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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

蒋雪儿眼睛放光,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现在她对秦歌佩服得五体投地,就算一点点小毛病也全部不是问题。

秦歌轻轻哼了一声,道:“不要以为法医只是负责解剖尸体,法医还要有自己对案情的判断,尸体永远不会撒谎。”

“我们今天要干什么?”

蒋雪儿兴奋地说道:“师父,你太厉害了!昨天警方根据你的判断,把死者妻子和饭店老板都抓到警局审讯,那个女的一口咬定丈夫的死是自杀,跟她无关,但外卖老板是个怂包,被唬一唬就什么都招了。原来那个死者的妻子一直嫌弃丈夫太胖,就在外面跟外卖老板悄悄好上了,亏着她的胖丈夫还心心念念着她,决心要为她减肥,连续一个月只敢吃水果,主食都不敢吃。案发当天,丈夫意外发现妻子偷情的事情,恼火之下去自助餐店一顿胡吃海喝,回到家里,却想不到妻子对他动了杀心,面对丈夫的质问,妻子干脆掏出她改装过的防狼电棒,一下子电晕丈夫,再用绳索勒死丈夫。干完之后,她就给老板打电话处理尸体,自己则跑去了电影院,伪装不在场的假象。老板带着蛋炒饭到现场,用死者的电话给自己拨号,然后用一根长管从死者的嘴巴伸进去,将米饭捣碎,塞进死者的胃里,然后又把他吊在房梁上,伪装成自杀的假象!你全猜对了!”

秦歌有些迟疑,原本今天的工作他想自己解决,带着个“拖油瓶”只有麻烦,但看她的积极态度,他又不好明说。

第二天,蒋雪儿一脸崇敬地看着秦歌,看得秦歌心里发毛,忍不住问道:“有时间看我,不如多看看书?”

“昨天解剖的尸体,跟今天的对比,简直就是小清新,你确定要来吗?”

他下班了。

“来!”蒋雪儿毫不犹豫地回答。

秦歌分析结束后,再不多说,脱下白大褂后,在蒋雪儿诧异的目光下离开。

“确定?”

“谁说凶手只有一个?”秦歌仰着下巴,声音倨傲,“死者的妻子最多六十公斤,单凭她自己绝对无法将死者的尸体吊在房梁上,所以她需要一个帮手,那就是外卖店的老板。注意死者的胃相对于他的体积来说,其实很小。只有长期节食减肥的人,才会出现这种极端情况,而案发当天,死者的胃里填满了食物,说明他在那一天放弃了节食,因为他失去了减肥的动力。再说最后一碗蛋炒饭,虽然大部分在胃里,但还有小部分附着在食道上,而且食道有严重损伤。这是因为,最后一碗饭,根本不是他自己吃的,而是有人用外力强制塞进他的胃里,目的就是营造死亡时间是在二十二点之后的假象!外卖老板对警方说,亲手将饭送到死者手上,根本就是在说谎!而说谎的原因就是他是帮凶。通知警方,逮捕死者妻子和外卖老板,他们是凶手。”

“师父你今天怎么婆婆妈妈的?”

“不可能呀,如果妻子是凶手,丈夫死了,那晚上的外卖是谁点的,又是谁吃的?那个时候妻子应该已经在电影院了吧?”

秦歌微微一怔:“跟我来吧。”

“电击能够使人瞬间失去战斗能力,就算两百多斤的体重也瞬间变成一堆烂肉,后脑的磕伤就是他跌倒过的证明。凶手趁他处于昏迷状态,将绳索套在他的脖子上把他勒死,就算他半途醒过来也已经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死亡时间就是在晚上二十一点到二十一点三十分,那个时间段只有他妻子在身旁,所以他妻子就是凶手。”

“辛西娅之泪”的案子他一直没忘,那是个棘手的案子,而且反正死亡时间已经够久远了,也就不急于一时,他的习惯是先解决简单的案子,所以放了两天他还没来得及细看。

“两个并排像痦子一样的小黑点。”

进门前秦歌递给蒋雪儿一个防毒面罩,蒋雪儿瞪大眼睛,调笑道:“要不要这么夸张?”

“是一百一十七公斤,如果以正常的手段,当然不可能在他不挣扎的情况下勒死他,”秦歌指了指死者的后脑勺,有明显的磕伤,“这个就是答案。注意看死者的脖子处有什么?”

秦歌已经戴好了面罩,说道:“高度腐烂的尸体,会散发有毒的气体,这个面罩能过滤大部分有害气体,戴上吧,但别指望它能挡住臭味。”

“两百多斤吧?”

蒋雪儿心里嘀咕,这阵仗倒真不小,她在学校也接触过不少尸体,尸臭的确难闻,但只要忍忍也就过去了,不过碍于秦歌的面子,她还是戴上了面罩,对即将见到的尸体抱着更重的好奇心。

“死者的体重是多少?”

等尸体从停尸箱里拖出来的时候,蒋雪儿终于知道什么叫“一山更有一山高,一尸更比一尸臭”。她几乎没有停留,捂着嘴巴疾跑两步,趴在门口的垃圾桶止不住地呕吐,恨不得把胃吐出来。

“在哪里?”

秦歌看着她的背影,嘴角扬起一抹恶趣味的微笑。他拉开尸体后,那股恶臭袭来,不由分说地冲进他的口鼻,就连秦歌的胃里都有些翻腾。

“我说过尸体不会说谎,答案都写在尸体上。”

李松的尸体静静地躺着,他的身体里藏着无数秘密,等着人来解答,直觉告诉他密室杀人的秘密就在其中,尸体会告诉他一切。

蒋雪儿说道:“但警方到现场的时候,根本没有发现挣扎搏斗过的痕迹,以死者的身材来看,怎么可能有人在他毫不挣扎的情况下勒死他?这个跟你的推断有些不符吧?”

十分钟后,蒋雪儿虚弱地走回来,秦歌感觉到她还是很虚弱,可她不认输的劲儿不允许她低头退出。

蒋雪儿又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秦歌不客气地说道:“我说过,你嘴巴上没封条,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别浪费时间。”

她回来的时间远超秦歌的预想,娇小的身躯里似乎隐藏了无尽的能量。

“还不够明显吗?如果这都看不出来,我觉得你不适合做法医。”秦歌的话,再次让蒋雪儿脸色发烫,他指着尸体脖子上的伤痕,说道,“自缢者的索沟方向应该是着力处水平,两侧斜行向上提空,他却是全颈项呈环形水平状,而且勒沟很深,表皮剥脱严重,边缘不整齐,脑膜瘀血明显。脸色青紫肿胀,眼睑有出血点,种种迹象都表明他不是自缢身亡,而是被人用绳子勒死。”

“看来还是有些微不足道的优点。”秦歌没有说出来。

蒋雪儿放下了记录本,诧异地问道:“谁在撒谎?”

“开始吧。”

秦歌不带情感地说道:“这是我给你上的第一课,人会撒谎,但尸体不会,法医只和尸体对话。”

蒋雪儿咬着牙点点头。

蒋雪儿越说越得意,分明自己的判断才是符合实际的。

解剖先从腹部开始,这一块是相对来说腐烂程度最轻的,但也已经不堪入目。

蒋雪儿赶紧翻翻笔记,很快找到了记载的那页:“今天早上警方接到死者妻子报案,在现场发现死者吊在房梁上,并且在妻子的手机上发现电子遗书,疑为自杀。死者妻子称自己前一天晚上因为跟丈夫发生争执,于当晚二十一点离开房间,去看通宵电影,电影院的工作人员可以证明,但晚上因为手机没电,没有接到遗书。警方调查死者的通话记录,最后一则电话是在二十一点三十五分拨出,通话对象是一家小饭馆,得到饭馆负责人证实,死者临死前点了一份蛋炒饭,由他亲自送到死者手上,到达时间为二十二点左右。”

整体解剖下来,除了后背的致命伤外,并无其他特别的地方,李松的肺部已经彻底变黑,很显然是长期抽烟的缘故,腰椎突出,跟他的职业息息相关,膝盖有磨损,声带有些发炎,但这都跟密室之谜有什么关系?

“案情再跟我说一遍。”

蒋雪儿此刻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开始好奇地观察起尸体来,这种高度腐败的尸体可不是那么容易见到,当然不容错过。她指着李松的枪伤,子弹嵌入肉中,虽然子弹已经取出来,但那块腐烂得最为严重,几乎用手指都能将伤口捅破。

“哪里错了吗?”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枪伤,你也知道在咱们国家枪械管得有多严。”

蒋雪儿的脸“唰”地变得通红,为他的言语感到丝丝恼火,又不敢太表现出来,不知道自己的分析哪里有问题。

秦歌没兴趣听她的话,随口敷衍道:“这也变相给我们省了很多工作。”

秦歌微闭着眼,过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要做法医,脑子是样好东西,下次解剖的时候别忘了带出来。”

蒋雪儿继续道:“小时候我哥也喜欢玩玩具枪,经常对着一摞纸乱射,玩具枪的威力也不小,一下子能射透好多张呢!有次他不小心打到我,我马上就哭了,然后老妈赶过来,对他一顿狠揍,从那之后他就再也不敢玩了。”

蒋雪儿心里有些犯难,但还是决定把想法说出来。“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死者生前留有遗书,而且被发现的时候尸体悬吊在房梁上,房间整齐无争执痕迹,怎么看都应该是自杀而不是谋杀,而且死者在二十二点又叫了一份蛋炒饭的外卖,胃里也的确找到了蛋炒饭的残渣,说明他是吃过之后才自杀,算上吃饭的时间,死亡时间应该是在二十二点十分之后。”她说完之后紧紧捂住嘴巴,不知道是觉得自己说得太多,还是害怕下一秒会恶心地吐出来。

她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心情愉悦了不少。

秦歌注意到她的神情:“没人在你嘴巴上贴封条,想说什么就说。”

“你以为我会关心你和你哥哥无聊的游戏……”秦歌话说到一半,突然顿住,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哈哈大笑。

蒋雪儿不肯放弃任何能够学习的机会,来之前她就听说过秦歌的“难缠”,“但是有大本事”等等形容,不过此刻她却有几分疑惑,有些话想说又不敢说。

“我怎么一早没想到?哈哈!原来这么简单!”

秦歌淡淡地看她一眼,在心里又给她贴了个标签:逞强。

“我提醒你什么了?”蒋雪儿茫然地问道。

蒋雪儿倔强地摇摇头:“我能忍住!”

秦歌把面具摘下来,将白大褂扔到一边,对她说道:“你帮我收拾一下,我有事要做。”

秦歌用手指着门口的垃圾箱,冷冷地说道:“那里有垃圾桶,想吐就去那里吐,别把房间弄脏了。”

蒋雪儿急急地喊道:“你要干什么?”

以男人的角度来看,蒋雪儿长得眉清目秀,说不上多漂亮,但还算比较耐看,在学校里最起码也是班花级别。然而她此刻正皱着眉,强忍着胃里的翻腾,坚持记录着尸检报告的模样,并不那么美观。

“破案!”

拿着本子记录的实习生是个年轻的姑娘,昨天刚由主任安排,被硬塞到秦歌手下实习,据说是法医系大四的学生。秦歌没问过她的情况,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不想知道太多,只要知道她叫蒋雪儿就够了。秦歌早就习惯了单干,不习惯带学生,对主任多次申述无效后,也只好认了这个被他称作“拖油瓶”的女人,做她实习期间的师父。

第三章陈公馆的命案

“死亡时间是二十一点到二十一点三十分之间,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是谋杀。”秦歌声音冷冰冰地对旁边负责记录的实习生说道。他穿着一身白大褂,戴着口罩和手套,眼神冷漠地望着面前一具肥硕的男性尸体,似乎那并不是他的同类,而是一头被宰杀的猪。尸体的胃部被切开,全是尚未消化的食物,除了腐蚀了一半的烤肉,一坨缠绕在一起的白色金针菇外,更多的是无法辨认的食物残渣。

凶手之前就藏在房间里,等他回到房间,就痛下杀手,然后迅速离开房间。他对自己的身手很自信,整个过程沉稳冷静,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