人原本十分苍白的脸变成了温斯顿不敢相信的绿色,这点毫无疑问。
有时他试着去数墙上的瓷砖。这应该不难,但他总是忘记自己数了多少。而他更常思考的是他究竟身在何处,此时是什么时间。有次,他可以肯定外面是白天,但很快,他又觉得外面一定漆黑一片。在这里,直觉让他知道灯光永不熄灭。这个地方没有黑暗,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奥布兰看起来对这一隐喻心领神会。仁爱部没有窗户。他的牢房可能在大楼的中心,也可能对着外墙,可能在地下十层,也可能在地上三十层。他任思绪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并尝试着根据身体的感觉确定自己是身处高空还是身处地下。
“对我做什么都行!”他大叫,“你们饿了我几个星期了。就饿死我吧。枪毙我、吊死我、关我个二十五年。还需要我出卖谁吗?只要说出他是谁,我就把你们想知道的统统说出来。我不关心他是谁,也随便你们怎样对付他。我有妻子和三个孩子,最大的还不到六岁。你们可以把他们都带来,当着我的面割断他们的喉咙,我就站在这儿看。但是,千万别带我去101号房间!”
大约两三个钟头前,他们将他带到这里。腹部的隐痛从未消退,时轻时重,他的思绪也随着这痛楚时而轻松,时而紧张。疼痛严重时,他只想着疼痛本身,只为饥饿难过。疼痛减轻时,恐惧便充斥他的内心。每当他想到将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就仿佛身临其境,心跳厉害,呼吸困难。他感觉警棍打到他的手肘,钉着铁掌的皮靴踢到他的小腿。他看到自己在地板上爬行,牙齿被打掉,尖叫着求饶。他几乎没想到朱莉亚。他不能将思绪集中在她身上。他爱她,不会背叛她,但这仅仅是一个事实,一件和他所知的数学规律一样的事实。他感觉不到对她的爱,也没想过她究竟会怎样。但他倒常常抱着一线希望想起奥布兰。奥布兰可能已经知道他被捕了。他说过兄弟会从来不会营救它的成员。但是他们有刮胡刀片,如果他们能将刀片送进来的话。在看守冲进牢房前,只要五秒就够了。刀片将带着灼热的冰冷感切入他的身体,拿着它的手指也会被割出骨头。所有感觉都重新回到他这病恹恹的身体上,哪怕是最轻微的疼痛也会让他蜷缩着身体抖个不停。即便有机会,他也不能确定他真的会用那个刀片。比这更理所当然的是活一天算一天,多活十分钟也好,哪怕最终将遭到毒打。
“101号房!”官员说。
再没有囚犯和他讲话。令人奇怪的是,普通囚犯对党员囚犯视若无睹。前者称呼后者为“党奴”,多少带着轻蔑。党员囚犯好像很怕和别人说话,特别害怕和人交流。只有一次,两个坐在长凳上的女党员被挤到了一起,他在一片嘈杂声中听到她们匆匆的交谈。她们的声音很轻,她们特别提到了“101号房”,温斯顿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那人疯子一般地扫视了其他的犯人,就好像要让什么人作他的替死鬼。他将目光停留在没有下巴的人那张被打成重伤的脸上。突然,他举起了瘦巴巴的手。
他想,她真有可能是他的母亲。她的年龄和体型都与他的母亲相符,人在劳动营里呆上二十年,外表很可能会发生变化。
“应该带这个人走,不是我!”他大喊,“你们没听见他被打后说了什么。给我个机会吧,他说的每个字我都会告诉你们。反党的是他,不是我。”见看守向前迈了一步,那人尖叫起来。“你们没听见他说的话!”他重复道,“电屏出毛病了。他才是你们想要的人,带他走,不是我!”
“史密斯?”女人说,“这真有趣,我也叫史密斯。为什么会这样?”她的声音里多了几分感情,“也许,我是你的母亲!”
两个身材健硕的看守弯下腰,抓住他的手臂。但就在这时,他扑倒在牢房的地板上,抓住靠墙而设的长凳的铁腿,像野兽那样号叫起来。看守揪扯着他的身子,想把他拽开。但他死死地抓着,力气大得惊人。大约有二十秒,他们一直在拉他。其他犯人都安静地坐着,双手交叉放于膝上,直视前方。号叫停止了,男人憋住呼吸,除了抓住板凳腿,他已没有力气做别的事。接着,他发出和之前截然不同的哭声。有个警卫用皮靴踢断了他的手指,他们将他拖了起来。
“史密斯。”温斯顿说。
“101号房。”官员说。
“你叫什么? 亲爱的。”她问。
男人被带走了,他低垂着头,步履蹒跚,护着那只被踢伤的手,不再做任何抵抗。
她恢复过来,转过头看了看温斯顿,似乎立刻喜欢上了他,她用粗壮的手臂搂住温斯顿的肩膀,将他拉向自己,一股啤酒味和呕吐的气味扑到了温斯顿的脸上。
很长时间过去了。若这形如骷髅的男子是在午夜时分被带走,那么现在便是早上。若他在早上被带走,现在就是下午。温斯顿已经有好几个小时都独自一人待在那里。狭窄的板凳硌得他很疼,他不时就要站起来走上一会儿,电屏倒没有因为这个呵斥他。那片面包仍然留在没下巴的人丢下它的地方。起初,他很难不去看它,但没过多久,饥饿就被干渴取代。他的嘴巴黏糊糊的,散发着臭味。嗡嗡的声响和单调的白色灯光让他感到几分眩晕,脑袋也变得空洞。由于无法忍受刻骨的疼痛,他想站起身,然而紧接着他又不得不坐下,他的头太晕了,以至于他无法立住脚跟。每当他稍稍控制住身体的感觉,恐惧之感就会卷土重来。有时,他有些侥幸地想着奥布兰的刀片。如果提供他吃的东西,可以想象它就藏在他的食物里。他昏昏沉沉地想起朱莉亚,也许她正在某个地方承受比他还要剧烈的痛苦。此时此刻,她很有可能疼得高声尖叫。他想:“若把我的痛苦增加一倍就可以解救朱莉亚,我会愿意吗?会的,我会。”但这仅仅是理智上的决定,因为他知道他应该这么做。而感觉上,他不想如此。在这里,除了疼痛,你别无他感。此外,当你实实在在地承受疼痛,不管原因如何,你有可能真心希望疼痛再增加一些吗?他还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好多了,”她边说边向后靠去,闭上了眼睛。“我的意思是,别忍着,趁你的胃还没开始消化,吐出来。”
皮靴的声音又一次由远及近。门开了,奥布兰走了进来。
她的身子向前倾去,她吐了,在地板上吐了好大一摊。
温斯顿跳了起来,震惊得将所有戒备都抛至脑后。这是许多年来,他第一次忘记电屏的存在。
“很抱歉,亲爱的,”她说。“若不是这些下贱东西推我,我是不会坐在你身上的。他们不懂要如何对待女士。”她停下来,拍了拍胸口,打了个嗝。“抱歉,我不大舒服。”
“他们也抓到你了!”他叫道。
各种各样的犯人在监狱里来来往往:毒贩、小偷、强盗、黑市商贩、酒鬼、妓女。有些酒鬼是如此凶猛,其他犯人要联合起来才能将其制服。一个身材庞大的六十岁左右的女人被四个看守抓着四肢抬了进来。她硕大的乳房在胸前晃荡,她盘起的浓密的白发因为挣扎而散落下来,她一边乱踢乱踹,一边大声喊叫。他们脱下她的靴子,将她扔到温斯顿的身上,几乎将后者的大腿骨压坏。女人坐起身,冲着看守的背影叫骂:“操,杂种!”之后,她注意到自己坐得不平,便从温斯顿的膝盖上滑下来,坐到长凳上。
“他们很久以前就抓到我了。”奥布兰平静又多少有些遗憾地讽刺道。他向旁边一闪,从他身后冒出一个胸部硕大、拎着黑色长棍的看守。
他又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交叉放在膝上。在被带到这里之前,他曾被送去另一个地方,那里要么是普通监狱,要么是巡逻队的临时拘留所。他不知道在那里待了多长时间,怎么也有几个小时。那里没有钟没有阳光,要确定时间十分困难。那是个吵闹的,气味恶心的地方。他们将他关进和现在这牢房差不多的牢房里,但那里脏得要命,总是关着十或十五个人。那些人大部分都是普通罪犯,其中只有少数几个政治犯。他沉默地靠墙而坐,被脏兮兮的人夹着。尽管他的心被恐惧和腹部的疼痛占据,以至于他并不关心周围的环境。但他仍然吃惊地发现党员囚犯和其他囚犯在举止上区别明显。党员囚犯总是一声不响,战战兢兢,普通囚犯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他们吼叫着辱骂看守,在财物被没收时拼命反抗。他们在地板上写下下流的单词,把食物藏在衣服里偷运进牢房吃掉,甚至在电屏试图维持秩序时,依然大声喧哗。另一方面,他们中的一些又似乎和看守关系很好,他们叫看守的绰号,从门上的监视孔往外塞香烟。相比之下,看守对普通囚犯也更加宽容,即使他们不得不粗暴地管理他们。由于大部分囚犯都要被送往劳改营,牢房里有很多这方面的讨论。按照温斯顿的推断,只要你知道规矩,搞好关系,劳改营也还不错。行贿、走后门、敲诈、同性恋、卖淫以及用土豆酿制非法的酒精饮品,那里都有。而在劳改营,只有普通罪犯能够得到信任,尤其是帮派分子和杀人犯,他们是监狱里的特权阶层。所有脏活儿都由政治犯包揽。
“你明白的,温斯顿,”奥布兰说。“不要再欺骗自己了。你明白的,你一直都明白。”
“史密斯!”电屏里的声音喊道,“6079号史密斯!在牢房里把手放在口袋外!”
没错,现在他懂了,他一直都懂。但他没有时间考虑这些,他的眼里只有看守的警棍。它可能落在任何地方:他的头顶、他的耳朵尖、他胳膊的上端、他的肘关节——
他的腹部隐隐作痛。自从他们将他扔进一辆封闭的货车带走以后,它就一直在疼。但同时他也很饿,是那种痛苦的、不健康的饥饿。他大概有24小时没吃东西了,也可能是36小时。他还是搞不清,他们究竟是在早上抓住的他,还是晚上,或许他永远无法弄清了。被捕后他就没吃过东西。他尽可能地静静地坐在长凳上,双手交叉放在膝上,他已学会一动不动地坐着。若他乱动,他们就会从电屏里向他大吼。但对食物的渴望愈发强烈,他很想吃上一片面包。他依稀记得在他制服的口袋里还有一点儿面包屑,可能还是很大的一块。有个东西不时就会碰到他的腿,让他觉得,口袋里也许还装着一块相当大的面包。最后,想一探究竟的心情战胜了恐惧,他悄悄地将手伸向口袋。
是手肘!他猛地跪了下去,几乎瘫痪,用另一只手抱住了挨打的手肘。周围的一切都炸成了黄色的光。不可思议,简直不可思议,不过打了一下就疼成这样!视线逐渐清晰,他能看见还有两个人正俯视着他。看守嘲笑着他扭曲的身体。至少有一个问题有了答案。不管有怎样的理由,你都不会希望疼痛加剧。对疼痛,你只有一个念头:让它停止。世界上没有比肉体的疼痛更糟糕的事了。疼痛面前无英雄,无英雄。他一边反复想着,一边徒劳地抱着被打伤的左臂,在地板上翻滚。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也许在仁爱部,但他没法确定。他待在有着高高天花板却没有窗户的牢房里,牢房的墙壁贴满了白色的瓷砖,隐蔽式电灯发出的冷光充满了整个房间。屋子里有一种微小的、没完没了的嗡嗡声,他猜可能和空气供给装置有关。沿墙安有板凳,或者说是木架,其宽度只够人将将坐下,板凳很长,只有门那里没有。而门的对面有一个没有坐圈的马桶。牢房有四个电屏,分别安装在四面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