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推理悬疑 > 麦田贼手 > 第18章

第18章

他微微一笑。“你教我要怎么靠卖书存留小财,记得吗?”他耸耸肩。“我假借别的名义在你店里晃荡,我想我是觉得我欠了你什么。”

“所以他才会选在那里标价,不像其他所有人那样写在扉页上。我打电话给他,他想起了那笔买卖,记起了那个在书店里选书并用现金买下的人,还形容了那个人的长相。他也告诉我你付了多少钱,这笔交易你的损失可大了,对吧?”

“第一次你是怎么跑到店里去的?是跟踪她去的吧,我看。”

“这我不知道。”

“她,”他语气沉重,“我在酒店里看到她。我在那儿开了一个房间,所以才会坐在大堂里看杂志。我戴了假发,架了副墨镜,飞到城里,登记假名住进了酒店。不是格列佛·菲尔伯恩,也不是亨利·瓦尔登。那个可恶的小朋友出现时,我刚刚安顿妥当。”

“没从你向我买的书上捞到,”我说,“我说的是你在伯利克里书店买来转卖给我的书。你说是某个女人带来的书。那天我把那些书上架,灵机一动翻到其中一本的一百五十一页。斯塔夫罗斯·弗拉霍斯总会在这一页用铅笔写下价钱。他在这本书上标价了,而且,你知道吗?所有的书他都标了。”

“有趣,”我说,“她一直说你的好话。”

“你没从我身上捞到多少钱。”

“哦?”

“你甚至买了书。”

“她告诉我,你写信寄到弗吉尼亚找她,说你写给朗道的信就要送去拍卖,你很不高兴。她身负重任要把那些信件追讨回来,交还给你。据她说,任务已经完成。”

“我觉得我是刻意让你发现的,”他说,“不然我不会耗掉那么多时间在书店里闲晃。”

“什么意思?”

“原先就没人见过的话,要乔装应该也没什么挑战性吧——一个怕曝光而且把隐姓埋名提升为一种艺术形式的人。胡子搭配贝雷帽的组合很完美,因为这样一来你就有了标志性特征——德高望重的长者耗费心思打扮成一副放浪艺术家的模样。而且那把修得再完美不过的银胡子实在惹人注目,任谁看到都会马上记住。我一看到那把胡子,就知道从来没在别人脸上见过,这就表示我没见过你。可我见过。”

“或者完成了一半吧。我跟雷在一起的时候,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信拿到了。然后她就打电话到俄勒冈找你——”

“亨利·瓦尔登,”他说,“乔装大师。”

“俄勒冈?”

“错,还要加上别的事。雷也有同样的反应。他原以为认识你,然后又觉得不对。这样一来我就奇怪为什么我会觉得你眼熟,原因是我第一次走进帕丁顿的大堂时就见过你。你坐在那儿看《GQ》杂志。那个人是你,只不过当时你没留胡子,没戴贝雷帽。你戴了副墨镜,对吧?而且感觉上你那时头发多很多。”

“你云游四海,不是吗?她打电话给你,我看你也只需要确定信件全已销毁,因为她把信投进了碎纸机,然后把机器吐出来的全都烧光了。真不知她是怎么拿到手的。”

“所以你才开始动脑筋?”

“拿到什么?”

“艾西斯·戈蒂耶。你站在那儿,撑着下巴,她跟你道声好,你放下手转过身,她跟你道歉说认错人了。因为她一看到你的胡子,就知道你不是她原先以为的那个人。”

“碎纸机啊。从夏洛茨维尔带来的吗?你说复印店里有吗?只用碎纸机的收费是多少呢?”

“那个美艳惊人的黑女孩。”

他叹了口气。“能把小小爱丽丝投进碎纸机里,”他说,“应该不错。不然就用削木机好了。要是信件落入了她的手里,那就没有被销毁。而且,天知道,她可不会交还给我。”

“对,但是印象很模糊,而且我没多想。不过其他人也觉得你眼熟。事实上,其中一个还以为认识你,还跟你打了招呼。”

“她打算卖掉?”

“对你而言?”

“我不知道她打算怎么处理。她跟你提过我们的关系吗?世纪爱情史,爱丽丝·科特雷尔扮演洛丽塔的角色?”

我摇摇头。“你看起来眼熟。”

“大致讲过。”

“那里,就我所知,可没有冲积层黏土。”他举起酒杯,看着酒,沉吟着,“那群该死的学者一天到晚都爱搬弄那种垃圾,”他说,“你写的每句话都要被拆开来挖找隐藏的意义。要是他们自己写东西的话,就会知道那根本行不通。想把意义塞进作品里已经够辛苦了,更别提什么隐藏的意义了。你是怎么看穿的?不可能是黏土厂的地点吧。”

“我就说嘛。她讲了什么?”

“亨利·瓦尔登。亨利代表亨利·戴维·梭罗[3] ?这就引到了瓦尔登湖[4] 。”

我给他讲了简易版,他自始至终都在摇头。他不断地摇头,等我讲完后,他啜了一口麦酒,吐出一声长叹。“我是给她写过信,”他说,“她在《纽约客》上发表的那篇文章是有些东西引起了我的共鸣。然后我就收到了她一封接一封的回信。她当时的处境很糟,她告诉我。她必须从家里逃走。她爸爸几乎天天对她性骚扰,她妈妈用铁衣架打她,之类的事。扰得我又烦又累,所以我就告诉她,她可以过来小住一阵。”

“很多事都可能倒过来发生。”

“然后呢?”

“当初你取这个名字,其实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吧?黏土厂的故事让你无意中选了亨利这个名字。说起来,也可能是正相反。”

“然后她就来了,而且比夏天的感冒还难赶跑。”

“很多人都这样。”

“据我了解,她待了三年。”

“不过很特别。比亨利·瓦尔登特别。雷把你叫成亨利·克莱,他常把名字搞错。”

“六个月还差不多。”

“可笑的名字。”

“哦。”

“格列佛·菲尔伯恩。”我说。

“她有自己的床,可她总是等我睡着以后爬上我的床。”

“我看也是。”

“她说当时她一直保持处女身。”

“我看《无名之子》对你的影响比大多数人要大。”

“也许吧。我当然是没有做任何事改变这一点——虽然她可是铆足了劲要勾引我。她的花样比白宫实习生还多,不过那又怎么样?那样一个又瘦又瘪、发育不良的小孩,我没有那种癖好。”他摇摇头,“她也许是寄希望于我曾经在给我经纪人的信里吐露过心声,说有个讨人喜欢的小女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嗯,对。”

“信里写了什么,亨利?”

“因为更好听。”

他微笑起来。“‘亨利’。我看你不妨继续这样叫我好了。信里写了什么?我根本想不起来。安西亚是我的经纪人,我们是亲密的‘作家和经纪人’关系。”

“秘鲁是国家。印加人,安第斯山,马丘比丘[2] ,听来有异国风情,然后从这里跑到印第安纳。印第安纳秘鲁。再说科尔·波特生在那里,这一点不是人人都知道,不过还是让那儿更特别了。要是某人打算开家黏土厂,为什么不干脆让它沿着沃巴什河漂四五十英里呢?”

“而你想把信要回来。”

“酷?”我说。

“我希望它们失踪,不再存在。”

“呃,比较好听,”他说,“亨廷登实在太俗了。我是说这种镇名太多了。不过秘鲁呢,听起来就比较酷。”

“为什么?”

“而且你把工厂从亨廷登搬到了秘鲁……”

“因为我不希望别人伸出脏手碰到它们,在里面偷窥我的隐私。我选择目前的生活状态,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当然。”

“不过无论你写什么,读者都会在里面找你。”

“这部分是你捏造的。”

“他们找到的是我愿意展示出来的部分,”他说着,茫然地看向远方。“小说只是虚构,”他说,“我可以任意捏造事实,比方说编一个从亨廷登搬到秘鲁的黏土厂——如果我有意如此。我不在乎是谁在读我的小说,或者他们自以为在书里找到了什么。”

“老天,希望没有。”

“明白。”

“我想也是。有哪个大集团要买下工厂吗?”

“是吗?”他的眼睛探向我的。“比方说你正在跟某人讲话。要是你讲的一字一句他都听到,你不会在意,对吧?”

“也很好。我参观了黏土厂。”

“如果我在意的话,我为什么要说话?”

“亨廷登呢?”

“没错。不过假如说,他一边听,一边也在读心,把你脑子里没说出来的想法也看到了。这你觉得怎么样?”

他点点头。“很好的一个地方。火车头博物馆让人印象深刻。”

“我懂了。”

“你去过秘鲁吗,亨利?”

“我写的小说是我跟世界的对话。我的私生活是个人隐私,是我和自己无言的对话,我可不想被哪个读心人偷听了去。”

“也许没有,”他说,“但也有可能有。”

“所以谁拿到信都一样,”我说,“收藏家,或者学者,或者大学图书馆,甚至爱丽丝·科特雷尔。不管信落到谁手里,都是侵犯个人隐私。”

“看不出哪里说不通,”我说,“不过事实摆在眼前,秘鲁没有。那里是科尔·波特的出生地,有家马戏博物馆,还有家火车头博物馆,纪念那座城的铁路史。只是没有黏土厂。”

“就是这个意思。”

“而且秘鲁和亨廷登一样也有黏土厂,也说得通吧?”

“艾西斯,戈蒂耶。”我说。

“或许吧。”

“她的事我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明艳照人,而且很会说话。”

“哦,其实不是。它们在同一条河上,沃巴什河。所以,两个城附近可能都有黏土矿?”

“凯伦·卡森麦尔。”

“在地图上看好像更远。”

“这个人是谁?”

“在亨廷登开家黏土厂也不是没有可能,”他说,“为什么不呢?从秘鲁到亨廷登还不到五十英里。”

“一个死了的小偷,”我说,“酒店前台呢?没成为演员而且染了头发的那个,名叫卡尔,还有那个戴着眼镜、像个会计师的家伙,他的名字我到现在还不知道。”

“亨廷登有家黏土厂,”我说,“而且照《汽车导游手册》所说,他们提供免费导游,只要你往大门口一站,就有人领你参观工厂。”

“我想是欧文。而且至少还有另一个前台,叫保拉的女人,鼻子非常大,下巴和漫画里的迪克侦探一样。”

“好。”

我们还在饶舌酒鬼,我的同伴也还在支持美国的麦酒制造业者,不过我已经改喝巴黎水了。

“它会把自己埋在橄榄鱼里,”我说,“然后两条鱼一起游进一条叫马提尼的鱼里漂啊漂的。别讲牙签鱼了,好吗?”

“我也没有真的去结交哪个酒店前台,”他说,“或者酒店里其他什么人。我到那儿时还幻想着可以说服安西亚交还信件,可我连怎么接近她都想不出来。我付不出信件可以在拍卖会上帮她赚得的价码,也没办法威胁她。我能怎么办,告她吗?告她道德沦丧吗?”

“牙签鱼会怎样?”

“拿刀捅她,”我提议道,“然后拿了信逃跑。”

“我去过一家书店。不是我自己的,是亚斯特坊广场的巴诺书店[1] 。我想查看《汽车导游手册》,可我手头上的旅游书只有警告你牙签鱼是多么危险的那一种。”

“那不是我的风格。事实上,不管采取什么行动都不是我的风格。跑到酒店里已经是我能做的最大极限了。然后我就坐在大堂里,戴着顶假发,架着一副墨镜,喝足了麦酒以面对每天的世界。”

他想了想。“关于黏土你懂得不少,”他说,“对一个不做这行的人来说。”

“就我所知,黑麦的威力更胜弥尔的麦酒。”

“已经光到不能再光,因为原本就没有。不过距秘鲁市东边很远的地方曾经有过不少冲积层黏土,靠近一个叫亨廷登的小镇。”

“‘叫世人知道错不在己,’”他继续说道,“你是从哪儿听来的?是我那天晚上说的吗?”

“不再有了。矿土——”

“爱丽丝引述给我听的。”

“而且那儿没有黏土。”

“天哪,”他说,“隔了这么多年她还记得?”

“千真万确。”

“你在那本给她签名的书上写了。”

然后我说:“科尔·波特在印第安纳秘鲁市出生。”

他哼了一声。“我从来没给过她书。当时她已经有了一本,总没完没了地向我引述,而且我可绝对没在哪本书上给她签名或者题字。不过这句话我以前倒是经常讲。”他吸了口气。“继续说帕丁顿。我坐在那儿喝酒,正事一件也没办。”

我埋头喝酒。我们两人沉默了很久,然后有人往点唱机里投了两毛五的硬币,放起派西·克兰的唱片。不是《淡去的爱》,不过也很好听。我们一直等到派西唱完以后才开口。

“然后你就来到了我店里。”

“全世界各地。只要有小孩,也有地毯可以让他们抠着黏土粘上去的地方,都卖过。”

“对。爱丽丝出现了,我认出了她,但她没看穿我的乔装。之后我便跟踪她到这里来,在这过程中目睹你介入此事,看得我目瞪口呆。你经营二手书店,不过好像也做别的事。窃贼,结果竟然是这样。”

“然后运到全美各地。”

“呵呵。”

“所以我们就在南方买生黏土,”他说,“然后运到秘鲁,在那里加工包装。”

“然后其他人又一个接一个地跑来店里,每个人都对信各怀鬼胎,想要拿到手。所以我也一天接一天地跑来,深感诧异,不知后续发展会是什么样。你当初同意偷信了,对吧?帮爱丽丝?”

“我知道那种感觉。”

“帮你,”我说,“目的是让信回到你手里。”

“以前是这样,”他说,“生意就是这样开始的。工厂开了多年以后,黏土全挖光了。”

“那是她的一面之词。她说了我会付钱给你吗?”

“最初为什么要做这个生意?印第安纳州秘鲁市有很多黏土工厂吗?”

“她说你没多少钱。”

“什么?”

“天哪,这话不假,而且帕丁顿快把我的钱拿光了。那你是打算捞到什么好处呢?”

我给我们点了黑麦,上酒后我举起酒杯。“向改变人生的书致敬,”我说,“不管变好还是变坏。为什么要开黏土厂,亨利?”

“没这个打算。”我说。

“不是没可能。”

“没有?你是纯粹出于好心才出手?”

“你觉得这酒有可能变成你的杯中常客吗?”

“呃,你知道,”我说,“我觉得欠了你什么。你写了《无名之子》,那本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会上瘾。”

***

“今天喝起来一样好?”

“亨利,”我说,“亨利,我或许有个主意。”

“昨晚你怂恿我试过,今天我没多想就点了。”

“你是说信?你有办法拿到手?”

“哦?”

“我是有一些想法,不过我讲的是别的。我想到——”

“事实上,”他说,“这是黑麦威士忌。”

“安西亚的谋杀案吗?还有另外一桩,发生在你公寓里的那桩?”

“我看我应该继续喝威士忌,”我说,“因为我一直都在喝这个——虽然没有半滴灌进我的肚子里。你就喝这个吗?”

“对于那件事我的想法更多,”我同意道,“不过我想到——”

“哦,她好像很推崇。她把她的第二杯喝完——呃,你的第二杯——往桌上丢了些钱,然后就迈着大步走出去了。她说她得跟某人碰面,把话讲清楚。侍者来了。你要喝什么?”

“你提过的红宝石吗?我还是搞不懂红宝石怎么会被扯进来。”

“乌兹别克菜。”我说。

“我也是,不清楚细节,虽然我是有一两个想法。不过我要讲的稍稍有点儿不同。关于你身无分文,关于努力耕耘理应得到适当回馈。而且我想,应该事关所谓侵犯隐私的定义是什么。”

“你是说她以前也这么干?她又叫了杯威士忌,坚持说也是帮你点的,后来侍者把酒端来时,她要侍者把漱口水带走。‘今晚我什么都不喝,’她告诉侍者,‘漱口水也不例外。’然后她又帮我叫了一杯酒,说是请我的,还告诉我,如果我喝太多的话,得买乌兹别克餐厅的东西来吃。乌兹别克餐馆到底卖什么?”

“哦。”

“然后喝掉我的威士忌,留下漱口水没碰。”

“让我给你细说一遍,”我说,“再告诉我你觉得怎么样……”

“是那东西吗?她管它叫漱口水。她给自己点了一杯,还帮你点了双份威士忌。”

[1] 巴诺书店(Barns&Noble),美国最大的连锁书店。

“她喝金巴利,对吧?”

[2] 马丘比丘(Machu Picchu)印加文化一大遗址。

“你的朋友来过,”他说,“卡洛琳。很有魅力的女人。”

[3] 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美国作家、哲学家,著名散文集《瓦尔登湖》和论文《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的作者。

当晚我抵达饶舌酒鬼时,已经接近九点了。我也没期望真能在那儿找到谁——当然,除了那些你一定会在那儿找到,而且永远不会在别处找到的人。不过亨利在那儿,那顶棕色的贝雷帽待在他长长的脑袋上,灵活的手指正捻着银色的胡子。他面前放着一杯酒,脸上挂着一副非常舒适满足的表情,表示这不是他第一次光顾这里。

[4] 瓦尔登湖位于马萨诸塞州东北部,梭罗曾在此隐居,并写下《瓦尔登湖》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