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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拉塞尔·约翰逊。”

“您叫什么名字?”

“很好,约翰逊先生。我对您有一个建议。不管罗斯拿给了你什么,我都要买下,并且给您一个很好的价钱,但条件是你必须遵守游戏规则。我知道您的底细,约翰逊先生,如果您想跟我玩猫腻,我会一眼识破,带着警察回来,拿走我想要的东西。您会发现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不想否认,也不想承认。我只是说我很忙,巴不得你们赶紧离开。”

约翰逊露出了微笑,但我觉得他脸上写满了忧郁。他说:“您对我一无所知,福尔摩斯先生。”

“您要否认这个事实吗?”

“是吗?我认为您是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长大的,受过良好教育。您起初有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钢琴演奏家,这也是您的抱负所在。您的沉沦是由于对某种东西上瘾,或许是赌博成瘾,很可能是掷骰赌博。今年早些时候,您因为接收赃物而蹲过监狱,并且狱卒认为您不服管教。您被判至少三个月牢狱,在十月份获释,此后一直生意兴隆。”

“谁告诉您的?”

约翰逊这才开始对福尔摩斯不敢小觑。“这些谁告诉您的?”

“您付钱给了罗斯,就在最近。”

“用不着谁告诉,约翰逊先生。这都是明摆着的事。好了,对不起,我必须再问您一遍,罗斯给您拿来了什么?”

“我听说罗斯也离开了尘世。牌运不佳啊,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失去了两只鸽子,是不是?”

约翰逊思忖了一会儿,慢慢地点点头。“我见过这个叫罗斯的男孩,就在两个月前。”他说,“他是刚来伦敦的,住在国王十字区。是另外两个街头流浪儿把他带来的。我对他印象不深,只记得他似乎比别人穿得好些,营养也充足些。还记得他拿来一块男士怀表,肯定是偷来的。之后他又来过几次,但再也没拿来那么好的东西。”约翰逊走到一个柜子前,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一块带链子的装在金壳里的怀表。“就是这块怀表。我只给了男孩五先令,其实它至少值十个英镑。您就按我付的价格把它拿走吧。”

“我们感兴趣的是您的另一位顾客。名叫罗斯的小男孩。”

“那您需要什么回报?”

“那就好,因为把项链拿到这里来的是个美国人,已经死了,至少警察是这么告诉我的。”

“请您必须跟我说说您是怎么知道我这么多事情的。您是个侦探,我知道,但我不相信仅凭这一次短短的见面,您就能搜罗出这么多的情报。”

“我们对那条项链没有兴趣,”福尔摩斯说,“对把项链拿到这里来的那个人也没兴趣。”

“其实非常简单,等我解释给您听了,您就会发现自己做了一笔亏本的买卖。”

我知道至少有一点他没说实话。不管卡斯泰尔先生的项链值多少钱,他肯定只会给罗斯几个便士。也许,我们找到的那几个法新就是从这里得到的。

“可是,如果您不告诉我,我就永远也睡不着觉了。”

“那个大侦探?不胜荣幸。是什么风把您吹到这儿来了,福尔摩斯先生?也许跟一条金项链有关?上面还镶着蓝宝石,是个漂亮的小玩意儿。我为它付了五个英镑,警察又把它拿回去了,结果我什么也没捞到。五个英镑啊,如果没被赎回去,我一转手就能赚两倍。那么你们想要什么呢?我们都走在毁灭的道路上,而有些人已经遥遥领先了。”

“好吧,约翰逊先生。您的受教育程度可以从你的谈吐举止清楚地看出来。我们进来时,我注意到您在读一本未经翻译的福楼拜致乔治·桑的书信集。只有富裕的家庭才能让孩子打下如此扎实的法语功底。我看出您长时间地练习钢琴,因为钢琴家的手指是很容易识别的。您沦落到这个地方来做买卖,说明在生活中遭遇变故,迅速地失去了财产和地位。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就那几样:酗酒,吸毒,投资不善。但是您提到了牌运不佳,还把顾客称为鸽子,这个名字是用来称呼那些刚入门的赌徒的,所以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个领域。我注意到您有一个神经质的习惯,您那样转动你的手指——让人联想到赌桌。”

“我的名字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么判刑的事呢?”

“先生们,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他问,眼睛几乎没有离开书页。但他肯定在我们进来时审视过了,只听他接着说道,“看样子你们是有公务在身。是警察局的吗?如果那样,我可帮不了你们。我对我的顾客一无所知。我的惯例是什么都不问。如果你们有东西想留在我这儿,我会出一个好价钱。不然我就只能祝你们今天过得愉快了。”

“您剃的那种头——我相信是叫犯人头——是监狱里的发型,不过头发已经长了大约八个星期,这就说明您是九月份被释放的。您皮肤的颜色也证实了这一点。上个月天气特别温暖,阳光灿烂,显然你当时已经获得自由。您两个手腕上的痕迹告诉我,您在监狱里戴着手铐,还拼命挣扎着想摆脱它们。对于一个当铺老板来说,接受赃物是最显而易见的罪状。再看看这家店铺,从窗台上那些被太阳晒得褪色的图书,以及架子上厚厚的灰尘,都能立即推断出您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在这里。与此同时,我还注意到许多东西——这块怀表也是其中之一——并没有沾上灰尘,这说明它们都是最近的货,说明您的生意兴隆。”

我在伦敦西区见过一些当铺老板,知道他们习惯于提供一个侧门,让顾客偷偷进入,不被别人看见。但这里不是这样,因为住在桥巷周围的人们没有这样的顾虑。当铺只有一扇开着的大门,我跟着福尔摩斯走进昏暗的屋内。一个人独自坐在板凳上,一只手里托着一本书在看;另一只手放在柜台上,手指慢慢地往里弯曲,似乎在转动手心里一个无形的东西。这是一个身材修长、五官精致的男人,年约五十,瘦瘦的脸,穿着纽扣一直扣到颈部的衬衫和一件马甲,戴着一条围巾。他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整洁和一丝不苟,使我想起了钟表匠。

约翰逊把奖品递了过来。“谢谢您,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您的每一点都说得很对。我来自苏塞克斯一个良好的家庭,确实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钢琴家,后来事与愿违,进入了法律界,本来倒是可以做得很成功,但我觉得这一行实在是枯燥乏味。一天晚上,一个朋友介绍我去了夏洛特街的法徳俱乐部。您恐怕不知道那个地方。那里根本没有什么法国人或德国人,实际上是一个犹太人开的。唉,我一看见它——带小隔栅的没有标牌的门,油漆覆盖的窗户,通往上面灯火通明的房间的黑暗楼梯——我就完了。这里有着我生活中极度欠缺的兴奋和刺激。我交了两英镑六便士的会费,就有人介绍我去玩巴卡拉纸牌、轮盘赌,是的,还有掷骰子。我白天没精打采地熬时间,只盼着去投奔夜晚的诱惑。突然我周围都是五光十色的新朋友,一个个都对我笑脸相迎。当然啦,他们都是托儿,是庄家花钱雇来引诱我上钩的。我有时候赢,更多的时候输。今晚输五镑,明晚输十镑。还需要我继续往下说吗?由于工作变得草率马虎,我被解雇了。我用最后的一点儿积蓄做了这份买卖。我心想,有了一个新的行当,不管多么破落和低贱,我都会感到充实,没有心思去想别的了。结果根本不是!我还是每天晚上都到那儿去赌博,完全控制不了自己。谁知道以后我会是个什么下场?我没有脸去想如果父母看见我这样会说什么,幸好他们都已经过世。我没有妻子和孩子。要说有什么聊以自慰的,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我,我也就没有理由为自己感到羞愧。”

当铺是一个多么破败、多么令人绝望的地方啊!布满污垢的窗户里展现出生活的每个阶层、每个行当、每个领域。许多零碎物品像蝴蝶一样钉在玻璃后面。头顶有个木头招牌,挂在生锈的链条上,蓝底子上画着三个红色的圆球。微风吹来,招牌纹丝不动,似乎在申明这里的一切都不会动,一旦主人失去了他们的财物,就永远不会再看见它们。下面的通告写着:“典当金质餐具、珠宝、衣物及各种财物。”确实如此,即使阿拉丁在山洞里也不可能碰到这么一大堆宝藏。石榴石胸针、银表、瓷杯、花瓶、笔筒、茶匙,图书,甚至还有发条士兵、剥制的鸟标本这样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在架子上抢夺地盘。各种亚麻方布悬垂在架子边缘,从小手帕到桌布,以及鲜艳的绣花床单,应有尽有。整整一套棋子守卫着摆放戒指、手镯的绿色台面。什么样的工人为了周末换得一点儿啤酒和香肠,舍弃了自己的凿子和锯子?什么样的姑娘因为父母无法弄到餐桌上的食物,牺牲了她的周日礼服?这扇窗户不仅展示了人类的堕落,而且就像是一种庆典。也许,罗斯确实到这里来过。

福尔摩斯把钱付给他,我们一起返回贝克街。然而,如果以为这一天的辛苦到此结束,那就大错特错了。福尔摩斯在出租车里端详那块怀表。这块表很漂亮,是日内瓦杜桑公司制造的一款精巧的打簧表,白色珐琅表面,金质表壳,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名字或铭文。但他在表的背面发现了一个刻上去的图案:一只鸟栖在两把交叉的钥匙上。

“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另一方面,你还记得吗?维金斯从一家当铺跟踪我们那位神秘刺客到了旅馆,并提到罗斯也经常在那里出入,也许在那儿就能找到他的‘叔叔’。”

“家族的饰章?”我问。

“而且,是在哪儿卖的呢?”我补充道,“光是伦敦的这个地区,就有好几百家当铺呢。”

“华生,你真是才华横溢。”他回答,“我正是这样认为的。但愿我的百科全书能给我们更多的启发。”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你真让我感到吃惊,华生。你真的对伦敦至少半数人口的语言这样陌生吗?每个星期,成千上万的苦力和流动工人都要去拜访他们的‘叔叔’,他们指的是当铺老板。罗斯是在那里获得了他的不义之财。只有一个问题——他是卖了什么才得到那些银币和先令的呢?”

果然,百科全书上显示一只渡鸦和两把钥匙是拉文肖家族的饰章。那是英国最古老的家族之一,在格洛斯特郡的科尔恩·圣阿尔德温村外有一座庄园。拉文肖勋爵曾是现内阁的一位出色的外交部长,最近去世了,享年八十二岁。他唯一的继承人是他的儿子——尊敬的亚历克·拉文肖,他继承了他父亲的头衔和家族产业。福尔摩斯竟然坚持立刻离开伦敦,这让我多少有点儿沮丧。但我太熟悉他了,特别是他性格中那种显著的焦虑不安。我没有试图争辩,也没有想过独自留在家里。现在想想,我作为一个传记作家的那份勤勉刻苦,其实跟他追踪调查各种案子时一样。也许正因为这点,我们才相处得如此融洽。

“是从他的叔叔那儿弄来的。”我说,“但如果他的父母都死了,我们怎么找到他另外的亲戚呢?”

我只来得及收拾了几件过夜用的东西。太阳落山时,我们坐在一家舒适的小客栈里,吃羊腿蘸薄荷酱,喝一品脱很醇美的红葡萄酒。我已经忘记吃饭时谈了些什么。福尔摩斯询问我诊所的事,我好像向他讲述了梅奇尼科夫[17]在细胞理论方面的一些有趣的研究成果。福尔摩斯一向对医学或科学方面的事情怀有浓厚的兴趣,但是,正如我在别的地方讲过的,他很警惕地不让自己的脑海里塞满在他看来没有实际价值的信息。如果有谁想跟他谈论政治或哲学,那可得多加小心,一个十岁的孩子都比他知道得多。关于那个夜晚,我只有一点可说:我们丝毫没有讨论手头的案情。当时的气氛是我们俩经常享受的那种快乐祥和,但我看得出来,这是刻意而为的。他的内心仍然焦躁不安。罗斯的死折磨着他,不让他有片刻的安宁。

从钉袋酒馆出来,我们顺着泰晤士河返回伯蒙齐。我猜想福尔摩斯打算再去一次那家旅馆。我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不去旅馆,华生。”他说,“但是离旅馆不远。我们必须找到男孩的那些钱是从哪儿来的。那也许才是他被害的根本原因。”

福尔摩斯在吃早饭前就把他的名片送到了拉文肖府上,请求接见。答复很快就来了。新的拉文肖勋爵有事务要处理,但很愿意在十点钟见到我们。我们到那儿时,当地的教堂正好敲响十点钟。我们顺着车道,朝那座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时期风格的美丽庄园走去。庄园是用科茨沃尔德丘陵的石头建造的,周围是闪烁着点点晨霜的草坪。我们的朋友——一只渡鸦栖在两把钥匙上的图案,出现在大门边的石墙上以及前门上方的门楣上。我们是从小客栈步行过来的,距离不远,走得很愉快。靠近庄园时,我们发现门外停着一辆马车,一个男人匆匆地从房子里出来,爬上马车,迅速把门关上了。车夫挥鞭策马。马车辘辘地顺着车道与我们擦身而过,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但我已经认出了那个人。“福尔摩斯,”我说,“那个人我们认识!”

“留着吧。女孩失去了弟弟,失去了一切。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来,需要帮助,您至少能把这些钱还给她。”

“确实如此,华生。是托比亚斯·芬奇,对吗?阿比马尔街卡斯泰尔和芬奇画廊的那位年长的合伙人。非常奇怪的巧合,你认为呢?”

“‘丝之屋’?没有,福尔摩斯先生。我从没听说过。这些钱币怎么处理呢?”

“确实显得十分蹊跷。”

“事情有了眉目。现在可以说得通了。男孩决定利用他在奥德摩尔夫人旅馆收集到的情报。他立刻出去,见到某人,提出自己的要求。他应约跟某人见面……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他就是在那次见面时惨遭杀害。但他至少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把他所有的钱都留给了姐姐。他姐姐把钱藏在了地板下面。结果我和你把那姑娘赶走了,华生。她知道不能回来把钱取走,心里该多么痛苦啊。哈德卡斯尔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您,然后我们就离开这里。萨利有没有提到过‘丝之屋’?”

“也许我们应该比较审慎地看待这个问题。如果拉文肖勋爵认为有必要卖掉他的几件传家宝——”

“是从他叔叔那儿弄来的。”哈德卡斯尔低声说。福尔摩斯转向他。“罗斯上这里来要求投宿的时候,说他可以付房钱。我嘲笑他,他说他叔叔给了他一些钱。但我不相信,说他可以在院子里干活儿抵房费。如果我知道这男孩有这么多钱,就给他在楼上找个像样的房间了。”

“他可能是在买东西。”

福尔摩斯把那个沙弗林凑近烛光。“日期是一样的。你再看看上面的图案。圣乔治骑在马上,但他的腿上有一道裂痕。我递给罗斯时就注意到了。这是罗斯在贝克街侦探小队那里挣到的那个几尼的一部分。可是,其余的钱是哪来的呢?”

“也有这种可能。”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你怎么能肯定这是同一个沙弗林呢?”

我们摁响门铃。一位男仆前来应门,他领我们穿过大厅,走进一间富丽堂皇的客厅。一部分墙面镶着木板,上面挂着家族成员的肖像。这里的天花板高得出奇,似乎能让任何一位来访者都不敢高声说话,生怕会产生回音。窗户上有竖框,窗外能看见一片玫瑰园和远处的一个鹿苑。硕大的石头壁炉周围放着一些椅子和沙发——那只渡鸦又出现了,刻在横梁上——壁炉里劈劈啪啪地燃烧着木头。拉文肖勋爵站在那里烘烤双手。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很好。他一头银发梳在脑后,红润的脸庞毫无魅力。他的眼睛明显向外突出,使我想到这恐怕是某种甲状腺疾病的症状。他穿着骑手的上衣和皮靴,胳膊底下夹着一根短鞭。我们还没有自我介绍,他似乎就已经不耐烦,急于上路了。

“这是罗斯的。”福尔摩斯似乎读出了我脑子里的想法,说道,“这个沙弗林是我给他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是的,是的。我好像听说过您。是侦探吧?我实在无法想象您的业务怎么会跟我产生关系。”

酒馆老板拿来他手中那根点亮的蜡烛。福尔摩斯展开手帕,就着跳动的烛光,我们看见里面有几枚硬币——三个法新[14]、两个二先令银币、一个克朗[15]、一个沙弗林[16]、五个先令。对于两个赤贫的孩子来说,这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是这些钱属于他们俩中的哪一个呢?

“我这里有一件东西,我认为可能是属于您的,拉文肖勋爵。”他没有邀请我们坐下。福尔摩斯掏出那块怀表,递给庄园主。

“我认为这根蜡烛有点儿意思。”福尔摩斯指的是桌上那根熄灭的蜡烛。他拿起来,然后俯下身去,开始在地板上移动。我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在追踪一滴滴蜡泪的痕迹,那是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而他很明显是一眼就看见了。蜡泪把他引到离床最远的墙角。“她把蜡烛拿到这个角落……又是为什么呢?除非……华生,请把刀子拿过来。”我把刀子递给他,他把刀刃插进地板间的一道缝隙。―块木板是松动的,他用刀子把它撬开,伸手进去掏出一个手帕包。“哈德卡斯尔先生,劳驾您……”

拉文肖接过怀表,在手里掂量了一会儿,似乎不能肯定是不是他的。接着,他慢慢地回忆起来,认出了这块表。他不明白福尔摩斯是怎么找到它的。不过,他很高兴怀表失而复得。他一句话也没说,但是这些表情在他脸上依次出现,我可以猜得八九不离十。“啊,非常感谢您,”他终于开口说道,“我十分喜欢这块怀表。这是我姐姐送给我的,真没想到还会再见到它。”

“而且是从厨房里偷的!”哈德卡斯尔嘟囔道。

“我很想知道您是怎么把它弄丢的,拉文肖勋爵。”

“她用来保护自己的武器是随身带着的,你比任何人都清楚。她肯定已经带走了。这把刀几乎是钝的。”

“我可以原原本本地告诉您,福尔摩斯先生。这件事是夏天在伦敦发生的,我当时去看一场歌剧。”

“为了保护自己。”我说。

“您还记得是几月吗?”

福尔摩斯的目光在房间里扫视。“为什么有刀子呢?”他喃喃地说。

“六月。我刚从马车里出来,一个街头小流浪儿就冲到我身上。他最多也就十二三岁。我当时没有多想,可是,在幕间休息时,我想看看时间,才发现被人掏了腰包。”

他领我们绕到房子后面,顺着酒吧和厨房之间的一条狭窄过道往前走。一道楼梯通向下面的地窖,老板点亮一根蜡烛,带着我们走到地窖下面的一个阴森森的小房间。这里逼仄狭窄,没有窗户,木地板上没铺地毯。萨利在漫长的一天的辛苦劳作后,便来到这里,躺在地板上的一张床垫子上,盖一条薄毯睡觉。这张凑合的床垫中央有两样东西——一把刀子、一个洋娃娃,肯定是她从某个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看着洋娃娃破碎的肢体和苍白的面庞,我忍不住想到萨利的弟弟,他也是这样被人随意地丢弃。墙角放着一把椅子和一张小桌,桌上竖着一根蜡烛。警察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搜查这里。除了洋娃娃和刀子,萨利没有别的财物,她拥有的只有她的名字。

“这是一块漂亮的怀表,您显然很看重它。您有没有把这件事报告警察?”

“好吧。这次我就不收您的钱了。您是在追捕一个恶魔,只要您说到做到,保证不让他再来祸害别人,就足够了。”

“我不理解提这些问题有什么意义,福尔摩斯先生。说实在的,您这样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竟然大老远地从伦敦过来送还这块怀表,真让我感到吃惊。我想,您是希望得到报酬吧?”

“我不是警察。”福尔摩斯把几个先令放在吧台上,“给您添麻烦了。”

“绝对不是。这块表属于一次大范围调查的一部分,我原本希望您能帮上点儿忙。”

“警察已经去过了。他们搜查了一番,什么也没发现。”

“哦,那我肯定要让您失望了。我不知道更多的情况。而且当时我没有报警,我知道每个街角都有小偷和无赖,不相信警察能有什么办法,何必去浪费他们的时间呢?非常感谢您把表送还给我,福尔摩斯先生。我很愿意支付你们的旅费,并对你们花费的时间提供补偿。但除此之外,恐怕只能祝你们这一天过得愉快了。”

“我想看一看他们的房间。”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拉文肖勋爵。”福尔摩斯镇定自若地说,“我们来的时候,有一个人正从这里离开。不巧的是,我们和他失之交臂。我认出他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托比亚斯·芬奇先生,不知道我有没有弄错?”

“他跟他姐姐住一个屋。”

“您的朋友?”正如福尔摩斯怀疑的,拉文肖勋爵对被人发现自己与画商打交道,感到颇为不快。

“这是毫无疑问的。像罗斯这样的孩子,若不是有人要求他在某个时间出现在某个地点,那他需要知道时间做什么呢?您说他跟他姐姐在这里住了三晚。”

“一个熟人。”

“可能是这样。”

“好吧,既然您问起来了,没错,确实是他。我不愿意谈论家族的事情,福尔摩斯先生,但是您可能知道,我父亲在艺术方面品位极差,我打算卖出他的至少一部分藏品。我一直在跟伦敦的几家画廊商谈。卡斯泰尔和芬奇画廊是其中最谨慎的。”

“这么说,他是跟人约好了要去见面。”

“芬奇先生有没有跟您提到过‘丝之屋’?”

“没什么可补充的了,福尔摩斯先生。我后来只见过他一次,就是在你们来的几分钟前。我正在搬酒桶,他走进酒馆,问我几点钟了。这只能说明他的愚昧无知,其实从马路对面的教堂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福尔摩斯提出这个问题后的沉默正好跟壁炉里一根木头的爆裂声相吻合,那声音几乎就像一个标点符号。

“请继续说下去。”

“您刚才说只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先生。这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我认为已经受够了您的荒谬无礼。你们现在就自行离开呢,还是需要我把仆人叫来?”

“大概知道,但什么也没告诉我。”

“我很高兴见到您,拉文肖勋爵。”

“当时他姐姐知道他在做什么吗?”

“非常感谢您送回我的表,福尔摩斯先生。”

酒店老板慢慢地点点头,再次开口时,语气变得比较慎重了:“好吧。男孩是三天前的晚上出现的,说是跟他的邻居闹翻了,需要一张小床过夜,等麻烦解决了再说。萨利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同意了。为什么不呢?你们见过我的院子,里面有堆积如山的垃圾需要清理,我以为他能帮上点儿忙。他第一天倒是干了些活儿,可是下午就跑出去了,回来以后,我看见他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我巴不得赶紧离开那个房间,觉得自己似乎被囚禁在了如此多的财富和特权中间。我们来到小路上。开始朝大门走去时,福尔摩斯轻声地笑了。“嘿,你又有一个谜要解了,华生。”

“他是被折磨致死的,哈德卡斯尔先生。我发誓一定要找到凶手,将他绳之以法。如果您不肯提供帮助,我就做不到这点。”

“他似乎怀有某种特殊的敌意,福尔摩斯。”

“那我可不知道。”

“我指的是怀表被偷的事。如果是在六月发生的,这件事不可能跟罗斯有关。据我们所知,他那个时候还在乔利·格兰杰男生学校呢。按照赌棍的说法,怀表是几个星期前,也就是十月份拿去典当的。这中间的四个月发生了什么事呢?如果是罗斯偷的,他为什么压在手里这么长时间呢?”

“可是您说他脑子里在盘算什么鬼主意。”

快要走到大门时,一只黑色的鸟在我们头顶飞过,不是渡鸦,而是乌鸦。我用视线追随着它,突然有什么东西使我转过身,又看了一眼大厅。只见拉文肖勋爵正站在窗口,注视着我们离开。他双手叉腰,一双鼓鼓的圆眼睛牢牢地盯着我们。我似乎觉得他的脸上充满了仇恨,不过也许是距离太远,我看错了。

“凭什么他要跟我说话,或者我要跟他说话?”

“带来麻烦的不是我们,哈德卡斯尔先生。”福尔摩斯回答,他已经看见了门上酒馆老板的名字——埃弗雷·哈德卡斯尔。“麻烦已经在这里了,我们只是跟踪而来。看样子,您是男孩活着时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他离开之前什么话也没跟您说吗?”

“你们制造的麻烦还不够多吗?”他问道,“那个女孩也许没有什么大本事,但她有一双勤快的手,我真舍不得失去她。而且酒馆扯上了官司,对生意也没好处!真希望你们俩压根儿没来过。”

那天晚上萨利没有回到她打工的地方,第二天早上也没有。这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她刺伤了我,肯定害怕承担后果。而且,她弟弟的死讯已经见报,虽然没有提及死者的姓名,但萨利很可能知道在南华克桥下被发现的就是罗斯。那时候的事情就是这样,特别是在伦敦的贫困地区,坏消息像烟雾一样扩散,钻进每个拥挤的房间、每个肮脏的地下室,柔软而顽强,给它碰到的一切都会被抹上污垢。钉袋酒馆的老板知道罗斯死了——雷斯垂德已经找过他。因此,他看见我们时,表现得比前一天更不髙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