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他是谁?”
“也许他们是想到了索尔·罗戈文。”
“五十年前水牛城野牛队的投手。”我说,“或许是想到了西里尔·罗戈文·莱希,是个女作家,我书店里就有她的一本书。”
“不到一个月前他们租下了那个顶楼公寓。转租的,签了一年的约,现金支付。别问我他们怎么想出罗戈文这个姓的。”
“好极了,伯尼。我们就以真名称呼他们吧,莱尔和施尼特克。这俩名字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吧?”
“有些人就是这么幸运。”我说。
“完全没有。”
“不,他来美国后改了名。是通过法律程序改的,这一定是他干过的最后一桩合法的事情。至于施尼特克,据我们能查到的,她确实生下来就叫这个。”
“那个保险柜一定是他们自己的。其他家具是跟着房子一起出租的,我们联络上房东,她根本不知道有保险柜。我们询问了纽约卖保险柜的几家公司,没有人卖给他们过。”
“他来自俄罗斯,却有阿诺德·莱尔这种美国化的名字?”
“真有趣,”我说,虽然并不确定有趣在哪里,“雷,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曾经是,”他说,“现在他们都吃了枪子儿翘辫子啦。我们通过指纹比对得知了他们的真名,前科几乎跟你一样多。两个人都是几年前从俄罗斯来的,去了布莱顿海滩。那一带住了很多辛苦工作、安分守己的俄罗斯人,不过他不是其中之一,她也不是。”
“我也该问自己这个问题,伯尼。”
“莱尔,”我说,“阿诺德和雪莉就是罗戈文夫妇吗?”
“然后呢?”
“那你为什么不吐出来呢?”
“首先,”他说,“我很确定你跟这个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
“给我两秒钟,那名字就在我舌尖上。”
“我也确定,而且我记得之前早就告诉过你了。”
“还记得罗戈文的名字吗?”
“是啊,但如果你每次开口我都直接把你的话当真,他们就该把我送进疯人院了。不过这一次看起来你说了实话。我想这对你我都是个机会。”
我相信他没念错,虽然他每次都把“蒙德里安”读成“莫特里恩”。“阿诺德·莱尔和雪莉·施尼特克。我可以想象这两个名字刻在树干上,用一个心形圈起来,爱之箭贯穿其中。总之,他们是谁?”
“机会?”
“我觉得我应该没念错。”
他郑重地点点头。“这么多年来,”他说,“我们两个人合作得挺好的,伯尼。”
“阿诺德·莱尔和雪莉·施尼特克。施尼特克?”
“总的来说,”我说,“我赞成你的说法。”
“有印象吗?”我摇摇头,“那雪莉·施尼特克呢?”
“有个什么东西很多人都想要。不管那是什么,有人甚至可以为它而杀人。”
“阿诺德·莱尔?”
“然后你觉得这对你来说,看起来好像是个机会?我只觉得这看来像是离开这个国家的机会。”
“阿诺德·莱尔。”
“要是我能破这个案子,”他说,“那可是大功一件。现在我们知道罗戈文夫妇是谁了,加上街头的枪击事件,于是案子不归我们管了。现在是重案组接手。但这不表示我不能花点时间在这案子上,如果我能破案,哈,看起来会有很多好处。”
“雷,你把我搞糊涂了。”
“我相信是。不过跟我有什么关系,雷?”
“一派胡言,”雷说,“这个波兰佬康拉德跟在家里制毒有什么关系?你是在放烟幕弹,伯尼,不过没关系。你不想告诉我名字,好啊,那我来告诉你一个名字,怎么样?”
“不是每个案子都能破的,”他说,“好警察也做不到。”
“书名可能不是这样。重点是,乔伊斯·梅思基斯坚守原则,半个字都不透露。她一定花了很大一笔律师费,可是她赢了。她可以不惜性命捍卫‘阅读自由’的原则,我怎么能逊色呢?”
“很多时候,”我说,“他们做得太多了”
“谁会出这种书?”
“你当然会这么想,不是吗?问题是,我们查到了莱尔和施尼特克,这可是集团犯罪了。很多时候即使你很清楚是谁干的,也还是结不了案。但不管此案是否结案,其中一定有很肥的报酬,伯尼。”
“我不会告诉你的,”我说,“你不看报纸的吗?丹佛那边发生过一个案子,警方想逼一个书店老板透露他某个顾客买过哪些书。那名顾客是个毒贩,警方想证明他买过一本《如何在自家厨房制造冰毒》。”
“只要我们查出他们在找的是什么东西。”
“不行,这是什么意思?”
“答对了。”他说。
“不行。”
“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对吧?”
“伯尼,你要不要告诉我他的名字呢?”
“对。你呢?”
“必须有,雷。这年头没个名字就好像没有社会保险号一样,没法生活。”
“一点头绪都没有。”
“那当然。你的这个顾客,他有名有姓吧?”
“好吧,”他说,“我们其中一个人或许能摸出些什么。你说我们来个互通情报怎么样?你发现了什么,就告诉我。反过来也一样,我会告诉你。”
“如果我有,”我说,“肯定第一个告诉你。不管这玩意儿是什么,有好几个人为它送了命,所以我怎么会想留在手上?我会赶紧交给有关当局。”
“如果拿到报酬了呢?”
“可是你说你没这东西。”
“五五分成,”他说,“只不过功劳得归我,因为功劳归你也没什么用。除非我们能让市长表扬你一下,给你个本周荣誉市民之类的奖,不过说实话,以你过去的前科和种种记录,希望不大。不过现金我们就对半分了。”
“所以就跟我之前猜测的一样,”我说,“有个顾客跟我预订了这本书,我以为那个胖子是来帮他拿书的,胖子也以为那就是他要找的东西,因为他不知道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他只知道在我手上。”
“很好,”我说,“这件事我就遵照你那位裁缝的教诲吧。”
结果我付钱为两人各点了一杯大杯拿铁。我相信这玩意儿如果用英文名字一定会便宜点[1] 。我买了咖啡端到他挑的角落桌子上,告诉他科尔比·里德尔刚刚来过书店,想拿他那本康拉德的小说。
“我的裁缝?你在说什么鬼话?我没有裁缝啊。”
“那有什么问题,”他说,“你买单嘛。”
“真的?我还以为你的衣服全是‘帐篷师奥玛’做的呢。”
“是不错。就是东西有点贵。”
“这是在挖苦我吗?他到底是什么人?”
“那就喝杯咖啡。大学广场上有家新开的店,应该不错。”
“算是吧,”我说,“不过不严重。他跟阿诺德和雪莉一样,早翘辫子了。不过他活着的时候,是个波斯诗人,名叫奥玛·海亚姆[2] ,他说过很多有学问的话。其中一句就是‘拿走现金,放弃功劳’。”
“没错,”我说,“感谢上帝今天是星期五,可以喘口气了,但我今天晚上不太想喝酒。”
“现金和功劳,嗯?”他想了想,说“唔,他不是我的裁缝,名和利我都要。”
“今晚不行?今天不是星期五吗?”
二十三街和第五大道交会口有家店出售预存话费的手机。我很确定,全纽约到处都有类似的店家,可是通常你只有要买的时候才会注意到这种店的存在,而即使如此,你还是可能看漏。我确定在第十四街看到过一家,离雷把我一个人扔下喝剩下的四美元拿铁的店只有几个街区,不过去我知道的地方比较简单,于是我就去了。
我摇摇头。“今晚不行,雷。”
我给了店员一点钱,他给了我一部只能通话一定时长的手机,用完就没用了。我忘了到底是多长时间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只会用其中极小一部分。我只有一个电话要打,而且我打算只拨一次或两次,或许最多三次。
“所以你跟我喝嘛,伯尼。锁上店门,咱们走。”
我把新手机放在胸口的衣袋里,离开那家店一直走,过了两个街区才明白自己要去哪里。我看看表,时间还很多,这好像是个消磨时间的合理方法。我继续朝那个方向走,双脚好像有自己的意志似的,没多久,我就来到了第三大道和三十四街角落那幢白砖建筑的斜对角。我星期三晚上曾经过了这里,该死,我那天夜里踏遍了整个街区,却没有任何理由去留心这幢建筑。
“卡洛琳今天有约会,”我说,“而我不喜欢一个人喝酒。”
我仔细打量这幢楼,它看起来就像四十年前在纽约各处冒出来的其他白砖建筑一样。丑陋的平价楼房,造价低廉,天花板在建筑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低;至于那些墙,即使你是聋子,也能听到隔壁有人放屁。现在这种房子没人盖了,真是太好了。
“你们不喜欢那地方了吗?”
我想过要不要过去跟那个正站在人行道抽烟的门卫讲两句话。可是能问他什么?他又能告诉我什么?我很确定,他能说的雷都早已知道了。
“我喜欢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意外,而你就会是那个人,雷,因为我们今天不会出现。”
倒不是我对雷提出的合作关系有什么期望。不过,有人杀了罗戈文夫妇(我得慢慢习惯把他们想成莱尔和施尼特克)。而同样的一批人——可以称之为“那伙嫌疑犯”——给门卫爱德加留下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劫掠了我的公寓,偷走了我的应急基金,然后在我的一位好顾客身上留下了很多弹孔。(我从没见过那个胖子,不过一个来我店里不到五分钟却花了一千三百美元的人,实在是个好顾客。何况,拉菲兹觉得他是个王子。)
“是吗?为什么?你喜欢意外?”
如果我能帮雷抓到那群浑蛋,或者能从他们身上刮到一些钱,或两个目的都达到——唔,那我可乐意得很。
“真希望你这么做了。”
我又多走了几步,心里想着有多少摄像头录下了我的身影。这些侵犯个人隐私的玩意儿让干坏事变得特别困难,所以我想犯罪率下降也不意外。很快,每个罪犯就都得选择明目张胆地犯案,或进入生意世界,在商界犯罪很少会被判刑,也不用担心摄像头。
“等你弄完了,”他说,“我们可以到你跟矮冬瓜每天晚上去的那家酒吧。我本来打算直接过去给你们个惊喜的。”
这种事情最适合找个卖酒的地方好好沉思,于是我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这么一个地方。一家高级酒吧,店名叫“帕西法尔”,就在列克星敦大道上,往北几家就是三十七街。现在是过渡时间,周边没那么拼命的上班族正准备回家,而住在这一带的酒鬼们还没出门。因此吧台还有空位,我坐下来点了一瓶巴黎水。酒保是位高个子金发女郎,颧骨又高又尖能坎伤人,端了一瓶圣培露,还在里头挤了一片柠檬,然后收走几块钱,留我一个人在那儿茫然地喝着。
“很好。”他说完,就戳在那里不动。他至少可以帮我扶着门,也的确帮了,并切实地奉行“至少”原则。进到店里头,他庞大的身躯靠着我的柜台,等着我安顿拉菲兹过夜的杂事。
一定就是在这么个地方,我心想,芭芭拉·安·克里利遇上了那个声音低沉的痞子,让她生平第一次领教氟硝西泮,然后干了那件令他骄傲的事,或该说是那件无耻至极的事。不知他会不会再来同样的池塘钓鱼,然后我朝四周看了看,不明白自己在寻找什么。既然我没见过他,除了他的声音对他一无所知,也就不太抱期望认出他来。
“如果我们角色对调,”我说,“而我编个这种借口给你,你就会问我那医生叫什么名字。别担心,我不想知道。你就站在那里看我辛苦劳作吧。”
但我可以认出芭芭拉·克里利,而且确实认出来了。她站在吧台前,一只脚踩在横杆上,跟我相隔不到五张凳子的距离。
“只不过我不能搬东西。医生嘱咐的,对我的背不好。”
只不过那不是她,看上一秒钟就能迅速确定这一点。比起我刚闯入过的公寓的那位女主人,这个女人老了点,也胖了点,她的脸轮廓更深,头发更短。我越看就越觉得两个人不像。
“很好。你抬那边——”
我看了看酒吧里其他地方,但也只是形式上扫视了一圈。我知道她不会在这里,确实不在。但我同时完全确定这会是她常来的地方。或许不是在这里遇到的那个给她下药的家伙——我发现自己心里暗地喊他“如飞男”——但我觉得非常有可能。如果我在这边泡得够久,喝够多的意大利气泡矿泉水,肯定可以看到其中一个人出现,说不定两个都会。
“我很乐意,伯尼。”
我问自己,为什么我希望碰到他们中的一个呢?
“当然,”我说,“你正好可以帮我把特价桌搬进来。”
但我不需要知道答案,对吧?我有活儿要干,而且差不多是时候了。我喝掉大半杯圣培露,留下一点零钱,然后回家。
“是吗?”
[1] 拿铁(latte)为意大利语,全称应为cafe latte,字面意为咖啡牛奶。现一般美式餐厅均以latte通称意式咖啡牛奶。
“好极了,”我说,“我正盼着你来呢。”
[2] 奥玛·海亚姆(Omar Khayyám,1048—1131),波斯诗人、数学家、天文学家,著有四行诗集《鲁拜集》。海亚姆(Khayyám)的原意为“制作帐篷的师傅”。
我正准备打烊时,此时我最不想见到的人——雷·基希曼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