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我肩膀上一拳:“王八蛋。说起来,你为什么喜欢装傻?”
回到军营,巡逻队已经撇下我们出发了,塔可问我击中目标的把握有多大。我说:“要是打不中,我就赖给我的观察手。”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塔可问杀给什么猴看。我可以解释给他听的,但我没开口,把这项光荣的任务交给了福斯。福斯解释完,又问我能不能做到。我说能长官。我问要我从哪里开枪,他告诉了我。我们去过那地方,当时是去接应补充物资的直升机。我问能不能给我换一个利奥波德的新型号瞄准镜,否则我就只能凑合用我现在这个了。福斯望向贾米森,贾米森说:“交给我了。”
“看看,你又来了。”
福斯没搭理他:“等城里乱起来,贾西姆就会带着他的武装团伙溜进后巷。我们必须在他逃跑前动手,干掉这个两面三刀的家伙,杀鸡给猴看。”
“这样更安全。别人没法拿他们不知道的事情来伤害你。或者反过来纠缠你。”
“你抢不到机会,”贾米森说,“我会先动手的。”
他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对,那一枪你能打中,没问题,但我想问的不是这个。我们在说的是一个大活人。你确定你能下手吗?硬着心肠给他脑袋一枪,要了他的小命?”
“贾西姆是老牌复兴党人,也是新生的叛乱分子头目。我们想干掉他。非常想。不能使用激光制导炸弹,万一炸死一伙打电子游戏的孩子就不好了,那样会让半岛电视台再抨击我们一通。付不起这个代价。但我们也不能等了,因为布什几天内就会批准清除行动——你们要是敢说出去,我就毙了你们。”
我对塔可说我确定,但没有说我知道我能杀人是因为我杀过人。我朝鲍勃·雷恩斯的胸口开枪打死了他。不过狙击手学校教我的是,永远要爆头。
见过?妈的,我们去过,玩《大金刚》和《麦登橄榄球》。每次我们进去,当地年轻人就忽然想起来还有事情要做,纷纷作鸟兽散。塔可没有主动报告这一情况,我也没有。
5
“我知道那地方,”塔可说,“店名就叫立等可取。巡逻路上见过。”
比利把写完的内容存盘,起身时踉跄了一下,他的脚像是伸进了另一个空间。他坐了多久?他看了一眼手表,震惊地发现自己坐了快5小时。他觉得自己像是刚从栩栩如生的梦境中归来。他用双手按住腰窝,舒展身体,两条腿的酸麻感觉渐渐过去。他从客厅走到厨房,又走到卧室,最后回到客厅里。他又走了一圈,然后走了第三圈。他第一次见到这套公寓时,觉得它的大小正合适,是个隐居的好地方,他可以在这里躲到风头过去,然后开着租来的车向北(或者向西)去。现在它似乎太狭小了,就像长大了穿不下的衣服。他想出去走走,甚至慢跑,但就算穿戴上多尔顿·史密斯的道具,这也是个非常坏的主意。于是他继续在公寓里踱步,觉得不够运动量就在客厅地上做俯卧撑。
“这个扎头巾的两面派叫阿马尔·贾西姆。六七十岁,具体年龄没人知道,很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拥有一家电脑与相机店,同时是网吧,也是游戏厅,当地年轻人不做土炸弹和在路边放炸弹的时候,就在那里打《吃豆人》和《青蛙过河》。”
“趴下给我做25个!”他想起厄平顿中士的叫嚣,“别管我是不是踩着你的屁股,你个废物点心。”
塔可说明白。我还是耸耸肩。
比利忍不住笑了。这么多记忆一下子全回来了,要是全都写下来,他这本书得有1000页。
“对,完全不可能。这些穆斯林早就埋伏好了。就在等他们。两辆皮卡堵住大路。有人策划了这场伏击,我们知道此人是谁,因为我们在监听他的手机。明白吗?”
俯卧撑让他平静了一些。他考虑要不要打开电视,看看调查的进行情况,或者看看手机上有没有报纸的新闻推送(报业正在走下坡路,但比利发觉他们似乎总是最先搞到明确的事实)。他决定既不看电视也不查手机,他还没有准备好回到现实。他考虑要不要吃点东西,但他也不觉得饿。他应该饿了,但他确实不饿。他决定喝一杯黑咖啡,于是他站在厨房里喝掉,然后他回去打开笔记本电脑,从刚才放下的地方继续写。
我耸耸肩,像是在说我不知道,让塔可接他的球。塔可接过话头:“似乎不可能,长官。”
6
“雇佣兵之所以穿过费卢杰城区,是因为一个他们认为非常可靠的线人说那条路线是安全的。线人说人们正在逐渐对美国人积累好感。伊拉克警方也会派人护送他们。但护送者要么是穿着偷来的制服的叛乱分子,要么是变节的警察,也可能是真正的警察见到风声不对就溜了。而且杀人的反正不是警察,而是四五十个手持AK的坏种……诸位,你们觉得呢?他们是凑巧出现在现场的?”
第二天上午,贾米森中校亲自开车送我和塔可去10号公路和一条南北向道路的交叉路口,海军陆战队用AC/DC乐队的名曲《地狱公路》给后一条道路起名。我们坐在中校的鹰牌旅行车里,这是他的专用座驾。后车门上贴着一匹红眼黑马的贴纸画。我不喜欢这么招摇,因为我能想象伊拉克人的观察兵注意到了它,说不定正在给它拍照。
“知道,长官。”塔可说。
福斯不见踪影。他已经返回他们这种人在阴谋启动后会去的地方了。
“那这次就是你职业生涯的好起点,因为是的,这是个非常坏的坏哈吉。我猜你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
山顶上一个尘土飞扬的回车场里,停着两辆伊拉克电力与照明公司的皮卡,不过车身上曲里拐弯的文字也可能是其他意思。它们看上去和美国公用工程部门用的皮卡一样,只是尺寸稍小,被漆成苹果绿,而不是黄色。车身侧面的油漆显然比较厚,但也没有完全盖住萨达姆·侯赛因的笑脸,他像是顽固地不肯消散的幽灵。皮卡旁边还有一辆带吊斗平台的吉尼铰接式悬臂起重机。
我说没有,这是实话。瞄准意味着狙击,鲍勃·雷恩斯是我近距离开枪打死的。
两根电线杆立在路口,支撑起为费卢杰及其城郊居民区降压供电的大型变压器。扎头巾的男人在周围忙碌,还有两个人戴着库菲帽。他们都身穿橘红色的工作背心,但没人戴安全帽。看来职业安全和健康署还没来过安巴尔省。从河对面看,这些人就是普普通通的政府施工队,但假如你来到60码之内,就会发现他们全都是我们的人。我们班的阿尔比·斯塔克走向我,拨弄着他的头巾,唱“你千万别踩超人斗篷”那首歌。然后他看见了中校,连忙立正敬礼。
“你瞄准过人吗,萨默斯?”
“滚远点,找点事做,”贾米森对他说,“还有我的天哪,你可别再唱歌了。”他转向我和塔可,但说话的对象是塔可,因为他已经确定我们俩里比较聪明的是塔可了。“贝尔一等兵,复述计划。”
中校说我越线了,他本来还想再说什么,但福斯朝他挥挥手,于是贾米森闭上了嘴。
“大多数日子里,贾西姆会在10点左右出来抽烟,和他的追随者聊天,其中有些人很可能朝黑水雇佣兵开过枪。他扎一条蓝色头巾。比利开枪敲掉他。任务完成。”
“没问题,长官。”然后我问了一个我没资格问的问题,但我必须知道答案,“目标是个坏哈吉吗,长官?”
贾米森转向我:“假如你能杀了他,我就申请给你发奖章。没打中,或者更糟糕的,打中了附近的其他人,别人怎么踹我屁股,我就怎么踹你屁股,只是我踹得更狠,而且靴子会踹到你的屁眼里去。听懂了吗,大兵?”
“明天的预测风速是0到10,”福斯说。“应该没问题吧?”
“应该懂了,长官。”我想到了厄平顿中士,这番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肯定会更有冲击力和说服力。不过,我还是要夸奖一下中校,毕竟他装凶也装得很努力了。几个月后,他遇到了路边炸弹,失去了大半张脸和全部视力。
“都是,长官。碰到刮风的日子,信心未必特别足,但我们——”我用大拇指指着塔可说,“我们能修正风带来的误差。但吹起来的沙尘就是另一码事了。”
贾米森招呼乔·克莱科维斯基过来。他也是我们班的,我们班自称“热火九人组”,这些所谓的“市政工人”几乎全都是我们班的人。他们主动报名来执行这个任务。他们非来不可,因为塔可发了话。
贾米森中校对此皱起了眉头,好像他不认为除了海军陆战队的答案还存在其他答案,但他没说什么。
“中士,萨默斯开枪后,你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吗?”
“这是海军陆战队的答案,还是你的答案,萨默斯?”
克莱科维斯基微笑,露出前门牙的豁口:“把他们弄下来,然后撒丫子就跑,长官。”
一个反问,我都懒得回答。“能,长官,我能击中目标。”
尽管我看得出贾米森很紧张(我猜我们没人不紧张),但这话让他露出了微笑。正常情况下,就算是石像,克莱科维斯基也能逗得它绷不住脸。“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你以为我指的是什么,啤酒瓶?”
“要是他不出现呢,长官?”
“你指的是击中人类目标吗,长官?”
“如果明天不行,那还有更多明天呢。动手吧,大兵们,千万别给我整些喊口号的事,谢谢了。”他用大拇指指着幼发拉底河和河对岸堪称捕熊夹的城市,“就像歌里唱的——声飘万里。”
我瞥了一眼塔可,确认他听见的也是这句话,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我们这一侧指的是城外任何一处。另外,既然存在这一侧和那一侧,就说明我们要进城了。
阿尔比·斯塔克和大克莱尝试挤进吊斗。吊斗按理说能容纳两个人,但假如其中一个是克莱科维斯基,那可就不行了。他险些把阿尔比挤得掉出去。除了贾米森,所有人放声大笑,像是在看阿呆与阿瓜。
“你能隔着河,从我们这一侧击中1200码外的目标吗?”
“滚出来,你个笨蛋,”中校对大克莱说,“老天都要哭了。”他指了指喇叭,喇叭的裤子短了一截,棕色战斗靴支棱在外面。这一幕也很可笑,因为他像是穿上老爸的鞋子,在屋里笨拙地走来走去的小孩。“你。小矮子。给我过来。你叫什么?”
这不是在问我,因此我一言不发,只是站在那里。
“长官,我是皮特·卡什曼一等兵,我——”
他说他叫福斯。他没有伸手要和我们握手,只是坐在轮胎上,而轮胎肯定弄脏了他的裤子。他说:“萨默斯,听说你是连队里枪法最好的。”
“白痴,这里是战区,别朝我敬礼。你老妈是不是用你的脑袋敲过核桃?”
他删掉最后一行,咨询生活在他双耳之间、额头背后的那只猿猴。思考了几秒钟,他想到了正确的名字,认为这个错误完全可以原谅。“霍夫”其实挺接近的。
“没有长官,至少我不记得,长——”
比利忽然停下,愣住了。他这是把目前的生活与他在陆战队的生活混在了一起。罗伯特·斯通是不是说过心如猿猴来着?没错,在《狗兵》里。斯通在这本书里还说,坐在直升机上用机关枪扫射大象的人就是想从杀戮中获得快感。在伊拉克,步兵和锅盖头的射击对象是骆驼,不过,他们这时候已经快感上头了。
“你和那个谁谁谁一起进吊斗,等你们到了上面……”他四处看看,“我的天,该死的裹尸布在哪里?”
我们走进一个空荡荡的车库,空气里飘着机油和废气的怪味。一个人坐在一堆轮胎上。车库里热得像烤箱,因为所有门都关着,而车库里没有空调。看见我们进来,他起身打量我们。臭烘烘的车库里足有85华氏度,他却荒唐地穿着皮夹克。皮夹克的胸口有黑马营的标志:上面是“正派职业人士”,下面是“来一发”。但穿皮夹克只是为了做戏,我一眼就看穿了,塔可事后说他也看穿了。你看一眼就知道他是狗娘养的中情局。他问我们哪个是萨默斯,我说是我。他说他叫霍夫。
从专业角度说,他的用词倒也没错,但从所有其他角度说都大错特错。他看见大克莱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第二天,我们小队准备出去巡逻的时候,贾米森中校出现了。他命令我和塔可从悍马车上下来跟他走,因为有个人想见我们。
阿尔比还在吊斗里,他低头看了看:“呃,好像就在我脚底下,长官。”
乔治赞同,但说是否愚蠢是一回事,要不要报复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杀人已经很糟糕了,但对暴民来说,光杀人还不够。他们把尸体从三菱车里拖出来,浇上汽油点燃。其中两具尸体像烤鸡似的被撕碎。另外两具挂在布鲁克林大桥上,就像盖伊·福克斯的假人。
贾米森擦了擦脑门:“还好,至少有人记得带上了。”
塔可说:“我的天,他们凭什么以为他们能开车直穿城区?这里又不是奥马哈。太愚蠢了。”
这个人就是我。
到了傍晚,传闻得到确认,我们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至少是大致的经过。黑水公司的四名雇佣兵在运送食物时(包括供给我们的梦境食堂),决定抄近道穿过费卢杰,没有按照标准规范绕过城区。快到幼发拉底河的桥头时,他们遭到伏击。敌方火力像雨点似的落在他们驾驶的两辆三菱越野车上,因此他们就算身穿防弹衣也无济于事。
“卡什曼,你进去。以最快速度布置好。时间不等人。”
听见枪声从平时我们称之为布鲁克林大桥的对面传来时,我们四个正在打牌。不是单独的一两声枪响,而是连成一片的齐射。
液压杆运转,吊斗平台徐徐升起。它升到35或40英尺的最高处,在一个变压器旁抖了一下停住。阿尔比和喇叭手忙脚乱地把裹尸布从脚底下弄出来,然后伴随着一连串很有创意的咒骂(其中一些是来找我们要糖果和香烟的伊拉克孩子教会我们的),他们把它布置了起来。他们把它弄成一个帆布圆筒,把吊斗和变压器裹在里面。它顶部由钩子固定在电线杆的一根横臂上,侧面扣在一起,就像501牛仔裤的那种门襟纽扣。外面印着一团亮黄色的曲里拐弯文字。我不知道它们在说什么,反正只要不是“狙击手正在行动”就行。
这时我们已经从拉马迪迁入了巴哈里亚营地,也被称为“梦境”。它位于费卢杰城外两英里处的乡间,在幼发拉底河西岸。据说萨达姆的孩子曾经在这里休养。乔治·迪纳斯坦和“喇叭”·卡什曼在E连和我们团聚。
吊斗降回地面,帆布圆筒留在上面。吊斗齐腰高的栏杆不再从侧面撑住圆筒之后,它看上去确实很像裹尸布。喇叭的手在流血,阿尔比的面颊擦伤了,不过至少两个人都没从吊斗里倒栽葱掉下来。他们好几次险些失足。
好了,比利心想,故事到这里才算真正开始。按照厄平顿的说法,我这一路上把屁话减到了最少。
塔可抻着脖子往上看:“这东西本来是什么,长官?”
2004年3月的最后一天,纸牌屋终于彻底垮塌。
“沙地迷彩,”贾米森说,然后又说,“应该吧。”
我们在拉马迪的巡逻变得越来越危险。当地警察和伊拉克国民卫队逐渐失去对叛乱分子的控制,但美军被禁止取代他们的位置,因为华盛顿和伊拉克的政客都决心捍卫自治理念。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呆坐在军营里,希望别被抽中去执行保护任务,协助工程队重建损坏(或被破坏)的主供水管,或协助技术人员(美国人和伊拉克人都有)维修损坏(或被破坏)的发电站。执行保护任务几乎就是等着吃枪子,到2003年末,海军陆战队已有6人阵亡,伤员无数。穆斯林狙击手准头很差,但土炸弹让我们恐惧。
“似乎不是毫无破绽。”塔可说。他望向河对岸拥挤的房屋、商铺、仓库和清真寺,那是我们称之为皇后区的西南城区。装在裹尸袋里从皇后区运出来的海军陆战队士兵已经超过百人。另外还有几百人出来时比进去时少了些“零件”。
开车回基地的路上,我看见几个男人站在门口,几个女人从窗口向外看。他们脸上不是“我们爱美国”的幸福表情。没人朝我们开枪(那天没有),但他们的表情在说这一天迟早会来。在他们看来,我们开枪打的不是大喇叭,而是清真寺。圆顶上也许没有窟窿,但子弹依然打中了他们的核心信仰。
“要是我想听你的意见,我会问你的,”中校说——老掉牙的说法,但总是很好用——“拿上你们的装备,给我立刻上去。进吊斗前也穿上橘红色的背心,这样大家只会看见两件背心在上面。你们其他人给我忙起来。我们最不希望被人看见的就是那把大号狙击枪。萨默斯,你背对河面,直到你进了……”他停下,他不想说等你进了裹尸布,我也不想听他这么说,“直到你进了隐蔽处。”
回头再看,我觉得那天总结了伊拉克局势掉进泥潭的经过,为什么“我们爱美国”会变成“美国佬去死”。中校受够了那些没完没了的屁话,于是命令我们敲掉一个大喇叭,这么做既愚蠢又毫无意义,因为至少还有6个大喇叭对着其他的方向。
我说收到,然后我们就上去了,我背对城区,把M40抱在怀里,塔可用双脚护住观察手的装备。狙击手是头顶光环的群体,有人为他们拍电影,斯蒂芬·亨特为他们写小说,但其实苦活累活都是观察手干的。
贾米森说我们快溜吧,免得他们朝我们开枪,于是我们就溜了。
我不知道真正的裹尸布是什么味道,但帆布圆筒臭得像陈年死鱼。我解开侧面的三个搭扣,制造出一个射击孔,但对准的方向不对,这样只能打中从拉马迪迷路走来的山羊。我们费了些力气才把圆筒转过来,哼哼唧唧,骂骂咧咧,而且转向的时候我们还要让这个鬼东西挂在至少两个钩子上。帆布拍打着我们的脸,死鱼的臭味愈加浓烈,这次轮到我险些从吊斗里掉下去了。塔可一只手抓住我的背心,另一只手抓住步枪的背带。
“尝尝厉害!”塔克叫道,“没错,尝尝我们的厉害!”
“你们在上面干什么呢?!”贾米森吼道。他和其他人从底下能看见我们的脚笨拙地动来动去,就像两个小学生在学跳华尔兹。
塔可立刻把步枪递给我。我没带三脚架,于是把枪管架在吉普车的引擎盖上,放了一枪。贾米森用望远镜看,我不需要望远镜也能看见一个大喇叭翻翻滚滚地掉了下去,拖着连接它的电线。圆顶上没有窟窿,而义愤填膺的叫喊声(至少从那个方向传来的)明显弱了下去。
“做家务,长官。”塔可喊道。
“胡扯什么呢,”贾米森说,“我绝对不会命令我的士兵瞄准那些神圣的狗屎堆。但是,大喇叭里嚷嚷的东西和宗教没关系,而是政治内容。所以你们二位,哪个愿意试试敲掉一个大喇叭?但你们不能在圆顶上打出窟窿来。那么做不对,我们会下穆斯林地狱的。”
“好吧,建议你们别做家务了,快点做好准备。马上到10点了。”
塔可说1000码。我说大概900码,然后又(很小心地用敬语称呼贾米森)和他说,军队禁止我们把宗教场所当作目标,中校您不会在动这种念头吧?
“有两个智障把射击孔对错了方向,又不是我们的错。”塔可对我嘟囔道。
“开枪到那里有多远?”贾米森指着清真寺的圆顶问。
我检查崭新的瞄准镜和我的步枪——同样的枪很多,但这把是我的——用一块羚羊皮把所有东西擦干净。在战场上,沙粒和尘土会钻进所有的缝隙。我把枪递给塔可,让他按惯例再次检查。他把枪还给我,舔湿手掌,然后从射击孔伸出去。
这位贾米森中校命令我和塔可跟他走。他开一辆无装甲的吉普车,带我们来到俯瞰达瓦拉清真寺的小山上。这座清真寺非常美,但大喇叭里震响的布道词就不怎么美了。内容就是我们经常听见的那些屁话,什么美国佬要让犹太人殖民伊拉克,伊斯兰教将被定为非法,犹太人将执掌政府,美国佬要掠夺石油。我们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美国佬去死”永远是英语的,而我们也读过传单的译本,据说传单的作者是宗教领袖。正在萌芽的叛乱组织把传单成捆成包地分发给民众。“你愿意为了祖国献出生命吗?”传单上这么问,“你们愿意为了伊斯兰教光荣牺牲吗?”
“风速零,比利老弟。希望狗娘养的会出来,因为我们不可能碰到更好的天气了。”
一天,一个我不认识的中校路过,看着我们练习射击。我用的是M40,靶子是800码外用啤酒罐垒成的金字塔,我从上到下逐个敲掉目标。你必须打中啤酒罐的下半截,让冲力带走它们,否则整个金字塔就会倒塌。
除了我的狙击枪,吊斗里最大的一件装备是M151,绰号“观察手之友”。
2003年秋,我驻扎在拉马迪,还在执行维和任务,但到了这时候,枪击事件时有发生,穆拉开始在布道词里添加“美国佬都去死”,清真寺的广播里这么说,有时候在商店门口也能听见。我隶属于第三营,也就是所谓的黑马营。我在E连里。那段时间我们做了很多打靶练习。乔治和喇叭在其他地方,但塔可和我依然是搭档。
比利停下,从白日梦里惊醒。他走进厨房,用凉水搓脸。他走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岔路口,在此之前一直是直路的。也许无论他选择哪条分支,结果都不会改变,但也未必如此。
好时光并不长久,比利心想,所以可以跳过巴格达,我们直接写粪坑吧。他换行继续。
问题的关键是这把M151。观察手用它的瞄准镜来计算从枪口到目标的距离,准确度高得出奇(至少对比利来说),这个距离是MOA(也就是角分法)的基础。对干掉乔尔·艾伦的那一枪来说,比利不需要这些东西;但他在2004年那天负责开的那一枪(他们一直假定阿马尔·贾西姆会走出店门,因此有可能开枪),距离要远得多。
他想写伊拉克自由行动吗?不想。他抵达巴格达的时候,战事已经结束。布什总统站在亚伯拉罕·林肯号航空母舰的甲板上说的。他声称任务已经完成,因此比利和他那个团的其他锅盖头成了“维和人员”。他感觉自己在巴格达受到了欢迎,甚至爱戴。女人和孩子朝他们扔鲜花,男人高喊“我们爱美国!”。
他要不要解释这些?
比利停下。他真的想写彭德尔顿营吗?他不想。没有冲浪,至少他没去冲过;他从没学过游泳,怎么可能学冲浪呢?他买了件“查理不冲浪”的T恤,一直穿到它变成破布。捡起婴儿鞋把鞋带系在裤带环上的那天,他就穿着这件T恤。
假如他解释,这意味着他预期,或期待他写的东西有朝一日会被别人读到。假如他不解释,就说明他放弃了这样的预期和期待。所以,他到底是什么想法?
我们就是这么得知我们被转去了彭德尔顿营,我们在那里完成以射击为主的基础训练,因为军队正在训练我们成为狙击手。我们乘美联航的航班前往加利福尼亚。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
他站在厨房水槽前,回想起他离开沙漠后不久在收音机里听到的一段访谈。应该是NPR广播的节目,节目里每个人听上去都很聪明,而且都在服用百忧解。接受采访的是某个老作家,他在重要作家都是白人、男人和边缘酒鬼的那个时代曾经红极一时。比利怎么都想不起来那个作家是谁了,但反正不是戈尔·维达尔,他不够尖酸,也不是杜鲁门·卡波特,他不够古怪。他只记得访问者问到写作过程时,这位作家答道:“我坐下来码字的时候心里永远装着两个人,一个是我本人,另一个是陌生人。”
射击周快结束的时候,厄平顿中士把我和塔可叫进办公室——说是办公室,其实比壁橱大不了多少。他说:“你们两个狗娘养的的龟孙子,枪法确实不错。也许你们可以去学冲浪了。”
这把比利的思路又带回到了那把M151上。他可以描述它,可以解释它的用途,可以解释为什么MOA比距离更重要,尽管这两者总是要综合考虑。他可以写下这些文字,但只有在写作对象既是他自己也是陌生人的时候才有必要。所以,是这样吗?
“我还想把你的奶子扯下来,从你屁眼塞进去呢,”厄平顿答道。从那以后,这一组就是乔治开枪、喇叭观察了。后来在狙击手学校和伊拉克都是如此。
现实一点,比利对自己说,这里唯一的陌生人就是我。
“长官,我也想射击,长官!”喇叭喊道。和厄平顿说话,你必须扯着嗓子嚷嚷。这是海军陆战队的规矩。
但这也没问题。他完全可以为自己而写。他不需要……应该怎么说才好呢?
塔可和我在射击周来回转换角色,我开枪,他观察,然后他开枪,我观察。乔治和喇叭一开始也是这样,但厄平顿命令他们别费事了。“你开枪,迪纳斯坦。卡什曼,你就观察吧。”
“确认。”他喃喃道,回到电脑前,从刚才的地方往下写。
比利停下,摇了摇头,提醒自己记住愚钝化身已经成为历史。他删掉这几个字,重新输入。
7
尽管这里不是狙击手学校,厄平顿还是把我们分成两人一组,一个负责观察,一个负责开枪。我和塔可一组,乔治和喇叭一组。之所以提到他们,是因为我们最后都来到了费卢杰,也都参加了2004年4月的警示行动和11月的幽灵之怒行动。咱和塔可
除了我的狙击枪,吊斗里最大的一件装备是M151,绰号“观察手之友”。塔可架好三脚架,我挪来挪去,尽可能不碍事。平台上下晃动,塔可叫我别动,否则我打中的就不是贾西姆的脑袋,而是店门上方的标牌了。我尽可能静止不动,让塔可做他的事情,他一边心算,一边自言自语。
“你们必须能看见目标,但目标绝对不能看见你们。”厄平顿反复告诉我们,“无论电影里是怎么说的,狙击手从不单独行动。”
贾米森中校估计的距离是1200码。塔可瞄准一个在立等可取店门口颠球的孩子,读数告诉他距离实际上有1340码。射击距离确实很远,但在4月初一个没有风的好日子里,我对这一枪很有信心。我打过距离更远的靶子,更何况我们都听说过,世界级狙击手打中过比这个距离远一倍的目标。我当然不能指望贾西姆能像纸靶上的头像那样一动不动,这个问题让我担忧。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心脏在跳动,大脑在运转,这一点却没有让我担忧。他诱骗我方的4名人员踏入陷阱,那4个人没做错过任何事情,仅仅负责运送食物,我们打算干掉他以儆效尤。他是坏人,需要被消灭。
草皮周之后是射击周。我们用的是M40A,也就是军用版的雷明顿700。枪身装上三脚架,弹匣装5发子弹,北约标准的瓶颈弹。
9点15分左右,贾西姆走出店门。他穿着像是大喜吉的蓝色长衫和宽松的白裤子。今天他没缠蓝色头巾,而是戴一顶红色针织帽。这顶帽子是个绝妙的标靶。我开始瞄准,但贾西姆只是给了颠球的孩子的屁股一巴掌,赶走那小子后就回去了。
4
“真他妈的。”塔可说。
比利全身心地投入了写作。时间飞逝,他浑然不觉。魔法充满了这个房间,他吸进身体里又吐出来。
我们默默等待。年轻男性走进立等可取店,年轻男人走出店门。他们说笑打闹,全世界的年轻男人,从喀布尔到堪萨斯城,他们都是这个德行。仅仅几天前,他们之中有些人肯定用AK扫射过黑水公司的皮卡。7个月后,我们挨个街区清除他们的时候,他们之中有些人无疑也朝我们开过火。他们之中有些人很可能就在所谓的游乐园里,那里,一切有可能出错的事情都出了错。
正如比利预料的那样(事实上,他知道一定会这样),回忆像潮水般涌来。但他真正想写的不是草皮周。他不想现在就提到喇叭,但后面肯定会写他。他想写的是第七周和之后发生的种种事情。
10点,10点15分。“也许他今天在后门抽烟,”塔可说。
喇叭一跃而起,动作过于迅猛,险些摔倒在地,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就大喊:“不,长官!”他是乔治·迪纳斯坦的搭档,他的习惯动作是抓着裤裆喊“来吹老子的喇叭”。不过他从没对厄平顿这么说过。
10点半,立等可取店的门开了,阿马尔·贾西姆和他两名年轻的手下出来。我瞄准。我看见他们在聊天说笑。贾西姆在一个年轻手下的后背上拍了一巴掌,两个手下勾肩搭背地走了。贾西姆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烟。我从瞄准镜里看见那是一包万宝路,甚至看清楚了金狮商标。每个细节都无比清晰:他浓密的眉毛,他红得像是涂过口红的嘴唇,他花白的胡楂。
比利写到这里停下,他露出微笑,想起了皮特·“喇叭”·卡什曼。喇叭坐在南卡罗来纳州的草丛里睡着了,厄平顿跪在地上,冲着他的脸大吼:“大兵,你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塔可的M151已经拿在了手里,他正在瞄准:“这厮简直是阿拉法特的翻版。”
草皮周里我们还做另外一件事,就是坐在草皮上,有时候一坐就是6小时。
“塔可,闭嘴。”
但草皮周里没有射击。这一周我们只学习拆解和装配,嘴里念叨枪兵信条:“这是我的步枪。同样的枪很多,但这把是我的。我的步枪是我的挚友,如同我的生命。”等等等等。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是这么说的:“没有我,我的步枪毫无用处。没有我的步枪,我毫无用处。”
我把十字星对准针织帽,等贾西姆点烟。我决定在送走他之前允许他享受一口。他把一支烟放进嘴里。他把烟盒放回口袋里,掏出打火机。那不是便宜的一次性打火机,而是个Zippo。多半是花钱买的,也许从商店里,也许从黑市上。也有可能,这打火机来自某个中弹而亡、被火烧焦,然后被挂在桥上的雇佣兵。他弹开打火机,一颗微小的太阳在顶盖上一闪而过。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切。彭德尔顿的迭戈·瓦斯克斯一级军士长说过,海军陆战队的狙击手为完美一击而活。我这一击就是完美的。他还说:“这就像做爱,我的青头小子们。你们永远也不会忘记第一次。”
第六周是草皮周,我们学习如何拆解和装配枪械。我喜欢这种事,做得相当出色。厄平顿中士命令我们搞他所谓的“军备竞赛”时,我永远是第一名。鲁迪·贝尔(大家都叫他“塔可”)总是第二名。他从没战胜过我,但有时候追得很近。乔治·迪纳斯坦总是最后一名,不得不趴下给厄普顿中士做25个俯卧撑,而厄平顿的皮靴一直踩在乔治的屁股上。但乔治枪法很好,虽然比不上我,但确实很好,从300码外打纸靶,他4发里能有3发击中靶心。我?从700码外我4发都能击中靶心,几乎从不失手。
我吸了一口气,憋住,数到5,然后扣动扳机。后坐力顶在我的肩窝上。贾西姆的针织帽飞了出去,我有一瞬间以为我没打中,也许只差了1英寸,不过对狙击来说,1英寸和1英里没什么区别。他只是站在那里,万宝路还叼在嘴里。然后,打火机从他手里滑下去,香烟从他嘴里掉出来,这两件东西落在积着尘土的人行道上。电影里,中枪的人会随着子弹飞出去,但在真实生活中,这种事很少会发生。事实上,贾西姆还向前走了两步。不过这时我已经看见了,飞出去的不只是针织帽,针织帽里的上半个脑袋也不见了。
我在帕里斯岛开始了我的基础训练。我应该在那里待3个月,但其实只待了8周。训练当然少不了吼叫和各种狗屁招数,有人被踢出去或刷下来,但其中没有我。被踢出去或刷下来的人都有家可回,但我没有。
他跪倒在地,然后摔了个嘴啃泥。周围的人开始逃跑。
3
“报应来了。”塔可说,猛拍我的后背。
首先,他使用全文替换功能,把“本吉”改成“比利”,把“康普顿”改成“萨默斯”。
我扭头大喊:“把我们弄下去!”
比利发现绝望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执着和渴望。也许甚至还有傲慢。就算傲慢又怎么样呢?他可以爱写什么就写什么,他也会这么做的。
平台开始下降。我感觉下降速度慢得可怕,因为河对岸已经开火了。枪声听上去像放炮的声音。塔可和我从帆布圆筒里钻出来,立刻低头闪避,倒不是因为闪避能让我们更加安全,而是出于本能。我等着听子弹嗖嗖飞过,做好了中弹的思想准备,但我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感觉到。
假如他完全为了自己写作,那他就可以着重写对他来说重要的东西,跳过对他来说不重要的东西。比如剃锅盖头,尽管可以写,但不是非写不可。比如厄平顿冲着他的脸大吼,尽管可以写,但不是非写不可。他不是非得写那个叫哈格蒂或者哈弗蒂的小子(比利记不清他究竟叫什么了)在跑步时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基地医务室,厄平顿中士说他没事,也许他真的没事,也许他已经死了。
“快下来,快点!”贾米森喊道,“跳啊!该溜了!”但他在笑,笑得很得意。我们全都在笑。我们跑向中校载我们离开的肮脏三菱车,他们没完没了地使劲拍我肩膀,害得我险些摔跤。阿尔比、喇叭、大克莱和其他人跑向电力公司的小皮卡——我们后来再没用过这个花招。我们听见河对岸传来喊叫声,枪声也越来越密集。
我可以扔掉福克纳那套了,比利心想。我可以写“他和我”而不是“咱和他”。我可以写“can’t”,而不是“cant”。要是我愿意,我甚至可以在对话中使用引号。
“没错,吃老子一枪!”大克莱喊道,“好好受着吧,狗娘养的!大黑马刚踩死了你们老大!”
不是身体上的自由,老天作证,当然不是。他必须躲在这套公寓里,至少要等到警方决定撤去路障。然后,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最好继续潜伏几天。这个自由是对他的故事来说的自由,他现在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了,而且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没人趴在他肩膀上,偷窥他写作的内容,他不再需要假装是个笨蛋在写笨蛋的故事了。他是个聪明人在写一个年轻人(假如比利重新捡起叙事的线索,这时候本吉已经是个年轻人了)的故事,这个年轻人尽管缺乏教育,生性天真,但绝对不笨。
中校的旧旅行车停在电力公司的皮卡背后。我打开后车门,把我的枪和塔可的装备放进去。
你自由了。你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快点!”贾米森说,“我们挡住他们了。”
比利认为他做不到。他合上窗帘,回到电脑前,他想关机,把今天浪费在看电视上。上午看《艾伦秀》《法官大战》《凯利与瑞安》和《价格猜猜猜》。睡个午觉起来看下午各种各样的肥皂剧。一天可以结束于《约翰·劳》,他像老式音乐录像带中的库里奥一样敲打着木槌,在法庭上容不得半句废话。然而,就在比利伸手去关电源的时候,一个念头不知从哪里蹦了出来,感觉像有人咬着他的耳朵说话。
嗯,车是你停在这里的,我心想,但没说出口。我把我们的东西扔进去。关车门的时候,我看见地上有个东西,是一只婴儿鞋,肯定曾经属于一个小女孩,因为鞋子是粉红色的。我弯腰去捡,就在那个瞬间,某个枪手乱射的一颗子弹打在后车门的防弹玻璃上。要是我没有弯腰,子弹肯定会打中我的后脖颈或后脑勺。
记忆铺天盖地而来,他能全都写下来吗,即便以本吉·康普森的口吻?
“上车,快上车!”贾米森大喊。又一颗子弹打中旅行车的装甲车身并弹了出去,也可能这些子弹都不是乱射的。到了这个时候,许多枪手已经跑到了他们那一侧的河岸。
不,他没有问我,比利心想,除非你觉得反问也算一种问。他冲着我的脸大吼,他的鼻子离我的鼻子只有一英寸,热乎乎的口水喷到了我的嘴唇上,而我说:“不,长官,我不想舔你的鸡巴。”他说:“是我的鸡巴对你来说不够好吗?萨默斯列兵,你个舔老二的蠢货充什么新兵?”
我捡起婴儿鞋,跳上三菱车,贾米森首先开出回车场,车尾一甩,掀起漫天尘土,两辆皮卡只能吃我们的灰尘了。中校根本没想那么多,他的心思全放在逃命上。
问?
“他们快把升降机打烂了,”塔可说。他还在大笑,杀戮的刺激尚未过去:“你捡了什么?”
是这样吗?假如他开始写乘巴士去基地,写剃锅盖头,写厄平顿中士第一次问他:“你想不想舔我鸡巴,萨默斯?想不想?因为我看你就像个舔老二的。”
我给他看,说我觉得是它救了我一命。
回头再写吧,他们心想,也许等孩子们稍微大一点,或者等我退休了。
“你好好留着,兄弟,”塔可说,“一定要保管好。”
世界上有那么多未完成的作品藏在书桌抽屉里,有回忆录、诗歌和小说,也有信誓旦旦的减肥或发财计划,因为对承受者来说,作品变得过于沉重,他们不得不卸下负担。
我一直留着它。直到那年11月的游乐园,我们开始扫荡工业区的那间屋子时,我找过它,但它不见了。
他走到潜望镜窗户前,望着什么都没有的外面,思考他是不是刚刚发现了为什么很多人想当作家,但总是开个头就写不下去了。他想到《士兵的重负》——在书写战争的诸多作品之中,它无疑是最优秀的之一,甚至就是最优秀的没有之一。他想到写作其实也是某种战争,对手就是你自己。故事是你的重负,每次你往里面添加文字,它就变得愈加沉重。
8
他打开失而复得的笔记本,比起沾满泥土的破烂婴儿鞋,这个幸运符要昂贵得多,但除此之外,两者从本质上是一样的。他输入开机口令,插上U盘,把里面唯一的文档拖到电脑屏幕上。他看着第一行——和我妈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断了一条胳膊——内心隐隐感到绝望。他写得很好,这一点他敢确定,但刚开始他觉得轻飘飘的东西,现在感觉重若千钧,因为他有责任让其他部分和开头一样好,而他不敢确定他能不能做到。
比利终于关上电脑,站在陆地潜艇的潜望镜窗前,望着外面的小块草坪、街道和街对面火车站曾经屹立的建筑空地。他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也许相当久。他觉得大脑木木的,好像刚参加完全世界最漫长和最复杂的考试。
U盘似乎变重了。仅仅30年前,这个奇迹般的存储设备还像是科幻小说里的东西,看着它,他想到了他不敢相信的两件事:一件是他已经把多少个字塞了进去;另一件是他很可能还会把更多的字塞进去,比现在多一倍。多三倍。多十倍,二十倍。
他今天写了多少字?他可以看一眼文档(现在名叫《比利的故事》,而不是《本吉的故事》)的字数统计,但他的强迫症没那么严重。肯定很多,知道很多就足够了,而且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他要写贾西姆毙命后不到一周开始的4月攻势,还要写政客的胆怯如何导致撤退。然后是名叫幽灵之怒行动的终极噩梦,那是长达64天的地狱般的煎熬。他不会这么说(假如真能写到那么后面),因为这个说法太烂俗了,不过那确实是地狱。这一切在游乐园达到高潮,这一段似乎总结了其他一切。他也许会跳过部分时刻,但不可能跳过游乐园,因为游乐园是费卢杰篇章的意义。但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意义就是毫无意义。它仅仅是一座需要扫荡的屋子,但你看看他们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比利洗干净他用的盘子,擦干,放回碗柜里,然后下楼。他从潜望镜窗户向外看,和平时一样什么都没看见。他昨天穿的裤子还扔在卧室地上。他捡起来,在口袋里翻找,盼着他把U盘丢在了路上,但U盘还在口袋里和钥匙做伴,钥匙中的一把能打开多尔顿·史密斯租用的福特蒙迪欧,这辆车停在小城另一头的停车库里,在等待他觉得可以安全离开的时刻——“等风头过去”,讲述最后一票永远会出纰漏的电影里都是这么说的。
几个人从皮尔森街上走过。几辆车经过,其中一辆是警车,但没有引起比利的担忧。警车开得很悠闲,没有特定的目的地,也不是急着要去哪里。城市的这个区域依然让他感到惊奇,尽管离商业区很近,看起来却如此荒芜。在皮尔森街上,高峰时段就是寂静时段。他猜在市中心工作的人每天结束劳碌后会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城郊居住区——都是环境更好的地段,例如本顿维尔、舍伍德高地、平原镇、米德伍德,甚至科迪,他为一个小女孩赢了一只毛绒玩具的地方。此刻他所在的城区甚至没有名称,或者就算有他也不知道。
他上楼去给达夫妮和沃尔特浇水,然后拿着喷壶愣住了,心想他是不是疯了。他应该给植物浇水,而不是淹死它们。他看了看詹森家的冰箱,没找到他想要的东西,不过厨台上有一包英式松饼,还剩下一块,他放进吐司炉烤了烤,对自己说你要是不吃,它只会在那里发霉。楼上有正常的窗户,他坐在阳光下,嚼着松饼,思考他在逃避什么。当然了,只可能是本吉的故事。他已经完成了带他来到这座小城的任务,现在只剩下这个工作可做了。然而,继续写下去就意味着要写他在海军陆战队的生活,那可太多了,从坐巴士去帕里斯岛接受基础训练开始……真的太多了。
他需要了解最新情况。比利打开NBC新闻的第八频道——他不想看第六频道,第六频道肯定还在播放艾伦遭到枪击的录像。第八频道一出来就是“突发新闻”徽标,配乐是不祥的小提琴和咚咚的鼓点。比利心想,刺客还没落网,现在恐怕不会有什么像样的突发新闻。刺客花了一天时间写他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极有可能会成为一本书。
2
案情确实有了发展,但没有比利预料之外的内容,也配不上那么可怕的背景音乐。一名播音员说,本地商人肯尼斯·霍夫疑似牵扯进了“愈发复杂的暗杀阴谋”。另一名播音员说,肯尼斯·霍夫看似自杀的死亡很可能是谋杀。福尔摩斯,你的推理能力让我震惊,比利心想。
祝你重选顺利,看你怎么解释这张照片吧,比利心想。
播音员把镜头交给现场的记者,他站在霍夫家的街对面,这套房子一看就很昂贵,不过和尼克租用的超级豪宅相比,这套房子的奢侈程度还是要低几个档次。记者是个腿特别长的金发女郎,看模样似乎上周刚从新闻系毕业。她说肯尼斯·霍夫与用来射杀乔尔·艾伦的雷明顿700步枪“百分之百有联系”。他与疑似枪手之间本来就有多重联系,枪支只是又增加了一重而已。枪手的身份已经得到“百分之百地确认”,此人名叫威廉·萨默斯,海军陆战队退伍兵,曾参与伊拉克战争,获得过数枚勋章。
他打开本地报纸,头条字体巨大——法院刺杀案!——要是他在用他的iPhone,显示效果很可能会更惊人和漂亮。报道说的情况他都知道,但配图说清楚了为什么维克里局长没有参加康利局长的记者发布会。照片里,那顶可笑的斯泰森帽躺在台阶上,没有戴在任何一位局长头上。维克里局长脚底抹油了,维克里局长逃跑了。正所谓一图值千言。对他来说,那不是记者发布会,更像是游街示众。
铜星和银星,比利心想,还有紫心绶带,绶带上有一颗星,表明在战斗中受的伤不是一处,而是两处。他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详细列举。他在这个案件里是反派,为什么要用讲述他英雄般的过去来混淆视听呢?混淆视听是小说手法,不适用于新闻报道。
“是坏人。”比利说。
有两张并排的照片。一张是他第一天作为驻场作家来到杰拉尔德塔时,欧文·迪安为他拍摄的证件照。另一张照片里的他是个新兵,锅盖头使他显得既严肃又呆傻。后者是入伍时的拍照日拍摄的,他看上去比金发记者还要年轻。事实上很可能真的更年轻。这张照片肯定是从海军陆战队的档案里调取的,因为比利没有亲人可以提供他的照片。
既然到现在都还没有转账,那么很可能永远都不会了。他拿到50万预付款,算是相当丰厚,但当初答应他的可不是这个数。直到今天早上,比利都忙着处理各种事情,没空因为被他信任的人出卖而愤怒,但现在他不忙了,他愤怒得像一头黑熊。他完成了任务,而且不仅仅是昨天的活儿。过去3个多月,他一直扑在这个任务上,个人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他的想象。他得到过承诺,那没有信守承诺的人是什么?
金发记者说,当地警方认为萨默斯可能已经逃离本市,由于他同样有可能已经逃离本州,因此联邦调查局接管了此案。说完这些,金发记者把画面还给演播室,播音员接下来展示的照片是乔治·皮列利的,他们还念出了他的江湖匪号,好像他有可能用“大猪乔治”这个化名潜逃似的。乔治·皮列利与拉斯维加斯、里诺、洛杉矶和圣迭戈的有组织犯罪存在关联,但从未被逮捕过。他们的潜台词是,假如你见到一个体重超过370磅的意大利裔中年胖子,脚下很可能踩着一双鳄鱼皮鞋,手里拿着奶昔喝得正起劲,就立刻联系你当地的执法部门。
他洗干净吃麦片的碗,然后查看多尔顿·史密斯的手机。有一条布基的短信,只有四个字:尚未转账。虽然他已经预料到了,但加上约翰尼·科尔顿的表情,这么开始他自我幽禁的第一天可不是个好兆头。
所以,比利心想,霍夫死了,现在几乎可以肯定,乔治也死了,尼克的不在场证明好得无懈可击。因此,他就是摊子上的最后一个西瓜、豆荚里的最后一粒青豆、盒子里的最后一块巧克力了——喜欢哪个比喻你自己随便挑。
播音员把画面切给一名现场记者,他正在采访青年律师之一约翰尼·科尔顿,比利不想见到这一幕。仅一周前,他还在和约翰尼、吉姆·奥尔布赖特扔硬币决定中午的墨西哥夹饼谁请客。他们在小广场上放声大笑,玩得非常开心。现在,约翰尼显得震惊和悲伤。他说“我们都以为他是个体面——”时,比利终于忍不住关掉了电视。
插播广告,某种神药,可能引发的副作用足有二三十种,其中不乏会致命的,然后又是访问他在常青街的邻居们。比利起身想关电视,但又坐了回去。他披着伪装混进羊群,伤害了这些人,他至少应该看一看和听一听他们讲述受到的伤害——还有困惑。
比利知道他说得对。唯一的问题是艾伦究竟知道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干掉他。为了警告其他知情人?正常情况下,比利不会在乎。正常情况下,他只是个机械师。但这次他深陷的泥潭完全不正常。
简·凯洛格,这个街区的常驻酒鬼,似乎一点也不困惑。“我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他不对劲,”她说,“他眼神闪烁。”
“从注射死刑变成无期徒刑。”刑警答道,甚至没有停下来想一想。
放什么狗屁,比利心想。
“他本来有可能得到什么减刑?”播音员之一问,这是个活泼的黑发女人。她们怎么能一大早就都这么活泼?嗑药了吗?
丹尼的母亲戴安娜·法齐奥告诉记者,当她发现他们竟然曾经允许自己的孩子与一个冷血杀手在一起玩时,感受到的惊骇是多么强烈。
雪佛兰皮卡的广告过后,出现在画面里的是两名播音员和一名退休刑警。播音员请退休刑警推测乔尔·艾伦被杀的原因。退休刑警说:“我能想到的只有一个。有人要他闭嘴,以免他用情报交换减刑。”
保罗·拉格兰感叹于他的表演是多么圆熟和自然:“我真的以为戴维是个作家。他看上去完全是个好人。这可能证明了你不能信任任何人吧。”
意思是路障。警方认为枪手还在城里,他们没猜错。他们还认为自称乔治·鲁索的胖子也在城里,比利知道这一点他们猜错了。他曾经的文学经纪人在内华达,很可能被埋在地下,庞大的身躯已经开始腐烂。
科琳娜·阿克曼提出了一个其他人似乎都视而不见的问题:“事情当然很可怕,但他杀死的那个人去法院也不是因为扒窃,对吧?要是我没弄错,他也是个铁石心肠的杀手。要我说,戴维为本县节省了审判的开销呢。”
活泼的金发天气女郎飞快地说了说情况,提到今年这段时间冷得出奇。她说晚些时候会有更详细的天气预报,然后把镜头交给了活泼的金发交通播报员,她提醒通勤者今天上午的交通有可能拥堵,“因为警方加强了盘查”。
上帝保佑你,科琳娜,比利心想,真的感到泪水涌出了双眼,好像这是生活频道的电影结局,所有人都得到了幸福。普通人的是非观里恐怕总是少不了一点私刑正义……就乔尔·艾伦的个案而言,比利没有任何问题。
他首先看见的是乔治·皮列利。不是照片,而是警方根据证人描述拼出的图像,画像贴切得出奇,说是照片也没什么不行。比利立刻猜到了是谁在协助警方的画家——欧文·迪安,杰拉尔德塔的保安,他曾经是警察,观察能力并没有因为每天看《汽车潮流》或《体育画报》泳装专刊的胸部和屁股而退步。先导报道里没有提到肯·霍夫。警方就算已经把他和艾伦案联系起来了,也没有向媒体透露这个消息,至少现在还没有。
在播报交通信息(抱歉了父老乡亲,由于警方设置的检查站,车流依然缓慢)和天气预报(正在转冷)前,法院刺杀案还有最后一则报道,比利忍不住笑了。维克里局长刚开始被调查排除在外,不是因为他的囚犯遇刺时他逃跑了,并把那顶可笑的斯泰森帽子扔在台阶上——更确切地说,不只因为这个——还因为他带着囚犯走上了门前台阶,而不是走稍微远一点的员工边门。起初,有人怀疑他参与了密谋,但他说服了调查人员情况并非如此,多半是承认了他想博取媒体的关注。
他拿出冰箱里的橙汁,只喝了一两口润嗓子,然后洗澡冲掉昨天流的汗。他穿好衣服,把牛奶倒进一碗字母麦片,打开电视看清晨6点的新闻。
走边门我也一样能打中他,比利心想,妈的,就算下雨我也能打中,除非那时候来一场创世记里的大洪水。
比利醒来时晕头转向。房间一片漆黑,甚至面向后院的窗户都没透进一丝光线。有一瞬间他只是躺在那里,依然半梦半醒,然后才想起来,这个房间没有窗户。他的新据点只有一扇窗户,而且在客厅。他把那扇窗户称为潜望镜。这里不是常青街宽敞的二楼卧室,而是皮尔森街狭小的地下卧室。比利想起来,他是个逃犯。
他关掉电视,走进厨房,清点冷冻餐的库存。他已经在考虑明天要写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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