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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就是遇害的那位女士,”穿制服的警察说,“你进过她的套房?”

“两次,”我说,“第一次我不知道是谁的房间,也没想知道。我从防火梯回到大堂,一心一意只想跑出这幢大楼,不再和它扯上瓜葛,因为我刚从安西亚·朗道的套房里跑出来。”

“没错,而且——”

“你刚好在里面。”

“我听漏了什么吗?”他转向雷,“这个人怎么不在监狱里?”

“我刚好在那个房间,而且——”

“他已经保释出狱了。”雷回答说。

“那你又是怎么会有资料呢?”

“他保释出狱了,现在演戏给咱们看?”雷瞪了他一眼,他耸了耸肩。“啊,”他说,“只是问问。没别的意思。”

“我。”我说。

房间静下来,我任它安静了一会儿。然后开口说道:“我第一次穿过那个房间时,注意到一样东西。事实上,我第一次造访时找到了一个东西,而且,呃,我就顺手带走了。”

“谁?”

“雷,”警察说,“你跟这家伙宣读了他的权利没有?因为他刚才承认犯了D类罪行。”雷又瞪了他一眼,他张开嘴巴,然后又合上。

“依据某人提供的资料。”雷说。

“是珠宝。”我说着,瞥向艾西斯,她把这笔资料记在脑子里,沉吟着点点头。“之后我发现那是酒店某个长期住客的财物,而且她并没有住在我顺手牵羊的房间里。显然是有人从她那儿偷走,然后放在了我找到东西的那一间屋子里。”

“等等,”艾西斯说,“要是没留下记录,你怎么会知道她住哪间房?”

“有趣,”希里亚德·莫菲特说道,“虽然有一些难懂。问题是这和两桩谋杀案,还有菲尔伯恩写给朗道的信失踪又有什么关系呢?”

“依据某人提供的资料,”这位值得奖励的先生宣布,“我调阅了这家酒店的这个房间最近的入住记录。在酒店登记簿上,这个房间上星期整整一星期都没有人投宿。”

“这我会讲到。”

“我们知道她住在哪间房,”我说,“雷?”

“呃,希望你能加快速度,”他有点儿暴躁地说,“请谁开扇窗户好吗?体温加上壁炉,这里也太热了吧。”

“我们怎么知道?”

我看看艾西斯,她转向马丁,于是他走向窗口打开窗。

“麻烦很多,”我说,“除非你有张假名下的假信用卡,不然你就得用现金支付,还必须提前预付定金。不过她还是有可能这么做,为了能让她的名字和她打算作案的现场划清界限,不过我们知道她没用假名。”

“我心里盘算了一下,”我说,“也就是把六○二跟三○三加起来算了算。是房间号码。”我解释道,因为出现了几张困惑的脸。“朗道住在六○二,有人进了她的房间,杀了她,拿走菲尔伯恩给她的信。三○三是凯伦·卡森麦尔的房间,我在那儿找到了失窃的珠宝。我,呃,拿东西的时候,当然不知道珠宝是赃物,而且还是等我再次回去时才知道那是卡森麦尔的房间。”

我心中一喜。我们又回到称名不道姓的亲密阶段了。

“你回那儿……”

“没那么难,”艾西斯说,“伯尼干过——虽然要他记住假名的确有点儿麻烦。”

“去查出是谁的房间。我认为,六楼的盗窃谋杀案和在三层楼底下出现的失窃珠宝应该有关系。总之,我去了那儿,在衣柜里发现了贴着凯伦·卡森麦尔行李条的行李箱。原本也许还会有别的发现,不过我听到门外有人回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莱斯特·埃丁顿说,“乘飞机要用假名或许有困难,可入住酒店能难到哪儿去?”

“卡森麦尔?”

“总之她来到纽约,”我继续说,“在帕丁顿租了间房。不过有件怪事。她以死人的状态出现时,警察查过是否有她的入住登记,结果没有发现任何记录。”

“我原以为是她,”我说,“当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没来得及去看行李条,不过我假设门外的人是房间当时的住客。正值半夜,应该不会是友人来访。”

他想了想。“听起来好像有违法的可能,”他说,“所以我敢说我没做过这种事。而且要是真的有人付给了她费用,我敢说付的一定是现金,所以也不会留下记录。”

“有可能是另一个小偷,”艾西斯猜道,“跟你一样。”

“当然。而且你说不定还预支了些钱给她做费用。”

“跟我不一样,”我说,“因为这个小偷有钥匙。我赶紧藏了起来。”

“这可一点都不违法。”

“藏在衣柜里?”

“改成一位壮实的绅士好了,”我心平气和地说,“头发卷曲,下巴坚定。要是她跟这样一位潇洒的男士碰过面,不管是在酒店大堂或者咖啡店,或者附近哪家酒吧,一定有人想得起来。你又何必强辩呢?可没人让你承认你是共犯。你只不过是让她知道信件对你有多重要,顺便透露在哪儿可以找到。”

我看了看爱丽丝,是她问的问题,而且她看起来也被自己提出的问题吓了一跳。“不是衣柜,”我说,“算我走运,因为我觉得他们查看过衣柜。”

“说话小心点儿!”

“‘他们’?”

“要找证据并不难,”我说,“卡森麦尔也许在西雅图哪家酒店入住过,要查出是哪一家也不难。只要她打过电话,就会有记录留下。要是她跟哪个长了张牛头犬的脸、外加头发像钢丝卷、又胖墩墩的家伙碰过面——”

我朝爱丽丝点点头。“是两个人,”我说,“一男一女。我躲在浴室里,藏在浴帘后面,两个人我都没看见。我待在原处,他们用过卧室以后就走了。”

“这话你口说无凭。”

“用过卧室?”埃丽卡说,“怎么用?”

“你是收藏家,”我说,“朗道遇害后,我被捕了,之后你马上来到了我店里。等于讲明了你打算买信——即使它们是赃货,即使我是杀了人才弄到手的。当时给我的感觉可不是你以前从没开过这种口。”

“呃,不是睡觉。”

希里亚德·莫菲特的下巴往外一甩。“可笑,”他说,“纯属臆测。贝林厄姆离西雅图有一大段距离,和加拿大边境不过投石之遥[1] 。你说这女人是小偷,来自堪萨斯城。我怎么可能认识她?”

“他们做爱了,”卡洛琳说,“对吧,伯尼?”

“我看她什么也没偷,虽然有这种可能。依我对凯伦的判断,如果她遇到诱惑,很难拒绝。不过她到西雅图是为了和某一位非把信拿到手不可的人士碰头。此人住在西雅图,或者是从车距一小时以外的某地开车过去的。比方说,贝林厄姆。”

“没错,”我说,“然后就走了。”

“他们在那个叫什么来着,哦,旅客名单上找到了她的名字,”雷说,“而且搞不好也有她从堪萨斯城飞到西雅图的记录,如果要找应该能翻出来。她跑到西雅图偷什么,伯尼?体育馆的圆穹屋顶吗?”

“卡森麦尔和某个男人,”雷·基希曼说,然后瞥了瞥卡洛琳,“或者可能不是个男人。”

“有时候是走霉运,”我说,带着点儿辩护的意味,“总之我们知道她用了真名,因为她搭的那班飞机留有记录。安西亚·朗道遇害前三天,凯伦·卡森麦尔搭了联合航空公司从西雅图飞往肯尼迪机场的航班。”

“是男人。”我说。

“很难说,”埃丽卡说,“罪犯都很笨。这一点众人皆知。要不然他们也不会落网。”

“你怎么知道,听到他的声音了吗?”

“要用假名乘飞机可不容易,”我说,“登机时要出示附照片的身份证明,而且必须用信用卡买机票,否则会引来安保人员的注意,谁都会尽力避免这一点,尤其是小偷。而且如果她用了假名,她可不会继续贴一个上面有她真名的行李条。”

我摇摇头。“他没放下马桶圈。”我说。

“或者用了假名。”艾西斯·戈蒂耶说,“罪犯都用假名,对吧?前几天我才碰到一个人自称是彼得·杰弗里斯,还是杰弗里·彼得斯呢。我想不起哪个是对的,他也一样。”

“猪。”艾西斯说。

“所以她是更早的时候来的。”莫菲特说,下巴上垂下来的肉一晃一晃的。

“我其实并没有听过他的声音,”我继续说,“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我当然认不出。不过我认出了她的声音,不是卡森麦尔。”

“从堪萨斯城,”我说,“照她的行李条所说。不过两个星期来,航空公司从堪萨斯城飞到纽约的班机都没有登记过叫卡森麦尔的乘客。”

“你怎么听得出?你说了你从来没见过卡森麦尔。”

“于是她来到了纽约,伯尼?”

“从来没有,”我说,“所以如果我认出了声音——”

“凯伦·卡森麦尔当过小偷,”我说,“不是个完美的窃贼,因为她被抓住了几次,还坐过牢,不过她的专业技术很好,也从不在廉价商店顺手牵羊。她专偷高档货物,据说都是应客户要求行窃。”

“那就表示你知道这个人是谁,”马丁说,“这个女人。”

我环顾一周,每张脸都露出了困惑的表情,除了雷——他知道这个名字;还有另外那个警察——他好像没在听我说话。

“嗯。我会对安西亚·朗道和她那份塞满了信的档案夹有兴趣,就是因为她。而那时她竟然出现在我找到失窃珠宝的房间里,等她走后,我查看了行李条,看到凯伦·卡森麦尔的名字。所以我就以为这是她的房间,而她和卡森麦尔是同一个人——虽然原先见面时她给了我别的名字,但其中一个名字是化名,两个人其实是同一个人。”

“另外还有凯伦·卡森麦尔。”我说。

“也许没错啊,”爱丽丝·科特雷尔沉着地说,“你怎么能确定她们不是同一个人?”

“这封信不卖。”莫菲特大声喊着,而埃丁顿则告诉他复印件一样可以,甚至手抄本也可以。莫菲特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因为凯伦·卡森麦尔死了 ,我想道,可你还坐在这里想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 。不过我只是说:“我在停尸房看到了凯伦·卡森麦尔,确定自己以前从没见过那张脸。不过就算在那之前,我也已经发觉我偷听到的女人和那间房的住客不是同一个人了。”

“他是我的生命巨著,”埃丁顿告诉我们,“莫菲特,我很有兴趣看看那封写给北卡地产经纪人的信。我知道他在大雾山待了两年,要是能确定是哪两年就太好了。”

雷说:“为什么,伯尼?”

“还有莱斯特·埃丁顿,他非常了解菲尔伯恩的事。”

“床铺得好好的。”这句话让房间里的人都露出疑惑的表情,所以我解释道:“两名访客在三○三房做爱,然后离开,可我去看那张床时,已经铺得好好的了。”

“我收藏这个人。”他说。

苏富比来的那个人,维克多·哈克尼斯,清了清喉咙。“这似乎也只能证明,”他说,“他们爱干净而已。”

“信件还没卖掉,”我说,“所以无从得知进账能有多少。不过我们都知道信件很值钱,而且魅力无穷,所以才能把一些有趣的人物一路引来纽约。其中有几位就在这里。比如说希里亚德·莫菲特,他已经告诉各位他拿到了几封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信。他想得到其他的。”

“我可看不出他们怎么会有时间铺床,”我说,“而且铺得很专业,像是酒店女仆的手法。事实上,看起来就跟他们来之前一样,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原本就没把床弄乱。”

“没有无价的东西,”来自苏富比的哈克尼斯说。听起来像在引述该公司的座右铭,我这种外行还反驳什么呢?“除非你把无价定义成:数目只能等公开拍卖会叫价结束以后才能决定。我看过几封样本,完全相信它们能换取可观的数字,绝对可以逼近甚至超过六位数。”

“你是说他们……”

“所以寄给朗道的信很值钱,”我说,“甚至无价。”

“在床罩上做爱,”艾西斯·戈蒂耶帮他讲完,做了个鬼脸,“这比不放下马桶圈还糟。”

“我有他的几封信,”希里亚德·莫菲特说,“包括寄给北卡罗来纳州希克里城一个房屋经纪人的信——询问对方出租的房子。至于文学性信件,我看他恐怕已经多年没动笔写了。他把手稿寄给目前的文学经纪人时,用的是快递,还捏造回邮地址,里面没附纸条。”他叹了口气,“这人不容易被收藏。”

“我看他们是在赶时间,”我说,“而且可能是想避免留下去过那儿的痕迹——凯伦·卡森麦尔回房后可能会注意到的痕迹。不过他们的确留下了证据,所以我才有办法判断那个男人是谁。”

“一次对他隐私的重大侵犯就要到眼前了。一个叫安西亚·朗道的女人——帕丁顿的长期住客,菲尔伯恩的头号经纪人。她要把菲尔伯恩写给她的信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菲尔伯恩签过名的无论什么东西都是稀有珍品,而他的亲笔信更是举世罕有。”

“DNA,”警察说,“可是怎么能拿到样本比对呢?而你又怎么会有时间做测试,而且——”

“不必说,这本书改变了菲尔伯恩的一生,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这本书让他能够以他唯一爱做的事——写作——维生。不过他也因此很难拥有他想要的默默无闻的生活。他避开镁光灯,躲开信件往来和访谈,从来不肯让人拍照,而且用化名生活。虽然如此,他的隐私偶尔还是会遭人侵犯。

“不是DNA,”我说,“留下的证据不是那一种。也许他们采取了防护措施。”

“我猜大家都在奇怪我为何把各位召集到此,”我说,“真不知道该从哪儿讲起,也不知道是否该从头讲起。起初,有个叫格列佛·菲尔伯恩的人写了本叫《无名之子》的书。要是你觉得这本书改变了你的一生,你可不是孤单一人。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包括在座的大多数。

“希望如此,”艾西斯说,“人人都该如此。”

我不确定该怎么开场,所以惯用的开场白便脱口而出。

“那个男人是谁?”卡洛琳问道,“指向他的证据又是什么?”

我走过去,站在舞台中央,那扇东方屏风前面,也就是壁炉前面。我可以听到火燃烧的声音,所以你不难想象这里有多安静。这伙人应该有很多话要聊,可是没人吭声。他们全在看我,等我开口。

“是个污点。”

雷·基希曼也站着,身穿不合身的蓝色西装,真是巨大的惊喜,而且门边还有一个警察。那个人我没见过,姓名不详,不过要看出他是警察并不难,因为他穿着制服。卡洛琳·凯瑟也在场,当然,还有她的朋友埃丽卡·达比。两人看起来如此娇媚,很难相信竟然没人冲过去给她们俩搬椅子。

“习字簿上的一个污点吗?[2] ”维克多·哈克尼斯问道。

能坐的地方不多,所以有些人站着。卡尔·皮尔斯伯里——舞台、银幕以及酒店大堂之星——倚在墙边,摆出一副永远倚在墙边的架势。他的白丝衬衫纤尘不染,暗色长裤折线笔挺,不过他的黑鞋倒是需要擦亮。我猜他把鞋油都用在头发上了。

“为何不是他的徽章[3] 呢?”我说,“不过这是床罩上的一个黑点。在上部,枕头上面。就在他头枕着的地方。”他们还在思考时,我补充道,“记得我之前提到的吗?我说了听到钥匙在锁里转动,所以我才会假设是房客回来了。结果不是房客,可明明又是拿着钥匙的人。房间里有两个人,女的我认识,可我想不出她为什么会有别人房间的钥匙。不过也许是男人能拿到钥匙。比如说,三○三号房间的钥匙,或者万能钥匙——可以打开酒店的任何一个房间。”

希里亚德·莫菲特,全球头号收藏家,也莅临现场,他的庞大身躯塞在灰色法兰绒长裤和碎格子花外套里面,两件衣服都太小。他坐在椅子上,上身前倾,比先前更像牛头犬了。我手上就是支票簿 ,他似乎在想,那我们还在等什么 ?

“进三○三房的钥匙,”卡洛琳说,“还有床罩上的黑点。”

格列佛·菲尔伯恩不在场,不管有没有银胡子,有没有棕色贝雷帽,有没有假发或者墨镜。不过研究这位作家及其作品的全球头号权威也到场了,正是莱斯特·埃丁顿本人。他的衬衫扣子这次扣对了,算是有了些变化,不过看起来还是像只怪里怪气的呆头鹅,而且,除非时尚杂志帮他做整体造型,否则只怕很难有所改善。

“我心中浮现出了一个人,”我说,“一个在酒店里工作的人。有个人可以把凯伦·卡森麦尔安顿在某个房间里,又不必照规定登记。因此,这个人知道她住在哪间房,也可以随意出入。这个人的头发和床罩上泄漏底细的污点一样黑漆漆的,那种黑色不是自然母亲赐予他的。卡尔,你在帕丁顿工作了很多年。你知道有谁符合我刚才的描述吗?”

没错,这里座无虚席。艾西斯·戈蒂耶在这里,看起来和我们第一次碰面时差不多:头发梳成无数的小辫,身上穿着帕丁顿小熊的缤纷原色。马丁·吉尔马丁紧挨在她的一边,相形之下,他身上的暗沉斜纹软呢非常朴素。爱丽丝·科特雷尔穿着西服套装,看起来很庄重,另一个我没见过的男子也一样——高高瘦瘦的窄鼻子家伙。房间里其他人我都认识,所以按照排除法,我判定此人是苏富比的维克多·哈克尼斯,他的长相和这个角色还挺搭。

[1] 投石之遥(A stone’s throw),形容非常短的距离。

房间里就算没有火,应该也很温暖。我点火时感觉屋子里有些凉,不过现在已经暖和起来了,可我不知道和炉里的火有没有关系。房子里挤满人的话,每个人都会暖和起来,尤其是当其中几个人心中的怒火正熊熊燃烧的时候。

[2] 原文为a blot on his copybook,比喻破坏自己的良好记录。

艾西斯·戈蒂耶的房间比我的好多了。更大,这是当然,而且装潢更好,窗外是麦迪逊广场的优美风景。猫王从壁炉顶端俯瞰下来,壁炉和我的不同,没用砖块封起来。事实上,这个炉子还能用,现在就派上用场了。看不到火,因为火被遮在一面几乎不透明的炉网后面,不过你可以闻到空气里有燃烧的木头味,偶尔还能听到在火中爆裂开的噼啪声。

[3] A blot on his escutcheon,在英文中,徽章上的污点是比喻名誉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