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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都不知道黏土要在工厂里做,”雷说,“还以为只要挖出来就好了,跟泥土一样。”

先前我没帮他们引见,所以这会儿便当起介绍人来。“这位是雷·基希曼,”我说,“是位警官。这位是亨利·瓦尔登。开过黏土厂。”

是要挖,亨利告诉他,不过之后得加工,也就是清除杂质,添加化合物,防止泥土干硬。之后便可以上色包装,然后运到商店里。

他把车停在消防栓旁边——要是没了它们警察可怎么停车啊——然后我们便绕过转角,到了我的店。我们进门时,亨利正在收钱入账。雷开始缠着我去看已故的凯伦·卡森麦尔时,他已经吃完午饭回来了,所以我便留下他帮忙看店。

“然后大伙儿便把黏土给了孩子,”雷说,“然后那些小杂种就沾着黏土,在地毯上打滚,黏土渣永远没人能清干净。你帮伯尼工作吗,亨利?”

“到底是谁呢,伯尼?算了,不用铆足力气编故事了。还不到停尸间你就挺不住了。要我猜的话,我会说是电话里的人。”

“他让我在这儿闲晃,”亨利说,“有空的话我就帮个忙。比做黏土有趣。”

我摇摇头。“我说的是更早以前。认尸前,原以为我公寓里的女人可能……呃,是别人。”

“如果你喜欢书本的话。”雷说。亨利说他是书迷,喜欢在书店里碰到的那些人。什么人都碰得到,雷同意道。亨利问我还需要他做些什么吗,我说不用,书店就快打烊了。亨利说他明天应该会见到我,出门时拍了拉菲兹一下。

“她看起来眼熟?”

“这人还可以,”门在他身后关上时,雷说道,“那天我过来时,他也在吗?”

“没,”我说,“原以为见过。有那么一会儿我把她当成了别人。”

“很难记得住谁在谁不在。他常来这儿消磨时间。”

“你见过这个卡森麦尔吗?”

“亨利·克莱[1] 。不是有个名人叫亨利·克莱吗?”

“截至目前。”

“就是那个说他宁可做个正统的人,也不要当总统的。”

“可罪名都没成立,对吧?你每次都全身而退。”

“没错。”

“有时你逮的是我,雷。”

“可是他不叫亨利·克莱。是亨利·瓦尔登。”

“你的钱包鼓了不少。而我也伸张了正义,逮到几个犯人。”

“大同小异。重点是这个名字似曾相识,他的脸也是。也不对,第一眼看上去很眼熟,可第二眼看去你才会发现是第一次见。”

“可不是嘛。”

“第二眼看去,你是第一次看到。”

“如果有这种奢望的话,”他说,“就表示多年来我什么也没学到,因为打从我们见面那一天起,你一直都在跟我撒谎。可我为什么要因此跟你过不去呢?多年来咱们互助互利给了彼此很多好处啊,伯尼。”

“你懂我的意思。如果你看到那把胡子,你一定会记得,对吧?引人注目之类的。伯尼,说起眼熟。也就是咱们刚才见过的那位女士,我知道她不是你原以为的那位,不过你确定她一点儿也不眼熟吗?”

“你不希望我说实话?”

“她看起来一副死相。”

“当然,理由是你是个骗子。有个人以偷窃为生,你可不会把他嘴里冒出来的每个字都当真。我问你的问题里有一半是为了听你会编出什么故事来。”

“对。呃,这一点没什么争议的空间。”

“我那样说有我的理由。”

“她看起来好像一直是死的,雷。好像生来就是个死胎,而且倒霉事从此没断过。”

“老天,这话可真叫我吃了一惊。”

“照我们查到的资料来看,她今年四十六岁。发生在她身上最倒霉的事就是昨晚被人用刀捅死,不过在那之前她的被捕记录有一大堆,而且不止一次成功脱罪。”

“昨晚我没回家。”我说。

“逮捕原因呢?”

我转过身子。“没见过她,”我说,“咱们可以走了吗?”

“偷窃。她是小偷。”

“理由够充分了,”他说,“怎么样?你觉得?”

“我公寓里来了小偷。”

“为了不用再看?”

“对,第一次吧。她一定是想偷东西。”

“可不是嘛,伯尼。你要是爱看的话,我可真得开始担心你了。没人爱看尸体,你说咱们埋尸是为了什么呢?”

“大概是吧。”

“我最讨厌看这个。”

“你好像无所谓。为什么?”

“这儿,”雷说,“看看吧。”

“呃,她可没带着东西逃走,对吧,雷?”

因为打来电话的正是爱丽丝·科特雷尔。

“没,不过不管是谁杀了她,有可能拿走了她偷的东西。”

她名叫爱丽丝·科特雷尔——我要说的话正是这个,如果那通电话没让我大脑空白,肯定也让我改变了主意。

“我可不知道她想去拿什么,”我说,“何况我又没什么东西可让人拿。”

“不管是什么,”我说,“我保证根本不重要。要是我哪天想起来了,一定告诉你。”

“你的小命呢,伯尼?”

“伯尼——”

“啊?”

“不管是什么,”我说,“那通电话把要说出来的话赶跑了,你逼我接那通电话,这就是你的报应。”

“她包里塞了把枪。”

“你当然有。我知道我说了什么,也知道你说了什么,现在我想知道你差点儿说了什么又是为什么决定不说了。”

“枪。”我说。

“没,我没有。”

“非常非常小的一把。从上次开火以后就没清理过。”

“我原来就这么说的。你鼓起劲头非要说是别的。”

“搞不好她开枪打了捅她的人。”

“凯伦·卡森麦尔。”

“然后把枪放回包里?”他做了个鬼脸。“枪倒有可能是,”他说,“几天前打中她的那一把。”

“少拖时间了,她是谁?”

“肩膀上的枪伤。”

“她已经不在我的地板上了,对吧?可别说他们还没把她搬走。”

“是啊。型号对得上。点二五口径,用来挡住埋头进攻的蟑螂再理想不过了。”

“名字啊,”他说,“死在你家地板上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

“要是有人朝她的肩膀开枪,”我说,“手枪怎么会跑进她皮包里?”

“啊?”

“也许前不久开枪打她的家伙跟昨晚拿刀刺她的是同一个人。她倒下死了,而他则把枪塞进她皮包里,隐藏凶器。”

“呃,”他说,“讲来听听。”

“说得通。”

“等一等。”我说,可是电话已经挂断了。我看了一会儿话筒,不过此举从没奏效过,所以我还是宣告放弃,把它挂回原位。

“一点儿也不通,”他说,“可有哪件事情说得通?”

“看来我挑的时机不对,”她说,“待会儿再打好了。”

“可能原先是她自己开枪打自己。”我说出一个想法。

“哦。”我说。

“这就说得通了。那女人想自杀,于是开枪打中了自己的肩膀。”

“伯尼?是你吗?”

“她是不小心打到了自己。”

“我手里没有信,”我大声喊着,“而且永远不会有。现在我有点儿忙。”

“枪是她的,她又不小心拿枪伤了自己。”

我抓起话筒。

“不行吗?”

“他们要的东西都一样,”我说,“你要我接?好,我这就去接,我这就跟他重复我跟前两个人讲过的话。然后我再告诉你,自称凯伦·卡森麦尔的女人其实叫什么名字。”

他仔细想想。“她的档案里列了一长串逮捕记录,”他说,“没看到因持有枪械而遭到起诉的。”

“如果不是她,你怎么知道她是哪里人?还有你为什么不接电话?听得我头痛。”

“人是会变的。”

“俄克拉荷马,”我说,“俄克拉荷马,亨利埃塔。”

“大家都这么说,不过我可没看到什么证据。她两次因为攻击而遭到起诉,两次都撤诉了。不过没用过枪。”

“去接,”雷说,“见鬼,说什么她不叫那名字。这可是警察找出来的结果,包括抓了她冷冰冰的死手指按出指纹,送到华盛顿比对。凯伦·雷丝·卡森麦尔,来自……”

“她用了刀。”我说。

电话铃响了。

“你怎么知道?”

“当然叫。”

“你刚才迟疑了一下,我可以感觉到答案呼之欲出。她的确用了刀吧?”

“我就在这里,”我说,“我正在动脑筋,就这样。她的名字不叫凯伦·卡森麦尔。”

“没错,她刺伤过两个家伙。”

“喂,伯尼?你跑到哪儿去了?”

“可我敢说她皮包里没放一把刀。”

也许是因为她知道地方。也许是发现自己身处险境,想到我可以帮上忙。

“没有。”

“嘿,伯尼……”

“我的公寓里也没找着。”

除非她是自己去了我的住处,在那儿碰见了其他人。我无从得知和她共用过三○三号房的男人是否杀了她,或者另有其人。不过没什么差别,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可为什么要选我的公寓?

“你的厨房里塞了满满一抽屉的刀。不过没有,现场没找到凶器。他们推断是凶手随身带走了。”

“伯尼?”

“同一把刀吗?”

她今早四点半还活生生的,我想道。活色生香,在帕丁顿酒店三○三号房间里铺着床单的床上发出凯旋的声响。然后那个男人便像赶羊羔一样把她带出门,又东拐西弯地把她领到我的公寓,在那儿把刀刺进了她的胸口,留下她独自死去。

他赞许地笑了笑。“很好,”他说,“你应该能当个好警察——如果你没先当了窃贼的话。”

“凯伦·卡森麦尔这个名字你有印象吗?”

“谁说不能两个都当呢?杀安西亚·朗道的是同一把刀吗?”

我心里已经有底了,不过我还是得问。“她是谁,雷?”

“如果我拿到了那把刀的话,”他说,“要说是或不是都很简单。现在也只能说不是没有可能。你看呢,伯尼?有没有我们在哪儿能找到刀的线索?想到了把刀捅进卡森麦尔的人会是谁吗?”

“嗯,没错。我想为什么要赶呢?何不等着看验尸官有什么话说。再说我也想看看她是什么人,以防万一你没搞清楚她叫什么名字。”

“没有。”

我看看表。“不过你花了一段时间才过来。”

“你知道关于卡森麦尔的事吧,伯尼。你说了你没见过她,也说了她的事你完全不知道,可我第一次提到她的名字的时候,看见你脸上的表情,看起来不像第一次听到。”

“马上。我跟你的资料在局里的电脑里可是紧密相连,伯尼。有面写了我名字的小旗子,只要你的名字一出现,它就会抖动着跳出来。不用多久就会有人给我打电话。”

“这个名字我没听过,”我说,“可我见过。”

“你是什么时候介入的,雷?”

“在哪儿见过?”

“也许他担心不知道会看到什么。也许他的确开了门,从门口看到她,然后就冲了出去,让巡警自己去发现她。又有什么差别呢?今早她死在地板上,而且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了。”

我想了想。有理由瞒着他不说吗?一定有,可我想不出是什么。

“我还以为一定是弄丢了。如果当时他有钥匙,为什么不直接打开?”

“她住在帕丁顿酒店。”

“你留给他的那把。”

“你怎么知道?昨晚你在酒店,对吧?”他没等我回答,“我用一下你的电话。”他说,手才伸出去,电话铃就响了,“妈的。”他说,径自拎起话筒,“伯尼书店,”他说,“你是谁,卡洛琳吗?抱歉,搞错了。等一等。”

“是吗?”

他把话筒递给我。爱丽丝·科特雷尔说:“伯尼?是你吗?”我说是,“刚才那人是谁?”一个警官,我说。

“这回你不用换,因为没人撬。门卫有钥匙。”

“哦,那你不方便讲话,”她说,“没关系。听着,我想让你知道事情全处理好了。我拿到了我们要找的东西。”

“要是你知道我被迫换过几次锁……”

“怎么到手的?”

“放轻松,伯尼。”

“说来复杂。可我打电话到俄勒冈给格利了,他高兴得不得了。我把所有的信都送进了碎纸机,碎片全扔进了焚化炉。我现在在机场。我到夏洛茨维尔的班机就要广播登机了。”

“于是两名巡警才上门撬开我的锁,”我说,“他妈的。”

“呃……”

“死了的女孩。所以他才打电话报警。”

“再见,伯尼。”

“她?”

电话在我耳边滴滴作响。我把话筒递给雷。

“他试过用对讲机找你,然后上楼猛敲房门,可你没应,她也没有。”

“该你了。”我说。

“所以他就报警了?”

“哦,”他说,“没有卡森麦尔的登记记录。帕丁顿酒店没有记录。”

“哦,她深夜听到声响,不过别问她几点了。因为我已经问过了,就是问不出时间。她回床上睡觉,醒来后觉得奇怪,所以跑去敲你的门,可你没应,之后她打电话给你,也没人接,所以她才告诉了你们的门卫。”

他打电话时,我已经把特价桌搬了进来,开始打烊。我本可以等他空出手来帮我的忙,不过那可得等很久。警察,我已经学到了,倾向于逃避担负重物。

“住在走廊另一头。好好女士。”

“也许她走了。”我提议道。

“是她。你认识赫施太太吧?”

“我们知道她走了,”他说,“因为有人往你心脏里插把刀的时候通常会起到这种效果。不过她没退房,因为原先她就没有登记入住。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她在那儿待过?”

“这么说他是一直等到早上才跟门卫讲的?”

“我进过她的房间。”

“今天上午大概十一点。有个邻居告诉门卫,说你家三更半夜传出可疑的声响。”

“昨晚?”

“什么时候的事?”

“之前还有一次。”

“有人报警。”

“可你从没见过她。”

“当时他们刚好路过我家,凑巧发现她在那里?”

“没有。”

“两名巡警。”

“而且你也不知道她是谁。”

“是谁发现尸体的?”

“对。”

“照情况来看是昨晚,正当你在家里睡大觉的时候。”

“那你怎么知道是她的房间呢?”

“什么时候的事,雷?”

“她的行李箱摆在衣柜里。”

“如果致命的是枪伤,”他说,“准是血液中毒,因为她已经把伤口包好了。验尸官不肯妄下结论,不过他说伤口至少是二十四小时之前造成的。她中了弹,包扎完毕,然后跑到你的住处被人戳死。”

“你只要看一眼箱子就能知道主人是谁吗?”

“至少她没受苦,不管她是谁。”我说,“刀伤致命吗?”

“如果上面贴了写着她名字和地址的牌子的话,我就能。不过她登记入住的时候也许用了别的名字。”

“枪杀外加刀戳,没错。肩膀中弹,刀刺中心脏。验尸官说差不多是当场死亡。”

“可行李箱的牌子上却写着自己的名字?”他皱皱眉,“她皮包里有三张不同名字的身份证。我刚才一个个都念给酒店前台那个同性恋听了。”

“她是被……”

“哪个同性恋?”

“我得说是的。偶尔会有人开枪打自己,隔三岔五他们会用刀捅自己,不过很少有人两样都来。”

“留着长头发,抹了鞋油的那个娘娘腔。卡尔·匹兹堡。”

“她是被人杀死的?”

“皮尔斯伯里。”

“我看那儿住人是不错,”他说,“不然你也不会住下去,而且死在里面一定也挺好,因为她就是去寻死的。不过倒也不是没人帮她的忙。”

“随便吧。他没听过这个人,不管她用的是哪个名字。”

“嗯。”我说。

“那她就是用了第四个名字。而且她应该没退房,因为凌晨四点时房间里还有人。当时她有可能已经跑去我的公寓了,不过她应该计划好了要回帕丁顿。她的行李箱还在衣柜里,衣服也还在梳妆台的抽屉里。”

“除非你已经搬出来,又另外有人搬进去。你还住在同一个地方吗,伯尼?”

“也许我该过去瞧瞧,”他说,“你不会还记得房间号码吧?”

“在我公寓里。”

我拎起话筒拨了个号码。没人接,我可不能说我对此很吃惊。

“女孩,女人。随你怎么说,伯尼。反正她不太可能听到,你叫她什么也无所谓了。这位可怜的女士已经僵硬了。”

“当然,我记得号码,”我告诉雷,“想做个交易吗?”

“死了的女人。”我说。

[1] Clay音译为克莱,意译为黏土。