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汤上来,其中一盅被他推到贞白面前,揭开盖子,香味四散。
闻言,李怀信脸色一沉,捏着金珠咬牙切齿,终于败下阵来,只点了两盅鸡汤。
李怀信像是随意地说了一句:“能吃这些吗?”
在李怀信挥金如土之前,贞白赶紧说道:“客栈的房钱只付到了今日,若想再住就得续费。还有,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去东桃村?以你现在的身体情况,不太适合长途跋涉吧,得雇一辆马车?路上还得备上盘缠吧,也不可能夜晚歇在马车里,这一路打尖住店,你……两颗金珠够吗?”
“嗯?”贞白不知所云,什么叫能吃这些吗?
店小二热情地前来招呼,李怀信大气不喘地报了一堆御膳的菜名,把店小二听得一愣一愣的,赔笑道:“客官,您说的这些菜,咱这儿没有啊,要不给您上几道本店的招牌菜,换换口味如何?”
“试试。”
李怀信不想听她废话,直接擦着她手臂走过。贞白只得跟进店,将骨灰坛和沉木剑搁桌上。
贞白犹豫着握住汤勺,垂眸盯着汤面漂浮着的几颗枸杞,轻轻拨开上面一层薄油,舀了一勺,带着半颗菌菇送进嘴里,浓香即刻包裹住味蕾,让人食欲大振,她直接咽了下去。
“不是……”
李怀信一直注视着她的反应,直到她慢悠悠地喝下半盅,也未出现排斥等不良反应。
“我现在营养不良,气血两亏。”李怀信压低了声音,“之前你只管吸不管补,血都快吸干了,一天只供一碗粥,我都瘦脱形了你没看见吗?!”
李怀信这才撑着桌沿,身子前倾,若有所思地揭开自己那盅鸡汤喝起来,一边喝一边在心里分析半天,分析不出个所以然来。他的目光时不时扫过贞白,想到自己居然带着一个邪祟坐在酒楼喝鸡汤,这种匪夷所思的做法简直不符合他的人生准则啊,虽然他也没什么人生准则,全凭随心所欲。
贞白瞥了眼酒楼的排面,道:“这里太贵,而且你……”
他一向随心所欲惯了,不是个会老实待在壳子里遵循仁义道德或宫规道规之人,所以在很多人眼中,他就是个没教养且讨人厌的皇二代,典型的地主家的混账儿子。这地主家的混账儿子还经常狗眼看人低,或许是身份使然,他总自带着一种老子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把太行山搞得跟他寝宫似的,没少把太行弟子们耍得团团转。人家都是来修行的,结果搞得像是进宫当了太监似的。明明这祖宗带了一帮如花似玉的小太监来伺候他,结果这厮居然还心疼那帮小太监,说他们细皮嫩肉的干不了体力活儿,只需要负责伺候自己,打扫打扫房间,种种花除除草即可,而那种建造后院浴池,分流太行之巅甘泉水,搬石头、挖坑之类的苦力活,就该由一众身强力壮的太行弟子效劳,这抓壮丁呢,能不招人厌吗?!
李怀信不悦地皱起眉:“我饿了。”
而招人厌的这位还毫无自知之明,是个完全看不懂别人脸色的主儿。当然,他也不需要看别人脸色,一向都是别人看他脸色。
就在他虚弱的步子准备踏入酒楼时,突然被贞白拦住了。
没想到他第一次看人脸色,居然是面前这个女冠,偏偏这女冠还是个没表情的“面瘫”,整个人看起来要多淡漠有多淡漠,他最后断定,这人可能是死太久,身体都僵了,除了偶尔皱个眉,面部肌肉根本舒展不开,因此才显得难以琢磨。
李怀信蹲下去,扒下两只靴筒上的“意外之财”,决定去给自己好好补补。
此刻李怀信鬼使神差地问了句:“好喝吗?”
李怀信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绸衣,这是他仅剩的行头了,说什么也不能拿去当了!走投无路之际,借着斜阳的余晖,他感觉脚下有道光一闪,他蓦地提了提衣摆,赫然看到镶在靴筒上那颗精巧的金珠,别提多激动了,他简直恨不得回去重重地赏赐那个给他做鞋的绣娘。
贞白抿了一下唇,低低应了声:“嗯。”
他举着冯天那柄破剑,如镜般的剑刃映出他的模样,当他看清里头那个双颊凹陷,整张脸好似只绷着一层面皮的自己时,只觉眼前一黑,这张脸跟乱葬岗里的骷髅有何区别?瘦成这副鬼样子,他自己都没眼看了,必须一日三餐,顿顿山珍海味才能补回来。可现如今,别说鲍参翅肚了,就连一碗鸡汤肉羹都指望不上。
李怀信继续琢磨:这女冠被钉在乱葬岗十年,已经不食人间烟火了吧?
李怀信是个带惯了随从的皇族,像金银元宝这种俗物从来不需要揣在自己身上,而且他一向不喜欢花枝招展的装扮,不像那些王孙公子恨不能往自己脸上贴金,搞得一身珠光宝气的,到处去晃别人的眼,他最多在身上配块稀世美玉,但那块美玉也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连他头上的银冠也在打斗中掉落,现在是真正的一贫如洗。
他瞥了眼女冠面前那碗见底的鸡汤,又默默喝了一口自己的,满嘴鲜香,问:“够吗?”
他整理冯天最后的物品,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一柄卷了刃的破剑和布包,布包上有一道巨大的口子,估计是在乱葬岗时豁开的,里面原本装着两人此行下山所需的衣物和银钱,全都没了。
贞白搁下汤勺,应道:“够。”
当大火燃尽,将最后一捧骨灰装进坛中,李怀信才怆然觉得,冯天真的已经离开了。
所以他可不可以理解为,这女冠其实不是必须以血为祭,寻常食物也能将其喂饱?但真相还有待观察,这种凶性难辨的邪祟,必须拴在身边看紧了,不可掉以轻心。
日落西沉,云霞橙黄。
李怀信一边盘算着一边喝完鸡汤,感觉就跟灌了碗灵芝下肚似的,立马恢复了不少元气,踏出酒楼,连走路都没之前那么飘了。如此他更加笃定,自己是营养不良造成的虚弱乏力,久病不愈。也可能,是一天一碗粥给饿的!
直到见着冯天的尸体,李怀信才蓦地转换了模式,像一棵蔫儿了的植物。
他整天瘫在床上,嗓子也哑着,动不了也喊不了,关键这女冠还成天跟外头晃荡,也没嘱咐掌柜的给他三餐送饭,这是成心的,还是成心的?李怀信没忍住问出了口,结果人家居然轻描淡写地说:“忘了。”
李怀信撑着一副残躯,三步一喘五步一歇地到了县衙,还不忘端着架子,跟钦差大臣微服私巡似的,好在他病恹恹的,而梁捕头这个敏锐的人精正好业务繁忙,只来了几个反应迟钝的衙役,没看出李怀信那股与众不同的桀骜来。
忘了……轻描淡写地……忘了……李怀信不敢置信,他居然被忽视了?!
贞白:“……”这人什么毛病?
这时,一队衙役行色匆匆地奔过,前面的行人避让时一不留神把虚弱的李怀信撞得踉跄了一步,贞白抬手把他扶住,带到了边上。
闻言,李怀信转过头来,恩赐似的赏了贞白一个正眼,差遣道:“带路吧,去县衙。”
“怎么了这是?”有路人问。
早讲道理不就好了吗,非得狂那么一下,贞白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行。”
另一人咬开一颗瓜子,边嚼边搭腔:“听说啊,这衙门失窃了。”
“没意见吧?”李怀信斜瞥她一眼,倨傲地偏过头,下巴挑起,与他修长的脖颈形成好看的弧线,“现在冯天养在你身上,迟迟聚不了魂,没办法帮你卜卦,你也就不知道该上哪儿去找你要找的人,与其在这儿干耗着,不如先送他回东桃村。”
又一人惊道:“嗬,哪个贼人如此胆大包天,都偷到官府里了?”
贞白:“……”威胁?这弱不禁风的废人凭什么狂成这样?
那人又剥了颗瓜子,应和道:“可不是嘛。”
李怀信道:“不然,你就把五帝钱还我。”
一个啃着香瓜的人凑上前打听:“偷啥了?”
贞白愣了一下,这口气,是在下命令吗?!
某某道:“咳,到官府还能偷啥,要偷金银珠宝什么的自然会去谢家、张家,冒这么大风险上衙门犯案,我估计,是去偷官印!”
“嗯?”李怀信略微偏过头,半侧着脸,眼眸低垂,阳光透过他浓密的羽睫依稀漏进他眼底,瞳仁如琉璃般晶莹闪烁,他说,“我还要把冯天送回他家乡,你也得同我一道去。”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觉得言之有理。
贞白见他拖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孤魂野鬼似的经过自己身侧,遂道:“我同你一道去吧?”
那人吐掉瓜子皮:“瞎说,偷官印干吗,篡县太爷的位吗?傻不傻!”
李怀信道:“冯天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衙门久等不见人去认领,极可能会擅自处理掉。”
某某不服气:“这你就不懂了,有些江洋大盗为了扬名立万,必须挑战一下权威。”
当时还打了一架,结果因附骨灵缠身,打到一半就颓了,又被赵九背回客栈,遭遇了惨无人道的刮骨酷刑,瘫到了现在。如今他终于能动了,必须去衙门把冯天的尸骨领回来火化。尸体毕竟晾了一个多月,在乱葬岗那种阴气大盛的地方腐朽比较缓慢,但出了乱葬岗,即便天气转寒,也经不住耗。
“哦哟,都江洋大盗了,还挑战你个县衙的权威?”那人又从兜里掏出一把瓜子,“你快别瞎说了!”
“嗯,在半道上碰见了你,我就跟了过去。”
某某急了:“那你说,难道你知道偷了什么?”
“上次?”李怀信蹙眉,一寻思,就想起前两天他本来是准备去衙门的,可是一出门……
“指环。”那人神神秘秘道,“知道谁的指环吗?”
贞白纳闷道:“上次你不是已经去过县衙?”
啃香瓜的咬了一半,含混不清地插话:“县太爷的?”
他的身体实在还虚得要命,双腿一个劲儿地发颤,身上的袍子大得都能唱戏了,他无法想象自己现在瘦成了什么样,只觉得走起路来整个人轻飘飘的,有种踩在云端上的错觉,他严重怀疑自己缠绵病榻的真正原因不是刮骨之伤,而是营养没跟上。
那人摇摇头。众人于是七嘴八舌地乱猜一通,待吊足了胃口,那人才揭晓答案:“是王六家埋的那具尸体的。”
李怀信缓缓站起身,脚下虚浮,身体晃了晃,随即眼前一黑,一阵头晕目眩,他赶紧扶住床柱,借力站稳。
众人大惊,呼声起伏,传入刚走出几步的贞白耳中,她蓦地顿住了脚步。
“嗯?”贞白问,“能走了?”
那人继续道:“你们说奇不奇?梁捕头现在忙得脚不沾地,还在查这案子呢,现在又冒出来个盗贼,把证物偷走了。”
李怀信眨了眨眼,适应了光线,遂放下手,搭在床沿,沉吟道:“我要去趟县衙。”
李怀信发现贞白没有跟上,回首催促道:“走啊。”
贞白的手扶在门板上,又把门拉开了一些,让阳光彻底铺满房间,照进犄角旮旯里。
众人议论四起,把话题拉到了王六与谢家的传奇事件当中,然后夸大其词地编排了一下。那想象力尤为丰富的某某大胆揣测,是王六的魂魄出来作案,盗了衙门证物柜中的指环,就是为了掩盖住他曾经犯下的更大的罪行。
贞白正欲掩上门,却被李怀信唤住:“别关。”他想晒一晒太阳,整日躺在屋里不见天光,都快长绿毛了。
贞白听他们越说越没谱,感觉浪费时间,抬脚跟上李怀信:“去哪儿?”
大门敞开的瞬间,阳光肆无忌惮地照进来,刺得他眯缝起眼,又坐了回去,抬手罩在眉弓前,阴影即刻笼住了眼下一片。淡金色光晕照在他脸上,把他的肌肤衬得透明,让他整个人显出一种病态的美感来,让人目眩神迷。
“雇马车。”
贞白回到客栈时,李怀信已经穿戴齐整,坐在床沿,双脚点地,单手扶着床柱正欲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