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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话虽如此,我们总归找到他了。”

“他真蠢。”

“即使你们相信他已经死了?”

“如果你每晚都坐在萨尔瓦多的一家酒吧里吹嘘自己是如何把挪威的毒枭耍得团团转,挪威的毒枭迟早会发现的。”

“费舍曼会一直寻找欠他债的人,直到他看到尸体。他从未停止,”约翰尼薄薄的嘴唇微微一笑,“费舍曼总能找到他要找的东西。你和我也许不知道怎么做,但他知道。总是这样。这就是他被称作费舍曼的原因。”

我继续缓缓地点头。“你怎么找到他的?”

“古斯塔沃说过什么,在你……”

“我,”他说,右手伸到外套里,“用这个。”那不是一把手枪,而是左轮手枪。又大又黑,又恶毒。安定的药效已经过去了。“前天。在那之前他活得好好的。”

“金先生坦白了一切。所以我开枪打了他的头。”

“是谁……”

“什么?”

我缓缓地点点头。

约翰尼·穆厄做了个动作,像是耸肩,但他穿着那件超大的西装,几乎看不出来。“我让他选快的或慢的。如果他不和盘托出,就会是慢的。我相信,作为一个修理工,你肯定清楚一枪打中胃部的效果。胃酸进入脾脏和肝脏……”

“萨尔瓦多,在巴西。”

我点点头。尽管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我也还有点想象力。

“该死,尸体被移走了吗?在——”

“费舍曼要我给你同样的选择。”

“古斯塔沃·金的尸体昨天被发现了,”他说,“但不是你跟费舍曼说的抛尸地点邦尼峡湾。唯一对得上的是他脑袋里有一颗子弹。”

“如果我坦……坦白呢?”我的牙齿在打战。

我走进去,把一张椅子上的几张《疯狂》唱片和一些明格斯和莫妮卡·塞特隆德的专辑推掉,坐了下来。他坐在了吉他旁边弹簧坏了的沙发上。他陷得太深了,只好把桌上的空伏特加酒瓶挪开才能看清我。也是为了找到一条开阔的弹道。

“如果你把金先生从费舍曼那里偷来的钱和毒品还给我们,而你得到了其中的一半。”

他把刘海推向一边。他食指上的指甲很长。“我没说我想喝茶,汉森先生,只是我平时只喝茶。这是客厅吗?你先请。”

我点点头。安定的药效逐渐消失的坏处是我很害怕,而感到害怕真他妈的痛苦。好处是我实际上有了一定的思考能力。我突然想到,这简直就是我和古斯塔沃的黎明袭击场景的副本。那我何不复制古斯塔沃的做法呢?

“恐怕我没有茶了。”

“我们可以分摊。”我说。

“我只喝茶。”

“像你和古斯塔沃那样?”约翰尼说,“所以你最终会落得他的下场,而我落得你的下场?不,谢了。”他把刘海拂到一边。他的指甲刮过前额上的皮肤。让我想起了鹰爪。“要快的还是慢的,汉森先生?”

“当然,”我打开门说,“咖啡?”

我吞了口口水。快想,快想。但我没有看到解决办法,只看到我的人生——我的选择,错误的选择——擦肩而过。默默地坐在那里时,我听到窗外传来柴油机的声音、说话声和无忧无虑的笑声。环卫工人。我为什么没做个环卫工人呢?诚实劳动,清理垃圾,服务社会,快乐地回家。独自一人,但至少我可以带着满足感上床睡觉。等一下。床。也许……

拒绝让他进来看起来会很可疑。也毫无意义。

“我把钱和毒品都放在卧室里了。”我说。

“只是为了把事情弄清楚,”他说,“费舍曼非要这么做。”

“我们走。”

考虑他的要求时,我看着他那件粗花呢西服左边的凸起。一把大号手枪。也许这就是他穿这么大的西服的原因。

我们站了起来。

“我能进来吗?”

“你先请,”他挥着左轮手枪说,“长者先请。”

×。

当我们走了几步穿过走廊走到卧室时,我想象着之后的场景。我会走到床边,他在我身后,手里拿起枪。我会转过身来,不看他的脸,然后开火。简单。要么他死要么我死。我只需要不看他的脸。

“我来这里是为了古斯塔沃·金……”

我们到了卧室。我朝床走去。抓住枕头。抓住手枪。转身。他张开了嘴。睁大了眼睛。他知道自己要死了。我开枪了。

“好的,约翰尼。你本来可以等到九点钟,然后你就会在商店的后屋找到我。穿好了衣服。”

也就是说,我本想开枪的。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肉都想开枪。也都开枪了。除了我的右手食指。事情又发生了。

“我是新来的,我叫约翰尼·穆厄。”

他举起左轮手枪对准我。“你真蠢,汉森先生。”

“好的。”我觉得自己在打冷战,尽管穿着睡衣,“你是谁?”

才不蠢,我想。任由病情发展,晚一两周拿到治疗的钱但为时已晚,那才愚蠢。把安定和伏特加混在一起确实愚蠢。但在自己命悬一线的关头没能开枪,这是一种遗传缺陷。我是一种进化异常,只有我立即灭绝,人类的未来才会更加光明。

“费舍曼派我来的。”

“打头还是打肚子?”

“什么事?”

“头。”我说,然后走向衣柜。我拿出一个棕色的箱子,里面装着腰包和成袋的安非他命。我转过身来面对他。看到他位于左轮手枪瞄准器上方的眼睛,另一只眼睛眯着,鹰爪扣在扳机上。有那么一会儿,我不知道他在等什么,然后我意识到了。环卫工人。他不想让他们从窗下听到枪声。

他看起来像个穿着他爸爸的大号西装的孩子。瘦骨嶙峋的脖子从衬衫上方伸出来,上面顶着这个留着一小绺刘海的大脑袋。

就在窗户下面。

天知道,那该死的腰包里有足够的钱来装双层玻璃,或者搬到楼上住,但是世界上所有的钱都无法挽回我失去的东西。自从葬礼过后,我什么都没做,除了换了把锁。我装了一把该死的德国锁。这里从来没有人闯入过,但鬼知道为什么没有。

一楼。

门铃竟没把我吵醒。安定和耳塞。还有睡衣。一年四季都如此。公寓里毫无用处的旧单层玻璃窗什么都挡不住:秋天的雨,冬天的寒气,鸟鸣,还有那辆一周三天倒着开进院子的该死的垃圾车的声音——换句话说,就在我位于一楼卧室的窗户下面。

薄玻璃。

一个六点半的早上,他来到门口。

也许我的达尔文式造物主并没有抛弃我,因为当我转身向窗户跑去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活命。

我用望远镜沿着地平线搜索。我把潮湿的灰烬涂在来复枪的镜头上。我看了看时间。也许他们会等天更黑些,这样他们就可以偷偷地爬到我身边。我必须睡觉。我得弄到些安定。

我不能保证接下来的细节都完全正确,但我想我把箱子——或者手枪——举在身前,打碎并穿过了玻璃,仿佛那是一个肥皂泡,然后我就从空中掉落。我的左肩撞到了垃圾车的车顶,翻了个身,感觉到被太阳晒暖的金属贴在我的肚子上,然后我从车的一侧滑下去,直到我的赤脚撞到地面,落到柏油路上。

我起床,煮了咖啡,在一片面包上涂了黄油,然后去外面坐了下来。我不知道是因为蠓油还是我血液里的酒精,但蠓虫终于厌倦了我。我试着用一块面包皮引诱驯鹿靠近些。我用双筒望远镜看它。它抬起头,也看着我。想必它能闻到我的气味,就像我能看到它一样。我挥了挥手。它的耳朵抽动了一下,但除此之外,它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就像四周的风景一样。它的下巴像水泥搅拌机一样不停地搅动。反刍动物。像马蒂斯一样。

所有的声音都安静了,两个穿着棕色工作服的人站在那里僵住了,只是呆呆地看。我拉起睡裤——那条裤子已经滑了下来,抓起箱子和手枪。我抬头看了一眼窗户。约翰尼站在一扇碎玻璃窗后面,低头看着我。

我喝了一杯酒,又睡了几小时。

我朝他点点头。

第三天夜里。我醒来时不知道刚听到的嚎叫是梦还是现实。不管怎样,那条狗,或者不管它是什么,离得更近了。我出去小便,看到太阳在树丛上方缓缓移动。被薄薄的树梢遮住的部分比昨天更多了。

他对我微微一笑,把留着长指甲的食指举到额头。事后看来,这个动作像是在敬礼:这一轮我赢了。但我们会再见面的。

我不停地打瞌睡。我控制不住。就像独自一人在公海上的一艘船上——你睡着了,只希望不要撞上任何东西或翻船。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梦到自己在划一条满是鱼的船。能救安娜的鱼。我很急,但风从岸上吹来,我划呀划,用力拉桨,直到手上磨破了皮,开始流血,这意味着我没法紧握船桨,于是我撕碎衬衫,把布条缠到船桨上。我顶着风,逆着水流,但没有更靠近陆地。那么,船上装满了可爱的肥鱼又有什么用呢?

然后,我转过身,在晨曦中沿着街道跑去。

一开始我搞不清那是什么。它随风而来,是一种微弱的余音。但之后——当微风从村庄的方向吹来时——我听得更清晰了。敲钟的声音。我看了看时间。十一点。是不是说今天是周日?我认为是的,并决定从现在开始记录当天是周几。因为他们会在工作日来。干活的日子。

马蒂斯是对的。

相反,我听到了教堂的钟声。

这片风景,这份宁静,确实对我有点影响。

我的眼睛刺痛得更厉害了。我最后躺到床上,闭上眼睛,并告诉自己,如果有人靠近,我会听到驯鹿膝盖上的肌腱发出的声音。

我在奥斯陆独自生活了几年,但在这里仅仅三天之后我便觉得难以忍受,这种与世隔绝是一种压力,一种无声的啜泣,一种水和私酿酒都无法满足的干渴。所以,我凝视着空旷的高原,上方是灰蒙蒙的天空,没有了驯鹿的踪影,我看了看时间。

我只是小杯地喝,但即便如此,还是在第一天就喝完了第一瓶。我设法等到第二天才打开第二瓶。

婚礼。我以前从未参加过婚礼。这对一个三十五岁的家伙来说意味着什么?没有朋友?或者只是交错了朋友,那种没有人想结交,更不用说想嫁的朋友?

我凝视着地平线。大致朝着考松的方向。但他们可能会绕个远路,穿过树林,从后面攻击我。

所以,是的,我看了看水桶里的倒影,拍了拍西服外套上的灰尘,把手枪塞到后腰的腰包里,朝考松走去。

嘀嗒,嘀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