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死在了那里,”我说,“外加楼下的门卫。他们被杀都是因为有人去那里找某样东西。”
“也就是说,把你偷弄进去。为什么?”
“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我还以为可以走非正式渠道混进去。”
的确不知道,但我开始有点概念了。“但我们知道他们没拿到。”
“啊,好吧,我们只要请求重案组那些人批准。‘这个伯尼是个有前科的窃贼,而且早先他是这个案子的嫌疑犯,他想去犯罪现场看看。你们有意见吗?’”
“伯尼,我看过那个保险柜,里头是空的。”
“我想进去。”
“所以如果麦高芬之前放在保险柜里,那伙嫌疑犯早就拿到了。”
“怎么了?”
“该死,麦高芬是谁?他又是哪儿来的?”
“哦。”
“只是个名字,”我说,“用来代表人人都想要的那个东西,我们总得给那东西一个称呼,可是我们又不知道那是什么。如果那玩意儿当初在保险柜里,他们早就该拿到了。但如果没在保险柜里呢?”
“伯尼,那是犯罪现场。封起来了。”
他皱起眉头看着我。“为什么他们弄来了保险柜,却不把东西放在里头?除非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那个东西。”
“伯金斯不是,他是拉脱维亚人。不过拉脱维亚曾是苏联的一部分。但不是一开始就是,因为两次大战之间,拉脱维亚是个独立的国家,不过后来俄罗斯人占领了那里,也占领了其他波罗的海国家。雷,要进那户发生谋杀案的公寓有多难?就是三十四街和第三大道交会口的那幢。”
“有可能,”我承认,“不过我觉得他们有那个东西,而且计划要卖掉,于是买了保险柜,这样拿到报酬时,就可以把钱锁进去,因为他们觉得那会是一大笔钱,而且会是现金。假设他们把麦高芬放在了别的地方呢?”
“他们两个都是俄罗斯人。”
“然后那伙嫌疑犯拿到了。他们严刑拷打莱尔和施尼特克,直到他们把东西交出来,然后——”
“我只是猜测。这其中必有关联,雷。不是那些有关黑魔鬼的剪报,而是伯金斯和莱尔之间。”
“你发现严刑拷打的证据了吗?”
“得了吧,莱尔顶多五十岁。”
“没有,只有他们头上的两颗子弹。”
“因为他改过名字,他原来的名字可能也有很多元音和辅音。如果‘里加黑魔鬼’是战犯,那一九四五年莱尔至少二十五岁,说不定还更老。否则他就是‘里加黑魔鬼’的未成年助理。但如果他当时是二十五岁,那现在多大了?八十四岁?”
“那的确挺疼,”我说,“可是无法逼迫他们开口。”
“我忘了,怎么了?”
“那他们就是没被拷打就说了,或者那伙嫌疑犯自己发现了要找的东西,你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吗?因为如果东西在那儿,可是他们漏掉了,那么我们警方就会找到它。”
“又一个老糊涂的欧洲人,可能曾在集中营当过警卫。不管他做过什么,可能都不记得了。”我想了一会儿,“阿诺德·莱尔几岁了?”
“我知道他们没发现那东西,雷。否则他们就不会去我的公寓找了。”
“有啊,”他说,“一大串元音和辅音。我猜他是个战犯之类的。”
他叹了口气。“去搜你家的是我们,伯尼。我们有法院的搜查令,一切光明正大。”
“里加黑魔鬼。有提到他的真名是什么吗?”
我告诉他有关第二次搜索的事情,而当他抗议我没报案时,我告诉了他有关门卫爱德加和移民局的事。
“不,我很确定那是俄文。剩下的和我们共用一套字母表,谢天谢地。其中有一份英国的剪报,里头猜测‘里加黑魔鬼’[2] 可能躲在美国。”
他一脸伤心。“我们不会把人出卖给移民局那些浑蛋的,”他说,“移民局里有一半是爱尔兰人,另外一半有亲戚拿假绿卡或者根本没绿卡。当然,我明白为什么他会担心。而且我必须承认你没说错,对待门卫的手法相同,显然是同一伙人干的,如果他们已经发现了那样东西,就不会继续找。所以你猜我怎么想?我觉得那东西一开始就不在公寓里。”
“西里尔字母。”
“因为谋杀现场已经被老练的警方调查人员搜过了。”
“有些是俄文,看字母就知道。他们自己有一套字母表,很像希腊字母,可是更糟。”
“说对了。”
请原谅我讲拉脱维亚文。 我说:“我猜那些剪报应该是拉脱维亚文的吧。”
“雷,你们当时在找什么?又找过哪些地方?”
“置物匣里有他附照片的身份证件、驾照,另外还有拉脱维亚大使馆签发的到任证明。这家伙的名字是瓦尔第·伯金斯,大使馆说他是拉脱维亚派来处理联合国事务的,不过不是太重要。除此之外我们只知道他住在哪儿,是个旅馆,五十一街的布兰泰尔饭店。他在那边按月包租了一个房间。旅馆不错,虽然没有卡莱尔那么豪华。我们在房间里只发现了一本剪报的剪贴簿,我走之前他们正在找人翻译剪报的内容。”
“我可以回答第二个问题。我们把那个地方从上到下彻底搜了一遍。至于我们当时在找什么?要等我们找到才知道。”
“不过真方便。”
“我是个专业的小偷,”我说,“比你们知道更多藏东西的地方,也更知道该去哪里找。而且我甚至有点概念,知道大概要找什么。”
“交警不会拖走的,伯尼,他有使馆车牌。外交豁免权可能没法让他逃过挨一身子弹的命运,但可以保护他的车不被拖吊。可能也不会允许我们去搜他的车,我不太清楚规则,但命中注定我还没注意到那个使馆车牌,就已经打开车门进去搜了。我可真不小心。”
“所以你要我把你给偷弄进去。违反所有的规则,还插手一件已经不再归我管的案子。”
“还好你在交警把车子拖走前赶到了。”
“对。”
“别克,”他说,“就停在消防栓旁边。”
“再去给我买两个甜甜圈,”他说,“上头有巧克力和彩色糖针的那种。”我去柜台取了,他一言不发地吃掉,然后把剩下的咖啡喝完,站了起来。
“一辆车吗?”
“好吧,管他呢。”他说。
“他离开你书店往东走,正准备过马路时被人击倒了。所以我应该从你书店往东再往南去找,猜猜我们在大学广场和第五大道之间的第十街找到了什么?”
我开始找寻麦高芬之前,想先看看几样东西。首先就是莱尔家那扇门的锁。开锁可以不留痕迹,只要你小心别刮伤圆柱筒的表面。可如果进门时粗鲁点儿的话,就会留下凿痕或刮伤,但我都没发现。在我看起来,是莱尔夫妇开门让凶手进去的。
“哦。”
之前雷对着门卫亮出警徽,拿了一串钥匙,然后我们两个人扯下门上印着“犯罪现场”的胶带,我把胶带揉成一团塞进口袋,打算稍后远离犯罪现场时再扔掉。我研究过门锁后,雷用钥匙打开,我们进去了。
“每个胖子走起路来都很轻盈,伯尼。他们需要强健的双腿才能站起来。总之,就算你说得有道理,也没用。我们找到他的车了。”
鉴定组的人早就来过又走了,不过你还是会忍不住想踮起脚小步走。我掏出一双塑胶手套,让雷扬起了眉毛,不过我想不出任何要在现场留下指纹的理由,而不该留下指纹的理由倒是想到了好几个。
“我不知道,雷。他走路时看起来很轻盈。”
“是莱尔夫妇开门让他们进来的。”进去前我告诉过雷,而仔细检查后,我对保险柜也有同样的看法,“如果不是莱尔帮他们打开的,就是他把密码告诉了他们,让他们自己打开。没有人硬撬开或扳开,而全美国能不使用蛮力打开这个锁的,不到十五个人。”
“凭他那个体重?”
“十五个,嗯?你和其他十四个?”
“说不定他是步行的。”
“开这个锁不容易。不过重点是,如果他们厉害到能打开这个保险柜,就不必把我的门踢开了。我门上装的锁挺不错的,但和这个宝贝相比也只是小儿科。”
“他要拿出一百元纸币让出租车司机找吗?伯尼,他身上没有零钱。这说明他是开车去的。他开到那里,而且回程也打算开车回家,不管他住在哪里。”他耸耸肩,“当然啦,我们也查过出租车了,看有没有人在午餐时间载过一个胖子到东十一街你书店那边。查那些只是例行公事,反正我早知道他是开车去的。”
保险柜没锁,所以我也不必炫耀技巧了。我打开来,就像雷说过的,里面空空如也。
“你怎么知道的?”
“如果就像你说的,是莱尔帮他们打开的,”他说,“而且如果他们到处搜过,却没找到那样东西,那为什么要朝莱尔头上开枪?我可以想象他们会朝其中一个人开枪,好让另一个人知道他们是玩真的,可是为什么要把两个人都干掉?”
“我没称过他,不过肯定超过三百磅。哦,你指的是钱吗?”他伸出大拇指和食指,比出大概一英寸,“一沓这么厚的钞票。八千七百块现金,全都是百元纸币,还不包括他带的欧元。这种人乘得起出租车,但我马上就知道他一定不是乘出租车去你店里的。”
“朝他们头上开枪。”我说。
“他身上有多少?”
“这对你应该不是新闻了,伯尼。我告诉过你的,就算我没说,你也早该从电视和报纸上知道了。他们两个都是头部中弹,而且是用同一把枪。另外呢,你不必问了,不是杀伯金斯的那把林德鲍尔TDK全自动冲锋枪。莱尔和那位女士是被点二二口径的手枪射杀的。”
“因为警察功夫深,”他说,“他是怎么去你书店的?你在公车或地铁里不会看到太多胖子,除非他们太穷了,可是我已经告诉你他的皮夹什么样了。”
“你们的人搜过这里了。”
“怎么知道的?”
“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
“所以接下来就没得查了,”他说,“但我们还是得知了他的身份。”
“不过东西很整齐,”我说,四处张望,“你们把东西都归回原位了。”
他咬了一口甜甜圈,又喝了一大口咖啡。之前他开着一辆小骄车来接我,一辆雪弗兰的蒙地卡罗,肯定是从哪个买卖劣质可卡因的嫌疑犯那里没收来的。现在我们在威廉斯堡大桥旁靠曼哈顿这端的一家餐厅里,不知为何,雷喜欢这家餐厅。我们在柜台点了咖啡和甜甜圈,然后自己端到座位上,这会儿雷正把他查到的事情告诉我。
“伯尼,这里是犯罪现场。我们什么都不能碰,得先等鉴定组的人弄完,才能做必要的搜查,搜过后再把所有东西归回原位。”
“他指尖上有指纹,就像每个人一样,除了那些外太空访客。可是资料库里没他的指纹,因此我们什么都查不到。”
“你们在我家就是这样,”我说,“但他们可就不来这套了。”
“那个人没指纹?”
“他们翻得乱七八糟?对,你刚刚说过。”
“除非他埋在皮肤底下了,因为我上次看到他,他正光着屁股全身赤裸地躺在一张金属床上,有个法医正在把他身上的子弹挖出来。当然,我们采了他的指纹,可是什么都没得到。”
“可是他们没把这里弄得乱七八糟,除了客厅有两具尸体,我想他们没动什么东西。这表示他们没搜过这里,这让你想到了什么?”
“他没绑着藏钱的腰带吗?”
“他们把那个该死的玩意儿从保险柜里拿走了,就像我一开始告诉你的。”
“伯尼,我们花了好些工夫才查出他是谁。他皮夹里的钱多得可以噎死一头山羊,可是里头半张身份证件都没有,他身上的其他地方也没有。”
“但我已经解释过为什么他们没拿到那东西了。所以剩下还有另一个可能,而且我只能想到这个可能。”
“有可能。”我说。
“说来听听。”
“我比她高一英尺,还重很多磅,而且我的声音比较低沉。更别说她是女的,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好事。大部分人可以毫无困难地分辨出我们两个人。你打过电话找我,伯尼。你发现了什么?”
“他们拿到了某样东西,”我说,“他们以为那就是麦高芬,并且当时他们认为没必要留下莱尔夫妇两个活口。”
“哦,雷。我还以为是卡洛琳。”
“砰砰!”
一段长长的、思考的静默,然后一个完全不像卡洛琳的声音说:“我根本没有拖延,我一接到留言就回电给你了。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一定是英语,因为我听得懂每个字,但却根本搞不懂你他妈的到底在说什么。”
“然后他们就溜了,直到几个小时之后,他们才发现拿到的不是他们想要的东西。因为东西还在这里。”
将近十五分钟后,电话才响起,我接起来就说:“你怎么拖了这么久才回电话。等我们翻修过新房,你想做什么——要玩你的小火车,还是去超大的后院里收割小麦?”
雷花了点时间仔细思索。“好吧,”最后他终于说,“这说法我找不出任何破绽,所以你该做的就是证明它。如果东西在这里,那你就找出来让我瞧瞧吧。”
“我再回电给你。”她说。
二十分钟后,我们站在餐厅里,低头看着我放在餐桌上的四张照片。四张都是彩色的,四英寸宽、五英寸长,看起来像是同一部相机拍的。四张照片的边缘都被透明胶带贴在刚从一本书撕下来的书页上。如果你凑近点仔细看,就会发现另有一层胶带,只有一半的宽度,这表示照片曾贴在其他地方,然后被割下来重新贴过。撕下来的书页原本属于里昂·尤里斯所写的《七号皇家法庭》。我几年前读过这本书,对它印象很好,要把那几页撕下来让我很舍不得,尤其作者不久前才过世。不过这是读书俱乐部的版本,而且书皮已经不见了,所以反正书况也不会太好。我把书放在照片旁,看起来好像完整无缺。
“房地产版第四页。”
那些照片上有两张脸,正面和侧面各一,都是特写。两张脸都严肃而面无表情,是那种寻常的中年白人男子;单从这些照片无法判断他们的下巴下面是否还连着身体,也可能是刚从《双城记》里断头台下面的篮子里捡出来的。
“啊?谁去哪里找到哪些人?”
“看吧,”我得意地说,“大头照[3] 。”
我打电话给卡洛琳。“我想知道,”我说,“他们去哪里找到这些人的?”
[1] 此处指纳博科夫的作品《洛丽塔》(Lolita),名字和诺利塔(Nolita)很像。
我试着打去分局,也留了话。然后回去继续看房地产版,上面有一篇鼓舞人心的报道,说一对夫妇到处苦苦寻找一个住处,希望能容纳他们两人各自的嗜好,不过他们比较喜欢称之为“兴趣领域”。他要为火车模型设置精致的轨道线,而她则收集风向标和古老的农场设备。他们花了区区八百万美元买下了一个老仓库,在诺利塔,你可能以为这跟纳博科夫有关,讲一个还没到青春期的女孩不会和中年男子亨伯特·亨伯特有任何瓜葛的故事[1] ,但其实诺利塔是个房地产专有名词,指的是小意大利区北边的一个新兴区域。这对夫妇自己动手完成了大部分的改建工作,因此全面翻修只花了四百万而已,所以——好吧,你可以自己算算,看他们这笔房地产交易有多么划算,新房子有足够的面积让他铺设按比例尺计算相当于五十英里的火车铁轨模型;而她也有许多空间展示她的宝贝,包括麦考密克发明的第一台收割机。
[2] 里加(Riga),拉脱维亚首都。
我坐下来看报纸,偶尔停下去打个电话到雷·基希曼在森尼赛德的家。大约十一点时,他太太接了电话,她刚从教堂回来。不,她说,雷不在家。他要上班,连陪她做礼拜的时间都没有。我把名字和电话号码告诉她,她说如果他打电话回家会帮我转告,但听她的口气,好像不觉得他会打电话回家。
[3] 此为双关语,head shots字面意思为“大头照”,也有“头部受击”的意思。
星期六午夜过后某个时间,雨停了,时间太晚,无法让城市大部分的居民享受到好处,接着黎明前又开始下了,毁掉了大半个星期天。我出去吃早餐,然后带着报纸回家。手边还是没有任何版本的《猎杀莴苣》,不过周日版的《纽约时报》有几百页,足够任何人度过一个下雨的星期天,还可以继续再看半个星期。即使我把所有的广告页扔进可回收垃圾箱,外加例如“求职版”(因为我不想要)和“汽车版”(因为我不需要),剩下的版面还是多到会让人重新思考所谓的媒体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