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听的名字。”
“哦,我的名字。”她说,只迟疑了一秒,“我叫埃尔斯佩丝。埃尔斯佩丝·彼得斯。”
“谢谢。我——”
“你没告诉过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想你是认为我在多年前偷走了你祖父的那幅画吧。这我能理解,彼得斯小姐。你在我的书店里买过一本书,从此对我的名字就有了印象。然后你读到或听说了什么事情,说我在开二手书店之前曾经小有犯罪事业,于是你的脑海里就做出联想,这我也不难理解,而——”
“你刚刚都没在听我说话吗?我祖父——”
“我并不认为是你偷了我祖父的画。”
“说了半天,”我说,“你是谁啊?”
“你不认为?”
我在想,蒙德里安到底有什么特色能这么吸引疯子?绑架猫的人,打电话来的那个男人,翁德东克,杀翁德东克的人,现在又是这位怪里怪气的女人,哎对了,她是谁啊?
“怎么,难道你真的偷了吗?”
“私人收藏。罗登巴尔先生,我不在乎那幅画是怎么变成私人收藏或非私人收藏的。我只是想要那幅画。那幅画本来就该是我的,其实到了这个地步,就算它本来不该是我的我也不在乎了。从在回顾展上看到它开始,我就对那幅画形成了一种无法抗拒的偏执。我一定要拥有它。”
“没有,但——”
“从博物馆借来的?”
“因为我猜这还是有可能的,如果这样,你当时就得是个年纪很轻的小偷了,不是吗?我一直认为我父亲说得对,是比利叔叔拿的,但其实也可能是比利叔叔说得对,是我父亲拿的。不管是谁拿的,总之这个人把画卖了,你知道买主是谁吗?”
“出借参展。”
“我可以做个大胆的猜测。”
“哦,你也有这习惯?你知道我以前还会怎么做?我会把土豆泥堆成城堡,旁边用酱汁当护城河,然后拿一根红萝卜当大炮,用青豆当炮弹。我最想做的是找出个方法把豆子弹进鸡胸肉里,不过这我妈妈可就不准了。你的那幅画是怎么到朱红画廊去的?”
“我相信你可以。”
“每个星期天我都坐在那幅画对面,坐了好几年。我把青豆拌进土豆泥的时候就盯着它看。我——”
“J.麦克伦登·巴洛。”
“你说是就是。”
这可是她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她瞪着我。我又说了一次,但那名字似乎仍然对她没有任何意义。“就是他把那幅画借给朱红画廊的,”我说,“后来又捐赠给了休利特美术馆。记得吗?”
“那就是我的那幅画。”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说,“出借那幅画——我的那幅画——的是一个叫作戈登·凯尔·翁德东克先生的人。”
“不过你已经十年没见过它了,”我思索着说,“蒙德里安的画又的确有某种相似之处。这么说不是要贬低他的天才,但——”
“哦。”我说。
“我太震惊了,目瞪口呆。那是我的画,到哪里我都认得出来。”
“我也看报纸的,罗登巴尔先生。你那番小小的犯罪事业似乎在你开店卖书之后还在继续,而且如果报纸上说的可信的话,你因谋杀翁德东克先生而被逮捕了。”
“哦。”
“从理论上讲,你这么说没错。”
“时间慢慢地过去。我父亲也去世了。我母亲再嫁,搬到别的地方去住。蒙德里安仍然是我最喜爱的画家,罗登巴尔先生,每当我在现代或古根海姆博物馆看到他的作品,我就会有一种强烈而原始的反应,心里也会感到一股刺痛,为了我的那幅画,我的蒙德里安,那幅祖父答应要给我的作品。”她站直身子,挺起肩膀。“两年前。”她说,“朱红画廊办了一场蒙德里安的回顾展。我当然去看了。罗登巴尔先生,当时我从一幅画走到另一幅画前面,就像每次面对蒙德里安的作品时一样屏息无言,然后我看到了其中一幅,心脏差点停止跳动,因为那是我的那幅画。”
“现在你交保了?”
“我明白了。”
“差不多吧。”
“没有。”
“正是你偷了他公寓里的那幅画。我的画,我的蒙德里安。”
“画一直没找回来?”
“好像每个人都这么想,”我说,“但这不是事实。那幅画不见了,我承认,但我的手套从来没有碰过它。有个巡回展览即将开始,翁德东克准备要把画出借,所以就送去重新裱框了。”
“那幅画没有。我祖父没有为它上保险。我相信他一定从来没有想过要这么做。毕竟这幅画不是他花钱买来的,而且我相信他一定从来没想到过它会被偷。”
“他不会那么做的。”
“我想这些损失的东西都有保险吧。”
“他不会?”
“这是其中的一种猜测。我父亲认为可能是我叔叔拿的,我想比利叔叔对我父亲也有同样的想法。每个人都怀疑管家,也曾经提到过要进行调查,但我想这件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最后家里的人算是同意曾经遭过小偷,因为还有其他东西也不见了,比如一些银器银饰,而对我们来说,把事情归到某个无名小偷身上,总比大张旗鼓地彼此怀疑要容易。”
“展览的主办方会处理这种事——如果他们觉得那幅画需要重新裱框的话。我肯定是你拿了那幅画。”
“是管家拿的?”
“我到那里的时候画已经不见了。”
“消失了。”
“这话让人很难相信。”
“那幅画——”
“当时我自己也很难相信,彼得斯小姐。我现在还是很难相信,但我在那里亲眼看到了。或者我该说是亲眼没看到,因为原来挂画的地方只剩下一个空位。”
“先去世的是我祖母。她受到某种细菌感染,用抗生素也治不好,不到一个月她就因肾衰竭而死。祖母死后,我父母想说服祖父来和我们一起住,但他坚持待在原处,唯一的让步是请了个女管家。我祖母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一年之后他也死了。”
“是翁德东克告诉你他把画送去重新裱框的?”
“结果没有?”
“我没问他。他死了。”
“我祖父答应要给我的。他从来就不富有。他和我祖母的生活虽然宽裕,但并没有堆起金山银山。我不认为他知道蒙德里安那幅画的价值。他知道那幅画的艺术价值,但我想他不会猜到它值这么多钱。他从来没收集过艺术品,对他而言,那幅画就只是一个好朋友赠送的珍贵礼物。他说,他死后那幅画会留给我。”
“你杀了他之后才注意到画不见了?”
“哦?”
“我没有机会杀他,因为有人已经先下手了。而且当时我也不知道他死了,因为我没有去衣橱里找他的尸体,因为我不知道有尸体可找。”
“我自己毫无艺术天分,连抄袭都抄不好。我也没有什么真正的艺术野心。”她再次侧过头,眼神探索着我的双眼,“那幅画本来应该是我的,罗登巴尔先生。”
“是别人杀了他。”
“我明白了。”
“唔,我不认为这是自杀。如果是的话,这真是我听过最糟的自杀案例。”
“而且他画中的简单也不只是简单而已。他的比例相当完美。”
她望向不太远的远方,额头上出现了几条纹路。“不管是谁杀了他,”她说,“这个人拿走了那幅画。”
“嗯,当然,确实是这样,但——”
“可能吧。”
“第一个想到要这么画的人是他,罗登巴尔先生。”
“是谁杀了他?”
“事实上,”我试探性地说,“他的画看起来并不太难画。”
“我不知道。”
“你或许会以为我长大之后就把它忘了,小孩常常都是这样。毕竟我从来没见过画家本人,他死的时候我还没出生。总的来说,我小时候对艺术也不是特别敏感。但那幅画显然有些什么特别之处,打动了我。”她想起一件事,微笑起来,“上美术课的时候,我总是试着要画抽象的几何图形。其他孩子在画马、画树,我画的则是黑白格子加上红黄蓝的方块。老师们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但我是想成为另一个蒙德里安。”
“警方认为是你。”
“我明白了。”
“他们应该没这么笨。”我说,“至少逮捕我的那个警官是这样。他认识我好多年了,知道我是不杀人的。但他们能证明我去过那间公寓,所以在他们找到比较合适的嫌疑犯之前,我可以先充充数。”
“我们总是坐在同样的位子上。”她说着闭上她那双大眼睛,“我现在还可以看见那张餐桌。我祖父坐在一头,我祖母坐在另一头,靠近厨房门。我的叔叔、婶婶、堂妹坐在一侧,我父母和我则坐在另一侧。我只要往我堂妹的头上方看,就可以看见那幅蒙德里安的画。我整个童年几乎每个星期天晚上都可以盯着它看。”
“那要怎么样才能找到比较合适的嫌疑犯呢?”
“我明白了。”
这我已经想过了。“嗯,要是我能搞清楚是谁干的,我想我可以把话传出去吧。”
她举起双手调整她那顶其实不需要调整的帽子,眼睛直盯着比我左肩稍高的一个点。“小时候。”她平静地说,“我们每个星期天都到祖父母家去吃晚饭。我和我父母住在白原[4] 的一幢平房里,祖父母则在城里的河滨路上有一套很大的公寓,从家里的大窗户可以俯瞰哈得孙河。彼埃·蒙德里安一九四○年抵达纽约的时候曾在那间公寓里住过。他送了一幅画给我祖父母作为礼物,就挂在饭厅餐具橱上方的墙上。”
“所以你正试着找出凶手是谁。”
“你对他的事知道得真多。”
“我只是挨过一天算一天,”我说,“但我承认我是把眼睛睁大、耳朵竖直了的。”
“他死于一九四四年二月一日,差六星期满七十二岁。据我所知,死因是肺炎。”
“等你找到凶手,就可以找到那幅画了。”
“我明白了。”我不明白的时候经常说这句话。
“不是等我找到,是如果我找到。而且就算如此,我也不一定能同时找到那幅画。”
收藏在其他几家博物馆里,我想,而且它们完全可以继续留在那里。
“等你找到了,我要。”
“不是。是他的画风改变了。街上的交通、高架铁路、黄色出租车、红灯、像爵士乐一样脉动的曼哈顿,这些都给他带来灵感。你应该很熟悉《百老汇爵士乐》吧——这是他最有名的几幅画之一,收藏在现代艺术博物馆。还有一幅画叫作《胜利爵士乐》[3] ,另外还有,哦,好几幅其他的。”
“呃——”
“我不知道他还是个音乐家。”
“那本来就应该是我的。你必须明白这一点,我是认真的。”
她讲的不只这些。她给我上了一堂课,激切热烈的程度和她两天前读那可怜的史密斯时不相上下。“彼埃·蒙德里安的作品第一次在美国展出是一九二六年。”她告诉我,“十四年后他搬到这里。他一九三九年就已经迁居伦敦,躲避战火,德国空军开始轰炸伦敦的时候,他就到这里来了。纽约让他着迷,你知道。格子状的街道,那些直角。然后就开始了他的‘布基伍基’[2] 时期。”
“你指望我就这么把画交给你?”
“的确是。一八七二年生于阿姆斯福特。你也许记得,他一开始是画写实风景画的,随着他逐渐找到自己的风格、艺术创作渐趋成熟,他的作品也越来越抽象。到了一九一七年,他已经和迪奥·凡·杜斯堡、巴特·凡·德尔·勒克等人一起发起了一个叫风格派的运动。他像信仰宗教般地相信直角就是一切,认为直线和横线交叉切割空间的形态等于是在做重要的哲学宣言。”
“那会是最为明智的举动。”
“我知道他是荷兰人。”
我盯着这个纤弱女子。“好家伙,”我说,“你是在威胁我吗?”
“彼埃·蒙德里安。你对这个人和他的作品知道得多吗,罗登巴尔先生?”
她没有移开视线,那双眼睛真是大。“如果能得到那幅画,”她说,“我也会杀死翁德东克的。”
“这是蒙德里安吧?”
“你真的是无法自拔的偏执。”
“纯粹几何的绝对美感。”她说,“或者我是说绝对几何的纯粹美感。直角和原色。”
“这我很清楚。”
她把那本书放在柜台上。那是一本现代艺术的概论,从印象派一直到目前的无政府状态,现在打开的是一页彩色页,上面有一幅几何抽象画。灰白色的画面被黑色线条纵横切割成正方形和长方形,其中有好几格涂上了原色。
“听着,这话你听来可能觉得离谱,但你有没有想过要接受治疗?你知道,偏执狂只是转移焦点,让我们不去处理真正的问题,如果你能解除这种偏执——”
“的确。这是艾德娜·圣文森特·米雷[1] 。我看到这个的时候脑子里就出现了那个句子。”
“等我拿到我那幅画,偏执就会解除了。”
“《俄勒冈路三号的史密斯女士》。”我说,“你刚刚引用的不是玛丽·卡罗琳·戴维斯的句子。”
“我明白了。”
我听过她的声音。什么时候?在电话里吗?不。
“罗登巴尔先生,我可以是你的好朋友,也可以是你危险的敌人。”
她很苗条,像只小鸟,有着棕色的大眼睛和棕色短发,我立刻就认出了她,但一时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她一手拿着一本过大的艺术书,另一只手放在柜台上说:“罗登巴尔先生?‘仅欧几里得一人曾亲见美之原形’。”
“假如我真的拿到了那幅画。”我谨慎地说。
他是在威胁我吗?我正在思考这一点,耳边传来咔嗒一声挂断电话的声音。我放下电话回想这段对话,试图找出一些关于那个人身份的线索。如果电话里真有线索的话,我可找不出来。我想我是有点想得出神了,因为过了一两分钟,我抬起头,看见一个女人正朝柜台走来,而我连她之前开门进来的声音都没听到。
“这表示画现在已经在你手上了吗?”
“但我知道你是谁,”他说,“也知道怎么跟你联络。”
“不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意思。假设我拿到了画,怎么跟你联络?”
“这听起来很合理。”我说,“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联络。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她迟疑了一下,然后打开皮包拿出一支很细的记号笔和一个信封。她把信封反过来拿,从封口撕下一片纸,把信封放回皮包,然后在纸片上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然后她又迟疑了一下,在号码底下写上E.彼得斯。
“随便你。帮你自己一个忙,嗯?没有问我要不要之前,先别把它卖给别人。”
“好了。”她说着把纸片放在柜台上那本打开的艺术书旁边,套上笔套,把笔放回皮包,看起来正要开口说什么,这时店门开了,叮当的铃声宣布有访客到来。
“我相信你一定会的,”我说,“因为你听起来像是个公道的人,但你弄错了一件事。我没有你要找的东西。”
这位访客也出声宣布自己的到来。是卡洛琳,她说:“嘿,伯尼,我又接到了一个电话,我想——”埃尔斯佩丝·彼得斯转身面对卡洛琳,两个女人对视了一会儿,然后埃尔斯佩丝·彼得斯经过她身旁走出门外。
“别玩游戏了。你手上有那幅蒙德里安,我要。我会付你一笔公道的价钱。”
[1] 艾德娜·圣文森特·米雷(Enda St. Vincent Millay,1892—1950),美国诗人、剧作家、女权主义者。
“这里是书店。”我说。
[2] 原文为boogie-woogie,指是一种爵士乐钢琴曲式,以重复的低音节奏及旋律为特点。
电话又响了。我说:“巴尼嘉书店,您早。”一个声音粗哑陌生的男人说:“我要那幅画。”
[3] 《百老汇爵士乐》和《胜利爵士乐》的英文分别是Broadway Boogie Woogie和Victory Boogie Woogie。
有时候确实会发生这样的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诚实到连销售税的那几分几毫都加进去,万一有一天这种人真的出现了,我说不定会惭愧得从此不再犯罪。我把那一块钱放进口袋,到柜台后面坐下。
[4] 白原(White Plains),美国纽约州中南部威切斯特郡城市,位于曼哈顿岛东北四十公里。是纽约的住宅卫星城市,也是商业中心。
我回到店里的时候,电话在响,但等我进门它也停了。我以为先前我只是带上弹簧锁关了门而已,但我显然还特地用钥匙锁上了门,因为现在我得用钥匙才能把门打开;这多给了打电话来的人几秒钟时间,让他从容地在我接起之前挂断。我嘀咕了几句大家在这种时候会讲的话,关于某人的祖先、性活动、饮食习惯之类的不太可能的说法,然后我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张一美元的钞票。旁边有张纸片,上面用铅笔写着这是三本特价书的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