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这样跟我说。”
“你真傻,伯尼。”
“可能是因为鬼魂,”她说,“加特福旅舍闹鬼,你知道的。”
“也许是因为时差的关系,”我提议道,“毕竟,英国离这里有五个时区。”
“是吗?”
“过了很久了,”她同意,“我几小时前就上床睡了,我才刚刚睡着就醒了,之后我就一点也不困了。我在加特福旅舍常常这样子。”
她点点头。“建造房子的人,”她说,“他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加特福,你知道他怎么了吗?”
“这是个家族传统,”我说,“现在已经过了你的上床时间了吧,米莉森特?”
“如果他现在是个鬼,”我说,“那么他一定已经死了。”
“没错,你投宿在这里,对吧?我刚刚又遇见了你的猫。它也和你一样在厅堂间窥伺。”
“他不只是死了。他被谋杀了。”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已经在里面了。”
“他没有。”
“你是个窃贼,”她说,“现在是你的工作时间,对不对?你正打算闯入加特福旅舍。”
“你确定吗,伯尼?”
“我做梦也不会说。”
“非常确定,”我说,“如果我记得没错,他中风了。而那时候他离加特福一点也不近。他拥有其他四五套房产,我猜他中风时是在其中一套里,但肯定不是在这里。”
“哦,嗨。”这次这位明快地说,我在朦胧中瞥一眼,认出了米莉森特·萨维奇。“是伯尼吧,对不对?你这么晚在做什么?”她惊讶地张开嘴,然后将双手捂在嘴上。“别告诉我。”她说。
“哦。”
也许是和迪蒙特小姐谈话让我失去了方向感,或者我可能一开始就很混乱。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总之我转错了弯,最后来到了厨房。我一发觉自己在哪里,就马上离开了。然后我又走过了好几个房间,才发现我错过了突袭冰箱的黄金时机。我正认真地考虑是否要回头时,有个小家伙从角落冲到我的面前,导致今晚我第二次差点被撞到。
“他的名字也不是弗雷德里克·加特福。他的名字是费迪南德·卡斯卡特。”
***
“那么加特福先生呢?”
“尤其是坐在轮椅上的时候,”她说,“这让每件事都变得困难多了。”她勉强挤出勇敢的微笑。“但是请不要替我难过,罗登巴尔先生。那是我自己已经能做得很好的事了。”
“从来就没有加特福先生,”我说,“这个地方是根据溪流命名的。这条小溪叫作乌贼骨溪,‘加特福’这个名称一定是来自附近某个可以涉溪而过的浅滩[2] 。不过,那不是我们进来的地方,因为我们走过的是一座吊桥。”
“尤其是现在,灯都关了。”
“我知道。你不喜欢摇晃的吊桥吗?”
“但是她会到哪里去呢?”她握住轮椅的扶手,“也许她回到我们的房间了。她可能在我找她的时候,循着一条不同的路回去了。这里的空间配置真让人迷糊,是不是?”
“不,”我说,“但还是没有加特福先生,不管有没有桥,而且……你在笑什么?”
“可以想象。”
“全都是我编出来的!”
“是啊,”她郑重地说,“我确实是个可怜虫,不是吗?我真希望能找到哈德斯蒂小姐。没有人能像她那样逗我开心,让我摆脱坏心情。”
“是吗?”
“真遗憾,迪蒙特小姐。”
“哦,鬼的部分不是,”她说,“我知道有个鬼,但是没人知道他是谁,或是在这里做什么。这部分是我捏造的。”
“你无法想象,罗登巴尔先生。我对此完全无能为力。我相当确定在人类历史上,我承受的是最严重的自怜案例。自怜吸走了我的精力,耗尽了我的心神,让我无事可做,只能沉浸其中。”
“你捏造的姓名首字母对了。弗雷德里克·加特福和费迪南德·卡斯卡特。”
“那一定很可怕。”
“是卡洛琳给我的灵感。”
“自怜,”她说,“我不断地沉溺于自怜。”
“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她会告诉我。
“我早些时候在过道上遇见她,”她说,“而且我猜她很怕鬼,所以我告诉她这幢房子里的鬼是个友善的鬼。”
“也许不会当着我的面说,但我确实是个负担,不是吗?你知道我的处境里最糟的部分是什么吗,罗登巴尔先生?”
“我很惊讶你没说他的名字是卡斯伯。”
“没有人会那样说你的。”
“我说他的名字是科林,”她说,“因为我喜欢这个名字,而且和加特福很配,对不对?然后她说她记得建造这幢房屋的人,名字叫作弗雷德里克,所以我跟你说故事时——”
“有必要的话,我可以爬楼梯,”她说,“但是要花很长时间,而且有人得帮我把轮椅抬上楼,轮椅很重。我真是太糟了,只能成为别人的负担。”
“你改良了一番。”
“我想也是。”
“只是让故事变得更好。不管怎样,这是我醒着没睡的原因。你呢?”
“我知道。雪每个小时都在越积越深,但那无法阻挡她。”她叹了口气,“我在我们的房间里等她。我们在一楼有个房间。叫作波斯托威特小姐的缝纫间。”她敲打着轮椅的扶手。“因为有这个,”她说,“在楼梯上就没那么方便了。”
“我在读书,”我说,“然后我忘了时间。”
“外面有很多坏天气可以让她去喜爱。”
“我打赌你是在找可以偷的东西。”
“我想她是到外头去了,”她说,“她对户外很着迷,你知道的。她很喜欢坏天气。”
到了该防患未然的时候了。“你知道,”我说,“这是个有趣的笑话,米莉森特,但是现在变得越来越无聊了。我说我是个窃贼时,只是在开玩笑。”
“上次见到她和你在一起之后,就没见过了,而那已经是几个小时前了。”
“是吗?”
“哦,好说,罗登巴尔先生。”她说,非常疲倦地微笑了一下。我注意到她是个漂亮的女人,虽然是个精疲力竭的美女。“我太出神了,”她说,“否则不会差一点就撞上你。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朋友哈德斯蒂女士?”
“是啊。”
“是我的错,”我坚持,“在我走出路缘之前,我一直看着错误的方向。你知道的,我是美国人,而且我总是记不住你们是在道路的另一侧驾驶。”
“那你其实是什么?”
“但应该道歉的是我,”她说,“在这种情况下,行人确实有优先通行权。”
“嗯,我现在暂时没有工作,”我说,“我希望很快有新的转机。在这期间,我在贵宾狗工厂帮卡洛琳的忙。什么事这么好笑?”
“很抱歉,”我说,“我不是有意的。”
她两只手都遮住了嘴,想捂住笑声。“贵宾狗工厂,”她咕哝着说,“一间制造贵宾狗的工厂!”
“哦,罗登巴尔先生,”她说,“你吓着我了。”
“那只是她的沙龙的名称。”
我不知道从东厅到大图书馆有多少条通道。我沿着其中一条路走,试着摸索,突然有张轮椅从我右手边的通道出现,差一点撞到我的脚,而迪蒙特小姐不可能往后退一步,她缩着身体贴在轮椅背上,一脸警觉的样子。
“你在那儿工作。”
我读过的乡村住宅侦探小说里,有些宅院配备了迷宫。书中人物在外游荡,最后走进迷宫失踪。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许多英国乡村住宅都有迷宫,也不知道是否真有人在里面失踪,但是加特福旅舍的土地上不需要迷宫,房子里面就是个迷宫了。
“没错。”
不过,首先要先处理一下那本书。
“只是给她帮忙。”
如果和莱蒂丝碰面已经不再是我要极力避免的事,那为什么要匆忙离开加特福旅舍呢?我费了许多麻烦、花了很多钱才让我们来到这里,而既然已经在这里了,我们大可逗留几天好好享受。有很多可以享受的东西——食物、伙伴,还有这幢豪宅本身,更别提那奇妙的一小杯格兰·德拉姆纳德罗希威士忌了。何必要错过呢?
唉,孩子。为什么人要生孩子?“还有打发时间。”我说。
我并不真的觉得我侵入了禁止进入的场所。毕竟是我先到的,在这个狗娘养的和莱蒂丝结婚以前,我和她享受了一段美妙的恋情。虽然技术上来说,我承认让他戴了绿帽子,但是我一点也不为此烦心。非要说的话,就是我替他装上了两只角,让剑角羚羊、高地山羊、瘤牛,以及其他从字典里冒出来的所有四个字母的四脚反刍动物都羡慕不已,这让我满意极了。
“你真的不是一个贼?”
虽然我刚见到达金·利托费尔德就对他厌恶透顶,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看他一眼就觉得讨厌,而且我确定如果再熟识些,这种感觉就会发展为真正的恨意。只看一眼就足以确定他不是个好东西。他是个无赖,是个粗鲁的家伙,卑鄙小人,而且有张冷酷的嘴。
“当然不是。”
我感觉好极了。
“你不会闯入房子偷东西。”
否则,我会内疚不安,而且即使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也不会长久。但是现在,我一眼瞥见剑角羚羊那玻璃般的眼睛注视着我,检查了一下良心,却没有发现内疚或不安。
“天哪,不会,”我说,“首先我会害怕,其次,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不对的。”
我在这场意外里的角色,是我在正常状况下会觉得不舒服的。有些人认为通奸对成人而言,和婴儿期对婴儿的意义差不多,但是我总觉得女人手指上戴了婚戒,就意味着她不能碰触。我并非总是依正道而行,事实上有时候我会发觉自己在远离草地标示的另一边吃草,但大体而言,我规定自己只能和单身女人在一起。
她想了想,然后说:“你知道我那个弗雷德里克·加特福的故事是编造的,对吧?嗯,我想你也是瞎编的。”
绝对不是。
“你是说我说我是个贼这件事?”
首先,我们真的有必要一早便离开加特福旅舍吗?我原本希望避免与莱蒂丝有不愉快的会面,但现在我已经与她会过面了,而且纵使有非常多的形容词可以描述这次会面,“不愉快”似乎都不能算是合适的选择。当然,这次会面是出乎意料的,至少也是令人不安的。但不愉快?
“我说的是你否认自己是个贼这件事,”她说,“你知道吗?我不相信你。我认为你根本就是个贼,不管你怎么说。”然后她朝我展露了一抹邪恶的微笑,很快地转过角落,离开了。
我自己的计划看来十分简单明白。第一步,拿书。第二步,回家。但现在大图书馆里的相遇导致了东厅的一场插曲,似乎必须重新评估整个程序了。
[1] 艾丽丝·莫多克(Iris Murdoch,1919—1999),英国小说家、哲学家。
我留在原地,在那只可能是剑角羚羊的动物关注的眼神下,坐着沉思。英国乡村住宅里会生这样的事吗?我发誓这种事绝对不会出现在我读过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里。艾丽丝·莫多克[1] 的小说里或许有,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不会有。
[2] 乌贼骨的原文是cuttlebone,与加特福(Cuttleford)的发音相近,而ford又有“浅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