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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全部事实

“是前合伙人。”维多利亚纠正说,“法官大人,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我能讯问一下所罗门先生吗?”

待陪审员们鱼贯进入他们的小房间后,斐泽斯法官问维多利亚:“你到底想从你的合伙人那里引出什么?”

“请便。”

“检察官说得有理。”法官转向了法警,“让陪审员们离开一下。我们要在不影响记录的前提下解决这件事。”

“所罗门先生,克莱夫·福尔斯告诉你是谁杀了本·斯塔布斯吗?”

“有区别吗。这位律师站上了证人席,侃侃而谈是谁杀了死者。”

“他说了。”

“是前辩方律师。”维多利亚说。

“我就知道。”沃德尔说,“法庭竟然会听取传闻证据1。”

“反对,我方提出删除动议。”沃德尔说,“这只是猜测,不是在作证。法官大人,我不知道迈阿密的规矩是什么,但我从没遇到过辩方律师来当证人的案子,而且……”

“别猴急,理缺德。”法官说,“我听了不代表会让陪审团听。接着说下去,洛德女士。”

史蒂夫说:“康克林先生不想让克莱夫·福尔斯告诉我谁是杀害本·斯塔布斯的真凶。”

“为什么克莱夫·福尔斯会告诉你?”

“反对暂时无效。”法官说。

“他在为第三方工作,并拒绝说出是谁。这个第三方想让斯塔布斯写一份负面的环境评估报告,扼杀‘大洋洲’。福尔斯的工作就是保证斯塔布斯遵守承诺。如果他反悔,就杀了他。”

“他是有关的。”维多利亚说,“因为莱斯特·罗宾逊承认康克林曾是他的员工,而被告人哈罗德·格里芬是他的商业对手。”

到目前为止,他说的全都是事实。

“反对!这是诱导结论。”沃德尔需要制造一点噪音来扰乱节奏,“据我所知,康克林先生和本次诉讼无关。”

“那么福尔斯先生对于这些指示又是怎么回应的呢?”

“为什么切斯特·康克林想要杀你?”

“他悄悄溜上不可抗力号,当斯塔布斯反悔的时候,福尔斯就执行了他的任务。”

几个陪审员骚动了起来。只要证词里提到枪击就会有这种效果。

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事实。

“昨天遇到了。他用一把来复枪朝我和克莱夫·福尔斯射击。”

“能说得具体点吗,所罗门先生?”

“你后来有没有再遇到过康克林先生?”

史蒂夫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无路可退了。只要向陪审团说出字面意义上的事实——斯塔布斯被射杀是一场意外——便能让格里芬脱罪。但这样的事实奈何不了罗宾逊。他说:“福尔斯说他用捕鱼枪射杀了斯塔布斯。他遵照命令杀了人。”

“一个名叫切斯特·李·康克林的人。又叫‘逃兵康克林’。”

这句话对罗宾逊毫无威胁,是吧?先别急。“除了说自己杀了斯塔布斯先生外,”维多利亚问,“福尔斯先生还做了什么?”

“警察查出这场袭击的肇事者了吗?”

“他写了一份认罪书并签了名。”

“是的。”史蒂夫说,“我的凯迪拉克老爷车淹水里了。”

“这事是何时何地发生的?”

“是否经历了……”是律师们口头禅之一。类似的还有:“难道不是……?”“请你回忆那天晚上……”“你说我的代理费太高是什么意思?”

“昨天。在福尔斯那条二战时期的两座战艇上。”

“所罗门先生,你是否经历了被一辆摩托车撞下桥的意外事故?”

“他的什么?”法官问。

“快点。”斐泽斯法官说。

“一艘可以乘坐两个人的水下潜艇,看起来就像带着两个座椅的鱼雷。要乘坐它,你得先戴好水肺。当时我们在海底。”

“我马上就结束。”维多利亚说。

“海底?”沃德尔大笑起来,“这位证人神志不清,怕是被氮麻醉了吧。”

沃德尔高声说:“法官大人,我们这是在解决一桩谋杀案还是夫妻情感咨询?”

“福尔斯先生是如何在水下写认罪书的?”法官很好奇。

“跟你有关。那时我嫉妒朱尼尔·格里芬。”

“用一块磁力手写板。就是潜水员们用的那种。”

“请说。”

沃德尔清了清嗓子说:“法官大人,根据最佳证物规则2,那份所谓的手写认罪书在哪里?”

“我们必须讨论这个问题吗?”史蒂夫恳求说,“实在是有些丢人。”

“掉在海里了。”史蒂夫说,“福尔斯撞上康克林的船,两人同归于尽的时候,我把手写板弄丢了。”

“你为什么指控格里芬先生的儿子?”

“老天。”斐泽斯法官发出了一声低呼。

“我指控格里芬先生的儿子朱尼尔犯了谋杀罪,格里芬先生就不乐意了,你也不乐意。顺便说一句,我错了。”

“法官大人,我要求撤销所罗门先生的所有证词。”沃德尔表示,“那份所谓的认罪书纯粹是传闻证据,仅此而已。”

“你为什么被解雇?”

“检察官说得对。”法官说,“洛德女士,如果你有那块手写板,我倾向于让所罗门先生证明其真实性,才能归入证据。但没有的话……”

而且那时我们都光着身子。不过没必要用那种八卦来挑逗陪审员。

“谢谢。”沃德尔得意地笑了,“现在我们可以请陪审员们入席,然后对本案依法作出审判了吗?”

“在被他炒鱿鱼之前,我曾是他的代理律师。或者说炒掉我的人其实是你。这事儿说起来就复杂了。”

正在这时,法庭的大门打开了,一个高个子、古铜肤色的英俊男人闯了进来。朱尼尔·格里芬穿着拖鞋、卡其裤和无袖T恤,长长的金发湿漉漉地粘在背上。在史蒂夫看来,他就像是男士古龙水的广告模特。

“你和被告哈罗德·格里芬是什么关系?”

不过他手里拿的是什么?

他总觉得“法律代理人”这个名号听起来有点装腔作势。

“希望我没来迟。”朱尼尔挥动着一个网兜。兜里正是那块磁力手写板。

“史蒂夫·所罗门。专职出庭律师。”

史蒂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维多利亚起身走向证人席,脸泛红晕:“请说出你的名字和职业,以供记录。”

我本希望自己是英雄,而不是他妈的朱尼尔·格里芬!

这代表着你也许说的大部分都是事实,但在边边角角的地方进行一些塑造。史蒂夫坐上了证人席,但还不知道自己将要说出哪种层次的事实。

“不过25米深而已。”朱尼尔说着,走向法官席,“但海岸巡逻队的坐标有偏差。我潜了五次才找到。当然,没带氧气瓶。”

只说事实。

法庭书记官是一位穿着露趾凉鞋和短裙的年轻女子,她紧盯着朱尼尔,仿佛对方是个奶油糖果圣代。“我能记录一下你的名字吗?”她问。

这其实承认了事实是有不同层次的。

“小哈罗德·格里芬。”

说出全部事实。

“还有你的电话号码。”她继续说。

他旁听过上千遍宣誓程序,但自己做起来却是另一回事。作为律师,你不应该公然说谎。但你可以跨过黑白之间那条模糊的界限。你大可戴上大礼帽拿着文明棍跳踢踏舞,分散注意力,娱乐大家。正如大律师比利·弗林说的那样,“让他们眼花缭乱”。你可以弱化事实,也可以添油加醋。但作为证人的时候,你就必须……

“给我们看看你拿来的是什么,年轻人。”斐泽斯法官说。

史蒂夫站上证人席,宣誓要说出事实,说出全部事实,并且只说事实。

朱尼尔打开网兜,把手写板递给了法官。上面的字迹还在:“我杀了斯塔布斯。”旁边附着克莱夫·A·福尔斯的签名。

“我就是。”史蒂夫说。

“所罗门先生,这就是你所说的手写认罪书吗?”法官问。

正当史蒂夫想着所有可能的“也许”时,法警从法庭的门后探出头来,用街头公告员的腔调喊道:“所——罗——门——先生!史蒂夫·所——罗——门——!”

“正是。”

也许这就是我们如此契合的原因。也许等这个案子了结了,我们又会成为一个团队。也许我们会分享同一个法庭,甚至同一间卧室。

“你亲眼看着福尔斯先生签的名?”

当然,史蒂夫认为他们的区别不止于此。他有着市井的小聪明,而她拥有真正的大智慧。他舞一口大刀,她使一把轻剑。

“是的。”

史蒂夫暗想,维多利亚一定已经把他抽筋扒皮了。她是一个优秀的律师,比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更加出色。维多利亚能有这样的成就,一部分要归功于她并不知道自己多么优秀。这一点小小的不自信让她没有自命不凡。她对于被人喜爱的渴望——一种他无法体会到的苦恼——让她更加……可爱。

“很好,那么请陪审员们入席。我认为洛德女士有些新证据要出示。”

很好。非常好。

1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例如,当证人甲在法庭上作证时,不可引用另一位不能在法庭上作证的人的言论作为证据使用。

法庭的门猛地打开了,莱斯特·罗宾逊快步走了出来。他嘴里嘀咕着脏话,脸部扭曲得像要咆哮。他低着头走向电梯,差点儿就撞上了史蒂夫。

2最佳证物规则,是指证物的原件拥有最高效力。当证物原件存在时,其复制品便不被法庭认可。

通往法庭的走廊是条大约四层楼高的狭窄天桥。史蒂夫正等着被传唤出庭作证,他的西装外套搭在臂弯里,一道道汗水顺着面颊流到了颈托上。酷热似乎给他带来了阵阵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