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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乐章 彼得勋爵被夺走领奏位 挪到三号位

“不错,”布伦德尔先生说,“不过问题在于,我们手里只有他们的证词,而那是最大的谎言了,只有上帝知道真相,虽然加斯提斯·布兰姆希尔法官做了一些推测。有一件事毫无疑问,那就是他们是在伦敦认识的。克兰顿是那种说话文雅、样子体面的恶棍,在那种实惠旅馆的休息厅里,你常能遇到他们——你知道这类人。他以前惹过麻烦,后来貌似洗心革面,写了本书,赚了不少钱。至少,我猜想是有人帮他写的,但封面上印的是他的名字。战后有不少这种事,不过这家伙是个聪明人——有点超前于时代,说真的。他在1914年时三十五岁;没受过什么教育,但是天生脑袋够用,因为不得不自己闯天下,所以变得就更精明了,要是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我真正想知道的,”彼得勋爵在警长的壁炉边舒舒服服地伸直长腿,“是狄肯和克兰顿之间的关系。他俩如何认识的?这能说明很多问题。”

“明白。社会大学出来的嘛。”

“真不赖,”这位大人阁下嘟囔道,他花了点时间才辨认出那字迹。“邦特,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

“这个说法很恰当,”布伦德尔先生好像觉得这个通俗说法挺有创意。“说得真是到位。不错——那就是他了。现在说说狄肯。他就不同了。实在是个厉害角色,读过很多书。事实上,梅德斯通的牧师说,他在某些方面实在是个出色的学者呢,有诗人的想像力,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合适。查尔斯·肃尔普爵士曾经很喜欢这人,像朋友一样待他,让他管理图书室。长话短说,总之两个坏家伙在某个舞场之类地方撞上啦,大概是1912年某个时候,当时查尔斯爵士待在伦敦。克兰顿的版本是,狄肯看上的某个姑娘——狄肯总是不断追女孩——介绍他认识了狄肯,说他是她提到过的那本书的作者,而狄肯恰好对那本书很感兴趣,追问了他一大堆问题,关于那些诈骗啊,具体做法啊,如何玩那些把戏啊等等。他说狄肯瞄上了他,缠着他不放,总在鼓动他重操旧业。狄肯的说法则是另一种版本。他说只是对文学问题感兴趣,按照他的说法。他觉得要是一个恶棍可以写一本书还发了财,为啥一个管家就不可以?他说,是克兰顿瞄上了他,不停地问他住在哪里,建议说要是有什么值得偷的东西,他们可以一起干,对半分。狄肯负责屋子里的事,克兰顿对付其他部分——找人销赃、跟对方谈条件之类。我敢说,这俩人其实半斤八两。他们真是天生一对,毫无疑问!”

泥土噼啪落在棺材盖上。温西走进小小的人群,他们正在讨论葬礼仪式,读着花圈上的名字。他弯着腰,随意打量着一个特别精致漂亮的花圈,上面都是来自温室的粉色紫色花朵。他好奇是谁花这么多钱给无名死者送来这个,结果颇为意外地在卡片上读到,“诚心哀悼。彼得·温西勋爵,圣鲁克大街12-6。”

警长停下,从锡罐里喝了一大口啤酒,又说了起来。

他匆忙去找警长,他正中规中矩地参加葬礼,准备晚饭后赶到利姆霍特。人群渐渐散去。格图贝得先生和儿子迪克脱掉正式的“黑礼服”,从盖着盖子的井边墙上抓起搁着的铲子。

“你知道,”他说,“这是在我们抓住他俩,指认他们抢劫之后,他们供出来的。当然,一开始他们像亚拿尼亚(13)一样扯谎,发誓从没见过对方,但是当他们发现自己要面对的是怎样的起诉的时候,就改口了。不过还有点曲折。克兰顿一旦意识到游戏玩完了,就供出了这个故事,而且死不改口。事实上,他在审判时认了罪,他的想法似乎是一心想把狄肯拉下水,让他好好坐坐大牢。他说狄肯出卖了他,弄得他腹背受敌——尽管这里面到底有几分真话,他是否以为扮演倒霉的受诱惑者就可以逃脱罪名,或者这些是否全是出于怨恨,我可不好说。陪审团自有看法,法官也一样。”

“吓跑了!”温西想,他跟爱德华叔叔握了手,对希拉里·肃尔普送上一个理解同情的微笑。“为什么呢?我会腐蚀年轻人的灵魂?或者表现出对家族秘密太大的兴趣?爱德华叔叔会是一匹黑马,还是一头笨驴呢,我倒想知道?他参加他哥哥的婚礼了吗?我得去问问布伦德尔。布伦德尔在哪里?不知道他今晚有空吗?”

“好啦,接下来,1914年4月,这位亨利·肃尔普先生的婚礼举行了,大家都知道韦伯拉希姆夫人也会来,戴着她的翡翠项链。全伦敦的贼都知道韦伯拉希姆夫人的项链。她算是肃尔普家族的一个表姐,年代久远,隔了好几房。她是个有钱人,同时又吝啬得不行。现如今,她大概有八十六七了,据说变得有点像小孩。不过那阵子她还只是有点神经兮兮的。可笑的老太太,像枪杆一样挺得笔直,总穿黑丝缎衣服——非常老派——全身上下堆满链子、手镯、胸针,还有天晓得什么玩意儿。你知道,这是她的怪癖之一。另一个怪癖是,她不相信买保险,也不相信保险箱。当然,她城里房子里有个保险箱,珠宝都锁在里面,但是我想要不是她丈夫在世时装了这个保险箱,她都不会去用它。她太吝啬啦,不舍得给自己买保险箱这样的东西。出门的时候,她就指望靠自己的智慧。真是个老疯子,没错儿,”警长沉思道。“不过瞧啊!你会吃惊地发现,有多少这样可笑的老太婆在世界上到处乱跑啊。当然了,没人乐意给她提什么建议,因为她是个让人讨厌的富婆,把财产牢牢抓在手心。肃尔普一家大概是她在世界上仅存的亲人了,所以他们邀请她来参加亨利爵士的婚礼,尽管我相信他们根本不乐意见到她。要是他们不曾邀请她,她会觉得受辱的吧,所以——瞧啊!你可不能得罪有钱亲戚,对吧?”

“所以恐怕只能匆匆一面,就此告辞啦,”肃尔普坚决地说,“很高兴认识你。真希望不是在这样令人悲伤的情况下见面。啊——再见了。要是见到你哥哥,请代我问好。”

彼得勋爵沉思着续满自己的啤酒杯,说道,“绝对不行。”

“不必客气,”温西说。

“对啊,于是,”警长说道,“在这里,克兰顿和狄肯的版本又开始有分歧了。根据狄肯的说法,婚礼的消息一宣布,他就从克兰顿那里收到一封信,请他去利姆霍特会面,讨论把翡翠项链弄到手的计划。根据克兰顿的说法,则是狄肯写的信。他们俩都没法提供什么证据,任何证据都没有。所以,再次地,你只能碰运气了。不过他们确实在利姆霍特碰了头,克兰顿同一天去看了那大宅子。”

“事实上,”肃尔普先生说,“我们明天就走。很抱歉不能请你来吃晚饭,不过鉴于现在这情况……”

“很好。现在韦伯拉希姆夫人有一个女仆,要不是因为她和玛丽·索迪,整件事本来可能都胎死腹中了。你记得吧,玛丽·索迪那时候还是玛丽·狄肯。她是红宅子的女仆,1913年年底嫁给狄肯。查尔斯爵士对这对年轻夫妇很慷慨,给他们安排了一间很好的卧室,与别的仆人隔开,位于屋子后头一道通往餐具室的楼梯旁边,所以有点像他们自己的一个小家。盘子当然都收在餐具室里,狄肯负责看管它们。”

温西看看希拉里闷闷不乐的表情,看得出她心里的反抗情绪;他知道那种能嫁给爱德华叔叔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好啦,这位韦伯拉希姆夫人的女仆——名叫艾尔西·布莱恩特——是个伶俐姑娘,开朗活泼。她碰巧发现了韦伯拉希姆夫人在出门时藏珠宝的办法。看来老太太的脑袋根本不好使。我想她一定读了太多侦探小说了,要是你问我的话,总之吧,她不知怎么一来,认为藏宝贝的最好地方不是珠宝盒或者保险箱之类,因为盗贼总是直扑那种地方,倒是某个没人想到去查看的角落才是安全的,长话短说吧,她看上的地方,要是允许我提一提的话,是她卧室里的某个罐子底下。你可能会笑啦——法庭上所有人都乐开了,除了法官,他当时碰巧突然咳嗽,用手帕盖着脸,所以没人能看到他到底什么反应。好吧,这位艾尔西,她有点爱刨根问底,姑娘家都这样,有一天——婚礼前不久——她设法透过钥匙孔之类地方偷窥,看到老太婆正在藏东西。自然啦,她可忍不住自己憋着,当她和女主人到了沼地教堂——那是在婚礼前两天,她干的头一件事就是跟玛丽·狄肯(那会儿她还是这个身份)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其实就是为了找人嚼舌头吧,我觉得,把秘密和盘托出。当然,玛丽作为一位忠诚的老婆,没法不把这个笑话告诉丈夫。我敢说,这是自然而然的做法。总之,辩护人在这一点上下了不少功夫,毫无疑问是那个罐子让艾尔西和玛丽逃过了牢狱之灾。‘先生们,’他申辩时对陪审团说道,‘我看到你们都对韦伯拉希姆夫人关于藏宝地儿的别出心裁想法乐不可支,我相信,你们都盼着把这个故事回家后讲给夫人听。既然如此,你们也可以很容易理解我的申诉人玛丽·狄肯和她的朋友的心情,理解为什么——以世界上最无害的想法——这个秘密会透露给那个本该对此保持沉默的男人。’他是个聪明的律师,确实,等他申辩完,整个陪审团完全被他牵着鼻子走啦。”

“总之是帮他们打发无聊吧,”肃尔普先生说。好家伙!虽说满心不赞同,他还是力图保护侄女不受批评。“不过我打算带她离开,让她清静清静,”他补充道,“遗憾的是她婶母没法来沼地教堂——她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不过她盼着希拉里来家里呢。”

“现在我们得再次靠猜测了。有一份电报从利姆霍特发给克兰顿——对此已经确认了,我们追踪到了它。他说是来自狄肯的,但是狄肯说如果有人发了那电报,必定是艾尔西·布莱恩特。她和狄肯那天下午都在利姆霍特,不过邮局的女孩子对他们俩都认不出来,电报呢又是用大写字母写的。我觉得,很有可能是狄肯干的,因为我怀疑那女仆能否想起来用这把戏。不过当然了,当他俩被要求出示笔迹时,都与电报稿上的毫无相似。不管是他俩哪个干的,这人都要么太狡猾了,要么是让别人代写的。”

“消遣消遣?”温西帮他说了。他吃惊地意识到,爱德华叔叔没准比他大不了几岁。他对这人持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感觉,就像对一个古怪脆弱的古董。

“你已听说过那晚的过程了。你想知道的是克兰顿和狄肯是如何招供的。我觉得,在这方面,克兰顿表现得比狄肯老实,除非他真的隐藏很深。他说了一个从头到尾毫无破绽的故事。首先,而且也始终,是狄肯的计划。克兰顿得乘车过来,按照电报中吩咐的时间,来到韦伯拉希姆夫人的窗下。狄肯那时会将项链丢下,克兰顿则带着它径直返回伦敦,把它断开出售,与狄肯对半分赃,事先已付给他差不多五十镑。只是他说,窗里丢下的只有首饰盒,里面没有翡翠项链,他指责狄肯自己独吞了项链,然后惊动整个宅子,就为了让他顶罪——也就是说,让克兰顿顶罪。当然啦,如果那是狄肯的计划,那可真是完美。可以项链和赏金通通落袋了。”

“哦!你好啊!”爱德华·肃尔普先生四十四岁,一本正经,对温西表现出一派冷淡的公务员风度。“相信我见过你哥哥丹弗公爵。希望他一切都好……嗯嗯……很好……你对鄙侄女的小小野心如此感兴趣,真是感激不尽。这些年轻女士都想干大事,对吧?不过我告诉她了,作家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玩意儿。这是个糟糕行当。真不希望她混进去,不过当然啦,就她而言,村里人都巴不得她去——啊!——做点什么让他们——啊!让他们——嗯……”

“当然,问题在于,这一切都是在克兰顿被捕之后一段时间才揭发出来的,因此当狄肯被捕,向警察第一次招供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应和克兰顿的版本。他说出的第一个版本非常简单直接,唯一问题在于它显然是假的。他说夜里醒来,听到有人在花园里走动,于是立刻跟妻子说,“我相信有人来偷餐具了。”然后,他说自己下了楼,打开后门朝外看,正好看到有人在韦伯拉希姆夫人窗下的阳台上。然后(根据他的说法)他冲回屋内,爬上楼,正好来得及抓住一个打算从韦伯拉希姆夫人的窗子逃出去的家伙。

“哦,没有!事实上,我不怎么来这里。爹地病得很重,我得陪他——另外,我也不觉得妈妈在这里,你知道。彼得勋爵,我想这些坟墓之类事情都讨厌死了,对吧?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的确有个人注意到了什么呢,那就是盖茨夫人——我们的管家,你知道。她每天来这里。她是个食尸鬼呢。她一心想跟我聊这里的事,可我不肯听。她其实是个好人啦,但她真该活在维多利亚小说里,那里面人们都穿丧服,对着茶杯哭泣……哎哟天哪!爱德华叔叔来找我了。他似乎不赞成我来这里,满脸不高兴。我要介绍你给他,好让这可怜的宝贝再难受点……爱德华叔叔!这位是彼得·温西勋爵。他对我很好。他说我有创造性的想像力,该当个作家呢。”

“韦伯拉希姆夫人没有锁门吗?”

“那么有谁想走到墓地而不留下脚印,都是很容易的了。是的,我猜想你从来没有注意过花圈被移动,或者这类事情吧?”

“没有,从来不锁,是刻意的——担心失火之类吧。他说,他大喊大叫,叫醒了全宅子,然后老太婆醒了,看到他在窗边。同时贼沿常春藤爬下去,逃跑了。所以他冲下楼,发现男仆正好从后门跑进来。关于后门这个段落,供词里有点含糊,因为狄肯没有解释首先他怎么会在韦伯拉希姆夫人的房间里的。他给查尔斯爵士第一次做解释时,是说他听到花园里的动静,直接跑出门,但是等警察抓住他,他设法把这两个版本统到一起,说他要么是当时太激动了,没说清楚,要么是大家都太慌乱了,没听明白他的意思。好吧,那个一开始没人多想,一直到他们把他和克兰顿之前就碰过头的事、电报的事等等大起底之后。然后克兰顿看出来游戏玩完了,就把自己的供词说了个全,当然啦,那就让狄肯陷入了麻烦。他没法全盘否认,所以现在他承认认识克兰顿,但他说是克兰顿拼命诱惑他去偷翡翠项链,而他本人完全不为所动。至于电报,他彻底否认了,推到艾尔西头上。他也完全否认那五十镑的事,确实人们也没在他那里查到这钱。”

“哦,是啊。”

“当然啦,他们非常彻底地交叉盘问过他。他们首先想知道,他为什么没有提醒查尔斯爵士留意克兰顿,其次,为什么他一开始的供词完全不同。他申辩说,他认为克兰顿已经放弃了偷窃的计划,他不想吓到任何人;不过当他听到花园里的声音,就猜到在发生什么。他还说,事后他担心承认认识克兰顿会让人怀疑他们合谋。不过这听起来没什么说服力,法官和陪审团都不买账。布兰姆希尔勋爵在陪审团裁定之后,严厉地斥责他,说要不是因为念他是初犯,准会竭尽自己的权力给他判个最重的刑罚。他称他这种为最糟糕的恶性盗窃罪,因为是由一位备受信任的仆人,在自己和主人居住的宅邸内犯下的罪行,还撬开窗户,使性质变成入室抢劫,然后还暴力拒捕等。最后他判处狄肯八年苦役,告诉他能有这种判决都算他侥幸了。克兰顿是一个惯犯,本可以判得更重,但法官说他不愿给他判得比狄肯更重,所以判了他十年。结果就是这样。克兰顿去了达特摩尔,像一个规规矩矩的老犯人一样完成了刑期,没给任何人添麻烦。狄肯呢,作为初犯去了梅德斯通,在那里成了一位模范犯人—这一点真让人好奇,因为按理说他这号人总会惹点麻烦才对。大概过了四年——1918年初吧——这位出色的、文雅的、表现良好的犯人突然袭击一位狱卒,越了狱。狱卒死了,当然为了搜寻狄肯,人们仔细搜查了整个地区。没有找到。我敢说,是因为战争,以及别的类似原因,导致他们人手短缺,没有足够的人来干这事。总之,他们没找到他,有大概两年吧,他享受着唯一一个越狱成功者的声誉。之后他的尸骸在那些坑中的一个里——白垩洞穴,我想他们是这样叫它的,给发现了,位置是在肯特郡北部的一片树林里。他还穿着囚服,头骨破碎,想必是夜里失足跌进去的——或许就是逃跑后一两天的事。那就是他的下场。”

“自然,雪也因此彻底化掉了。”

“我猜想毫无疑问他是有罪的了。”

“我想想。是元旦那天停的,人们把通到南门的地扫干净了。不过雪没化,一直等到——等等!我想起来了!是第二天晚上化的,尽管天气接连两天都变暖了,雪也开始变潮湿。我想起来了。他们在第三天挖的墓,地面都化开了。葬礼那天雨下得好大!真可怕。我估计再也忘不了这个。”

“毫无疑问。他从头到尾都是个骗子,而且是个拙劣的骗子。比如,红宅子的常春藤表明,那天晚上根本没人沿着它爬下来——而且不管怎样,他最终的供词也是漏洞百出。他是个坏种,也是个谋杀者,这个村子幸亏摆脱了他。至于克兰顿,他出狱后有一阵子表现很不错,然后又因为收取赃物,或者用假名弄到赃物之类原因而犯事,又回到监狱。去年六月再次出狱。他们一直盯着他,直到九月。然后他又消失了,大家到现在还没找到他。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伦敦——但我们要是今天见到的是对他的最后一眼,我也不会奇怪。我相信,而且始终相信,狄肯手头有项链,但他究竟如何处理了它,我实在想不出来。再来点啤酒吧,大人。这可不会有什么害处。”

“有道理,”温西说,“我从来没想到过那个——到底我不大了解挖墓地这码子事哟。我一定得找格图贝得打听打听。真是的!记得你母亲去世之后,雪积存了多久吗?”

“你认为九月份到一月份之间,克兰顿在哪里呢?”

“哎呀,因为老格图贝得肯定会注意到的,如果墓地的地面已经被整平了又被挖开来的话。你不觉得那一定得是葬礼之后没多久的事吗——没准就在花圈还堆在坟墓上的时候?它们在那里摆了一个星期,然后就枯萎坏掉了,我就让格图贝得把它们清理掉了。”

“天晓得。要是他就是那具尸体,我得说是去了法国吧,我猜。他知道伦敦所有的骗子,要是有人能弄到个假护照,那就是他啦。”

“为什么?”温西飞快地问。

“你有克兰顿的照片吗?”

“才不是任何时候呢。只可能是妈妈去世之后一两个星期内。”

“是的,大人,我有。刚刚到手。你想看看吗?”

“当然他不可能。不过打那以后任何时候都有可能。”

“当然!”

“那么谋杀者计划这事,一定不会早于元旦妈妈去世的时候。我意思是,他不可能事先就知道会有那样一个坟墓啊。”

警长从屋子角落一张整整齐齐堆满文件的办公桌上拿起一张档案照片。温西仔细研究了一阵。

“都怪我,总是颠三倒四的。我意思是——有那么多好地方可以安置尸体——水沟啊、堤坝啊,为啥冒风险把尸体弄到一个墓地,塞在一个石匠随时都可能为了安插一块挡泥板似的大理石刻花墓碑而清理地面的地方,让它冒着被挖出的风险呢?我知道尸体在地面以下足足两英尺,但是我想人们安插墓碑的时候,总要挖下去一点的。这看起来太古怪了,没道理啊。不过,当然,我也能看出这样做的好处。你会以为人们再也想不到去墓地找一具失踪的尸体。它这么快就被挖出来,纯属运气不佳。不过——你想想费那么大事把它运过来,晚上还要悄悄挖开墓地——!不过看起来想必是这样的,因为绳子的勒痕表明,死者之前是被绑在什么地方来着。我意思是,这一定是故意的,事先谋划好的。”

“这是什么时候拍的?”

“抱歉——我不大明白你想说什么。”

“大约四年前,大人,当时他正好来接受最后一次处罚。这是我们手头最近的照片了。”

“啊!但是谋杀者会知道你爹地对咖啡糖和酒杯的想法吗?”

“他那时没胡子。九月份有了吗?”

“像个挡泥板似的那种?哦,不!他才不会要那种呢。肯定也不会要刻花的。那总让他想起那种可怕的文雅兮兮的咖啡糖,它们总是放在那种到处垫着垫子,用彩色酒杯的地儿。”

“没有,大人。不过他有四个月时间,足够长出来了吧。”

“是啊。那么照常理,他会选一块扁平的石头,或者那类边上有大理石凸起,中间刻花的那种。”

“或许那就是他去法国的原因。”

“一点都想不出来。他讨厌墓碑,不爱讨论它们,可怜的父亲。想到他也得要一块,真让人难过。”

“很有可能,大人。”

“就算如此吧,”温西说……“看这里!抱歉我多嘴了,不过,想象一下,如果你父亲没去世,他会选择什么样的墓碑放在你母亲墓前?你知道吗?”

“好的——嗯——不能十分肯定,但我觉得这就是我在元旦看到的那个人。”

“哦,你是说尸体?不,不会的。”

“很有意思啊。”警长说。

“我想知道它还在不在用。要是还在用,那么自然没人会想到把什么大型的东西藏在里面。”

“你给村里任何人看过这照片没有?”

“是啊。当然,每次教区有事情要解决,经常是爹地捐助,不过维纳伯尔斯先生总是发起人。至少,遇到抽水这种事,好像总是维纳伯尔斯先生。你为啥要打听那井?”

布伦德尔先生懊恼一笑。

“维纳伯尔斯先生好像为教区做了不少事啊。”

“我今天下午试着给怀尔德斯宾一家看过,但是瞧啊!女士们都说就是他,埃兹拉却说根本不是——邻居们也分成两派。唯一可做的是在上面画出胡子,再给他们看看。一百个人里也找不出几个能确定一张有胡子的脸和一张没胡子的脸的相似之处的。”

“是的,那就是格图贝得打水的井,用来清洗门廊、洗圣坛什么的。我想它很深呢。过去有过一个水泵,但是村里的井干掉的时候,村里人总是过来打水回去喝,维纳伯尔斯先生只好阻止他们,他说那样不卫生,不能喝墓地的水呀;他把水泵收走了,出钱让人把村里的井挖深,恢复供水。他真是个好心肠的人。格图贝得想用水的时候,只好用个桶,尽量多拎一点出来。他对此经常抱怨哦。不过,那井真是够讨厌的,因为它让那一侧的坟墓都变得很潮湿,有时候冬天你都没法挖土。维纳伯尔斯先生后来给教堂墓地抽水了,不然还要糟。”

“嗯,说得太对了。‘装上一脸假胡子,遮住了你的本来面目’(14)……此外,当然你没法取尸体的指纹,因为他没有手嘛。”

“你这目光如炬,让人不自在的姑娘啊——不错,是的。你可以用车运尸体,运到这里并不费事。那里是什么玩意儿,在教堂墓地的北墙根下?是一口井吗?”

“没错,大人,不过那倒是一个证据,在某种意义上,说明那就是克兰顿。”

“我没有担心——只是,你瞧,爱德华叔叔现在要来照顾我了,他觉得我去上牛津根本就是错误的……你在看什么?在判断从教堂南门到这儿的距离吗?”

“如果他是克兰顿,我猜他来这里是为了找项链,留胡子是因为他不想被法庭上见过他的人认出。”

“他没准没说错。不过你为啥担心这个?”

“应该是这样,大人。”

“叔叔管我这叫缺乏女性的含蓄。他说都是因为去上学、玩曲棍球惹出来的。”

“而他没有更早些来,是因为他不得不等胡子长出来……我倒是觉得,他可能在过去几个月里收到了什么信。我只是想不通那个关于巴蒂·托马斯和泰勒·保罗的事。我一直试图从钟上的铭文看出点名堂来,但我想最好还是放弃吧。听听那些钟鸣吧,那些铁钟——尽管我真好奇教堂的钟有没有用铁造过——它们的独奏会让人生出多少肃穆的思想啊!爱德华·肃尔普先生参加他哥哥的葬礼了吗?你知道吗?”

“就算你总能这样一清二楚地看穿别人的心事,也不要这样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嘛。”

“哦,是的,大人。他来了,偷窃案之后,他跟韦伯拉希姆夫人之间发生了一场可怕的争吵,这让可怜的查尔斯爵士非常不安。爱德华先生直接告诉老夫人,说一切都是她自个儿的错,他不要听她说狄肯一个字的不是。他确定是艾尔西·布莱恩特和克兰顿两个人搞的鬼。我本人觉得,要不是因为爱德华先生跟她说的那些话,韦伯拉希姆夫人也不至于那样不依不饶,不过她呢——真是个可恨的固执老太婆,他越坚持是艾尔西干的,她就越坚持是狄肯干的。你知道,是爱德华先生把狄肯介绍给他父亲……”

“那意味着你想去问他问题。”

“是吗?”

“我听说过他。上回是他帮我把车从沟里拖出来的——想起来了。我该亲自去拜访,表示感谢才对。”

“哟,没错。爱德华先生当时在伦敦工作——那会儿只有二十三岁,还很年轻——听说查尔斯爵士缺一个管家,他就让狄肯上门来了。”

“是阿什顿先生的。他是个有钱人,是教会委员之一。我小时候可喜欢他了。他经常让我骑农场的马。”

“他对狄肯有什么了解呢?”

“哦?是吗……后头就只有‘麦穗’和一个农场了。农场是谁的?”

“嗯,只知道他干活麻利,样子挺精明。狄肯是爱德华先生去的某个俱乐部的侍者,似乎提过想去做私人家里的仆人,所以爱德华先生想到了他。自然地,因为是他推荐的人,所以他也得为他说话了。不知你见过爱德华·肃尔普先生没有,要是见过,大人,你就会知道但凡跟他有关的一切都得是完美无瑕的。他从来没被发现犯过什么错误,爱德华先生可不会——所以,你瞧,他也根本不可能看错狄肯。”

“威尔·索迪。”

“哦,是吗?”温西说。“是的,我见过他,吓人的啰里吧嗦的蠢驴。有时候那样并不难,很容易摆出那样种架势。每天在镜子前练上五分钟,你就能迅速掌握那种麻木不仁的表情,那再合适各种恶棍、侦探和政府官员不过啦。不过,我们还是别管爱德华叔叔了。回到尸体上来。因为,布伦德尔,毕竟就算他是克兰顿,来找翡翠——是谁杀了他,又为什么?”

“大多数人都是,”温西严肃地说,“不过跟他们明说不大好。希望你也别这样吧。宽容一点,她们也不是故意的……是啊,地方到了。你知道,这地方不算偏僻,对吧?那幢小屋是最近的了——谁住里面?”

“为什么?”警官回答,“假设他找到翡翠,有人打破他的脑袋,抢走项链。有什么不妥的吗?”

“但是学校里的女生们就是这样说我的。你怎么知道?……不过她们都是白痴——我是说,大多数。”

“只是他看起来不像脑袋被打破而死。”

“是的——不过眼下暂时还得忍受挫折,因为别人不理解你的思考方式。他们一开始会以为你爱做梦,不切实际,然后会惊讶地说你是真的冷酷无情。他们其实都猜错啦——不过他们永远不会搞清楚,而你一开始也不会明白这个,为此你会觉得不安。”

“那是拜恩斯医生的说法,我们并不能确定他是对的。”

“你真这么认为?”希拉里看起来很激动。

“确实不能——不过不管怎样,这人死了。为什么杀死他,明明你已经把他捆起来,可以不用杀人而抢走项链了?”

“因为你有创造性思维,它朝外发散,直到你最终能够置身事外,把经历的事看成是自己编出来的,超然物外。你很幸运哟。”

“为了防止他呼救嘛。等等!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克兰顿并没有呼救的要求。不过其实他有,你不觉得吗?他已经因为偷盗而受罚了——人们不能为此再罚他什么,而他只需要过来告诉我们那东西在哪里,就能得到不少好处。你明白他的思路了吗?他可以扮演那种幸福的受伤的纯洁之人了。他可以说,‘我早就告诉你们东西在狄肯手里,所以一旦能够,就到沼地教堂来找它,而且果然找到啦——当然了,我要径直把它送到警察局,像个好小伙子一样,但是汤姆、迪克或者哈里跑来把它抢走啦。所以我过来向你们报告这一切,你们抓到汤姆、迪克或者哈里,找回赃物的时候,别忘了是我出的大力哟。’哦,对啊——他大可以那么干,我们唯一可以指责他的,就是他没能准时过来做定期报到。要是他一心想让我们找到翡翠,他一准要被灭口才对,你说呢。哟!任何人要是想弄到那翡翠,就必定得把克兰顿弄到个没法再出去跟人说话的地方。再清楚不过了。不过到底是谁干的则是另一回事啦。”

“你这么觉得?多有趣啊!我是想当来着。可是为什么?”

“可是这人如何知道克兰顿掌握了翡翠下落呢?克兰顿又是如何知道的呢?除非宝石确实在他手上,被他藏在沼地教堂,而不是带到伦敦。我觉得这条思路到头来会证明,克兰顿到底还是那个真正的罪魁祸首。”

“嗯!”温西说,“要是你是这么思考问题的,那总有一天会当个作家。”

“不错。他怎么会知道的呢?不可能从这里的任何人口中听说这个,否则他们肯定自己就弄到宝石了,不会等到他来找。他们有足够时间来找到的吧,天晓得。但为什么克兰顿会把宝石留下来?”

“没错,就是这意思。你开始想象这事是怎么来的,慢慢就感觉它好像是你编造出来的了。”

“后有追兵,不想被人赃俱获呗。他也许开车逃离时把它藏在哪儿,准备回头来取。这个我们可说不准。不过我越看这些照片,越确定我遇到的那个人就是克兰顿。官方描述也对得上——眼睛颜色等等。要是尸体不是克兰顿,那他到哪里去了?”

“不那么现实?”

“说得好,”布伦德尔先生说,“我觉得,我们只有等伦敦的报告来了再说。当然了,关于埋葬问题还有文章可做。我们应该在这事上找线索。你提到的肃尔普小姐的看法——我是说,关于花圈什么的——有点意思。你愿意与这位盖茨夫人谈谈吗?还是我去?我想你最好去探探阿什顿先生。你有很好的理由去拜访他,我要是正式地过去,没准会让人家警惕。教堂墓地离村子这么远,真是麻烦。就连教区长也不能清楚地观察到那里,因为那些灌木丛的缘故。”

“他们怎么会把尸体弄到那里的?是的,我想你会琢磨这个。我自己也琢磨来着。叔叔觉得我不该琢磨任何这些事情。不过做点琢磨,真的能让你好受点。我意思是,一旦你对什么事产生了好奇,它就能显得不那么真实了。不过这词用得不对。”

“毫无疑问凶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你可不能自砸饭碗哟,警长。没有麻烦也就少了乐趣。”

“是的,不错。不过我很想再去看看。你知道,我在想那个——那个——”

“乐趣?”警长说,“好吧,大人,谁不想像你这样呢。这个盖茨怎么说?”

“是的,不错。他认为你的爱好不符合你的身份哦。所以他尽力避免被介绍给你认识。叔叔是个滑稽的老家伙,不过倒真不是个势利眼,实际上他非常正派。只是他跟爹地一点不像。你和爹地本来一定能处得挺好。哟,说到这个——你知道爹地和妈妈葬在哪里,是吗?我猜那是你去调查的头一个地方。”

“最好你去找盖茨。要是肃尔普小姐明天就走,我这会儿去拜访,肯定像个讨厌的包打听。再说肃尔普先生不喜欢我。我敢说他做了规定:不准多嘴。但你倒可以用用法律的威吓力嘛。”

“我猜想他也反对我吧。”

“没用的,我可不行。有该死的规定约束。不过我会试试的。那么还有那位……”

“那小伙子是个烦人精,”肃尔普小姐说,“早上缠着可怜的叔叔,差点把他弄疯了。跟教区长说话的那个就是叔叔。他是个公务员,他根本就反对报纸。他也反对谜案。叔叔真够没劲的。”

“是啊,还有威尔·索迪。”

“那真是有趣,”彼得勋爵猛然扭头对着《晨星报》那个还在旁边磨蹭不走的年轻人。“听着,年轻人,要是你不再像个裙撑似的围在这里悉悉索索个不停,赶紧滚,那我还可以跟你的编辑聊聊。我可不准你跟踪这位年轻女士,骚扰她。快滚吧,要是你表现好,我回头跟你谈,随便你想听我扯什么都成。明白了没?现在快走!……见鬼的报界!”

“啊!……不过要是肃尔普小姐没说错,他与此事无关。他从元旦前直到一月十四日都病倒在床,对此我很清楚。不过他家里可能有别人会注意到什么。要打听点事可真难。他们以前尝过被告席的滋味,所以一看到我,十有八九他们会紧张。”

“你是说项链?那对他来说是个打击,可怜的人。当然,那是我出生以前的事了,不过他常提起它。他总说,他相信狄肯是两个男人里更坏的那个,爷爷真不该雇他在家里。可笑的是,我相信他挺喜欢另外那个人——那个伦敦来的贼。当然,他只在审判时见过他,但他说那是个有趣的乞丐,他相信他没撒谎。”

“你不需要担心那个。他们已经够担惊受怕的了,你也不能让他们更害怕到哪儿去。去给他们读一读葬礼祷告,观察他们的反应吧。”

“是吗?我总以为他早就烦透了那事呢。”

“哦!”警长说,“宗教有点超出我的范畴了,除了在星期天。好吧——我来干这个吧。或许,要是我不提那该死的项链……不过,瞧啊,我脑袋里只有这个,但愿它不会自个儿从嘴里突然蹦出来!”

“很高兴认识你,彼得勋爵。爸爸过去读过你的所有案例——他要是在世,一定会很高兴跟你聊聊的。你知道,我想他一准会很高兴的,要是他能发现自己被卷进其中一个案子——不过要不是妈妈的墓地就好了。我很高兴他不知道这事。不过这是个谜案,对吗?一说到谜案之类,他就变得像个——好吧,简直就像个小孩子。”

这表明,警察和别人一样,都免不了为人类的潜意识活动所掌控吧。

“不错,”维纳伯尔斯夫人对记者说,好像他是学校招待会上一个纠缠不休的小孩似的,“现在走吧,这位先生很忙呢。这些报纸真让人厌烦!你一定被烦死了。来吧,我想介绍你给希拉里·肃尔普。希拉里,亲爱的,最近怎样啊?你能来真是太好了——对你来说这多不容易啊。你叔叔怎样?这位是彼得·温西勋爵。”

(1) 《约翰福音》11:25—26,本句以及下面几句《圣经》引文,均为《公祷书》规定的葬礼常用语。

“不,”温西语气坚定地说,对方是位绅士,穿着磨损厉害的粗花呢西服,正急匆匆走来。“我没什么可以提供给《晨星报》的。也没有给别的任何报纸的。够啦。我有别的事要忙。”

(2) 《约伯记》19:26。

“这话不假,”承办人说,显然备受鼓励,“哟,我得说,伦敦人每个礼拜都要有三四场葬礼,所以自然他们不可能像这样用心去办了——更不用说他们做不到互相都认识。好啦,我要走啦,有人想跟你说话,大人。”

(3) 《提摩太前书》6:7。

“比那好多啦,”温西说,可笑地效仿着维纳伯尔斯夫人。“你看,它更有人情味得多。”

(4) 《诗篇》39:4。

“是啊,夫人,”拉塞尔先生很高兴,“遗憾的是他们没能到场,因为毫无疑问,一场体面的葬礼是对他们最好的安慰了。当然啦,跟伦敦葬礼的场面没法比——”他意味深长地看看温西。

(5) 《诗篇》39:12。

“我相信,”维纳伯尔斯夫人说,“要是他的亲人在这里,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缺憾的。”

(6) 《诗篇》90:8。

“是吗,夫人?”拉塞尔先生说,“很高兴你这么说,夫人。我们已经尽力而为了。”

(7) 《哥林多前书》15:32。

“一切都操办得十分体面,拉塞尔先生,”维纳伯尔斯夫人说。

(8) 同上,15:44。

绳子是哪里来的?为什么正好用它来吊起死者,又是在哪里吊起?你可以出于冲动杀人,但你不会先把他绑起来吧。一个捆着的人的死,意味着必有预谋——束手待毙嘛。在埋尸之前,绳子又给解开了;准是件可怕的苦差事……想到这,温西打个寒战。没必要胡思乱想吧;说到除去绳子,应该还有很多别的理由。它在死前就除去了。它被解开,放回当初被取出的地方,免得因为少了它而引起怀疑。它被解开,原因与尸体的脸为何被损毁是一样的——免得尸体被发现后有人认出它。最后,它被解开,是因为它把尸体绑在什么东西上——或许那才是最有可能的原因。因为尸体想必是从什么地方被挪过来的——如何挪?汽车、货车,推车、马车,轮车、卡车……?真让人不禁联想起那首“锅匠,裁缝……”(12)

(9) 约翰·邓恩(1572—1631),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下文引用的就是他的诗句。

绳子的问题——之前不可思议地被忽略了,现在又不可思议地突然横亘于心头——让温西想得入迷,以至都忘了一起念主祷文;他本来盘算着好好讽刺讽刺上天让我们这位所谓兄弟脱离这个罪恶世界之苦难的方式来着。现在他一心只想着为何没有早点抓住绳子问题,当作解决谜团的钥匙。因为将死者吊起,这个做法说明了太多。

(10) 英国诗人杰拉德·霍普金斯(1844—1889)的名句。

“随便人们怎么说吧,”温西又走神了,“随他们怎么说英格兰教会的仪式吧,但是选择这些赞美诗,还真是有天分呢。‘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长’(4)——多动人的祷文啊!上帝啊,愿我永远不要晓得任何这类事吧。‘因为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5)——说得真好,上帝明鉴……‘你将我们的罪孽摆在你面前’(6)……大有可能,而我,彼得·温西,为啥要忙着打探出它们呢?我可没什么可自我吹嘘的,要是说到……哦,哟!……‘直到永远,阿门。’现在是经课啦。我猜我们得坐下来——记不大清《公祷书》里的规定了……果然……现在到了一般朋友们和亲人们开始痛哭的环节了吧——不过这里没人做这事——没有朋友,也没有——我怎么能确定这一点?我应该不确定这一点才对。那个本来可能认出那张脸的男人或女人在哪儿呢,要是谋杀者没有煞费苦心毁掉尸体的面目的话?……那个红发孩子想必就是希拉里·肃尔普咯……她能来真是给面子……有趣的类型……看得出,她再过五年,一定会变成个美人哟……‘在以弗所同野兽战斗’(7)……那到底跟这事有啥关系?……‘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8)——老邓恩(9)是怎么说的来着?‘上帝知晓每躯凡尘的每粒微屑落在世界上哪个角落——他低语,他喃喃,他为他的圣徒们的身体执灯引路’……这些人全都信这些吗?我呢?有人信吗?我们全都没把它当一回事,对吧?‘如电如雾,号角崩城,小人物,笑柄,可怜的碎瓷片,小补丁,碎木片,永恒之宝钻仍是——永恒之宝钻。’(10)绘出那惊人的天花板的老哥们信吗?难道说他们画出那些巨大的翅膀和崇拜的双手,就是为了好玩,只是因为喜欢这图案吗?不管怎么说,他们看起来倒像是有信仰的,所以他们才能镇住我们。接下来又是什么?哦,对,又是坟墓的事了,当然。赞美诗373……善良的拉塞尔先生提议用这首,证明他还是有一定想像力的,虽然他看起来好像头脑空空,只惦记着要用罐头鲑鱼来配茶呢……‘人为妇人所生……’(11)快完了吧;我们该列队了……‘主啊,你知晓我们心中的秘密……’我早就知道!早就知道!索迪是不是要晕倒了……没倒,他又撑住啦。得尽快跟这位绅士谈谈了……‘免遭死之痛苦,免遭一切打击。’见鬼!那倒是简单。为什么呀?就因为这么说挺动听的吧,我猜想——比这更糟的痛苦有的是呢……‘我们亲爱的兄弟离我们而去’……兄弟……死了就都变得可亲了是吧,哪怕之前有人如此恨我们,把我们吊起来,并且……老天啊,对嘛!那绳子是怎么回事?”

(11) 《约伯记》14:1。

“我的问题就在这玩意儿里面哟,”他自言自语道,“就要由六个壮实的家伙扛着送入土啦。我猜,这回总算可以送成了吧,我好像还没怎么适应这事。本地名人真是群贤毕至啊——大家为什么都这么兴奋!除了可怜的老维纳伯尔斯——他还真是一脸悲痛哩……这没完没了的丧钟真让人浑身发毛……泰勒·保罗……泰勒·保罗……整整两吨重的铜家伙,可真能嚎啊……‘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这个可真够让人忧伤的。这个家伙的第一次复活够耸人听闻的了——但愿这辈子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吧……那该死的钟赶紧停下吧!……泰勒·保罗……虽说那也不是没可能,如果卢伯克发现什么有趣的线索的话……‘我这皮肉灭绝之后……’(2)那个叫索迪的家伙看起来真怪啊……毫无疑问,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泰勒·保罗……‘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3)除了我们的秘密吧,老教长;我们会把那些保密到死的。”门廊深深的阴影吞噬了牧师、尸体和扛棺人,温西跟在维纳伯尔斯夫人身后,意识到他俩跟在那具怪尸后头,充当唯一的、出乎意料的哀悼者,是多么奇怪的一件事。

(12) 英国传统儿童数数歌谣,流行版本为“锅匠,裁缝/士兵,水手/富翁,穷鬼/乞丐,小偷”。

彼得勋爵目送棺材被扛上路。

(13) Ananias,《圣经》中一个满口谎言的人物。

——《传统七钟转调法详解》

(14) 语出莎士比亚《奥赛罗》第一幕第三场。

被高音钟夺走领奏位的钟挪到三号位,之后回归领奏位;而四号位和五号位、六号位和七号位彼此换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