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维尼亚从桌上拿起她咬过的那支铅笔,开始在记事本上乱画。莉兹注意到她写的是“8”。拉维尼亚肯定烦闷透顶,她开心的时候一般会画人形符号。
“是啊,”莉兹说,“是啊,大概是那样,就好像——好像他微不足道的举动都别有意味。”
“真的很奇怪,你知道,”拉维尼亚说,同时心里反复思量,“我跟他同处一室时觉得‘兴奋’,那跟一个出了名的罪犯待在一起时的感受差不多。当然没那么糟,但错谬的感觉是相同的。”她又使劲画了几个“8”,“如果他今晚消失,并且某个人告诉我说他其实不是人类,而是一个美丽的魔鬼,我会相信的。真的,我会。”
“他——很不寻常。”拉维尼亚闷闷不乐地说,“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你会等着看他的下一步举动,就好像那是一种信号、一种前兆、一种启示之类的东西。”她说“你”时语气淡漠,眼睛却紧盯着莉兹,并且又挑衅地问,“你也这么觉得,对吧?”
然后她把铅笔扔回桌上,轻笑着说:“一切都那么荒谬。你瞧着他,试图找出他身上的非凡之处,结果找到什么了?什么都没有。他身上的一切,并不是别人身上就没有,对吧?他那迷人的金发、婴儿般的肌肤,沃尔特以前带回来的《号角》的那个挪威记者就有。作为男人来说,他举止极度优雅,可瑟奇·莱托夫不也如此吗。他的声音温和亲切,还带着动人的拖音,可一半的得克萨斯人和相当多的爱尔兰人都这么说话。你一项一项列出他的迷人之处,加起来是什么?我没法告诉你它们相加的结果。它们加起来并不等于莱斯利·瑟尔。”
“当然,他很有吸引力。”莉兹说,心想这种陈词滥调根本没法表达瑟尔的特质。
“是啊,”莉兹冷静地说,“是啊,的确不等于。”
“胡说。她也感觉到了。那种——那种魅力。”
“那——那最好玩的事情被我们忽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显得与众不同?你知道,埃玛感觉到了。”
“哦,玛尔塔向来做派傲慢呀。”
“我母亲?”
“我不是说她做了什么,我说的是她的态度。她——她紧抓不放呢。”
“就因为那种感觉,她才跟我们看法完全相反。她很是厌恶。我带回来的客人她经常看不上,有些甚至还不喜欢,可是她特别憎恨莱斯利·瑟尔。”
“可是牧师会送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回家,玛尔塔知道这事。牧师肯定会陪迪克森小姐回家的,他们同路。”
“她是这么跟你说的?”
“还有那天吃过饭后,玛尔塔要瑟尔送她回家,并且留他到很晚,她的这种做法也很古怪。我的意思是说,她霸占着他,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保镖,根本不顾及别人的反应。”
“没有。她用不着说。”
“这件事可不能怪到莱斯利·瑟尔头上。这种事情迟早会发生,你知道的。”
是啊,莉兹想,她是用不着说。拉维尼亚·菲奇——亲切、和善、心不在焉的拉维尼亚——永恒的青春小说的生产者,毕竟拥有作家的直觉。
“不,他们后来又和好了啊,并且瑟奇改过自新走上了正轨,而现在——”
“我有一阵还怀疑他是不是有点不正常。”拉维尼亚说。
“这又不是什么新鲜事!”
“不正常!”
“我现在真希望当初没有邀请他来崔明斯。”拉维尼亚郁郁地说,“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也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但不可否认,他是个让人不安的人。瑟奇和托比·塔利斯闹僵了——”
“当然,只是一点点。这种只在某方面疯狂,而其他方面完全正常的人,会散发出有邪气的吸引力。”
这实在太意外了,莉兹一时说不出话来。
“除非你知道他们的这种疯狂,”莉兹又指出,“不然你就会想要了解他们的乖戾,然后受到那种邪气魅力的吸引。”
“我也有那种感觉,所以才那么猜测。”拉维尼亚说。
拉维尼亚想了想说:“对,我想你说得对。不过没关系,因为我觉得这套‘疯狂’理论不管用。我还从未见过有谁比瑟尔更理智的,你呢?”
莉兹抬头看着那双困惑的孩子气的眼睛,戒备起来。“你为什么这么想?”她问。
莉兹也是。
“那不能算是恋爱,就这样。那是一种吸引。他让你着迷,对吧!”她用的是陈述的语气,而不是疑问。
“你不觉得吗,”拉维尼亚说着又开始心不在焉地乱画起来,并且躲开了外甥女的目光,“沃尔特好像开始怨恨瑟尔了?”
“一块什么!你在说些什么啊?”
“沃尔特,”莉兹吃惊地说,“不,绝对不可能。他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这么说吧,你不会爱上一块磁铁。”
拉维尼亚只用寥寥七笔便画下一幢房子,又给它添了一道门。
“如果你说的‘征服’是指爱上他,放心,我没有。”
“你为什么这么看沃尔特?”莉兹不满地说。
莉兹心想,用上这么一个爱德华时代的过时词语“征服”,还真是她姨妈的风格。她总是得把拉维尼亚使用的俚语改得现代一点。
拉维尼亚又添了四扇窗户和一个烟囱,琢磨着好不好看。
拉维尼亚将手指插入乱蓬蓬的头发,摸到了铅笔,脸上露出欣喜之色。“哎呀,我的黄铅笔在这里。”她又把笔插回头上,“莉兹,亲爱的,别觉得我是在多事或怎么的,好吗,你不会是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被莱斯利·瑟尔征服了吧?”
“因为他对瑟尔非常周到。”
“我能帮得上忙吗?”
“周到!沃尔特向来——”
“没有。有。没有。可能有吧,我想,某种程度上来说。”
“沃尔特喜欢什么人的时候,就会把他的一切看得理所当然,”拉维尼亚边说边画炊烟,“他越喜欢谁,就越是对他随便。他甚至对你也是理所当然的态度——此前你肯定注意过。他一直对瑟尔很随便,直到最近才发生变化。他的态度不再像以前那样了。”
“有什么烦心事吗?”
莉兹静静地想着这个问题。
“我没法集中精神。”
“如果他不喜欢瑟尔,”她终于开口了,“那为什么要和他一起去巡游拉什米尔河,还要一起写书呢?嗯,他会吗?”她又加了一句。拉维尼亚似乎一门心思想要画好门把手。
“怎么了,姨妈?”
“因为写那本书大有好处可图。”拉维尼亚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冷漠。
“哦,真是这样!”拉维尼亚暴躁地说,“我敢说她根本就不会打网球!写到哪儿了?‘她走进房间——她走进房间,白色的连衣裙轻轻飞舞’——不,不,等一下——‘她走进房间’——哦,该死的西尔维亚!”她急得叫了起来,把嘴里咬着的铅笔往桌上一扔,“谁在乎那个笨女人在做什么啊!就让她待在那可恨的窗户边饿死去吧!”
“沃尔特从来不和自己不喜欢的人合作。”莉兹断然说道。
“我觉得不好。”莉兹耐心地说,“她手上还拿着球拍呢。她从台阶那里走来,‘轻轻晃着球拍’。”
“有可能他很难解释为什么又不想写这本书了吧。”拉维尼亚说,语气淡得就像她不曾说过。
“她换过了啊,不行吗?”拉维尼亚以从未有过的蛮横语气说道。
“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个?”莉兹几乎要生气了。
“她刚才一直在打网球!”
拉维尼亚停下涂涂画画,安慰道:“莉兹,亲爱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可能是希望你能想点法子让沃尔特打消疑虑。用你自己的聪明法子,也就是说,不声不响的。”她看着莉兹说,“哦,是啊,你很聪明,比沃尔特聪明多了。他算不上有多聪明,可怜的沃尔特。他遇上的最好的事,就是你肯定爱他。”她把画得乱糟糟的记事本推开,突然粲然一笑,“我认为他有个情敌也不完全是坏事,只要竞争情况不是很严重。”
“为什么?”
“当然没什么严重的。”莉兹说。
“没有鞋跟啊。”
“好啦,现在假设那笨女人还在窗外,我们赶在午饭前写完这一章。”拉维尼亚说着又拿起铅笔开始咬。
“你说什么?”
可是当莉兹记录着笨女人西尔维娅的一举一动时——最终是为收费图书馆和国内税收做着记录——她的心里仍然一直感到震惊。她从未想过,除了自己还会有人知道她在乎瑟尔。现在看来,不仅拉维尼亚相当清楚她对他的感觉,她还暗示沃尔特或许也知道。那当然不太可能。他怎么会知道?拉维尼亚知道,是因为——正如她自己坦率所言——她也是受瑟尔魅力吸引的一个“牺牲者”。可是沃尔特不会有这般感同身受,进而了解她的内心。
“没有鞋跟。”
然而拉维尼亚说得很对,沃尔特先前对瑟尔很随便,现在却变得像主人招待客人了。这种变化很微妙,却几乎是一夜之间发生的。是什么时候,又是为什么会改变呢?那两盒对比鲜明、不凑巧碰到一起的糖果?但那不会让任何成年人生出嫌隙啊。对美国人来说,买糖果给女孩是自然而然的举动,就像在门口让女士先行一样。沃尔特不可能为此而怨恨他。那么她这个只有同难者拉维尼亚知道的秘密,沃尔特又是怎么猜到的?
“好,行了,‘……她那棕色的大眼睛透出谨慎和怀疑。她心神一定,优雅地走进房间,纤细的鞋跟轻轻踏在镶木地板上——’”
她仍在不停地想着拉维尼亚和她的直觉。她琢磨着拉维尼亚在数落瑟尔的不是时漏掉的一件事——托比·塔利斯遭受怠慢——猜测拉维尼亚是否因为不知情才没提起此事,或者纯粹因为她根本不关心托比遇到的任何难堪。全村人都知道,托比遭遇了自坦塔罗斯[1]以来最大的屈辱和挫折。瑟尔,以最难以想象的和善的冷漠,拒绝去参观胡屋,拒绝参与托比热心为他安排的所有活动。甚至当托比提出带他去斯坦沃茨并予以引荐时,瑟尔也没表现出一丁点兴趣。这样的事托比还从未碰到过。自由出入显赫堂皇的斯坦沃茨可是他的王牌,从来不曾失灵,对美国人尤其管用。可是不适用于这个美国人。瑟尔根本不想和托比·塔利斯有任何牵扯,并且以最为温文有礼的态度表明了这一点。他优雅地拒绝,可其间的刻薄却乐得让人瞧见。萨尔科特镇的精英分子也毫不掩饰地欣然观看。
“她的眼睛。”莉兹往回翻了几页稿子,“第五十九页,‘她那棕色的眼睛,仿佛秋叶上的雨珠那般清透……”
正是这一点伤到了托比。
“什么?”
在莱斯利·瑟尔那里碰了一鼻子灰已经够糟了,弄得尽人皆知更痛苦。
“是棕色。”莉兹说。
的确,莉兹想,瑟尔的出现对莎尔科特圣玛丽镇而言不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在所有他接触过的人当中,大概只有伊斯顿-迪克森小姐是全心欢迎他的。他对迪克森小姐亲切友好,就像女人那般温和耐心地回答她没完没了的问题,并且似乎很爱闲聊电影的事儿。他为了取悦她,提起电影制片厂的八卦,跟她你一句我一句地谈起看过的电影哪些好哪些坏,弄得拉维尼亚说他们俩就像两个家庭主妇在分享厨房心得。
“哦,对,‘西尔维娅在窗边停下脚步,纤瘦的身影映在光影里,大大的蓝眼睛透出警惕和怀疑——’”
那也正是玛尔塔来吃晚饭的那次,有那么一会儿,莉兹看着他和迪克森小姐,突然惊觉自己可能正在爱上这个男人。到现在她仍然感激玛尔塔让自己安下心来。当晚玛尔塔霸占他并将他带走,她看着他们离开却丝毫不觉嫉妒,那时她便知道自己并未为他沉陷,尽管她强烈地感受到了他的魅力。
“西尔维娅从花园里走进来。跨过落地窗。”
此刻,她一边记录西尔维娅那笨女人的言行,一边暗下决心要听取拉维尼亚的建议,想个法子安抚沃尔特,好让他高高兴兴地开始旅行,不再对瑟尔心怀忌恨。等他们从密尔港回来——订好那两艘独木舟,安排好运送到奥特利以等候他们取用的事宜——她会想些特别的事情和沃尔特一起做,独属两人世界的事情。最近三人行太频繁了。
“写到哪儿了,莉兹,写到哪儿了?”她说话的同时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一支铅笔插在鸟窝般蓬乱的沙色头发里,另一支则咬在尖细的牙齿间,都被咬破了。
也或许,太频繁的是错误的两人行。
倒是半心半意的拉维尼亚注意到了并深感不安,真是够奇怪的。大概七天之后,这不安泛涌出来,溢入言语,几乎让她难以自控。这天她像往常一样对着莉兹口授小说内容,但感觉很费劲。这种情况真是少见,莉兹感到困惑。拉维尼亚创作时向来轻松自如,全心全意融入女主角的命运。写到后面,她可能会忘了清晨在卡普里采集紫罗兰时巧遇爱人的女主角叫达芙妮还是瓦莱丽,但在达芙妮(或瓦莱丽)巧遇爱人的过程和采集紫罗兰的过程里,拉维尼亚·菲奇会像教母那样对她爱护有加。现在则完全相反,她心不在焉,甚至连西尔维娅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了。
注释
就埃玛的感知力而言,她算是个迟钝的女人。
[1]坦塔罗斯(Tantalus),古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子,起初获宠,后因侮辱众神被打入地狱,永远受着痛苦的折磨。后喻指受折磨的人。
如果说埃玛·盖洛比对莱斯利·瑟尔跟崔明斯庄园的牵扯还有一丝好感的话,那便是她对出书的计划感到很高兴。余下来的时间,那计划会让他远离家事;等到拉什米尔河之旅结束时,他就得走了,从他们的生活里彻底消失。就她所见,目前还没出什么岔子。莉兹喜欢跟那家伙待在一起,当然,那是因为他们都年纪轻轻,兴趣相近,自然还因为他迷人的样貌。但从表面看来,她并不像真的被迷住了。她从来不会盯着瑟尔看,除非有事要跟他说;从来不会像恋爱中的女孩那样目光紧随着他;同处一个房间时也从来不挨着他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